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协议书范文
产品质量协议书范文第1篇
乙方:
质量保证协议
甲乙双方经协商议定,按本协议规定,由乙方供应下列产品或服务:油漆。
产品名称规格:按采购单要求
一、产品技术要求
1、 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和其他特殊要求应以甲方提供的要求为基准,经甲乙双方协商而
定。
二、产品环保要求
1、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电子电气设备中有害物质限用指令(ROHS现行最新版)
2、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SGS和MSDS
三、免费样品
甲方检验产品要经破坏性抽样验证的产品,免费样品数量需经乙方确认
四、甲方验收标准
1、 乙方提交甲方的产品应为距生产日期不超过6个月的产品,如有存放时间超过6个月
的产品,出货前乙方必须重新检验并通过甲方参与评审后再发货。
2、 甲方验收按GB/T2828.1-2003《计数抽样程序第一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
逐批检验抽样计划》的要求。
3、 批量提交进货检验不合格时,甲方应保留不合格品,并出具《退货通知单》,由乙方对
不合格品分析后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4、 乙方产品质量偏离甲方进货检验的批次合格率及质量目标,都必须采取有效的纠正及
预防措施,使产品质量不断提高。(进货检验批次合格率及质量目标见附页)
5、 在甲方工厂的生产过程中,如果因乙方提供的产品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大批量返工
及生产计划不能按时完成而延误出货,除调换不合格产品,需承担甲方客户误工费用及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其他方面的损失费用,(客户索赔罚款等),甲方有权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性,对乙方追加罚金。
6、 在进货检验及生产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数量严重短缺,乙方须承担相应的所缺数量,如
连续两次以上,乙方除补足所缺数量外,甲方将视情节严重给出相应的处罚。甲方一旦发现乙方以次充好,将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
7、 甲方可委托乙方对其批次产品进行检验报告,乙方检验部门应提供合格、公正、正确
报告,否则将其直接影响乙方产品的质量信誉及工厂的信誉。
甲方也可委托第三方对乙方提交批次产品进行检验,第三方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产品检验后出具的具有同等的效力。
8、 乙方连续生产的产品,每年需向甲方提供合格的第三方环保测试报告。
9、 质量保证金:甲方停止采购乙方产品时,乙方需在甲方账户留有上一年贸易总额的10%
作为质保期的质量保证金,保留期限为停止采购后9个月。9个月内乙方产品出现质量
问题,双方协商赔偿的额度,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赔偿部分由乙方补足,到期末出现质量问题退还保证金。
五、质量信息反馈
1、 需要时,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不合格率和可靠性试验失效报告。
2、 乙方对甲方反馈的质量信息及实物,即使分析处理,并向甲方提供书面分析结果和防
止再次发生的措施。
3、 乙方随供货协议,每年向甲方提供产品试例报告一份。必要时,由甲方抽样送第三方
进行试例,试验费由乙方提供。
4、 必要时,甲方将对乙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能力进行审查。
5、 质量信息联络人:
6、 甲方:电话:乙方:电话:
六、乙方产品经甲方认定后,不得擅自在工艺、材料、技术参数、生产场地等上有改动,如
需改动,必须经甲方认可,更改后的产品,经甲方质量认定后,方可供货,否则,更改的产品视为不合格品,有次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签订新的质量协议之日起失效。在协议有效
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其内容,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名称:名称:
产品质量协议书范文第2篇
三.施工地点:
四.施工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五.协议内容:
1.乙方进场施工,需经用户和甲方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
2.乙方购买乙方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施工设备、辅材等,施工时必须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4.乙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本公司签定本协议书,乙方进场后要对施工现场所有的安全事宜负有全部责任。
5.开工前,乙方必须编制项目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安全作业指导书,并且能经得起公司安全监督审查通过;
6.施工人员进场必须佩戴施工证,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于甲方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7.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
8.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买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双方安全人员必须在现场监护;
9.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因此所造成拖延的工期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一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用户管理的场地内,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应严格按照公司随机资料要求进行安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法规进行安装。 12.双方应对自己的质量责任负责,不得推诿,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13.乙方遇到质量责任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害甲方利益和声誉。
14.当甲方产品确系有质量问题时,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补救。 1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乙方在安装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16.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联系手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联系手机: 日期:
产品质量协议书范文第3篇
甲方:昆明志强药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在保证“滇红佳瑶”品牌的基础上,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目标,并充分认识到双方利益的一致性,共同促进滇红佳瑶事业为宗旨。乙方作为甲方正式授权的总代理,双方就“滇红佳瑶”等产品的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产品及市场和结算价
甲方授权乙方在全权代理经营昆明志强药业有限公司等系列产品(以下简称“授权产
品”)。
1、 甲方承诺给乙方的价格每包
2、 乙方销售承诺
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乙方即成为甲方“授权产品”总代理。乙方承诺:
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之间对滇红佳瑶系列产品销售,乙方保证代理区域月任务袋 以上。
3、 乙方销售奖励
乙方销售总数量超额完成万可享有奖励3%
乙方销售总数量超额完成的部分可享有奖励5%
4、 特殊医院在市场与价格的双重压力下可向公司申请特殊处理或申请公司直销,由甲方直接投标,由甲方
开票,医院回款需直接打到甲方账户,货款不计欠款,此款如期不到位,转入乙方欠款。收到合同全款后直接以现金形式返还合同成交额的10%。算乙方的销售任务,但不计入奖励。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代理资格:
(1) 经甲方确认,乙方无能力拓展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量;
(2) 乙方在授权地区以外销售授权产品;
(3) 乙方冒用授权产品的商标;
(4) 乙方进行有损授权产品及商标信誉的活动;
(5) 乙方对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损失部分甲方有权在乙方的货款或奖励中扣除及至其它方式。
(6) 乙方连续3个月内没有完成任务。
6、 甲方要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上述第5条中所含情况除外),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7、 乙方须拥有具备销售能力业务员5名以上、技术人员至少一名,能直接面对客户熟练开展售后服务工作,
同时甲方须为乙方提供销售知识培训、售后技术支持。
三、甲方的义务
1、 不得直接供货于授权地区内的非授权客户。
2、 协商代理商处理的市场冲突。
3、 甲方依据乙方出货情况及市场变化情况,确定调整价格时给予价格保护的范围。
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资料及技术人员培训和相关技术培训。
四、乙方的义务
1. 乙方不得进行任何有损所授权品牌信誉的活动。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至其它区域。
3. 乙方需在公司或门市显著位置标示所授品牌的正确标志。
4.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定期提供所在地区产品的每月《市场行情调查表》。
5. 乙方应以甲方产品为主导,开拓该地方市场、增加市场占有率,聘用销售该产品所需要的、经过培训和经验丰富的销售人员。
6.乙方于本合约之有效期间内,应尊重甲方建议之各项产品市场价格定位。
7.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只能唯一代理销售甲方“滇红佳瑶”系列产品,不得另行代理销售或以任何其他的形式经营他方与甲方相同或相类似或有竞争性的产品。
8、乙方如因歇业、停业、组织变更或其它原因欲提前终止合约,应于提前二个月前以书面通知甲方,并完
全履行合约。
9.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利益和保守其商业秘密。
10. 乙方有必须派专人到厂家进行正规培训,售后服务统一由厂家安排,由乙方具体负责执行.
五、乙方跨区销售罚则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产品销售至其它甲方已授权之专业市场中,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措施:
1. 规定乙方须收回其所销售到其它区域之产品,或与当地总代理协商,给当地总代理一定的经济赔偿。
2. 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六、价格保护规定
为了适应市场变化,使产品价格更具市场竞争力,以扩大市场占有率,甲方会依市场状况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为避免价格上涨及下调经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将对乙方已定购及已出货的产品进行价格保护,具体方法如下:
1. 甲方调价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2. 双方已签订购销合同但尚未执行的,改按原价格执行,甲方书面通知调价日之后的协议按新价格执行。
七、售后服务
1. 甲方提供产品因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实行三包(参照国家有关标准)。
2. 乙方有义务负责所销售产品之维护,因产品质量需要更换产品的乙方需提前做好联系人及电话等填写好
传真回公司,经公司确认后进行更换。更换完成后,将《更换记录登记表》用签字笔详细清楚的填写整洁,经客户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传回公司总部备案,方可减掉更换库存数量。更换的质量产品按公司相应的管理制度执行。
3. 并作好<换货记录表>,定期传回甲方。
根据各办事处市场已销售产品的具体配置情况,公司配备相应的常用换货产品以便在第一时间处理质
量产品(具体情况详见《换货产品备用制度》)。甲方为乙方提供因质量问题所需之换货产品,乙方负责将所更换下来的质量产品寄甲方,以利分析原因。因质量问题换回的产品严禁挪用或私自转卖给客户!严格按照实际更换并填好换货记录,若换回的质量产品发回公司发现与相应客户提供的数据不相符,公司将按此产品结算价的10倍进行罚款。超过保质期的甲方按产品的发货价格收费。
4、乙方可指派至少一名以上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负有责质量问题的产品换货工作,甲方负责该技术人员的
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课程及内容由甲方提供。该技术人员进修期间的生活、住宿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八、广告宣传
1. 乙方刊载广告或参加展示会前须填妥<<广告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情况资料经甲方审核通过后,
可办理广告补助(标准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2. 媒体广告、展示会限以甲方授权产品为主,若杂其它非授权产品则不予补助。
3. 乙方应提供广告报样一份或展示会照片若干份,以及开立抬头为甲方的发票原件,核准后,甲方将其补
助从乙方货款金额中抵扣。
九、产品销售之支援
1. 为促进乙方推广销售甲方产品,甲方免费提供产品宣传彩页。
2. 于本合约有效期间内,甲方应依乙方之请示,回答或支援乙方有关产品技术或经销问题。
3. 甲方得视实际需要,提供各项产品之型号目录予乙方,以促进其销售。
4. 供货与结算:签订合同后发货。
十、交货与支付货款
下订单前须付订单总额的30%,剩余70%之货款到帐后发货。
十一、知识产权
1. 甲方保证其产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并未侵犯第三人之产标、专利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2. 于本协议之有效期间内,甲方同意乙方代理甲方产品销售、促销、广告或宣传等与产品销售有关之合理
活动范围内,使用甲方之商标。
3. 乙方应依甲方之指示使用其商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删除、涂改、变更或仿冒产品上之商标,或
以其它方式直接侵害甲方产品知识产权。
十二、保密责任
1. 双方对于双方之交易价格及其它营业上应视为机密之活动,负保密之责任;双方保证不给第三方透露在
进行合作的过程中可获得的任何具体信息(如:技术参数、价格等)或其他有保密性的内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交付第三人。这一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如果有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的损失费及相关支出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2. 双方应要求其员工遵守本条之规定,若一人违反本条约者,视为该方违反本条之规定。
十三、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届时如需续约,双方需提前一个月协
商确定。有效期届满后双方若未签订新的协议,则仍延用本协议书条款。
十四、其它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随时补充。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产品质量协议书范文第4篇
为共同开发、经营羽绒服、棉服等外贸产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条款: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2008(2008年
月
日至2009年月
日)羽绒服、棉服外贸男装产品设计,甲方负责将乙方设计的产品进行生产、销售。
2、以甲方的名义对外销售双方合作的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一年四季)的设计研发。乙方应该在2008年
月 日前完成春季产品的设计;在2008年
月
日前完成夏季产品设计;在2008年
月 日前完成秋季产品设计;在2008年 月
日前完成冬季产品设计。以上产品设计经过甲方认可后,甲方将该产品投入生产和销售。 乙方应努力确保研发产品具有时尚性,可销售性。如果乙方设计的产品不具有时尚性、可销售性,或者如果将乙方设计的产品投入生产、销售将给双方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拒绝将该设计投入生产销售。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该知识产权仅供甲乙双方使用,甲乙双方在没有征得对方同意情况下不得单方将该知识产权转让或者委托、授权第三方使用。
3、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的销售和生产由甲方负责。甲方应该在认可乙方设计后的
天内将该产品加工投入市场进行销售。
4、甲乙双方在该项目合作期间财务管理以甲方为主,乙方有权查询核对财务,有权复印取得财务资料。
第三条
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对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的利润分配采取按分红方式。按以下顺序分配:
第一项:首先归还甲方为该项目研发、生产、销售所支付的全部款项。
第二项:支付第一项之后的利润,其中的70%用于下扩大生产及销售,其中30%用于甲乙双方分配,甲方有该30%利润中的75%的利润分配权;乙方该30%利润中的25%的利润分配权。
第四条
关于合作开发产品的借款约定
在合作经营过程中,如合作产品需要资金周转时,甲方将保证无息出借资金给合作项目,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转。双方实现销售收入时,优先安排归还甲方所出借的资金。因资金不足,使接单不能足额完成,甲方要补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利益损失。
第五条
乙方的薪金及其他待遇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薪金(设计费用)人民币15万元。甲方在每结束15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如果双方按照第二款进行了利润分配,则不再向乙方支付薪金(设计费用)。
2、如果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当年净利润达到人民币1000万时,甲方无需根据该条第一款约定向乙方支付年薪(设计费用)人民币15万。
3、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汽车油费人民币1000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设计的任一季节产品不具有时尚性、可销售性,或者乙方设计的产品投入市场后未能达到双方预期的销售数额,甲方有权拒绝将该设计投入生产销售并可解除合同。
2、如果将乙方设计的产品进行生产、销售可能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以拒绝将该产品投入生产销售并可解除合同。
3、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4、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5、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他方的经济利益,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6、因情况变化,当事人各方经过协商同意。
7、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各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补充性条款
1、甲乙双方合作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股东的要求公开,各方有权查阅各种经营资料。
2、合作产品除由甲方生产、销售外,各方股东及亲戚不得从事该产品生产、销售,亦不得授权他人从事该产品生产和销售。
3、乙方除与甲方合作及自有的公司北京吉昌泰商贸有限公司外,不得在其他公司从事研发等相关的兼职业务。
4、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服装设计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未经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共同拥有知识产权的设计,款式转为其他公司财产或擅自使用。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第十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各方合发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由各方于2008年
月
日在北京订立。本合同正本
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产品质量协议书范文第5篇
乙方:
鉴于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上述产品的 地区经销商事宜,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一、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是指 系列产品。
二、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是指 经双方经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三、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是分别指 (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指定产品的中文名称: 。(暂定名,乙方将可能在此产品的整体CI策划中,给予其名称全新策划)
第二条:经销权甲方兹给予乙方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总经销“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专管权
一、交易甲方不得再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乙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取得“产品”。
二、委托甲方不得委托“地区”内乙方以外的其他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作为其经销商,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三、询购甲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乙方。
四、再进口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出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四条:价格、条件
一、价格
1、 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并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2、 甲方给予乙方一个较稳定的市场价格,如有变动,也是每年年初发给的价格表。
3、 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和折扣的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改变价格期限之前双方签定的合同一律保证价格,并按正常交货期交货。
4、 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双方另行商定,但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应获得不低于 的折扣。
二、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三、最惠条款甲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甲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甲方同意在下列方面承担义务:
1、 承诺并保证作为 产品的中国总代理完全有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2、 自费提供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3、 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乙方。
4、 甲方将向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资料。大批量的资料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由乙方申请甲方提供。
5、 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最新的行业动态信息,经常提供有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以便乙方能采取多元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方式。
6、 甲方将对乙方的工程师提供全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
7、 甲方对于乙方售出的产品,凡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而引起的损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担责任或给予免费更换。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 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甲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 乙方应根据需要,在“地区”内发展区域性代理商和分销商,签订合同和管理将由乙方独立负责。
3、 乙方将配备足够的销售工程师和技术工程师来配合市场销售的需求,他们会全面了解系列产品的特性及用途,并能够承担培训,现场检测服务和操作示范等任务。
4、 供给甲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5、 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将售出的任何甲方产品`复制后用于商业目的。
第七条:双方关系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第八条:甲方名称等的使用
一、特许乙方得为商业上的目的使用“商标”和“行名”或它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二、注册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第九条:期限、终止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应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终时即时终止。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即终止本协议。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 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解约的影响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保证
一、标准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甲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二、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甲方应保护乙方,使之不受损失。
三、质量如乙方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乙方给予补偿,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乙方不丧失其索赔权。
第十二条:一般条款
一、不可抗力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延误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及(或)各个单独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条款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此类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海啸、地震、以外事故或机械故障、天灾、战争、封锁、禁运、劫持、战争威胁、战争性情况、扣押、暴动、动员、**、非暴力骚乱、革命、制裁、抢劫、罢工、劳动纠纷、工业干扰、动力供应不足、缺乏正常运输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关闭、国有化、禁止进口或出口、拒发政府命令、敌对行动或其他类似或不类似上述原因而非该方或双方所能控制的。如由于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双方失去根据本协议应得的利益时,双方应重新审查本协议的条款以便恢复任何一方或双方根据本协议原已取得的同样的相应的地位。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的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
二、转让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内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转让在未征得对方事前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应属无效。
三、商业机密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或期满后 内,对不论与另一方有否竞争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泄漏有关另一方业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报。
四、通知根据本协议规定所发出的任何通知应以中文和英文做成书面,并以预付邮资的航空挂号信,按上文载明的地址或本协议任何一方可能按本节规定通知送达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种通知应视为在付邮日后第 个营业日送达。而此种通知正式付邮的证件,应视为送达此种通知的充分证明。
五、适用法律和贸易条款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应以 国法律为准。本协议内的贸易条件应服从最新修订的 条款的规定和解释。
六、仲裁所有其他一切来自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或关于违背本协议的争执或异议,在双方通过善意协商未能达成和解时,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应视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可分割性本协议内各条款应视为可以分割,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
八、保留权利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不坚持另一方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不应视为放弃此项条款或放弃以后坚持另一方执行此项条款的权利。
九、其他约定本协议包括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以前关于本协议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其他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定义、保证或声明,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关于本协议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以书面为之,并明确与本协议有关、由协议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为证明起见,本协议做成一式两份,在本协议起自所载的日期内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甲方: 乙方:
.动产赠与合同
赠与人 (以下简称甲方)、受赠人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赠与图书事宜订本合同,其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以下图书赠与乙方:
1 全套 卷 册 出版社发行
2全套 卷 册 书店发行
第二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图书交付予乙方。
第三条 乙方将受赠的图书陈设于乙方协会的阅览室,并委托管理员,提供会员阅览,保管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乙方若未能履约、或善尽保管的义务时,甲方可撤销合同。
第五条 乙方如欲解散协会,则对所受赠图书的处理须遵照甲方的指示。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赠与人(甲方):
受赠人(乙方):
年 月 日
产品质量协议书范文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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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经销协议
甲方:凯里市嘉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凯里市华联路146号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套装门产品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 经销权
1.甲方经考察同意乙方作为地区的经销商,经销甲方生产的套装门产品,时间
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乙方在合同生效后的10天内向甲方交纳
元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乙方确保经营信誉的条件下,在双方终止协议,并按本
协议履行完各自义务后一个月内退给乙方,不计利息;
2.乙方同意在使用实际展示面积不低于平米的场
所作为作为甲方产品的销售区域,对该区域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装修装饰,并在年月
日前具备营业条件;
3. 在乙方履行前款约定后,甲方同意协议期内在范围内专卖店控制在个以内
(含直营店及乙方店面);
4. 如乙方设立分店,应事先提交申请并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在甲方书面同意后10
天内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元/店;
5.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擅自设立分店或分销商的,视同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
约金一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有权追偿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二. 店面建设及样品
1. 乙方自行负责店面的装修和样品陈列,甲方负责提供技术支持;
2. 为确保产品展示形象,乙方应按甲方事先确认的装修方案进行施工,并按甲方要求进
行配饰,装修及配饰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方可营业,验收不合格则双方协商限期整
改,协商不果或限期内整改仍不合格的,任何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而不承担违
约责任,但协议规定的样品付款,样品处置及其他有关协议终止的约定依然有效;
3.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因客观原因需更换店址或改变甲方产品经营面积的,应事
先向甲方提交变更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由此
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4. 乙方保证店内运营所需人员及时到位,并经甲方培训,确认合格后上岗;
5. 甲方同意乙方按甲方统一零售价 1
样品的付款方式为,即在年月日前付清;
6.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样品政策仅限于经甲方审批通过的专卖店上样,为保证产品展示形
象,乙方可定期换样,但应事先向甲方提报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享受样品政策;
7. 后续样品支持政策:乙方经营过程中,经甲方 同意更换样品的,可以旧样品抵换新
品,但每年应按20%折旧,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按甲方的统一标准进行监督。对于乙方自行
销售的非甲方产品,乙方应向用户说明,且甲方不予售后服务,由此类产品引起的质量及售后责任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连带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 甲方在本地市场投放广告时,应兼顾乙方的专卖店;
3. 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企业文化、产品知识培训,并对乙方的销售及
售后服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考核、检查,并依协议对违约行为进行纠正处
罚;
5. 甲方应依约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并保证按承诺发货及售后服务,因甲方加工质量问题
或交货延迟造成的维修及退换货由甲方承担解决,但甲方不承担乙方或用户因此提出的其他连带损失要求;
6. 甲方应维护市场的统一形象,统一价格政策及统一销售口径;
7.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因素进行价格调整,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8. 对于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甲方拥有最后裁定权。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负责自行销售的甲方产品的销售、设计、安装及售后服务工作,并应配备相应的
资源保证该工作按甲方标准良好进行;
2.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统一零售价进行销售,统一按照双方商定的方式进行促销活
动,不得有扰乱市场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乱价金额10倍的罚款,并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有两次以上乱价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取消乙方经销资格;
3. 乙方应建立详细的用户台帐,并向甲方提供真实的用户信息,销售订单及甲方要求的
技术文件;
4. 乙方应做好安装及售后服务工作。需要时,乙方相关人员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到达现场
配合工作,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及其他产品以外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解决;
5. 乙方应按甲方的统一销售程序进行销售,向用户说明统一的到货期及其他甲方规定的
产品配置及承诺,私自承诺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视为乱价行为处罚;
6. 乙方销售的产品由乙方自行向消费者开具发票,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7. 用户向乙方订购甲方产品后,乙方应在三日内将足额货款和订单交给甲方,甲方的交
货期起始时间以货款和订单全部交给甲方之日始,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到货延迟责任乙方自负;
8. 甲方指定配套产品甲方能供货的必须从甲方购买,否则视为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
对乙方每次处以5000元罚款,两次以上则有权终止协议,取消乙方经销资格。
五. 产品价格
1. 甲乙双方按照甲方提供的供货价格进行结算,零售价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当地零售价
格为准,具体价格政策见附件;
2.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供货价或零售价,但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乙方对于价格
变动不能接受时,有权提前终止协议,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履行协议规定的相
关义务;
3. 优惠活动在双方互让互利的原则下协商统一进行,甲方保留最终的决定权;
六. 违约责任
1. 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损失,情节严重的受害方可提前终
止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因违反协议而由甲方处罚的,甲方处罚金及相关损失可直接在乙方的保证金中扣
除,保证金不足额的,乙方应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取消乙方经销资格;
3. 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协议的,返利不予结算,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协议的,按终止协
议时乙方实际打款额所达到的年度返利标准予以返利。
七. 合同终止及延续
1. 协议一经签署,非协议规定的对方违约行为,中途不得终止,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
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一万元;
2. 协议期满,若双方无异议,则协议自动顺延一年,若一方不拟续约,应在协议期满前
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3. 协议终止后,仍在设计阶段的用户,乙方应无条件移交给甲方,未完成安装的用户,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完成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1000元/户,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关损失。
八. 其他约定
1. 甲方除按协议向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外,不需承担乙方的任何费用、利润损失、其他间
接或意外的损失、乙方的税金和其他款项等;
2. 甲方产品的交货期为:木门类产品天,以甲方收到乙方足额货款及
全套技术资料日起计算,甲方有权根据自身情况调整交货期,但应事先告知乙方;
3. 甲方在乙方年度销售额达到一定目标后予以一定额度的返点奖励,乙方亦应保证甲方
产品的销售,若乙方销售甲方产品低于双方商定的最低阶段或年度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取消乙方的经销资格
4. 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将自己在本协议中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甲方应事先
书面通知乙方。同时,乙方同意如其与该第三方发生争议,不会涉及甲方。如涉及到甲方作为争议一方的纠纷,双方同意将该纠纷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 除甲方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无权接受乙方的现金和支票等结算票据,如乙方将现金
或其他结算票据交付给非甲方指定人员,致使款项或票据没有到达甲方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 乙方不得刻制含有“嘉美”字样的印章,不得使用嘉美字号进行任何工商登记注册,
不得未经甲方允许以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否则,应向甲方支付五万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双方因任何原因终止协议,乙方均应在协议终止生效后五日内将文件材料、物品、广告、车辆等所有涉及“嘉美”的字号消除,归还甲方的文件资料,逾期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九.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协议纠纷及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产品质量协议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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