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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机构改革报告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火烈鸟2025-10-101

国税局机构改革报告范文第1篇

一、组织领导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和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对文件的理解和认识。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局面。

(3)加强自查,不走形式。紧紧围绕自查目标和内容,对照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要求,求真务实,组织相关人员逐条逐项进行自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4)加强自纠,务求实效。通过自查自纠,未发现一起文件规定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但仍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文件规定,切实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力求长效。

二、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根据我局职能,我局没有行政审批事项。

三、职能调整

坚持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的方向,加强政府机关后勤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转换机制,推动后勤服务化、市场化,促进联合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机关后勤保障体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完成机构组建、职能整合和人员编制划转工作。按照“三定”规定及区编办批复行使职责、设置岗位和配备人员。局机关目前领导和内设科室领导职数配置均符合上级文件要求,无擅自增设内设机构、加挂牌子、提高机构规格、人员超编、超配领导职数和人员混编混岗等现象发生。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 不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或变相增设机构等行为;不存在违规增加编制或突击进人、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突击提拔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置经费资产,不存在借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之机隐瞒、挪用资金或虚报、冒领资金等行为;不存在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和私存私放钱物等行为;不存在挥霍公款相互宴请、收送纪念品或礼品等行为;不存在违规更换公务用车、办公设备,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理国有资产等行为。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深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国税局机构改革报告范文第2篇

市乡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座谈会召开后,我乡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传达贯彻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x市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x委[201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我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情况如下:

一、编制情况和领导职数核定

1、行政编制:总数29,科级领导职数11,股级领导职数5。

2、事业编制:总数33,财政核拨24,经费自给9,股级领导职数5。

二、机构设置

1、党政群机构设置

设立5个办公室(乡镇人大主席团、人武部以及工会、共青团、

妇联、残联等组织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立)。

①、党政综合办公室(挂纪检监察室牌子) ②、经济发展办公室

③、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劳动保障事务所牌子) 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牌子) 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2事业单位设置

设立五个中心(流通和信息工作站作为经费自给的事业单位暂予保留,不承担任何工作职能,不进行事业单位法人年检) ①、文体服务中心 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③、会计服务中心(挂招投标委托中心 、“三资”监管中心牌子)④、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挂环境保护工作站牌子) ⑤、“三农”服务中心(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水利工作站、农 业技术推广中心、动(植)物疫病防控中心、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牌子)

附表:《xx乡机构人员定编定岗表》

中共xx乡委员会

国税局机构改革报告范文第3篇

根据区委办发[2011]58号文件精神,我乡党委、政府针对我乡实际情况,扎实开展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现将此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我乡机构改革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坚持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机构设置,精简机构,提高行政效率,构建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同时,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 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乡镇机构改革要求,我乡通过召开专门会议,制定了《后官寨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的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乡严格按照区委办发[2011]58号文件精神和乡镇换届要求,有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设置我乡政府工作机构和事业单位。党政机构设置5个办公室:即为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加挂公共卫生工作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加挂人民武装部牌子);事业机构按6个设置,为农业服务中心、农经财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设置进一步规范化。并对新的中心制作了机构牌,落实了办公场所,事业单位登记工作正在进行落实,落实后正式启用新印章。

(三)人员编制情况

区上核定我乡行政编制22名,另核定各后勤事业编制2名。核定我乡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5名。根据以上要求,我乡对现有人员进行了摸底,现实有各类在职人员共计172名,其中党政群机关在职人员25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45名;其他人员102人(三支一 2 扶、进村进社、支农援村、就业援助、一村一名大学生、岗位合同工、聘用人员等),同时,将所有人员重新分配到各事业中心。

(四)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

本次机构改革,坚持树立以农为本的理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的服务职能,做到了我乡行政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有效衔接和良性循环。例如成立了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一步突出了计划生育机构的服务职能,为进一步增强育龄妇女优生优育理念,提高生殖保健服务水平提供了机构保障;成立的文化服务中心,能够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提升群众文明程度。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按照区委办发2011(58)号文件,将我乡按照二类乡镇核定,核定行政编制22名,另核定各后勤事业编制2名,核定乡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5名;但乡镇换届期间,区委将我乡按照一类乡镇对待,设置领导职数11名。

(二)、人员配备不到位。从乡镇机构设置来看,共有8个中心站所,但我乡仍有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没有配备副科级主任。

国税局机构改革报告范文第4篇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市东部,交通便捷,资源富足,是全国“文体之乡”,**市东部中心镇。近年来,不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招商引资,发展工业,20xx年进入**市工业十强。全镇辖15个村,1个居委会,273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幅员面积84.48平方公里,总人口5.1万人,其中农村人口4.6余万人。

(一)、机关干部基本情况我镇现定编140人,实际129人,其中参加干部实践锻炼23人,不占编4人,实际在岗102人。其中,财政工资111人,自收自支18人。一级班子12人,占实际人数的9.3,二级班子28人,占实际人数的21.7。一二级班子合计40人,占实际人数的31。

(二)、内设机构基本情况今年初,为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干部的工作能力,降低行政成本,我镇结合市委组织部开展的干部实践锻炼活动,政府对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调整:一是对职能重复、功能相近的办、站、所进行合并。我镇原有17个部门,经过归口合并,现共有8个部门,具体为:党政办(党政办、文体中心)、经发办(经发办、招商办)、农办(农办、农技中心、林业站、水农站、兽医站)、社事办(社事办、社保所)、计生办(计生办、计生服务站)、综治办、国建所(国建所、城管队)、财政所。二是对个别部门进行人员加强,特别针对与农民群众接触较多,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部门,抽调了部份人员补充其中,增强为群众服务的能力。三是开展干部实践锻炼活动。鼓励机关干部离岗创业,在市场经济浪潮中锻炼本领,增长能力,争当带头致富标兵,争当带队致富能手,全镇共有23名机关干部离岗外出参加实践锻炼。

二、服务体系的构建情况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种种矛盾,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如何建立服务型镇政府,我们的基本思路是对内(机关内部)加强管理,对外(全镇)加大服务。

(一)、行政服务体系

国税局机构改革报告范文第5篇

2005年第11期 特别策划

乡镇机构改革虽然不仅仅是人员的精简,但人员精简历来是其中最棘手的问题。分析清楚其中的原因,有利于增强采取相应措施化解这一难题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困难的原因分析

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困难的客观原因有以下3个方面:

第一、机构臃肿、超编现象严重。我国政府机构超编人数的85%集中在县乡两级,其中又以乡镇超编现象最为严重。据国家统计局等11个部委对全国1020个有代表性乡镇的抽样调查,平均每个乡镇党政内设机构为16个,其人员平均158人,超过正常编制的2~3倍;平均每个乡镇下属单位为19个,其人员达290余人,严重超编,且“积重难返”。

第二、乡镇经济不发达,分流渠道狭窄。在广大中西部地区,乡镇经济基本上是“纯农业经济”,而且还是以传统的农业经济为主,不但生产条件普遍较差、难以形成规模效益,而且农业产业化、商品化和市场化程度不高。多数乡镇受历史、地理、交通和人文精神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区域内缺乏实力雄厚的企业,财政贡献能力弱小,乡镇集体经济薄弱,使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渠道显得比较狭窄。

第三、乡镇债务包袱较重,可供分流补偿的资金有限。1994年后开始实行分税制,乡镇财政成为一级财政。在新税制下,“财权上收,事权下移”,使乡镇逐渐沉淀了大量债务。同时,分流乡镇干部还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支出,在偿还乡镇债务尚且困难的情况下,许多乡(镇)现在根本拿不出这笔钱来。

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困难的主观原因也有3个方面:

第一、乡镇既得利益者的刚性影响。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大家都认为政府机构改革是非常必要的,但普遍存在“树上的人反对砍树”的本能反应。此时,他们想得最多的是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缺乏改革整体目标和利益的意识。

第二、传统行政文化观念的影响。乡镇处于农村,而传统行政文化以小农经济为依撑。因此,传统行政文化中“官本位”、“宗法”、“特权”、“等级”等观念无疑会对乡镇人员分流产生消极影响。

第三、分流人员复杂心理因素的影响。一是工作惯性心理的影响,有些同志面临分流时,一般都是对现有工作恋恋不舍,不想离开;二是失落心理的影响,这一点在中老年同志当中表现得更为明显,普遍存在“退休尚早,学知识、学技术觉得太迟”等心理考虑,对分流表现出强烈的失落感,不愿分流;三是不自信心理的影响,一部分同志担心自己分流后难以找到如意的工作或担心不适应新的环境,而对未来丧失信心,从而反感分流;四是怀疑心理的影响,一些同志怀疑分流过程中存在裙带关系等不公平、不公正或不公开的现象,从而对分流结果产生抵制心理。

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对策建议

逐步消化,稳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由于乡镇冗员现象严重,很多地方不具备人员分流的“一揽子”解决条件。对此,应该在加强各种分流措施的前提下,逐步消化,稳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在这一点上,日本经验值得借鉴。1969年,日本政府为了解决行政机关冗员严重的问题,制定了《关于行政机关职员定员的法律》,即总定员法,从宏观上给予强有力的控制。具体讲,就是每过2~ 3年,根据退休等退出岗位人数情况,核定一次编制,并通过法的形式确定下来。通过12年时间的消除化解,终于在1981年建立起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这一点,对我们正在进行的乡镇机构改革无疑具有启发作用。

加强宣传,增强人员分流的透明度。在乡镇机构改革的前、中、后期加强宣传,让分流人员理解乡镇机构改革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历史潮流、时代必然。与此同时,要注意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公开透明度,制定出能够实施的公开、公平、公正竞争上岗办法,不能搞暗箱操作,要让分流人员心服口服。

为分流人员再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是鼓励分流人员自主创业,鼓励精简下来的公职人员申办私营个体企业,或者创办农场、养殖场,并在政策上给予适度倾斜。二是鼓励企业吸收分流人员,对接收分流人员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贷款优惠,激发企业接收机关分流人员的积极性。这样利用经济杠杆鼓励富余人员脱离机关,一方面可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可以实现机构与人员的消肿目标。

积极发展农村三产,拓宽分流人员就业渠道。从总体上看,当前广大农村三产发展严重滞后于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社会化服务非常薄弱,远未形成体系,像“农民经纪人”、“农村市场信息咨询服务站”这样的社会中介组织数量与质量都落后于市场需求。而被精简的乡镇“七所八站”人员中很多是技术人才,应充分发挥其作用,形成乡村服务网络。可以预见,农村生产经营服务业有待开拓的领域十分广阔,可以创造很多就业岗位。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解除分流人员后顾之忧。针对目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充分发挥国家、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探索在小城镇建立区别于城市体制并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依托现有的乡镇社会保障机构,继续办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积极推广城镇社区服务,特别是抓紧推进影响力大、需求迫切的社会养老基金、大病统筹基金和最低生活保障基金这“三金”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以减少分流人员的后顾之忧。

科学核编、依法定编、严控进人,确保人员分流不反弹。在前几次机构改革过程中,出现“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缺乏法律约束。本次乡镇机构改革,要想真正避免人员“回流”的难题,必须要重视加强依法科学定编的工作。即根据乡镇政府今后应承担的职能及其履行职能的能力尤其是财力进行科学论证,对乡镇政府职能机构、人员编制做出明确规定,同时推行财政对工资的直接发放,以此来增强工资发放的透明度。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确需增加职员时,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在严格监督下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并首先考虑在现有乡镇工作人员中进行“调剂性”选拔。对违反法定编制而随意增设机构、人员的行为,一律依法作出处理,从而确保编制的严肃性,使乡镇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的成果得以巩固。■

国税局机构改革报告范文第6篇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河南 郑州 450002)

摘要:多年来的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始终未能跳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其深层原因是:“全能政府”使政府职能无限扩大;政府职能存在错位、越位问题;干部人事制度不甚合理;监督机制不健全;政绩评价机制不科学。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有限责任政府;理顺党政、政府之间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科学确定机构设置和人员定编的依据;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做好机构改革的人员流动工作。 关键词:县级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中图分类号:D6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05)04001006 县级政府机构改革是机构改革系统工程的重要一环。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对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县级政府机构改革,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是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 县(市)级机构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政府机构规模臃肿,人员膨胀,领导职数失控,财政负担过重。50多年来,党和政府为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灵活高效的党政体制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努力,先后进行了大大小小12次机构改革。每一次机构改革,虽然都有一定的成效,但始终未能跳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涉及范围最广、难度最大的是县(市)级政府,这不仅因为县市级机构是中国最基本的行政单元,县级机构是承上启下、连接城市和农村的关键层次和中间部门,还因为“在中国2800多个县(市)中,有超过1/3的县级政府面临财政赤字。可以说,全国多数县的财政既是吃饭财政’,又是讨饭财政’(向上级),甚至极少数已经成为抢饭财政’(向农民)。”①从全国范围看,平均乡镇人口与乡镇吃财政的人口比例大约为30∶1②,有的县为14∶1③。 “据有关部门对我国1020个有代表性乡镇的抽样调查,平均每个乡镇党政内设机构为16个,其人员平均数58人,超过正常编制的2至3倍;平均每个乡镇下属单位为19个,其人员达到290余人,超编严重。”④

“小政府、大社会”的城市行政体制,曾一直是石狮市人的自豪,而现在的石狮市政府部门已由1988年建市时的11个增至18个。如果除去兼职,建市时的石狮市市委书记实际上是一正一副,而现在是一正四副五位书记,市长由一正三副增加到一正七副;建市时全市事业单位实有人数1421人,到目前已有各类事业单位264个,编制5747人。⑤根据有关资料统计,截至2004年,河南省110个县(市)中,91个县政府共有正副县长724名,19个县级市有正副市长168名,另外还有14名正县级干部和助理县市长,全省共有正副县市长906名,平均每个县市有正副县市长8.146名,个别县市达到13名,国家级贫困县政府也有89名正副县长。如果加上县(市)委、县(市)人大、县(市)政协三大班子,县(市)领导仅用车费用,全省110个县(市)全年需要支出1亿元以上。

第二,党政职能交叉重叠,行政效率低下。除了重要干部的任命以外,党委与政府几乎管同样的事,每一项工作党委副书记或常委分管,政府有副县(市)长主管。由于副职过多,平均一位副职只管两三个局委,不可避免地造成“八多一低”,即会议多、讲话多、文件多、陪会多、检查多、领导小组多、内耗多、行政费用多,工作效率低。各类领导小组繁多,常设的有工业、农村、计划生育、扶贫开发、防汛抗旱指挥部等领导小组,临时性的领导小组更多,几乎是每开展一项工作都要成立一个领导小组,有一个县成立的各种领导小组多达100多个。而每一领导小组都有党政人大政协的领导成员参加。

政府下属机构职能重叠交叉问题也很严重。例如一个县的政府机构,工业管理方面除了经贸委,还有中小企业局、有色工业局、煤炭局、工业区管委会、铅业办公室、行政性公司等部门;农业管理方面除了农业局,还有农业开发办公室、扶贫办、烟草办、烟草局、畜牧局、菌类办公室等;水利管理方面除了水利局,还有某某水库管理局、某某灌区管理局、某某河区移民局等;林业管理方面除了林业局,还有果品局等部门。在社会事务管理方面,交通运输由公安局、交通局、农机局等部门多头管理。由于内设机构多,下属机构多,政出多门,多头管理,造成人员多、会议多、评比多、升级达标多、经费开支多、办事手续多、盖章多、扯皮多、矛盾多,严重影响工作效率。

第三,政府职能错位、越位,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从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看,政府还没有完全从企业活动中超脱出来,行政干预在某些领域依然存在,仍然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政府对直接管理工业的部门实施撤销或转制行为带有很浓厚的行政色彩,政府在投资、生产、销售等方面还严重干预着企业行为。政府管得很苦,企业经营得很累。有些县级政府对农业经济的管理陷得比较深,以至于哪些土地应该种什么、怎么种,春播、夏管、秋收等基本的农业生产,都成为县级政府职能范围内的事情。从政事关系看,一些事业单位履行大量的行政职能,有的局委有几个事业单位。为精简政府工作人员,不少地方在原政府部门下设事业单位,把相应的审批权、执法权放到这些单位,让它们收费养人。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看,政府放权不够,中介机构依附于政府部门,各种社会中介组织还不能真正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乡镇政府主要精力没有有效放在发挥公共财政作用,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而是忙于应对上级派下来的硬指标工作,甚至乱收费,乱摊派,加重农民负担,影响农村民主与法治建设进程。

第四,管理层次较多,限制县域经济的发展。省管市、市管县,权力层层分割,利益层层分享,一些地级市政府对县级经济发展未能产生带动力和辐射力,而是依靠权力直接分享县级政府利益,经常与所辖县、市争项目、争资金、争资源,并擅自改变国家给予县市政府的各种优惠政策。比如在税收方面,省政府定为2∶8分成,地市级政府则改为3∶7分成,其中1成被地市级政府截留。各种不必要的检查、评比,浪费了县市政府的大量时间和财力,不仅不能有效促进县市经济发展,反给县市增加财政负担,制约了县域经济发展。

第五,行政审批法落实尚未到位。为适应《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各地都深化了审批制度改革,但仍保留有相当数量的审批项目;虽然较普遍地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收费作了一些改进,但多层执法、多头收费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办审批手续,既要到“中心”办理,又要到原单位办理,反而还增加了工作难度。

二、“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 的深层原因分析

(一)“全能政府”使政府职能无限扩大

在权力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通过计划手段干预和操作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成为全能政府。政府包揽一切,该管的管,不该管的也管,而该管的没有尽到管理者应尽的责任。政府的职能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该由市场取代政府的职能也基本被政府担负了。经济管理职能、社会工作、行政管理职能等等全部集中在政府部门。政府职能过多,管理过宽,势必相应增设一些机构,从而使机构进一步膨胀。随着行政主体的发展和不断变化,政府职能被不断地进行简单的切割划分和调剂配置,越切越细,越分越乱,切出来的“新”部分越来越多,职能越来越被人为放大,对设立新机构、增加新人员以便加强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这是导致机构膨胀的直接的、主要的原因。

(二)干部人事制度不合理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机构事实上存在着“能进、能上、能高”而“难出、难下、难低”的干部用人制度,缺乏竞争的动力与压力,也没有严格的奖惩考核制度。干部只上不下,只升不降,一到年限就提拔,一遇机会就升级,一些虚职领导工作不管,待遇照常享受;政府机构一有条件就升格,一开口子就增加职数,机关变成解决就业和待遇的地方,致使干部队伍和机构迅速膨胀。使用和配置干部,不受约束,随意性强,人为因素大,尽管有规定和要求,但总有融通的办法,不去执行,使规定形同虚设,不起作用。用谁不用谁,同一职位安排多少职数,没有硬性的规定和要求。即使提错了,超职数配备,也无人追究责任,即使追究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合理的干部人事制度,进一步助长了跑官、买官、跑关系的社会恶习,也是造成机构臃肿、人员膨胀、领导职数不受约束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

领导之所以能根据自己的好恶,凭主观意向随意设置机构,增加人员,任用干部,关键是缺乏公正严肃的约束与监督机制。机构编制、人员安排没有法律依据,缺乏硬约束、硬保障,也无有效的内部制约机构和失责后的惩治手段。干部任用条例虽然很好,但实践中落实不到位,甚至走形变样。组织部虽然内设有监督部门,但对领导往往不敢监督,对一般干部又没法监督。这就使得机构膨胀、人员超编问题在软约束中得以蔓延。而财政拨付与支持则是随机构和人员的增多而增加,“僧”多则“粥”多,致使人浮于事,政府运行成本增加。由于没有通过财政硬约束来限制机构和人员的增加,所有的政府部门都有增编、增员的愿望和要求。

(四)政绩评价机制不科学

我国政府政绩评价机制可以归纳为一种“只看产出,不看投入”的机制,也就是说,在评价某个政府行为时,考察的指标仅仅是完成的结果,横向纵向的对比,而忽略了为完成这个政府行为而进行的投资。因此,这种政府政绩评价机制极易造成某些政府部门为追求政绩,盲目地扩设机构、增加人员。此外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评价一个人往往以行政级别和学历高低作为个人成就和事业的标识,而政府机关要求增加编制、升级升格正好满足了这种个人需求和社会标识。同时,官本位思想还诱使大批人才涌向政府部门,加上各种关系网的纵横交错,迫使政府部门不断因人设职、扩大规模、提高规格、增加人员。

三、加快县级机构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 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有限责任政府

职能是机构设置和机构改革的重要依据,只有分清职能和明确职能,才有可能对原有机构进行科学的调整和改革。过去,我们常把机构改革看成机构的撤销、合并、调整等,似乎数量减少,机构改革目的就达到了。因而往往追求“精简机构”、“缩减编制”的表层目标,忽视了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基础和根本。由于只裁并机构,不转变职能,过不多久,行使原来的职能的机构又以老名目或新名义恢复,以至机构恶性膨胀周而复始。为了避免重复走过去“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老路,要深化机构改革必须抓住转变职能这个关键。

当代的责任政府都是有限的责任政府,实现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是打造当代责任政府的首要条件,也是推进县级机构改革的关键。在总的原则上,县级政府的职能与省级政府、中央政府有一致性,但作为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侧重执行的县级地方政府,它的职能与省级政府和中央政府又存在明显区别。不能简单地把县级政府职能等同于上级政府职能,县级机构设置也不能简单地套用上级机构设置的模式。在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在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条件下,必须树立科学的政府理念,适应《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建立有限政府、服务政府、诚信政府、廉洁政府、透明政府、法治政府。

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坚决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和社会组织。”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县级有限政府的职能主要在于,一是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纠正国内市场的宏观失控和微观失灵,提高市场效率,政府对企业的管理主要是管好产业方向、外部环境和依法纳税,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具体经营行为。二是实行政事分开,重点是“收权”、“放事”,促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进程。将事业性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政府,将政府机关承担的一些辅助性、技术性、服务性事务交给事业单位。改革对事业单位的投入体制,对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政府主导”,财政全额拨款;对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政府扶持,财政差额拨款,差额部分实行市场调节;对经营性事业单位实行“市场主导”,财政“断奶”,推向市场。三是实行政社分开,分解政府机关、中介组织和市场机制的功能,各行其是、各负其责。凡是市场和社会可以自行调解和自我管理的,政府不必越俎代庖。要积极培育和规划社会中介组织,将各部门包揽的应由社会自我管理的社会性事务,转交社会中介组织。会计、审计、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要与政府主管部门彻底脱钩,变成为相对独立的法人主体。县市政府应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财力和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把领导精力更多地放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上。

(二)理顺“三种关系”,重新构建政府机构框架 县级政府机构改革是一个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上上下下。推进县级政府机构改革,要按照统一领导和协调运转的原则,合理划分职责权限,着力理顺“三个关系”,切实解决职能交叉问题。

一是理顺党政关系。党的组织不是政府,不是国家的权力机关。机构改革最终取得成功,必须坚持党政分开的原则。中国要建成法治国家,执政党的执政方式必须改革,执政党成员的干部任免程序应当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对党员干部的管理要遵循党务程序。政务程序应由法律明确规定。执政党推荐的干部的产生和罢免不得违反法定的政务程序和公务员制度。建议采取三个办法解决党政分开问题:一是从领导分工上解决。按照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完善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严格控制编制,在法律许可和环境需要的前提下,党政领导实行合理兼职,分工不分家,分工不重叠,以解决分工交叉、职能不清、职数过多问题。二是从职能上解决。党委主要是研究重大问题,即研究重大的方针政策,重大的改革措施,重大的发展规划,重大的人事任免,重大的应急事宜。大量的经济调节、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职能交由政府去履行。三是从机构设置上解决。依据职能定机构,结合职能的弱化、转移、强化等不同情况,对机构进行撤并、调整。撤销县(市)委政府职能交叉重复的职能,对需要县(市)委和政府部门共同承担的职能以及职能相近的部门,可实行合署办公或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多块牌子,以适应当前对上对外的工作需要。县市委、县市政府成立一个党政综合办公室合署办公,县委办、政府办、党史办(地方志办)、机要局、保密局、档案局、政研室、信访局等部门变成相应内设下属科室;组织部、老干部局、编办、县(市)直党委、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合为一个部门;所有管理工业的机构、部门合并为一个机构,成立工业发展局,把经贸委、外经委、乡镇企业局、有色工业局、煤炭局等局委的管理职责交由工业发展局统一履行;农业、农村工作成立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农业开发办、农业局、畜牧局、烟草局、扶贫办、烟草办、蔬菜办、菌类办等部门的职责统交由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履行;宣传部、文明办、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成立文教卫体委员会,内设相应科室;林业局、果品局合署办公;水利局、库区局、灌区局、移民局等合署办公,内设相应科室,明确职责;民政局、宗教局、残联合署办公;统战部、台办、侨办、工商联等合并办公,内设相应科室,明确分工和职责;政法委、综合治理办、610办公室合署办公,内设相应科室,明确职责;纪检委、监察局、纠风办、优化经济办合署办公,内设相应科室,明确职责。对于编制10名以内的县直单位,领导职数只设一正一副,30名以下的设一正二副,任务特别重的不得超过一正三副。同时要合理配备党务干部。

二是理顺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省、地市政府要在过去分权改革的基础上适当地把权力下放给县级政府, 省、地市、县市、乡各级政府职能要进行明确划分。省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职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省际区域性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创造公平、公正和公开的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打破地区条块分割,解除主管部门与国有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切实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深化企业改革,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地市级政府必须逐步削弱其政府职能,以至取消本级政府,眼前主要是逐步管理从企业分离出来的社会事务,实行属地管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市场秩序,搞好社会服务,充分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和辐射功能。不再与县市政府争资源、争资金、争项目,不再巧立名目剥夺下级县市政府利益,不再对下级县市政府正常运作进行不必要的干涉,变领导为服务,真心实意地帮助下级县市政府克服困难,解决问题。乡镇政府主要是为乡镇经济发展创造条件,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把主要工作职能放在搞好社会公共服务方面,只宜参与乡域道路、水电、学校和农业基础设施等公益性投资,一般情况下不宜再以集体经济所有者名义参与竞争性的投资经营活动。对现有乡镇进行合乡并镇,变小乡为大乡,变小镇为大镇。乡镇内设机构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党委和乡镇政府领导交叉任职,党委书记兼人大主席,一名副书记兼乡镇长;各行政村也要采取合并的方式,变小村为大村,村两委干部交叉任职,村支书也可兼村民组长,以减少乡村两级领导职数,减轻农民负担。县级政府职能要转向服务与协调,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加强城镇化建设,促进农业的专业化、市场化、现代化。

三是理顺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相同或相近的职能应交由一个部门承担;必须由几个机构共同承担的工作,要明确分工,分清主次,确定牵头部门,保持工作紧密衔接而又不相互重复。对调整、转移、下放、取消的职能,都要以一定的方式固定下来,避免日后有人随意改变。 (三)科学确定机构设置和人员定编的依据

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确定,过去不少县市是以各县土地面积、人口、工农业总产值、财政收入等状况为依据。笔者认为,在当前情况下,应该以人均财力、人口和国土面积为依据。选定这一依据,将更适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实际情况,有利于当地生产力的发展。三种因素中,主要由人均财力来决定,人均财力应占权重数值的50%,人口应占40%,国土面积应占10%。财力大,多设机构和编制,财力小,少设机构和编制。国土面积和人口决定公务的工作量,国土大人口多,工作难度大,情况复杂,公务工作量相对大些,反之则少。提出这一原则的本意是设置机构和编制数要量力而行,要充分考虑当地的承受能力和实际需要,克服上下对应、照抄照搬所带来的消极后果,体现出每个县市的个性和特色,也有利于从制度上克服随意增编、增职的行为。 同时,要加强编制法治化建设,规范各项管理制度,使编制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彻底改变过去存在的个人、上级领导随意规定的做法,防止减而复增,出现再度膨胀的现象。领导职数必须限定,大县一正两副三位书记,小县一正一副两位书记,正副县(市)长不超过一正三副,省下派干部要占所下派县(市)领导职数,否则,其下派和工作费用由所属单位全部支付。领导在政府各部门内部,要通过严格规章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规范行为,并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实现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

选用干部除了考虑投入产出和成本外,必须坚定地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看”、“四不唯”为依据。“四看”即主要看业绩,看品德,看知识,看能力;“四不唯”,即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这个科学的用人依据,是选人、用人价值观的重大创新。我们必须遵循科学的用人依据,大胆改革和创新选用人制度,并确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四)做好机构改革的人员分流工作

机构改革,说到底是“人”的问题。搞好人员分流,是县级机构改革冲破“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走向成功的关键。通过机构改革降低行政成本,是衡量机构改革成果的基本尺度。行政成本的降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员分流的结果。过去机构改革的人员分流模式,已不能适应本轮机构改革的要求和目的。人员分流既是缩小政府体积,精化行政机关队伍的必经过程,也是行政机关自身形象塑造,转变职能,提高办事效率的过程,更是行政机关干部合理流动、正确选位、人尽其能、才尽其用的过程。分流是行政人力资本资源重新配置的过程,而不是简单缩小机构规模和裁减人员。通过行政人力资本要素的合理流动与重组,带来或促进行政人力资本结构的优化,进而创造出新的生产力。人员分流的目的是增效,通过分流提高行政人员素质,最大限度调动和发挥行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潜能,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因此在本质上,它是一次人力资本能量的再开发。

按照这一思路和要求,人员分流的途径和方式要多样化,对不同的人员可采取不同的对策。对于各单位雇佣的临时人员要坚决彻底清退;对于不占编制的正式人员,年龄较大或接近退休年龄的,可提前退休, 享受正常退休待遇;其余人员采取买断工龄的办法推向社会。对占正式编制人员的分流,要加大分流力度,被分流人员不少于占编制人员的1/3。党政群团部门人员分流采取同一比例办法进行。上岗职数按2/3的比例设定,全员参与竞争上岗。参加工作满30年以上或愿意提前退休的人员,可以提升两级工资和一个行政级别,鼓励分流人员提前退休;对竞争下岗者提倡领办创办经济实体,原工资待遇原则上允许保留35年,35年后愿意重回单位工作的,有权重新通过新一轮竞争上岗;对35年后不愿回来者,买断工龄,推向社会,与政府彻底脱钩。其余人员可以到缺编的下属事业单位或企业任职,到下属事业单位或企业上班后,应与原单位脱离一切关系。

分流后留下来的人必须是“精兵强将”,无论思想政治素质,还是业务素质都应高,老、中、青搭配适当,知识结构、能力、经验各方面都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与此同时,还要做好分流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社会保障是保证人员分流顺利进行和机关工作人员合理流动的基本条件,是化解机构改革矛盾的缓冲器和吸纳器。可实行五保(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合

一、四位(机关、事业、企业和农村)一体等社会保险模式,这是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到位的有效保证。 (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

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是解决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提高政府工作绩效的有效途径。分工再明确,职责再清晰,若没有科学的考核和检验,清晰的职责也不可能实实在在得到履行。到底该如何考核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目前存在有很多难点,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首先,要细化政府的职能定位,确定考核内容,让被考核者心中有数;要确定各考核指标之间的关系;要量化基本工作、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其次,要明确考核的办法和根据:要围绕政府机关工作职能建立一套考评标准和指标体系;同时要广泛吸引社会公众的参与,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是衡量政府工作极其重要的指标。

对政府工作人员的个人考核,要按德、勤、绩、能全面考核要求,针对不同岗位、不同职责、不同任务,设计相应考核指标,科学确定考核权数,要以岗设职,以岗定责,真正实现岗位、权力和责任相统一。与此同时,还必须重视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自律精神的培养。有限责任政府的打造,既要依靠外部条件的规定和约束,又要依靠自身素质的提高和职业良心的自觉,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以及怎么去干好。外在的规定和约束只是对不履行职责或不知道履行什么职责的政府和人员才有效力。一大批自觉、自律、长期内练、善于学习、修养良好的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形成,是合格的有限责任政府建立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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