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顾问咨询服务合同
房地产项目顾问咨询服务合同(精选9篇)
房地产项目顾问咨询服务合同 第1篇
房地产项目顾问咨询服务合同
房地产项目顾问咨询 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XXX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服务方乙方XXXX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项目顾问咨询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XXX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服务方乙方XXX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XXX地块项目”暂定名称规划设计顾问咨询服务工作经协商一致签订该项目规划设计和项目、企业品牌建立发展战略的顾问咨询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进行密切配合并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责任。
一、项目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亩
二、服务边界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甲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给予专业顾问咨询的支持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对本项目项目用地概念性规划暨总图设计全程顾问咨询 ⑴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定位提出专业意见 ⑵对项目规划设计的总体布局提出专业意见 ⑶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功能分布及空间布置提出专业意见 ⑷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各项经济指标及户型配比提出专业意见 ⑸对项目规划设计的配套设施规划的合理、完整性提出专业意见 ⑹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建筑风格提出专业意见 ⑺对项目规划设计的住宅及商业规划提出专业意见 ⑻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园林规划提出专业意见 ⑼对项目规划设计的路网布局提出专业意见
⑽对项目规划设计的目前及未来市场风险规避、后续项目发展提出专业意见
2、项目用地的建筑方案设计全程顾问咨询服务 ⑴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各项经济指标提出专业意见 ⑵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建筑形式、建筑单体外立面的造型、色彩组合、使用材质等提出专业意见 ⑶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户型配比及户型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⑷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商业规划细化提出专业意见 ⑸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环境景观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⑹对每期项目规划设计的路网布置提出专业意见 ⑺对每期项目规划设计的安防消防布置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⑻对每期项目规划设计的交通消防分布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3、项目成本控制 根据本项目用地概念性规划暨总图设计和建筑方案设计的内容从该项目区域发展和项目营销策略角度结合品质要求提出对项目成本控制的专业意见。
4、项目形象和企业品牌建设 通过该项目规划的后续发展及甲方企业发展对土地的规划需求编制并提交 ⑴项目形象品牌建设发展策略的专业建议 ⑵甲方以此项目为契机的企业品牌发展策略的专业建议。
5、其它方面 ⑴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针对性考察学习⑵参加关于项目的有关会议及讨论 ⑶提交甲方要求的各类报告及建议书。备注以上服务工作所提交的成果应根据该项目开发节奏、强度视阶段性不同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以支撑项目的顺利推进。
6、顾问咨询服务工作要求 ⑴乙方应对顾问咨询工作持有专业服务态度对各提案或方案提出专业可行参考意见发挥为甲方项目稳定良性运作的参谋支持作用 ⑵乙方提出的专业建议需附带以下内容以供甲方对乙方提出建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①该建议相关的规划知识及政策法规支持 ②该建议在规划报批通过的经验或技巧 ③该建议在市场或同行业可借鉴的先进范例、经验或新信息支持。⑶乙方需准时参加甲方通知的各类会议 ⑷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间规定准时提交各类书面报告及建议书。
四、服务目标 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和项目、企业品牌建立发展战略进行全程顾问咨询为甲方该项目在规划设计、成本控制、风险规避、项目形象建立、后续发展、企业品牌建设等方面起到参谋、顾问作用使本项目实现甲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品牌效益最大化发展。五、服务费用
1、在本合同范围内本项目全程顾问咨询服务费共计人民币XX万元整XXX元该费用包括乙方人员的各种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含乙方应纳各项税费。
2、双方约定如因以下情况出现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由甲方指定的非广西本省范围内的专项考察的出差费用。2乙方在顾问咨询作业过程中应甲方要求派出人员赴非本项目所在城市与外协机构沟通的出差费用。六 付款方式
1、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用以分阶段方式支付具体分期如下 ⑴在双方签定合同后X天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预付款人民币XXX万元整XXX元。⑵甲方本项目完成项目用地概念性规划暨总图设计并通过甲方和合作单位审定后XXX天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第二笔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⑶甲方本项目完成每期项目用地的建筑方案设计后并通过甲方和合作单位审定后十五天内甲方每期支付乙方该期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人民币XXX万元整XXX元/每期。⑷其余款项在甲方完成该项目全部建筑方案设计后并通过甲方和合作单位审定后半年内逐步支付完成。
3、上述各阶段付款均以转帐或现金形式支付。银行资料如下 户 名 帐 号 开户行 七 合同终止
1、如出现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部分全程顾问咨询服务作业因甲方责任非正常终止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进度情况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
2、如出现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部分全程顾问咨询服务作业因乙方责任非正常终止乙方根据项目的实际工作进度情况给予甲方相应补偿。
3、如经甲方评估乙方的工作确未按本合同要求完成或完成情况未能推动本项目进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不需再支付未付余款。八 其他
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变更或争议均应根据现行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书如需增订或删除必须经双方授权代表协商并同意后签订补充合同。
3、其它未尽事宜另以补充协议合同条件为准。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签名人签署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服务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签名人签署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房地产项目顾问咨询服务合同 第2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营销策划顾问服务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 项目概况及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在 开发的(以下简称该项目),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顾问服务工作,该项目可售住宅 套,商铺 间,车位约 个。
2、乙方负责针对该项目提供营销策划顾问服务。甲方承担该项目各类销售物料、道具、广告印刷、制作发布及各项销售活动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第二条 营销策划顾问主要服务内容
1、项目定位营销策划
市场调研分析/项目SWOT分析/项目资源整合定位/项目市场形象定位/项目附加值挖掘定位/项目总体宣传策略/项目主题广告语/项目卖点发掘。
2、项目营销策略制定
营销策略与总体思路制定/整体营销推广策略/项目推广时机/分阶段营销策略/促销策略/项目阶段操作思路制定/项目销售价格阶段建议/项目推盘策略。
3、各阶段营销推广方案
项目各阶段销售计划/项目各阶段营销节点SP公关活动策划/推广阶段划分/分阶段推广战略/分阶段推广主题/项目媒介组合战略制定/媒介投放频率与媒介分布组合。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计180个日历天;
2、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按需要洽谈延长合作期限。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责任
1、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合法的售楼详细图纸、资料、文件等,并承担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的合法性与准确性的法律责任。
2、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营销策划所需的合理资料,乙方须对甲方的资料进行保密。
3、甲方负责审定乙方报送的销售策划及宣传推广方案,并严格按照商定的计划或方案负责实施。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交的营销策划方案及建议等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5、甲方负责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乙方付款,以保证乙方正常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责任
1、乙方负责该项目的营销策划顾问工作,负责制定该项目的各个阶段的营销推广方案。
2、乙方负责出具该项目的所有电子版的策划方案、各个阶段的宣传推广、营销方案等。
3、乙方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量完成各项营销策划等工作。乙方应根据项目的销售情况及时提供科学分析及对应策略。并对销售人员提供培训建议以及对营销的日常工作提供指导建议,及时反馈在售楼中存在的问题。
4、认真、准确并及时完成合作协议约定的工作内容。
5、与甲方保持密切的沟通,并对甲方所提建议进行及时的调整与反馈。
6、乙方采取专案小组的工作方式为甲方提供系列服务,专案小组包括市场调研人员、策划人员、营销指导人员等,负责该项目总体策划
以及项目营销推广的顾问工作,定期每周至少与甲方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集体向甲方提供服务。第六条 费用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均同意乙方收取的营销策划顾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整/月。
2、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营销策划顾问服务费人民币 万元整。
3、甲方自 年 月 日开始,于每月15日前按月支付乙方当月的营销策划顾问服务月费人民币 万元整,直至本合同期满结束,乙方开具收据确认。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及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内的所有约定,双方如需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个日历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解除合同。
3、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甲方必须在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完乙方的应付款项后,双方解除合同。
4、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双方可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房地产项目顾问咨询服务合同 第3篇
一、合同管理在房地产建设项目具有的作用和意义
在进行合同管理前, 我们先要弄清楚合同管理在房地产建设项目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和具体意义。合同的履行贯穿于项目从勘察设计到施工以及最终项目竣工交付的整个过程起主线作用, 另外在房地产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中合同管理是处在核心位置上的。
(一) 合同文本在房地产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决定性作用
项目的工程任务被分配到各个合同文本中, 并在文本中对与之相关的任务进行详细描述, 项目中需要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以及工程的各项设计与施工相互间的任务分配和协调关系等都是通过合同文本来规范的。房地产项目系统内的组织关系也是采用合同文本加以确认, 用于表述工作任务的分配, 规范系统内各方的权力与责任义务关系, 它对房地产项目的管理系统与组织关系能够产生直接的影响。在房地产项目中, 项目任务的承发包合同文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是用于调控项目参与各方经济、责任关系的重要工具。同时合同文本也是双方在项目建设中处理争议的依据。因此合同文本在房地产项目建设全过程中都是极具权威性的, 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二) 合同管理是房地产项目管理中的核心
房地产项目建设的周期相对较长, 涉及众多内容, 合同涉及的资金大、覆盖范围广、内容也较为繁琐。运用合同管理将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划和建设目标实现, 并将项目的投资计划、质量目标和工期要求进行有效的归集实行统一管理。从项目的勘察设计开始直至项目的交付, 整个过程中合同管理都发挥着中心作用, 合同管理必须严格, 这样才能保证房地产项目建设的各项目标要求的实现。
二、房地产项目中合同管理的要点分析
合同管理在房地产项目管理中处在中心地位, 我们在实施合同管理过程中要紧紧围绕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要点来展开, 这样才能够实现对房地产项目进行切实可行、高效管理的目标。为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分析房地产项目合同管理的要点。
(一) 合同管理体系的构建
房地产项目是一项需要多方参与, 共同协调来完成建设任务的工程。其中包括业主方、勘察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材料和设备供应商以及保险公司、银行和政府相关部门等。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交为复杂, 处在以业主方为纽带的系统中, 能否应对和协调好各种相互关系直接影响房地产项目建设的成败。合同管理也是一项专业性强, 要求较高的工作, 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有牢固的专业知识, 同时还必须精通房地产项目的各项业务流程, 通过对各部门合同管理要素的分析辨识, 理清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并将这些关系构建成要素系统, 这样在相关项目的合同商榷、签订、修订、终止或解决争议中运用这个要素系统去处理相关责任、经济甚至法律关系。从而构建起房地产项目合同管理体系。在设计房地产项目合同管理体系时, 应使所确定的合同文件的原则和方案能够适合于各个不同时期。应建立满足合同签订期和实施期内保证合同要素的协调一致性的框架体系。
在各项合同的签订中, 要做到切实维护企业的利益, 这样才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对于各种类型的标准合同文和本合同条款要严格遵守, 把握好所签合同的正确方向, 同时要积极维护合同中其他方的权力。有时候需要签订补充合同条款, 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不损害它方利益的同时尽可能的保证自身利益。合同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对补充条款的审核责任, 这样才能使补充条在后续的实施中顺利进行。
在所签订的合同履行过程中, 要不折不扣的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 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这就需要落实好合同的实施者, 让实施者充分了解在合同的不同时期所需实现的具体目标, 然后由实施者将管理目标付诸实现。在执行过程中还应当做到定期进行执行情况的汇报, 同时对各个部门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是合同管理部门需要做的, 这样就能真正的起到对合同实施者的监督作用, 最终使各项合同任务和目标得以落实。最后将合同的执行情况纳入到绩效考核中去, 这样能够极大地调动合同实施者的工作积极性, 使合同要素系统各要素之间的协调性得到保障。
(二) 合同管理制度的完善
在构建出了合同管理的体系后, 还需要对房地产项目合同管理的制度进行完善。合同管理是以制度化、标准化作为基础的, 所以必须创建出与企业的发展相配套的合同管理制度, 这样才能够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想真正提高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就应当辅以各种类型的管理标准, 将漏洞有效的封堵防止由于合同原因对企业造成的损害。
将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这样的描述:通过一定的方法, 把合同管理的工作要求与方法转换成工作程序, 这一过程就是合同管理的程序化。程序化的好处在于把合同文本及其分析文件传达给责任人, 使合同的各项规定在房地产项目管理体系的构建过程里即被落实。使各项合同的关系更加协调, 合同所明确的各种权利更加清楚, 实现合同的档案化管理, 实现对项目的实时跟踪,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保证对项目投资、工期和质量的有效监控, 程序化的过程如下。
将合同的台账与档案管理进行程序化。在制定程序时既要保证使用标准编号收发、归档和保存合同, 同时将合同从谈判开始直至争议解决的全过程内容进行记载, 保证进行后评价时资料的完整性。签订合同时的管理程序化, 对不同合同需取得的目标要清楚, 对于合同实施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要进行预判, 充分体现例外管理与程序化管理的有效结合。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程序化。在保障合同全面履行的原则下, 将合同的目标管理跟考核管理相结合, 从而能够预判和发现合同在履行时的问题, 便于对合同信息的反馈、跟踪和监督。使房地产项目中的合同都能被高效实施, 使开发项目保质保量的完成。合同的变更与索赔管理的程序化。变更与索赔是偏离计划的, 具有不可预知性, 在设计程序时, 要明确处理原则, 使变更与索赔的处理简洁高效。
三、结语
要想切实提高房地产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水平, 就需要对房地产项目所涉及的合同类型、合同范围等有较深入的认识。掌握项目的不同阶段之间的合同要素的内部联系, 进而对项目的合同、投资、工期、质量等全方位管控。通过构建房地产项目合同管理体系和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完善等措施保证合同管理的可行性和高效性, 通过运用合同管理不断提高房地产项目的效益。
参考文献
[1]石磊, 李青.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合同管理[J].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3, 12 (4) :14-15
[2]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出版社, 2001.
[3]扶庆鹏, 郭立.构建以合同体系为中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分担管理模式设想[J].管理观察, 2009 (18) :75-77
房地产项目顾问咨询服务合同 第4篇
一是战略合作模式。通常适用于大的品牌开发商,很多品牌开发商有自己长期合作的单位或者要求必须是当地知名的专业化咨询顾问单位,如恒大地产在华南会选择合富辉煌做主要合作方,在华东会选择易居做主要合作方。这类合作模式和费用都相对固化,但此类合作模式就基本排除了中小型的非品牌咨询顾问单位。
二是完全竞标模式。国企往往会要求采取招投标模式选择咨询顾问单位,但由于咨询领域没有硬性的资质要求和评选标准,定标过程中可人为操作的空间较大,完全依靠技术中标的几率相对较小。此外,一些开发商常常利用此模式套取咨询顾问单位的方案,因此很多咨询顾问单位在无一定把握下不愿意通过此种模式承接项目。
三是定向协议模式。开发商定向选定几家咨询顾问单位甚至针对某一家咨询顾问单位进行重点洽谈,以西安为例,开发商通常在一些重大前期咨询顾问项目上邀请世联行和易居克尔瑞两家进行简单的比选确定。而绝大多数咨询顾问单位都愿意以此种方式承接项目,开发商和意向的顾问单位谈定合作基本条件即可进入合同及服务环节。
无论以上哪种模式,实际操作中也都有大量的关系营销,非品牌的小型咨询顾问单位要拿到咨询顾问服务项目都颇为艰难。
不仅承接策划顾问项目较难,随着房地产行业的步伐放缓,咨询顾问领域出现的“新常态”也使得与开发商的合作更加艰难,具体的行业“新常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行业整体性的成熟。行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已经沉淀了大量经典的策划顾问思路和规划建筑产品,行业的高度成熟使得开发商无论是开发质量还是开发速度都上了全新的台阶,住宅类品牌开发商如万科已形成自有成熟的产品品类体系,从拿地到销售周期甚至可以控制到6个月左右。商业类品牌开发商如万达更是形成了从定位、销售、招商纵向一体化的项目营销体系,从拿地到开业的开发周期为20-24个月。产业园区类品牌开发商如华夏幸福基业已形成前期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商品房开发、工业厂房开发、园区招商引资以及企业入园后的物业管理等全周期的成熟开发模式。这类品牌开发商在土地获取后经过土地价值的研判即可从自身产品品类库筛选适合地块的定位、产品及开发模式。而非品牌类的开发商在容积率、日照等的规划限制下、贴近市场主流需求(高周转的刚需刚改类产品)的自身战略驱动下、客户对高性价比产品的理性化追求下,前期咨询顾问项目的颠覆性创新已无太大可能,只能追求贴近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微创新。因此,在行业日益成熟的大前提下,咨询顾问机构和单纯的策划报告自身的技术价值相比之前已大打折扣。
二是行业竞争的加剧。与传统房产评估和土地评估业务服务对象不同的是,房地产前期顾问项目合作对象绝大部分不是政府或金融机构,而是开发商。即使是之前以政府主导为主的产业园区项目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开发商介入,甚至是外资开发商的介入,如新加坡的腾飞和裕朗。相比于政府机构,与开发商的合作难度和付款难度都相对较大。近几年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呈现出竞争日益剧烈和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两个新趋势,竞争加剧导致开发商在各个环节压缩成本,而行业集中度提高使得开发商的议价能力不断增强。更为严峻的是,中小型开发商生存状况相对之前更加艰难,而这部分开发商恰恰是策划顾问领域的主要客户来源。中小型开发商通常要求代理公司或招商公司做免费的增值服务,而大的品牌开发商即使聘用了外部机构做策划顾问服务,也会以压低费用、延迟付款、工程或货物抵款等形式提升自身利润和现金流安全,这就造成了策划咨询市场整体性的萎缩。为适应新的市场变化,咨询顾问单位纷纷进行转型,最具代表性的是行业巨头世联行向资产服务、金融服务领域转型,易居向社区O2O、互联网金融及理财转型。
三是服务的延伸和丰富。经历了粗放的发展阶段,房地产市场逐步迎来了精细化,多样化时代。产品和服务越来越精细化,简单的“住宅+底商”模式越来越少,而多业态组合、多建筑形式、多类型产品的项目成为常态,近几年还涌现出了全新的地产类型如产业地产、文化地产、养老地产、海外地产等模式,仅以集中商业中的奥特莱斯为例,就衍生出联营、自营、租赁、托管等多种开发模式。项目类型和开发模式的日益复杂化导致开发商越来越不满足于单纯的前期策划方案、简单的定性化分析和建议。开发商需要的是能帮助他们项目落地并实实在在解决难题的合作单位,特别是一些较为复杂的综合性项目。因此,越来越多的开发商需要能够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机构,比如商业项目最好能一体化招商销售、写字楼项目有大客户资源做定向开发、住宅项目可完成销售执行甚至能给客户提供过桥资金、效果付费的带客。而品牌化的咨询顾问机构通常能够提供前期的融资、咨询顾问、产品研发,中期的招商销售、推广、过桥资金、效果付费服务,后期的资产管理和物业服务,这就使得行业分化加剧,小型的、业务能力单一、没有相关资源的咨询顾问单位有逐步边缘化的趋势。
总的来说,房地产前期咨询顾问领域市场规模出现了整体性萎缩和日益加剧的严酷竞争,行业新军进入最佳窗口期业已过去。笔者建议无特殊资源的单位审慎进入此市场。专业门类齐全、实力较强的单位或可将房地产咨询顾问定位为辅助性质的综合化服务,探索纵向一体化的一揽子服务模式(从可研、拆迁政策、评估到策划咨询、工程造价),或者给开发商以增值服务形式提供简单初步的策划服务模式。
房地产财务顾问服务合同 第5篇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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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顾问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拟将其所拥有的(下称“本协议项目”)进行转让,甲方委托乙方就上述事宜向其提供相应顾问服务。经协商,双方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项目的详情
1、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名称为“ ”。
2、项目地址:
3、项目性质:
4、产证面积:
5、实用面积:
6、开发商:
第二条 甲方的承诺和义务
1、甲方保证委托事项是合法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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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相应的协助,甲方有责任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陈述和文件材料,并保证该等陈述和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且不存在任何误导。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出具相关的授权委托书或相应的授权性文件;甲方应对乙方推荐潜在投资者(并购方)的建议及时(不得长于三个工作日)做出回应,并配合乙方与潜在投资者(并购方)谈判、签约,3、甲方应基于其独立判断做出决策,其与潜在投资者(并购方)的签约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承诺一旦潜在投资者(并购方)与甲方就本协议项目签订转让协议,甲方即应承担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的义务。
5、甲方承诺,其已就签订本协议取得董事会的同意。
6、甲方承诺,无论甲方的股权状况、实际控制人发生何种变化,甲方都应承担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承诺和义务
1、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
2、乙方应积极为甲方选取潜在投资者(并购方)。乙方可以向潜在投资者(并购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委托人,有权向潜在投资者(并购方)介绍甲方的相关情况并把本协议项目介绍给潜在投资者(并购方),协助并参与商业谈判、设计交易方案并及时沟通情况。
3、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就本协议项目向潜在投资者(并购方)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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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沟通及介绍工作,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潜在投资者(并购方)实地考察并介绍本协议项目的具体情况,潜在投资者(并购方)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潜在投资者自行承担者除外)。
3、乙方应积极努力做好顾问介绍,推荐并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工作;协调有关矛盾,应及时地向甲方通报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4、乙方应根据潜在投资者(并购方)的需求,协同甲方一起,本着积极和严谨的原则,解决潜在投资者(并购方)提出的市场、项目、投资评价等问题,并提供顾问意见,满足潜在投资者(并购方)的需求。
5、乙方承诺在本协议项下所从事的相关工作不会损害甲方的利益,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所从事的工作产生相应的法律纠纷其责任一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承诺,其已就签订本协议取得董事会的同意。
7、乙方承诺,无论乙方的股权状况、实际控制人发生何种变化,乙方都应承担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五条 顾问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乙方推介的投资方(并购方)与甲方达成协议,甲方应按照投资协议中约定的投资金额的 %(百分之)作为财务顾问费。(2)甲方同意,上述财务顾问费应在投资款实际到达甲方账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3)如未经乙方许可,甲方发生财务顾问费延期支付,甲方应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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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支付的财务顾问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直至应支付的财务顾问费支付完毕。
9、甲方应向乙方下列银行账户汇入顾问费用: 乙方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除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顾问报酬和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酬金。
第六条 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潜在投资者(并购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能就转让达成协议,则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未经乙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甲方(或其关联公司)/ 先生不得再与该潜在投资者(或其关联公司)针对本协议项目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甲方应当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支付顾问服务费。
2、如果甲方以其关联公司的名义,直接或间接地与潜在投资者(或其关联公司)签订本协议项目的转让协议,甲方应当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支付顾问服务费。
3、乙方作为本协议项目的投资顾问,乙方在此期间应积极推动潜在投资者(并购方)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潜在投资者(并购方)达成转让协议。
4、如果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未能与潜在投资者(并购方)达成转让协议,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但在潜在投资者(并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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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支付定金且该定金被没收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取得所没收定金的20%作为顾问服务费。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乙方所支出的相关费用。
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不得再行委托任何其他第三方(包括法人与自然人或其他机构)进行与本协议内容或目的一致的相关行为,无论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是否促成甲方与潜在投资者(并购方)签订转让协议,均应视为甲方构成根本违约,甲方应向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第七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甲方应保证融资资料的真实性和委托乙方提供服务的真实意愿,如因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或缺乏时效而造成融资失败,或因甲方原因终止融资,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3、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构成违约行为,6 / 9
守约的一方(“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的一方(“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纠正其违约行为;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拒不纠正的,则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4、本协议第八条第三项作为违约责任的普通条款,如与本同其他条款中所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不一致的,优先适用本协议其他条款中所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
第九条 有效期限
1、委托期限共 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若委托期限届满,乙方提供的顾问服务中的某一交易仍在进行中,则本协议自动顺延直至该交易完成。
2、委托期限内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投资顾问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十条 协议生效及修改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协议。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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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的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本协议中任何条款因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因其他原因而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则该条款受影响的部分应被视为删除。但该条款受影响的部分的删除不影响该条款其他部分以及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5、除非另有规定,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等权利。单独或部分地行使任何权利也不应妨碍对其他权利的行使。
6、以下附件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页,无协议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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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常年咨询财务顾问合同-房地产 第6篇
甲 方: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刘东
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
电话:69816653
乙 方:北京国信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咨询分公司
负 责 人:杨维红
通讯地址:北京门头沟区滨河路115号滨河大厦1108室
电话:698236
42根据甲乙双方于2009年5月就斋堂镇整体产业转型及区域开发建设事宜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甲方决定在斋堂镇镇区整体规划、旅游资源整合、土地开发、商业项目运营、旧村改造、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聘请乙方作为常年咨询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常年顾问。为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提供的常年咨询顾问分为日常咨询服务和专项顾问服务两类。
一、日常咨询服务:
日常咨询服务为基本服务,乙方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在斋堂镇整体产业转型及区域开发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包括:
1、应甲方要求,为甲方斋堂镇镇域整体规划、旅游集散镇建设、镇区旅游资源整合等事项提出相应建议:
2、应甲方要求或受甲方委托,协助甲方与第三方就斋堂镇旅游集散镇建设事宜进行磋商和谈判,并作为评审顾问对第三方的资质、能力、方案等提出评价意见;
3、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斋堂镇旅游集散镇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协助甲方正确理解与运用;
4、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项目建设、运营及企业管理、运营等一般的管理咨询服务;
5、在甲方需要进行项目投资与重大资金运用时,应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资本运作、投融资等相关的基本财务咨询服务。
二、专项顾问服务
专项顾问服务为选择性服务,是在日常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就特定事项或特定项目提供的深入顾问服务,包括:
1、项目诊断:为甲方旅游集散镇整体或具体项目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应建议和实施手段;
2、项目策划:为甲方旅游集散镇整体或具体项目进行全程或阶段性策划、包装等;
3、评审服务:为甲方项目选择高水平、高规格的咨询、策划、运营单位,并提出相应的评审报告;
4、管理分析:依据甲方需求,为甲方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长期战略规划和管理咨询;协助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
5、其他:依据甲方需求,利用自身专业优势,提供其他相关事项的深度服务。
第二条服务方式
1、甲方通过向乙方书面或口头提出顾问咨询需求,乙方以电话、邮件、会晤或书面等方式向甲方提出相关信息和咨询意见。
2、双方根据实际需要,亦可采用实地调研考察、定期举办研讨会等方式进行交流。
3、专项顾问服务的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签署协议确定。
第三条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常年咨询顾问,按向甲方收取日常咨询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万元整。甲方应在本协议签定生效后五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为
银行转帐。乙方帐号:;户名:开户银行:
2、双方认为需要进行实地调研、定期培训或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由甲方负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3、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专项顾问服务时,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明确专项顾问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收费金额。
第四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向乙方提供有关甲方进行顾问咨询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3、按双方协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常年咨询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4、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与文件。
二、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履行本协议。
2、乙方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谋求与甲方进行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
4、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协议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2、协议履行期间,无法定或约定事由,甲方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的,甲方已付款项不予退还。乙方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的,按协议生效之日截止到终止之日计算甲方应付款项,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剩余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日常咨询服务年费后,乙方即开始为甲方提供常年咨询顾问服务。
6、本协议有效期一年。一年期满,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安徽马鞍山房地产顾问服务合同 第7篇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安徽马鞍山房地产有限公司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荆州利嘉物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小区提供专业化的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小区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顾问期限
顾问期限为2006年2月15日至2007年2月16日,预计12个月。
第三条 顾问工作方式
(一)工作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就 〃**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提供顾问服务;乙方利用其自身的人力资源、从业经验、管理模式和工作制度等优势,为甲方及管理商提供 〃**小区的前期策划、施工期物业管理、设施设备调试期物业管理、竣工验收及物业接管验收期物业管理、其他前期准备工作、进驻准备方案及日常运营等专项物业管理顾问服务。
(二)工作方式:
1、顾问期内,乙方派遣由物业管理资深专家组成的顾问团对 〃**小区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指定一名物管专业人士任 〃**小区项目顾问经理,常驻项目现场协助甲方为 〃**小区提供上述工作的咨询指导服务。
(三)顾问服务范围是 〃**小区的前期策划、施工期物业管理、设施设备调试期物业管理、竣工验收及物业接管验收期物业管理、其他前期准备工作、进驻准备方案、甲方物
业管理机构设臵、制定各项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建章建制、指导管理、实施员工培
训、日常物业管理服务提供顾问服务指导工作等专项工作。
第四条 顾问工作内容(详见顾问方案)
第五条 顾问服务目标
(一)乙方参照政府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对甲方委托的 〃**小区提供专
项顾问服务。
(二)通过对 〃**小区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设施设备选型、智能化系统配臵的全面了
解和系统认知,选用最符合物业需要的设备,从使用者以及管理者的角度就售后服
务、投资与管理成本,提供顾问意见,同时对工程设计、设备选购等提供参与意见;以免引起设备闲臵、资金浪费,维修成本提高。
(三)及早发现可能影响小区使用功能和日常物业管理的某些问题,从物业管理专业角度
提供相关建议书,以达到便于实施物管服务和降低物管成本的目的,也便于管理运
作,亦可以帮助发展商在投资时做出更为合理的安排,通过此项服务帮助客户更好
地控制投资成本及管理成本,节约资源,求得更好的经济及社会效益。
(四)及时发现可能造成的隐患或妨碍今后日常维修维护的问题,列出遗漏工程,从物业
管理专业角度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同时开始组建 〃**小区管理机构,订制详细的物业管理培训计划并对 〃**小区物管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建立一支高水准的物业管理队伍,务求令 〃**小区的物业使用者能享受到高素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顾问期内,甲方可以就 〃**小区使用“物管顾问荆州利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等文字进行对外宣传,但不得对乙方之社会声誉及经济造成损失,否则,须按本
合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负责 〃**小区正常物管工作之全部投资、收益及债权、债务。
2、甲方应履行政府及有关文件、公约中订定的管理条款及责任,并给予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的牧业管理建议权。
(二)甲方于签约后指定专人与乙方及时沟通双方工作情况(此人宜为 〃**小区骨干
人选)。
(三)甲方应免费解决乙方长期派驻人员的食宿问题。
(四)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
(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文件图纸资料、〃**小区所在地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时
通报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工程进度、内外部的消息,以及负责与 〃**小区所在地外部各有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工作。
(六)充分支持、并督促管理商积极配合乙方的顾问服务工作,及时与乙方进行沟通联
系,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并给予公正、客观的评价;承担因拒绝或未及时采纳乙方各项合理建议而产生的问题及影响。
(七)保证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及不向第三方透露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及合同金
额,同时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乙方的管理资料。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保质保量完成顾问方案中列明的全部工作内容,实现合同约定的服务目标。
(二)乙方顾问团根据 〃**小区实际情况拟定适用的专项顾问工作方案,并根据需要提交
相关顾问工作报告。
(三)乙方根据顾问工作需要随时检查管理商对顾问意见的执行情况,若发现执行偏差,有权要求其纠正。
(四)当甲方有合理正当的理由说明乙方派遣的项目经理不能胜任工作或由于乙方从事变
动原因需更换项目经理时(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乙方均须提前一周时间派遣新的项目经理跟随原项目经理熟悉 〃**小区情况及办理工作交接,并保证 〃**小区正常运作不受影响。
(五)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出让或转让其于本合同中约定的任何责任、权利、义务。
(六)顾问期内,积极配合甲方开发建设、认真指导管理商实施物管,接受甲方的监督,并及时与其沟通、联系;充分考虑甲方提出的各项合理化建议,对可实施部分予以采纳。
(七)保证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不向第三方透露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和合同金额;
同时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的项目资料。
第八条 服务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小区顾问费总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定金30%(即¥20000元),2、合同实施后,定金转为第一季度服务费,以后每季度平均支付顾问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违约方须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始三十日内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等同于顾问费总额。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公司内部出现的股权转让、股东变更或甲方将 〃**小区转卖第三方及双方其它单方面的原因均不构成修改或终止本合同的理由,否则违约方须支付违约金。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因自身其它原因而致使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目标或直接造成对方名誉或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整改或解决,限期整改或解决不了的,对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违约方须支付违约金,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还需给予相应赔偿。
3、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顾问费用,则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应收费用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收取滞纳金,若拖欠时间超过一个月,则乙方除收取拖欠款及滞纳金外,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取违约金。
4、甲、乙双方均不得将对方之商业秘密、管理资料或项目资料等泄露给第三方,否则违约方须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第十条 其它事项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并须书面签订补
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顾问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台欲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三
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政府部
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共 三 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安徽省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
门(备案)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房地产项目顾问咨询服务合同 第8篇
1 房地产企业项目合同管理的基本特点
第一, 房地产项目合同管理具有长期性。房地产在开发的过程中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 较高的技术要求与巨额资金的投入决定了房产开发建设周期长必定很长。一般而言, 小型的房地产项目建设周期为一两年, 大型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周期可能为几年甚至更长。因此, 长期性与连续性也成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特点, 这也决定了房地产企业的合同履行时间跨度长, 涵盖到整个项目开发周期, 从一开始获取土地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到进入建设签订的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合同、项目贷款合同等等, 合同管理始终贯穿其中。
第二, 房地产项目合同主体具有多样性和限制性。一方面, 房地产项目合同主体具有多样性, 一个正规的房地产项目开发涉及到的合同包括土地出让、资金借贷、勘察设计、施工、物资采购、监理与销售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和不同的主体进行合同的谈判和商洽, 而每个合同又需要涉及到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 各具特点。另一方面, 房地产项目合同主体具有限制性,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与《建筑法》明确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活动的开发商、施工、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都应该具备相应的资质, 在取得资质证书以后, 才能够在其资质等级的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建设活动。所以在合同管理过程中, 必须审核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三, 房地产项目合同执行标准的强制性和法定性。房地产项目的质量关系到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我国对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都制定了大量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并要求严格执行, 这些强制性标准必须直接落实到有关合同的相关条款中, 成为合同当事人必须遵守的法定责任, 不容合同当事人另行约定或修改。
第四, 房地产项目合同管理存在风险。房地产项目合同从签订到履行要面对诸多的风险, 如果在房地产合同签订前不进行事先防范、在合同履行中不进行事中控制, 那就必然会给房地产开发商与相关的承建企业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
2 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现状的分析
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 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还远未受到普遍的重视, 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虽然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来强调要按合同来管理项目, 但实际情况仍差强人意。
第一, 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市场机制和法制建设有待完善。比如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中经常发生的违反《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而签订的“阴阳合同”问题, 招标人将中标合同即“阳合同”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同时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 要求中标人私下与自己签订一份“阴合同”, 双方权利义务以“阴合同”为准。大部分情况下“阴合同”是对施工企业不利的, 不仅会造成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下降, 而且当施工企业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时, 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就必然要发生, 项目管理也会失控。许多阴合同的制定主要原因是阴合同的一些条款见不得阳光, 不能够顺利通过招投标程序并得到备案、登记, 这就要求政府部门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 完善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市场机制, 逐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调整有关合同样本, 以均衡各方的利益和风险, 适应房地产开发的需要。
第二, 全面履约意识不到位, 合同作用难以发挥。比如从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履行的情况来看, 发包方常常表现为不按合同拨付款项, 经常提出超出合同之外的要求, 随意凌驾于合同之上;承包商方面则表现在项目实施中遇到利益纠纷问题后, 往往不是按照合同条款去依法寻求问题的解决, 而是希望借助各种私下关系, 甚至委曲求全以求得问题的解决等等, 这些不严肃认真对待合同的行为都为全面履行合同埋下隐患, 一旦矛盾触发, 双方俱损。
第三, 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全过程管控意识不强。没有规矩, 无以成方圆。一方面, 房地产企业普遍缺少相应的管理制度或是管理制度存在漏洞, 不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另一方面, 很多企业没有意识到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管理, 从准备阶段到履行终结, 合同管理始终处于不断变化的环境中, 以至没能将风险控制贯穿到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 没能对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实现全程监控、全程管理、整体把握, 从而造成合同风险事故的频繁发生。
第四, 缺少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很高的工作, 需要有高素质、能把握全局的人担当此任。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通晓法律知识, 还要熟知工程项目的运作规律。然而, 现实中房地产管理专业人员大多集中在技术工程部门与施工部门, 而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的比重比较低, 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与专业实践, 从而难以对合同进行有效严谨的管理。
3 建立与完善房地产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房地产企业在开发项目过程中要面对的法律风险是必然存在的, 如何防范、减少风险的发生就成为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的出发点。从房地产企业内部项目管理的角度而言, 房地产企业应重视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工作, 健全机构, 配备人员, 建立并完善合同签订 (事前预防) 、合同履行 (事中控制) 、合同纠纷处理 (事后补救) 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提升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水平。
3.1 健全机构, 配备人员
房地产企业应根据合同数量多寡、法律风险大小等实际情况, 科学设置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机构, 明确企业的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和合同承办部门, 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 明确部门职责和合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并有效实施。
合同管理人员配备和组织架构要形成互相制约、层层把关的监督模式。针对企业下属项目公司的合同管理要由企业总部进行监控, 项目公司签订某些重大合同时, 应上报上级合同管理部门把关审核, 形成整体的合同管理和闭环管理模式。
企业应为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行使职权创造良好条件, 鼓励合同管理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为其学习培训提供时间和经费保障。既要注重专业技术培训, 还要加强与房地产行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学习。
3.2 建章立制, 有据可依
健全的制度能够使企业在规范化管理中有据可依, 提高管理效率, 降低经营风险。建立完备的项目合同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是其重要内容。项目合同管理的制度贯穿项目管理全过程, 主要涉及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作对方履约能力及信用的审查制度、招投标审核制度、合同审批流程与权限、合同签订与执行、合同监督与检查、合同印章管理、合同档案管理等等。
3.3 全程管理, 整体把握
(1) 合同签订。一是合同主体管理, 必须严格审核合同主体的签约资格、资质、信誉度、经济状况等。就签约主体资格而言, 合同应当以单位法人名义签订合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工程承包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 未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 不得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工程分包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经济合同;就相应资质和能力而言, 房地产开发、工程施工承包、工程设计等, 都需要相应的资质证书, 应对相关单位的资质等级进行严格把关。二是合同文本管理。工程合同是房地产企业非常重视的一环, 合同文本的完备性和适用性至关重要。目前工程合同文本主要有以下三类:政府主导下的标准文本, 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2013-0201) ;第三方提供的标准文本, 如FIDIC、AIA、JCT等国际工程合同条件;企业内部制定的标准文本。在国内, 较为通用的合同是国标合同和FIDIC合同。这些合同各有优劣, 企业应通过对比分析不同工程合同的特点和差异性, 寻找到适合本企业管理要求的文本和方法。三是合同会审管理。一般合同的审批流程是承办人员—承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公司领导, 重要合同签订之前, 还应当经规划、财务、审计、法律等部门会签, 涉外、证券、金融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等专业性较强的合同, 必要时应借助外部法律服务力量进行合同法律审核。四是合同公章管理。对外签订合同, 应使用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合同章要由专人管理, 印章管理人员要严格在批准范围内用印并进行登记。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后方可对外签订, 非经授权, 印章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人签署的合同上用章。
(2) 合同履行。一是合同的交底。合同签订后, 合同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对所有的合同均应进行全面交底, 以会议与书面相结合的形式向参与部门相关人员介绍合同的范围、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的主要经济指标、合同存在的风险、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将合同责任进行分解, 具体落实到职能部门和个人。二是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执行部门要严格根据合同条款来履行合同义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要本着谨慎的原则对各种往来文件进行有效签收并妥善保管好原件, 同时, 做好各项记录, 如会议纪要、补充协议、施工中的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支付凭证等, 保管好各种相关证据;通过建立合同台帐, 追踪合同执行情况, 及时掌握合同的动态及潜在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有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形, 或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 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 合同承办部门应当按程序及时报告, 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合同变更或解除事宜, 应当提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的合同, 应依法及时提出;在合同履行中还应做好合同的档案管理, 合同档案包括有合同正本、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合同审批表等, 合同档案的保管应遵循及时归档、科学分类、完整保管的原则。
(3) 合同纠纷处理。发生合同纠纷, 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及承办人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和合同管理机构报告, 并本着平等互利、实事求是的原则, 确定应对措施, 而不能简单置之不理, 情况复杂的应及时咨询法律人员, 力求与对方协商解决。合同纠纷解决过程中各方协商未果, 应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出发, 及时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结语
总之, 房地产企业所面临的项目合同的风险是十分巨大的, 大量的专业性业务对房地产企业提出了很高的管理要求,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发, 房地产企业必须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 为项目合同的顺利开发保驾护航。
摘要:房地产企业项目开发是个资金密集、开发建设周期长、复杂化的系统工程。房地产企业项目合同标的金额大、涉及法律面广, 房地产企业发生的大量法律风险都和合同管理的不规范、不严谨、不合法有关。房地产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管理, 因此加强房地产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尤为重要, 是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房地产经济效益的法律保障与重要工具。
关键词:房地产,合同管理,体系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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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顾问咨询服务合同 第9篇
关键词:房地产;招标;合同管理
引 言
随着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不断调控,各个房地产商之间的竞争战略也在发生转变,正走向产品差异化战略的调整为以提高产品品质和有效降低成本为主的发展战略,而这一战略的转变也对其执行的主要手段——工程招标采购及合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采购
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已在国内外工程建设项目中得到广泛的实施,作为一种竞争性很强的采购方法,成为了市场经济的一个调节手段,它不但可以为业主找到好供货商及承包人,并且可以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实践表明,工程招标采购是工程项目建设中进行成本控制和选择优秀承包商主要手段,一直以来,工程招标采购在房地产项目开发中起着重要作用。
2 提高工程招标采购效果的对策
详尽而准确的技术标准是提高工程招标采购效果的基础保证。对于专业性很强、特别是采用非常规标准的分包工程,仅依建筑设计图纸,很难准确而全面地说明技术的要求。在此情况下投标报价,会使得各个投标单位根据不一致的技术标准进行竞价,竞标成功后,中标单位一般会采取质量低标准竞标的方案,采购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因此相关的设计、技术、材料人员要对于标的项目进行充分的材料标准和性能的研究,此类研究要建立在正规的市场调研以及保证质量效果的前提之下,在详细的技术和经济论证之后,确定相应的技术要求。
3 合理的招标商务付款方式
合理且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招标付款方式是提高工程招标采购效果的重要条件,对于吸引优秀的承包商来参与竞标报价是十分重要的。为了吸引优秀的承建商来参与竞标,工程付款的方式应灵活的制定,在投标的单位与本公司现金流之间取得平衡,即合理使用延期的支付方式。这不但有助于施工单位的资金周转,同时有助于建设单位合理利用和控制现金流。
4 邀标对象的细致遴选
邀请投标对象的细致遴选是提高工程招标采购效果的源头环节。房地产项目工程招标采购一般采取邀请招标,邀请的家数在3~5家之间,过多会使招标的协调管理难度加大,也会使招投标周期延长;少于3家,则不能实现充分竞争,也容易发生串标事件。邀请招标对象一般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招标信息,接受报名,前期接洽,考察公司生产加工能力或最近1年内完成的与本招标标的物相似的项目。在遴选优秀的适合本项目的竞标单位是主要目的,也是整个招标采购工作的源头环节,但易出现的偏差是,考察下来确定投标的公司在承建实力、水准上不在一个档次上,而不同档次水准的公司在承建质量和成本控制水平上是有着显著差别的,若不同水平的公司一起竞争,将不能保证在提供相同优质水准服务基础上比较出最低报价的,最终会造成优汰劣胜的相反效果。当然,也有走公开招标形式的招标是进入市场的,这就需要符合市场招标的要求,有的家数会比较多,九家的也有。这就需要制定出符合项目要求的报名条件,以设置好招标的门槛,尽量避免一些不适合招标项目要求的单位参与。
5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活动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在房地产的开发过程中可涉及许多参与者和许多手续,这需要用合同来保证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只有确定了当权利与义务关系,才可能保证合同各方在开发活动中的职责和义务,共同推动开发行为的前进。许多开发商和承包商或其它的单位因为不注重合同问题,事先未通过对合同的管理来规避和防范今后的风险,而因为出现了问题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及其它的间接损失。作为房地产开发行为中的参与者,有必要明确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其目的。
6 提高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对策
(1)实现工程造价改革,推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顺应市场,由市场定价是工程造价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理顺招标投标管理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关系的前提。分析众多施工企业现行的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标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难发现,尽管施工合同中的合同条件就是招标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是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部分工程造价是依据社会的平均生产力及社会“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平均价格综合编制而成,这种静态的工程造价体系往往是多年不变,已远远不能适应一般施工企业的现场施工管理要求,与企业的施工定额及市场“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相背离。在实际施工中企业不得不根据自身的特点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根据企业定额重新编制施工预算。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后,招标投标时的工程量清单,将由投资商或业主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依据设计图纸和计价规范直接计算给出,可减少图纸理解错误,并大大减少工程量计算的重复劳动。施工企业在投标过程中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企业定额及采购能力等报出适合自己企业的价格,在以后的施工中得以严格贯彻执行。
(2)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招标投标示范文本的应用,规范合同表述形式。FIDIC合同条款之所以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得以广泛应用,由于FIDIC合同条款本身的严密和完善,同时它能给工程管理带来便利,可以减少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争议。我们有理由相信随著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不断完善,广大业主及施工企业将能提高对合同示范文本的认识,大力推广和应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的表述形式,它必将从根本上改变合同管理的现状,减少合同中语句矛盾、错误和两义性问题的存在,提高合同履约率,进而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3)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价格管理。随着建设工程造价的不断改革,推行清单计价,理顺市场,规范市场价格,建立并完善建筑工程成本管理机制,招标投标文件以及施工合同管理必定成为项目管理最有效的工具,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单项报价以及招投标文件中的工期、质量以及进度条款作为合同执行的依据。与此同时,因为在工程建设中引入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等管理机构,他们受到业主的委托进入施工的现场,参与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成本的全过程控制,彻底地改变了过去外行来管理内行、合同管理跟据不足的现象。保证了合同中工期、质量、进度及投资的动态控制,解决了建设工程从招标投标管理到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施工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与监控,通过施工合同的价格管理过程从源头上控制了工程实体形成过程的投资。
7 结 语
要想提高工程招标采购的效果,必须在采购中的每一处环节上做精做细;另一方面,工程招标采购各个环节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是互相联系和关联的,只有所有环节的工作都能得到提高才能使整个招标采购的效果得到体现。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关系着建设工程各方的利益。在我国,由于建设工程合同而引发的社会纠纷屡有发生,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不仅是维护建设工程市场稳定的需要,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亦是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王杰.大型房地产企业招标采购对策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2.
房地产项目顾问咨询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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