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第一年工作计划范文
商会第一年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实际上,在新员工入职的第一天,留人的工作就应该已经开始了,我们需要使用各种HR工具和理论,做好入职服务工作,让新员工在第一天就感受到公司的工作环境和文化氛围,有助于帮助员工尽可能快的摆脱新人浮躁期,在公司里稳定下来。
一、准备好齐全的办公用品
整齐的办公桌、干净的电脑、必备的文具当员工第一天上班时,发现自己已经拥有一个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会令他感到兴奋。如果你把他带到一个乱糟糟的桌子旁边,再丢给他几件办公用品,告诉他要自己整理,那么,你将大大增加他离开的概率。
二、向周围的同事介绍他
办公环境只是给新员工留下印象的一个小的方面,人文环境才是更重要的软件。出于新鲜人的心理,员工第一天入职的时候,会特别留意同事们是否热情、是否会欢迎自己,但又未必有足够的勇气和找到足够好的借口来自我推荐,HR可以帮助他来做这个事情,也有利于让他自然的融入集体中。
三、带他熟悉工作环境
出于尽快上手的需要,HR要让员工尽可能在短时间内熟悉工作环境,比如老板办公室在哪儿?部门经理办公室在哪儿?工作中有交集的其它部门办公区域在哪儿?甚至卫生间在哪儿?休息区在哪儿新到一个地方,总会感觉害羞而不好意思过多提问,HR可以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是第一天来,我最想了解些什么?然后主动带新员工去了解。
四、建立联系
熟悉完工作环境后,第一时间将新员工的联系方式添加到公司通讯录中,如果公司有内部邮箱的话,也要尽快帮他办好内部账号,同时,也要将所有同事的通讯录提供给他。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一份内部通讯录中时,会增加他的融入感。
五、陪他一起吃午饭
如果不是本地人的话,新员工对公司附近的地形大多不会太熟悉,上班的第一天,也许他会连在哪里吃饭都找不到地方。试想一下,到了中午下班时间,别人都一起结伴去吃午饭,而他一个人手足无措的样子,会不会让他产生很大的距离感?
六、下班后作一次谈话
商会第一年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关于商会建设发展之我见
在湖南异地商会第二届会长年会上的发言
杭州湖南商会常务副会长:欧阳国辉(2008年元月2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企业家、各位商会同仁
大家好:
非常高兴有机会与大家在美丽的哈尔滨与大家交流商会建设发展的课题,杭州湖南商会成立已届一年,期间得到各位在座以及此次没有在座的领导、企业家、商会同仁们的大力支持、热心帮助与赤忱合作,在此我谨代表杭州湖南商会的全体成员、代表侯会长并以我个人的名义感谢各位!感谢各位的大力支持与悉心关爱!
我今天的发言分为两个部分:工作汇报与思路交流。
第一部分、杭州湖南商会2007年工作汇报
在过去的一年里,杭州湖南商会商会本着 “服务会员,创建品牌商会;整合资源,推进实业兴邦;回报社会,传承湖湘文明”的宗旨,在商会领导和全体会员的努力下,商会有了较大的发展。现将主要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建设、完善商会制度;
商会根据国务院《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商会章程和发展规划,制订和完善了《岗位职责》、《会长轮值制度》、《部门工作职责》、《财务管理制度》、《入会及会费标准》等制度,明确商会现有六部一室的职责,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规范了商会的运作。
会员大会、理事会的精神,通过每月一次的会长办公会、部门工作会议、专题工作会议来落实,每月有计划、有总结。 “用职责促成事项的落实,用标准保障工作的质量,用热情实现服务的成效”。
二、加强学习、交流,提升会员素质;
我会先后组织会员企业参加了《时代光华》、《现代企业管理者领导力提升》等专题的学习,还进行了《企业管理模式》、新《劳动法》等的培训,参加了杭州市民间组织的业务培训。
积极组织会员先后参加了“2007杭州上海经济合作会”、“杭州市上半年经济工作通报会”、“商会工作交流会”、组团参加“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9月,作为合作组织伙伴参加《福布斯》中文版在杭州举办“第二届福布斯中国城市投资与发展论坛”等交流,还参加了十多次外省市来杭召开的招商会、恳谈会。
我会对网站进行定期的更新和维护。并与多个政府网站、商会网站建立链接,及时互通和借鉴。出版内部杂志《浙江湘商》第二期,得到各位领导、商会、协会和各届人士的好评,达到良好的交流效果。
三、加强服务,增强商会的凝聚力;
除日常服务外,商会设立了资本运营部,配置专业人员联系多家金融机构,为会员企业组织联保贷款。其中有十多家企业仅在浙商银行城西支行的累计贷款金额达3330万元,为商会企业的发展与壮大注入了新的活力。
在2007年8月2日下午七堡钱塘水域所发生的钱江晚潮卷走三十余人事件中,有两名罹难者是邵阳老乡。我会联同湖南人在浙江俱乐部,分别代表商会和“爱心基金会”前往杭州信访局,协助杭州市各相关政府部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湖南籍务工女孩王美南,在杭务工因工作分歧与其所在公司发生劳动薪资纠纷并导致受伤,我会在接到求救讯息后立即出面协调,确实保障了出门在外务工老乡的合法权益。
2007年8月22日,会员企业大居贸易公司,在嘉兴承包外资企业户外施工业务时发生伤亡事故,在政府、外方、家属等多层压下,企业主动找到商会寻求帮助,我会马上与相关部门联系,出面帮助把控事态协调处理,商会法律顾问分析事件、明晰责任、协助处理善后事宜,避免了会员企业的危机,也让遇难家属获得合理的赔偿。企业负责人事后感叹道:“多亏有商会的帮助,事情才得以妥善处理,我对商会有了新的认识,商会真是家’”。
2007年9月24日经我会申请,湖南省公安厅在我会设立的异地办证流动服务点成功开通办理。在为期两个月的办证时间里,我会坚持无节假日上班,近4000人次前来我会办证,成功更换或补办第二代身份证有2617人次。此次为湖南老乡办理身份证,让更多在杭务工的“游子”感受到了“家”的温暖与亲切,得到了会员企业、湖南老乡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我会是杭州市100多家商会、协会中迄今为止唯一一家为老乡设立流动办证服务点的商会,同时也是继青海省以后在杭设立的第二个异地办证服务点。
四、整合资源,合作发展商会产业
商会联合各会员企业先后组建了浙江叁农投资公司、杭州利方实业公司, “湘人和”酒楼,南宋文化茶楼也在筹建之中。落实了商会联通虚拟网、车辆保险等给会员、商都带来了一定的实惠。目前又在积极寻找新的项目,“军训项目”、新“湘菜馆”等正在紧张调研阶段。
五、服务家乡:
我会还承办或协办了湖南省浏阳、湘西、长沙岳麓区、长沙
高新技术区、常德市等在杭的招商引资会,为湘浙两地经济发展牵线搭桥;并多次接待湖南省来杭考察学习、工作交流的领导,为领导考察项目、洽谈业务、参观学习牵线搭桥,提供方便,发挥商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007年底,在众多商会协会中,杭州湖南商会与温州商会被评为杭州市先进商会。多家企业正被推荐为“来杭投资先进企业”。
杭州湖南
商会成立时间短,经验不足,很多工作还在摸索中,希望有机会多向各个兄弟商会学习,也恳请各位领导、企业家、会长多给我们帮助与指点。谢谢!
第二部分:商会建设发展的思路探讨:
一、现实环境下国内商会的关键组织特征:
要研究商会的建设发展我认为必须要研究掌握在现实环境下商会的关键组织特征。
不同于宗教组织:无统一的世界观、方法论,没有严格的教义约束,没有充分的价值洗礼,难以形成统一的自我观与社会观;
不同于政治组织:没有核心的价值观要求,也就没有相应的强约束力的纲领目标指引,没有暴力手段为保障;
不同于行业组织:没有紧密的连贯的相互依存又相互竞争的共同利益与共同风险;
不同于企业组织:没有以产权为基础的共同价值与利益以及由此对应的利益分享机制与奖惩机制、没有以严密组织与授权机制为依托的垂直管理体系,
不同于国外商会:不能切实的代表一个阶层或利益集团的总体利益、缺乏维护其利益的政治主张、影响渠道和相应的压力团体;
我们目前的商会是一个相对纯粹的经济组织,是一个以维权争利、协同合作为核心的利益主体离散的松散的合作组织。组织的经济性就决定的商会必须以维权、争利、创造更多更大价值为基本目标,利益主体的离散性决定了商会的关键价值在机会共有,资源共享中达成,通过整合与创新创造高于独立个体的更高价值是其存在的前提。
二、借鉴以联合国的模式探讨商会建设的关键要素:
宪章的根本性
秘书长的关键性
安理会的核心性
轮值国的平衡性
下属专业组织的全球公益性
三、以杭州湖南商会为例探讨商会建设发展的实践要点:
团队凝聚是前提:主要责任人在会长,带头付出建立团队的团结奉献精神,凝聚力量,才有共同合作、共同贡献的前提。
骨干协调是关键:主要责任人在秘书长,会长办公会成员也有相当责任,落实与否的关键在此。
组织架构是基础:专业的、结构优化的工作班子是执行的必要基础。
机制驱动是纽带:善用人不如善用组织,善用组织不如依托机制,机制驱动是长效衔接的纽带,是跨部门跨企业工作的纽带。
计划控制是保障:商会工作不能“会餐化”、“救火化”,必须日常化,计划控制是执行到位的基本保障。
项目合作是突破:创造高于独立个体的增值就要落实在项目合作的突破上。
商会产业是滋养:没有预算就没有长期的结果,商会需要解决长期经费来源,发展会产是比较理想的选择,项目突破同时带来会产的发展契机。
精神升华是动力:商会长久公信力来自共同的精神升华,投身公益、兼济天下是动力来源也是社会各界接受、认可、关心、支持的动力。
前五项是基础建设要点,后三项是突破发展要点。建设保发展,发展促建设。
四、当前全国湖南商会的共同机遇与挑战:
各个商会基础建设不尽相同,大多数商会成立时间不长,基础建设压力相对不大,又由于基础建设需要共同探索、长期努力,所以基础建设目前还没有尚未成为共同的挑战。
我个人认为,当前全国湖南商会的共同挑战是:项目的突破与会产发展。
全国联系互动的70多个湖南商会是我们大家共同的宝贵资源,为我们创造了共同的机遇,如果能够有效的推动各兄弟商会的合作,我们就能共同编制一张覆盖全国的财富网络。这个过程中也就相对顺利的解决了解决商会经费与会产发展的问题。
通过何种项目来编制这张财富共享网络成为重点需要探讨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能够有效的实现与各个商会的协同,没有太高的专业、资本、人力等门槛,同时又能充分调动与发挥各地湖南商会在网络、人脉、市场、政府支持等方面资源的项目应该作为重点,所以分销服务业应是我们考虑、探讨的重点领域。
具体如何做好,需要大家群策群力,大家拿出自己的资源、网络、项目共同来探讨,积极推动以实现共同获利。
个人提议:
商会第一年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着眼自身发展,加强组织建设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商会建设工作,一直将加强指导和支持商会建设工作摆上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实效措施,扶持商会开展工作。为扩大党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充分发挥商会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作用,促进会员企业自身发展,促进商会的发展壮大。
今年,镇商会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有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执委会人员职责等规章制度,有较为完善的会员信息,有较为完整的商会活动记录。
二、把握商会性质,切实服务会员
镇商会坚持服务立会,一直把服务商会会员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服务体现在每一个商会会员身上,支持发展,促进交流,深化合作,积极营造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良好氛围。 镇商会先后帮助解决了部份商会会员在项目审批、施工、融资等方面的困难问题。积极支持商会会员推进农贸市场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前期手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会员企业申报小额贴息贷款。
今年,镇商会完善学习制度,提高会员思想觉悟和综合素质。在积极参加区组织的培训、学习、考察、会议活动的同时,结合本镇实际,有重点的组织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教育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引导会员诚信经营、按章纳税。
三、围绕科学发展,积极献计出力
镇商会重视和参与全镇经济发展等重大问题的讨论,献计献策,促进我镇经济健康发展。每逢镇人代会召开,一批思想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非公有制企业人士,积极发挥非公有制代表的参政议政作用,积极参与我镇经济建设、民生工程建设的意见建议的提出。
镇商会始终坚持把发展光彩事业作为本职工作来抓,努力在促进地区和谐进程中发挥作用。镇商会持续在公益事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为助困、助老、助学活动中,会员企业赞助了部分困难户和多名学生、支持老年协会开展活动。
镇商会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和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商会的作用还未完全发挥出来,会员与会员之间的交流还不够多;组织的活动还不是很贴近会员的实际需求;在提高商会自身吸引力、开拓商会工作新思路方面还缺少办法。
商会第一年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松溪县人民政府县长朱仁秀
(2011年1月10日)
各位会长、同志们:
在这春节佳节节将来临之际,我们在这里召开首次异地商会工作交流会,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大家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将我县异地商会工作向前推进。刚才,大家作了很好地交流,特别是上海商会的经验值得借鉴,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的同志传达了上级的会议精神,总结部署了工作任务,童邦沐同志代表县委、县政府作了《提供服务、促进发展,开创新形势下异地商会工作新局面》的报告,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在这里我提三点希望:
一、走出松溪,在更大的天地里发挥异地商会作用。近两年来我县异地商会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目前,已建异地商会5家,今年上半年武夷山、山东商会也将挂牌成立。异地商会建设,是松溪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快速和谐发展的结果,也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在外松溪人的关心爱护。各地松溪商会建立以来,发挥了其他组织难以发挥的作用,我想主要有“三个共”:一是松溪企业与产品共扬名。二是松溪政府与商会共搭桥。三是松溪
本地与各地共发展。
二、孜孜以求,在更高的目标中谋划异地商会发展。松溪各异地商会组建时间都不长,异地商会工作交流会也是第一次召开,这是一项新生事物,从整体上说还处在幼年期,还没有真正成长起来。做好新时期的商会工作,仍然是各级党委、政府和从事商会工作的同志需要探索的重大课题。在这里我想提四点要求:一要加快发展。企业是商会有效开展工作的基本前提,只是企业做强做大了,有生机活力了,商会工作才能有坚实的基础,否则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目。在座的各位都是各异地商会的会长、副会长,都有自己经营的企业,有的还做得非常大,所以我希望,各位企业家尤其是商会领导,首先要把自己的企业发展好,这是你们的第一要务。二要加强管理。异地商会是松溪商人自己的组织,建好商会是每个在外松溪商人的心愿。商会组织要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要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商会有没有生命力和凝聚力,与其管理能力有很大的关系。松松垮垮一个组织,只能是形同虚设,就会草草收场。在这方面,县工商联要多给予指导和帮助,各异地商会要密切配合。三要优质服务。商会要为企业和商人提供优质服务,有困难的时候大家互相扶持,有欢乐的时候大家共同分享。商会搞不好服务,会员得不到帮助就会觉得没必要参加商会这个组织,也就不会把商会当作家,就不会聚集在商会身边。商会提供的服务多,包括提供信息服务、政策服务、沟通协调、牵线搭桥等。商会的优质服务要惠
及每个企业每个会员,不能搞形式主义,不能搞表面热闹,要做实际工作。四要开拓创新。商会要不断走向成熟、走向规范,应在组织形式、服务管理、沟通协调、开拓市场等方面要创出新路,使商会成为能够互相激励、互相帮助、和衷共济、共同发展、充满活力的松溪企业、商人自己的组织。
三、着眼未来,在更远的征途上树立松溪商人形象。松溪企业和商人不仅善于经营,更要把诚信放在首位,把松溪改革开放的形象、把松溪民营经济的先发优势、把松溪企业和企业家自己特有的品质树立起来。希望在座的各位要有责任感,为松溪争光,商会也要有这样的宗旨,要负起这个责任。一要在和谐社会中勇挑重担,要不断创造社会财富,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二要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多献爱心、多做善事,积极主动参与“光彩事业”,为建设美好松溪尽自己责任。三要为家乡的发展献计出力。开放的松溪要拥抱着世界,发展的松溪充满着希望。松溪的发展,要靠全松溪人民的共同奋斗,6万在外创业的松溪人,是松溪发展的一支中心力量。
商会第一年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会议分类:
商会常务会议、商会理事会议、商会全体会员会议
二、会议参加人员及内容
(一)商会常务会议:每月二十八日下午三时召开,若有特殊情况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商会全体常务参加,主要研究解决以下事宜:
1、商会工作中碰到的重大工作事项;
2、商会及各部门工作情况汇报;
3、其他需商会常务会长研究解决的问题;
(二)商会理事会议: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二十八日下午三时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决定召开,商会全体理事以上成员参加,主要研究以下事宜:
1、商会工作中遇到较大事宜,需全体理事参加共同研究解决的问题;
2、其他需全体理事共同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商会全体会员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主要由会长总结一年来商会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和计划等事宜。
三、议事规则
1、会长及常务会长对需提请商会常务会或理事会研究的事项,应提前报送商会会长,以便做出安排;
2、会前确定会议内容后,需提前3天以电话和传真或短信方式通知参会人员;
3、商会议事过程中原则上采取一事一议。根据会议所列的内容,一项一项讨论决定;
4、商会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参会人员2/3以上人同意方可做出决议。
四、几点要求
1、商会确定开会日期,通知到相关人员后,相关人员应按照会议时间及时到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会议。具体为商会常务会迟到10分钟或早退乐捐500元作为商会常务成长基金,请假或无故不出席者乐捐1000元作为商会常务成长基金,连续三次不出席者自动取消商会常务资格;商会理事会迟到10分钟或早退乐捐100元作为商会成长基金,请假或无故不出席者乐捐300元作为商会成长基金,连续三次不出席者自动取消商会理事资格。
2、商会召开会议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不得高声喧哗。要关闭手机或调到振动档,待会议结束后再处理相关事宜。
3、会议发言要围绕议题依次发言,在他人发言时不要插话,不要打断他人发言。有不同意思,待他人发言完毕后再发言。
4、商会研究决定的事项,与会人员需按会议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商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商会财务管理工作,做到经费开支合理,报销手续完备,根据商会目前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商会工作情况,认真研究提出经费筹措计划,努力按计划筹措资金。在开支时按计划开支,做到收支合理;
二、商会人员因商会工作出差,其火车、汽车票费用由商会全部支付,飞机票费用由商会报销50%,特殊情况经会长批准后可全部报销。住宿费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城市每人每天补贴28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补贴200元;
三、领导莅临商会检查指导工作调研、考察。接待费用按:科级领导就餐一桌500元/次,处级800元/次,厅级1200元/次的标准报销;
四、商会较大开支的活动,常务会要先对所需的经费进行研究,并由财务做出预算,在开支时按预算开支,不得超支;
五、商会应邀必须参加的庆典、喜事活动,一般开支在200-300元左右,重大庆典需增加开支的由常务会研究决定;
六、 商会办公室人员每月手机补贴100元,因公外出办事,须填写登记单,写明事由,开支单据附后核报。重要事需打的须事先请示;
七、商会购置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需经批准后方可购买,购物必须两人以上;
八、商会所有开支的发票需承办人本人签字,经办公室签字后,送分管办公室的常务副会长签字,最后由会长签字核报;
九、商会应选配专职财会人员。财会人员按财务有关规定做帐,做到帐目清楚,开支合理。每月向常务会公布一次经费收支情况。分管财务常务副会长应加强对商会经费的监督,预有不当开支在审查时有权提出异议予以纠正。 温州商会办公用品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规范温州商会办公用品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节省办公费用支出,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防止浪费和固定资产流失,根据商会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商会500元以下办公用品采购办公室采购人员必报请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常务副会长同意后,方可采购。500元以上办公用品采购需经会长同意后方能采购;
二、商会采购办公用品必须两人以上,采购发票报销时采购人均需在发票上签字方能报销;
三、商会会员交纳的会费,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赠与及通过其他方式收入的资产,均属商会财产,应进入商会单列帐户,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四、商会工作人员使用的固定资产均应由办公室登记造册,标明数量、价值、现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如需维护、保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进行维护、保修,费用予以报销。
五、使用商会固定资产的人员如遇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商会,应及时移交使用或保管的固定资产。不得恶意侵占商会财产,大宗固定资产被侵占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报案;
六、商会接受有关部门和人员赠送的大宗工艺品、字画等,办公室应作为商会的固定资产,登记造册,统一管理;
七、商会的固定资产如遇调出或赠与他人,需办公室提出意见,经会长批准方能调出,调出资产也应登记造册。
合肥市温州商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为合肥市温州商会,英文译名:Wenzhou of commerce in Hefei City。 第二条 本会是在合肥市温州籍企业自我组织、自我协调、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团法人。
第三条 商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树立科学发展观,团结温州籍在肥企业,服务合肥温州两地经济发展,弘扬温州文化,促进合肥、温州两地经济的共同发展。
第四条 本会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合肥市商务局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合肥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目前住所:合肥市长江东路714号钱江宾馆四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促进在肥温州企业发展;
(二)加强与会员企业的沟通和联系,通过媒体和自办报刊宣传温州企业
在肥做出的业绩。提高企业、企业法人和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协调政府部门和其他部门帮助解决温州企业在肥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三)维护温州企业、企业法人在肥的合法权益,协调有关部门保护在肥温商正常经营的行为;
(四)积极组织开展各种联谊活动,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会员与有关部门间的交流,以互通信息、加强合作、增进团结,营造良好的商业氛围。
(五)组织会员企业积极参与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事业,提高温州商会和会员企业的社会知名度;
(六)积极发展新会员,不断壮大商会会员队伍。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凡在肥温州籍工商业者举办的企业愿意参加温州商会,遵守商会章程,执行商会有关决议,按时交纳会费,可申请加入商会。 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放会员证。 第九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本商会服务的优先权;
(三)参加本商会的活动;
(四)对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优先享有商会的信息权、咨询权;
(七)当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或发生商务纠纷时,可请商会给予调解、救助;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商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商会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商会组织的公益活动;
(三)完成本商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商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为加强温州与合肥两地的经济往来与发展出谋划策;
(七)商会与会员之间,会员与会员之间,通过各种形式互相联络,互通商机,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第十一条 会员应按规定数额交纳会费,会员如果1年未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商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商会。
第十二条 会员如果有严重违法犯罪和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职权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要事宜。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决议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 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聘任常务秘书长,聘任名誉会长、高级顾问和顾问;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调处会员之间及会员与当地其他业务部门的商务纠纷,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十一)教育、引导会员树立和维护温州形象,积极融入合肥社会,与社会各界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诚实守信,守法经营,大胆创新,勇于进取,积极参与合肥社会公益事业与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 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理事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也可采取电话(传真)、 互联网等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 本会设立常务副会长会议制度,常务副会长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1/3, 常务会议主要研究处理商会日常重大事务,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 常务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到会常务副会长1/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会的副会长一般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二) 有一定的从商或经营企业阅历,有较强的协调能力;
(三) 本人和经营企业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 在肥商业网点或企业资产达到一定规模;
(五) 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六)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七) 未受过剥夺正当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八)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 商会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除必须具备22条所列条件外还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温州商人中的精英分子;
(二) 在肥有一定的知名度;
(三) 有较高的工作能力;
(四) 善于团结他人,乐于公益事业,有牺牲精神;
(五) 能为温州商人在肥发展寻找商机,提供帮助。 第二十四条 本会担任理事的条件:
在肥拥有企业,系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企业及个人没有任何不良行为和负面影响。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商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作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和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对商会的重要工作做出决定;
(五)检查理事会职权贯彻落实情况,并向理事会提出建议和报告;
(六)制定理事会发展规划、机构设置、规章制度制定等重大事项,经理事会通过后贯彻实施;会长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可授权副会长代行其职权。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 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 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 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 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 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 关规定,根据商会的实际情况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同 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 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 意。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 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第三届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商会第一年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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