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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10-101

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范文第1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财务管理,根据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审计局、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市市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制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莱财库[2013] 7 号)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公务卡,主要是指以机关工作人员为偿还主体,由机关在职工作人员个人与提供公务卡的银行签定申请协议、财务部门统一申办、个人持有使用、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工作人员作为持卡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务卡及其密码安全由持卡人个人负责。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持卡人应及时到发卡行申请补办。

第二章 公务卡日常管理

第三条 公务卡开立的基本程序

(一)以科室(部门)为单位,如实填写“公务卡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资料一起交局财务科。

(二)财务科对申请开卡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确认并集中送发卡行;发卡行按规定程序审核办卡人员申请资料并办

理公务卡。

(三)发卡行将公务卡和必要的相关资料发给审核通过的办卡人员。

第四条 如出现人员新增、调动或者退休,办公室要及时通知财务科;财务科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或停止使用等手续,并通知发卡行及时维护公务卡管理系统。持卡人因调离、退休等原因离开本单位,应按要求及时还清债务,结清余额。

第五条 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持卡人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并通过财务科及时通知发卡行维护相关信息。

第六条 公务卡为银联标准信用卡,公务卡具有免费办卡、免收年费、免担保、免开存款账户、到期免费换卡的优惠条件。

第七条 公务卡的信用额度,由发卡银行根据个人资信情况,结合持卡人职务、职称、工作需求等,原则上按以下标准以内申请公务卡信用额度,但最终以发卡行批准的信用额度为准。

(一)局领导5万元;

(二)各科室(部门)负责人3万元;

(三)一般人员2万元;

第八条 特殊情况下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付需要时,持卡人可通过财务科提前向发卡行申请临时增加

信用额度,增加额度和使用期限等具体事项,按照发卡行规定执行。

第三章 公务卡支付管理

第九条 公务卡的支付使用须遵守市**局经费开支审批程序的相关规定。公务卡持卡人在发生公务支出前,须征得局领导的同意后,才能进行公务支出。未经领导批准的支付,一律视为个人自费支付。

第十条 原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手续费和单位授权个人零星物品采购支出等,具备刷卡条件的,应使用公务卡刷卡支付。单笔在500元及以上的刷卡消费后,要取得刷卡凭证(POS机小票)和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同时、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

第十一条 差旅费、车辆维(护)修费、燃油费、限额以内的会议费及接待费、零星购置费等未超过授信额度的公务消费,原则上均使用公务卡结算,财务科一般情况下不再办理对职工个人的现金借款业务,特殊情况确需借款的需经局领导审签批准。

第十二条 持卡人在执行公务中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确有特殊需要,应于事前请示主要领导并获同意。未经同意提取现金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公务卡刷卡后因消费取消或退回,需要将收款方退回的现金及时存于公务卡。如退回转账票据,应及时到财务处进行处理,将退款划入公务卡。

第四章 公务卡报销管理

第十四条 公务卡财务报销的程序

(一)使用公务卡结算,应严格遵循机关现阶段财务管理制度和报销审批程序。

(二)携带本人或被委托报销人公务卡、附公务卡刷卡消费交易凭证(POS机小票)和发票,按财务报销程序进行报销。

(三)持卡人因出差在外或其它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可通过传真等方式委托本局其他人员填制借款单,并提供持卡人姓名、卡号、消费时间和每笔消费金额的明细信息,经财务人员审核后先办理借款手续,于免息还款期前先将资金转入公务卡,待持卡人回单位后及时补办报销手续并冲销其借款。

第十五条 公务卡财务报销的时限

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应在公务卡还款日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以及由此带来对个人资信的影响,由持卡人承担。

第十六条 为避免因特殊原因,公务卡还款不及时,给

持卡人产生透支利息、滞纳金以及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建议持卡人将本人工资卡(属借记卡,不能透支)作为公务卡指定自动转账还款帐户,实现在不能及时报销还款时,授权发卡行在到期还款日当天,从个人工资卡中自动扣划公务卡的应还金额(到期还款日当天,工资卡应有足够余额),事后再按正常报销程序办理报销领款手续。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产生费用由持卡人个人承担,不予报销,单位不承担私人消费行为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一)使用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

(二)报销费用与提供的报销凭证、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不符的。

(三)持卡人透支提取现金所产生的手续费、利息等。

(四)因个人原因,持卡人未能在公务卡免息还款日前申请报销所造成的罚息和滞纳金等。

(五)因持卡人个人保管不慎或遗失等原因,导致公务卡被盗刷所形成的支出和损失。

(六)其他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和要求或超出标准的消费。

第五章 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的现金管理

第十八条 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一般情况下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财务审核、局领导审批后,可以继续使用现金结算:

(一)支付临时聘用人员(连续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劳务报酬(含课酬、专家评审费、稿费、咨询费等);

(二)支付本单位职工的差旅费补助;

(三)支付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公务用车过路费、停车费、燃油费;

(四)根据国家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救济费、抚恤金、慰问金、遗属补助等;

(五)其它事前报经市财政局核准使用现金的项目。

第十九条 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原则上不再向职工个人办理现金借款。特殊情况下职工个人需要借款的,经财务科审核、局长审批后,财务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第六章 管理职责

第二十条 财务科的管理职责

(一)组织干部职工办理公务卡。负责公务卡管理支付系统的日常维护,根据办公室的通知,及时更新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新增或调动、退休等信息。

(二)审核持卡人提请报销的公务卡和其他消费信息,及时办理公务卡还款、资金退回处理和其他报销结算等业务。

(三)保证符合公务卡报销规定的资金全额打入持卡人公务卡,协助发卡行催告公务卡持卡人还款工作,不承担公务卡还款资金不足等情况造成的对账或其他责任。

(四)特殊情况下,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卡消费时,经部门负责人和财务处负责人审批后,向发卡行申请增加信用额度。

(五)协助办理公务卡新卡和补卡工作

(六)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做好公务卡监督管理等工作。

(七)配合发卡行做好公务卡相关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

第二十一条 公务卡持卡人的职责

(一)公务卡实质上是个人在银行办理的贷记卡,涉及个人信誉资质高低,要本着诚实守信和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保管使用好公务卡。

(二)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日前自行还款,承担不及时和不完全还款的全部责任;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三)公务消费时要保留好个人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和相应发票、入库单等原始凭证,以备报销使用。

(四)公务卡及密码由个人保管,遇调动、辞职、退休等影响公务卡使用的情况,要主动向财务处报告,清理并妥

善处理公务卡名的下债权债务。

(五)对消费交易发生疑义,可按发卡行规定向发卡行提出交易查询。

(六)严禁持卡人违规使用公务卡、恶意支付或将非公务支出用于公务报销,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遵守国家关于银行卡使用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市**局机关,局属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范文第2篇

一、公务卡的性质及其持有人

我局公务卡为:以机关工作人员为偿还主体,由机关在职工作人员个人与提供公务卡的商业银行签定申请协议、财务部门统一申办、个人持有使用、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贷记卡(银联标准信用卡)。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工作人员作为持卡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务卡及其密码安全由持卡人个人负责。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持卡人应及时到发卡行申请补办。

二、公务卡使用范围和信用额度

原通过现金结算及可通过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支付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水电费、交通费、劳务费等有关商品和服务的零星购买支出原则上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同时、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 公务卡的初始授信额度由局财务部门与发卡行协商确

三、差旅费、车辆维(护)修费、燃油费、限额以内的会议费及接待费、零星购置费等未超过授信额度的公务消费,原则上均使用公务卡结算,财务科一般情况下不再办理对职工个人的现金借款业务,特殊情况确需借款的需经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批准。

四、持卡人持卡进行公务消费前,应向分管财务的领导请示并获同意,否则不予报销。未获批准的消费支出一律视为持卡人私人消费,相关事宜由持卡人负责。

五、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进行公务消费。 确有特殊需要,应于事前请示分管财务的领导并获同意。未经同意提取现金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六、特殊情况下持卡人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消费时,持卡人可提出申请,获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后,由财务科向发卡行申请追加临时授信额度。

七、持卡人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公务支出,必须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期内(每月20日前),凭原始刷卡消费凭条、发票及相关附件等凭证按机关报账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确因特殊原因,持卡人本人不能在免息期内办理报销手续的,可委托同事代为办理报销手续,或按借款程序办理借款手续后,由财务科将资金划入其公务卡。

八、在收到持卡人的报账凭证时,应由报销人填写台账,注明开支项目、报销数额、公务消费日期等情况,并签字确认。

九、财务科按照审签批准的报销金额及时向持卡人公务卡划转资金,不再向持卡人另行出具资金支付凭证。持卡人自行查询确认公务卡消费报销后的资金到账情况,若有异常,应及时向财务科说明情况以便及时处理。

十、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与公务消费支出相关的对持卡人个人的补贴、持卡人用自有现金先行垫付的公务消费支出,按报销程序批准后,原则上划入到持卡人工资卡上(借记卡)。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向报账人直接支付现金。 十

一、已报销的公务消费,因退货或其他原因,商家将货款退回原持卡人公务卡后,持卡人应积极配合财务科协助办理资金的退付手续(即将资金从公务卡退回单位账户)。 十

二、持卡人应全面准确理解公务卡的相关知识和规定(特别是发卡行的具体规定),避免公务消费和私人消费逾期欠款,避免罚息损失,确保公务消费的顺利支付。

十三、遇持卡人调动、离职、退休或其他特殊原因,应及时与发卡行协调,办理终止该信用卡的公务消费及报销的相关手续。

十四、本暂行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市人口计生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16、本暂行办法由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17、本暂行办法自2011年3月20日起执行。

三、公务卡支出的报销程序

机关公务卡透支免息期为25天。公务支出发生后,持卡人应在10日内到财务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报销业务时,持卡人应当按照机关财务要求,填写报销审批单,并附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 pos单)及原始发票,经所在处室负责人审核,按照机关财务报销程序报请审批。厅财会人员通过公务卡信息系统对持卡人申请报销的刷卡信息进行查询、审核,按照公务卡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审核,报经财务处长、主管财会的厅长审批同意后,财会人员据此签发授权支付指令,从单位零余额账户直接将报销款项转入持卡人公务卡账户。

对确因工作需要,持卡人在外不能在规定的报销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可由持卡人委托本处室相关人员向财会室提供持卡人姓名、交易日期、每笔支出的流水号及交易金额等明细信息,办理借款手续,经财会人员审核及领导批准后,于免息还款期前,先将资金转入公务卡,待持卡人返回单位后5日内补办报销手续。

下列情况不得予以报销,发生费用由持卡人个人承担。

1、报销费用与提供的报销凭证、消费交易凭条明显不 符的;

2、报销时间超过免息期后产生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 费用;

3、因个人保管不善或遗失等原因,导致公务卡被盗刷 卡所造成的支出;

4、消费后无交易凭条或原始发票等形成的支出; 1其他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和要求的。

四、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的现金管理

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一般情况下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规划财务处审核、厅领导审批后,可以继续使用现金结算:

1、确需用现金发放的慰问费、其他抚恤救济性支出;

2、确需用现金支付给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的费用;

3、确需用现金支付的培训|费、劳务费等;

4、在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发生的零星支出; 1其他特殊情况经厅领导批准的特殊支出项目。

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原则上不再向职工个人办理现金借款。特殊情况下职工个人需要借款的,经规划财务处审核、厅长审批后,财务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职工退还借款时,财会室填写银行进账单或现金交款单,将款项退还单位原支付资金的账户。

五、公务卡持卡人的责任

1、遵守国家关于银行卡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单位内 部管理规定,规范使用公务卡。

2、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其法律责任 主体为公务卡持卡人。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保管,并承担因个人保管不善等原因而引发的公务卡有关费用。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个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并及时通知单位财务部门。

3、持卡人使用公务卡刷卡支出,应在交易场所取得相 应的报销凭证和公务卡刷卡交易凭证( pos票)。刷卡支出在机关财务审核报销前属个人消费行为,经审批核销后由机关财务核账还款。公务卡支出中不予报销的部分,应由持卡人自行偿还,机关财务不承担相应的费用支出。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4、公务卡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但不得办理财务 报销手续。机关财务部门不承担私人消费行为引致的一切责任。

六、单位财会部门的责任

(一)单位财务人员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公务卡支持模块,根据持卡人提供的姓名、交易日期、流水号和消费金额等信息,查询核对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审核确认后予以报销。 (二)单位财务人员对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报销还款和资金支付:

1、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公务卡支持模块,填写报销

金额、资金性质、预算科目、结算方式、支出类型、用途等明细信息,其中结算方式和支出类型均默认为"公务卡"。

2、开具支付令,送交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行办理资金 支付。

3、及时向发卡行索要"还款明细表"并核对账户。

4、财会部门原则上应在公务卡免息还款期内办妥还款 手续,避免罚息。

5、因公务卡挂失等特殊原因导致发卡行当日无法将资 金划转到公务卡账户,发卡行应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与预算单位沟通核实并重新划款。3个工作日内仍无法完成划款的,须及时通知预算单位,并按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流程,向零余额账户办理资金退回手续。

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范文第3篇

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预算单位授权支付业务,方便干部职工公务开支,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呼和浩特中心分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财库〔2007〕973号)的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卡结算适用范围:厅机关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支付的办公用品、差旅费、招待费、公务车维修等小额零星商品服务支出。

第三条

实行公务卡结算后,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经处室领导与办公室领导批准,财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办理现金报账:

1、确需用现金发放的慰问费或其他抚恤救济性支出;

2、确需用现金发放给非本单位职工的费用;

3、确需用现金支付给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的费用;

4、在个别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发生的、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5、干部、职工差旅补助、计划生育奖等;

1 第四条

厅机关确定的开卡银行为本单位零余额账户所在银行。

第五条

公务卡的开设由厅机关统一组织本单位在编、在册、借调的工作人员,按照“职工申请并签订领用合约、单位财务部门确认、银行办理”的流程向发卡行申办。厅机关不对公务卡的开设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为2至5万元。特殊情况下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付需要时,持卡人可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向发卡行申请增加信用额度。

第七条

公务卡提现视同个人消费,提现手续费等费用由持卡人承担,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八条

持卡人刷卡公务消费后,应在透支免息期(25至56天)的前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填写费用报销单,单内附上消费交易凭条和合规的发票凭证,按厅财务管理规定由领导审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审核报销。超过规定时间不报销产生的罚息,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

公务卡消费行为,在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前属于个人消费行为。财务部门按照现行管理制度对公务卡公务消费进行合规性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报销;对不符合报销条件的,有权全部或部分不予报销。对不予报销的部分,由持卡人自行偿还。

第十条

财务部门在公务卡免息还款期内,收到消费信息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及还款手续。在免息到账日3日内通

2 过零余额账户向公务卡账户划款。

第十一条

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但不得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单位不承担个人消费行为引致的一切责任。

第十二条

持卡人必须坚持银行信用规定,违反信用原则厅机关财务及时收回公务卡,造成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并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条

持卡人必须坚持银行信用规定,违反信用原则厅机关财务及时收回公务卡,造成经济损失由个人负担并追究其责任。

第十四条

财务部门要及时掌握厅机关人员信息,及时同银行联系更新公务卡登记信息资料。

工作人员调换工作单位的,厅人事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通知公务卡代理银行,由银行按规定撤销其公务卡。如果该职工调入本地区本级其它行政事业单位,且新单位开卡银行与本单位的为同一银行,可通知发卡银行变更相应公务卡登记信息。

工作人员退休或辞职时,厅人事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通知代理银行,由银行按规定撤销其公务卡。

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挂失、补办等事项由个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并通过财务部门及时通知发卡行,更新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

第十五条

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保管,公

3 务卡遗失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按照持卡人与发卡银行的领用合约或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公务卡公务消费事项应当按照厅机关财务制度有关规定,需事先按照要求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厅机关在编、在册、借调干部、职工公务卡管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未作规定或与财政部门的规定不一致的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厅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范文第4篇

1、什么是公务卡?

答: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它既具有一般银行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

2、公务卡是一种什么银行卡?

答:公务卡是一种贷记卡(信用卡),与借记卡(储蓄卡)需要先存款再消费不同,贷记卡的主要特点是有透支功能,即在透支额度内不需要预先存款即可刷卡消费,持卡人只需在透支免息期内按时还款即可。

3、公务卡与普通信用卡有什么区别?

答:公务卡是将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与银行卡的独特优势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新型财政财务管理工具和手段。它是金融机构为预算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发放,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除了普通信用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功能外,公务卡要按照公务卡管理制度的专门规定执行,主要区别有:一是公务卡的持卡人为预算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开卡时必须由单位确认其身份;二是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三是我市推行的公务卡是银联标准卡;四是公务卡与普通信用卡相比,享有一些优惠,比如,免开卡费、免年费、免担保、到期免费换卡、卡面损坏免费换卡、免挂失手续费、免短信服务费、免溢缴款本地取现手续费等。

4、什么是银联标准卡?

答:银联标准人民币信用卡(简称银联标准卡),它是按照中国银联的业务、技术标准发行,卡面带有“银联”标识,发卡方标识代码(BIN号)经中国银联分配或确认,以人民币进行交易结算的银行卡。我市推行的公务卡规定采用银联标准单币种卡,“62”字头,支持境外消费。

5、公务卡为什么要选择信用卡(贷记卡)?

答:银行卡是国际公认的解决现金支付问题最有效的工具和手段。规定使用银行信用卡作为公务卡,可以充分利用个人信用预借银行资金进行公务支出活动,无需个人预借现金或预先垫付资金,可以减少预借款程序,办理公务不再携带大量现金,有利于控制现金风险,而且更加安全、卫生;单位财务人员不再需要提取现金、保管现金,减轻了工作量;国家也可节约印制、发行和保管现钞的成本。

6、什么是公务卡的免息期?

答:公务卡消费有四个时间概念,分别是交易日、记账日、账单日和最后还款日。交易日,是指持卡人实际刷卡消费、提取现金的日期;记账日,是指银行在交易后将交易款项记入信用卡账户的日期(交易日与记账日多为同一日或相隔一日);账单日,是指银行把在账单周期内的交易本金、费用等进行汇总并告之客户当期交易明细、最低还款额及还款时间的日期;最后还款日,当期账单还款的最后日期。账单日与还款日之间的间隔一般是20天左右。

公务卡属于贷记卡,可以先透支后还款,享受免息期(取现、转账除外)。免息期是指银行记账日至还款日之间的时间。因为刷卡消费的时间有先有后,所以享有的免息期长短不同。比如,某信用卡的免息期为20-50天,账单日为每月15日,最后还款日为次月5日,持卡人应在账单日后20天内还款。例如:持卡人在5 月12日和5月16日分别刷卡消费1000元和2000元,那么1000 元将在5月15日的账单上列出,持卡人最迟应该在6月5日前还款,这笔消费的免息期就是24天;2000元将在6月15日的账单上列出,持卡人最迟可以在7月5日还款,这笔消费的免息期就是50天。

二、管理篇

1、为什么要推行公务卡?

答:在预算单位中推行公务卡主要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传统的现金支付方式下,单位财务从银行提取现金、保管现金以及单位工作人员预借现金、携带现金、办理报销手续等工作环节多,财务工作累、财务成本高、资金效率低、财务风险大、财务管理难。使用公务卡结算后,财务人员不需要从银行提取和保管现金,工作人员也不需要提前向单位借款,发生公务支出报销后通过零余额账户汇划支票方式直接还款,有效的克服传统现金支付方式下存在的问题。二是现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支付结算方式的局限性给预算单位用款带来不便。推行公务卡结算报销方式,是对现金结算方式的替代、补充和完善。三是加强财政财务管理,

2 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以公务卡结算取代传统的现金结算,单位财务部门能够通过公务卡交易的电子信息,对本单位日常公务支出进行全程的管理和监督,财政部门还将公务支出信息统一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行动态监控,可以有效地堵塞各种管理漏洞,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发生的有效措施。

2、公务卡报销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按现行审批程序和手续报销,即公务卡报销不改变预算单位现行的报销审批程序和手续。二是及时办理公务消费支出的财务报销手续。公务人员使用公务卡所发生的各项公务性支出,必须在透支还款免息期内及时到本单位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因个人报销不及时而造成的透支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公务卡持卡人承担;因持卡人所在单位报销不及时造成的利息等费用,以及由此带来的对个人资信影响等责任,由单位承担。

3、公务卡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答:公务卡的适用范围包括:预算单位原使用现金结算日常公务支出中,即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水费、电费、电话费等零星商品服务支出。

4、市级预算单位如何选择公务卡发卡行?

答:市级预算单位应在市财政确定的公务卡业务代理银行范围内,自行选择本单位公务卡发卡行,签订代理协议。为保证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顺利清算和公务卡的有序运作,市级预算单位应本着就近和便利的原则,选择本单位公务卡的发卡行。

5、预算单位每位职工是否都必须开设个人公务卡?

答:首先,公务卡是针对预算单位在职职工发放的,离退休职工是不能开设公务卡的。 其次,我市制度规定,在公务卡结算范围以内,所有公务支出都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卡是以单位在职职工个人名义开设的,对职工个人而言,开设公务卡可以避免个人在公务活动中垫付现金;从规范管理、方便工作的角度出发,单位在职职工一般应该开设公务卡。特别是公务支出较频繁的职工,均应开设公务卡。具体发卡数量由预算单位自行确定。

6、职工可以开设多张公务卡吗?

答: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一名职工不能开设多张公务卡。

7、为什么选择“62”字头银联标准卡?

3 答:从保障金融信息安全、促进民族产业发展的角度,银联标准卡是政府部门使用银行卡的最佳选择。

8、预算单位为职工开设个人公务卡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首先,预算单位要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公务卡使用及报销管理制度;其次,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组织职工申请开卡,并确认开卡人员的在职职工身份;最后,开卡行按照规程为单位职工开卡。

9、单位职工调换工作单位后,原公务卡怎么处理?

答:职工调换工作单位后,原单位财务部门应及时通知本单位发卡行,发卡行根据规程将职工的公务卡收回注销。如果该职工调换到其他市级预算单位工作,该职工应在新的单位重新申请开设公务卡;如果该职工新单位的公务卡发卡行与原单位的发卡行为同一银行,那么职工不必重新开卡,只需新单位通知发卡银行变更相应公务卡登记信息即可。

10、单位职工退休或辞职后公务卡怎么办?

答:职工退休或辞职后,单位财务部门应通知本单位发卡行,由银行根据相关规程将该职工的公务卡收回注销。

11、公务卡透支额度怎样确定?

答:公务卡发卡行将根据持卡人的实际情况核定额度,持卡人可以在额度内进行消费、取现(个人消费)。原则上每张公务卡信用额度为2万5万元人民币,由预算单位结合工作需要与代理银行协商确定。

三、使用篇

1、怎样启用公务卡?

答:在拿到新卡(包括毁损补卡、挂失补卡、自动换卡、提前换卡)后,首先,应确认卡片正面的凸字拼音姓名与您填写在申请表上的是否相同,若发现两者有任何不同时,请立即联络发卡银行予以更换。其次,您应该在公务卡背面的签名条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尽量与申请表上的签名保持一致。最后,为保证您的公务卡账户资金安全,领卡之后通过电话或网络等完成开卡程序并设置密码(这种规定是保证新卡在寄送过程中不会被他人盗用的保障),或者到银行网点柜面进行“卡片启用(激活)”并设定卡片密码,在柜台办理卡启用业务时, 4 您可同时签订自动还款协议,将您的公务卡与您的储蓄账户(借记卡)进行挂接,设定到期自动将储蓄存款账户资金转入公务卡归还欠款,避免因遗忘而未及时归还欠款所造成的利息及费用损失。同时,建议您最好申请开通免费短信余额变动提醒服务,当您卡内帐户余额变动时,银行将向您预留的号码实时发送短信进行提醒,让您用卡更安心。同时您为了以后少跑银行,您还可以注册开通网上银行等。这之后,您就可以放心地进行第一笔刷卡交易了。

2、持卡人公务消费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持卡人公务消费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持卡人需在具有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

(2)持卡人进行公务消费时,须取得发票等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和财务报销凭证。

(3)持卡人所在单位对于公务支出有事前审批要求的,持卡人应事先按本单位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4)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前持卡消费均属于个人消费行为,与单位无关。只有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此消费才属于公务消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消费,由持卡人自行还款。 (5)持卡人公务消费中一律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支付。对未经单位财务部门同意的个人公务卡提现行为,视同个人消费行为,单位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3、怎样才能享受公务卡的免息期?

答:要享受免息期,必须在最后还款日前全额还款。如果最后还款日前没有全额还款或选择了最低还款额(最低还款额为全部应还金额的10 %)还款,则您不再享受免息期,银行将从记账日起按照全部应还款额的日万分之五收取循环利息。如果连最低还款额都未满足,银行还要按最低还款额与实际归还额的差额的百分之五加收滞纳金,并影响持卡人信用。 我市规定,公务卡的公务消费一律全额还款。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循环利息,建议您对个人消费同样选择全额还款,而不选择最低还款额还款。

4、实行公务卡后,职工还可以向财务部门借款吗?

答:对不能进行刷卡的公务支出,可以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办理借款手续。

5、公务卡还款有哪几种方式?

答:公务卡的还款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转账或现金还款,另一种是银行扣缴还款。选择前一种还款方式的,公务消费报销后,还款由单位财务部门向公务卡账户转账完成,个人消费还款由持卡人自行通过现金缴款或转账方式完成;选择后一种还款方式,由发卡行根据持卡人的授权在还款日前自动从您指定的同行借记卡账户扣缴完成。如果您选择了后一种还款方式,需向发卡行提供借记卡账户信息,维护到公务卡管理系统中。报销时,单位财务部门直接向您的公务卡账户转账。个人可根据需要将报销的溢缴款提出,或转入其他账户。

6、如何查询公务卡报销是否己完成?

答:您可以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银行对账单、手机短信息、ATM机查询、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多种方式查询报销是否己完成。

7、因公务卡还款不及时而产生的循环利息和滞纳金,应由谁负担?

答:公务卡的法律责任主体是职工。因还款不及时而导致的循环利息和滞纳金,还款责任人是职工本人。一些特殊的情况,如职工及时申请报销但因单位财务部门报销不及时的原因导致的循环利息和滞纳金,公务卡的还款责任人有权要求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关损失。预算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内部的公务卡管理办法,对公务卡报销的时间以及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作出具体规定。

8、职工个人怎样避免公务卡还款不及时的问题?

答:为了避免公务卡还款不及时而引发的种种问题,建议持卡人在透支免息期和单位规定的报销期限内尽快申请报销。或者与发卡银行签订自动还款协议,将公务卡与持卡人的储蓄账户(借记卡与公务卡必须是同一家银行)进行挂接,设定到期自动将储蓄存款账户资金转入公务卡归还欠款。

9、公务卡透支取现而产生的利息等费用,应由谁负担?

答:我市规定,持卡人公务消费中一律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支付。对未经单位财务部门同意的个人公务卡提现行为,视同个人消费行为,透支取现所产生的利息和手续费,由个人自行承担。

10、如果公务卡遗失、损坏怎么办?

答:如果持卡人遗失了公务卡,请立即挂失,挂失可通过电话银行服务热线或银行网点柜面办理,挂失即刻生效。公务卡挂失后被冒用、盗用的所有风险和损失由发卡行承担。与此同时,公务卡遗失或损坏后,由职工个人持单位财务部门的申请函,自行到发卡行申请补办,并告知单位财务部门。补办的公务卡,发卡行要及时在公务卡管理系统中进行维护。

11、如果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单位财务部门和财政部门能够获取相关信息吗?

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范文第5篇

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预算单位授权支付业务,方便干部职工公务开支,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呼和浩特中心分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财库〔2007〕973号)的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卡结算适用范围:厅机关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支付的办公用品、差旅费、招待费、公务车维修等小额零星商品服务支出。

第三条

实行公务卡结算后,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经处室领导与办公室领导批准,财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办理现金报账:

1、确需用现金发放的慰问费或其他抚恤救济性支出;

2、确需用现金发放给非本单位职工的费用;

3、确需用现金支付给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的费用;

4、在个别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发生的、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5、干部、职工差旅补助、计划生育奖等;

1 第四条

厅机关确定的开卡银行为本单位零余额账户所在银行。

第五条

公务卡的开设由厅机关统一组织本单位在编、在册、借调的工作人员,按照“职工申请并签订领用合约、单位财务部门确认、银行办理”的流程向发卡行申办。厅机关不对公务卡的开设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为2至5万元。特殊情况下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付需要时,持卡人可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向发卡行申请增加信用额度。

第七条

公务卡提现视同个人消费,提现手续费等费用由持卡人承担,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八条

持卡人刷卡公务消费后,应在透支免息期(25至56天)的前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填写费用报销单,单内附上消费交易凭条和合规的发票凭证,按厅财务管理规定由领导审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审核报销。超过规定时间不报销产生的罚息,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

公务卡消费行为,在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前属于个人消费行为。财务部门按照现行管理制度对公务卡公务消费进行合规性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报销;对不符合报销条件的,有权全部或部分不予报销。对不予报销的部分,由持卡人自行偿还。

第十条

财务部门在公务卡免息还款期内,收到消费信息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及还款手续。在免息到账日3日内通

2 过零余额账户向公务卡账户划款。

第十一条

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但不得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单位不承担个人消费行为引致的一切责任。

第十二条

持卡人必须坚持银行信用规定,违反信用原则厅机关财务及时收回公务卡,造成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并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条

持卡人必须坚持银行信用规定,违反信用原则厅机关财务及时收回公务卡,造成经济损失由个人负担并追究其责任。

第十四条

财务部门要及时掌握厅机关人员信息,及时同银行联系更新公务卡登记信息资料。

工作人员调换工作单位的,厅人事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通知公务卡代理银行,由银行按规定撤销其公务卡。如果该职工调入本地区本级其它行政事业单位,且新单位开卡银行与本单位的为同一银行,可通知发卡银行变更相应公务卡登记信息。

工作人员退休或辞职时,厅人事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通知代理银行,由银行按规定撤销其公务卡。

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挂失、补办等事项由个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并通过财务部门及时通知发卡行,更新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

第十五条

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保管,公

3 务卡遗失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按照持卡人与发卡银行的领用合约或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公务卡公务消费事项应当按照厅机关财务制度有关规定,需事先按照要求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厅机关在编、在册、借调干部、职工公务卡管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未作规定或与财政部门的规定不一致的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厅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范文第6篇

1. 办卡

商务卡办卡可自行去工行各网点办理。

2. 企业材料准备

对于有商务卡办理需求的企业:

1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还款短信指定联络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申请表要求持卡人清晰的签名+公司法人签名或加盖法人章+清晰的企业公章),所有的复印件都需加盖公章。

2).括外部审计或上级审计)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企业完税证明或企业基本账户对账单。

3. 办卡进度查询

在申请过程中,可拨打工行24小时服务热线95588-(中文服务)按1 -(特色服务)按7-(申请服务)按6-(进度查询 )按2-(身份证号码查询)按2,输入证件号码查询。

4. 帐期

以自然月为消费累计帐期,下一个月的25日进行还款。

5. 还款说明

由于商务卡申办主体为企业,且本卡消费为企业行为,所以本卡只能通过企业对公账户转账方式实现还款。工行每月中旬将对账单邮寄至单位联系人处,还款短信于每月23日自动发至联系人手机中,每月25号为固定还款日期。用户可通过转账支票、网银转账等方式进行还款,还款的收款人为企业,收款账号为商务卡卡号,开户支行为工行浣纱支行,企业也可前往工行任一网点开通自动还款功能,自动还款绑定账户必须是工行基本户或一般户。转账或跨行还款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

6. 退款说明

快递《工行特约单位POS交易退货单》,工行进行划账,3-15个工作日。

7. 免息还款期

企业可享受最短25天,最长56天免息还款期。

最长免息56天 31天 还款日 6月1日 账单日 最短免息 25天

8.年费及减免政策

金卡-200/年,普卡-100/年,年消费累计满10万元或刷卡消费100次均可减免当年年费

,畅翔服务平台消费满10万元或达100次同样可以减免。

9.短信通知

客户可申请开通的短信功能包括扣款短信提醒功能(实时发送)及还款提醒短信(一般是每月22日左右)。建议有开通短信功能需求的客户,将还款短信的绑定者设为业务相关的财务人员。

10. 关于商务卡透支额度查询

工行每月邮寄的帐单上会显示该卡的透支额度。

11. 商务卡有效期

一般为五年。

12. 更换持卡人

同一企业由于持卡人离职等原因要求更换持卡人,可联系企业工行开户行客户经理;或联系工行信用卡部(杭州为工行浣纱支行)

13.服务停止

用户可通过拨打畅翔服务热线4008850850,停止畅翔差旅服务。

14.销户流程

企业办理销户时均需持卡人本人到工行浣纱支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将军路1号)办理,如员工因离职等原因无法本人办理时,可由单位员工代办销户,代办时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办理。

工行个人卡说明

1.卡办理: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社保卡或者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到工行各网点申请办卡。

2.卡帐期:

办理贷记卡帐期如同商务卡,以自然月为累计消费帐期,下一个月的25日进行还款。

3.卡年费:

工商银行目前发行的信用卡中,除特殊类信用卡(工行内部卡、某此城市促销类卡、北京公安交通卡),其余的信用卡(包括国际信用卡、货记卡、信用卡)每年持卡消费满5笔或累计消费达到5000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均可享受年费减免条件,如果年费计收期间内逾期次数达3次或3次以上则自动取消!

例如:您有一张国际信用卡,年费计收时间为2009年3月5日,2008年3月5日-2009年3月5日之间满足条件,2009年3月5日便会自动减免年费,除之便会在2009年3月5日扣收!

4.卡注销:

拨打工行95588热线,按1---按6---再按 9进行注销即可。

附1: 电子账单委托书

委托书

工行浣纱支行:

自即日起,我公司委托杭州畅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接受本公司商务卡的电子账单,卡号:

请贵行将我公司电子账单每月按时提供给杭州畅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范文

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范文第1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财务管理,根据市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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