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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用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10-111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用范文第1篇

一、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平等、团结、共同繁荣

(一)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是我国重要的国情之一。

2、新中国成立后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民族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3、我国处理民族关系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

①民族平等原则

民族平等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在民族问题上的基本观点。各个民族之间只有大小、强弱、发展程度上的差别,而无优劣之分。民族平等是处理民族关系的首要原则。

民族平等应该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平等。我国各民族在享有民主权利方面已实现了真正的平等,但是在发展程度与民族之间的差距还是事实上存在的。

在民族平等权利中,最重要的是参政权。少数民族参加人民代表大会是实现民族平等和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最有效形式。

②民族团结原则

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前提。民族团结是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要原则。

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民族的团结、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

③各民族共同繁荣原则

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是处理民族关系中的根本原则。

4、处理民族关系原则之间的关系

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

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

各民族的共同繁荣特别是经济发展,又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物质保证。

(二)巩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我们该做什么、能做什么

我们应该珍惜、巩固、发展这种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一)符合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含义

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它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三级。自治机关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

2、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客观必然性

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必然选择,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

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以及各民族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使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具有坚实的社会和政治基础。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显著的优越性

、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

2、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3、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4、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三、我国的宗教政策

(一)全面正确地理解我国的宗教政策

、宗教信仰自由的内涵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2、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

【重要提示】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我国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和法律的特权,都不能干预行政、司法等国家的实施,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3、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

4、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这是国家主权在宗教事务上的具体体现。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

(二)弘扬科学精神

、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是鼓励人们信仰宗教。我们要遵循唯物辩证法,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宗教。

【重要提示】宗教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有自身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不能人为消灭,只能因势利导;宗教在现实生活中还是一种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在我国民族与宗教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团结信教群众,降低宗教的消极作用,把信教群众的力量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目标上来。

2、我们要坚持不懈的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科学世界观和无神论和宣传教育,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这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任务。

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2、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要依法执政,立法机关要严格按立法程序制定法律法规,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司法机关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切实做好普法教育工作。

【重要提示】依法治国的本质就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依法治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体现和保证。

3、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民主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即真实性内容与多样性形式的统一,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重难点突破

.正确理解民族问题、宗教问题与国家的关系

⑴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是由一定的民族组成的。每个民族一般都有自己的宗教信仰。民族、宗教和国家政治生活密切相关,能否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稳定,处理好民族、宗教问题有利于国家政权的巩固与发展。任何国家都有自己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政体体现了这个国家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

⑵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多种宗教并行流传的国家,许多少数民族全民族信教,因此,宗教问题往往和民族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正确贯彻民族政策,对两个问题的正确处理都有积极的影响。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解决民族问题,加强民族团结,巩固国家统一。

例题:中国道教协会成立0年来,在维护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促进祖国统一,兴办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保护生态环境,开展对外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这说明

A.我国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B.我国宗教能够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意在鼓励人们信仰宗教

D.宗教追求的都是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解析】把握宗教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在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引导下,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答案】B

2、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关系

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⑵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当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⑶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⑷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法是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表现,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领导人民遵守法律。坚持依法治国,才能维护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

【例题】(多选)中国共产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政协三者的关系是

A.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都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

B.党中央是国家的最高机关,全国人大是权力机关,全国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中国共产党同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

D.中国共产党提出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全国人大的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全国政协对其进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

【解析】本题考核共产党、人大和政协之间的关系,党是领导核心,全面领导我国的政治工作,但是不是国家机关;人大是权力机关,在党的领导下行使国家权力;政协是政党制度重要机构,具有民主监督、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的职能。B搭配错,党中央不是国家机关,党是领导核心,领导人大政协的工作。

【答案】AD

高考考向探析

考向1我国的民族政策

命题角度一: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及其关系

(XX江苏卷10)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每个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的代表。x藏珞巴族人口不足3000人,也拥有1名全国人大代表。这体现出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

A.民族团结原则

B.民族互助原则

.民族平等原则

D.各民族共同繁荣原则

【解析】本题考核区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3个原则内涵的理解。不论民族人口多少都有自己民族的人大代表,体现“民族平等”中的政治地位平等。

【答案】

命题角度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理解

(XX年广东卷16)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

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A.各民族聚居

B.各少数民族居住

.各民族居住

D.各少数民族聚居

【解析】概念表述的基本考核,在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实行区域自治

【答案】D

命题角度三: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因和优越性

(XX海南卷8)1947年,中国共产党根据内蒙古地区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建立了我国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区,开创了内蒙古历史的新纪元。内蒙古地区之所以能够建立民族自治区,主要因为

①蒙古族对国家统一有强烈的政治认同

②蒙古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民族

③内蒙古地区的民族人口构成单一

④蒙古族在我国民族人口分布上有自己的特点

A.①②

B.③④

.②③

D.①④

【解析】整体上理解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的必然性大杂居、小聚居;以及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础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

【答案】D

【名师指引】民族政策这个考点,一般在高考中通过客观题进行考核,复习中区分新型民族关系和处理民族关系原则的区别;理解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各自内涵;掌握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机关、自治权;理解民族区域自治的必然性和优越性。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宁夏自治区成立0周年、民族分裂势力的破坏活动等,注意有可能在主观题考核对我国民族关系、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理解。

【新题导练】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四条规定,“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这体现了

①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是该地方唯一的自治机关

②各民族共同缔造了伟大的祖国

③将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特点结合起来

④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国家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A.②④

B.③④

.①②③

D.②③④

【解析】注意对题目材料整体的把握。民族区域自治机关包括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体现国家政策与民族区地实际结合,自治地方享有自治权;材料与②无关

【答案】B

考向2我国的宗教政策

命题角度一:对宗教信仰自由的理解

(XX广东卷16)据XX年《x藏的民族区域自治》白皮书统计,x藏自治区共有藏传佛教活动场所1700多处,住寺僧尼约4.6万人;清真寺4座,伊斯兰教信徒约3000余人;天主教堂1座,信徒700余人,各种宗教活动正常进行。这表明

A.我国保护各种宗教活动

B.我国人民享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

.我国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D.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保护信仰宗教的自由

【解析】本题考核对我国宗教政策的理解,信仰自由不等于保护各种宗教活动,信仰自由保护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本题与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无关。

【答案】B

命题角度二: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理解

(XX年江苏卷22)XX年11月30日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为江苏徐州教区王仁雷神父举行了辅理主教祝圣仪式。天主教教皇称这一做法违反了教规。国家宗教局回应说,自行祝圣是中国内部事务。这体现了我国

A.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B.充分保护宗教信仰自由

.支持宗教界积极开展对外交往

D.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原则

【解析】本题考核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的交往,基本原则是:平等交流,但是不允许以宗教为借口,干涉我国内政。

【答案】D

【名师指引】我国的宗教政策,与我国民族政策相似,在高考中通常是通过客观题考核对相关考点的理解。复习中要注意把握宗教信仰自由的内涵,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和与国外宗教团体交流之间的关系,注意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我国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是相互联系的,从时政热点角度,关注对于国内宗教团体在奥运期间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我国政府尊重国外运动代表团的宗教信仰以及国内宗教团体与国外宗教团体的友好往来。

【新题导练】

奥运会举行期间,北京宗教事务局在奥运村为运动员设立了临时宗教活动场所。这些临时场所包括基督教礼拜堂、天主教祈祷室、佛教佛堂和伊斯兰教礼拜殿。这说明:

A我国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

B我国鼓励公民自由信仰宗教

我国保护外国宗教组织自由的宗教活动

D我国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解析】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主要体现在引导国内信教群众,投身社会主义建设。

【答案】A

考向3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命题角度: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XX厦门模拟题)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决定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之后,全国政协十一届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草案)》,会议认为,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草案)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符合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这几个会议的顺序为什么要这样安排?

【解析】本题考核学生对于我国大政方针政策产生过程,党、政协、人大的相关知识,按照主体不同,分点分层作答。

【答案】⑴这是由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协、人民代表大会各自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决定的

⑵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通过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领导社会主义事业。因此,必须首先召开党的会议,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

⑶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因此,召开党的会议后,继而召开全国政协会议,充分听取各民主党派人士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这有利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国家重大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最高决定权。《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只有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全国人大才能将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实现党对国家的政治领导。

【名师指引】单独考核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个考点的高考题不多,因为这个考点更多是渗透在不同单元的知识点当中,例如与公民政治参与、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人大制度的完善、党的执政方式、依法治国等知识点搭配,通过辨析题的形式考核学生对于知识体系的完整理解。

该部分与时政热点联系紧密,当中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依法行政、政府权力监督;人大代表履职、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政协职能;依法治国的落实等,都是该部分拓展考核的常见点,注意通过本高考年度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热点、成就入手展开复习。

【新题导练】

XX年9月,在短短的一个月内,为对重大安全事故负责行政责任,先后有数位主要领导辞职或免职,包括国家质检总局局长、山西省省长、副省长、石家庄市委书记、市长等等。

辨析: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求领导敢于承担事故领导责任。

【解析】有跨度的辨析题,常见于考核“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一考点,基本思路:承认合理之处,运用“国体”“公民政治权利”“受人民监督的政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关知识点;然后补充指出“除了领导承担责任,维护人民利益”以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还需要其他的因素的配合。

【答案】(1)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因此,要坚决执行行政问责制,党政领导人要为公共安全事故承担领导责任,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这是公民意愿表达和民众力量的真实反映,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顺应历史潮流的进步,体现了为人民负责,维护了人民当家作主。(分)

(2)但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仅要求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还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分)

基础提升训练

一、单选题,共3题,在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

、(XX深圳模拟题)今年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0周年,自治区的政治制度实现了历史性变革,经济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文化和社会建设实现了历史性进步,为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就

①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

②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③党和国家实行正确的民族政策

④关键是其他地区的帮助和支持

A①②③

B①③④

②③④

D①②③④

【答案】A,关键是当地人民的自力更生,④错误。

2、(XX广州调研)XX年12月,教育部、国家民委联合发布《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求全国中小学要设置专门的民族团结教育程。新时期加强和巩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有利于

①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②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长期存在的民族关系问题

③促进各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相互交流、继承和发扬

④各民族学生自觉履行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义务

A.①②④

B.①③④

.②③④

D.①②③

【答案】B,②表述错误,不能“根本上解决”。

3、(XX湛江模拟题)陈独秀在《法兰西人与近代文明》一文中指出“宗教之功,胜残劝善,未尝无益于人群;然其迷信神权,蔽塞人智,是所短也。”这句话给我们启示是

A.我国宗教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

B.宗教就是封建迷信

.宗教在社会发展中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

D.我国要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

【答案】,理解材料引用的文段主要思想是一分为二地看待宗教。

二、多选题,共2题,在每小题给出的4个选项中,有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符合题目要求。

4、(XX汕头金山中学模拟题)拉萨发生的令世人震惊的“3.14"打砸抢烧暴力事,让人看到了**集团妄图分裂祖国的本质.奥运圣火在巴黎传递时遭遇少数“qd”分子的干扰破坏,其恶劣行径也遭到法国公众以及全世界热爱和平的人们的强烈谴责.这启示我们

A.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B,要积极引导社会主义与宗教相适应

.政治不能干预宗教活动

D.要反对一切打着宗教旗号分裂祖国的行为

【答案】AD,B表述错误,应该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XX广州市越秀区调研)党的十七大首次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中国特色政治制度范畴,这是我们党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生动体现。除“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外,中国特色政治制度还包括

A.民主选举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D.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答案】BD,民主选举不能体现中国特色,其它国家也有。

三、简答题

6、材料一:x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最近年,是x藏经济社会发展最快、社会稳定形势最好、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年。对口支援x藏的重大决策,使x藏驶上经济社会发展的快车道。全区生产总值连续年保持12%以上的增长速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从XX年起连续保持两位数增长,享受免费医疗的农牧民人数达到237万人,0万农牧民告别无电的历史。

材料二: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联系材料,说明怎样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解析】本题关键点“如何”“发展”“民族关系”,就是运用相关知识,谈应该“怎么样”发展民族关系。具体答题可以运用民族原则和民族政策,谈发展民族关系的措施。

【答案】

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原则,这是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的重要前提。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我国妥善处理民族关系,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制度保证。

贯彻执行宗教信仰政策,有利于团结信教群众,维护民族团结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每个公民都要自觉履行国家统

一、民族团结的义务,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做贡献。

常见易错、易淆点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所以人民能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但是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各级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简单来说就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2、各级人大都能制定法律,都是立法机关。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全国性法律,行使国家立法权。省、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因为地方性法规不能等同于法律,所以不能说各级人大都能制定法律,也不能说各级人大都是立法机关。我国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我国的根本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在我国,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就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但是,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4、各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多党合作的前提是坚持共产的的领导。多党合作的方针是“长期共存、相互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各民主党派和共产党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实行相互监督,尤其是强调参政党监督执政党。

、中共中央提出方针政策是通过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变为国家意志的。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依法执政是中国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党通过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使党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这是党依法执政的重要体现。

6、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是在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下的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但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是中央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不是特别行政区。同时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享有充分的自治权。只有我国的特别行政区才享有高度自治权。

7、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立法权。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有权可以根据地方实际,行使立法自治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自治性法规。但是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没有立法权。

8、在我国,宗教活动受到法律的保护。

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国家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选择。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任何人不能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干涉行政司法机关的运作、妨碍国家教育活动。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9、我国的宗教性质上已发生了根本转变,宗教的积极作用是主要的。

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选择。虽然信教群众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宗教团体是联系信教群众的爱国组织。但是我们还是要承认宗教性质仍然是唯心主义,宗教主要起着消极作用。所以国家还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热点追踪

【时政热点】

材料一: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6月2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提请审议XX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等。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0月28日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经过十五年立法历程,跨越三届全国人大,企业国有资产法“破茧而出”,使我国数十万亿国有资产的监管问题实现“有法可依”。

材料二:XX年9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从XX年9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时间,在全党分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0月9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一致认为,中央政治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紧紧抓住发展机遇,积极应对来自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变化和自然界的严峻挑战,奋勇夺取抗击南方部分地区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斗争重大胜利,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圆满完成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任务,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建设。

材料三:拉萨发生的令世人震惊的“3.14"打砸抢烧暴力事,让人看到了**集团妄图分裂祖国的本质.奥运圣火在巴黎传递时遭遇少数“qd”分子的干扰破坏,其恶劣行径也遭到法国公众以及全世界热爱和平的人们的强烈谴责。

XX年10月2日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0周年纪念日。0周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全区各族人民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成就,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材料四:09年召开的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酝酿在代表委员座位安排方面体现平等原则,这是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会议召开以来,首次调整座位,目的旨在以代表和委员的参与性为本。众所周知,每届代表大会共有五次会议。具体调整座位的办法如下:代表(或委员)将被等分五份,每次将有五分之一的代表(或委员)距离主席台最近。从而依此类推。最后一次大会,最后座位的代表将成为最前位置的代表。

有观察人士分析,代表和委员座位的调整,背后蕴含了重视他们平等参政权益的实质。代表和委员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具有高度代表性,重视他们平等参政权益,也就意味着对广大民众平等参政权的尊重。

【知识链接】

(1)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选举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材料一中体现的是人大依照法律程序,针对抗震救灾的重建工作和立法计划,行使监督权、决定权和立法权。

(2)中国共产党是中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科学发展观是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脉相承的科学理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材料二中组织党员学习科学发展观,就是为在实践中坚持和贯彻这一战略思想打好基础。十七届三中全会中的总结正是体现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一定能克服困难,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建设。

(3)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政协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我国政治生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通过材料四中代表委员的座位的调整,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国家更加注重提取来自社会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人民的声音。

(4)我国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通过材料三中“qd”分子干扰破坏社会稳定秩序和宁夏自治区的发展正反两方面材料,说明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根本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结合材料理解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我国的执政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决定、决议以及建议等,要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对全体公民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决定等。

【跟踪训练】

、在G市XX年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上.人大代表就G市该年的财政预算案提出了许多批评意见,财政局长几次到会就预算中的一些问题回答代表的提问。在这里,人大代表行使的权力是

A.立法权和决定权

B.审议权和质询权

.任免权和监督权

D.提案权和表决权

【解析】本题考核对人大职能的理解,注意区分人大与人大代表的不同任免权体现任免其他国家机关的负责人,立法权体现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决定权体现通过国家或地方性行政决议、方针政策,监督权体现在对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答案】B

2、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运用政治生活,说明怎样坚持以人为本。

【解析】“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注意不要仅仅从执政党的角度,要拓展到前三个单元的角度思考问题,从政府、政党、我国政治制度等角度思考“怎么样”。我国政治制度要不断完善“民主”保证“以人为本”;政府切实履行职能,落实宗旨和原则,保障人民利益;党要贯彻宗旨,民主执政,贯彻政治协商制度。

【答案】①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②政府充分履行各项职能,使人民充分享受科学发展的成果。

③政府必须认真贯彻对人民负责原则并依法行政。

④党必须不断提高执政能力,贯彻党的宗旨,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⑤切实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

3、XX年北京奥运会期间,中国基督教会派遣了16名由牧师和神学院学生组成的团队在奥运村宗教中心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举行日常的宗教仪式,为外国信徒带路去北京市内的礼拜堂和进行简单的翻译等。这表明

A.我国保护各种宗教活动

B.我国积极开展宗教方面的国际交流活动

.在我国宗教能够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D.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保护信仰宗教的自由

【解析】注意材料的主体是中国基督教协会,所以本题强调中国基督教会主动为北京奥运会服务,因此与我国政府无关,主要体现信教人士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宗教团体是联系信教群众的爱国组织。

【答案】

4、社会主义民主归根结底是让人民当家作主,这就需要保障人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就是要创造一种条,让人民监督政府。

辨析: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让人民群众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解析】本题难度比上一题有提高,必须分清辨点:人民民主专政不等于直接行使;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除了人民当家作主还有党的领导、依法治国。

【答案】(1)题目中的观点不科学。(1分)

(2)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是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的,不是由人民直接行使的。(3分)

(3)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要健全基层民主制度,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分)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用范文第2篇

为了加强国家经济金融的安全,必须加快民族地区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历史、地理位置和政策等的原因和中东部地区的发展水平还有不小差距,研究民族自治区的企业经营状况,以及民族自治区特有的政策环境和法律环境对该区域内的企业的限制等因素具有独特的意义。在分析它的资本市场发展的法律环境,从多元化、宽维度的角度提出解决的方略,以期望为相关区域发展提供有益的对策。

1 民族自治区的上市公司的概况

现代金融业的核心是资本,而民族自治地区由于历史,宗教,教育等原因一直是我国金融发展的“洼地”。我国经济现阶段发展势头不够良好,无论是从缩小贫富差距的角度,还是不断扩大内需角度,都应该大力推动民族地区的金融业发展,培养更多的优质的上市公司,吸引外界投资,促进区域金融的均衡发展,并保障民族地区乃至国家的经济和金融安全。

民族地区证券化程度偏低,现代金融资本在市场上功能和上市公司优势未能充分释放出来。证券化水平在我国市场经济中所占的地位越来越重,较低的证券化程度表明资本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地位不高,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不够。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低下势必会影响整个区域经济的活力,造成发展滞后的结果。民族自治区域的发展规模在全国范围内来看排名靠后与其面积不成比例,上市公司只有百余家。此外民族地区的上市公司分布不均,妨碍了区域的均衡发展。自治区的主要城市上市公司占比达到多半数,根本无法带动全区的经济发展。而且民族区域的优势产业和上市公司的对接不够紧密。文献[20]指出民族地区的上市公司所属行业主要为化工,食品,制药,饮料,建材,冶金等传统行业,而且资本市场基础薄弱。完善有效的市场基础有助于促进资本市场的资源进行更为有效的配置,促进企业之间的相互兼并重组,整合出更为优质的资源,提高经营绩效。

民族自治地区除了证券化程度不高外,上市公司的规模普遍较小,因此融资能力也相对较弱。资本市场对民族地区的投资热情不够限制了民族地区的快速发展。公司规模不断缩小是经营能力低下的直接后果,因此不断的提高经营能力,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减小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改善经营状况,利用政策扶持以及地域优势条件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局面。

2 法律环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时间短,证监会的执法经验不足,法律条款还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使得我国证券市场上的投机时有发生。而法律不能很好的惩处那些存在机会主义势头的上市公司,进而使得我国证券投资者的利益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牺牲投资者的利益显然会导致公司在进行外部融资时的难度加大,从而导致现金流减少,这样直接导致企业经营难度提高,利润下降,进入恶性循环。而加强法律监管,保护好投资者的利益,不仅有助于提高外部投资者投资的意愿,使得企业的融资环境得到改善,同时可以降低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平衡企业管理中的各种权力,可以使企业发展更加均衡。

同时,法律环境还可以影响企业对外信息的披露情况。企业对外披露相关的环境信息,对企业提高自身对环境问题、环境业绩的关注程度,以及更好的履行环境受托责任有积极的作用。

在企业组织管理方面,企业只有在取得法人资格后才有从事生产经营的权利和资格。企业的设立,组织机构的建立,合并,破产与清算等企业活动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执行。《工会法》、《公司法》等法律规范企业的行为和组织管理方式,这些法律规定了与企业有关的合并、分立、破产等法人行为。

在财务管理方面,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涉及的内容十分繁杂,包括会计、统计、纳税、审计、利润分配等方面。对这些方面的规定在《统计法》、《审计法》、《票据法》等法律条文中都有明确的阐述。

企业的劳动人事与企业人力资源的合理使用至关重要。企业人员劳动效率的提高也依赖于人事管理。人事管理是一项相当复杂的工作,劳动时间的长短,休假,补贴,人员保护,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都用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

法律环境影响企业的方方面面,在企业决策的各个层面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产品决策上,主要涉及产品的研发,设计与新品的专利保护问题、产品质量与安全性、商标使用以及售后服务等。在价格决策上,虽然我国给与企业在价格决定上的自主权,但是企业定价要保证不违反国家或地方颁布的制止企业谋取暴利的相关规定,企业生产的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水平在本地区的平均值上下波动幅度不能过大。促销和企业广告的决策是企业的另一类重要决策项目。企业促销不能损害消费者利益或进行不良竞争,破坏市场秩序。同样企业广告需遵循《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不能诋毁或贬低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更不能进行虚假宣传。

3 自治区政策与法律环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央给予了民族地区一系列的金融优惠政策,比如,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先安排民族地区的企业上市、实行优惠的贷款政策,对民族地区基础产业(例如:能源、邮电通信等事业)与重点行业国家给予金融政策支持。这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事实上,法律环境作为区域经济环境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各地区存在着客观差异。虽然国家相关机构颁布了《证券法》、《公司法》等全国性法案,但是应该看到,地方在立法上的差异对本区域内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的影响非常大。这就直接导致了各个地区在执法以及司法等方面有不一致规范。许多地区,特别是自治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在经济上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严重。法律环境的差异在各个地区是客观存在的,它不仅影响了该地区上市公司所要采取的经营策略,同时也直接的对投资者的利益有很深的影响。国家应该多制定相关法律使得民族地区加大自身的开发力度,积极的利用好国际资本市场。要充分利用好民族地区的资源富集优势,沿边沿海,民族风韵等独特的优势展示各区经济投资价值与比较优势,加大对外宣传的力度,加强沟通与合作,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鼓励引进境外层次较高的战略投资者,增强吸引外资的地区优势,要进一步鼓励境内外企业到各区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努力扩大直接利用外资的规模,积极地利用国际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资本市场上发行股票融资、吸收境内外证券以及期货金融投资等中介机构对民族地区设立机构、开展业务。重点的扶持与民族地区产业相关的企业上市,在其他政策上给予更多的优惠。加快民族地区工商业的发展,利用发展优势产业,形成“模范效应”、扩散效应。人才的积累与基础设施建设也很重要,前者交给市场,后者可以通过政府行为来实现。自治区由于存在政府给予的特殊政策,利用这些政策可以得到良好的经济效益。我国自治区大多处在边境上,民族自治区可以向国务院申请批准设立通商口岸,上市公司可利用这一便利,加强对外贸易取得收益。

除了上述对企业有利的政策外,还应同时考虑自治区对企业与上市公司的要求,甚至是不利影响。比如,西藏地区高寒缺氧,生态环境脆弱,对企业的环保要求相对其它地区要高。存在环保问题的上市公司所面临的环保压力以及社会舆论带来的压力更大,相比之下在其他地区的上市公司不需要承担更大的环保压力。

结束语

民族地区的证券化程度偏低及资本在市场上功能和上市公司的优势并没有充分释放,资本市场融资的能力低下,影响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导致民族地区市场发展的滞后。民族自治地区的证券化程度不高,上市公司的规模普遍较小,融资能力弱,资本市场对民族地区的投资热情不够,导致了民族地区不能快速进步;而证监会执法经验不足,法律条款存在诸多不合理的地方使得民族地区证券的投机机会时有发生。政府部门如果不利用法律很好的治理存在机会主义势头的公司,是不可以很好的保护民族地区投资者的利益。法律环境影响企业对外信息的披露,企业对外披露相关的信息,对企业自身环境问题、环境业绩关注问题及更好履行环境受托责任都有着积极的作用。所以要不断的提高经营能力,提高资本的利用效率,减小企业的资本负债率,利用法律环境从根本上扭转民族地区经营的局面。

民族地区存在政府的特殊照顾,企业应该利用好这些政策,得到更多的经济效益。此外,自治区大多在内陆边缘地区,经济不是很发达,为吸引外国的资本投入,民族地区很多对企业税收有优惠政策。但在提出对企业有利的政策外,要考虑到自治区对企业、上市公司的要求与不利影响。民族地区多为少数民族聚居区,建立的相关企业,要考虑本地的风俗文化,尊重本地的风俗文化。

摘要:法律环境与证券市场发展的关系一直备受学者的关注,成熟有效的制度安排可提供稳定、可预测的产权保护和产权交易,为了实现市场上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不同地区出台了不同的法律。本文在分析了相关文献的研究情况后,对自治区的上市公司发展情况做出了分析;并且,在分析了法律环境对企业影响的基础上,针对自治区特有的政策与法规对企业的经营利弊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企业经营,民主区域自治,法律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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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旦真.西藏地区上市公司财务能力分析[D].西南财经大学,2011.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用范文第3篇

( 一) 制度文化符号

在法治视野中, 任何法律制度都是以该制度为核心的调整某一社会关系的规范的有机集合体, 作为制度都均需要通过相对应的符号来表达该制度的核心价值, 以及相应特殊内涵。作为调整我国民族问题的法律规范结合体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来说, 作为法律制度具有着自己鲜明的法律制度符号的表达方式, 而这种符号表达是整个制度的抽象化表达, 是整个制度内涵的载体和形式。

“作为一个制度的符号化表达, 较为广泛都是通过语言来进行诠释, 而语言的诠释就是词组的构建, 通过词组符号来展现制度本身的意义”。单从所包含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各法律规范的名称看, 主要通过“民族区域自治”、“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等符号来表达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制度文化核心; 而上述符号明确规定和表达了, 我国在解决民族问题走的是民族自治和区自治有机结合的正确道路; 另一方面“基本制度”一词是从法治的视野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符号学意义上的表达,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于1954 年写进国家宪法中成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法律制度。

( 二) 制度文化价值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制度价值通常意义上是指作为国家法律制度, 应然和实然的给予公民 ( 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各族人民群众) 合理与合法权益的满足, 减少以至于消除地区经济利益失衡所带来的心里失衡, 以及使得各族群众在文化、习俗和人格尊严上得到认同。也就意味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理制度价值是多元化的组成, 同时价值多元化的构建也是法的理性选择结果, 其价值主客体涵盖于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之间。是基于民族自治地方特有社会土壤的自治、民主、和谐、平等、互助的合理期盼和理性选择; 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我国解决民族问题方面的生动体现。该制度的价值表达都建立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为基本出发点之上, 逐步消除或缩小民族自治地方与普通行政地方之间的经济失衡, 从而消除各民族群众之间的心理失衡, 促进各少数民族充分的融入到中华民族大家庭之中, 同时保存各民族自己鲜有的民族文化、习俗等方面的特性; 以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富强的价值预期。

( 三) 制度文化规范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 可见规范是作为任何制度的重要表达方式。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制度的规范载体指的就是国家关于解决民族事务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该系列的法律规范集合体大体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是宪法方面, 我国宪法用专门的章节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宪法中的确认和体现, 建构了民族问题解决机制的法治原点和宪政基础; 其次是指直接规范, 学界一般认为主要是指《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该法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最基本法; 最后就是间接规范, 主要是指在分散在各部门法里面的相关法律法规, 相应的如立法法、刑法、民法等我国法律法规里面相应依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所作出的针对在民族自治地方的处理的法律授权和具体规定。同时从法律位阶的角度看,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制度规范还包括全国各自治区、州、县 ( 旗) 制定的相应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变通和补充规定等。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律制度文化结构与功能

( 一) 法律制度文化的结构

制度文化有内在结构和外在结构之分,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在结构其实就是其制度文化结构, 一种制度往往是由若干子制度有机的组成的, 且各子制度之间是相互依存关系。按照这样的逻辑来分析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该制度就包含诸多的子制度, 大致可以分为自治地方区划制度、自治机关设立与管理制度、自治地方人事管理制度、自治地方经济事务管理制度、自治地方财政税收制度、自治地方教育制度、自治地方科技文化卫生事务管理制度等子制度。这些子制度之间相互制约、相互联系, 紧密的构成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于法治化解决中国民族问题来说, 我国民族问题的解决所存在的问题也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善提出了更新和更高的要求, 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善的根本出发点是在于该制度下的子制度的完善, 对于涉及相关问题没有相对应的解决机制, 就应当广泛的调研和募集意见, 形成有效的解决法律机制, 使之成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 对于有的民族问题已有解决机制的, 但解决机制不完善的, 应当更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寻更好的解决方案以完善制度本身; 而不是所谓的“一刀切”放弃历史与人民的共同选择, 通过增加子制度和调整子制度, 有机的完善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从而解答民族事务管理法治、现代化难题。

( 二) 法律制度文化的功能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制度文化功能是对该制度运行效果的综合性评价, 这种综合性的评价是建立在对该制度下的各子制度的单元评价之上的, 以及对子制度之间的相互功能的评价, 是全方位立体化的评价。不能因为某一子系统的功能不足, 而影响制度总体性的功能评价, 但同时也不能忽视该子系统的功能欠缺, 因为这就是整个制度需要完善和发展的所在点; 例如民族自治地方人才管理制度、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程序制度等方面的制度功能不足问题, 均属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需要完善的地方。美国学者霍贝尔提出: 制度有社会控制、冲突解决、适应社会变化、规范实施等职能或功能, 对于一项法律制度其最大制度文化功能的反射就是由该项制度所带来的社会控制功能, 依照庞德的观点来说制度就是社会控制的首要工具,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律社会控制功能就是通过用法律来控制和解决当今法治中国所面的各种民族事务管理问题, 从而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民族关系。

三、法治视野中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制度认同

( 一) 法治中国的有机组成部分

“法治中国”是一个广泛的概念, 它是涵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等方面的组成。十八大以后党和国家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就给民族事务管理提出了法治化要求, 具体要求是指民族事务管理者必须法律化的方法、手段、步骤程序依法管理民族事务。针对民族事务管理法治化的法制基础就是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国家关于解决民族问题的法律规范, 而一系列法律规范的集合体就是对作为我国解决民族事务问题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制度文化规范的良好体现, 也就是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所反映出的制度文化是“法治中国”关于解决民族问题法治化、现代化的内在有机体现之一。

( 二) 树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制度自信

民族事务法治化就是要求杜绝人治, 严格法治, 就要求保证制度和法律的长期稳定; 不同时期、不同境遇, 对解决民族问题的要求也不同, 这也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善提出新的要求。60 多年的实践足以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理论、道路、制度的正确选择。当然我们也要正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完善的地方, 包括制度的不完善和实施的不完善两大方面; 民族事务法治化实现过程中, 有些遇到的问题是制度不完善的无法解答的, 面对这方面的问题时候我们应当积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完善与之相关的其他国家通识法律制度; 另一方面也要求管理民族事务的自治机依法执政, 树立高度的制度自信, 提高制度意识。

( 三) 制度认同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法治中国建设是一个渐进式的、反思型的、自我创新的增量过程, 这一过程与应与国家的治理能力和社会的治理能力相适应。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决定》指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与“改进社会治理方式”; 相继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增强全面法治观念,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要求; 2014 年中央民族会议提出加强和改进性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 均给民族事务管理法治化提出了更新的要求。解决民族问题法治化的首要问题就是要解决公民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相应的制度文化的制度认同感; 也就是要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所反映的制度文化成为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群解决民族管理实务问题时候的共同精神产物。伯尔曼说“法律应当被信仰, 否则它便形同虚设”, 民族事务法治化就需要围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所构建的一些列法律应当被人民信仰, 这样才能给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进一步的完善提供法治的群众基础。使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制度认同和信仰成为上至国家决策顶层, 下至各级地方政府和自治地方政府, 以及广大各族群众的全民共识, 依法解决民族事务问题, 依法治理民族自治地方。

四、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治要求

( 一) 协调区域经济发展

任何制度与制度文化都需要以经济发展为重要载体, 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大部分都分布在我国西部和内陆边境地区, 市场经济起步晚与发达地方相比发展提升空间相对较大, 同时在发展水平方面也相对较低; 其次, 民族自治地方社会公共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能力依然薄弱;应当持续加大对该区域的基础建设的投入, 改善区域经济发展条件; 最后, 重点扶持和鼓励自身发展民族自治地方经济产业, 坚持国家宏观调控指导和发达地区结对帮扶的扶贫计划, 因地制宜发展民族自治地方经济产业, 同时兼顾地方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战略, 努力实现双赢的局面, 从而促进国家民族团结稳定。

( 二) 提升法治工作队伍

“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在党、关键在人”这里的人主要指的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行政队伍、司法队伍。为治之要莫先与用人, 推进我国民族事务法治化, 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在于拥有一批先进的法治工作队伍。不断加强党的领导, 锻造出一直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能力强、作风端正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一是要从法律层面制定好对于民族自治地方法治工作队伍以及法治人才的选拔和管理的法律制度规范, 如: 制定少数民族干部招录招考管理办法等, 根据民族自治地方各民族人口比例合理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和汉族干部; 二是在现有的培训机制上进一步完善和制度化, 固然我国目前各级自治机关里少数民族干部比例较以往有很大的增幅, 但是从比例结构和干部法治能力上都一定的不合理因素, 因此做好民族自治地方干部能力和素质提升培训工作就显现的尤为重要, 通过培训班、地区交换等形式, 制度化的提升民族自治地方干部文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积极推进民族地区领导干部廉政建设, 保证民族事务法治化队伍的纯洁度, 各级自治党委、自治机关和干部时刻警惕腐败红线, 只有保持法治队伍自身纯净, 才能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中树立良好的法治形象, 取信于民和服务于民。

( 三) 加强制度宣传教育

制度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意见指导下重要制度文化建设任务之一, 针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宣传教育要把握好一个中心两个方面的度。“一个中心”是指实事求是的从实际出发不偏不倚的做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宣传教育工作, 并结合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 以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为前提, 展现中华民族多元统一; 特别是要搭借国家宪法日的设立的良好契机, 做好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 使全社会正确的了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精神 ( 即制度文化) , 使得宪法中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治精神与法治文化深入人心。“两个方面”是指对国外宣传和对国内宣传教育两方面的加强; 对外要有制度自信, 正确处理分裂势力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歪曲, 树立和维护良好的东方大国形象; 对内要杜绝公民片面理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摘要:民族事务法治化给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在法治视野中的表达和完善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从制度文化的角度分析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符号、价值、规范, 诠释该制度的制度文化结构和功能;从而探讨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制度认同, 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经济发展、人才建设、宣传教育三个方面提出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善的建议措施。

关键词:制度文化,结构与功能,制度完善,民族事务法治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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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用范文第4篇

本次研讨课的主题是研究“知识和能力统一”的高效课堂教学。本课的设计和实施基本达到了这一要求。首先,在夯实基础知识之上,对相关知识做了必要扩展,加深了学生对宗教问题的认识。其次,本课采用自主阅读,情境探究,集体讨论等方法,体现了新课标的要求,加强了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集体协作能力的培养。整个过程,学生较为主动的参与进来,与教师实现互动。通过课堂练习的反馈,体现学生对知识掌握较好,知识迁移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得到加强。再次,本节课整体而言,设计流畅,每一个环节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对内容的处理比较完整、细致并加以适当的拓展,使学生能够准确和深入地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

但课中也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

1、对课前预习安排不当

学生课前没有充分进行预习,课上由于时间关系也没有足够的时间给学生看书,这样就会导致课上师生在某些环节上的互动有冷场的现象。学生没有养成课前预习的习惯,这个问题要求我们要从实际出发调整教学策略。

2、应更充分地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实现“教师学生”双向互动是新课标的一个重要要求。本节课,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良好,但是学生的主体作用未得到最大发挥。有些地方完全可以由学生自己来讲,不需要教师过多的讲授,而主备老师放不开,不敢放手交给学生去完成一些相对简单的任务。另外,有些设问,给学生思考的时间过短,引导性过强,

3、有些内容应该敢于取舍

在分析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时,由于此观点学生容易理解,所以不需要过多的引用材料加以说明,而主备老师在课前没有备好学情,没了解到这个内容学生们在初中学过,不必多讲。

4、应更加注意教学知识点的严密性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用范文第5篇

民族区域自治 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国家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体现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统一。

民族区域自治的来历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远在先秦时期,对不同的文化群体,就有了“东夷”、“西戎”、“南蛮”、“北狄”所谓“四夷”的划分,有了“夷”“夏”分立的认识。这一认识起点也影响了以后的统治者。历代封建王朝在对待少数民族的问题上,要么采取武力征缴,要么实行怀柔羁縻,从来就没有把各少数民族当作平等的一员来看待。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不平等,互相隔阂和歧视一直是中国数千年来民族关系的主轴。区域自治是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必要条件。中国共产党在处理中国的民族问题上,经历了由主张“民族自决”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过程。

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只限定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自治地方的行政级别跟其它非自治地方一样,只是名称上有所不同,分别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相当于非自治地方的省、市、县三级;民族自治地方的名称,除特殊情况外,按照地方名称、民族名称、行政地位的顺序组成,如广西壮族自治区、临夏回族自治州、岫岩满族自治县等;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区域界线的划分、名称的组成,由上级国家机关会同有关地方的国家机关,和有关民族的代表充分协商拟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报请批准。同非自治地方一样,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民族区域自治简史 1947年7月20日,我国成立了第一个省级的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中国成立前夕,北京召开了有多个少数民族代表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正式确定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写入《共同纲领》)解放后,我国又先后建立了4个省级自治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达到44个。1954年宪法以将其制度纳入其中,成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之一。目前,中国共有民族自治地方155个,其中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自治旗)。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64%,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达到44个,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76%。此外,还建立了1500个民族乡,作为民族区域自治的补充形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迅速发展。我国的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1947年5月1日,呼和浩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5年10月1日,乌鲁木齐);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年3月15日,南宁);宁夏回族自治区(1958年10月25日,银川);西藏自治区(1965年9月9日,拉萨)。其中面积最大的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平均海拔最高的是西藏自治区,人口密度最小的是西藏自治区,唯一临海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唯一没有位于边境线上的是宁夏回族自治区。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实行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负责制,分别主持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民族特色

1、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2、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内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也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而且对人口较少的民族的代表名额和比例分配将依法给予适当的照顾。

3、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以及政府所属工作机构中,要尽量配备少数民族的干部,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干部要优先配备。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人口占本地区总人口1/2或以上的,其干部构成应当与本民族人口比例大体相当;少于1/2或者更少的,一般应高于本民族人口比例。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民族立法权、变通执行权、财政经济自主权、文化、语言文字自主权、组织公安部队权、少数民族干部具有任用优先权。

基本依据 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存在是一个长期的历史现象。放在历史的大坐标上看,新中国开启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尊重历史、合乎国情、顺应民心的正确选择。

1 从历史传统看:“大一统”始终是中华各民族的价值追求和最高目标。入主中原的各族政权,都以统一中国为荣,以统一中国为己任。统一是中国历史的主流,分裂从来不得人心。“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始终是历代王朝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方略。历代中央政府都对少数民族地区采取不同于内地的特殊政策进行治理。

从民族关系看: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各民族之间始终存在着密切而广泛的经济文化联系,各族人民共同开拓了祖国辽阔的疆域,共同凝聚成伟大的中华民族,共同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中华文明史既是一部各民族形成和发展的历史,也是一部多民族相互交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历史。

从文化渊源看:对祖国的热爱和对中华民族身份的认同,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文化基础。在共同创造中华民族发展史的进程中,各民族对祖国山川土地、传统文化高度依恋,对国家荣辱兴衰和前途命运强烈关注,对祖国母亲饱含深情。特别是1840年以来,在救亡图存的抗争中,各民族同仇敌忾,一致对外。共同的家园、共同的命运、共同的抗争,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大觉醒和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增强了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凝聚力。

从现实条件看:我国各民族呈现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密不可分,汉族人口众多,少数民族地大物博,汉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存在着很强的互补性。同时,每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也各不相同。我们既要致力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共同建设强大的祖国,也要从民族的、地区的实际出发,注意照顾差异和特点。

层级设置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它不是单纯的民族自治,也不是一般的地方自治,而是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结合起来的制度。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自治机关都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一级地方国家政权。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共分三级,分别为省一级的自治区,地区一级的自治州和县一级的自治县(旗)。根据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在人员组成方面,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在地方权力方面,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宪法中专门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宪法还明确规定,国家帮助民族自治地方从当地民族中大量培养各级干部。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

一、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党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

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特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根据中国的历史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作出的选择。这是各族人民的共同选择,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提及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有机结合。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包含“民族”和“区域”两个基本要素,既不是单纯的民族自治,也不是单纯的地方自治,是二者的统一体。把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正确地结合起来,既有利于保证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又有利于各民族的平等团结。

二是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的有机结合。经济因素,主要是指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基础、自然资源状况等;政治因素,主要是指国家统

一、民族平等团结和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利等。把二者正确地结合起来,既能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又有利于国家的统一;既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又有利于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各民族的进步。

三是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有机结合。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和发展,既考虑民族与地方的历史状况,又考虑其现实的状态及发展需要。在对历史和现实的充分把握中,考虑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规划民族自治地方的未来,从而有利于地区的稳定与发展,有利于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发展繁荣。

民族区域自治遵循和体现的基本原则有: 一是民主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社

2 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这一制度构成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有利于少数民族民主地参与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更好地享受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民族自治地方的设立及其管理也都遵守民主的原则。

二是平等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我国各民族在历史的长河中都为中华民族的形成发展、繁荣昌盛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各民族不论大小,都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建立民族自治地方体现了民族平等原则。例如,人口有一千多万的民族和人口只有几千人的民族都依法建有自治地方,此外还建有1,173个民族乡作为这一制度的补充;在民族自治地方内,自治机关必须保障本地方内的各民族享有平等的权利。

三是法制原则。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建立和管理都是依照法律进行的,这一政治制度具有良好的法律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和健全是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相一致的。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依据,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以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这一法律体系,是各级国家机关,包括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处理民族事务的基本依据。

四是实事求是原则。中国地域辽阔,各民族在历史发展、经济生活、文化传统、风俗习惯方面各具特色。民族区域自治的实施,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因地制宜,一切从实际出发,而不是生搬硬套,更不是千篇一律。这体现在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上,也体现在民族自治地方的管理上。

五是团结统一原则。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着眼于增进各民族的团结,增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因为这符合国家的最高利益,符合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必须教育各民族公民共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用范文第6篇

摘 要:民族地区是中国扶贫开发的重点和难点区域之一,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具有特殊成因、特殊困难和特殊表现,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就要不断加大国家扶持力度,引导发展方式转变,着力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发展社会公共事业,加快产业调整步伐,走产业化经营道路,积极稳妥地开展劳务输出和实行移民搬迁。

关键词:民族地区;扶贫开发;解决对策

党的十七大指出,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其中重要的一条指标就是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并提出要不断地加大对民族地区 ① 发展扶持力度,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在21世纪头十年国家所确定的592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全部集中在中西部的21个省(区市),其中少数民族县的比例达45%。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具有特殊成因、特殊困难和特殊表现,做好扶贫开发,应结合国家扶贫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地方的特殊要求,切实解决民族地区存在的贫困问题,不断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

一、贫困人口数量较大,返贫人口数量较多,要不断加大国家扶持力度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和大规模、有针对性的扶贫开发,民族地区贫困状况已得到很大程度缓解,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跃上新台阶,人民生活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以西藏自治区为例,“八七计划”期间,农村贫困人口由48万减少到7万多。在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民族地区目前的贫困状况依然不容乐观。依照新扶贫标准,即“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新标准提高到人均1 196元,扶贫对象覆盖4 007万”,2008年末民族地区农村贫困人口为2 102.4万,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比重为52.5%,且近几年呈逐年增加趋势;贫困发生率为17.6%,比全国高出13.4个百分点,民族自治地方的贫困发生率远远高于全国同期的贫困发生率。民族地区大范围的扶贫开发对国家扶持的依赖性短期内难以改变,同时扶持产生效益也需一定周期,因此,国家要继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

首先,国家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要充分照顾民族地区的特点和需要,将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摆到突出的战略位置;继续加大对西部大开发的扶持力度,加快西部民族地区的发展;深入研究和制定民族自治地方发展规划,将行之有效的政策继续执行并加以完善;不断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扶持,切实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其次,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继续提升对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的投入水平,加大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财政转移支付和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对民族地区的资金投入;地方政府也要根据财力状况逐步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逐步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最后,要加大经济发达省市和大中型企业对口支援民族地区的力度,进一步明确行业部门的扶贫责任,使民族地区保持较快增长速度,逐步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

二、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矛盾突出,要引导发展方式转变,着力生态环境保护

中国民族地区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63.72%,就其分布来讲,民族贫困地区大多处于偏远地带。民族地区矿产资源、能源资源、陆地再生资源、国土资源等大都在全国处于重要地位,但由于交通落后、信息闭塞致使资源的开采和利用条件差,大量存在“采富弃贫”、乱采滥挖等不合理现象,导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底下;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加上各种灾害的影响,以及长期的人口高增长,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恶化加剧,各种自然灾害频繁爆发,严重危害了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扶贫开发成果的巩固。民族地区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已严重制约着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进程。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转变民族地区发展方式,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首先,要打破地域相对封闭、对外交流不畅的发展瓶颈,加强民族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国家要支持民族地区重点建设一批对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重大作用的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安排与各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中小型公益性项目,提高民族自治地方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其次,要转变民族贫困地区“资源输出”为主的经济发展方式,围绕优势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重视市场对资源开发的引导作用,探索建立有利于贫困地区发展的资源开发补偿政策;发展以优势资源为中心的工业集群,延伸产业链条;更加重视科技对传统资源开采的改造升级。最后,要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建设工作,尽快建立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与增强农田基本建设、发展后续产业、农村能源建设等结合起来,切实解决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

三、文化教育滞后,社会发育程度较低,要积极发展社会公共事业

与经济发展的差距相比较,民族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更加落后于国内其他地区。基础教育薄弱,劳动者素质低,是长期以来制约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近些年通过“两基攻坚”,民族地区办学条件有所改善,但尚未完成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县大多都是西部地区民族贫困县,已完成“两基攻坚”的民族贫困县适龄儿童入学率低、辍学率高等现象仍较为普遍。社会保障系统薄弱,医疗卫生条件差,地方病严重,部分民族地区人口处于贫病交加的状况,致使贫困程度加深,返贫率高。同时农村、牧区上学难和看病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从发展社会公共事业角度来促进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是当前应该加强的地方。

首先,要继续加大对民族贫困地区教育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素质。中央有关部门要优先解决尚未完成“两基攻坚”任务的民族贫困县,地方要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积极发展民族自治地方的职业教育,不断增加各项科技基金、科技计划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开展更大范围的科技普及工作。其次,加大对民族地区公共卫生服务网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投入和技术支持,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其他形式的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县级卫生防疫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和服务网点;加强地方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定优惠政策,鼓励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卫生技术人员到民族地区工作。最后,加快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从根本上解决民族地区的贫困人口问题,实现社会公平。

四、产业结构比较单一,要加快产业调整步伐,走产业化经营道路

民族地区长期以农牧业生产、资源开采为主,存在产业结构层次低、工业化水平低、产业发展不平衡、瓶颈约束明显等一系列经济特征,这也是导致贫困问题的重要因素。以西部民族人口较多的省份为例,从三次产业结构看,2006年,四川第二产业仍低于全国5.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低于全国1.5个百分点。据统计,贵州和云南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分别占总就业人数的73.1和69.4个百分点,而在广东,该比重仅为30.4%。西部民族地区还存着存在着产业结构趋同问题。西部地区农业发展水平很低,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在产业之间转移较少。劳动贡献率大,科技含量较低,就业结构和产业结构存在双重不合理现象。民族地区要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步伐,促进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经济优势转化,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首先,要以发展旅游业来带动第三产业。民族地区山川秀美、人文荟萃,旅游资源十分丰富,要围绕自然生态、民族风情和人文历史等,加大旅游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力度,以旅游业为重点,大力发展与之相配套的餐饮、购物、娱乐等相关的现代服务业。其次,要依靠地区优势发展特色农业。民族地区地理、气候类型多样,发展特色农业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在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的同时,通过发展优质农产品,包括粮食深加工、畜产品深加工、特色产品深加工、绿色产品深加工,把农产品加工发展成支柱产业,真正形成民族地区的特色优势农业。最后,要坚定的发展新型工业。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改造和提升民族地区的传统工业,着力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努力探索出一条符合民族地区特点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五、土地贫瘠,资源承载能力有限,要积极稳妥地开展劳务输出和实行移民搬迁

在民族地区致贫因素中地理环境的影响是最为直接和明显的。居住在高原、高寒、荒漠、喀斯特石漠化、水土流失严重等地区的民族人口,在恶劣的自然环境,相对形成人多地少,生产和生活条件很差,极易导致区域性贫困。这些地区在空间上一般远离经济增长中心的城市,交通不便、信息闭塞,资源承载能力有限,固守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缺少市场观念,极易导致持续性贫困。在这种人与自然环境矛盾尖锐,无法协调发展的贫困地区开展扶贫开发,就地解决已不可能。

首先,要扩大民族贫困地区劳务输出。把劳动力输出作为突破口,加强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和引导民族贫困地区剩余劳动力合理转移和健康有序流动。政府应当努力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把握好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和规模,加强引导和信息发布工作。其次,通过异地开发、移民搬迁的方式,鼓励民族贫困人口向东部地区移民来完成人口的必要转移。要结合发达地区的城市化进程,充分体现“农民自愿、国家扶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对移民搬迁人口在居住、就业等方面给予一定的鼓励和优惠政策。最后,对于一些自发移民和短距离趋利性移民可进行近域迁移,并村并点,即向城郊、大村镇、收入较高地区和易于获益地区移民。对此,政府应选择交通区位优越、发展基础好的集镇重点建设一批小城镇,为人口和产业分布转移创造生存与发展的载体,以获得人口的聚居效应。这不仅可以打破贫困山区人口、市场的分割状态,促进区内一体化发展,还可以刺激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教育、卫生状况,提高人口素质。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缓解和消除贫困仍任重道远。解决中国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需要一个长期的奋斗过程。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的发展,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必将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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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用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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