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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社会保障调查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10-101

农民工社会保障调查范文第1篇

【关键字】法学;农民工;劳动保障;人权

Abstract: Nowadays the Chinese migrant workers have become indispensable to the modernization process of power and made some contributions, but their labor security situation and the related rights situation is very grim, their work, life security and family, children education received some negative effects. The main reason is the two element structure in China under the system of social politics economy imbalance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The resulting problems of migrant workers in China is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 rights and the law is not perfect to reflect, improving migrant workers labor protection status and improve their social position is the only way which must be passed to solve the existing problem.

Keywords: migrant workers; labor and social security law;human rights.一、农民工劳动保障现状与问题

(一)农民工的贡献与他们的所得不对等。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各类矛盾的焦点,在二元经济体制结构下,国家在最基本的收入分配政策和制度上没有给予农民工与其他公民同等的国民待遇。他们在城市经济建设中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和巨大的代价,但是他们的工资收入、福利水平的增长却远远没有跟上社会平均涨幅,甚至很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时间屡有发生。据全国总工会不完全统计,至2004年11月中旬,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约有1000亿,而为索回这1000亿欠薪,整个社会需付出至少3000亿元成本,农民工讨薪需付出

①四大成本:经济成本、时间成本、政府成本、法律援助成本,从中也反映出我国劳动争议

处理机制机构重叠、程式冗长、多头管、重叠审的弊端。工伤的农民工打官司一般要经过4-10

②道程序,花费时间至少要一年左右,有的要耗3-5年,甚至会变成无尾案’。

(二)农民工应当享有的权益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有相当多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应该担负的企业社会责任,不与农民工签订劳

③动合同。虽然从《劳动合同法》施行以来,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提高,由20%提升至93%,

但那是大多数地区规模以上的企业遵守的,在农民工中签订劳动合同比率远没有达到这一标①

② 参见郑祝君:“劳动争议的二元结构与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重构”,《法学》2012年第1期第94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编:《劳动合同法(草案)参考》,中国民主法治出版社2006年版,第107-108页。

③参见《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合同签订率由不足20%提升至93%》,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9-03/09/content-10977393.htm,2012年7月30日访问。

准。其原因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关于用人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和违法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二倍工资”的规定使用人单位违法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涉诉风险与违法成本明显提高,在劳动合同制度“内部”针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形成了一种自动性高、威慑力强的倒逼机制。然而由于现行立法对其具体规则缺少明确的规定,以致在法律适用中存在着法律技术层面和利益取向层面都有争论的问题,尤其是不同地方制定的内部文件有不同的解释,这必然会减损“二倍工资”条款的威慑力和倒逼作用,导致中小型企业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大部分农民工也由此受到波及。

2、劳动时间长。农民工超时加班问题相当严重,通常日工作都在10小时以上,节假日休息时间视企业生产状况而定,很少有固定的休息日。

3、工作时劳动保护差。相当多的企业没有很好地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特别是非公企业中的中小企业,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等呈上升趋势。

4、工伤后难以从用人单位获得赔偿。因农民工法律知识水平较低且经常是在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作,工伤后用人单位很可能只给一小部分钱就打发他们回家去,工人讨说法或者走法律途径甚至会否认他们的工作事实,如河南农民工小

④马在断指后的经历,老板不承认他的工作事实,工友帮老板作伪证。

(三)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缺失,后顾之忧严重。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参保率不高,尽管进城做了工人,但没有得到城市职工普遍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障待遇。即使是有些签过劳动合同的农民工,辛苦工作几十载,终于等到退休待遇了,用人单位都可以随意而突然地与之解除劳动与经济关系,造成老无所依的局面且长

⑤久不能得到解决。

(四)农民工夫妻生活和异性恋爱之间存在问题。农民工多是夫妻一方在异地工作,夫妻长期不能生活在一起,没有基本性生活且即使一起工作也是和其他工友集体居住,没有私人空间;而单身农民工在工作城市一般不会被当地居民接受,很难找当地人做异性朋友,很多都是和同为外地打工人口的异性谈恋爱。

(五)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匮乏。农民工一般没有太高文化,市场上缺少适合农民工的读物,工作之余多是泡网吧、打牌和麻将,他们无法融入当地居民社区,难以保留自己原有

⑥的农村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很少正常的娱乐生活,精神文化上得不到满足。

(六)农民工的子女生活和教育存在较大问题。有些农民工子女被父母留在家乡,长期无法和父母相处,会非常思念,有的还会容易形成孤僻自闭性格,且不能受到较好的基础教育;而随父母外出生活的孩子则会受到外面繁华世界的冲击,可能对心灵造成伤害,由于户口原因,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上学也需要更多的学费和借读费,且在学校容易受到同龄孩子的区别对待甚至欺辱嘲笑。农民工子女从农村到了一个繁华的都市,因为经济、地位、父母的艰难处境,农民工孩子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他们本身就在经济条件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好不容易能与城里的孩子坐在同一个教室里接受质量较高的教育,却又要承受来自城市孩子的种种不理解。生活上的困难没有让他们退缩,可心灵的创伤却难以抚平。“亲情失落、心理失衡、行为失控、学习失教、安全失保、监护失助”已成为他们中的普遍现象。

二、农民工问题产生原因

农民进城务工现象产生于改革开放以后,一些农民离开农村到城镇“上班”拿工资,主要从事

二、三产业劳动。社会上把这些人称为“农民工”。“农民工”首先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即户籍制度规定下的农民,在家承包有集体的耕地,其次才是表示一种职业,即城市中事实上的工人。据有关“权威”方面的调查说,我国农民工数量已超过2亿人,已经成为城市社会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人多了,问题也就开始多了,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④

⑤ 参见赵霞:“为断指者开启工伤赔偿大门”,《法律与生活》2012年第2期56-57页。参见修昱:“老无所依的178名农电工”,《法律与生活》2012年第8期57页。

⑥ 钱文荣:“农民工在城市社会的融合度问题”,《浙江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

有以下方面:

(一)是二元体制下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制度不平衡造成的城乡差别和严格的城乡户籍制度。农民工问题的根源,在于城市政府和市民对农民进城务工的自私荒谬认识(让农民进城为自己服务,但子女教育和伤老病死都回老家)和依靠自己的垄断权力而排斥农民,长期实行二元户籍制度和一系列愚蠢的歧视政策。

(二)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没有到位,对农民工居住、工作极其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不到位,适合农民工适用和需要的公共设施及服务不完善。

(三)是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

(四)耕地少、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必然产物,地少人多造成耕地收入无法支撑农民家庭生活与发展。

(五)农民寻求自身发展、改善社会地位。农民工们为追求更高的经济收益和自身发展而走出农村,大量劳动力的流动也造成了中国劳务输出地与劳务输入地之间的矛盾复杂化,农民工维权者胡永明的牢狱之灾就是一个样本,他因帮助农民工讨要工资卷入纠纷,被

⑦判扰乱公共秩序刑期两年,鉴证了农民工问题要解决是多么艰辛。

(六)引起农民工子女在教育方面问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有三个方面:

1、是环境和政策的“软歧视”。民工子女在城市就读,常常被另眼相看,针对他们的教育政策也不公平。

2、是民工家庭的负面影响。民工家庭中,有相当一部分家庭条件不利于学生心理健康成长。

3、是流动频繁的惯性效应。一些家长工作不稳定,造成子女频繁转学。由于生活环境比较复杂,他们很难保持心理平衡,容易产生心理问题。如农民工子女在学习过程中存在诸多烦恼,其中学习基础不好,难以接受老师教的知识,有个别老师有偏心现象,有受同学排斥的情况,没人辅导作业等情况等都很常见,等等这些原因都对农民工子女教育发展有很大的不利影响。⑧

三、农民工对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的积极意义和作用

1、农民工是冲击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力量。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以来形成了城乡对立、城乡分割、城乡劳动力流动隔绝的二元结构,加上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劳动就业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等因素加剧了这种“城乡分治”结构,造成农村长期落后,农民长期贫困,农民进城务工是对这种情况的突破。

2、农民工是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积极因素,利于平等就业,公平竞争,劳动力自由流动。

3、农民工是加快城市化建设的重要一环,为城市建设提供充足的劳动力保证。

4、农民工是转移农业劳动力和农业人口的重要途径。

5、农民工是增加农民收入和推动城乡发展的重要因素。

6、农民工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环节。

7、农民工是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潜在因素,我国是制造业大国,市场竞争力与低廉的劳动力是密不可分的。

8、农民工是实现现代化长远目标的有利因素。

基于以上多种原因,我们应该在政治上给农民工合法的地位,使其享受正常职工待遇,在思想上平等善待他们,生活上关心他们的思想、心理和身体健康。他们是我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家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四、解决农民工劳动保障问题的对策思考

解决农民工保障问题必须消除目前存在的认识上的误区,同时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也不能操之过急。从农民工的角度看,在劳动保障方面他们最关心的是四件事:能找到合适工作、及时拿到工资、劳动得到保护、工伤大病有保险。要解决这些他们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至少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着力完善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和管理。

首先,要继续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清理有关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政策,坚决废止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的限制性、歧视性规定和收费、登记项目。农民工进城务工和从事经营活动,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即可进入劳动力市场求职和办理各种相关手续。除法律法规外、任何地方⑦

⑧参见杨桐:“维权者胡永明的牢狱之灾”,《法律与生活》2012年第3期27-29页。参见慈勤英、李芳:“外来人口适龄子女教育弱势地位研究”,《当代青年研究》2002年第3期。

和部门不得设置与农民工进城就业或从事经营活动相关的行政审批、行政收费、登记等项目。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落实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基本服务。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加强就业服务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或以招工为名坑害农民工的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要加快城乡统筹就业步伐,这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治本之策。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就业和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制度,各地要在全面掌握城乡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失业状况的基础上,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计划。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及用工管理制度。

第三,让一部分农民就地转移就业,这是解决农民工问题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方针。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乡镇企业,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容量。

(二)努力解决好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

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逐步扩大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范围,在建筑施工企业和其他特殊行业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合理确定和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农民工正常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利用提高劳动定额变相压低农民工工资水平。

(三)切实加强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农民工应享有职业培训权。

(四)不断强化农民工的劳动管理和劳动保护。

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以建筑业、加工制造业、餐饮服务业和其他集中使用农民工的行业为重点,组织开展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内容、工时休假在内的劳动用工情况大检查。对用工较多、流动性较大、安全生产要求较高的行业,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劳动合同文本,明确必备条款和禁止性条款。

(五)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

一是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二是切实做好农民工医疗保障工作。各地要尽快将农民工纳入医疗保险范围。按照"低费率、保大病"的原则,根据农民工的特点和医疗需求,合理确定缴费基数和保障方式。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目前重点解决大病住院医疗保险。

三是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允许农民工按照"双低"的办法参保缴费,退休时按"双低"办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六)建立健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一方面,要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依法严厉查处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完善日常巡视检查、书面审查和举报投诉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为农民工举报投诉提供便利,做到有诉必查。

另一方面,要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评定技术职称、晋升职务,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方面,农民工应享有与城镇职工平等权利。招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农民工代表,保障农民工行使对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彻底实现这些措施的根本还是要加强对农民工保护的立法工作,应该制定专门针对农民工的全国性专门立法和规定,加强法律的操作性;同时完善农民工社会以保障险种。

(七)适当给予农民工子女教育上的优惠,使其与城市学生按相同标准缴费或者减免收费,不搞歧视对待。户籍制度本身要改革创新,取消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取消对农民工子女的限制,加快我国现行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公平、地区公平的国民义务教育制度。

五、结语

农民工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建设必不可少的生力军,无论从人权、劳动权还是对社会贡献度的角度考虑,我国都应完善农民工劳动保障制度,提高其政治法律地位,改善他们的生活、经济水平,从根本上使他们得到正常的职工待遇。虽然目前形势严峻,但从积极的角度看,农民工问题已经广泛引起了社会和政府关注,工资和劳动保障等问题都有了一些解决对策,其政治法律地位也在上升。随着我国的现代化和经济,社会的各方面提升和进步,农民工们一定会得到最终的平等,彻底享有各种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当然,在实现这一目标之前,农民工的处境仍会艰辛漫长。我真诚地祝愿他们早日得到社会真正的公平待遇和城市的认同,各项劳动权益得到保障,家庭正常发展,子女享受先进的教育资源。

参考文献:

1.邹晓美 高泉:《农民工权利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年版。

2.徐南铁:《打开保护伞》,广州出版社1998年版。

3.刘小楠:《反就业歧视的策略与方法》,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4.江立华:《中国农民工权益保障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5.温晋锋 郑立俊:‚农民工身份问题的法律分析‛,《政治与法律》2012年第2期。

7.周长征:‚社会转型视野下农民工养老保险权利的法律救济:以去私法化为中心‛,《法学评论》2012年第2期。

8.陈卫等:《农民工维权论》,中国工人出版社2003年版。

9.史柏年:《城市边缘人农民工家庭及其子女问题研究》,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10.陆益龙:《户籍制度控制与社会差别》,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11.杨保全:‚看透出国劳务’的幻影‛,《法律与生活》2012年第11期。

12.李秀平:‚一对农民工兄弟的法律待遇’‛,《法律与生活》2012年第12期。

农民工社会保障调查范文第2篇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农民工生存现状报告

系: 负 责 人: 指导老师: 学

号: 顺 序 号: 小组成员:

间:

前言

农民工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而出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农民工的队伍日益壮大,农民工的作用问题越来越引人注目。一方面,农民工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规模巨大的特殊社会群体,并为城市繁荣、农村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另一方面,作为城市的“边缘人”,他们也受到了当今社会的歧视和现实政策的制约,这严重影响了农民工作用的正常发挥,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局面,阻碍了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民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为城市繁荣增加了活力,为改革开放增添了动力,成为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形式,因此,注重研究农民工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发挥蕴藏在农民工中的巨大能量,使他们积极投身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既对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把农业剩余劳动力问题的解决与国家或地区的工业化、城市化结合起来,制定综合性的经济发展战略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又对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极为重大的、积极的和现实的意义。

1. 调查目的:

此次调查旨在了解农民工生存现状,引发社会关注。通过对农民工现状的调查和分析一方面可以使人们加深对农民工群体的关注,使他们得到社会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使我们走出了书斋,走出了校门,担当起了一个青少年应该承担的职责,关注现实,关注生活,了解人民疾苦,尽我们的能力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2. 调查内容:

此次着重调查农民工生存现状,包括生活工作环境、工资水平、社会保障条件等。

3. 调查方法

主要以统计调查、抽样调查为主,兼有描述性调查,对调查对象进行访谈

4. 调查对象及抽样方法

调查对象:石家庄市区农民工个体 抽样方法:简单随机抽样

对餐饮、建筑、制造、运输、服务等行业的农民工进行抽样发放问卷及一对一访谈.

二、 调查结果分析

据调查表明,绝大部分的外来人口都是从事建筑、美发、保洁、收旧等行业,其中80%以上是35岁以下的青年人。他们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达80%,未婚青年占了69%,60%的人每月收入在1500元以下。到达城市打工的37%的民工中,只有不到20%的人是通过职介所介绍找到工作的,大部分是通过亲朋好友来到石家庄打工的。

那他们在城市中是怎样生活的呢? 1. 收入支配方面

跟5个老乡租住在xx一带的小李今年20岁,初中毕业后在家乡学了点裁缝手艺,跟随家乡某私营老板来到xx做服装。常常是每天干14个小时才拿40元钱,饭菜每天几乎都一样,小李干了一年实在觉得辛苦,就“跳槽”到了一家个体小饭店。这里跟服装店差不多,也是早晨七八点钟工作,晚上11点左右睡觉。不过,收入稍高点,每月能拿到1500元,这样,小李已经感到很满足了。小李每月除了要寄500元给弟弟上学外,自己只有400元生活费,交了500元的房租后,可以**费的只有100元。因此,她很少买衣服。调查显示,外来务工青年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达75%,其中8%的人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但他们中却有76%的人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但他们中却有76%的人每月用在教育、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开支低于50元以下,来外地找工作期间身上带够一个月花费的仅占16%,一旦找不到工作,他们的生活就将陷入极困难境地。一旦有了工作,他们还要将收入的一大部分用来支持家里。 2. 精神需求方面

外来务工青年的精神生活跟同龄的城市青年相比有较大差距,他们缺乏务工青年自己的文化和教育活动阵地。据我们了解到的务工青年一般把大部分时间用在工作上,其余的一般就是聚在一起聊天,打牌、看电视,他们一般不关心时事新闻。虽然很多人都想去看些文学、技能介绍等方面的书,但苦于没钱或没时间,只得去买些地摊上的书,或者干脆趁休息时间跑到书店看免费的书。 3. 权益保障方面

民工中,绝大多数没签用工合同。一项调查中,当被问及“您希望组织对你提供哪些帮助”时,有90%的务工青年希望能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据了解,外来务工青年中75%的人工作不稳定,56%的人未签劳动合同,52%的人加班后没劳动报酬。而且,务工青年法制观念和知识也很薄弱。据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务工青年通常与用工单位口头协商工资待遇,只有不到44%的人签订了用工合同。用工单位为他们缴纳失业保险金和工伤医疗保险的寥寥无几。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68%的人感到孤立无助,只有5%的人想到去找工,青、妇、组织。 4. 子女上学问题

由于工作不稳定,外来务工青年的子女上学也成了大问题,他们的孩子不得不打游击,很多务工青年子女就读的外来务工子弟学校,既无法跟城市学校相比,又无法跟他们家乡的学校相比。

三、 调查建议:

1.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2. 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切实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

3.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

4.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抓紧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

5.实为农民工提供相关公共服务。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逐步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搞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6.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

(七)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提高小城镇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扩大当地转移就业容量。

四、 调查总结:

通过此次调查,我了解到了目前农民工生存现状,深刻认识到农民工在城市中生活的艰辛与无奈,农民工在城市发展建设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作用,而他们却处于一个尴尬境地,我们能做的就是尊重他们,提高对他们的重视程度,集全社会之力解决农民工问题。要解决农民工问题,首先要了解他们现状,毕竟我们个人力量有限,不能全面了解他们的需求,因此就要借助社会力量和国家职能部门就行调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解决好相关问题,不能相互推诿,不能再让城市建设功臣遭受尴尬境地了。

参考文献:

[1]任宗花 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及其对策的思考[J]《 时代经贸 》2011, 10:225-225. [2]国家统计局课题组.中国农民工问题总报告[J].改革,2006(5). [3]罗兆锋.我国农民工群体特征研究[J].牡丹江大学学报,2008(1). [4]郑功成.对农民工问题的基本判断[J].中国劳动,2006(8). [5]刘启营.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特点及改善对策[M].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09(5). [6]陈丰.当前农民工市民化制度缺失与归位[J]. 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7(1). [7]李强.社会学剥夺理论与我国农民工问题[J].学术界,2004(4). [8]国家统计局.2010年中国统计年鉴[M].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 [9]北京统计局.2010年北京区域统计年鉴[M].北京统计出版社,2010.

农民工生存现状的调查问卷

亲爱的工友: 你好,我们开展了此项农民工群体生存现状调研,调研的结果将提供给相关部门作为政策制定的参考。您的回答对我们非常重要,因此烦请您认真如实填写。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在“____”上填写相关内容,在相应选项上画“√”。

衷心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性别--------- 年龄----------- 1. 您从事的行业是什么? A餐饮 B建筑 C制造 D运输 E服务

F其他-------- 2.您的收入水平是多少? A500以下 B501-1000 C1001-1500 D1501及以上 3.您的学历? A小学及以下 B初中 C高中 D大学及以上 4.您来石打工途径 A亲戚朋友介绍 B中介机构

石家庄经济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2012年4月 C公司招聘 D其他-------- 5.您平均每天大约工作时间是多长 A严格8小时 B十小时左右 C十小时以上

6.您工资主要用途是什么 A供孩子上学 B家里日常开支用 C其他

7.平时有什么娱乐活动 A唱歌 B看书 C其他

8您与用工单位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 A是 B否

9.加班后是否支付加班工资 A是 B否

10.当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您会依法 维权吗? A会B不会

您对您目前现状有何看法及要求

农民工社会保障调查范文第3篇

10物51班 10225009

随着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迅速加快,农民工作为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进入城市,改革开放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农民工的主体。2010年中共中央第一号文件明确提出“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为深入了解新生代农民工特点、工作状况、生活状况以及利益诉求,更好地发挥工会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职能。

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界定主要是从年龄上进行划分,是指中国改革开放后出生的80后、90后户籍在农村但到城市务工的人员,其中既包括从小在农村长大进城务工的青年劳动力,亦包含随打工父母在城市中长大的青年劳动人口。经过调查分析,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来源广泛,平均年龄23.7岁,百分之七十为未婚,女性比例高于男性,受教育程度较高。

新生代农民工中,男性占46.8%,女性占53.2%。男女比例基本持平,女性比例略高于男性。在男女比例上,新生代与老一代不同,老一代农民工中男性员工占62.1%,女性员工占37.9%,男性比例明显较高。在深农民工平均年龄为27.6岁,新生代农民工平均年龄为23.7岁,其中,年龄在20岁以下的有680人,占21.7%,年龄在20至25岁的有1452人,占46.2%,年龄在25岁至30岁的有1004人,占32% 在新生代农民工中,未婚人员较多,占71.5%;已婚占27.8%。新生代农民工来源广泛,涉及全国27个省市。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明显高于老一代,他们大部分接受过9年义务教育,受过高中教育的要多于受过初中教育的,小学文化和文盲比例低,受过初中教育的占33.7%,受过高中教育(中专/中技)占44.9%,在老一代中,受过初中教育的有40.4%,其次是受过高中教育的有38.2%,小学文化程度、文盲的比例要多于新生代农民工。

(二)劳动合同签订率高,合同期限短期化,从事制造业、服务业

的多,从事建筑业的少,多在民营企业工作,工作岗位偏低、就业稳定性差,职业安全健康存在隐患。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该法实施后,书面签订合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在新生代农民工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为78.8%。在签订的合同类型上,大部分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占93.2%,其中短期合同居多,中长期合同较少。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下的有54.9%,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的有42.7%,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有2.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5.5%。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持有率较高,达到85.1%。

(三)新生代农民工仍然属于吃苦耐劳型,收入和消费均低于老一代农民工,一半以上有储蓄习惯,具有强烈的家庭责任感。

在新生代农民工中,普遍存在着加班现象,除了有10.8%劳动者不用加班外,有89.2%人需要加班。每周加班时间在9个小时以下的占33.2%,加班9至12个小时的占16%,加班12个小时至18个小时的占17.3%,加班18个小时至24个小时的,占15.8%,加班超过24个小时的,占6.9%。加班已经成为了新生代工作中的常态,有56%的人加班时间超过法定时间。尽管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高,但收入不如老一代,老一代月平均收入有2072元,收入高于1800元以上的有58.3%。新生代月平均收入有1838.6元,收入高于1800元的有36.7%。

(四)将近一半居住在集体宿舍,社会交往乡缘业缘化,网络成为业余生活的主要部分,恋爱观念传统,恋爱方式更加自由。

调查中发现,用人单位可以为农民工提供免费住房的,有54.8%,新生代农民工中,有46.8%的人居住在公司集体宿舍,每间宿舍平均入住6.4人,人均住房面积为3.7平方米。还有的公司提供住房,但要交纳一定的房租和水电费用,收取费用平均值为80.2元。新生代农民工业余生活主要有上网、看电视录像、逛街、与朋友聊天等,与老一代相比,他们在上网、培训学习、逛街的比例高于老一代,看电视录像的比例低于老一代。新生代业余生活上网的有57.1%,上网比例比老一代高出22个百分点。说明网络已成为新生代信息来源的主要工具,有的新生代表示:“离不开网络,是因为要依赖它传达的信息”,网络也使他们从

农村闲暇生活方式中脱离出来,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最新的信息和价值观,他们的思想观念、人生价值更多地受到网络影响。打工目的是经济型和发展型兼有,更注重未来发展,具有强烈的创业意识,渴求多方面的培训。

在打工原因的调查上,两代农民工有很大的不同。老一代农民工打工目的第一是提高收入,第二是出来闯一番事业,打工仍属经济型。新生代农民工打工目的第一是出来闯一番事业,第二是提高收入,打工目的已经不仅仅是满足提高收入,更重要的是为了自己事业的发展,是抱着干事业、开阔眼界的理想进入城市的,他们不仅要解决生存问题,更重要的是追求城市的现代化生活方式,打工目的是兼有经济型和发展型。

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经济社会转型阶段,在转型过程中,原有的社会结构体制被打破,新的社会结构体系尚未建立,在这个转型阶段会有种种的复杂性、不确定性。新生代农民工身处转型期,经历着乡土特质和城市特质的不断冲击,他们比任何一个阶层都更为强烈地感受到社会急剧变化的不适应和原有制度结构上的不适应,使他们在生存上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

(一)工资待遇低,面临着生存困境

(二)制度性歧视,形成发展困境

(三)身份认同危机,未来无方向感

(四)劳资关系失衡,没有话语权

解决新生代问题的政策建议

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已构成农民工群体的主要组成部分,他们正在向产业工人阶级转变,政府应通过产业制度、福利制度、就业保障制度的安排,甚至可以通过直接治理手段,切实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

(一)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改变生存困境

(二)充分发挥工会作用,改变劳资关系失衡局面

(三)消除制度性障碍,给予农民工平等的公民权

应转变发展思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并行,在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劳动关系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上加大改革步伐,为新生代农民工创造更好的工作、

农民工社会保障调查范文第4篇

摘要:伴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转型,涌现出大量进城务工农民,然而这些农民工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一直挣扎在城乡夹缝中求生存求发展。本文从社会排斥的理论视角分析了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原因——结构性社会排斥、政治层面社会排斥、功能性社会排斥、自我矮化等。并提出地方政府在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中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關键词:社会排斥城市圈农民工社会保障

Key word: Social exclusionUrban circlePeasant laborerSocial security

作者简介:刘悦,女,生于1985.4,籍贯广西,学士学位,中南民族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政府人力资源。邮编430074。

一、社会排斥理论的基本思想

(一)社会排斥理论的概念

社会排斥理论研究的是社会弱势群体如何在劳动力市场以及社会保障体系中受到主流社会的排挤,并且这种排挤如何通过社会的“再造”而累积传递。社会文化、社会结构、国家政策、现存的意识形态等多方面的因素制造了社会排斥,而社会流动率则反映社会排斥的程度。

过去关于贫困的研究一直以一种垂直的分析视角来分析社会上层对社会下层的剥削排斥,如今托瑞纳提出了水平分析视角,认为社会排斥不再是富人对穷人的剥削,而是人们被社会排斥成为相对主流、中心社会的边缘。一个社会中可能存在不同的多个中心,因此亦存在多个不同的边缘。生活在这些不同边缘的社会成员即是被社会排斥。[1]

(二)社会排斥的类型

1、从社会排斥成因方面来分析,可以分为以下两类:(1)结构性的社会排斥,指因为社会结构的不合理而造成的社会排斥。(2)功能性的社会排斥,指被排斥的个体、群体或组织因自身功能上的欠缺而处于一种被排斥状态。

2、从人类生活的不同领域出发,可以分为:(1)经济层面的社会排斥,指人们在获取劳动生活资料的过程中遭遇到不公正对待,直接导致贫困。(2)政治层面的社会排斥,指人们参与政治时权利的不足或被剥夺,它通过明确法律规定不同的人享有不同的政治权利。(3)文化层面的社会排斥,以自己或本民族的文化为标准来衡量其它人群或民族,同一民族中不同文化观念的群体也会排斥异于自己的群体。

3、被动的社会排斥与主动的社会排斥。被动接受社会排斥者并不是出于自己的主观意愿,而是因为外在的原因或自身的先天性因素而处于一种边缘化的状态;而一些主动脱离社会者,往往是在一种亚文化的引导下,因其不认同主流社会而主动逃离。[2]

二、城市圈建设过程中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缺失

近年来,政府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极其关注,然而农民工的社保状况依然不容乐观。大体表现为基本社会保险的参保率低,只有30%左右,企业补充保险、商业保险的参保率更是只在5%左右。针对武汉等大城市的调查研究表明,在农民工中,单位为其提供养老保险的比例为14%,城市本地职工在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却高达88%。农民工普遍具有流动性强的特点,而我国相对封闭的二元城乡社保体系却成为了农民工社会保障关系接续、转移的障碍。从社会排斥理论出发,可以看出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原因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结构性社会排斥与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

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造就了农民工这一边缘群体。传统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以户籍制度为基础,明显倾向于城镇居民,国家对农民是没有保障的,农民的保障源自土地。这就是由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不合理而造成的社会排斥。

我国的户籍制度充当了社会福利分配工具,对持非农户口的城镇人口建立了较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而农业户口持有人只能自我保障。户籍身份的差异使得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在体制待遇上的差别巨大,并迫使农民工付出高成本在城乡之间流动。因此,户籍制就成为了农民工社会保障方面被排斥的根源。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转型的深入,城市化进程的开展,农民工的数量激增,已经进城的农民工被排斥在城市社会保障制度之外,形成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残缺。

(二)政治层面的社会排斥与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

当社会政策层拒绝向某类社会群体提供资源,使其不能完全参与社会活动时,社会排斥便产生了,也就是所谓的“集体排他”,属于政治层面的排斥。集体排他的结果是产生了一个共同群体。政府短视从制度层面上加剧了农民工的就业准入排斥。地方政府出于本地区利益集团的利益考虑(如保护城市居民就业和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或其他政治目的(社会治安与政治安全),出台一系列制度、法律、政策、规定限制农民工的工作种类和压低他们的工资待遇,表现出对农民工重管理、轻服务的倾向,折射出政府职能的错位和缺位。比如北京市曾实行的“五证齐全”制度,要求外来人口必须同时持有暂住证、就业证、婚育证、出租房屋安全合格证、经商许可证方能正常就业,这是一种显性的社会排斥。就业制度的排斥除了迫使农民工从事底层的、边缘的职业之外,还加大了他们在工作生活中的风险,而这些风险有一部分来自于地方政府制定的针对农民工的各种监管和追查,农民工随时都有可能成为游戏规则的违规者而被驱除,这属于隐性的社会排斥。[4]

(三)功能性社会排斥与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

我国现行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就业为中心的、封闭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业状况与社会保障状况息息直接相关。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中遭遇的排斥很大程度上与农民工个人的劳动技能相关,这就是所谓的功能性社会排斥。

目前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划分为两级,一级市场比二级市场工资高、工作条件好、就业稳定、社会福利好。二级劳动力市场的就业者多为进城务工农民,因为一级劳动力市场要求的是高技术的人才,而农民工这一群体普遍受教育程度低,缺乏必要的劳动技能,社交面狭窄,客观上阻碍了农民工进入一级劳动力市场。受教育少的人被认为培训潜力低,只能占据劳动力阶梯的末端或留在二级劳动力市场上。二级市场的雇主由众多中小企业组成,产品需求变动频繁,企业对发展内部劳动力市场不感兴趣,工资由市场上的劳动力供求关系决定,趋向一个固定水平。我国的劳动力供求关系中的低素质劳动力一直供过于求,因此农民工的工资收入普遍不高,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直接导致了农民工参加城市职工社会保障缺乏必要的经济基础,加重了农村社会保障的负担,直接影响农民工人力资本的积累。

三、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

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不能单纯依靠社会保障制度来解决,需要靠政府来改革一系列相关的阻碍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发展的衔接制度和政策,同时政府必须提供其他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

(一)改革户籍制度打破不合理的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

我國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户籍制度存在的弊端,各级地方政府相继开展户籍制度改革,然而收效甚微。主要原因是政策只解决了户口的归属问题而忽略了与户口相联系的福利保障,此外缺乏配套的法律制度保障和制度改革也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各级政府应该在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下,实行多元化的改革模式。市场经济比较发达、城乡差距不大的地区,试行一元制改革方略,其他地区推行二元制改革方略。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二元制户籍制度逐步向一元制户籍制度过渡,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户籍制度。

剥离现行户籍制度的社会福利和其他社会特权。对现行户籍制度的改革,其目的并不是要取消户籍登记管理,而是剔除附在户籍上的不合理福利功能,使其只作为政府制定各项政策,进行社会治安管理的基础性参考数据。

促进户籍管理的法制化。应当尽快出台一种新的户籍法,保护公民的迁徙、居住和平等的权利,限制某些地方保护主义或行政干预行为对公民的侵害,制止带有户籍歧视的行政条例和规则的出台,与户籍制度改革相连的制度也要进行配套改革。[4]

(二)转变政府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倾向高度重视农民工就业社会保障问题

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的核心价值是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是面向所有社会成员提供无歧视的平等服务。地方政府和基层执法人员应转变对进城农民工的强制管理意识,树立为农民工服务的宗旨,而不是把他们当做城市治安管理中的危险因素和城市文明建设中的污点,这必将有利于农民工在城市的就业和发展。

同时政府作为平等就业环境的营造者,必须消除对农民工的社会性歧视,为农民工创造宽松平等的就业环境和生活环境。政府的规划决策要把农民工放在城市主人公的地位上来考虑,农民工和城市居民要统筹兼顾;清理和修改对农民工带有歧视性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文件,建立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规则,使进城农民工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竞争的权利。[5]

(三)提高农民工的人力资本积累完善农民工的就业保障体系

政府作为边缘群体就业的服务者,必须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为失业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培训等公共服务。农民工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和自身素质在城市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及其下属机构应该设立专门的农民工就业和培训的服务机构,以便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农民工就业指导,提高农民工的自身素质,提升他们的自信心,转变僵化的思维模式,努力促使他们积极的融入到城市生活当中。在服务主体和形式上,政府可以自己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其他组织进行。总之,应当形成政府指导和扶持下的,包括企业、社区、社会团体、学校等多渠道、多形式的就业服务网络。[6]

(四)建立利益诉求渠道引导其他社会力量来满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需求

可以考虑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协会,使之成为代表进城务工人员利益、表达进城务工人员心声的组织,保证进城务工农民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政府作为社会支持系统引导者,必须调动各种非政府部门力量来协助政府满足农民工对就业社会保障的需求。农民工的就业社会保障需要建立政府引导下的社区、群众性组织、农民工自治组织等在内的社会支持系统,使农民工的就业权益得到更充分的保障。在舆论上引导广大市民和企业树立尊重农民工、平等对待农民工的思想和风尚。

注释:

[1]彭华民.社会排斥概念解析.[J]中国社会工作研究.2003年第二辑上

[2] 代利凤.社会排斥理论综述[J]当代经理人.2006.(4)

[3] 刘畅.制度排斥与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J]社会福利.2003.(7)

[4] 何英.关于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新设想[J].辽宁警专学报.2008.(3)

[5][6]徐艳.论农民工就业社会保障与政府主体角色——以重庆市为例[J]中国行政管理学会2005年年会暨“政府行政能力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研讨会论文集.2005

农民工社会保障调查范文第5篇

调查时间:2012年2月16日

调查对象:农民工的生存现状

调查方式:走访、交谈、查看新闻,报纸、网上调查

调查地点:仙游县联发建筑有限公司建筑工地

目前,已有大量农民工城市,他们干的是城市人不愿干的最脏、最重、最险的活,他们为社会奉献了自己的青春。他们的工作,他们的生活,他们的权益在很多地方任然让人堪忧,他们的生活现状牵动大多数人的心。现在将此次实践活动调查的结果报道如下:

一.大量农民积极入城

据收集到的数据显示,广东省东莞市被喻为“民工城市”,全市人口近154万,而外来人口就高达458万,其实实际外来务工人员已超过600万。大多数农民工外出务工经商主要是为了增加收入,其次是增长见识,提高技能等。据走访农民工老家后统计,整个村已有七成青年人到沿海一带务工经商,其原因大多是:乐生坪村地处山区,经济条件较差,仅仅靠务农的收入十分微薄,子女上学费用昂贵,农用费用支出大,很难支撑家里的所有开支。再加上农村事务繁琐,大多是体力活,家中除了靠卖粮食获取大部分收入外就是饲养家禽,获得经济收入的途径很少,所以多数人选择放弃务农,进入城市。这样一来家里只剩下年老体迈的人,目前已有八成土地荒芜。

二.农民工收入问题。

据国家统计局八月启动的调查数据显示,尽管国家对农民减少了各项收费,减轻了农民负担,但是大多农民依旧选取外出务工经商,生活状况依然十分辛苦。据了解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的平均收入为1000元,一半以上的农民月收入在800元以下,只有一成超过1500元,男性农民工收入为1070元,女性农民工收入为780元,农民工收入普遍没有城市居民高,他们从事的多是技术含量低,工资水平低的职业,他们的收入水平没有随我国经济的发展而明显提高,究其原因:①自身素质和能力使其大多在报酬较低的产业部门就业,如制造业,居民服务业,建筑业等所需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由于农民工受技术限制,工资水平偏低。②社会不太健全的制度使得农民工就业受到不公平待遇,从而阻碍个工资水平的提高。

在网上调查的12个行业中,采矿业的农民工平均月收入最高,为1400元,其次是建筑业,平均收入1200元,但是危险系数极高。一半以上的农民工每月支出收入的四成,一半左右的农民工将收入的一半寄回家。

三.农民工权益问题

农民工工作时间普遍较长:进城农民工平均工作6.3天,平均每天工作9小时,47%的每周工作7天。究其原因主要是某些私营、个体业主追求高产量,高效益,而工人也为了挣更多钱主动拖长工作时间。

他们工作之余的主要娱乐方式仅为看电视,睡觉等,几乎没有其他的娱乐活动。然而农民工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和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农民工的文化权益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关注。政府应该积极营造一个适合农民工消费的文化娱乐环境。

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全国农民工的报酬总体上大有改善,但是少数企业任然存在克扣或拖欠报酬的现象,近四成农民工未和企业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协议,有一半农民工拿不到加班补贴,57%得不到工伤补偿,80%的不能带薪休假,90%没有享受住房补贴或住房公积金。80%的女农民工无法享受带薪休产假,12%的农民工不清楚,不能依法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有些农民工只要有活干,有钱挣就行了,签不签合同在他们看来关系不大,非常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全国政协委员吕传赞和一批专家提出,要解决农民工屡遭侵权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他们建议:①加快劳动保障立法步伐。由于《劳动法》的规定比较宏观,对涉及保护职工收入所得、社会保障、人身保护方面的规定不够具体和完善,缺乏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这给劳动执行部门的执法活动带来很大的困难和压力,使《劳动法》的很多规定难以落到实处。②建立欠薪保障制度,推行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申报制度。这项制度对于保障职工的合法工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有很重要的作用。③充分发挥各项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我国各项工会在组织代表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中具有不可替代作用,要进一步加对修改后的《劳动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充分发挥各线工会作用。

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多提供及时准确的务工信息,多提供务工岗位,减少农民工外出务工盲目性,使其外出更容易找到活干,并开办一些技能培训班,让农民工接受正规专业的培训,拓宽就业门路,

在维护农民工正当权益方面 ①农民工自谋职业中被各种税收和费用所困,如工商税、体验税、健康证及卫生许可费用等,这些相关费用农民工都希望能有所减免②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很受农民工关注,农民工愿意积极参保,但是属地原则制约了该项保险的落实。例如:农民工外务工经商,错过了参保时间或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又无法到属地指定参保医院就医,处在两地为难的境地。农民工生病大多能撑则撑,实在不行才去买药,2/3不上正规医院看病。其原因有:①正规医院费用太高。②他们没有习惯上正规医院就医。③没有钱,为了节约。

部分人认为:要改变农民工弱势地位,改善其生存环境,最根本是要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打破城乡户籍限制,让农民工与城市人享受一样的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待遇。

四.农民工的居住问题

大量农民工进城,住房问题成了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大多数农民工居住在简陋的宿舍里,30℅在集体宿舍里,21℅的农民工居住在缺乏厨卫设施的房间里,8%在工作地点,7%居住在临时搭建的工棚里,13%在城市里没有住处。只能往返在 城郊之间。

炎炎夏日,当我们走进建筑工地的临时工棚,想了解建筑工地工人的居住环境时,一股热浪扑面而来,室内温度甚至超过外面的温度。工人介绍说:“由于工棚用简易的材料临时搭建起来的,隔热性很差,又不通风,所以经过长时间的暴晒以后,室内温度往往比室外还要高,他们的降温设施除了电扇就是室内洒水,一位20多岁的湖北农民工告诉我们:有时热得不行晚上就只能铺上席子睡在露天,只是蚊虫太厉害,让他们受不了,但总比中暑强。〃不仅他们居住条件差,大多数农民工为省钱都选择自己烧菜,一烧就是几顿,有的甚至还摆到第二天再吃,没有冰箱,剩菜饭都不舍倒掉,在高温条件下极易变质,甚至可能引起食物中毒。此外,为省钱,图方便,喝生水,私拉电线,板房明火烧菜,也是建筑工地民工宿舍的安全隐患,除了电灯,电风扇,电磁炉,

电水壶,充电器的电线拉得到处都是而且乱七八糟,很容易引起用电故障,甚至引起火灾。同时用电器明火烧菜也让我们心惊肉跳。由于板房低矮,又是木制结构,人员十分密集,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设想。当问起为何不去集体食堂或外面的餐馆时,他们表示:当然愿意。只是外面太贵,长期下来消耗不起,只能自己“开火”,更方便,节省些。实地调查和面对面访问:近40%的农民工长期在工棚或集体宿舍,这些地方既狭窄又拥挤,室内东西又脏又乱,除了日常生活用品外,没有其他娱乐用品。近年来由于城区拓展、改造,市区一般楼房的租金逐年升高,再加上其他水、电、暖气费用,成本就更是升高了,所以大多农民工都住在城乡结合处,有的几家或全家住在2030㎡的房间里,生活空间狭小,环境极差,交通不便,安全没有保障。

既然工地居住条件如此艰苦,再加上他们长期在外务工,为何不由乡里人转变为城里人呢?据深入调查,要实现这种转变有两大必不可少的条件:①在城市里有稳定的职业和工作。②在城市里有固定的住所。从目前的情况看来,正在城里务工的亿万农民工都希望实现这种转变,然而实现这种转变并不容易。众所周知。,由于户籍、岗位和技能等制约,进城农民从事的多是最脏、最重、最险、最累的活,劳动条件差,劳动时间长,劳动报酬低,解决住房问题比城里人更加困难。我们可以看见农民工条件的恶劣既有他们经济收入低的原因,也有相当多政策不到位和资金不足的政府力不从心的原因。因而,农民工居住问题只能靠市场手段:靠租房或购房来解决。

五.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

据了解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问题也是一个很让他们头疼的问题。在走访乐生坪村的过程中还发现:有四成农民家庭的孩子成为留守儿童,他们在乡村小学上学,平时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由于家里老人缺乏科学知识,缺乏法律知识以及教育现代孩子的正确方法,这对孩子们的成长都非常不利,很多留守儿童的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不能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有部分人甚至走上犯法的道路。然而被接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在城市里上学一年需缴纳学费近2300元,占家庭总收入的20%还多,另外许多孩子上学需缴纳一定的借读费,赞助费。据报纸新闻资料报道:5000名随行的农民工子女有2500名缴纳借读费,赞助费,每人平均交1230元,这笔支出对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一笔很大的负担。

六.农民工给社会的巨大考验

大量农民工进入城市给城市交通、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带来严峻的考验和巨大的冲击。在广东省东莞市调查过程中强烈感觉到:加强农民工的管理固然是不可少的,但更重要的是教育农民工,,让其懂法,从而增强他们自我保护的意识,加强自身权益的特别是人身方面的保护。由于农民大多数来源于经济欠发达的山区或边远地区,他们不懂国家现行交通法规,更没有遵守法律的意识。如:骑摩托车不戴头盔,乱闯红绿灯,车辆乱停乱放,行人跨越栏杆的事时有发生,结果农民工常常成为生活中受害的对象。

农民工进入城市是不可逆转的洪流,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政府只能采取措施对他们近一步培训,规范,建设更利于他们生存的环境,使其尽快在城市里落脚,让他们与城市居民和谐共处才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和精神文明财富,才能更好地描绘未来城市的蓝图。

让我们一起来关注农民工这个重要而可爱的群体吧!

仙游县民政局

农民工社会保障调查范文第6篇

我校社会实践队以调查“农民工面临的诸如生产生活环境如何、权益是否屡受侵犯、负担是否过重、社会保障及子女教育面临的问题、是否受社会歧视”等问题为活动核心,分别在江苏无锡昊天建筑工地,德州双德纺织公司工作车间以及昌乐宝石鑫都建筑工地等单位做了调研。

在社会实践结束后,队员们总结了农民工现在面临的主要4个问题,一是农民工对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法规不了解,在自身权益遭到侵害时不知道怎样维权。希望有关部门将《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印成宣传单,送到外出农民工手中,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和运用法律知识维权的水平;二是农民工不能与家乡保持联系,在外地打工遇到困难时,家乡难以积极协调解决农民工这些问题;三是农民工虽然不能享受到养老保险等待遇,但为了就业,只能忍气吞声,这点也是调查过程中最突出的一个,不少农民工说:“我们最盼有保险。希望将来年纪大了没有后顾之忧。”四是农民工希望法律服务宣讲队经常下乡。不少农民工深有体会地说:“青壮年夫妇大都在外打工,在家的老人和孩子遇到难题不知道咋办。希望家乡帮助我们解除后顾之忧。”

在这10天中,队员们印象最深的是农民工的憨直性格和生活工作条件的恶劣,同时也对民工不得不肩负起整个家庭的生活重担充满同情。队员们通过这次实践活动,并结合网上关于农民工的相关新闻认识到,现在,农民工问题是中国社会在过渡发展中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同时,作为大学生,应为解决这些问题而努力。

农民工社会保障调查范文

农民工社会保障调查范文第1篇【关键字】法学;农民工;劳动保障;人权Abstract: Nowadays the Chinese migrant workers have become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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