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物流服务范文
仓储物流服务范文第1篇
承运方: 安 徽 鸿 博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业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友好平等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物流运输服务及其它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1.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日止,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约;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2.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应提前提出运输要求,明确告知乙方提货地点、时间及货量。
2.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告知装货顺序,有权检查乙方运输车辆的安全性,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及时落实甲方的整改意见。
2.3甲方发现乙方配货不符合规定(与易燃易爆物品或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混装),有权要求乙方重新配货。
2.4如果甲方指定收货人领取货物时未在收货文件上注明毁损或其他情况,乙方有权推定该货物为良好情况下交付。为便于解决在乙方承运货物发生损毁的情况下,甲方向乙方提出合理赔偿时应将受损货物之内容物、原货箱及包装交由乙方检查。 2.5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运费。 2.6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正确的收货单位资料。
2.7 甲方应如实申报货物内容且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须按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从事运输服务。
3.2乙方须服从甲方有关人员对货物运输的安排,乙方送货人员需尊重甲方客户及员工,如实填写送货单的各项内容。
3.3乙方人员在承运甲方货物时若做出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对其每次扣罚 人民币,情节严重者,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追诉的权利。
3.4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门到门的优质运输服务和及时的货物在途信息查询服务。 3.5乙方承诺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按甲方员工或甲方客户的要求,安全、有序地将货物摆放到指定位置。
3.6任何由乙方监管、储存和运输的甲方货物,若发生破损、丢失,乙方现场人员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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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保护事故现场,提供真实的情况给乙方指派的专职管理人员。由乙方指派的专职管理人员核实情况后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货物损失,乙方自行协助保险公司调查并保有自行向保险公司追偿损失的权利。(赔偿的范围及具体索赔方法见第7条) 3.7乙方对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运输条件的,有权拒绝运载或提出重新包装要求。 3.8乙方作业人员在取货时,应仔细核对发货单号和货物种类、数量及发运目的地是否相符;同时检查货物的外包装,如有破损应在[货物运输单]上注明货物发运前的外包装状况, 并经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3.9装货时,乙方应注意装货顺序,以免顺序搞错,造成卸货困难。货物必须规范堆放,少留空隙、防止滑动碰撞,并特别注意货物堆放的方向性。盖蓬布时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勒伤货物包装和使货物过度受压。装卸车过程中,驾驶员、业务人员应负责监督,防止野蛮装卸(包括抛、推、滚动等),凡是在装运过程中货物发生摔碰应及时通知甲方;装卸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损坏由乙方向甲方照价赔偿(送往批发部的货物按货单上的价格赔偿,送往零售店的货物按零售价的六折赔偿)
3.10乙方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车辆进行运输,确保途中无货物受潮、受损。如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产品发生破损或者被雨淋、浸泡,乙方应按被损货物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
4.送货时效:
4.1甲方每天下午 点之前确定的订单且已备货完整,乙方须于当天发出;甲方 点以后确定的订单,乙方需在第二天发出(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4.2乙方在接货后须在第二天中午12:00之前将发出货物运输情况汇总交由甲方,特殊情况最晚不超过第三天中午12:00之前。
4.3乙方送货人员交回甲方的送货单必须签收完整,其签收数量、规格须与送货单一致(破损遗失的除外,且须注明破损、遗失的缘由),若有不符的单据每单扣罚100元。 4.5若乙方在运输处理中出现交回给甲方的送货单有问题,则此单相对应的运输费用不予结算,待问责、处理完毕后在与其他单一并结算。
5.代收款:
5.1经甲方有关人员委托,乙方送货人员可代甲方收取甲方客户的货款,金额在
元以下;甲方须指定收款对象及缴款对象。
5.2所有代收的货款必须在回款后当天当面交给甲方相应负责人员,若有特殊情况最晚不能超过回款后的第二天中午12:00之前。
5.3若代收货款没能交给甲方相应负责人员,以致货款遗漏、丢失或款项不符,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6.在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交接和资料传递与变更:
6.1甲方托运货物时,应填写货运通知单。乙方按照货运通知单载明事项安排车辆运送货物。
6.2货物装车由 方负责,乙方应按照货运通知单中记载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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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清点无误后,在货运通知单上签字盖章。 如有破损应要求甲方更换货物或在发货单上注明外包装受损情况。
6.3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乙方负责卸货,乙方与甲方指定收货人应同时在场清点交接,收货人确认无误后,应在乙方所持的签收单据即[货物运输单]上签字盖章。如有货损,或与[货物运输单]上的注明种类、型号和数量不符时,赔偿的范围及具体索赔方法见第7条。 6.4收货人拒收货物,如果是由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丢失、破损严重、雨淋、磕碰变形等,乙方应妥善保管货物,使其免予继续损坏并及时通知甲方,按照赔偿甲方的规定处理;如果属于甲方原因,例如货物型号与外包装不一样等情况,而使收货人拒收货物,所产生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6.5甲方因故需要变更运输货物的名称、数量、起讫地点、运输时间、收货人时,应向乙方提交书面更改资料。因变更运输起运后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7.保险事项:
7.1乙方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均自行承担全责,乙方自行就甲方的受托货物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包含在在双方议定的运费之内。在乙方承运期间若造成货物破损、丢失、短少、被抢等,乙方须照甲方的价格先行及时赔付给甲方(送往批发部的货物按货单上的价格赔偿,送往零售店的货物按零售价的六折赔偿)。与保险公司的接洽由乙方负责,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8.到货期限:
乙方应在承诺的时间内,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手中。货物即到即送,如果货物没按期送到甲方指定收货人,乙方有义务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告知甲方。迟于甲方规定到货时间,每迟一天扣当次运费 。另外所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追索的权利。(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9. 不可抗力:
9.1合同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他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应采取尽可能的补救措施,及时以电话和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将有关部门出据的证明文件寄至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并尽快以电话和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
9.2 不可抗力事件仅限于地震、水灾、火灾(非因乙方驾驶员或其它受雇人的过失而发生)和骚乱、战争等;运输车辆的碰撞或翻车等交通事故不在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之内。无论乙方的驾驶员或其它受雇人对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负有责任,乙方都应先行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事后自行向过错方追偿损失,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10. 合同解除:
10.1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1.1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
10.1.2在履行合同中发现乙方无相应运输能力的或满足不了甲方发展对服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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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提出意见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10.1.3乙方在考核中表现欠佳的,并经过警告没有明显改善。
10.1.4乙方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 10.2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0.2.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乙方提出意见后仍不能达到乙方要求。
10.3 无论因何原因解除合同,解除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 11. 付款方式:
11.1乙方凭经过收货人签收且甲方认可有效的《货物运输单》及正规发票,每月向与甲方结算运费一次。
11.2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送货清单,甲方经逐级审核后,需在每月20日前将上月运费结算给乙方。
11.3结算方式为将运费汇入乙方指定帐户,或将支票交给乙方指定的受票人。 11.4结算价格以双方商定的运价表(附后)为准,运输价格不可随意调整,若因市场原因而需变动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变更。
11.5双方商定的运价已包含乙方的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以及乙方给甲方出具发票时的相关税费。
11.6甲方对乙方的罚扣款和索赔款项(若运费额在所赔额度内)可从质量保证金中先行扣除。
11.7 合同签订后乙方须与15日内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万元用做运输质量保证金。 12.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3.其 他:
13.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其中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时须结清合作期间所有费用后支付合同另一方人民币 万元作为赔偿。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后届时可补充制定。
13.3本合同的附件、附表及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3.5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仓储物流服务范文第2篇
欢迎光临
いらっしゃいませ
2.
明白了
かしこまりました
3.
请稍候
少々お待ちください
4.
让您久等了
お待たせいたしました
5.
打搅一下
失礼いたします
6.
十分对不起
申し訳ございません
7.
不好意思
恐れ入りますが
8.
谢谢
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す
9.
谢谢了
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した
10.
请多关照
よろしくお願いいたします
⑴您好,请问有什麼可以帮您?
おはようございます/こんにちは/こんばんは(分别对应早上好,你好(日安),晚上好)。何(なに)かお手伝(てつだ)いすることがありますか。
⑵请稍等,正在为您查找
少々(しょうしょう)お待(ま)ちください。ただいま、调(しら)べさせていただいています。
⑶请稍等,现在为您转接
少々お待ちください。今お繋(つな)いでいます。
⑷很抱歉,让您久等了。
大変(たいへn)お待(ま)たせいたしまして、申し訳(もうしわけ)ございません。
⑸很抱歉,给您造成不便,请您原谅。
いろいろご迷惑(めいわく_をおかけしまして、申し訳(もうしわけ)ございませんが、どうぞお许(ゆる)しください。
⑹我们现在也提供:「订酒店、订餐饮、订机票、订旅游、订鲜花、订蛋糕」的服务,帮您转接到预订中心好吗?
こちらはいま、「ホテル、レストラン、航空券(こうくうけん)、観光(かんこう)、生花(せいか)、ケーキなどの予约(よやく)サービスも提供(ていきょう)させていただきますが、予约センターまでお繋
(つな)ぎしてもよろしいでしょうか。
⑺请问还有什麼可以帮您?
また、なにかお手伝(てつだ)いすることがございますか。 ⑻感谢您使用号码百事通业务,再见!
番号百事通(ばんごうひゃくじつう)の业务(ぎょうむ)をご利用(りよう)いただきまして、まことにどうも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した。失礼(しつれい)します。
⑽很抱歉,电话(地址)没有登记。
申し訳(もうしわけ)ございませんが、お闻(き)きになりました电话(でんわ)(住所(じゅうしょ))は登录(とうろく)されておりません。
⑾不用客气。
仓储物流服务范文第3篇
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贵单位对我司物流配送的大力支持,为了能在以后的工作中给您提供更优质的物流服务,烦请您对我司配送服务做一个准确、全面的评价,您的意见和建议将是我们改进工作最好的动力。 Q1:您对货物配送时效是否满意?
A非常满意B满意C 一般D 不太满意E 不满意 Q2:您对送货员的服务态度是否满意?
A 非常满意B 满意C 一般D 不太满意E 不满意
Q3:您对货物配送的准确性(配送有无差错、物品有无遗失等)是否满意?
A 非常满意B 满意C 一般D 不太满意E 不满意 Q4:您对货物包装的完好性是否满意?
A 非常满意B 满意C 一般D 不太满意E 不满意 Q5:您对退货处理的效率及准确性是否满意?
A 非常满意B 满意C 一般D 不太满意E 不满意 Q6:您对配送信息反馈的及时性是否满意?
A 非常满意B 满意C 一般D 不太满意E 不满意
Q7:您对配送部门在沟通方面(电话、邮件、当面沟通等)是否满意?
A 非常满意B 满意C 一般D 不太满意E 不满意
Q8:遇突发事件您咨询配送部门,是否能得到及时满意的回复?
A 非常满意B 满意C 一般D 不太满意E 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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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您配送投诉的处理时效及结果是否满意?
A 非常满意B 满意C 一般D 不太满意E 不满意 Q10:您对我司物流配送最满意的是:
A 配送时效 B配送准确性C服务态度D投诉处理效率E货损率 Q11:您对我司物流配送最不满意的是:
A 配送时效 B配送准确性 C服务态度 Q12:您对配送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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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物流服务范文第4篇
党内活动品牌,是一个基层单位党组织建设工作水平和成效的集中体现,是一种有内涵、有质量的象征,是党组织和党员共同努力的结晶,也是党组织作用、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和形象在群众心目中的有形化反映。
一、打造党内活动品牌的必要性
1. 树立党组织、党员的奋斗目标。一个成熟的党内活动品牌,不是党组织自己贴上去的,也不是上级内定的,而是通过党组织有计划地培育,通过党员、群众干部职工不懈努力探索实践,并在实践中得以验证的结果。品牌的力量是无穷的。车站党内活动品牌作为车站党总支的一笔宝贵财富,车站党总支和四个党支部高度重视、大力倡行,通过传播和宣传,让党员从党内活动品牌中找到差距、增强动力、看到方向,使党内活动品牌叫得响、传的开、立得住、有实效,逐步使党内活动品牌变为群体品牌,最大限度发挥其影响力和生命力,真正成为引导车站干部职工做好岗位工作的一面旗帜。
2. 落实上级党委和行政的有效载体。为了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级党委结合当前开展的“爱奔创建”和“安全风险管理大家谈”活动,要求各级党组织从健全长效机制、明确责任目标、注重实际效果、借鉴地域特色等方面入手,积极开展创建“党内活动品牌”活动。创建“党内活动品牌”是坚持把新时期党员先进性和党员工作岗位特殊性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敬业奉献、创先发展,不断巩固和扩大教育实
践活动的成果,是落实上级党委工作重点的有效载体。
3. 响应运输市场竞争的需要。一直以来,铁路服务质量受到社会关注,特别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铁路服务质量给予更高期待。当前,包括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运输方式在内的运输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谁能够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服务,谁就能赢得旅客货主,并在激烈的运输市场竞争中把握主动权,占据主动地位。当今社会已进入服务经济时代,服务品牌已成为客货运输的无形资产,成为其核心竞争力的源泉,只有深化创建服务品牌,加快服务品牌发展战略,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主导地位。
二、党内服务品牌的名称内涵及品牌理念
渑池车站党总支党内活动品牌按照车务段党委要求,在广泛征求旅客、货主和广大党员的意见后,名称确定为:“传承仰韶文化 服务四方宾朋”。作为一个党内活动品牌,关键要做到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社会认可。我站的服务品牌紧紧围绕党的建设中心任务和车站中心工作而创立,即:时刻践行“人民铁路为人民”宗旨,实现“三个出行”常态化。同时以突出渑池地域文化特色为创建原则,使其融入到品牌的内涵当中,从而更好的彰显车站党内服务品牌内涵。
1. 品牌的独特性。铁路是大众化交通工具,车站是铁路服务大众的窗口。渑池车站位于仰韶文化的发源地渑池县。仰韶文化是黄河中游地区重要的新石器时代文化,于1921年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仰韶村被发现,在中国考古史及至世界考古史上有显著的地位。车站党总支党内活动品牌在强调服务的基础上,引入古老文化元素,具有无可替代的特殊性。
2. 品牌的延展性。作为一个品牌,它不仅仅是代表一个方面,它的范围和意义应更具有广泛性、延展性,并且,作为一个党内
活动品牌,它的范围应更为宽泛。车站党总支党内活动品牌以服务作为核心,依托独特的地域文化,正是响应了社会大众对铁路地位的新定位,也满足了广大社会人士对铁路服务提出的更高要求。
3. 品牌的推广性。作为一个党内活动品牌,它的名称一定要朗朗上口,使人很轻易就能记住它。同时,要能够很好的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更好达到推广的效果。车站党总支党内活动品牌的创建,是车站多年来服务质量、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的延续和传承。创建党内活动品牌以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满意”、“爱奔创建”等活动为指导,与车站“十大服务明星、十大安全功臣”评选活动相结合,发现典型、提出亮点、强化培育、形成特色,推动车站各项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三、创建党内活动品牌的主要做法
1. 宣传动员,明确目的意义。车站党总支积极做好党内活动品牌的学习宣传动员工作,让每一名党员、职工明确创建党内活动品牌是党组织建设的需要,是运输市场竞争的需求,也是不断提高车站职工服务质量的需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制作标牌放置岗位等措施,利用好宣传橱窗、黑板报等介体,积极为创建工作营造好的氛围。
2. 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品牌建设纳入支部日常工作范围中,明确品牌创建各阶段工作重点、具体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并建立动态管理和考核制度。
3. 开展“一个党员一面旗,争做党员先锋岗”活动。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提高党员整体素质。公开党员名单和具体岗位,公示党员岗位承诺,全体党员挂牌上岗,对所有党员岗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促和考核,评选党员先锋岗,引导和组织广大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带头服务比贡献,带头自律树形象,努力成为
工作的模范、岗位的先锋、业务的能手、服务的标兵,以自身良好的形象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
4. 强化职工思想教育。引导职工明确铁路作为窗口服务行业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时刻牢记“人民铁路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更新旧的服务理念,形成适应市场发展要求的“真心真情,优质和谐”服务
新理念,真正实现由“让旅客走得了”的低标准服务向当前“既让旅客走得了,又让旅客走得好、走得舒适,走得有尊严”的高品质服务转变。
5. 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严把职工培训关,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风采竞赛等活动,把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作为提高服务质量的坚实基础,切实提高职工服务技能。
6. 改善服务设施。客运班组制作并悬挂醒目的站名标识,对地道口、站台上的警示和引导标识进行重新刷漆,规范便民服务设施;货运班组的货运营业室按照总公司要求的标准进行重新装修,新的货运营业室位置优越、环境优雅、室内敞亮,方便货主办理业务。
仓储物流服务范文第5篇
出生日期:1986-01-02
目前城市:北京市
目前年薪:1000
E-mail:
应聘方向
求职行
业:
应聘职
位:
求职地
点:
工作经历
2008/03现在 ***公司
所属行业:计算机服务(系统、数据服务,维修)备件运营部 物控专员
主要职责:
在 实习期间,我的主要工作有:进行中心库的管理,审核
其出入库数量,通过统计,每日,对前一天出现的挂单进
行处理,每周做出预算,对其补库,并动态调整相关 系数。每月计算周转率,对长期周转率较低的物料进行呆废料处理,对命中率较低的物料,进行监控,提出解决方案。在实习期间,熟练操作SAP系统,在系统上进行数据的导出,录入,和维护。
2006/082006/09 社区居委会
所属行业:物业管理/商业中心
社区服务中心 情报信息分析人员
主要职责:
在社区超市做问卷调查,了解本社区居民的需求方向,消费档次,总结归纳,提出合理化建议,撰写规划书。
批发/零售,贸易/进出口,交通/运输/物流,多元化业务集团公司,制药/生物 采购,物流/仓储,交通运输服务,生产/营运,贸易 北京市 薪资要求: 面议 性别:女 籍贯:XX 工作年限:应届毕业生 联系电话:1590000XXXX
教育培训
2004/09
2008/07 北京物资学院物流管理 本科
该 专业工商管理学科的基础上,培养跨经济学、管理科学
与工程学科,掌握物流系统化的理论和方法,能从事商业企
业物流管理、制造业物流管理、物流企业管理、组 织和经
营的应用型人才。其特色培养具备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观
念、掌握各类企业与组织的物流系统化管理知识和拥有物流
各个环节的运作能力。主干课程有:线 性规划与运筹、现
代流通学、物流学、运作管理(双语)、战略管理、物流系
统论、信息系统管理、运输经济与运输管理、配送中心规划
与运营、供应链管理(双 语)、采购战略与库存控制(双
语)、国际物流管理(双语)
2007/10
2007/11
职业技能
外语: 证书:
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坚韧不拔,不畏竞争。能正确的认识和评价自己,虚心接受他人的建议。对工作有耐心,善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拥有良好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性情温和,易于他人合作,形成融洽的合作关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
仓储物流服务范文第6篇
1、无形性---服务所有独特差异的源泉。服务提供方无法向潜在顾客介绍服务样品;另一方面服务的消费者在未购买服务之前,也无法感知服务的作用和质量。
2、生产和消费的不可分离性。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必须在时空保持一致才能保证服务的提交和完成。
3、不可储存性。服务生产出来后无法进行储存,需要立刻被消费,否则就会产生损失。
4、异质性。异质性指相同的服务产品在提供质量上存在差异,具有可伸缩性。服务的异质性既有服务提供者的因素,也有服务消费者的因素。 服务贸易的特征:1.贸易标的的无形性 2.贸易过程与服务生产、消费的同步性大多数国际服务贸易的交易过程是与服务的生 产和消费过程分不开的,而且往往是同步进行的。这一特点就要求两个主体(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实体接近。3.贸易主体地位的多重性。服务的卖方往往就是服务生产者,同时将作为服务消费过程中的物质要素直接加入服务的消费过程;服务的买方就是服务的消费者,作为服务生产者的劳动对象参与服务产品的生产过程。4.贸易市场的高度垄断性。由于服务市场的开放涉及直接关系到国家主权、安全、伦理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极其敏感的领域和问题,因此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对服务贸易市场都表示出较高的垄断特点。5.贸易保护方式的隐蔽复杂性。由于服务的无形性,各国政府对本国服务业的保护常常无法采取关税壁垒的形式,而代之以市场准入或国民待遇的非关税壁垒。国际服务贸易壁垒这种复杂多样隐蔽灵活的特点,使得国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面临着比货物贸易自由化更大的阻力。6.贸易惯例和约束的相对灵活性。服务贸易总协定是WTO处理服务贸易的多边框架性文件。它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将成员的义务分为一般性义务和具体承诺的义务,并对发展中国家给予了更为灵活的政策空间。 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方法:1.WTO框架下的GATS统计体系2.IMF框架下的国际收支手册统计体系( Balance of Payments Manual, BPM / BOP) 3.外国附属机构提供的服务贸易价值 (Foreign Affiliate Trade in Services, FATS) 《服务贸易总协定》:1986年9月在乌拉圭的埃斯特角城通过的部长宣言中将服务贸易作为三项议题之一列入乌拉圭回合多半贸易谈判议程。并与1994年4月10日在乌拉圭回合谈判最终达成,1995年1月1日正式生效。第1条第3款指出,其所规定的服务指除政府当局为实施职能所需的服务之外的所有部门的一切服务。
普通义务:1.最惠国待遇。GATS第2条第1款规定:“每一成员方给予任何其他成员方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立即无条件地以不低于前述待遇给予其他任何成员方相同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两个例外:一是任参加方与其邻边境地区交换,并限于当地生产和消费的服务所提供或授予的利益;二是参加方在谈判中可提出要求免除最惠国义务的部门与措施。)2.透明度实行透明度的主体是成员的政府相关部门及其所设立的咨询点;透明度的客体是成员国内影响《服务贸易总协定》实施的普遍适用的措施、成员签字参加的影响或涉及服务贸易的国际协定与电信咨询资料;实行透明度的方式是公开出版、设立“咨询点”、“联络点”或以其他方式(如公告、广播、网络等)知会公众。3. 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与其一,必须充分尊重成员在整体与个别服务部门上的国家政策和发展程度,这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在维持国际收支平衡(整体),与保护幼稚产业(个别)方面都可以得到优惠的考虑;其二,发达国家应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其服务业的效率,并向它们提供有利的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条件。其三,发展中国家在其承诺开放外资“开业权” 的服务部门可以提出一定条件,如以合资经营的方式、向东道国公司提供技术转移和/或改善服务销售渠道和信息网络等方面的帮助等。
国际技术贸易是指一个国家的法人或自然人,通过贸易方式,按照一定的交易条件,将其技术转让给其他国家的法人或自然人的活动。 国际技术贸易的方式:许可贸易(最常用)、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作生产和合作开发、国际工程承包、补偿贸易、特许经营和国际BOT等。
交易标的:商标权,商业秘密,专有权,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
“专利”通常指的是专利权。所谓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
专利的特点
(一)专有性。专有性,也称排他性、垄断性、独占性等。
(二)地域性。地域性,即空间限制。是指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对其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我国享有专利权或独占权。
(三)时间性。时间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拥有的法律赋予的专有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得专有权。
专利的种类:1发明专利。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1)发明是解决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2发明必须是利用自然规律形成的解决某种问题的技术方案。如果一项成果只是对于自然界客观存在的现象进行认识和总结,而不是利用自然规律作出的创造,就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不能成为专利法的保护对象。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对以上定义下的实用新型给以专利保护。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对该种新设计授予的专利为外观设计专利。
保护期限专利法对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规定为20年,对其他两种保护期限是10年。 专利权授予的实质条件: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之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2.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能在工农业等各种产业中应用。凡不能在产业上应用的发明,就不具有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不予专利保护的领域(不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食品与药品(7)化学物质 第(1)、(2)两项因为不属于技术发明的范畴,所以不能取得专利保护。第(3)项因与人民生命健康有关,不宜授予专利权,但是各种对人体的排泄物、毛发和体液的样品以及组织切片的检测、化验方法不属于疾病的诊断方法,而且各种诊断、治疗疾病的仪器、设备的发明可以保护。第(4)项由于动、植物品种的遗传性状的确证是十分困难的,所以难以用专利保护,国际上的通常制订专门法规进行保护。第(5)项因为与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制造生产密切有关,所以不能授予专利权。第(4)(5)项产品本身虽不能保护,但它们的生产方法及生产和研究中使用的设备、工具等可以保护。
商标是指生产经营者为了使人们识别其商品,以区别于其他人所生产或销售的同种或同类的商品而使用的一种特定商业标志。商标通常由文字或图形或两者的组合所组成。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它是根据人类生产、生活实践的
需要应运而生,既是一种知识产权,一种脑力劳动成果又是工业产权的一部份,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财产。
商标与商品名称的区别:商标是消费者识别商品的标志,商标具有可识别性。 商标的功能:一)标明商品的来源二)标示商品的质量
(三)对商品进行广告宣传 商标法是调整因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商标权的内容:商标权的内容通常包括商标的使用权、禁用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商标续展权等权利。
商标权的客体:是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也即注册商标。具备法定构成要素,是文字和字母的组合。 商标的种类:制造商标,销售商标,服务商标。 一般商标与驰名商标的区别:1驰名商标可以跨类保护2驰名商标侵权行为在商标法中为禁止使用,要进行经济赔偿。
专有技术:又称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是指那些未经公开,未申请专利,可以授权和转让的,从事生产或经营管理所必需的技术知识,技能和经验。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1994年4月15日中国代表也在协议上签了字。我国1992年加入《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我国1985年3月19日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2000年定义4月26日为知识产权日。
根据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的权力范围的划分的类型
(一)独占许可
(二)排他许可
(三)普通许可
(四)可转让许可
(五)交叉许可
技术的价格,通常也称技术的使用费,是指技术转移过程中技术受方应向技术供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对于供方来说是一项特定技术的卖价或回收,对于受方来说是一项特定技术的费用或成本。技术的价格是指技术受方为取得技术使用权所愿支付的、供方可以接受的使用费的货币表现。
(一)技术的纵向许可,往往背离技术许可的基本原则,产生对技术价格实际水平的扭曲。
(二)技术的横向许可,是指企业与企业间的技术许可。
技术转让费F=Q×Pn×Y×R
F为转让方技术转让的提成费,Q为受让方生产产品的数量,Pn为产品的净销售价;Y为提成年限,R为提成率。
支付方式
(一)总价支付
(二)提成支付1.固定提成法2.递减提成法3.滑动提成法4.最低提成法5.最高提成法
(三)入门费与提成费结合支付 提成费支付方式:提成率(R):是指供方在受方新增利润或产值或产品销售额中所占份额的百分比。一般按新增利润计算提成率,公式如下:R=S×[(P1-P0)/P1]
R为提成率,S为供方所占新增利润的份额,P1为新技术采用后单位商品的销售价,P0为新技术采用前单位产品的销售价。
例一 双方经过谈判约定,规定供方在估计的新增利润中占25%的份额,单位产品售价为100美元,其未利用技术前销售价为85美元,请计算提成率R。R=25%*[(100-85)/100]=3.75% 例二 某公司报价,入门费30万美元,提成率为销售价的5%。产品预计年销售2500台,每台净销售价是1000美元,提成年限为4年。提成费是多少?F=300 000+(2500*1000*4*5%)=800 000(美元)
现有A.B两个公司报价.A公司报价,一次总算80万美元,2年内分4次付清。B公司报价,入门费30万美元,提成率为年销售价的5%,提成年限为6年。产品预计销售10000件,每件1000美元。问题:(1)计算B公司报价是多少?(2)两公司的记价方式分别叫什么?(3)哪个公司的报价对技术引进方更为有利,说出三个理由。 案例:国际技术转让中的保密义务
1986年,A厂和德国B公司签订了一项非独占性专有技术转让合同,(1)侵犯技术秘密的表现有那些,案例中是那种?2)当技术秘密被侵犯时,可以如何救济,案例中主要运用了哪种?3)为杜绝或减少技术秘密外泄的发生,可以从那些方面努力?
侵犯技术贸易的表现: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允许其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利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知识产权特征:地域性、时间性、专有性、国家授予性。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特质性特征所决定的。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一、著作人身权(moral rights) 是指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与著作财产权相对应。 包括:
(一)发表权 特点:
1、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
2、发表权通常不能转移;
3、如果因作品而产生的权利涉及第三人的,发表权往往还受到第三人的制约
(二)署名权 可用真名、笔名、别名或隐去姓名不署。
(三)修改权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 技术价格的特点:(1)技术使用费形成的规律与一般商品价格形成规律不同;(2)技术研制成本与使用费和商品生产成本与其价格的关系不同。(3)技术使用费的表示方法与一般商品价格的表示方法不同;(4)技术使用费与技术的需求和商品价格与需求的关系不同
(一)技术价格的不确定性1.技术具有专有性和垄断性。2.技术研发成本具有差异性。3.技术的潜在价值有所差异。4.技术市场是一个不完善的市场。
(二)技术价格的相对性1.技术转让前,技术研发费用一般已得到部分或全部的补偿。2.同一技术可进行多次转让。
影响技术价格的因素
(一)技术的生命周期
(二)技术的垄断程度
(三)技术的许可方式
(四)技术的使用限制
(五)技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
(六)技术使用费的支付货币
(七)技术供受方的竞争程度
(八)技术贸易双方所在国的宏观环境
限制性商业惯例的含义:凡是通过滥用或者谋取滥用市场力量的支配地位,限制进入市场或者以其他方式不正当地限制竞争,对国际贸易、特别是对方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及其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或者通过企业之间的正式或非正式的,书面的或者非书面的协议以及其他安排造成同样影响的一切行为都叫做限制性商业惯例。特点:1.限制性商业惯例实施的主体是企业2.限制性商业惯例必须是为法律所禁止的、不合理的或者不正当的限制竞争或实行政治歧视的做法的行为3.滥用市场垄断地位
服务:是指人或者隶属于某经济单位的物在该人或该经济单位实现与其他经济单位进行约定的情况下,因其他经济单位的活动所引起的自身状况的变化。1人或物所发生的变化是得到该人或拥有该物的经济单位同意,服务的实现必须是一种契约行为。2这种变化是其他经济单位活动的结果,即自己为自己服务不算,必须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服务业:服务业是生产或提供各种服务的经济部门或各类企业的集合。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不同国家之间所发生的服务买卖与交易活动。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定义 : 在第1条第2款中说明“为本协定的目的,将服务贸易定义为: (a)跨境提供,即在一个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提供的服务;(b)境外消费,即在一个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的服
务;(c)商业存在,即一个成员方的服务提供人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以商业到位来提供的服务;(d)人员流动,即一个成员方的服务提供人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以自然人到位来提供的服务”。
按照WTO/GATS服务贸易的部门类别,可以将服务贸易分为:1. 商业性服务(包括专业服务、计算机服务、研究与开发服务、不动产服务、设备租赁服务、其他商业服务)2. 通讯服务(包括邮政服务、快件服务、电讯服务、视听服务和其它通讯服务)3. 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 4. 销售服务5. 教育服务 6. 环境服务 7. 金融服务(包括保险服务、非保险金融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 8. 健康与社会服务9. 旅游及相关服务 10. 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 11. 交通运输服务(包括海运、内河航运、空运、空间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管道运输和其他相关辅助服务) 12. 其他服务 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比较:
一、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的差异 1.标的性质的差异。作为服务贸易标的的服务本身在空间形态上不固定,不直接可视,这相应决定了服务贸易交易的无形性,即服务贸易几乎不存在可观测的有形的商品货物流入或流出,而更多地反映为服务提供者、服务消费者或 其他服务贸易要素的跨境流动。2.标的作价原则的差异。国际商品贸易中,商品的作价原则通常是商品生产成 本加上一定的利润构成,并且较容易找到同类商品的 可比价格作为参考依据;而国际服务贸易标的物作价通常是受服务交换过程的实现可能对服务进口者的潜 在经济利益而决定的,受服务提供者的有关成本影响 要相对小一些,并且由于服务的异质性而难以获得某种服务的可比价格。3.标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关系的差异。在商品贸易中,交易之前商品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统一 由商品出口者所有,交易过程一旦结束,商品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同时转让给商品进口者,关系非常清晰。国际服务贸易中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就贸易标的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关系就复杂得多,有时分离(提供者拥有所有权,消费者拥有使用权)有时统一于提供者。4.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差异。商品贸易主要适用国内外的合同法、买卖法、国际货 物销售公约等,相对而言较简单。但是国际服务贸易 涉及的国内外法律及国际法要广泛得多。 《服务贸易总协定》特定义务:1.市场准入协定第16条具体规定了6种市场准入障碍:①对服务提供者的数量限制;②对服务交易或资产总金额的限制;③对服务活动数量或服务总值的限制;④对所雇用的自然人数目的限制;⑤要求以某种形式的法人实体或合资方式进行服务贸易的限制性措施;⑥对外国资本进入的限制。2.国民待遇其一,注重竞争条件的实质性相同。 这意味着,法律、条例、规章等规定的相同待遇 未必都是国民待遇,而形式上不同的待遇未必不 是国民待遇,主要应该看实施的结果。(日本规定旅游服务提供者需有日本大学提供的旅游专业毕业证书)其二,国 民待遇的授予对象仅限于其他成员的“服务”和 “服务提供者”,并不包括“服务消费者”。(旅游景去对外国消费者收取更高的门票) 技术: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对技术的定义是:“技术是指制造一种产品或提供一项服务的系统知识。这种知识可能是一项产品或工艺的发明、一项外型设计、一种实用新型、一种动植物新品种,也可能是一种设计、布局、维修和管理的专门技能。” 专利的种类:1)发明(新的技术方案)1方法发明---权利及于方法及产品2产品发明--- 权利及于产品2)实用新型1.只是产品2.立体形状;构造产品3.具有实用性4新方案3)外观设计1.产品的独立性2.工业上3.美感。结论:区分的价值。方法的保护:只问手段不问结果,有权了解产品的制造过程。产品的保护:只问结果不问过程。如果产品和专利产品相同,就落入专利人权利控制范围
专利法意义上的外观设计应具备的条件:
1、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结合。若与产品无关,是一种美术设计,受到著作权保护。
2、适合在工业上应用(工业上的再生产性)
3、富于美感 专利申请原则:(1)先申请原则。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与先申请原则相对立的是先发明原则,指两人以上申请同样发明时,专利权授给最先完成发明的人。(2) 单一性原则。单一性原则是指一件专利申请应限于一项发明创造。按照单一性原则的要求,不可将两项以上的发明创造放到一件专利申请中提出,而应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单一性原则是所有专利制度通用性的原则。(3)优先权原则。国际优先权,申请人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某一缔约国第一次提出申请后,又在一定时期内向其他缔约国家提出申请的,其他缔约国应以其第一次申请之日为申请日。国内优先权,我国《专利法》第29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好处:有机会完善在先申请、进行专利申请类型的转换。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也称非自愿许可,是法律规定的对专利人独占实施权的限制之一。是国家专利主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不经专利权人许可,授权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实施专利的法律制度。)
根据法律规定,强制许可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2)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3)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以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但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专利权人的权利:
(一)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出进行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的专有权利
(二)转让权
(三)实施许可权
(四)放弃权
(五)标记权 商标法的内容:(1)商标权的主体;(2)商标权的客体;(商标权的客体,是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也即注册商标。具备法定构成要素,是文字和字母的组合。一项标记要成为商标权的客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2.必须具备识别性3.必须用于商品上4.必须是非禁用标志5.必须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或驰名商标不相同)(3)商标权的内容;(4)商标获得注册的条件;(5)商标的注册申请、审查和核准程序;(6)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争议裁定;(7)商标使用的管理;(8)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驳回;(9)商标代理;(10)涉外商标注册;(11)费用。 不能作为商标权客体的类型: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商标权的特点:首先,商标权是一种专有权(即独占权)。其次,商标权与该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密不可分。再次,商标权人所享有的专有权只在授予该项权利的国家内受到保护,在其他国家并无法律效力。最后,商标权也像专利权一样受时间的限制,但商标权的保护期可以通过续展无限延长。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
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驰名商标一般具有以下两项基本特征:一是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二是具有卓越的社会信誉。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制度:对驰名商标的特殊法律保护通常是指:一项商标只要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则无论该商标是否已经注册,商标所有人都可依据有关法律取得“跨类保护”的商标专用权。所谓跨类保护,是指不论他人将该驰名商标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还是用于完全不同的商品或服务上,商标所有人都可以对这种行为提起侵权诉讼,法院都将判决对该商标构成侵权。各国对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立法形式不尽相同,但大都通过以下一种或几种法律加以保护,即:1.商标法;2.反不正当竞争法;3.反淡化法。迄今为止,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国际知识产权公约主要是《巴黎公约》和TRIPS。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一般是10~15年,中国是10年。
专有技术:狭义的定义通常把专有技术仅限于工业目的,认为专有技术是指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知识,例如设计图纸、工艺流程、配方、公式、生产数据等等。广义的定义将专有技术的概念扩展到工业、商业和管理三个方面,认为除工业技术外,还包括生产管理和商业经营方面的知识。
专有技术的表现形式文字图形形式、实物形式、口头或操作演示形式
专有技术的基本特征
(一)知识性。专有技术是一种不受法律保护的技术知识,是人类智力劳动的产物,具有非物质属性。
(二)保密性。无论哪一种形式体现的专有技术,其内容一般都是秘密的,而且对生产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专有技术是不公开的,是没经法律授权的秘密技术。
(三)经济性。专有技术的经济性,也称为实用性,是指它是可以应用于生产实践并能够产生经济利益的技术知识。
(四)可传授性。专有技术作为一种技术必须能以言传身教或以图纸、配方、数据等形式传授给他人,而不是依附于个人的天赋条件而存在的技术。正因为专有技术具有这一特征,它才能成为技术贸易的标的。专有技术的可转移性还在于其具有确定性,即通过技术指标、质量标准等参数,能够确定其存在着经济价值。
专有技术必须具备的条件:1)该专有技术的整体、结构或者内容是秘密的,通常从事该信息领域工作的人不能容易获得的;2)具有商业价值;(3)合法拥有者已按照实际情况采取了合理措施对其予以保密法。 侵犯技术秘密的表现:(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科学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是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的总和。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分为两个类别:文学产权(literature property)和工业产权(industrial property)。 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中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1)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2)商标权;(3)地理标记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对未公开信息的保护权;(8)对许可合同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
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目前已为《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所认可。
14技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一)总价支付二)提成支付 1.固定提成法:按公平市场价格,许可方提出 2.递减提成法:被许可方提出,不必因生产量或销售量的增加支付过多提成费3.滑动提成法:许可方提出,担心被许可方国家发生通货膨胀 4.最低提成法:许可方提出5.最高提成法:被许可方提出,适用于市场不断扩大,销售价格或销售额稳步上升,销售前景较好的情况。
(三)入门费与提成费结合支付 技术转让费F=Q×Pn×Y×R
F为转让方技术转让的提成费,Q为受让方生产产品的数量,Pn为产品的净销售价;Y为提成年限,R为提成率。提成支付:是指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双方确定一个提取使用费的百分比,待被许可方利用技术开始生产并取得经济效果之后,以经济效果为基础定期连续提取使用费的办法。 特点:支付使用费的时间较晚,使用费总额与利用技术的效果直接相关,许可方积极主动地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协助。提成基础:产品产量,产品销售价,利润 15提成率(R):是指供方在受方新增利润或产值或产品销售额中所占份额的百分比。一般按新增利润计算提成率,公式如下:R=S×[(P1-P0)/P1] R为提成率,S为供方所占新增利润的份额,P1为新技术采用后单位商品的销售价,P0为新技术采用前单位产品的销售价。
例如:双方经过谈判约定,规定供方在估计的新增利润中占25%的份额,单位产品售价为100美元,其未利用技术前销售价为85美元,请计算提成率R。 R=25%*[(100-85)/100]=3.75%
某公司报价,入门费30万美元,提成率为销售价的5%。产品预计年销售2500台,每台净销售价是1000美元,提成年限为4年。提成费是多少? F=300 000+(2500*1000*4*5%)=800 000(美元)
现有A.B两个公司报价.A公司报价,一次总算80万美元,2年内分4次付清。B公司报价,入门费30万美元,提成率为年销售价的5%,提成年限为6年。产品预计销售10000件,每件1000美元。问题:(1)计算B公司报价是多少?(2)两公司的记价方式分别叫什么?(3)哪个公司的报价对技术引进方更为有利,说出三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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