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常见公文写作范文
第二章常见公文写作范文第1篇
公文版头包括: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6个要素,在这6个要素中,出现问题最多的是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发文顺序号组成,常见的错误主要表现在:一是年份书写不规范。把2017年写成17,不够完整准确;二是年份外面使用中括号、小括号等。不够规范,正确的写法是使用(xx)六角括号。
二、文种使用不规范
在文种选择和使用方面,出现的问题比较多。一是生造文种。按照《条例》的规定,法定运行的文种包括: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这15种。也就是说选择发文的文种时,不能在这15种之外。比如: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年xx工作的实施方案,这种写法显然是不规范的,因为实施方案不是法定文种应该修改为: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年xx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还有就是叠用文种。《条例》中规范的15个文种,不能把两个不同作用的文种叠加在一起使用。比如关于xxxx的请示报告,请示和报告都是上行文,上级接到此文以后无法确定到底是请示的事项还是报告的事项,不能正确处理。因为,二者的行文目的和回复形式是不同的,请示的适用范围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和批准。所以请示通常是请求上级批准、解决和指示,需要上级以批复的形式给予明确的答复,一个请示必须用一个批复回复;报告的适用范围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报告属于请阅件,上级通常会以阅存的方式处理。
三、标题写作不规范
标题是公文内容的提炼概括,是用最简练的语言概括出公文核心的内容,让收文者通过阅读标题,清楚文件的基本内容。完整的公文标题包括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个部分。在实际写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是标题要素不完整,有的机关单位发文只写事由和文种,有的只写文种,随意的省略发文机关和事由,这样的写法不利于收文者掌握公文基本的内容,影响工作效率。
四、正文写作不规范
第二章常见公文写作范文第2篇
第一:初试分数高,盲目自信
有的同学认为自己分数高,进复试完全没有问题,或者以为自己可以拿到公费的录取名额,这无疑是片面的,每年约20%进入复试的考生被淘汰,这无形中增加了复试的难度。复试偏重于考察学生的心理素质和科研能力,应变能力和科研潜力尤为重要。专家指出:在复试时,导师将通过交谈和提问,对考生的基础知识、应变与表达能力、创新意识进行全面考察。心理素质不好、科研能力不强或是专业知识面不广的考生就很有可能被淘汰。
考高分不一定排名高。即使排名高,照样被刷,尤其是非应届生和外校生。理由是:不懂专业知识,上了没法做研究,只会考试!所以,在等待复试或者调剂的过程中,建议大家主动联系导师,时刻关注招生动向。
第二:初试成绩擦边过,认为希望渺茫
差额制实行后,每年有120%的考生进入复试环节。即使你排名并不考前,只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获得录取资格也并不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不到最后千万不要放弃!据中国科学院研招办主任表示,好多同学以为复试表现不好,肯定录取不了了,其实这也不是一定的。有时候考生抽到的问题比较难,可能自己觉得自己回答的并不好,但是导师面试的时候比较看重的是考生回答问题的思路,对于比较难的问题,只要考生有一些思路,导师就会觉得这个学生很不错。那么他自己可能觉得回答得不好,但是导师已经很满意了。
研究生复试不仅考查考生对所学专业的关注,在某种程度上还要考查考生作为一名科研人员的职业素质,这是许多复试考生容易忽略的问题。导师喜欢学生既能踏实认真,又有创新精神。所以复试中,最重要的是让导师明白你是一个踏实肯干、值得信赖的人。考生面试时切忌伪装或掩饰,一定要展现自己的真正实力。另外,在回答问题的时候,考生还要注意创新精神的体现。
第三:联系导师,过于频繁
联系导师是讲究方法和技巧,并且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做到有礼有节。虽然考生确实有必要与导师联系,但提醒考生一定要注意方式。例如,一些求学心切的学生会反复打电话与导师联系,假如有若干这样的同学与一位导师联系,必会影响导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的进行,乃至影响导师的正常生活。比较合理的联系方式是通信。学生可在信中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如姓名、年龄、性别、毕业学校(历届生可介绍工作单位与经历)、本科所学过的主要课程、毕业论文题目与要点、曾经阅读过的主要书籍等。若导师有兴趣,便会与你联系,一旦该考生进入到复试阶段,成功率会高一些。例如,去年某高校就有一位导师,在与调剂考生进行联系时,发现该生大学毕业论文与自己的研究课题完全一致,马上要求该生把毕业论文寄来,阅读后十分满意,最后的结局是双方都希望得到的结果。
第四:复试时不懂装懂,夸夸其谈
在专业面试时,很多考生都会被问到自己不懂的问题,此时你要记住:一定要诚实,对于不会的问题就说自己不是很了解,把自己所了解的尽量说出来,不要不懂装懂。导师既然问了那个问题,表明导师对问题很了解,考生靠蒙是不能过关的。如果老师问的问题你实在不知道,也不要慌张,更不要胡扯一通乱解释,考生最好在告诉导师不懂之后,尝试着对问题进行自己的分析和理解,这样老师会感觉,这个学生虚心诚实,善于思考。
第五:面试过于紧张,大脑空白
考研面试中,很多考生买了很多书,也背过一些类型的面试题,准备还算充分,但面对考官时头脑就一片空白。头脑一片空白其实有二种情况,一是“完全不知道怎么答,基本上没思路”;二是“答题前10秒头脑一片空白”。一紧张,双手就喜欢忙个不停,做些玩弄领带、挖鼻、抚弄头发、掰关节、玩弄手中的东西等动作。
出现“完全不知道怎么答,接着就是不知道怎么答,基本上没思路”这一情况,对考生来说,不仅需要掌握面试技巧和正确的解答方法,还需要考生不断学习、进行系统梳理,加强思维的训练,注重创新思维的培养。同时,适量的实战演练是必不可少的。此外提醒考生,回答问题时要自信,谦逊,坦然,大方,得体,礼貌。
第六:专业不明确
第二章常见公文写作范文第3篇
下面,对公文写作中一些常见错误及其改正办法作一简要介绍:
一、文种不明
即从公文的标题上看不出属于哪种公文。例如“关于接待德国公司总裁访问的事”这一标题,就没有表明是“函”,是“请示”,还是“通知”;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又如“汇报电力标准化工作”这一标题,不仅没有文种,连题意也不清。应该根据这份文件的内容与目的,或者把它改为公文类的“(发文单位)关于电力标准化工作的报告”,或者改为事务类的“(发文单位)电力标准化工作总结”。
二、生造文种
一种情况是把性质、用法不同的文种混为一体,拼凑在一起,不伦不类,例如“关于的请示报告”;另一种情况是把某些事务文书或规章制度类文书当作机关公文那样直接行文,例如把“计划”、“安排”、“总结”、“制度”、“细则”等直接作为公文印发。
第一种情况容易改正,只要根据公文内容确定一个文种,把另一个删去即可。第二种情况则应这样处理:如果这些事务类、规章制度类文书要像正式公文那样行文,下行的可以采用“通知”文种,用以下方式行文:
(1)规章制度类文书以“印发”形式行文。如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省电力有限公司公文处理规则〉的通知》,把发布的规则作为通知的附件,一起行文。(又,《国家电力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国电内规’字号印发,由法律事务部审核编号。”据此,规章制度类文书也可以不用“通知”文种而直接行文,但字号及审核编号部门应按规定。)
(2)事务文书以“转发”或“批转”的形式行文(上级、同级或不相隶属单位的用“转发”,下级单位上报的则用“批转”)。如《关于转发电业局1999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将《1999年工作计划》作为通知的附件行文。
如果是上行公文,可用“报告”行文,把要报送的事务文书、规章制度类文书作为附件。
三、错用文种
错用文种的情况更为常见,大致有以下几种:
(1)把“请示”误为“报告”。例如《关于电厂国有资产评估立项的报告》,其内容是申请对现有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立项,应使用“请示”,却误用为“报告”。
(2)滥用“通知”。即把本该用“决定”、“规定”、“办法”、“通报”的误为“通知”。
(3)滥用“请示”。有些单位向同级单位或者有关业务部门提出某些请求批准或办理的事项时,不用本该使用的平行文种“函”,特地用“请示”这一上行文种,认为这样做是尊重对方,好办事。这种做法破坏了行文规则,必须改正。
(4)“批复”误用为“通知”或“函”。对下级的“请示”,必须用“批复”这一文种作答复,但有的公文却写成《关于批复的通知(或函)》,应改为《关于的批复》。
(5)“函”误用为“批复”。某些业务主管部门在答复不相隶属单位请求审批的有关事项时,本该用平行文“函”,却写成《关于(单位)(事项)的批复》。
(6)误用处分事项公文文种。“决定”和“通报”均可用于处分事项。处分“决定”是行政处分的正式文件,要装入被处分人的档案;批评性“通报”主要起教育警醒作用,不装入档案。批评性“通报”可以带附件(即关于事件或事故的调查报告),处分“决定”不能带。处分“决定”一般让有关人员知晓即可;批评性“通报”要发送到下属各单位,甚至要抄送有关的不相隶属的单位。因此,应该根据处分事项具体情况正确选用,以避免误用文种。
四、越级行文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因此,除了特别紧急的情况,上行文都应按隶属关系向上一级机关(单位)行文,逐级上报。即使因特珠情况必须越级行文,也应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单位)。但是在有些基层单位,所写的公文还经常出现越级上报的问题,必须坚决纠正。
五、格式不全
公文格式中规定的各个组成部分,有许多是每一份公文都不可缺少的要素。如果在某一份公文的具体写作中,该标识的要素没有标识,就是格式不全(如缺少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附件、成文日期、主题词等)。纠正这类错误的唯一办法就是认真检查,看到底有哪些部分该写而没写,然后将残缺的部分补写上去。
六、发文字号混乱
发文字号应当包括发文机关(单位)代字、年份、序号。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发文字号混乱的表现主要有:项目不完整;年份用中文数码标识或只标两位数,不用六角括号而用圆括号“( )”、方括号“[ ]”括入;序号加“第”字或编虚位。对这类错误,要根据具体情况一一改正。
七、标题不准确
具体表现在:公文标题没有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有时甚至题不对文;标题太长,甚至超过了50字;有的则过简,致使题意不清;标题中随意使用标点符号,而实际上按规定“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长标题的排布不合理不美观,没有做到回行时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所有这些公文写作中常见的标题方面错误,必须根据规范要求予以改正。
八、主送单位不规范
主送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左侧顶格标起;若主送单位较多,标到行末后回行也应顶格;各单位名称中间用顿号,最后个单位名称后标全角冒号;若涉及多方面机关单位,同级的按党、政、军、群的顺序排列。公文写作中主送单位标识上的错误主要有:单位名称不规范;各单位排列顺序混乱;多行排列时在单位名称处断开,而不是书写至行末才回行;回行不顶格。对这些错误的标识方法,应注意纠正。
九、抄送单位不规范
抄送单位的名称及多单位排列顺序与主送单位相同,这两方面的错误与改正方法也同上所述。但标识时应左空1字,回行时要与冒号后的抄送单位(即空4字而非空1字处)对齐,各单位间用逗号隔开,最后一个单位后标句号。这四点不同于主送单位的标识方法,常见的标识错误也往往在此,应予改正。此外,不少单位的公文仍沿用过去的“对上用抄报’,对下用抄送’”的标识法,这也是不规范的,须统一改为“抄送”。
十、成文日期不规范
最常见的错误有:用阿拉伯数码标识,“o”误标为“0”或“零”,年份不用全称,标识位置不规范等等。应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见本书附录三)的相关规定认真改正。
十一、序号、数字、计量单位不规范
公文中的序号按规定分四个层次[“一”、“(一)”、“1.”、 “(1)”],若层次较少可省略“(一)”而直接用“1.”作为第二层次。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外一般要用阿拉伯数码标识(详见本书附录
第二章常见公文写作范文第4篇
公文是单位与单位之间处理公务的文书,特别是在党政机关单位,公文的往来十分频繁,几乎每人每天都要与公文打交道,所以熟练使用公文显得相当重要。但由于公文写作主要是在中高职学习阶段进行相关内容的学习与训练,大学阶段学习的主要是专业知识与技能,绝大部分大学生很少再接触使用公文,从而导致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相关人员公文知识的匮乏,公文使用常常难免出现差错。本文对公文使用中经常出现的错误进行列举与简要的分析,并提出正确的修改意见,旨在减少公文使用的错误,提高公文办理质量。
2012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现行各类党政机关的公文种类有15种,分别是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一、错将日常应用文当做公文
(一)直接将“工作总结”当做公文
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水产畜牧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
根据要求,现将我局中秋国庆节期间开展水产畜牧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报送贵办。请审核。
常用的公文种类中没有“工作总结”这种文种,“工作总结”只是日常应用文并非公文,要将“工作总结”报送常常要依托公文文种“函”来完成。正确写法应将标题改为:“关于报送中秋国庆节期间水产畜牧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的函。”函是公文的一种,“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二)直接将“说明”当做公文文种
内陆100吨级渔政船建造项目委托设计费付款说明 水运规划设计院:
与你院签订的《内陆100吨级渔政船建造项目委托设计协
- 1见随文报送贵委,请审示。
“意见”是上级领导机关或主管部门针对当前即将进行的主要工作和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提出原则性的要求和具体的处理办法,并直接发至下级机关或转发到有关部门遵照执行的一种具有指示作用的公文。而此文的审核意见只是单纯的认可或同意,不属于行政公文中“意见”这一文种,这种意见的报出常常只能依托公文文种“函”来完成。正确的标题应修改为:关于报送广西2013年奶业龙头企业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的函。
(五)直接将“工作要点”当做公文
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2013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
为切实抓好我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节能工作,根据结合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际,制定我局2013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是日常应有文中的一种,并非公文文种。要报出“工作要点”常常只能依托公文文种“函”来完成。正确的标题写法应修改为:关于报送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2013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的函。
(六)直接将“公示”当做公文
关于《广西水产畜牧业技术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推荐人选名单公示
:
根据精神,经研究,决定推荐等105名科技人员作为《广西水产畜牧业技术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培训对象(名单详见附件),现予公示。
对推荐人选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年月日前邮寄或直接送监察室(邮编:;联系电话:)。
“公示”是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应运而生的应用文书,但它决不仅限于党政干部任前的公示,其适应范围广泛,使用的频率相当高。近年来,无论是党政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等向社会或有关单位及人员公开某一信息,以达到广泛征询公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目的时,常使用“公示”。由于公示制产生的时间不长,“公示”这一应用文的文种及格式等问题,目前在《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
- 3
“通知”和“函”是两种不同的文种,在一份公文的标题中不能同时用两个文种(转发、印发的公文除外)。正确写法应将标题改为:“关于参加海洋100吨级渔政船设计方案讨论会议的通知”(主送单位为下级单位)或修改为“关于参加海洋100吨级渔政船设计方案讨论会议的函”(主送单位是平级或不相隶属的单位)。
例2:
关于项目批复的通知 :
“批复”和“通知”是两种不同的文种,这两个文种不能在同一份公文的标题中使用(转发、印发的公文除外)。正确的写法应将标题改为:关于项目的批复。
(二)用函代替通知
关于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
备案管理办法(修订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自治区环保厅、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市、县(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自2007年实施以来,对规范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规定,近期对“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办法”(修订稿)送请你们,请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畜牧与饲料处,以便尽快修改完善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逾期不反馈视为同意。
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发文单位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是不相隶属的单位,不相隶属的单位特别是主送级别高一级的单位是不能用“通知”这种公文文种的。正确写法应将标题修改为:关于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修订稿)修改意见的函。
(三)用“报告”代替“函”
关于上报2013年上半年广西生鲜
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总结的报告
农业部奶业管理办公室:
为提高我老秘网区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根据要求,我局下达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3年广西生鲜乳
- 5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兽药监督执法工作总结的函。
(四)公文标题用词不准确
例1:
关于 :
印发全国渔业渔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的通知
“精神”一般只能传达而不能印发。正确的写法应将标题修改为:关于印发全国渔业渔政工作视频会议要点的通知。
例2:
关于给予2013年下半年奶牛布病结核病扑杀补助经费的
“经费”一般用“拨付”来表述,正确写法应改为:关于拨付2013年下半年奶牛布病结核病扑杀补助经费的请示。
例3:
自治区局关于请求自治区台办领导参加我局赴台项目
对接洽谈工作团行前培训的函
自治区台办与发文单位自治区局是不相隶属的单位,发文单位没有资格要求台办的领导参加本单位举办的会议。正确的写法应将标题改为:局关于邀请自治区台办领导莅临我局指导赴台项目对接洽谈工作团行前培训工作的函。
例4:
关于
申请延长桂北渔80209号等2艘渔船
批准书有效期的请示
“申请”与“请示”词义重复,应将“申请”两字去掉,正确的标题应为“关于申请延长桂北渔80209号等2艘渔船批准书有效期的请示”。
例5:
关于
同意将文明渔港创建项目资金调整为
南万渔港航标维修经费的批复
“同意”与“批复”词义重复,应将“同意”两字去掉,正确的标题应为:关于文明渔港创建项目资金调整为南万渔港航标维修经费的批复。
例6:
广西局关于
提供在建大型渔政船拟使用进口船用产品情况的函
第二章常见公文写作范文第5篇
一、文种使用不当
有的公文作者不了解或不会正确运用确切的文种,以致长期只使用通知、决定等二三个公文,其余文种一概不用;有的公告、通告、通报分不清,望文生义去应用;有的不知公文中报告与请示是两种不同的文种,经常混淆不清,使用时张冠李戴或干脆写成“请示报告”;有的不知有命令、批示函、会议纪要等公文,遇到该使用这些公文的场合则都用通知等公文去代替。
二、格式不规范
公文格式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表现:公文文头不规范;标题冗长、混乱、
残缺不全;主送机关排列混乱;结构层次序数混乱;附件不符;主送、抄送单位不正确。
三、行文规则混乱 越级行文。 多头行文。 请示一文多事。 党政不分。
四、提法不当
公文提出一些未经仔细推敲的方针、口号、任务,而这些方针、口号、任务又往往与党和国家在某一时期的工作方针相违背,从而造成一定的混乱。
五、名称表述混乱
公文中的人名、地名、单位等名称表述混乱主要有:一是同一名词在一篇公文中数次出现时表述不一致。二是排名次序混乱。三是随意用简称。
六、时间表述含糊
用时间代名词而不用具体日期。
年份随意某某略。
年份不使用公元纪年。
七、用词不当
词义误用。
生造词语。
词语使用不当。
滥用模糊词语。
八、不符合语法
不少公文存在不合语法的现象,以致于造成理解上的歧义或错误。
成分残缺。
成分多余。
搭配不当。
语序不当。
九、数字使用不统一
公文使用数字概念模糊,书写形式杂乱和不准确,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是数字概念不清楚。
是数字概念不准确。
第二章常见公文写作范文第6篇
(一)发文字号标注不规范。有的单位发文字号的年份用圆括号“()”括入,而不是用规范的六角括号“‟”。对于字号和字体,有的用小3号;有的用小标宋体字,有的用楷体,也有的用黑体。有些公文序号出现编虚位(即001), “文2008‟001号”等不规范格式。
(二)文种使用不当。文种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种类。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明确公文种类有13类,即: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即各单位产生的公文不应该出现这13类公文以外的文种,错用文种不仅使公文失去应有的严肃性,还严重影响行文的作用和效率。文种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生造文种。比如《关于解决办公用房的申请》。很显然,申请不是规范的文种,因此应改成“请示”。二是混用文种。如《局关于购买办公设备经费的请示报告》,将“请示”和“报告”两种文种混用。三是错用文种。最常见的错误是该用“请示” 的用了“报告” 该用“报告” 的用了“请示”, “请示”和“报告”是有严格区别的:“请示”是办件,是需要批复的;“报告”是阅件,不需要批复。如果错把“请示”用成了“报告”,会导致请示的事项得不到及时答复或得不到答复,从而影响了事情的办理。
(三)公文标题不规范。常见的问题:一是字体字号不规范,有用黑体的,有用宋体加黑的;有用二号字的,也有用小二号字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中规定公文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二是标题中滥用书名号等标点符号,规范的做法是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标题中一般不加书名号。三是标题冗长繁琐。“事由”概括得不简要,转发(批转)性文件,标题照搬照抄,层层照转,一个词组套一个词组。四是回行时词意不完整,排列不对称,间距不恰当。
(四)引用文号不规范。比如先引文号后引标题,有的只引文号不引标题,有的只引标题不引文号。例如,“根据发2008‟1号文《关于的通知》”,其引用文号的方法不符合规定,正确的引用方式应为“根据市政府《关于的通知》(发2008‟1号)”。
(五)结构层次序数使用不规范。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规范的结构层次序数要求,第一层为“
一、”,第二层为“
(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而在使用中常出现的问题:一是层次顺序颠倒,即下位序数与上位序数倒臵;二是层次跳跃,或在“
(一)”“(1)”后加顿号,写成“
(一)、”或“(1)、”等。
(六)成文日期标识不规范。常出现的问题:一是标注位臵距正文太远或太近,以至于印章距正文太远或盖压正文。成文日期与正文的距离要根据印章的大小而定,标准是印章
盖在成文日期上,上距正文不到1行的空白。二是把拟文日期作为成文日期。三是把修改日期或送签日期作为成文日期。四是联合行文主办机关签发日期作为成文日期。成文日期应以单位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的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成文日期使用汉字并标全年、月、日。
(七)印章加盖不规范。印章是公文制发机关对公文负责的凭证,必须规范使用。常出现的不规范现象有:一是无印章。二是印章加盖歪斜。三是印章未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四是印章盖在正文上或距正文太远。印章正确的加盖位臵:印章上弧距正文2mm4mm。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臵时,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日期。成文日期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1行之内,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日期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要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
个或两个印章,要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八)附件标注不规范。附件一般在正文之下空一行标识,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常见的问题:一是没有与正文空开一行。二是在附件名称后加分号或句号等标点附号。三是附件标注的顺序与附件的顺序不一致,没有在附件左上角标明“附件”或者“附件”字样。四是附件标注回行时顶行写,正确的写法是与附件序号后的文字对齐。五是附件不全,或标注了附件但没有一并报送。
(九)附注标注不规范。公文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要标识附注,如请示需标识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常见的问题是请示没有标识附注,或者是附注标识的位臵不规范。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标注位臵应在落款和版记之间的适当位臵,空两格加括号,中间用分号隔开。
(十)版记不规范。一是没有版记。二是版记位臵不对。三是主题词字体不对,主题词、词目均用黑体,且词目之间空格不均。规范的标识“主题词”三字用黑体,词目用小标宋体3号字体,词目间空一字。四是抄送机关标识不规范,常见的问题是将“抄报”和“抄送”分开,而不是统一为“抄送”,再有就是最后一个抄送机关不标句号。抄送机关之间应用逗号分开,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应标句号。五是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标注不对,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在抄送机关之下,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但有的单位将二者左右顶格,有的空格太多。
(十一)没有代拟稿。凡需要以政府办名义上报下发文件的请示,一定要有代拟稿,有些单位没有代拟稿,有些单位拟好了稿不与请示一并上报。
第二章常见公文写作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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