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安全工作总结范文
供水安全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宣化区城乡建设局驻崞村镇谷峪口村精准脱贫 驻村干部管理制度
一、驻村考勤制度。驻村干部每月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
二、学习培训制度。驻村干部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的培训,党员驻村干部应当按时参加村党组织的党员学习活动。
三、请销假制度。驻村干部请假1天以内的由第一书记批准,请假3天以内的由乡镇党委批准,请假3-7天的由县驻村干部管理办公室批准。驻村工作组组长请假2天以上须经乡镇党委同意、县驻村干部管理办公室批准备案。
四、社情调研制度。驻村干部全面了解掌握所驻村真实情况,记好《民情日记》、《工作日志》;对村“两委”干部、离任干部、党员、致富能手、孤寡老人、优抚对象等人员必访。
五、工作例会制度。驻村干部积极参加各级工作情况交流会,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问题,部署下步工作。
六、督促查岗制度。积极配合各级管理部门对驻村干部在岗和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七、联系群众制度。建立“1+5”联系制度。每名驻村干部在所驻村联系1名“两委”干部、1名党员、1名群众代表、1名致富能人和1名生活困难群众,经常走家串户,同联系群众谈心交友,帮助办实事好事,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八、网上交流制度。通过互联网、微信、易信、QQ等,建立专门的驻村干部网络交流平台,利用网络交流经验,互相学习。
九、述职评议制度。驻村工作组结合考核开展“双述双评”,每年向派出单位进行述职,向所在驻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述职,接受评议,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十、纪律约束制度。驻村干部吃住在村,做到“五不准”,即: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不准收受群众财物; 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宴请;
不准在所驻村报销应由个人或者派出单位支付的任何费用; 不准挪用帮扶资金。
宣化区城乡建设局驻崞村镇谷峪口村精准脱贫 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东亮
联系电话:13931329855 组员:杨彤卓
联系电话:18231394449 程建华
联系电话:13785337700 宣化区城乡建设局驻崞村镇谷峪口村精准脱贫 工作组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开展走访调研,厘清脱贫致富发展思路
(二)充分尊重民意,科学编制脱贫攻坚规划
(三)整合资金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四)培育特色产业,多方拓展农民增收渠道
(五)改善人居环境,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六)保障改善民生,编制好基本生活保险网
(七)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八)建强基层组织,推动完善基层民主政治
(九)制定村规民约,倡导树立精神文明新风
(十)加强对外交流,寻求支持合作契机商机
供水安全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汝城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现状
1.5 适用范围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2 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2.3 组织体系图
3.预警级别
3.1 一级预警
3.2 二级预警
3.3 三级预警
3.4 四级预警
3.5 各级预警响应
4.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4.1 事故的报告和确认
4.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职责
4.3 现场的保护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报告内容
5.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5.1 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5.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自救措施
6.应急抢险和救援
6.1 各有关部门相关处理应急事件基本程序
6.2 供水企业有关职能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7.主要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7.1 滤池、沉淀池、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7.2 液氯泄漏事故处理预案
7.3 爆管抢修工作预案
7.4 对泵房及龙虎洞输水管道等实施爆炸时的应急预案
7.5 水厂突然失电造成泵房出水管产生水锤击穿阀门,引起泵房被淹时的工作预案
8.应急处理与反馈
8.1 应急处理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8.2 奖励与责任
9.附则
9.1 预案解释部门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9.3 预案实施或生效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确保汝城县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保障县城供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我县供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县政府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职责明确,分工协作。
1.2.2 统筹规划,协调配合
我县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纳入本县公共安全检查保障体系统一规划建设,在统一的安全保障体系中,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1.2.3 依靠科学,处置快捷
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过程中,充分利用一切先进科学技术、设备、手段,快捷高效妥善处置。
1.3 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本县供水实际情况制定。
1.4 现状
本县供水企业此前已建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该应急预案主要以本县供水企业为主体,没有纳入本县公共安全防范体系的总体规划中,物质和资金的保障程度不够。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供水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下列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1.5.1 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1.5.2 取水、拦河堤坝、取水管涵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1.5.3 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1.5.4 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水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
1.5.5 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遭受大面积破坏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及区域供水;
1.5.6 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1.5.7 传染性区域疾病;
1.5.8 战争、破坏、恐怖活动等突发事件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1.5.9 供水水质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病亡;
1.5.10 干旱季节,取水水源严重缺乏。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1.1 成立汝城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城建的副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城建的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建设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县卫生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供水部门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2.1.2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由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3 县供水企业建立常设供水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2.2 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2.2.1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本县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统一指挥对事件现场的救援,控制事件的蔓延和扩大。
根据应急处理的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2)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供水抢险救灾、灾害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供水秩序的工作。
(3)及时将灾害性质、程度、范围、处置举措等报告县政府,纳入县政府统一指挥和处置。
(4)督促加强水质检查检测,在完善自身机构、设备、人员的基础上,落实不能检测项目的协作单位或支援单位。
(5)督促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供水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6)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供水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灾及救援队伍。必要时,组织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演练。
2.2.2 应急处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接处警工作,应急处理办公室在联动处警时具有以下权限:直接处置权、联合行动指挥权、临时指定管辖权。
(2)指导各有关单位制定供水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3)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发生接报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单位。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4)研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拟出初稿报领导审批后上报。
(5)组织召开事件现场会议。
2.2.3 供水企业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县供水突发事件的具体抢修工作;制定各项供水安全检查事故应急实施方案和各项技术保障措施;做好相应的各项物质储备重要设施、设定建立后备措施;加强备用水厂的建设和保护;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2.2.4 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建设局:承担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起草、修改供水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检测、接受供水事故报警、预警信息,做好供水事故发展动态后续报告,协调供水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开展供水事故调查工作。
卫生局:迅速组织和指挥医疗救援队伍展开城市供水事故伤员抢救工作,及时向供水事故医疗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紧急调派医务人员,医药物质,医疗设备,协调使用急救场所。
安监局:协调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供水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公安局:(含消防大队)负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等事故现场,参与供水事故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对供水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停水后的紧急供水工作。
广电局:做好供水事故信息广播电视宣传工作。
电信公司:保障供水事故应急处置通信畅通。
供电公司:负责保障供水事故应急供电畅通。
文塔社区:指导、协调做好供水事故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2.3 组织体系图
县政府 县供水应急指挥部
卫生局安监局建设局公安局
新闻媒体通讯部门供水部门供电部门社区组织
3.预警级别
本应急预案事故预警按一级至四级分级排序,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
3.1 一级预警
3.1.1 供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8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1.2 液氯钢瓶发生爆炸,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1.3 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出现严重异臭、异味或毒理学、放射性、微生物指标出现严重超标,造成人员病亡。
3.2 二级预警
3.2.1 供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5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2.2 液氯钢瓶发生爆炸,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2.3 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出现异臭、异味或部分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较大影响。
3.3 三级预警
3.3.1 制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3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3.2 液氯钢瓶发生中度泄漏,造成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3.3.3 水源受到污染,致使出厂水个别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一定影响。
3.4 四级预警
3.4.1 制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2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4.2 加氯设施发生轻微泄漏。
3.4.3 因受水源污染,或因制水设施或管线设施故障,致使用户的管网水质个别水质指标出现轻度超标。
3.5 各级预警响应
3.5.1 一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
3.5.2 二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
3.5.3 三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
3.5.4 四级预警:由供水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现场亲自指挥。
4.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4.1 事故的报告和确认
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拨打应急指挥或应急处理办公室电话报告,接到报告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指令相关部门2小时内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一经确认,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处理办公室按指令须立即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4.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职责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必须做到:
4.2.1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件扩大。
4.2.2 严格保护事件现场。
4.2.3 迅速派人赶赴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2.4 服从县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4.3 现场的保护
4.3.1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件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快报内容
发生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8小时内写出事件快报,分别报送县政府及当地安监、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检察、总工会。供水重特大事件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4.4.1 事件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4.4.2 事件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厂座数、水源地(地表、地下)处数。
4.4.3 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类别。
4.4.4 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4.5 事件的简要经过。
4.4.6 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4.4.7 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
4.4.8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4.4.9 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5.1 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5.1.1 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报告后,经核实,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根据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令,立即调度有关专业队伍赶赴现场。
5.1.2 现场指挥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5.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应急自救措施
5.2.1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事件单位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5.2.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在抢救救援和事件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6.应急抢险和救援
6.1 各有关部门相关处理应急事件基本程序
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在地供水企业的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处理应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1.1 领导小组应及时启动实施相应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随时将事件抢险救援情况报告县政府。
6.1.2 应急处理办公室指令各类通讯工具24小时待命,保持联络通畅,情况详明、指令准确、调集车辆、施工机具和物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6.1.3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事件现场的伤员抢救、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暂时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6.1.4 水质检测部门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水质污染情况,尽快做出水质分析报告,决定采取的措施。若属严重污染,危及供水区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报告应急处理办公室,立即停止取水,并同时报告领导小组和当地环保、防疫部门。
6.1.5 源水严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强保护和使用其它能用水源进行供水外,报请县政府必要时启动各种自备水源连通供水管网供水,解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
6.1.6 机电设备、净水构筑物、消毒系统等水厂生产运行设施,由技术专业人员负责抢险抢修和采取应急措施恢复运行。
6.1.7 事件单位须迅速组织自救和疏散人员,如实报告事件发生原因、现场危险品存放情况以及控制危险源的方法等,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6.1.8 事件单位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职工的善后工作。
6.2 供水企有关职能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6.2.1 调度中心(室)
(1)调度中心(室)为供水企业应急联动的指挥调度和信息枢纽,接到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报警后,应立即核查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和事件性质并做出初步判断,迅速指令事件单位先期处置,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理办公室报告。
(2)指令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的各项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待命,保持通讯畅通。
(3)按领导小组指令报请县应急指挥部启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迅速调集人员、车辆、机具、设备、物资到达指令区位。
(4)统一衔接外部协调、支援单位、报告相关资料及信息。
(5)随时掌握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变化,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6.2.2 生产技术部门
(1)接到调度中心(室)的报告后,负责并组织机电维修,设备操作人员对机电设施、消毒系统、计算机系统的灾害进行抢险抢修,及时恢复运行功能。
(2)负责发生水厂净水构筑物倒塌时组织抢修,组织开展灾后工程灾害调查,核实受灾情况和评估经济损失。
(3)组织设计单位对所设计的项目进行检查鉴定,提出抢修恢复方案和其他处理意见。
(4)组织水质污染灾后调查,报告受灾情况。
6.2.3 水质检测部门
(1)指导并加强水厂相关部门和人员观察、检测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配合公安机关实行治安管理、交通管制,预防和制止破坏活动。
(3)负责对配电系统、消毒系统、化验检测有毒药剂等危险源的监控。
(4)组织、协调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及时报告进展程度。
(5)物资供应部门
负责组织、运输、供应抢险救灾物资和恢复生产的物资。
7.主要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7.1 滤池、沉淀池、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7.1.1 各水厂对滤池、沉淀池、清水池的专人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
7.1.2 明确各水厂的滤池、沉淀池、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控制外来人员参观访问,严把单位门口、滤池和各个出入口关,严格执行各项登记、验证手续,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管理,组织安全防范检查,及时抓整改。
7.1.3 一旦发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统受到有毒化学物品污染时的主要措施:
(1)立即由事发单位停止供水、控制污染扩散。
(2)由安全鉴定检测队伍迅速检测水源地、制水、供水设施和源水、出厂水的污染情况。
(3)由排险抢险队伍配合有关部门清除污染。
(4)由抢险队伍紧急抢修、更换设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证居民生活用水。
7.2 液氯泄漏事故处理预案
7.2.1 水厂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厂调度室报警,现时迅速果断地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并接应救援力量。
7.2.2 厂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按“紧急回厂有关人员名册”通知指挥人员、救援人员到岗(夜间或双休日由厂值班人员暂时担负指挥工作)立即启动本单位化学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公司、上级有关部门、地区街道报警。
7.2.3 现场指挥人员应迅速就位,按各自职责,分头现场指挥,并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络。
7.2.4 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的源点,泄漏部位及原因,凡能经应急压罩处理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泄漏部位自已不能控制的,应开启中和设施、隔离水帘,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并提出泄漏或抢险的具体措施。如果支管泄漏,应立即关闭相应数氯瓶和针阀或钢球阀,并开启中和设施。
7.2.5 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备好交通运输工具。保卫治安人员应配合做好警戒、疏散工作。
7.2.6 抢修人员根据指挥中心下达的抢救指令迅速进行抢修,控制事故扩大。
7.2.7 经紧急处置无法控制出现大面积泄漏时,由现场救援人员迅速报119特警大队,请求支援。
7.2.8 医疗人员与消防人员配合,立即救护伤员和中毒人员,并对其他人员采用简单的防护措施。
7.2.9 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7.3 爆管抢修工作预案
7.3.1 维修110接到抢修电话后,立即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并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迅速赶赴现场。
7.3.2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告后立即通知公司调度室,及时调整供水调度方案。
7.3.3 由维修人员关闭距爆管点两端近点阀门,并进行抢修。
7.3.4 由应急领导小组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
7.3.5 36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水时,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县应急指挥部,请求联系相关单位为居民送水。
7.3.6 由公司劳资部门联系保险公司做好相关水毁设施、房屋、财物的理赔工作。
7.4 对泵房及龙虎洞输水管道等实施爆炸时的应急预案
7.4.1 迅速报110
7.4.2 由公司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公安人员紧急救援疏散泵房内及周边人员,营救伤员。
7.4.3 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安全鉴定检测队伍对泵房设施或管道进行必要的检测和安全性鉴定,并提出修复、加固或拆除重建的处置意见。
7.5 水厂突然失电造成泵房出水管产生水锤击穿阀门,引起泵房被淹时的工作预案
7.5.1 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抢修人员抽干泵房的积水。
7.5.2 由物资供应部门迅速调集阀门、电机到位。
7.5.3 由抢修人员更换电机、阀门。
7.5.4 由公司政工部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
7.5.5 36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水时,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县应急指挥部,请求联系相关单位为居民送水。
7.5.6 由公司劳资部门联系保险公司做好相关水毁设施、房屋、财物的理赔工作。
8.应急处理与反馈
8.1 应急处理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8.1.1 处置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启动后,供水企业内部实行董事长负责制,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对管辖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8.1.2 应急处理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当纳入县政府的工作预案,服从县政府统一指挥,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支援、协助单位做好处置工作。
8.2 奖励与责任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件单位和供水企业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8.2.1 对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道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2.2 对在发生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时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的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应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 则
9.1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具体由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情况变化,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9.3 预案实施或生效
供水安全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1、污水处理厂、制水厂、二次加压泵站等生产设备运行正常。各项工艺都未发现安全隐患,
2、严格落实水质检测制度。供水厂出水每月委托锡林浩特市净源给排水水质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按每月检测(检测项目共40项),所检测项目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卫生标准》GB5749-2006,同时西乌旗疾病预防控中心按季度对我公司水厂水质检测(检测项目共20项),完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GB5749-2006》。
4、对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开展了厂区内输水管线和供水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排查,没有发现异常现象,同时加强对水厂附属设施设备及构筑物进行了检查和维护,确保水厂运行正常。
5、各个生产车间设立了各种防护措施和警示标语。生产车间及水池分别设立防护栏杆、救生圈和警示标语,并实行专人管理;配电间内配置了防火器材和用电警示标牌,其它设备厂房也配备了各类消防器材。
6、供水厂及污水厂厂区内设有视频监控设备,污水净化厂安装了进出口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锡盟环保局污染源监控中心平台联网。
7、加强对进出口污水污染物浓度的监测。加大对每日进出口COD、氨氮、流量、PH在线监测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频率,及时清理在线监测设备采样管内的堵塞异物,实时监测进水口污染物浓度指标,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二、整改落实情况
1、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针对供排水水薄弱环节以及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布防,将工作措施细化到各个环节,确保各个环节有人管、特殊情况有对策。
供水安全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安全施工专项方案
园区大道(纳川段)改建路段K0+030~K0+860及匝道K0+000~K0+278.536段。
为了维护道路施工现场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身安全,提高工程施工进度与效益,根据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制定以下专项方案。
一、相关工程的交通安全目标: 杜绝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杜绝重伤以及人身伤害事故。
二、制度保证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安全第一负责人,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项目主抓安全的副经理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工作负责。经理部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专职安全检查安全员,现场设专职安全员。 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发至工班,组织逐条学习、落实,抓好“安全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三级安全教育”。
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持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评安全的“三工制”活动。坚持每周一的安全活动日活动。
③每一工序开工前,做出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实施措施及时做好施工技术及安全工作的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检查,严格执行。
④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⑤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工作区每半个月检查一次,班组每天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指定专人限期整改。
⑥设立安全专项基金,对安全生产好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忽视安全的行为给予重罚,对造成安全事故者视其情节严肃处理。
⑦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培养安全生产所必须具备的操作技能。
⑧做好职工的定期教育及新工人、变换工种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包括民工)未经三级教育不得上岗。新工 业,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采取可靠的保证措施。坚持每个安全活动日的安全学习活动。规范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项目经理部保证检查制度的落实,规定检查时间和参加检查的人员。经理部每月检查一次,作业班组每天检查一次,非定期检查视工程情况进行,在施工准备前、危险性大、季节变化、节假日前后等情况下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⑨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整改、消项制度。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仿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立即停止施工,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三、安全防范与保护措施
为了确保工程安全顺利,保障职工和沿线村民生命安全,及过往车辆的行车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1、边通车边施工路段安全措施
交叉口根据《施工区域外各类交叉通道口标志标牌设置办法》在施工点300米处设置“前方施工300米”标志,距离施工点50米处设置“道路施工”、“车辆慢行”标志,在距离施工点30米处设置“限速5码”。
园区大道与匝道及周边道路相交共计6处(含左右幅,详见附表),在施工点50米处设置道路施工、车辆慢行标志,允许通行的交叉口在距离施工点10米设置“停车让行标志”。
对于穿越园区大道或匝道等人员集中和车辆交密集路段设置1.2 其中外侧设置0.2米高的护脚条形基础,面向通车路段一侧隔离版面设置安全标语、文明施工用语。
由于本施工段上下班时车流量大,因此交通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行车安全及工程能否顺利进行。严格按照GB5768-1999的标准设立交通安全标志,在施工车辆通行各路口、交叉口、人员密集地段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牌,必要时在施工期间每天安排专人员在各主要道口、交叉口及交通繁忙人员密集地段进行车辆的通行指挥,以确保行车及人员安全。另外要对路面进行清扫检查防治土石伤人。
2、半幅通车路段保证措施
在路面施工及附属工程施工期间,实行半幅通车半幅封闭施工,始终保证36米路基有半幅保证通行,主车道12米双向通行,两侧有分隔带侧石隔离,6米处设置黄色临时车道分隔线,禁止超车,限速通行辅车道2.5米双向通行。
改建工程中,边通车、边施工路段的安全生产除应遵守相应的规定外,还必须加强对通行车辆和施工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交通安全。在边通车、边施工路段的两端及中途出入口处,应设专职人员指挥交通。
在施工路段的两端设置“道路封闭”、“向左改道”及其延伸一定安全距离外,应竖立显示正在施工的“道路施工”“限速5码”警告标志。标志应鲜明、醒目。标志与施工路段的距离,应根据开挖宽度、路线等级、交通流量等情况确定。改建施工作业范围的边缘,在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标志。
在拓宽地段,如需在原有道路上运送土石方或工程材料时,宜采用机动车辆运输。应设置专职的清洁人员,对通车路段的路面进行经常性的清扫工作,防止车辆碾飞土石伤人、雨后泥泞影响通车,防止环境遭到扬尘的破坏道路,清洁人员必须穿带有反光条纹的,具有警示标志作用的工作背心等,方可上路作业。
半幅通车路段,在车辆驶入(出)前方应设置“向左行驶”指示方向和减速慢行的标志。同时在施工作业区的两端及其延伸一定的安全距离外,设置明显的路栏、隔离墩等,夜间要在路栏上加设施工标志灯。半幅施工的路段不宜过长,一般以不超过300~500米为宜。当施工路段较长、交通量较大时,应实行交通管制。每班配置专职人员和通讯设备,指挥交通,疏导车辆。
在厂区点或公共场所附近开挖沟槽时,应按公共场所设施的标准设置牢固护栏和跳板供行人通过。夜间应设置照明灯和红灯。在旧桥的两端应设置路栏,夜间应在路栏上悬挂警示灯。
反光背心:50个 锥形筒:100个 减速带:12处 警示灯:6个 路栏:1000m 隔离墩:12处 警示带:300m 12个:“道路施工”、“车辆慢行”、“限速5码”、“停车让行”、“指示方向”、“减速慢行”、“前方施工”、“人行通道”、“注意安全”、“强制减速”、“向左改道”、“前方施工300米”等
3、机械及人员保证措施
(1)运输车辆驾驶员与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有关法规,积极配合交警和交通管理部门,服从指挥。认真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驾驶运输车辆驾驶员及现场作业人员的法规意识。必要设置现场交通指挥人员,严禁施工车辆及人员跨越或超出安全施工区域规定的范围,并不得随意在车辆通行的车道上停留。
(2)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必须“三证”齐全,并确保其安全性能。现场施工车辆必须按规定装载,严禁超载、超速,行车途中不得有抛、洒、滴、漏等现象。施工现场实施机械安全管理及安装验收制度,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经验收确认状况良好后方可运行。各运输车辆驾驶员与机械操作手,认真做好车辆机械的保养工作,确保车况良好。车辆必须做到转向、灯光设施良好,整车性能良好,带病的车辆不得上路作业,车辆标志标牌等必须清晰醒目并具有反光能力。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自行式机械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性能的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驾驶员、操作手,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证书,不
施工运输车辆必须悬挂统一的施工标志,干燥季节运输粉状或有挥发性村料时必须覆盖蓬布。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禁止在暴雨、大雾、强风、昏暗等不安全因素的条件下施工。各交叉路面及现场施工路段,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作业班组应在施工前将有前情况报项目安全科审批,经验收后方可作业。
(3)运输车辆进入园区大道或匝道平交叉口时,限速5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超载,严格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施工车辆途经狭窄及情况复杂路段时,驾驶人员应注意观察周边情况,及时行车让道,途经道口、交叉口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车辆机械进入施工区域时,要观察路面情况,注意来往车辆与行人,进入视角盲区,要鸣喇叭警示,确认安全后方可行驶。
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集中停放。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检修、保养。机械作业的指挥人员,指挥信号必须准确,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禁违令作业。对机械设备、各种车辆定期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全部机械均应分别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挂牌上墙。
(4)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与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机械操作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明确责任。
4、发生事故的现场处置程序
(1)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现场作业人员与驾驶员应立即报告 110或交警队电话报警,项目部有关负责人,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自救,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2)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查明现场有没有伤亡人员,并以最快的速度将其救离事故现场,交由急救中心的医务人员或急送医院进行救治。
(3)积极配合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不得以各种理由干扰或阻挠交警办案。
(4)事故处理结束后,项目部应当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检修,及早恢复生产,减少损失。
四、文明施工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环保工作“三同时”的制度,执行环保工作法规规定,并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抓好建设中环保工作,确保当地人民的身心健康。
2、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提倡入乡随俗,公司要求员工尽快适应新环境,主动和群众搞好关系,增进团结。
3、要求职工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树立文明施工的良好企业形象。
4、做好工地管理,开展健康的文体活动和劳动竞赛,最后做到奖惩分明。
5、确保施工范围内场地整洁,对废弃的材料及垃圾集中堆放,
6、施工现场封闭交通的标志、栏杆、彩旗等摆放整齐,前后场设警示牌派专人指挥,疏导车辆。现场设备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7、施工时注意沿线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及环境污染,施工现场生产、生活垃圾的丢弃应统一放置指定地点、集中清运。
五、 通过多种手段进行施工信息发布,提醒安全行驶。
1、在园区大道施工路口前方设置致歉牌、施工公告牌。
2、与路政管理部门联系,发布施工路段的改道减速信息,提醒司机提前作好减速、改道准备。
3、在施工地段设置五区(警告区、过渡区、缓冲区、作业区、终止区),根据区域不同设置响应的安全标志牌。
警告区:距离作业区500300m,设置“前方施工,500 m”警示标志;
过渡区:距离作业区300500m,设置“前方施工,300m”、“左道封闭”标志;
缓冲区:距离作业区500m,在缓冲区起点每隔10m 放置反光锥进行线型诱导,放置“禁止超车”、“向右改道”标志,并设置向右改道标志车。
作业区:在作业区起点处布置路挡,布设施工警示牌、文明施工措施防护栏,并在防护栏上悬挂红色警示灯。在交通开放的半幅每隔10m设置反光锥形成交通路标。
六、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保护是生态平衡的保证,是我国重要国策,为了减少或避免施工对环境的破坏,杜绝污水、粉尘污染,减少噪音污染,严格控制水土流失,扎扎实实抓好环保工作,采取如下措施:
1、督促全体职工自觉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认真接受建设单位和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
2、加强施工管理,实行文明施工,对环境有污染的废弃物,需排放时,必须经过处理,并经有关部门同意后送到指定地点掩埋或销毁,施工的工程废料、垃圾及时清理,并运弃于规定地点进行处理。
3、不乱挖乱弃,夏季天气干燥,注重施工道路洒水养护,降低粉尘对环境的污染,雨季做好沟渠疏通,防止填料因雨水剥离造成污染。
4、为减少粉尘对周围居民及农作物的影响,对施工运输道路及便道每天要定时进行3-5次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
5、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经常进行维修和保养,使其噪音降低到低限度,施工现场要科学合理安排各道工序的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夜间作业,如确需夜间施工的,将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6、对路基清基表土的堆放,首先调查选择合理的场地,做好排水及防护措施,合理堆放,需回填耕植土的相关工程完成后及时回填,减少堆放面积,防止污染河流渠道。 、施工时注意做好排水系统,弃碴场加设挡碴墙,防止雨季水土流失,污染环境或河流;在工程竣工后,按设计要求进行绿化或还田于民,创造美好环境。
8、工程竣工后,认真清理沿线杂物,拆除临建,并将上述垃圾弃至监理工程师指定地点。
供水安全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集团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工作通知和方案要求,通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杜绝恶性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根据集团公司要求,通过自查自纠、对标管理、自我完善,逐步建立安全标准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并实现安全标准化申报达标要求。
2、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提高员工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杜绝“三违”现象,做到事故隐患及时排查;重大危险源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提高。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
3坚决杜绝企业轻、重伤人数、设备事故,不发生人员死亡等恶性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公司成立创建安全标准化达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张德强 副组长:刘镇东 成员:类延卿、刘存粮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类延卿
队长:刘存粮
成员:王玉新、王廷强、何晶晶、高富善、李士重、徐雷
(三)、领导小组职责
1、确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安全标准化活动目标;
2、审批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
3、提供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提供资金等资源;
4、指导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中的重要问题;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标准活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5、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进行内部自评和考核;
(四)、办公室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开展;
2、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宣传培训;
3、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组织试过隐患排查整改复查;
5、负责组织安全标准化自评、编写评审报告和提出评审申请;
6、及时收集并向领导小组及安全部门上报有关材料。
三、活动的步骤、内容
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从2013年9月1日开始,至2014年3月份结束。
(一)、部署、宣传、动员阶段:
召开安全标准化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传达和学习上级关于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二)推进实施阶段:
1、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全面掌握评级标准和评分方法;
2、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阶段
组织有关人员编写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及人员的安全职责。
3、隐患排查阶段
按照《山东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表》的内容,对照公司的安全管理、现场作业、设施设备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对公司的安全现状做出基本判断。
4、隐患整改阶段
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适时请集团或专家进行现场指导,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和完成时间,并予以完善。
5、自查自评阶段 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检查表》及公司安全部的有关要求,进行自评,做出是否具备申请评审的结论,如达标,则由活动办公室形成自评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评审申请,如不达标,则进一步整改,待达标后,按程序报集团安全管理部。
6、接受审查阶段
迎接集团安全管理部组织评审,对评审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总结。
(三)主要内容
1、建立相关制度和标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评级程序和达标标准,明确工作流程,细化安全生产达标标准。
2、重点排查设备、电器、供水管线安全
深入排查各个泵房水泵、电器、供水管线、车间部门隐患,对设备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审核;对安装和有效使用动态监管系统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摸底检查。填写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资金和预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组织。按照各自职能分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作,严格执行预案的处置原则、程序、分工要求。
2、统一思想,求真务实。全体员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到标准化建设中,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工作。
3、定期总结调度,确保达标进度。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程序,把握工作重点、加强生产过程控制、监督,规范队伍管理,大力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宣传、学习工作,从制度精神、落实到每位员工行动中,从思想上真正有所提高。
4、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计划落实。办公室要建立和完善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汇报制度,确保信息“准、快、实”。
5、完善制度,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进一步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6、明确责任,对职责履行不到位,影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人进行责任追究惩罚。
备注:供水公司为江泉工业园供水服务单位,为非独立法人单位,无申报资格。我们将按集团及安全部门标准化要求要求逐条对照整改,最终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供水安全工作总结范文第6篇
摘 要: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关系到数亿农村人口的基本生活,经过长时间的规划与建设,我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模式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难题。该文以青冈县为例,在对农村小型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及运作模式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农村小型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运行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几点建议,为其他县市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提供相应的借鉴与指导。
关键词:青冈县 农村小型安全饮水工程 管理模式
农村是我国最重要的基层组织,农民也是我国最主要的基层人口,农村和农民的生活,处处离不开宝贵的水资源,安全饮水更是重中之重,这一工程关系到数亿农村人口的基本生活,我们党和政府也高度重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要让所有农村居民都能喝上干净的水”。经过长时间的规划与建设,我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成绩斐然,约3亿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得到了切实解决。尽管我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取得了辉煌的成绩,这其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难题,我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管理模式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以黑龙江青冈县为例,受当地标准和该县实际情况的影响,其建设模式主要以小型单村为主,管理模式也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环节。做好对于青冈县农村小型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运行的研究对其他县市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有着极为重要的借鉴意义。
1 青冈县农村小型安全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现状
我国农村小型安全饮水工程是一项伟大的创举,给多年来一直生活在农村地区的人民提供了清洁的生活用水,让广大农民彻底告别了靠天吃水、饮用不清洁水的生活成为历史。这项工程也不是一劳永逸的,随着一些工程运转的时间久了,慢慢都会显现出一些问题,对我国农村小型安全饮水工程的管理模式提出了一定的挑战。
1.1 我国农村小型安全饮水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小型安全饮水工程在数年的运行管理过程中,各地都出现了诸多问题,一些问题是共性的,但是另外一些问题则是个性的,主要是受到当地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环境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山东省是最早开展农村小型饮水安全工程试点的,前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农村小型饮水安全工程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在运行1~2 年后,就慢慢显现出来,主要表现为:农村小型饮水安全工程缺乏有效的运行管理,致使这一模式的流产。安徽省定远县也开展过类似的农村小型饮水安全工程,但是在运行过程中发现地下水水位下降、后续出水越来越困难,加之农村小型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不善导致农村小型饮水安全工程也宣告终止。江苏省的情况更为特殊,当初的规划是通过发展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模式来解决农村安全饮水工作,早期小型工程大部分都是通过拍卖或承包的方式来解决的,但随后的问题就是成本收回困难、政府耗资巨大,加剧了财政压力。
1.2 青冈县农村小型安全饮水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
黑龙江省一直以来工程建设均以小型工程为主,青冈县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这项工程运行的当初,的确解决了农村用水难题,但是,随后一些问题就暴露出来了,除了共性的问题之外,由于青冈县地处我国东北,冬季气候寒冷,农村小型饮水安全工程缺乏良好的保温使得其在冬季无法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这种独特的情况就需要相关管理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在运行模式中开展相应的探索,切实保证该县农村人口的生活用水。
2 青冈县农村小型安全饮水工程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2.1 后续的维修管理工作不到位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关系到农村稳定与农民生活的民生工程,青冈县县委、县政府和水利局都高度重视这项工程的建设工作,对各个乡镇的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工作均明確规定了工期,确保每一户农民都能按时喝上清洁的生活用水。在水利局的统一规划下,各个乡镇的安全饮水工程都已建设完毕,并陆续投入使用,管理权限相应地交给了各地乡镇府,但一些乡镇缺乏相应的维修保养类型的技术人才,专门的配套资金也不足,加之一些农户在用水的过程中缺乏正确的操作意识,一些基础设施和易耗品损毁严重,实际上,大量的小型安全饮用水工程都处于失修或无人维护的局面,影响了正常的供水工作。
2.2 管理权限不明确
青冈县水利局在完成各乡镇的小型安全饮水工程之后,就与各个乡镇签订了移交产权和管理权限的合同,这些合同也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一些乡镇或村集体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意识或责任意识,部分乡镇或集体并没有承担起相应的管理与维护职责,在饮用水设施出问题之后,村集体就找乡镇,乡镇又找到水利部门,水利部门在合同上,也没有承担相应的维修与管理责任,这种管理权限不明确的现实情况就使得一些饮用水工程的管理出现了 “人人又都不管”的现象。
2.3 管理制度不完善
农村小型饮用水工程的良好运转以及发挥出相应的功效,需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作为支撑,做好相关台账和制度的建设,从而使得水利部门或乡镇都能及时查阅每个年度、每个季度,甚至是每个月份的运行台账,为下一个年度的运行做好相应的规划预算。但实际情况是,大量的农村小型饮水安全工程在台账、工程运管以及收支等方面都极为欠缺,从而制约其发展。
2.4 缺乏相应的净水设备
青冈县的水文和水质情况并不太理想,一些乡镇附近水资源的水质,需要经过相应的净水设备的净水处理,才能达到饮用水的标准。这些净水设备的购置、净水技术的使用、净水工艺的学习都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尤其是对那些高氟、硝酸盐、苦咸等特殊水,当前只能采用反渗透或超滤的净水技术,但是这种技术需要更高的基金投入。一些乡镇或村集体迫于基金的压力,难以购置相应的净水设备,一些设备在运行一段时间之后开始老化,达不到相应的净水效果,对饮用水的水质带来了严重影响,这也增加了青冈县农村小型饮用水工程的管理难度。
2.5 水质监管需要进一步完善
根据实際情况看,青冈县一些乡镇的小型饮用水工程提供的水质,经过抽检之后发现,能够提供合格的饮用水的工程不多,大部分饮用水工程提供的水质并不合格,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既有管理不善的原因,也存在着消毒不彻底、处理不到位的责任。同时,青冈县农村小型饮用水工程的覆盖面太广,饮用水工程的水量过大,涉及到的用户也过多,质检中心的员工有限,很难实施全方面的质检,只能采用抽检的方式来对这些水质进行监控,这也造成小型单村工程水质检测监管不到位。
2.6 一些饮用水工程的负荷量过大
青冈县小型农村饮用水工程在投入使用之后,由于暂时并没有实施计量收费,一些百姓在低价甚至免费使用到自来水时,就违规使用这种宝贵的水资源,有的用户长期开着自来水的阀门,有的用户用自来水洗车、种菜,有的用户甚至恶性使用自来水,这种不加节制的滥用,就加重了饮用水工程的负荷量,不仅仅造成成本的增加,还加速了设备的折旧频率,使得一些工程快速报废,增加了管理难度。
3 青冈县小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管理模式探讨
我国农村小型饮水安全工程由于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使得其在运行管理上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青冈县因为气候与地理条件,一些问题显得更为严重,结合青冈县的实际情况,探索出相应的小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管理模式,以便水利局和各个乡镇府、村集体参考。
3.1 组织专业的管理企业,实施专业化公司管理模式
针对青冈县内农村小型饮水安全工程众多的现状,为做好对于农村小型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可以通过组建乡镇供水公司的模式实现对于青冈县内农村小型饮水安全工程的统一运行管理。在农村小型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过程中针对农村小型饮水安全工程分散的问题可以采取一人多管的模式,针对农村小型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维护可以由公司统一负责,在收费方面应尽量做到计量收费,实在计量有困难的工程也要按定额收费。确保对于农村小型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维护。
3.2 专业机构外包管理的运行模式
针对青冈县内以以规模化工程为主、小型工程为辅的地区,可采取专业机构直接管理的模式。由县级专管机构统筹维护运行,通过良好的运行维护及水价的制定提高小型工程可持续运行的能力和水平。
3.3 委员会管理模式
青冈县政府出面组织成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委员会,对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进行比较专业的管理,从而解决村与村之间的用水矛盾和运行管理水平差异的问题,提高运行管理水平。但此类管理模式对组织能力和协会人员要求较高,需要能够协调当地政府和农村居民的关系,确保水费正常收取,保障水费收入的合理使用并积攒维修养护基金,保证工程的日常维修。因此,要谨慎选择当地有能力、有威望的人员负责协会和工程日常运行。在工程遇到修理时,协会负责与当地政府和水利部门协调争取大修基金。
3.4 租赁与承包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在农村小型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过程中还可以采用委托承包的模式,在产权固定的情况下将农村小型饮水安全工程的经营权外包,确保农村小型饮水安全工程的良好运行维护。在这一模式运行的过程中县政府应当落实好水价政策,确保水费的收取能够保证工程保本微利运行。在承包运行的过程中县政府应当做好对于水质的监管确保供水质量。
4 结语
大力发展规模化供水工程是青冈县未来重要的发展方向,通过联网、并网、以镇代村、以城带乡等方式逐步减少小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数量。鉴于青冈县的实际情况,目前完全消除小型工程还不现实,但是实行企业化经营的运行管理模式是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无论采取何种运行管理模式,产权明晰、责权明确、合理收费、管理科学、政府扶持都是小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核心。
参考文献
[1]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农村饮水解困五年历程[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4.
[2] 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卫生部,等.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R].2011.
[3]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卫生部.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R].2007.
[4] 陈鹏,张鲁婧.济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模式分析[J].山东水利,2015(11):22-23.
供水安全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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