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范文
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范文第1篇
摘要:随着改革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众多青年农民工远离故乡,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打工。但由于自身文化,修养的限制和城市法律条文的缺陷等诸多原因,他们在城市中的生活并不如人意,孤独感时常萦绕在他们身边。甚至还酿成了让人噤叹的惨剧。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孤寂;城市生活
压抑心理没有足够社会支持的人会感到孤独。这是由于他们感到孤立无援,没有更多的社会联系,或者人际交往过程中得不到足够的自我暴露机会。而这种现象在新生代农民工身上尤为突出。现今的城市中,越来越多的人口充斥着这些繁华的都市,来自全国各地的年轻人,怀着自己的理想,拥着淘金梦,纷纷奔赴天上人间,希冀闯出一片天地,实现自身的价值。但是,梦想真的像可望而不可即的地平线。纷涌而至大都市的年轻人数以万计,但他们大多蜷缩于城市中小小的一隅,他们被称为“蚁族”。他们都怀揣着梦想而来,但梦想与现实总是存在着差距。由于各种原因,他们慢慢变得孤独,无奈,自颓,逐渐放任自流。
新生代农民工注重自身全面发展,但受到经济条件的制约,使其未能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倍感孤独,无奈。新生代农民工来到城市,是为了锻炼自己,提高自身修养。他们注重自我发展,相对老一辈只希望赚钱养家,他们更希望能够实现自身的价值。并且,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都不太愿意回家务农。他们认为,在农村,英雄无用武之地,他们的价值无从体现。但城市二元结构的局限与自身文化技能的限制,使他们在城市中难以获得稳定,高收入的工作,也就难以真正融入城市生活,让新生代农民工倍感孤寂。
法律条文待完善,农民工政治权利未受保障,使农民工陷于尴尬境地。在现有体制下,当发生经济,工作,情感等纠纷时,他们缺乏正规组织来为其发表意见和维护其正当权益,使他们在一些纠纷中往往陷于被动,弱势的局面。而在自身调节不够,法律意识欠缺的情况下,再加以一些外界环境的触动,这种长期积聚而不得宣泄的消极心理,无法排解的抑郁情绪,容易导致他们的非理智行为,也就使他们更觉孤寂之感。
农民工孤身闯荡,精神匮乏。在陌生的城市中,农民工生活圈子狭小,基本上被排除在城市主流社会网络体系之外,不能从心理上融入城市生活,容易使其陷入孤独寂寞的苦恼情绪之中。而在外打工的生活舒适度也远远比不上家里。他们远离亲友,只是一个“半成人”。而每每在外面遇到不顺就会想起自己的家人。因为他们身边鲜有能说真心话的伴侣。精神生活的孤独和空虚是对其最严峻的考验。他们在城市中被歧视,使他们社会感缺失,与城里人形成了一层隔阂。虽然他们有强烈融入城市生活的意愿,但他们也最不认同跟城里人地位一样高的论断。而由于封建意识的存在,城里人一般不赞成招外地女婿或媳妇。因此也存在着不少棒打鸳鸯的情况,这也对农民工造成了一定伤害,使其孤寂之感愈烈。
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范文第2篇
一、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特点
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一) 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客观特点
农民工犯罪的时间具有时间性, 其犯罪时间主要集中在春节前。春节前农民工返乡回家因身上所剩无几, 便会产生犯罪的念头, 而侵犯财产型犯罪在这一时期尤为显著;农民工犯罪的地点具有规律性, 发生的地点主要在出租房、街道和网吧街道是人口流动最大的地方; 农民工犯罪的手段具有暴力性, 由于农民工的文化水平较低, 实施的犯罪手段相对简单粗暴。
( 二) 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主观特点
新生代农民工在主体上, 有自身的特殊性。新生代农民工普遍受教育水平不高, 法制观念比较薄弱; 在犯罪主体的性别上, 男性主体的犯罪率高于女性。在新生代农民工中男性主体要高于女性, 农村中主要是男性外出打工, 在农民工总人数中占比高, 而女性的心理和生理特点也决定了其犯罪较少。
( 三) 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类型特点
农民工犯罪的类型主要集中在侵犯财产型犯罪、暴力型犯罪、组织卖淫罪和贩卖毒品罪等四种犯罪类型。其中, 抢劫罪所占比例较大, 其次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贩毒罪和组织卖淫罪等。在犯罪趋势上, 侵犯财产型犯罪和暴力型犯罪有所下降, 而组织卖淫罪和贩毒罪有所上升。
二、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成因
对于预防新生代农民工犯罪, 必须首先要认识到它的成因, 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和预防。
( 一) 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自身因素
农村经济发展落后, 教育设施不完善, 迫于家庭生活的压力, 辍学现象普遍存在, 导致新生代农民工中大多数接受的是初中及以下学历, 受教育水平不高, 文化程度偏高, 法制观念不足, 法制意识淡薄, 使他们在遇到问题时不能以正确的方式解决, 导致各种问题、矛盾的发生, 加上农民工缺乏正规的职业教育, 他们自身的职业技能有限, 只能从事一些靠力气、收入低的工作, 生活得不到保障, 最终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
( 二) 新生农民工犯罪的社会因素
我国在社会管理中实行户籍制度, 即以“户籍”为标准, 严格划分我国人口为“城里人”与“乡下人”。而这在无形中也给他们贴上了身份上的标签, 界限鲜明, 出现对农民工权利的剥夺与歧视的现象, 农民工在这心理上与现实中的不平衡, 易导致他们难以通过正常渠道解决自身问题, 而使用非法手段。加之文化生活的缺失, 加重了他们内心的孤独和无助感, 引发他们严重的不满情绪, 而走向极端。
( 三) 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法律因素
我国《劳动法》第12 条规定“劳动者就业, 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而这种列举式立法就会在某种程度上导致用人单位在户籍、年龄上对农民工产生和实施一定的歧视政策。而在劳动争议解决上, 我国法律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雇主代表、工会组成劳动争议调解、裁决机构进行调解、裁决, 而实际上却是劳动行政部门单独解决, 而导致了这种三方解决的方式流于形式, 再加上在司法实践中针对农民工犯罪问题的刑事政策缺少统一标准, 随意性大, 不利于保护农民工的利益。
三、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对策
对于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解决和预防, 可从经济、制度和法律上制定对策。
第一, 在经济上, 大力发展经济, 提高居民收入, 尤其是农民工的收入, 缩小收入差距, 提高农民工的生活水平。同时, 政府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引导促进他们就业, 与自主择业相结合, 保证他们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第二, 在社会制度上, 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利益。农民工远离他乡, 在城市工作, 难免会缺乏全面的社会体系的保障。因此, 要建立面向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 依据劳动合同, 建立健全包括农民工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 使农民工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切实的实现和履行。
第三, 在法律上, 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尤其在《劳动法》上, 除了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赔偿外, 还要对违法的用人单位处以更高的惩罚性赔偿金; 同时还要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 避免现实中随意不签订合同现象的存在。再次政府要加强监督, 建立劳动监察机构, 使农民工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当出现劳动纠纷时, 三方组成的调解和仲裁机构要严格依法定程序来解决纠纷。最后在司法实践中, 加强司法的保护力度, 提高诉讼效率, 及时维护农民工的利益, 如改革法院执行机构设置, 完善法院执行的信息网络, 正确把握和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化的推进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必须对起产生的问题和矛盾予以重视, 才能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发展。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农民工的犯罪问题也日益突显, 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对新生代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主体对其进行分析和法律上的预防很有必要。本文主要从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特点、成因进行分析, 从而找出预防对策。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特点,成因,对策
参考文献
[1] 应彩云.分析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特点[J].新生代农民研究, 2011.
[2] 刘明娟.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特点及原因分析[J].法制与经济, 2012 (02) .
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范文第3篇
一、职业教育在人力资源开发中的作用
(一) 职业教育是人力资源再开发的最佳形式
职业教育与培训既包含对适龄劳动人口提供就业岗位所需的职前培训和职业教育, 同时也包括对已就业人口进行以业务培训为主的继续教育, 职业教育与培训是更新知识、新技术和岗位转换培训的最适合、最主要的教育形式。
(二) 职业教育是改善人力资源配置结构的前提基础
人力资源开发的水平高低, 不仅取决于劳动者的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 也取决人力资源的配置结构是否合理。职业教育不仅有培养人才的功能, 还有选拔人才、分配人才的作用, 如何根据个体在职业方面心理发展的规律, 有效地施加影响, 是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它通过适当的职业指导, 能将不同能力倾向、兴趣、爱好的人导向相职业岗位, 使个性特征与社会需要相结合, 充分发挥人的潜能, 从而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益。
(三) 职业教育是培养劳动者职业道德的有效途径
职业教育先驱黄炎培先生在《职业道德析疑》文中指出:“主张职业教育者, 同时须注意职业道德、而公民教育结合公民道德与公民职业两者而成、彼此均有不可须臾离之势。”很难设想, 一个缺乏职业道德的人能潜心学习掌握劳动技能, 同时, 即使有一定劳动技能的人, 如果缺乏职业道德也不可能真正尽职尽责为国家建设做出贡献。因而职业教育可以通过培养人的职业道德、规范劳动者的职业行为等来提高人力资源的质量。
二、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 新生代农民工总体素质不高, 接受职业培训人数较少
据资料显示, 在农民工中, 30岁以下青年农民工中初中文化程度占到57.8%, 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占到36.4%。尽管受教育年限有所延长, 但绝大部分仍停留在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缺乏系统的职业技能教育。
据下图表显示, 在农民工中, 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占10.7%, 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25.6%, 既没有参加农业技术培训也没有参加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69.2%。这意味着, 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已脱离农业生产, 他们对外出务工有着新期待, 希望融入城市、落户城市。但较少地参加非农职业技能培训, 专业技能较欠缺, 限制了他们的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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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2013年05月27日09:34人民网-财经频道)
(二) 新生代农民工参与职业培训难度大
一是新生代农民工工作不稳定, 经常跳槽。据2005年统计, 全国劳务企业有11000多家, 吸纳农民工1104万人, 占当年农民工总数的1/3, 零散用工、包工头式非法用工占有相当比例, 参加工会的农民工只有17.3%, 多数用人单位与新生代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短期合同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工作不稳定导致新生代农民工难以系统接受职业教育或培训。
二是新生代农民工主要从事第二、第三产业, 技术含量低, 具有可替代性, 企业对新生代农民工重使用、轻培养, 许多企业不愿花费人力、物力、财力培养培训新生代农民工。另外, 农民工自身工作时间较长, 学习条件较差, 职业培训更是少之又少。
(三) 职业学校教学与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教育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从目前职业工种来看, 新生代农民工从事的职业工种繁多, 门类复杂, 因此他们要求职业学校为其提供能够直接上岗操作的技能, 而目前的职业学校教学模式与农民工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虽然部分教育活动已经采取了灵活时间制, 考虑到农民工的工作状况, 形成了半日制, 全日制, 夜校, 周末班等办学形式, 但由于农民工人口流动大、劳动强度高、工作时间长等各种因素的存在, 实施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三、改进、完善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对策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保障新生代农民工普遍接受职业教育或培训的合法权益
建议修改完善与农民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制度, 并在修订《职业教育法》时, 对新生代农民工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做出更加明确的规定, 更好地保障农民工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权益。可借鉴深圳在关于农民工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的做法。
2.鼓励新生代农民工与职业学校、用人单位建立互惠合作关系, 保障农民工通过各种形式接受教育和培训
通过企业对农民工进行“委托培训”“订单培养”等形式形成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劳动关系。广大职业学校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 明确培养技能型人才。如面向东莞、中山的机械模具加工、数控机床操作、五金件加工、金属焊接、灯具制造、新能源项目等。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教育培训机构, 取缔其办学资格, 对问题严重的学校和人员依纪、依法予以惩治。
3.严格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国家明文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 (工种) 的劳动者, 必须经过培训, 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 方可就业上岗”。在实践中, 政府部门要严格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注意发挥和利用职业学校的优势, 优先在具备条件的职业学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或职业资格考试机构, 为受教育者获取资格证书提供便利;加快开发国家职业标准, 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新, 形成能够反映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要的动态国家职业标准体系;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监控制度, 加强规范化管理, 根据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就业的农民工的实际需要开展鉴定工作, 以规范劳动力市场, 提升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 为拥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提供就业保障。同时要建立统一的国家资格证书体系, 设置能与大学本科、研究生等普通教育学历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 提高人们接受职业教育积极性。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探索构建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 引导和吸引广大农村劳动者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成效如何, 不仅关系到新生代农民工自身职业的发展, 而且影响国家在实现经济发展、和谐社会构建的进程。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需要政府、企业、职业学校、农民工个人的通力合作, 如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农民工接受职业教育的合法权益, 企业要制定农民工职业发展规划, 职业学校要与农民工实际需要相结合安排教学, 农民工个人要端正态度, 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或培训等。
摘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加快人力资源开发, 是解决“三农”问题, 促进就业再就业, 把我国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 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本文分析了职业教育在我国人力资源开发中的地位, 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认为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鼓励新生代农民工与职业学校、劳务中介机构、用人单位建立互惠合作关系及严格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法律法规
参考文献
[1] 郭治华.我国教育在人力资源开发中的作用及对策研究[D].内蒙古大学, 2004
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范文第4篇
一、社区的教育功能为新生代农民工公民意识教育的社区教育模式提供了可能性
社区作为城市的基本组织单位, 是新生代农民工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载体。一般来说, 社区主要具有管理功能、服务功能、保障功能、教育功能和安全稳定功能等。其中社区的教育功能能有效地帮助社区成员提升其文化素质和文明修养, 这为新生代农民工公民意识教育的社区教育模式提供了可能性。
新生代农民工公民意识教育的主体到底是谁一直是理论界关注和研究的问题。鉴于新生代农民工户籍在农村但工作在城市的现状, 教育的主体除了受聘单位外, 社区是最合适的主体之一。新生代农民工受聘单位所在社区应该肩负起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任务。公民意识教育是公民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公民意识涵盖的内容特别广泛, 既包括公德意识、法律意识, 也包括生态文明意识、主体意识等。社区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 通过根据公民意识的主要内容分批分类开展主题教育、主题宣传来实现新生代农民工公民意识的提升。
二、国内外成功的社区教育经验为新生代农民工公民意识教育的社区教育模式提供可行性
20世纪初期, 美国的杜威率先提出社区教育。我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社区教育做出了如下定义:“社区教育, 是指在社区中, 利用、开发各种教育资源, 以社区全体成员为教育对象, 开展旨在提高成员的素质和生活质量, 促进成员的全面发展和社区的可持续发展的教育活动的总和。”
社区教育是一种社会教育, 是学校教育的延伸与补充。如日本一直非常重视社区教育, 充分利用社区资源进行社区教育。日本的许多社区都设有形式多样的环保教育中心, 有效地提高了公民的环保意识。美国公民教育尤其重视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 主要以社区图书馆为“资源池”, 以社区实践活动为“桥梁”。有学者指出, “今天的美国, 如果学生没有参加过社区服务, 毕业后将很难找到工作。”英国绿色学校计划则充分发挥社区、政府、媒体与企业的作用, 在社区范围内实现减少生活垃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国外社区教育的成功经验清楚地表明, 社区教育在推进普通教育的进步与普及, 使社会上有更多的人能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 发展职业教育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这为新生代农民工公民意识教育的社区教育模式提供了可行性。
三、新生代农民工公民意识教育的社区模式构建探索
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数量庞大, 公民意识教育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 必须充分利用社会力量, 构建一个以政府为主导, 社区为依托, 由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高职院校等共同参与的, 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运行市场化的新生代农民工公民意识教育模式。新生代农民工公民意识教育的社区模式必须坚持统筹协调, 科学推进, 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完善政策制度保障
公民意识教育的正常开展离不开政策制度的保障。完善的政策制度是增强新生代农民工公民意识教育成效的前提与基础。目前, 我国现有的一些政策制度不利于新生代农民工公民意识的提升, 需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使新生代农民工公民意识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首先, 要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2014年7月30日, 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规定统一建立城乡户口登记制度, 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制度性的障碍虽被打破, 但新生代农民工仍然面临诸多非政策性软约束, 如积分落户制度、较低的经济收入与昂贵的房价及子女教育之间的矛盾等问题, 使得他们在身份认同上仍然处于“农民”与“市民”之间的尴尬境地, 无法真正融入城市生活, 缺乏主体意识。因此, 政府应尽快完善新生代农民工落户的相关制度, 从制度和体制上消除农民的身份轻视和社会地位差别, 才有利于增强其公民意识。
其次, 完善城镇住房政策。居有所安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要解决的第二大问题。由于高昂的房价, 使得新生代农民工买不起房, 无法在城市安居乐业, 这在一定程度制约了其公民意识的提高。因此, 政府应加快完善新生代农民工城镇住房政策, 加大房地产调控力度, 稳妥推进房产税立法, 确保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分配政策向新生代农民工倾斜, 降低其生活成本。
最后, 完善社会保障政策。目前我国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仍然存在政策的价值取向不清晰, 其实施缺乏监督, 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不能把农民工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等诸多问题。因此, 政府应尽快完善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 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 建立分层分类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政策评估机制, 保障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权益。
同时, 政府部门还应完善新生代农民工城镇就业与随迁子女受教育政策, 稳定就业政策等, 切实增强新生代农民工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提高他们的公民意识。
(二) 以社区为依托, 建立教育实体与监督机构
首先, 建立公民意识教育的实体。社区积极组建新生代农民工公民意识教育机构。机构须设有专职领导, 有自己的办学理念与规章制度, 配有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 有固定的场所等, 应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形式的公民意识教育, 以确保其公民意识的提高。一方面, 定期举办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娱活动, 邀请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共同参加, 提升其精神文化生活与文化品味, 拉近彼此间的距离, 增强新生代农民工的归属感与幸福感, 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公民意识。另一方面, 定期组织公民意识教育活动。社区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邀请相关专家举办讲座, 课程内容可包括法律、道德、个税政策、环境保护、职业规划等等, 通过理论指导使新生代农民工提高公民意识。如开展“防范金融诈骗, 警惕非法集资”的宣传讲座, 增强新生代农民工金融安全意识, 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远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如宣传终身教育思想, 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理论素质。
其次, 设立公民意识教育的监管机构。只有设立公民意识教育的监管机构才能保证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如果缺乏监管部门或机构, 将难以使教育落到实处。因此, 设立公民意识的监管机构是至关重要的。如日本在每个社区设有特别委员会。特别委员会相当于市政府层次, 是属于半行政、半社会行为的中介性教育管理服务组织, 主要负责社区各项教育活动的目标导向、策略制定、综合调节及评估激励等。我国部分城市社区尚未建立监管性质的社区教育管理服务机构, 需加大建设力度, 促使公民意识教育落到实处。
最后, 社区应为新生代农民工开设专门的服务窗口, 为其提供服务与援助。由于新生代农民工整体文化水平较低, 知识结构不全面, 社区应专设服务窗口, 向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政策与法律知识咨询, 法律援助, 满足他们表达自身诉求的需求。总之, 社区的尊重与人文关怀有利于促进新生代农民工感公民意识的形成。
(三) 企业、社团与高职院校多方参与, 形成教育合力
物质资料的生产包含着双重关系, “一方面是自然关系, 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新生代农民工作为社会的一份子, 其公民意识的培养离不开企业、社团及高职院校的助力。
企业单位是新生代农民工工作和生活的重要载体, 应创造有利条件, 积极承担提高他们公民意识的重任。一方面, 要建立培训常态化机制, 扩大培训覆盖面。企业可与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合作, 推行微信授课APP、现场讲座、短期或长期培训班等形式, 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公德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另一方面, 要加大资金投入, 开设“职工书屋”, 图书阅览室, 职工文化活动中心等, 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 增强劳动技能, 使之适应社会发展, 真正成为中国公民社会成长的动力。
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治社团中作用最为突出的是工会。工会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给职工创造条件, 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 提升其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素质, 建设一支高素养的职工队伍。工会应发挥其组织力强, 贴近农民工生活等优势, 积极引导开展学习性实践活动, 为新生代农民工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促使其综合素质的提升;同时可以实施送温暖工程, 定期慰问帮扶困难职工, 建立特困职工档案, 真心实意为这些农民工排忧解难, 提升他们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促进其公民意识的发展。
在新生代农民工公民意识教育过程中, 高职院校应肩负起职业技能培训、职业道德教育等方面的责任。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知识更新换代的速度也在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必须不断学习专业技能知识, 更新知识结构与内容, 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高职院校应利用自身强大的师资力量, 完善的教学设施与设备及实训场地等优势, 为不断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公民意识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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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人员是指本县 (市) 境内, 户籍地在乡村, 进入城区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 常住地在城区, 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劳动者;或外县 (市) 进入本县 (市) 城区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 常住地在城区, 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劳动者。进城务工人员的主体是农籍工人。
所谓“进城务工人员”, 实际是指本县 (市) 境内, 户籍地在乡村, 进入城区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 常住地在城区, 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劳动者;或外县 (市) 进入本县 (市) 城区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 常住地在城区, 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劳动者。
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0、0.5、1.5和0.5个百分点。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外出进城务工人员人数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2.1、0.4、1.3和0.4个百分点。近三年本地进城务工人员人数增速也在逐年回落, 但增长速度快于外出进城务工人员增长速度。
按输出地分, 东部地区进城务工人员10664万人, 比上年增加210万人, 增长2.0%, 东部地区进城务工人员占进城务工人员总量的38.9%;中部地区进城务工人员9446万人, 比上年增加111万人, 增长1.2%, 中部地区进城务工人员占进城务工人员总量的34.5%;西部地区进城务工人员7285万人, 比上年增加180万人, 增长2.5%, 西部地区进城务工人员占进城务工人员总量的26.6%。西部地区进城务工人员增长速度分别比东部、中部地区高出0.5和1.3个百分点。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社区教育作为教育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越来越受到社会和公众的关注和重视。社区的教育功能为新生代农民工公民意识教育的社区教育模式提供了可能性;国内外成功的社区教育经验为新生代农民工公民意识教育的社区教育模式提供了可行性。鉴于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人数众多, 公民意识教育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 必须利用社会力量, 建立一个以政府为主导, 社区为依托, 由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高职院校等共同参与的, 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运行市场化的新生代农民工公民意识教育模式。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公民意识教育,社区教育模式
参考文献
[1] 张英民.基于终身教育的社区教育模式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 2018 (18) :129-131.
[2] 王晓波.美国高校和社区教育资源融合的典型策略分析[J].教育探索, 2009 (2) :138.
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范文第5篇
(一) 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念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发展, 农民工的内部也产生了较大的分化, 主要表现在流动动机的不同、社会特征上的差异这两个方面, 农民工代际分化生成了新生代农民工这一社会群体。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第一次使用了“新生代农民工”一词。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1980年以后出生、登记为农村户籍而在城镇就业的青年农民工, 他们是随着改革开放一起成长的一代青年。第二代农民工有着不同于第一代农民工的鲜明的个性特征, 他们更加需要市民化, 也更容易被市民化;他们的行为意识已经接近城市人, 更加渴望城市的文明。但由于个人、市场和制度等多方面原因仍然滞留在农民工的队伍中。他们努力追求理想, 有着更高的诉求, 同时也有着自己的发展困境。
(二) 新生代农民工的主要特点
从年龄来说, 新生代农民工的年龄普遍偏小, 大多在20岁到30多岁之间;从文化程度上来说, 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较高, 大部分都是初中、高中学历;从性格来说, 新生代农民工的性格普遍乐观开朗, 更加的自信, 但心智成熟较晚, 忍耐力和吃苦精神不够。从消费观念上来说, 更加的开放, 他们中的大多数虽顶着农民工的头衔, 却鲜有务农经历, 一般都是学校毕业后直接进城打工或者随着打工的父辈在城市长大, 对高档商品和时尚性商品有着一定的渴求。从生活方式上来说, 新生代农民工熟悉网络, 对手机、电脑等网络端有很大的兴趣和依赖性。另外, 新生代农民工更加注重维权, 对工作, 生活中的不公平待遇, 如医疗、保险等有着更强的维权意识。
新生代农民工更渴望融入城市, 在城市扎根, 成为这个城市的“新市民”, 渴望走出农村, 但动机与父母一代不同, 不是为了家庭、为了生存, 而是为了见识。对职业的期待高, 不仅仅满足于工资, 更看重职业的归属感。
二、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稳定性因素分析
(一) 个人方面
一方面, 新生代农民工因为年龄普遍偏小, 性格不够成熟, 大多数没有成家立业, 选择城市与工作时不会考虑太多外在因素, 都是仅凭自己的喜好, 一旦工作不符合自己的预期, 便会另谋高就。“打一枪换一炮”的现象较为普遍。
另一方面, 新生代农民工学历一般是初中、高中学历, 从事的大多是替代性较强的基础岗, 如果有大学生愿意放下成见做基础岗时, 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就面临被取缔的风险。
(二) 企业方面
一方面, 薪酬太低, 福利太低, 缺乏人文关怀, 农民工们对企业没有归属感。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 在收入水平这方面, 上一代农民工的收入水平依然高于新生代农民工。这主要是因为新生代农民工参加工作的时间不长, 且缺乏相关的社会工作经验的原因。当然, 另一个关键因素就是企业的资本家本性, 给农民工的工资仅仅是当地工资的最低标准甚至低于最低标准, 部分企业特别是建筑业, 依然存在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在城市住房的高压下, 大部分企业对农民工群体并没有相关的补助措施和节日福利等, 新生代农民工缺乏相关的法律意识, 容易被企业当做赚钱的机器, 这些都使其对企业没有归属感。
另一方面, 就业环境质量差、劳动强度高。新生代农民工在择业时, 大多选择对文化水平要求较低的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 且大部分都处于基础岗, 工作环境较差。此外, 农民工的劳动强度比较大, 根据《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数据显示, 2016年他们日工作超过8小时的比重占到了37.8%, 周工作超过44小时的比重占到了84.4%1。
(三) 政府方面
在社会保险这方面, 我国新生代农民工的参保率持续偏低。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国目前实行的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城乡二元结构。这种社会保障制度对新生代农民工并不友好, 因为很多社会福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针对的主要是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 新生代农民工多是农业户口, 并不在其保障范围之内, 因此, 他们享受不到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三、基于影响就业稳定性因素的对策分析
(一) 个人方面
1. 立足自身实际情况, 安稳就业
新生代农民工选择工作时, 应充分考虑自己的喜好和实际能力, 避免好高骛远, 锻炼自己的抗压能力, 进行清晰的职业规划, 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和岗位, 以此能更好地融入工作环境, 减少自身更换工作的频率, 能够安稳的就业。
2. 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新生代农民工在工作中很容易遇到瓶颈, 缺乏与同龄高校毕业生的竞争力, 这是因为他们自身综合素质的不足造成的。因此, 新生代农民工应不断地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包括学习文化知识、增强职业技能水平、提高道德素养等多方面。
(二) 企业方面
1. 设定适当的薪酬水平, 增设企业福利制度
企业想要留住农民工, 就应该在保证其经营效益的前提下, 及时了解同行业中的用工成本, 向农民工提供不低于甚至高于同行业中的薪酬水平。同时, 增设各种福利制度, 从员工的切实利益出发, 提供个性化或有针对性的福利, 比如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发放节日礼品、对他们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适时的企业关怀等, 让员工们感受到他们在企业中的存在感, 增强他们对企业的自我认同感与归属感。
2. 营造良好的劳动环境
新生代农民工和父辈们相比, 对职业发展有更高的追求、对用工环境要求也更高;企业应构建良好的企业文化, 提供舒适、安全的就业环境, 增加上级领导对下属的关怀程度, 营造同事之间和谐的人际关系等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归属感, 使其对企业单位更加忠诚, 减少就业的流动性。
3. 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 清晰晋升渠道
新生代农民工知识、技能水平不足是造成自身发展局限性的重要因素, 因此他们内心非常渴望能有机会提升自身的知识水平, 开拓自己的视野。那么, 如果企业可以给他们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 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 不仅可以满足他们的学习需求, 又能提升他们的业务水平, 从而增加对企业的贡献, 为企业营造出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 这是一举多得的事情。另一方面, 还应提供清晰的晋升渠道和岗位, 可以使新生代农民工制定适合自身的职业规划, 增强其对企业的认同感和使命感。
(三) 政府方面
相关部门应该加大监督的力度, 保障各项法规政策的落实, 重点加强农民工的参保工作, 扩大参保力度, 特别是跨地区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措施, 切实维护好他们的权利, 减少由于地区保障福利差异而引起的就业流动性。
四、结语
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综合素质不足, 以及由户籍制度造成的城乡二元化结构、国家政策是造成农民工各项问题的根本原因, 想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国家政府、整个社会以及全体农民工群体的共同努力。重点在于肩负起各自的责任, 把各自的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稳定问题的解决, 有利于在未来新兴城镇化的进程中实现农村人口的有序转移, 有利于促进新生代农民工更好的融入城市、加入城市建设, 对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摘要: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发展, 中国的经济呈现出了新的发展形态, 这其中不乏各种矛盾, 中国农民工面临就业困难, 而企业也面临着招工难的问题。新生代农民工作为中国的宝贵的人力资源, 他们年轻、有文化, 渴望融入城市, 成为城市的“新市民”。但由于我国当前存在的各种政策、制度以及他们自身素质的原因, 就业稳定方面存在很多问题, 这势必会影响其融入城市社会的进程。因此, 分析当前影响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稳定的因素, 并提出解决对策, 对于新生代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稳定,城市融入
参考文献
[1] 王春光.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进程及问题的社会学分析[J].青年探索, 2010 (03) :5-15.
[2] 高娟.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困境及对策分析[J].现代交际, 2013 (10) :10.
[3] 覃磊, 王锐.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初探[J].法制与社会, 2013 (30) :165-166.
[4] 张园惠.我国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特征、瓶颈与制度改革[J].改革与战略, 2017, 33 (08) :155-157.
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范文第6篇
[关键词] 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诉求;发展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10. 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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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王春光研究员首次提出“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概念,并把它定义为:一是他们的年龄在25岁以下,于20世纪90年代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村流动人口,与第一代农民工在社会阅历上有着明显的差距;二是他们还不是第二代农村流动人口,而是介于第一代与第二代之间过渡性的农村流动人口。2010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首次使用了“新生代农民工”的提法,提出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
1 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的文献综述
1.1 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征研究
“新生代农民工基本情况研究”课题组利用国家统计局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数据和2010年新生代农民工专项调研数据,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数量、结构和基本特点进行了研究。分析结果表明:①新生代农民工总人数为8 487万。占全部外出农民工总数的58.4%,已经成为外出农民工的主体。②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素质整体较高;大多数人不再“亦工亦农”而是纯粹从事二、三产业,就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工作勤奋,仍是吃苦耐劳的一代。③近一半的新生代农民工有在城市定居的打算。但是收入太低和住房问题成为制约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定居最主要的困难和障碍[1]。王春光(2001)通过调查发现,新生代农民工大多没有务农经历,初高中毕业,职业期望值高。他们进城打工的目的是“闯天下,寻发展”,对他们而言,打工不是为了讨生活,而是为了“享受都市生活,实现都市梦想”。城市文化的耳濡目染不断消解他们对家乡存有的情感认同和社会记忆,生活方式的巨大差异又使他们渐渐不适应农村的生活方式,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真正成了既融不进城,又不愿回乡的“边缘人”[2]。深圳总工会2010年的调查指出新生代农民工中,男性占46.8%,女性占53.2%,两性比例基本持平,而老一代农民工中两者的比例则为62.1%和37.9%。任娜(2009)则从思想状态的角度进行了两代农民工之间的差异性分析。她指出新生代农民工思想活跃,对城市的政治生活普遍热情较高,他们迫切希望能参与城市的政治生活以保障自己的权益。文章援引中国青少年研究会2006年对内地青年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的数据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在法律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意识也更加强烈,80%以上的制造业青年农民工关注劳动法规;六成以上关注社会保障;三成以上关注子女教育问题;从业观念上,新生代农民工更加重视个人成就并追求个人价值的实现。此外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意愿更为强烈,消费观念更倾向时尚消费型,婚姻观念方面也更显自由和现代化[3]。
1.2 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的生存状况研究
符平、唐有才(2009)研究发现,流动或者说漂泊是新生代农民工从学校毕业到进入社会至今的一个重要的群体特征。不过,虽然流动对他们来说是一个不断寻找更好发展机会的过程,也体现出他们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但流动频次与他们的社会流动之间却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呈现出倒“U”型的曲线关系:在前几次流动中,流动的朝向是更好的工作地点和更好的工种,体现为垂直流动,但到第3或第4次流动之后,无论是流入地、职业类型、流动原因和寻找新工作的途径,都呈现了逆向选择或向下流动的特点。也就是说,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流动轨迹总体上来说表现为一种倒“U”型的发展轨迹,过于频繁的流动反而不利于其个人的发展。这同时也说明,越是流动频繁的新生代农民工,越较少具有市场竞争力,也更缺乏从事稳定工作所需的就业技能和资本[4]。程艳敏(2011)认为新生代农民工是城市中的新兴群体,新生代农民工同老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的心理定位、外出动因、职业选择、消费方式等均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他们的生存状态并没有太多改善,城乡二元化结构、社会保障的不健全、现实与理想的巨大差距等导致了大量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产生。这些势必会对和谐社会的建设产生重大的影响[5]。全国总工会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究课题组指出,“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行业分布呈现明显的两升一降’特征,即在制造业、服务业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在建筑业中呈下降趋势。新生代农民工在行业的选择上有更高的期待,他们不愿再从事脏、险、累的行业,而是趋向于工作环境较好、对自身发展有前途的行业[6]。
王春光(2010)进一步深化其对农民工融入城市问题的研究,认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是机会的不平等。从政策看,至少有五大拦路虎:就业政策,农民工失业并不纳入城镇失业率统计范围,因而无法获得相应的政策支持;职业福利缺失;社会保障的碎片化;子女教育的不平等以及住房安全保障权利的不平等。许传新(2007)分别从工作适应、人际关系适应和生活适应3个方面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适应的现状进行了探讨,研究表明他们在工作和人际关系适应上处于中等水平而在生活适应上处于较低水平。深圳总工会(2010)的调查指出了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生存困境、制度性歧视等问题。全总课题组(2010)的研究报告指出尽管面临着与传统农民工相同的问题,如工资拖欠、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保水平以及职业健康安全保障不足等问题,但新生代农民工表现出的新特征和新诉求使得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问题又具有其特殊性。
1.3 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的研究
张志胜(2007)通过调查发现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权受限制、劳动报酬权受侵害、休息休假权得不到保障、工作环境恶劣、社会保障权缺失等[7]。中国青少年研究会(2006)对内地青年农民工生存状况展开调查,得出的数据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在法律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意识也更加强烈,80%以上的制造业青年农民工关注劳动法规;六成以上关注社会保障;三成以上关注子女教育问题。曾煜(2010)认为对劳动权益的诉求,从单纯要求实现基本劳动权益向追求体面劳动和发展机会转变;从忽略生活享受向希望精神需求和生活需求均得到满足转变;维权方式由被动表达向积极主动转变等等[8]李智水(2011)的研究发现,文化利益诉求是农民工精神层面的诉求,也是新生代农民工健全人格的形成和未来发展的必要保障。新生代农民工大多是走出校门直接进入企业,他们的价值观、职业观、爱情观尚未定型。然而,由于每天工作时间长(调查中46.3%的人工作8小时以上)、社交圈较窄、不同行业男女比例不均衡(船舶制造业男性为主、纺织业女性为主)等特点,很容易使他们精神上产生空虚感和孤独感,他们缺乏自我疏导能力,加之企业文化建设的不足和社会人文关怀的欠缺,新生代农民工往往以上网打游戏、聊天等方式来排解心中的困惑,有的甚至导致了一定的心理疾病。他们除了每天工作之外,还需要企业、社会提供一定的沟通交流的平台、机会、空间或时间,给予更多的人文关怀[9]。
1.4 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的研究
许传新(2007)通过研究发现,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适应、人际适应处于中等水平,而生活适应处于较低水平。他们要彻底地改变既有的价值观念、行为模式、生活方式以完全适应城市社会或许是根本不可能的。他们可以成为城市人,但很难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具有“城市性”的人。虽然他们为了适应城市社会,被城市“主流社会”所接纳,已经做了最大努力但还有许多外在的社会结构性因素是他们很难跨越的。新生代农民工处于“落地未生根”的状态[10]。张建丽 等(2011)通过调查发现,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处于阻碍阶段。户籍制度对新生代农民工歧视,同时依附于户籍制度之上的住房制度、社会保障、教育制度是目前制约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主要障碍[11]。曾煜(2010)研究发现,新、老农民工都面临一些共同的基本社会问题,例如工资被拖欠、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障水平低、工伤和职业病高发等基本的劳动权益受损的话,那么新生代农民工还面临一些更为突出的问题,例如:户籍制度的制约影响其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和生活,以及以社会保障为主的基本公共需求难以满足;低工资收入水平遭遇城市高房价的矛盾成为他们在城市就业和生活的现实性、紧迫性问题;受教育程度和职业技能水平滞后于城市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导致其在城市仍然多以低薪、不稳定和职业危害严重的就业岗位为主;职业规划的欠缺和职业培训的需求难以有效实现;他们绝大多数面临着结婚、生育和子女教育等问题[8]。
2 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究的不足和发展趋势
通过对现有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究的代表性文献的梳理发现,现有文献中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角色变迁和利益诉求的研究还是比较薄弱,未对其角色变迁的过程、特征变化以及利益诉求方式等进行独立剖析。此外,因各种困难,不少研究未深入到新生代农民工中去收集最原始的资料,未深入了解新生代农民工的真实生存环境,因此,研究的结果不够全面和详实,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1)绝大多数研究把新生代农民工看成一个消极的问题社会群体。但是,王兴周(2008)对珠江三角洲9个城市“城市化过程中的农民工问题”问卷调查结果表明,新生代农民工的群体特性是积极的:他们具有较高的人力资本和个人素质;有理想、有目标;注重市场原则;更有平等意识;独立自主意识更强。这也提示人们,对某一社会群体的定位应该有科学的态度和方法[12]。因此,对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研究要有积极的角度。
(2)对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研究大都是停留在对该群体的特征、生存状况等方面的描述。尽管一些文献提出了要消除歧视农民工的制度障碍等建议,但是假如现有制度障碍全部消除,新生代农民工可以市民化,他们依然要面临一些其他的问题,诸如自身学历偏低、无技能等问题。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归结为以体面就业问题为核心的问题集。因而需要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着力于从长远的发展角度探讨如何加强新生代农民工后续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和劳动法规教育等,探讨如何让新生代农民有相应就业能力并实现体面的就业,以此为切入点才有助于更好地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
主要参考文献
[1]“新生代农民工基本情况研究”课题组.直面新生代农民工[J].调研世界,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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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任娜.两代农民工思想现状的差异性比较[J].江海纵横,2009(5).
[4]符平,唐有才.倒“U”型轨迹与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流动[J].浙江社会科学,2009(12).
[5]程艳敏.新生代农民工的生存窘境及其对策[J].理论月刊,2011(3).
[6]全国总工会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究课题组.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研究报告[N].工人日报,2010-06-21.
[7]张志胜.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研究[J].求实,2007(1).
[8]曾煜.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诉求及实现路径[J].北京劳动保障学院学报,2010(4).
[9]李智水.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和协调机制研究[J].攀枝花学院学报,2011(2).
[10]许传新.“落地未生跟”新生代农民工城市社会适应研究[J].南方人口,2007(4).
[11]张健丽,李雪铭,张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与空间分异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3).
[12]王兴周.新生代农民工的群体性特性探析以珠江三角洲为例[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7).
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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