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和职工医保范文
大学生医保和职工医保范文第1篇
1 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
根据实际情况, 我国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应包括以下三个层次。
1.1 基本医疗保险
这是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的基础也是国家医疗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属于法定性质的政府行为, 以强制性实施为主财源主要来自强制筹集的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坚持“低水平, 广覆盖”的原则, 强调“公平优先、兼顾效率”, 只承担基本医疗的保障职责, 即限于提供适应绝大多数参保职工必要医疗需求的、医疗服务机构采用成熟的和适宜技术所能提供的、医疗保险基金有能力支付费用的医疗服务。
1.2 补充医疗保险
这是完整的医疗保险体系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在经济效益许可的条件下, 由企业 (行业) 为职工、职工为个人自愿出资组成补充医疗保险基金, 为弥补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不足以支付巨额医疗费而建立的补充性医疗保险形式。在我国现阶段, 应抓紧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险形式有:一是“超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主要用于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 减轻重病职工负担, 保障其基本生活;二是“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对于因病不能参加工作、工资收入明显下降的职工本人和家庭来说, 还是困难重重。为了减轻重病职工负担, 保障其基本生活, 企业 (行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有必要建立职工大病专项金, 实行统筹使用, 对困难者予以资助。
1.3 商业医疗保险
随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 当前应重点突出主要的险种有: (1) 特种疾病保险。针对一些风险容易预测、发生率较低, 但疾病费用较大的疾病而设计的险种, 主要目的是为了在发生灾难性病症时保障投保者的治疗, 以免由于经济原因使治疗受到影响。比如肿瘤、心脑血管意外病症。 (2) 康复保健医疗保险。主要为满足一些高收入人群或团体超出基本医疗需求以上的高水平的和特殊保健的医疗需求而设计的险种。如有些病房的设施将比较豪华, 相应的收费标准也高, 基本医疗保险不可能承担这部分费用, 部分高收入人群就可通过参加康复保健医疗保险得到相应的待遇。
2 建立合理的医疗保险费用筹措机制
基本医疗保险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 本着“最基本的筹资水平、最基本的医疗服务”的理念,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按工资的一定比例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基本医疗保险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 具体划入比例根据个人帐户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因素确定。
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由国家给予政策, 鼓励用人单位和个人积累, 资金组合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可个人参保可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各付一部分保险金有条件的单位也可全部由用人单位为职工投保, 并以此作为稳定职工、吸引人才的有力措施。
3 建立科学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
医疗保险难搞, 难就难在医疗费用的支出控制。医疗消费具有即时性、难预测性、道德风险大的特点。一些试点城市的社会统筹基金大量超支, 都与缺乏有效的医疗费用制约有很大关系。实践证明, 建立科学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是医疗保险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
3.1 制定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标准
现代的医疗科学技术发展很快, 几乎天天都有新药、新的诊疗手段出现。基本医疗保险只能根据保证基本医疗需求和与医疗保险基金筹措水平相适应来确定用药、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和给付标准。在选择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和诊疗项目的具体方法上, 国际最近流行用经济学的评价方法, 综合考虑和比较药品或治疗技术的成本效果。基本医疗保险的界定是医疗技术问题, 但更是经济学上的问题, 可以预计, 成本效果的评价方法和思想理念将影响未来基本医疗的界定和选择。
3.2 实行基本医疗保险“板块式”的统帐结合方式
即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之间割断关系, 实行独立分别运作, 分别核算, 风险各自负责。个人帐户管小病, 主要用于门诊医疗服务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医疗服务, 个人帐户用完后, 全部自负。统筹基金管大病, 主要用于起付标准与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住院和门急诊大病医疗服务, 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
3.3 选择按病种付费的结算办法
目前国内普遍采用的医疗服务机构与医疗保险机构之间“按服务收费”的偿付方式, 在客观上促使医疗机构以过度使用医疗资源的方式, 而不是以最有效的方式提供服务。“按病种付费”是根据每一种疾病或病程所需全部服务进行事先定价后, 按此标准支付给医疗服务提供者。美国的预付制和德国的按点数付费, 在本质上都属于“按病种付费”方式。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 对同一疾病的治疗有了越来越多的治疗方案, 其费用的差别也越来越大。医疗实践的发展迫切需要通过技术经济分析科学测算每一病种的标准化诊断、标准化治疗、标准化药品的费用, 在众多的治疗方案中, 选择适当的治疗方案, 并作为医保机构费用偿付的依据。“按病种付费”方式, 可有效地限制医生在决策中的“独断专行”, 避免提供过度服务。
摘要: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要建立一种保障方式多层次、保障资金多渠道、支付方式科学、管理办法有效的医保运行机制。
大学生医保和职工医保范文第2篇
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设立功能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是在20世纪90年代设立, 其目的是将公平共济和效率进行有效结合, 统筹基金凸显公平与共济。而个人账户则是凸显效率, 融合现收现付制和部分积累制, 推动我国医保制度的改革, 具体可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 费用支付功能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是医保基金体系中的一部分, 可以支付参保人员指定医疗费用, 即为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定点药店的购药支出、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个人自付费用等, 具备费用支付功能, 减轻参保人员的支付压力。
(二) 自我约束功能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一部分资金源于个人工资缴纳, 全部为个人所有, 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结转使用或是继承, 这种对个人账户所有权属性的确定, 可以约束参保人员的自我医疗行为, 明确个人责任, 进而实现医疗消费支付的有效控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设置, 有利于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节约意识的形成, 加强对医疗消费行为的约束, 节省医保基金。
(三) 储蓄积累功能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为个人财产, 本金与利息均为个人所有, 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一次性支付或是继承。在实际运行中,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强制性为参保人储存一定数额的医疗资金, 可供参保人自我支配, 节约使用这笔资金, 并在长期的积累下, 形成一大笔医疗资金, 用于年老或是大病时的医疗费用支付, 降低支付风险, 平衡各个生命周期中的医疗费用负担。
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时发挥出缓解医保制度改革阻力的作用, 但在长期的运行中, 逐渐暴露出很多问题:
(一) 账户累计量大
由2002年至今,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的资金逐渐积累, 其累计总量为表1所示, 每年个人账户结余会逐渐滚存, 增加基金管理难度。特别是在通货膨胀的影响下, 使得个人医疗保障效用逐渐降低, 一些地区仍存在统筹基金支付压力大的问题, 而个人账户资金的积累和沉淀, 严重弱化了医保基金共济能力。
数据来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同时,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累计分布存在不均衡的情况, 退休人员或是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个人账户支付能力逐渐减弱, 最终变成“空账户”的状态。在住院治疗的过程中, 需要支付更多现金, 而在职人员或是身体健康人员的医疗个人账户中积累大量的资金, 形成严重的资金沉淀现象, 使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出现两极化发展趋势, 积累期与使用期严重分离。
(二) 使用效率不高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 在地方医保使用中,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仅仅是参保人本人就诊和使用, 其他人不能使用, 使用范围较为狭窄。仅为本人的门诊支付、购药支付、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和起付线以上的自费, 且支付功能较为单一, 针对大多数身体健康的参保人员用处不大, 使用权有限, 个人账户基金成为名义上的所有权, 降低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效率, 激励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同时, 当前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政策中明确规定, 个人账户中的基金仅限本人使用, 无法照顾到家庭成员, 使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大量资金囤积, 造成“个人用不完, 家人用不上”的现象, 共济能力弱。
(三) 账户约束性不足
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以来, 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都在逐渐上升,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一部分源于单位缴纳, 参保人员节约意识不足, 在门诊支付或住院支付中存在过多浪费的情况。针对身体健康的参保人员而言, 个人账户中会累积大量的资金, 只能进行和医疗无关的消费, 这种消费方式降低了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价值。特别是在一些地区, 由于“通道式”统账的建立, 一些参保人直接跨域自付阶段, 为了使用账户基金而进入住院统筹支付阶段, 大大提高了医疗费用。同时, 个人账户只能约束需求方, 在医疗市场信息失衡的情况, 医疗机构供给行为缺少合理性, 个人账户无法控制和约束这种供给行为, 造成了医疗费用控制力度不足的现状。
(四) 违规使用行为频发
现阶段, 由于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狭窄, 长时间运行中积累了大量的资金余额, 一些定点药店由于利益驱使, 诱导或是配合参保人进行个人账户资金的违规使用, 购买规定药品以外的日用品或是保健品甚至生活用品, 还存在非本人消费行为, 以不正当方式进行个人账户资金的套取。正是由于个人账户违规使用行为普遍存在, 使得医保资金严重流失, 进而不利于医保体系的进一步发展。
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改革建议
(一) 完全取消个人账户
我国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规定中明确表示, 退休职工无须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使用个人账户进行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小, 大多是统筹基金, 遵循便捷式管理原则, 可以取消单位缴费纳入到个人账户中。对此, 本文建议完全取消个人账户, 无需设立个人账户, 原有单位缴费与个人缴费可以全部划入到统筹基金中, 构建门诊统筹系统, 门诊支出全部由统筹基金进行支付。从另一个角度上看, 按照保大病不保小病的原则, 取消原有的医疗保险个人缴费, 参保人的门诊支出全部由个人自费, 而单位缴费则划入到统筹基金中, 参保人大病支出可从统筹基金中支出。单位在工资发放中, 单独列支给予一定的医疗费补偿。
(二) 扩展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为了减少参保人的支付负担, 提高个人账户资金的利用率, 在保留个人账户的前提下, 对个人账户进行改革和创新, 扩展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 具体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 可使用在规定点医疗机构个人支付部分, 设定账户结余界限, 自动结付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个人自费项目中, 允许个人账户结余资金用于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外的项目, 包括普通挂号费、图文报告费或是煎药费等。
第二, 可使用在定点药店的药物医疗的自费部分, 扩展基本医保药品目录, 凡是“国药准字号”、“国食健字号”、“卫食健字号”等产品都可以使用个人账户进行支付, 还包括血压计、血糖试纸、血糖检测仪、轮椅等医疗器械。
(三) 构建医保家庭账户
医保家庭账户就是家庭成员间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通用, 设立医保家庭账户主要是延伸个人账户的资金积累功能, 对职工居民医保制度共济功能的发挥具有极强的助益。在实际运行中医保家庭账户的支付范围也有限制, 一是用于支付参保人亲属基本医保缴费, 在参保人或是亲属失业阶段, 通过个人方式加入到统账医保, 借助二级账户资金进行参保费的相互缴纳, 提高医保的参保率与覆盖范围, 扩展医保政策的享受主体, 减轻职工的家庭负担。二是用于参保人亲属的医药费用, 我国深圳市已经推行该项改革举措, 提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除了支付本人医疗费用外, 还可以为参与医保的父母、配偶、子女支付医疗费用。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 本文深入分析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相关政策和目前的运行现状, 及时发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存在的问题, 制定有效的解决对策, 保证医保资金的安全运行。
摘要:本文在研究中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政策为核心, 明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设立功能, 分析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运行现状, 提出合理有效的改革建议,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节约社会资源, 并为相关研究人员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帮助。
关键词: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政策,费用支付,医保资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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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吴晶晶.北京市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活化选择意愿的调研报告[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8.
大学生医保和职工医保范文第3篇
30家分公司覆盖四川.重庆.贵阳
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的区别
养老保险作为作为一种社会保险,一直是社会广泛讨论的焦点问题。那么,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怎么区分?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参照新农保制度同步实施,因此归纳起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保障对象、实施强度、缴费标准、筹资结构、统筹机制、待遇计发等六个方面。
1、保障对象不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保障城镇就业群体;而新农保保障的是农村居民群体,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的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群体。
2、实施强度不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强制实施的,是雇主、用人单位包括劳动者个人都必须按照规定缴费基数和比例来缴费的;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强调的是由政府加以引导,政府补贴城乡居民积极参保。
3、缴费标准不同。新农保政策中“有弹性”,这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没有的。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有规定的缴费比例、规定的领取资格、规定的支付标准,总体来讲是没有太大的弹性的。而新农保里有一条原则叫做“有弹性”,比如设计的缴费标准从100元到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进行选择,同时允许地方增设缴费标准,可以向上增设,也可以向下增设,这就是为了适应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农民收入水平差异相对较大的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4、筹资结构不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主要筹资方是用人单位,虽然个人也缴费,但用人单位缴的是主要部分。而新农保的主要供款方是政府,政府给了现在的老年人基础养老金,同时对中青年的缴费也予以补助。最大的不同就是第三方筹资结构,不仅仅局限于集体经济,国家还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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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统筹机制不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的缴费部份纳入社会保险统筹基金,不记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因此,如果参保人以灵活就业方式缴费的,其中60%的个人缴费要纳入社会统筹基金,只有40%记入本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没有进行统筹,不论是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还他人资助全部记入本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大学生医保和职工医保范文第4篇
我是的学生,当前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是党和政府在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和谐社会的大环境大背景下,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以下我校暑假期间社会实践的调查问卷表。
1、您的性别
A.男B.女
2.您的年龄
A.30岁以下B.30-45岁C.46-60岁D.60岁以上
3.您受教育的程度
A.小学B.初中C.高中D.大学及大学以上
4.您知道新农合吗
A.不知道,没听说过B.只是听说过,不了解
C.很了解
5.您和您的家人参加新农合了吗?
A.全家都参保了B.部分家人参保了C,没必要
没参加的原因
6.您对报销比例清楚吗
A.不知道B.知道但不了解C.很清楚
5.您觉得新农合的工作者态度怎么样?
A 比较恶劣B.一般B.满意
7.您觉得报销过程怎么样?
A.繁杂B.一般C.简练
8.您对新农合有什么看法和建议?
谢谢合作
大学生医保和职工医保范文第5篇
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药店购药,或者到本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零星报销等各项医保事务时,应使用《上海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对于不属于《社保卡》发放范围,或属于发放范围但因故暂未办理《社保卡》的人员,可使用《社会保障卡(医保专用)》(以下简称《医保卡》)。
一、《医保卡》办理办法如下: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二、《医保卡》使用的相关注意事项:
1、《医保卡》应当妥善保管,不能弯曲、折叠、刻划,不能接触磁性物体(如电视机、音响、磁性搭扣等)。
2、《医保卡》仅供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冒用、涂改或伪造。
3、因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设备故障,《医保卡》不能使用时,医药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待故障排除后,在原发生设备故障的医疗机构或药店按规定重新结算。
4、参保人因出国(出境)定居并注销本市户籍、医保关系转出本市、死亡等终止医保关系的,参保人或其家属应将《医保卡》交还市、区县医保中心注销。
大学生医保和职工医保范文第6篇
解读:有的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比如房子空置)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抗辩。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同作出的决定,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除非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
首先物业费的收缴涉及物业交付前(开发商空置房物业费)与交付后两个时段的物业费以及业主办理入住后空置房的物业费等。
其次确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付的义务人的关键,是看何人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当事人,1.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二十一条又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依据以上法规,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的物业服务费用,其计费时间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签订的合同规定的计费时间为准。
常熟空置房物业费的政策
好多业主一直咨询业主空置房是否可以打折,可以打折的话额度是多少?
1、首先得明确两个概念:
一是明确的是只有普通住宅空置房才可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对于非普通住宅和非住宅则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交纳标准。非普通住宅指各类别墅、高级公寓(一般指144平方米以上)、装修商品房、容积率等于或低于1.0的住宅,普通住宅就是除非普通住宅概念之外的住宅。
二是业主空置房指的是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不包括已装修房屋。一旦业主开始装修或使用则不属于空置的范围。
2、普通住宅空置房交纳规定及标准:
(1)一般为前24个月强制打7折,但应事先书面告知物业企业。(2)空置时间超过24个月,按不低于90%交纳公共服务费,有合同约定的按约定执行。(3)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4)空置房的代收代交费(指公共水电能耗费)不打折,按100%交纳。
3、业主注意的事项:
在2014年7月1日以后新签订合同的按新的收费办法执行,在7月1日以前已经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按原有办法执行。
大学生医保和职工医保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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