定义与命题说课范文
定义与命题说课范文第1篇
国家标准GB/T4122.2-1996《包装术语•机械》中包装机械的定义是:“完成全部或部分包装过程的机器,包装过程包括成型、充填、裹包等主要包装工序,以及与其相关的前后工序,以及清洗、干燥、杀菌、贴标、捆扎、集装和拆卸等前后包装工序,转送、选别等其他辅助工序。”
二、包装机械的分类
1、按包装机械的自动化程度分类
(1)全自动包装机。全自动包装机是自动供送包装材料和内装物,并能自动完成其它包装工序的机器。
(2)半自动包装机。半自动包装机是由人工供送包装材料和内装物,但能自动完成其它包装工序的机器。
2、按包装产品的类型分类。
(1)专用包装机。专用包装机是专门用于包装某一种产品的机器。
(2)多用包装机。多用包装机是通过调整或更换有关工作部件,可以包装两种或两种以上产品的机器。
(3)通用包装机。通用包装机是在指定范围内适用于包装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型产品的机器。
3、按包装机械的功能分类。
包装机械按功能不同可分为:充填机械、灌装机械、裹包机械、封口机械、贴标机械、清洗机械、干燥机械、杀菌机械、捆扎机械、集装机械、多功能包装机械、包装材料制造机械、包装容器制造机械,以及完成其它包装作业的辅助包装机械。我国国家标准采用的就是这种分类方法。
4、包装生产线。
由数台包装机和其它辅助设备联成的能完成一系列包装作业的生产线,即包装生产线。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TC122/SC4 1984年提出的《包装机械的概念、体系表、分类(及索引)》国际标准草案中的包装机械分类情况如下:
图表1 包装机械的分类
定义与命题说课范文第2篇
今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资产定义为“是指过去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二、对过去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理解
在《基本准则》第20条中, 是这样解释的:“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者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我们知道, 企业成立之初也就是企业资产形成之时。资产的初始源头既不是购买、也不是建造和生产, 它主要源于两个渠道形成。其主体部分源于出资者投入, 不足部分是从债权人那里借来的。
我们可以把出资者投入的那部分资源称之为企业的初始资产, 把企业从债权人那里借来的那部分资源称之为企业的“债务资产”。正是因为企业拥有和控制了初始资产和债务资产, 才可能根据需要去购买、建造、生产其他资产。我们都知道, 购买、生产、建造都不可能形成企业的初始资产, 它们只能改变资产的实物形态和资产的使用价值。企业拥有了初始资产、债务资产之后, 就可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了, 所生产出来的产品, 具备了新的形态和新的使用价值, 通过交易实现了从商品到货币的惊险一跃。当收入大于结转的成本、费用的时候, 企业的资产因为耗散而亏损, 资产流失。当收入大于结转的成本、费用时, 企业的资产总量因增值而盈利。增值部分已经在费用中扣除了利息, 剩余全都属于出资者权益。这部分我们可以将它称之为“净增资产”。综上所述, 我们可以得出下面等式:初始资产+追加资产+债务资产+净增资产=企业总资产。初始资产、追加资产、债务资产是过去事项形成的, 净增资产是过去销售形成的。至于购买、建造、生产只能是资产存在形态的改变。无法构成资产形成的源头。
此外, 解释中强调的购买、建造、生产显然偏重于固定资产、原材料、产成品等实物性资产, 而忽略了资产中最积极、最活跃、具有多重使用价值的货币。应当清楚, 企业筹资所取得的资源, 绝大部分是货币。货币是企业资产的源头和归宿。
三、对“企业拥有和控制的”理解
(一) 企业对经营资产没有所有权。
在《基本准则》第20条中, 这句话被解释为:“是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 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 但该项资源被企业所控制。”在这里企业享有某项资产所有权的提法, 存在着明显的错误。按照新发布的《中华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企业并没有该资产的所有权, 事实上绝对不会有出资者和经营者双重所有权出现的怪事。
在中国共产党十五大政治报告中明确提出“谁投资谁受益”原则, 强调所有者的权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55条规定:“国家出资的企业, 由国务院、地方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者职责享有出资者权益。”企业不享有资产的所有权, 因为企业拥有的资产被称为“所有者权益”, 至于从债权人借入的部分, 所有权在债权人的手里, 企业只是控制而已。用公式表示:初始资产+追加资产+净增资产=所有者权益。债务资产=负债。
(二) 产权归属是资产的本质属性。
处于流通中的商品在没有投入社会扩大再生产时, 其产权是处在流通中不断转移的, 其物权会随时转移, 归属关系单纯。而当它投入社会扩大再生产时, 其归属关系则发生了变化, 这就是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的分离。这样就围绕资产出现了一个新的社会本质属性资产的产权归属。同时资产由从商品那里继承了它的自然本性使用价值;社会本质属性价值。从而构成了资产的三重本质属性。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正说明了产权归属与使用价值的对立统一, 价值成了沟通他们的桥梁。出资者让渡了资产的同时让渡了资产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权, 其目的就是为了取得收益权。
四、对“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商榷
(一) 功能决定资产的赢利潜力。
在《基本准则》第20条中,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被解释为:“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增值的潜力从主观上说, 一个是先天所具备的, 另一个是经营中人们通过努力所追加的。从客观上说, 我们还必须充分考虑到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化, 对其盈利能力的正面和负面影响。资源为什么会被企业从出资者、债权人手中接收过来呢?原因很简单那就是该资源具有特定的功能、用途、使用价值。资产的增值能力源于它的自然本质属性。当然仅有功能还是不够的, 经营者还必须小心谨慎、兢兢业业, 认真有效经营才可能使资源物尽其用。同时要做好推销和收款的工作, 充分利用客观经济环境使资源增值从愿望变为现实。而那种认为资产必然会带来经济利益的结论, 显然是脱离客观现实的主观愿望。所以说把预期带来经济利益写入资产定义中显然是显得有些因脱离现实而偏颇。
(二) 预期带来经济利益探源。
资产从其反映的出资者的产权归属来说, 也可以称为资本。现在的资产收益说, 显然源自于马克思关于资本的论述“资本是能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增值绝不是资本的本质属性。为什么这样说呢?首先我们必须明确, 马克思研究资本的目的是在于创立剩余价值学说, 揭示资本家剥削和占有工人剩余劳动的秘密。因此, 它必然有一个前提, 那就是资本必须增值。马克思提出资本增值性, 考虑的只是增值的那部分资本。我们必须清楚, 经济发展的过程就是资本、资产集中的过程。资本或资产从落后的企业向先进企业集中, 从多数企业向少数企业集中, 从落后地区向发达地区集中, 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集中的过程就是部分企业盈利, 部分企业亏损的过程。那就是说一部分企业的资产增值, 一部分企业资产因耗散而亏损。
(三) 增值和耗散共同组成了资产的损益性。
我们把盈利称为增值, 把亏损称为耗散。资产实际上是增值和耗散的对立统一。我们可以称之为资产的损益性。因此, 企业的利润表还是改称损益表更科学。企业真正的经济效益是投入与收现之比。收现小于投入, 企业的资产就会因为亏损而耗散。而投入小于收现, 也就是说收现与投入之比大与1, 此刻企业的资产才真正实现了预期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目的。
综上所述, 我们是否把资产定义改为:“是指过去的事项或者交易形成的,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 在有效经营下预期会给企业经济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参考文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企业会计准则》《资本论》
摘要:本文阐述了对资产新定义的理解, 并且提出了三点商榷意见。1.购买、建造、生产不是企业资产形成的本源。2.围绕企业资产产生的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形成的两权分离, 形成了资产的第三个社会本质属性——产权归属。3.资产不具备自然带来经济利益的能力。
关键词:资产,定义,理解,商榷
参考文献
定义与命题说课范文第3篇
仅就国内的相关资料与文献而言, 目前整个经济理论界尚未对科技金融作出统一的定义, 有众多的学者和专家对金融科技进行了定义, 其所处的位置不同, 看法与角度也不同, 这也导致了众多学者与专家对科技金融的定义也存在着差异。2009年, 四处大学赵文昌教授于《金融科技》中对金融科技进行了定义, 这也是国内专家学者首次对科技金融一词进行了完整的定义, 其更倾向于将金融科技看做科技产业进行融资与创新过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所形成的一个整体和体系。其后相关的专家学者也开始从各自的角度对科技金融进行了定义。如2010年, 赵志新在《产业金融》中对科技金融作出了定义, 其认为科技金融是科技产业融资的过程[1]。洪银兴、胡苏迪、李心丹、尤建新、徐玉莲等学者专家均对科技金融做出了定义。众多学者对金融科技定义的侧重点与角度不同, 使得其定义也有所不同, 但大部分专家学者对科技与金融的关系的看法基本一致, 均认为二者之间的关系密切, 相辅相成, 并认为科技金融对科技的创新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于众多专家学者研究的基础上, 笔者对其进行了归纳和总结, 认为科技金融是以社会与金融资本投入到科技产业为核心, 以推动科技的创新为主要目的的金融活动, 其具有商业可持续性、融资性、市场性与定向性的特点。商业可持续性, 是指科技产业以融资的方式获得一定的资金并投入到生产与创新中, 并以回报作为目的, 以此获得后续的资金, 并进一步进行融资以获得新的资金投入到生产中, 从而达到商业可持续;融资性, 本文将科技金融归属于金融活动, 资金通融属于金融活动的核心, 因此也是科技金融的核心, 而其他功能都是金融活动发展过程中所衍生的辅助功能;市场性, 本文将认为科技金融进行的金融活动主要是将社会与金融的资本投入到科技产业中, 而其筹措资金的主要方法就是进行市场融资;定向性, 本文将科技金融定义为金融活动, 但其专指为产业筹措资金和一些金融服务, 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筹措资金或金融服务则不包含在内, 如采购材料与设备、销售商品等。
为了更好的理解本文对科技金融作出的定义, 笔者对其进行进一步说明, 与科技活动相比, 本文更倾向于将科技金融归属于金融活动的范畴, 因此科技金融包括了金融产品的使用、金融制度的安排、服务方式的选择、运行机制的构建等。本文认为科技金融是金融的发展与科技的创新之间进行结合的过程, 两者的结合不是简单的一加一等于二, 而是互相推动, 既推动了科技的创新与发展, 也推动了金融的进步, 但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两个领域之间进行互动与结合过程中必然会有所不适应之处, 需要加以解决。本文既然将科技金融定义为金融活动, 则必然会有参与金融活动的主体与客体, 主体是指参与到融资活动中的群体, 如企业、政府、个人、金融机构等, 这些主体之间没有主次之分, 同时需要对主体加以明确, 如无偿捐赠、内部安排资金等不属于科技金融, 因为其目的并不是希望获得一定的投资回报, 即使其提供的资金被投入到了科技创新中也不归属于科技金融的范畴[2]。科技金融的客体则是指进行科技创新的产业, 通常包括高校、创业团队、企业等, 即使其原本的属性并不属于科技金融, 但若其接受了来自社会的资本或来自金融的资本且将其投入到了科技创新中, 则将其归属于科技金融的客体。
二、科技金融的实践
(一) 国外科技金融的实践
相对于国内而言, 国外的科技金融发展的更加完善, 因此对国外科技金融的实践经验进行了解与学习是十分必要的, 有利于国内科技金融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为此本文以美国、德国和日本的科技金融实践作为代表, 对其进行了介绍。
1.美国
美国的金融市场极为发达, 为科技产业的融资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因此美国的科技金融多以市场为主导。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后, 美国政府开始重视科技方面的创新与发展, 因此推行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进行支持, 如以立法的方式允许保险公司、捐赠基金、退休基金、高校基金等对科技创新进行投资, 这些政策使得社会资本投入到科技创新的力度提高。另外, 由于美国的风险投资极为发达, 其也成为了美国科技金融资金的重要来源, 通过观察可以看出, 美国风险投资的重点与热点即使美国科技创新与发展的趋势[3]。美国科技金融实践最为典型的电表就是硅谷银行, 其不仅是商业银行传统发展与经营的创新, 同时也是科技金融的突破, 其对以往的股权式与债权式投资的局限进行了突破, 并将间接投资与直接投资之间的界限打破, 尤其是对风险较高的企业, 在其需要借款时, 需要以专利技术作为抵押, 这样不仅使得借贷的风险得以降低, 同时可以进一步约束这些风险较高的企业的经营与投资。
2.德国
德国的科技创新的资金来源更主要依赖于银行, 科技产业与银行产业之间的关系密切, 两者有稳定的合作, 且融资渠道更为持续, 因此德国的科技金融多以全能银行为主导。在德国, 全能银行的地位极高, 说其在金融体系中处于统治地位也不为过, 因此其不会被业务分工所限制, 因此可以更好的为科技产业提供众多金融服务, 且极为全面, 如财产保险、长期贷款、中期贷款等。这使得全能银行不仅是科技企业的债权人, 同时也成为了股东, 因此其可以对科技企业的经营、发展、决策等进行监督, 既保护了自身的权利, 同时也使得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更加稳定、密切。
3.日本
日本的科技创新更加依赖于政策的支持, 以银行制度为基础的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与金融服务机构为科技的升级、创新与发展给予了极大的帮助, 因此日本的科技金融多以政策为主导。为推动科技创新的发展, 政府以政策的形式提供了支持, 通过财政拨款的方法成立了中、小企业的信用保险公库与信用保证协会, 另外还设立了众多政策性金融服务机构, 如开发银行、国民生活金融公库、进出口银行等, 为科技产业的融资提供了支持。
(二) 国内科技金融的实践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开始进行科技金融的实践, 且逐步深入发展, 整个过程可以划分成三个主要阶段:一是萌芽阶段, 起于1985年, 随着相关政策的出现, 金融部门在政策支持下对科技方面的信贷业务进行了尝试与实践;二是起步阶段, 起于1999年, 国务院和中共中央为推动科技的创新与科技资本市场的发展推行了相关的政策, 该阶段的科技企业无论是上市规模还是投资规模都相对较小;三是快速发展阶段, 起于2006年, 该阶段以建设创新型国家为核心, 推行了众多配套的政策, 使科技产业的融资渠道增加, 科技金融获得了快速的发展。自2006年国家推行了众多政策支持科技金融的发展后, 各地也开始进行了科技金融的探索与实践, 如杭州市政府于2008年对创新科技经费进行了改革与创新, 减少了政府拨款的资金, 创设了相关的政策性金融服务机构为金融科技提供资金支持。
再如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于2012年与硅谷银行进行合作, 开始使用硅谷银行的机制, 为科技产业提供资金支持[4]。
三、结论
综上所述, 我国的科技金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但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 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科技产业与金融产业不相适应, 这也导致了我国的科技金融发展受到影响。因此今后的科技金融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大政府的支持, 以政策的形式进行鼓励, 对科技产业的税收进行调整, 同时加大政府拨款支持的力度, 加大财政补贴力度, 对公共资源进行重新调整和配置。
另外, 以科技企业的生命周期为核心, 建立并拓展与之相配合的融资渠道, 以此为科技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资金;除此之外, 要建立起全面的与科技企业相关的金融服务机构, 且可以建立起专门为科技金融服务的机构, 如科技担保公司、科技信贷支行、科技银行等, 专门针对科技企业, 为其融资与发展提供服务。
摘要:科技金融归属于产业金融, 是指金融产业与科技产业的结合, 且并不是简单的一加一等于二, 而是两个不同产业与领域之间的融合与依赖, 科技产业的发展需要金融进行推动, 而经济的发展则需要科技来带动。高科技产业通常都具有极大的风险, 需要融资的量也较为巨大, 因此, 科技金融也可以成为科技产业进行融资的过程。科技金融自出现以来就一直是经济理论学科的重点, 但当前, 科技金融尚未有统一的定义, 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与实际情况, 在本文对科技金融的定义进行了提炼, 进一步分析了科技金融的内涵, 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科技金融的实践, 以期有所帮助作用。
关键词:科技金融,定义,内涵,实践
参考文献
[1] 李大伟.浅析科技金融理论研究与实践现状及其政策含义[J].时代金融, 2017 (12) .
[2] 李喜梅, 邹克.科技金融内涵探讨及政策建议[J].金融理论与实践, 2018 (3) .
[3] 吴凤菊, 孙哲, 吴燕.科技金融研究的文献综述及未来研究展望[J].时代金融, 2016 (30) :15-16.
定义与命题说课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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