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拒绝补课承诺书范文
教师拒绝补课承诺书范文第1篇
一、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县教育局关于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从事有偿补课;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五、不以其它形式协助他人提供有偿补课服务;
六、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
七、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若因有偿补课被查处,自愿接受上级的任何处罚。
承诺人:
单位公章:
教师拒绝补课承诺书范文第2篇
1、认真学习和领会《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六不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在课堂上关注每一个孩子的学习和进步,不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到家里或民办培训机构补课。
3、不以辅导为名在校内进行变相补课收费,杜绝“课上不讲课下讲”的行为。
4、不单独或与其他学科教师共同组织学生在家中或校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有偿补课,杜绝“校内不讲校外讲”的行为。
5、不参与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或动员、诱导、暗示、强制所教班级学生参加他人组织的收费补课而从中获利。
6、不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7、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8、不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9、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10、不参与以盈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学校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相关规定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教师拒绝补课承诺书范文第3篇
一、不组织对学生的有偿补课,更不打着无偿补课的幌子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二、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三、不擅自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或辅导班有偿兼职兼课;
四、教师之间不互相介绍或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
五、不参与有偿或无偿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 我们全体教师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以上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的人民教师。我们愿意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学校和教体局的处理。
承诺人:
岗李中心校
教师拒绝补课承诺书范文第4篇
一、始终以奉献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时刻铭记“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誓言,弘扬“医术仁心,关爱生命”的医院文化价值观。
二、切实践行《医师宣言》,加强行业自律,弘扬廉洁医风,在医疗、护理活动中拒绝“红包”、提成、回扣馈赠和宴请等商业贿赂行为。
三、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认真落实“三合理”诊疗规范,杜绝大处方、滥检查、乱收费,切实减轻群众不合理医药费用负担。
四、积极参与和投入“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自我管理和医患沟通,落实服务规范和惠民措施,减少医患纠纷,提高医疗质量,树立良好形象。
五、如有违反承诺,自愿接受卫生部的“八项行业纪律”和江苏省卫生厅“五条禁令”、淮安市卫生局“申告待岗制度”和县卫生局相关规定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教师拒绝补课承诺书范文第5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县纪委《关于开展制止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和严禁乔迁等事宜借机敛财专项整治的通知》[2015]1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倡导文明和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特承诺如下:
1、积极倡导移风易俗,自觉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讲排场,不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
2、严格按照申报范围和规模办理婚丧等事宜,杜绝扩大申报审批范围,严禁多次、多处设宴请客,收受礼金、礼品,不在操办婚丧事宜时宴请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
3、保证做到不借乔迁、子女升学、工作变动、庆生祝寿、孩子满月、生病出院等事宜为名借机敛财。
4、发挥干部的表率作用,带头制止婚丧嫁娶等大操大办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节俭办事。
5、不得参与非直系亲属举办的婚丧嫁娶等事宜的送礼,一经查实,将从年终奖金中双倍扣除所送礼金。
6、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党纪政纪处分。
承诺人:
教师拒绝补课承诺书范文第6篇
1、凡本校在岗在职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假期,私自组织学生实施以赢利为目的的有偿办班、补课;不得在社会、民办教育机构兼任教学工作。
2、全校教师在自觉遵规守纪的同时,还应以学校利益为重,互相监督。发现违纪者应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者,可报告给学校有关领导,也可直接教育局有关部门举报,以便教育同志,维护学校声誉。
3、如有违规擅自行为者,学校概不负责,一切后果自负。学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而查实的,坚决给予行政处分,并上报教育局。
4、具体行政处分,参照大庆市教育局[2011]74号文件《大庆市公办中小学及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校长:
教师:
二井镇中心小学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不乱办班补课承诺书
为了深入贯彻大庆市教育局庆教发[2011]74号文件《大庆市公办中小学及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加强教师遵守职业道德的教育,坚决杜绝教师私自有偿办班、补课的不正之风,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和学校的集体荣誉。我校全体教师公开承诺:不在课余时间或假期有偿补课;不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任课;不有偿推荐学生参加课外辅导班。
承 诺 人:
二井镇中心小学 2011年11月22日
不乱办班补课保证书
为了深入贯彻大庆市教育局庆教发[2011]74号文件《大庆市公办中小学及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加强教师遵守职业道德的教育,坚决杜绝教师私自有偿办班、补课的不正之风,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和学校的集体荣誉。我校全体教师保证做到:不在课余时间或假期有偿补课;不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任课;不有偿推荐学生参加课外辅导班。
保 证 人:
教师拒绝补课承诺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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