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树木迁移的申请范文
关于树木迁移的申请范文第1篇
修剪古树名木)的审批办事指南
一、事项编码
gz3111010
二、事项名称
砍伐、迁移、修剪树木的审批。
三、受理单位
市林业和园林局、区(县级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四、许可单位
市林业和园林局、区(县级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五、审批依据
1、《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2、《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3、《广州市公园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42号);
5、《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市政府第55号令);
6、《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各区(县级市)下放一批市级管理权限的决定》(穗府〔2014〕27号)。
六、申请条件
1、城乡建设需要;
1
2、城乡基础设施维护需要;
3、发生检疫性或者新传入的危险有害生物;
4、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
5、对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七、审批资料
1、《广州市砍伐、迁移、修剪树木审批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2.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或军官证等;
2.2、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如下办理资料: 2.2.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2.
3、明确代理权限的授权委托书; 2.2.4、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处理绿化的苗木清单(包括树木的位置、胸径、品种、现状照片等情况);
4、经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砍伐、迁移、修剪树木的施工计划(包括树木迁移时间进度、承诺有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单位实施、树木移植地点等内容);
5、征求所有权人意见的情况,绿地权属不明的,由所在区、县级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
6、因工程建设需要砍伐、迁移、修剪树木的,应当提交工程建设许可文件; 6.1、新建城市基建工程,需提供如下办理资料:
2 6.1.1、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6.1.
2、工程资金到位证明(复印件);
6.1.3、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
6.1.4、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图(复印件),图上标明申请处理绿化或树木的位置;
6.1.5、市国土部门核发的使用土地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等。
6.2、调整道路及管线工程建设及维护,需提供如下办理资料: 6.2.
1、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6.2.2、工程资金到位证明(复印件);
6.2.3、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
6.2.4、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图(复印件),图上标明申请处理绿化或树木的位置;
6.2.5、新开道路出入通道的,需提供规划部门开设出入通道的批准文件。 6.
3、居住区、住宅组团、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等项目建设,需提供如下办理资料:
6.3.1、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6.3.
2、工程资金到位证明(复印件);
6.3.3、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
6.3.4、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图(复印件),图上标明申请处理绿化或树木的位置;
6.3.5、市国土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和附图(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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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涉及民防、消防、文物保护、水务、电力、燃气等内容的需提供专业部门的意见。
8、非建设工程原因(如“三防”、病虫害、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对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等)申请砍伐、迁移、修剪树木的,提供相关原因的证明材料;
9、属单位、私人宅院内的,需提供有关树木及场地权属证明(如房产证、单位占地红线等);
10、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11、以上申请如包含古树名木或被确定为古树后续资源的树木的,应提供古树名木、被确定为古树后续资源的树木的位置、胸径、品种、现状照片等情况的材料,以及出具所在区、县级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12、以上申请需砍伐、迁移、修剪公园树木的,应提供公园管理部门的意见。因公园绿化改造工程建设需要申请砍伐、迁移、修剪公园树木的,应提供改造工程建设方案设计图纸(平面图或鸟瞰效果图);
13、因特殊情况需要砍伐、迁移、修剪树木的,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八、是否需要现场踏勘
是
九、法定办理时限
按照《广州市绿化条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决定。经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单位)。
十、审批收费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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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许可项目不收费;
2、涉及恢复绿化补偿费则按照《广州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一条、《关于广州市城市绿化收费问题的通知》(穗价[2000]77号)执行。 十
一、能否网上办理
能,可到政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或到现场查看时提交纸质材料。 十
二、相关申请表格
相关申请表格请登录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下载,或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林业和园林局窗口索取。 十
三、办领园林绿化施工标牌
1、申请人(单位)领到行政许可批文后需办理园林绿化施工标牌才能进行绿化施工;
2、办领园林绿化施工标牌应提供以下材料:
2.1、与绿化施工单位签订的委托函或合同或协议书(三选一); 2.
2、绿化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3、施工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申请人(单位)在领取许可批文前已委托绿化施工单位,可在领取许可批文时同时提交上述材料。审批机关在出具行政许可批文时同步办理园林绿化施工标牌;
4、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显著位置设立园林绿化施工标牌进行公示,公示期从施工开工之日起至完工之日止。 十
四、备注
(一)送审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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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区分工如下:
1、县级市区域内需要砍伐、迁移、修剪树木(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除外)的,由县级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市辖区范围内,需要砍伐、迁移树木数量在19株(含本数)以下的(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除外),由所在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需要修剪直径五厘米以上枝条的(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除外),由所在区、县级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市辖区范围内,需要砍伐、迁移树木,数量在20株(含本数)以上的,需要砍伐、迁移、修剪东风路(广州大道中山一立交-德坭立交)、环市路(广州大道(天河立交)-广园西路口)、科韵路(北环高速-仑头收费站)、同泰路(白云大道北-广州大道北)、大金钟路(广园中路-白云大道)、广州大道(广州大桥南原收费收站-禺东西路)、临江大道(广州大桥-科韵路(琶洲大桥底))、白云大道(广园中路-同泰路口)、二沙岛绿地、风景名胜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市属公园的树木的,需要迁移、修剪全市(十区两市)被确定为古树后续资源的树木、修剪全市(十区两市)古树名木的,由市林业和园林局审批。
4、市辖区范围内,需要临时占用绿地,面积在七千平方米以下、路段在上述第3点之外,涉及砍伐、迁移的树木超过20株(含本数)、迁移、修剪被确定为古树后续资源的树木、修剪古树名木的,由市林业和园林局审批。申请人(单位)在征求绿地所有权人意见后,到所属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临时占用绿地和砍伐、迁移树木的审批申请。由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中砍伐、迁移树木申请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市林业和园林局审批。市林业和园林局在法定办理时限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后,将决定书交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由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将
6 决定书交与申请人(单位)。相关园林绿化施工标牌也一并在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领。
(三)因紧急抢险救灾需要砍伐、迁移、修剪树木,应按规定报抢险,并在险情排除后五天内补办手续,所需资料按此办事指南办理。
市林业和园林局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市林业和园林局窗口(地铁
三、五号线珠江新城B1出口)
越秀区园林绿化局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5号窗口
荔湾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金升大厦4楼荔湾区政务中心荔湾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窗口
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海珠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园林局受理窗口
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受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930号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绿化科(BRT学院站天桥旁)
白云区城市管理局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561号白云区政务中心区城市管理局窗口
黄埔区农业和园林局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1号窗 ,联系电话:82370387(公交车:B
16、
431、432可到达) 番禺区城市管理局窗口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副楼
7 412室3号窗 ,联系电话:84690932 南沙区农林局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农林局(42号)窗口
花都区林业和园林局受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松园路20号花都区林业和园林局绿化科,联系电话:36893313 萝岗区建设和市政园林局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区330窗口,服务电话:82113381
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增城市荔城镇光明西路108号增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林业园林局窗口,联系电话:82628591 从化市林业和园林局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北路128号2楼13号窗,服务电话:87956003
监督电话:87976156
市林业和园林局局机关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48号 市林业和园林局网址: 市林业和园林局咨询电话:38920514 38920516 市林业和园林局监督电话:38920133
关于树木迁移的申请范文第2篇
XXX派出所:
本人XXX,XX岁,户籍为贵辖区XX路XX号(与前妻XXX户籍一致)。XXXX年X月XX日,本人因与前妻XXX感情不合而在XXX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XX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XX路XX号的房屋归前妻XXX所有,为此,本人须搬离该处。现本人在XX 区XX路XX号XXXX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XXXX年X月XX日实际入住。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XX路XX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XX号。
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篇二:户口迁移申请书
XX省XX市公安局:
本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常住户口地址:XXX省XXX市XX街XX号XX号楼XX单元XXX户,我于XXXX年XX月XX日与XX省XX市XX区居民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常住户口地址:XX省XX市XXX区XXXX街XXX号)登记结婚,结婚后双方都在XX市生活,为方便生活,特申请将XX户口由XX省XX市迁入我户所在地XXXX市XX街派出所,请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篇三:户口迁移申请书
xxx派出所:
本人xxx,xx岁,户籍为贵辖区xx路xx号(与前妻xxx户籍一致)。xxxx年x月xx日,本人因与前妻xxx感情不合而在xxx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xx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xx路xx号的房屋归前妻xxx所有,为此,本人须搬离该处。现本人在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xxxx年x月xx日实际入住。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xx路xx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xx号。
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手写签名)
关于树木迁移的申请范文第3篇
XXX派出所:
本人XXX,XX岁,户籍为贵辖区XX路XX号(与前妻XXX户籍一致)。XXXX年X月XX日,本人因与前妻XXX感情不合而在XXX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XX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XX路XX号的房屋归前妻XXX所有,为此,本人须搬离该处。现本人在XX 区XX路XX号XXXX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XXXX年X月XX日实际入住。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XX路XX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XX号。
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篇二:户口迁移申请书
XX省XX市公安局:
本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常住户口地址:XXX省XXX市XX街XX号XX号楼XX单元XXX户,我于XXXX年XX月XX日与XX省XX市XX区居民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常住户口地址:XX省XX市XXX区XXXX街XXX号)登记结婚,结婚后双方都在XX市生活,为方便生活,特申请将XX户口由XX省XX市迁入我户所在地XXXX市XX街派出所,请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篇三:户口迁移申请书
xxx派出所:
本人xxx,xx岁,户籍为贵辖区xx路xx号(与前妻xxx户籍一致)。xxxx年x月xx日,本人因与前妻xxx感情不合而在xxx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xx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xx路xx号的房屋归前妻xxx所有,为此,本人须搬离该处。现本人在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xxxx年x月xx日实际入住。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xx路xx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xx号。
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手写签名)
关于树木迁移的申请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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