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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就业的根本措施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09-171

促进就业的根本措施范文第1篇

对于劳动者来说,能否找到工作,首先取决于岗位是否充足,岗位越多,就业机会越多。要创造更多的工作岗位,政策是关键。只有制定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才能为促进充分就业提供保障。

近年来,我国不断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初步建立以《就业促进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形成了一整套稳定扩大就业、鼓励创业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促进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十一五”期间城镇新增5700万就业人口,接近法国人口总数,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十二五”期间,我国需就业劳动力比“十一五”期间每年多出100万。必须把促进就业放在优先地位,提出更加积极的政策措施,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不断推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在支持企业发展中创造更多岗位。企业是经济活动和吸纳就业的主体。要继续积极支持和鼓励现有企业稳定在岗劳动力,建立失业预警等机制。同时,提供各种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设立新的岗位,并根据吸纳的劳动力的数量给予相应奖励。目前,中小企业承接着80%左右的新增就业人口。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积极作用,切实贯彻《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大财税、融资、技术进步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经营发展环境,解决其吸纳就业不稳定的问题。

在经济转型升级中拓展岗位。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步伐不断加快,必然带来就业结构的变化。应以最大化就业为重要依据,处理好调结构与保就业的关系。制造业改造提升,必须考虑充分就业的要求,尽量减少对就业的负面影响。培育新兴产业,应着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产业。服务业是吸纳劳动力弹性最大的部门,发达国家70%以上的就业再服务业,而我国仅为34.1%。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通过大力发展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加快提高服务业比重,以吸纳更多劳动力就业。

在帮扶困难群体中,“订造”岗位。对于大年龄下岗人员、残疾登记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可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保障其就业。积极开展城市环保、绿化、卫生、交通、便民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并优先安置符合岗位要求的困难人员就业。

自主创业“启航”:就业天地更宽广

多年前,一提到“阿里巴巴”,人们就会想到那位与四十大盗斗智斗勇的神话人物;如今,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白手起家的创业者马云。他创立的阿里巴巴网,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网上交易市场,并通过网络平台帮助人们实现就业,直接和间接带动创造了数百万个就业机会。 创业创造岗位,就业源于创业。创业不仅可以实现自身就业,还具有带动他人就业的“倍增效应”。据预算,一个人创业,平均可以带动3个人就业。

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扶持自主创业。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强化创业培训、健全创业服务等方面作出明确部署。从2009年开始,全国27个省、自治区的85个城市开展创建首批国家级创业城市工作。要进一步落实有利于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提供服务保障,鼓励和扶持更多劳动者实现自主创业。

加大政策扶持。创业史从无到有,白手起家,创业者面临的障碍、风险远大于普通就业者,需要政府予以大力支持。应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法律、法规为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者开放。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场地安排等鼓励自主创业政策,为创业者提供工商、税收、信贷等方面的优惠和减免。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创业“绿色通道”,帮助创业者“轻装上阵”。 强化创业教育。创业难,创业成功更难,我国大学生初次创业成功率仅为2.4%,这与创业者缺乏相应的创业能力和素质密切相关。应强化创业培训和创业教育,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

积极开展各类创业培训,广泛采用案例剖析、考察观摩、企业家现身说法等方式,帮助劳动者掌握、提高与创业相关的各种能力。在大学开设创业教育、创业案例讲解、创业投资等创业课程,把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体大学生,纳入教学主渠道。2011年,将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通过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的一系列举措,引领15万名大学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

营造良好氛围。当前主动选择创业的劳动者比例偏低,城镇居民有粗昂也医院的不到5%。应在全社会广泛宣传自主创业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政策,是更多的劳动者乐于创业、敢于创业。 大学生创业可享受的政府扶持政策

1、 对初创业,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

2、 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3、 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受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

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 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高校毕业生为10万元);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财政全额贴息。

5、 自2011年1月起,从事个体经营者,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

促进就业的根本措施范文第2篇

关键词:税收政策;促进就业;影响;新形势

税收政策是政府为了实现国家一定历史时期的任务,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而确定的指导制定税收法令制度和开展税收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准则,是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时期的税收政策有鲜明的时代特点。我国经济今年主动调速换挡,宏观管理部门已将今年经济增长目标调低至7.5%,这是2005年以来,中国首次调低GDP增速预期目标。“就业是经济的派生需求,先要经济增长才能拉动就业”。经济增速下调意味着会影响拉动就业的效果,导致了我国今年就业形势“两难”的局面:一方面,经济增速下调意味着转方式、调结构的任务繁重;另一方面,新增就业人数为900万,绝对数较大。总体来说,今年就业压力巨大。面对如此险峻的就业形势,税收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 在调节和促进就业方面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解决就业和再就业问题,中央和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税收优惠政策是最具实质性的政策之一。1992年,根据中央关于利用税收、金融等经济杠杆, 扶持第三产业发展以促进就业的政策精神,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以鼓励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及其他第三产业的发展, 安置待业人员和企业富余人员。1998 年, 由于国有企业和机构改革等原因,使得“隐性失业”显性化,下岗职工人数大幅度增加,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通知, 鼓励下岗职工从事社区服务业,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也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2002 年9 月, 全国举行再就业工作会议, 会后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又下达了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失业人员就业和军队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就业以及随军家属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为了进一步扩大就业,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并于2010年10月22日发布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决定自2011 年1 月1 日起实施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该通知的发布将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安置就业工作有很大帮助。自此初步形成了一个结构合理、覆盖广泛、多层次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

一、我国对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的研究

对于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我国理论界从不同的方面进行了多角度、多维度的探索,政策部门也针对不同的从业人员,制定了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对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税收政策研究

自1998年高校扩招以来,每年有数百万大中专毕业生涌向社会寻求职业。秦建国(2011)认为大学生就业问题是种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税收政策这种宏观调控可以用以建立促进大学生就业的长效机制。他强调:对大学生就业而言, 适当的税收政策选择具有能刺激经济增长的非凡意义,并且可以为有着人力资本优势的大学生就业提供更广阔的天地。毕丽(2009)总结了目前税收政策作为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第一,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经营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第二,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在一定期限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第三,激励企业接收实习生。凡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签订三年以上期限合作协议的企业,在学生实习期内支付给学生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且,对由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予以免征营业税的优惠。应该说,这些政策,对于促进大学生就业有一定的帮助。但是,总体上看,目前我国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税收政策仍存在程度偏低、可操作性不强、宣传力度不强、财政补贴落实比较困难的问题。这些不足之处引发了刘宏波(2010)对该现象的思考,他通过对广东省现有的促进高校毕业生的税收政策的分析,提出要优化财税政策,扩大吸引力;扩大政策优惠范围,增加基层就业岗位;加强职能部门协调,简化操作程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学生创业就业。段铸、程颖慧(2009)建议加大对中小企业吸收大学生就业的财税优惠以及开征高学历人才使用税约束人才资源的浪费,特别应对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给予重点保障。 从容、袁伟(2010)则强调仅靠单一的手段和方式很难有效改变这种状况。一方面国家应从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及财政政策、社会保障等政策方面制定

合适的政策,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激发企业活力,实现经济稳定发展,才能不断增加有效的就业岗位,从而真正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问题。另一方面是高校、学生、企业等要积极主动地从各自有利于服务经济发展和提高就业的角度,进行改革,合理利用大学生的专业技能。

(二)促进农民工群体就业的税收政策

农民工是指拥有农业户口,但从事着非农业的工作的人,其中包括大中专院校毕业后户口在农村而在城市工作的中高学历人员。他们生活工作在城市,为推进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作出巨大的贡献,随着中国户籍制度的完善,将不再拥有城镇和农村户口的差别。国家统计局综合司课题组(2005)评价“农民工”对中国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同时也表现出难以形成稳定的高素质的技工队伍;“农民工”输入地区满足于低成本扩张,产业结构升级动力不足,经济不能持续快速发展;不利于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的缺陷。许经勇(2004)强调“农民工”是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范畴,是渊源于中国传统的城乡分割制度。李鹏(2010)提出要解决农民工就业难的问题,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既需要有效引导农民转移到非农部门就业,又不能因此加剧城市本就严峻的就业形势。结合我国国情,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采用税收手段扶持乡镇企业,积极促进乡镇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增加乡镇企业劳动力需求总量,着力实现我国城乡就业统筹发展。杜剑、李家鸽、赵雪(2009)通过分析“农民工”群体就业的现状和特点设计了一系列促进农民工就业的税收政策:(1)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强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能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税收政策就不仅要定位于如何保护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存,而且还应定位于如何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发展,以期能更可能多的吸引农民工就业;(2)鼓励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提高“农民工”素质,缓和结构性失业。国家对“农民工”再就业技术培训应给予税收上的优惠,对农民工再就业服务的中介机构进行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而获得的收入应给予营业税、所得税方面的优惠;(3)统一出台一些鼓励农民工就业和创业的税收优惠措施,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投身新农村建设。允许一些以农民工为就业主体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合理标准在税前列支生活费用,对在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给予所得税优惠,以及对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培训服务和中介服务的机构、企业、个人实行营业税和所得税减免优惠(4)分区域、分类设计开征社会保障税,合力推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

(三)促进残疾人员就业的税收政策

残疾人群体是在社会中具有特殊困难的群体。就业对于他们而言不仅仅意味着生活状况的改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提高,同时也意味着获得自立社会、自我发展的机会。王雪梅(2006)分析有劳动能力( 包括部分劳动能力) 的残疾人目前主要通过在福利企业就业、分散按比例就业等几种有限的途径和形式实现就业。而在社会转型期, 残疾人群体面临新的挑战, 形势严峻。钱鹏江(2007)认为随着我国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制度的不断完善,残疾人就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导向机制转轨,就业方式从集中就业为主向多样化发展,促进就业的手段从单纯依靠政策向法律、行政、道义、教育等手段多元化发展,就业规模迅速扩大。 针对这种情况,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改善和完善的对策。2007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和中国残联经国务院批准发布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这是一项含金量很高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政策。新政策调整和完善了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适用的优惠政策,规定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同时实行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重申和规范了残疾人个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它建立起了残疾人就业的各项权益与安置单位的实际利益直接挂钩的机制,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创造潜能,鼓励他们通过自身努力提高生活水平,推动残疾人平等融入社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黄文玉(2007)针对调整后的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提出企业应积极应对调整后的税收政策:招用残疾人员的标准要按新政策规定进行调整;福利企业必须符合认定条件;严格福利企业减免税金的收缴。

二、促进企业创业带动就业的税收政策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法国政治经济学家让巴蒂斯特萨伊(JeanBaptisteSay,1800)首次提出了“企业家精神”的概念:创业家能将经济资源从生产力低的地方转移到生产力高、产出多的地方。自此,企业家精神就被看作是一种重要的实现经济增长的生产要素,同时也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最重要的动力源泉。奥地利政治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1883-1950)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创新”(Innovation) - 将原始生产要素重新排列组合为新的生产方式,以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一个经济过程。在熊彼特经济模型中,能够成功“创新”的人便能够摆脱利润递减的困境而生存下来,那些不能够成功地重新组合生产要素之人会最先被市场淘汰。刘艳萍(2011)认为创业一方面能够实现自身的就业,还能带动一批人就业。另一方面,创业过程中的

企业家精神和创新精神又是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经济增长本身就是真假就业的基本源泉。王海南、黄继(2008)指出在完善支持城乡居民自主创业的政策中,税收优惠可对就业资源的配置数量和方向发挥积极的调控作用。

三、国外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的相关研究

源自于美国的金融危机,引起了全球的经济风暴,带来了世界性的消费紧缩,各国政府均不同程度地感受到了额外增加的就业压力。对于任何国家而言,失业问题的处理,不仅仅关系着经济问题,若处理不当将会演变成为政治问题和社会危机,各个政府都在试图寻找应对措施,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将危机造成的冲击降到最低。 美国经济学家A奥肯在上世纪60 年代提出了用以说明失业率与实际国民收入增长率之间关系的经验规律奥肯定律( Okun’s law: 失业与实际GDP 之间呈负相关关系, 即失业每减少一个百分点与实际GDP 增长提高两个百分点左右相关。) 为依据, 提出了以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来减轻企业税负, 刺激经济发展, 进而带动社会就业的增长。 牛华勇(2009)介绍税收政策作为政府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西方大部分发达国家的税收制度都处于经常性的变化之中。从具体政策而言,发达国家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主要分为三个层次:(1)整体宏观税率的下降。从整体上减少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的缴纳,以加强本国经济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影响劳动供给,提高劳动需求。减税的国家包括西欧地区的大部分国家、北欧国家、加拿大和日本;(2)产业和企业间的差别税收待遇。例如丹麦、比利时等西欧一些发达国家着重鼓励第三产业的发展,给予第三产业更为优惠的税收条件,使得他们第三产业的产值已经占到其GDP的70%以上,大部分企业和人群都能直接受惠;(3)特殊税收优惠。对吸收特定人员(失业、残疾、少数族裔等)或增加雇佣劳工的企业给予特殊税收优惠;对自主创业和弹性就业人员直接实行减免税收待遇;对农业采取长期、高额的补助政策。

四、我国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我国在发挥税收政策促进就业方面的作用,起步较晚,必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政府不断进行一系列的政策实践来促进就业:一方面从宏观层面上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刺激经济拉动就业;另一方面从微观层面上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就业与再就业。 然而陈科良(2008)指出我国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依然存在很多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1、政策复杂多变,难以操作;

2、税收政策限制条件多,影响其作用的发挥;

3、税收政策形式单一,未形成体系;

4、管理存在漏洞,影响执行效果。 孙红缨(2006)认为我国税收政策和措施与就业的形势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继续完善的地方:税收税种有限,优惠范围小,不利于调动积极性;再就业税收政策适用条件不合理,不利于体现公平性;政策复杂,手续过繁。 周培岩(2010)通过对比欧盟创业税收政策的实践及其特点,分析得出目前中国创业税收政策仍然存在缺乏战略思想,长期效果不明显;税收政策缺乏系统性、全面性;范围窄、效率低;鼓励中小企业投资的税收政策不够全面;税收政策对创业的相应性不够。 我国近日发布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自2011 年1 月1 日起实施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扩大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刘艳萍(2011)指出我国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期,应该积极发展面向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公开资本市场,帮助企业疏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注册成立公司提供更多的便利,并且创新政府对企业的管理方式和内容。 针对我国现有的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张媛(2009)认为要取消预设的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时间限制,并要学会利用税收政策解决影响就业的新问题。还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抵御失业的冲击。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增强第三产业的吸纳能力。 杨帆(2010)强调要调整税收优惠政策的鼓励方向:

1、要落实扩大税收政策优惠范围;

2、要改进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并且要完善优惠税种及方式

3、细化政策规定。姬宏昌(2008)提出应该应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 按照国际惯例, 通过开征社会保障税,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机制, 对失业人员提供必要的社会救济保障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 建立就业援助制度。

促进就业的根本措施范文第3篇

由于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问题日益凸显, 逐渐衍生出大学毕业生就业安全问题。为数众多的大学毕业生在我国人力资源市场自主选择职业的过程中, 因为人力资源市场还不够规范和完善, 加上很多社会不法分子看到大学毕业生普遍存在经验缺乏、求职心切等特征, 便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摆下很多就业陷阱。这些手段主要有收取各种不合理费用、试用期无偿使用劳动力、承诺较高的工资福利待遇却无法兑现等。大学毕业生在遇到就业陷阱之后, 不但导致自身无法尽快地实现就业, 甚至自己的财产、人身、心理、信息等很多方面都极易产生安全问题, 然而大部分大学毕业生选择在就业陷阱面前忍气吞声, 具体表现为就业安全意识缺失。大学毕业生就业安全问题不但会对其发展前途产生负面影响, 而且还会对大学毕业生所在的家庭、学校及其同学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所以说全面培养和强化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安全意识, 引导大学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安全观, 不断增强大学毕业生在自主就业过程中的安全防范能力,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大学毕业生就业安全意识缺失的具体表现

(一) 防范和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缺失

现如今, 大学毕业生通过校园专场招聘的渠道顺利实现就业的概率越来越低, 大多数大学毕业生都是多次参加社会人才招聘双向选择的方式而顺利实现就业。所以说, 很多大学毕业生为了提升自身成功就业的概率, 通常会通过现场招聘会、求职网站等各种各样的形式来广泛地投递自己的求职简历。这样做其实存在比较大的风险。假如大学毕业生将自己的求职简历投递给正规的就业企业或者单位, 便能够有效地推介自己。假如大学毕业生求职简历上面的个人信息被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掌握和泄露, 便会给求职的大学毕业生带来较大的安全问题。

(二) 保证自身安全的意识缺失

首先, 大学毕业生去外地参加单位或者企业招聘的时候, 缺乏安全住宿的意识。有些大学毕业生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 为了节省开支, 在外地求职的过程中经常会选择一些住宿费用比较低的日租房、小旅馆。但是这些日租房、小旅馆缺乏必要的安全措施, 并且租住人员比较复杂, 容易给大学毕业生的人身安全带来损害。其次, 有些大学毕业生缺乏足够的防人之心。有些大学毕业生将在外地求职时候认识的“老乡”、“校友”视为知己, 将个人信息毫无保留地告诉他们, 甚至还将自己携带的毕业证件、贵重财物等也托付给他们看管, 最终给自己带来非常大的损失。最后, 个别大学毕业生由于缺乏丰富的社会阅历经验, 被社会一些不法分子欺骗, 误入传销组织, 造成自己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都受到了极大损害。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大学毕业生求职期间被传销团伙欺骗的新闻报道。

(三) 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缺失

有些大学毕业生在求职的时候, 社会上一些不法单位或者是中介机构抓住他们求知心切的心理。通过许诺高薪对其进行诱惑, 而且向他们或多或少收取“押金”或者是中介费用, 当他们上班之后便进入试用期, 这些不法单位又作出“试用期不发工资薪水”的规定。还有一些不法单位不和大学毕业生签订正式的劳动就业协议, 而是自行制定没有任何公平可言的霸王格式劳动合同, 个别不法单位还将大学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等重要证件予以扣押。以上都是对大学毕业生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面对上述情况, 大多数大学毕业生都会选择妥协和忍让, 很少会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想法。

(四) 求职的健康心理较为缺失

当前的大学毕业生, 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当他们在毕业求职遇到挫折和困难的时候, 加上一些负面社会舆论报道的影响, 部分大学毕业生, 特别是那些来自贫困家庭的大学毕业生, 往往会出现绝望懈怠、无所适从等不健康的心理, 如果这个时候没有得到及时的心理疏导, 就很容易引发一些就业安全问题。比方说像现在个别大学毕业生不堪承受巨大的就业求职压力, 选择了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给整个社会、学校、家庭带来非常严重的损失。

三、解决措施探讨

(一) 高校应该全面强化大学毕业生求职安全意识的培养

在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形势下, 为了确保大学毕业生都能够顺利、安全实现就业, 各个高校都应该注重对大学毕业生开展求职安全意识的培养, 不断提升大学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确保自身信息安全、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的意识。具体来讲:第一, 各个高校应该积极开设求职安全方面的课程内容, 把求职安全教育纳入教学管理的重要范畴。还应该依靠学生社团的力量, 多开展一些兼具实用性、趣味性和知识性的安全求职知识竞赛和文艺表演, 如此一来便能够把求职安全教育和各种各样的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逐步增强大学生对于求职安全的理解。

另外, 各个高校还应该通过学校广播、报纸、宣传栏以及校园网络等载体, 多形式地开展求职安全知识宣传, 可以适当结合一些社会上大学毕业生求职的典型案例, 做好警示宣传工作。第二, 对于即将离开校园的大学毕业生, 各个高校应该安排专业教师为其讲授关于求职风险防范方面的知识。借助全面、专业的求职安全教育, 引导学生在毕业求职的过程中注意防范个人信息泄密、财务受损以及人身安全伤害等问题。确保大学毕业生在求职的时候全面提升警惕性和安全防范意识, 对自己的人财物以及隐私信息等进行全方位保护, 防止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第三, 各个高校应该强化对大学毕业生的社会治安形势教育。各个高校应该让大学毕业生清楚校园治安和社会治安二者之间的差别, 引导其认识到社会求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危险, 要确保其不断提升安全防范能力。第四, 各个高校应该强化对大学毕业生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各个高校应该引导大学毕业生认真学习和了解求职就业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 比方说像《合同法》、《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人才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等, 确保大学毕业生都能够做到知法懂法, 在遇到就业陷阱等相关情况时, 能够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 高校应该完善就业心理疏导中心的运行

针对当前很多大学毕业生在求职就业的过程中心理承受能力不强的问题。很多高校已经成立了相应的就业心理疏导中心, 致力于提升大学毕业生求职就业时候的抗压能力和抗打击能力, 下一步各个高校应该不断完善就业心理疏导中心的运行。另外, 高校应该对大学毕业生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 具体来讲有应对挫折教育、健康人格教育、适应环境教育、人际和谐教育、非智力因素培养教育等, 不断提升大学毕业生在求职就业过程中的心理健康水平。有针对地为大学毕业生开展一些心理讲座、心理测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等, 增加和大学毕业生的心理沟通交流, 保证大学毕业生做好充足的就业求职心理准备, 最大限度地避免大学毕业生在求职就业的过程中出现各种心理问题。

(三) 积极构建和完善大学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引导机制

在大学毕业生就业安全意识缺失的问题上, 单纯依靠高校的力量, 显然是不够的, 因此要着力构建一个由政府、高校、企业以及家庭共同构成的就业安全教育引导机制。首先, 政府有关机构应该具有这样一种认识, 即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和就业安全意识缺失的问题, 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得依靠市场的力量, 所以说, 政府有关机构应该对当前的人才招聘管理制度进行健全和完善, 严格执行有关人才招聘企业的长期监管与资质审核机制。其次, 伴随着我国人力资源制度改革地逐步深化, 社会上人才的流动可以说是日益频繁, 人力资源市场里面的人才招聘和就业信息浩如烟海, 但是这些信息也是真假难辨, 这就要求政府有关机构应该主动作为, 将发布人才招聘信息的单位或者企业纳入严格的动态监控范围。最后, 各个高校应该时常和已经从校园毕业大学生的沟通联系, 对从本学校毕业的每一名大学生的最新就业情况和思想现状进行了解掌握, 对于在求职就业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大学生, 要在第一时间里面提供相应的帮助。

四、结束语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 大学毕业生就业安全问题是一个币大学毕业生就业率更加重要的社会问题, 该问题不但和千家万户的利益直接相关, 而且也直接关系到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因此, 政府、高校、企业、家庭等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应该对该问题给予高度的关注, 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 不断培养和提升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安全意识, 既要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范, 也要不断加大高校、家庭的就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同时还要社会上用人单位或者企业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摘要:本文主要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安全意识的缺失与解决措施进行了研究探讨。文章在阐释大学毕业生就业安全意识缺失具体表现的基础上, 探讨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主要包括:高校应该全面强化大学毕业生求职安全意识的培养;高校应该完善就业心理疏导中心的运行;积极构建和完善大学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引导机制。

关键词:大学毕业生,就业,就业安全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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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沈浩, 夏淼庆, 施家豪, 吕鹏翔.大学生文化安全意识培养浅议[J].青春岁月, 2013 (14) :214-215.

[3] 叶飞, 晏红.浅谈大学生的安全意识[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1 (13) :231.

促进就业的根本措施范文第4篇

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退伍转业军人就业安置工作。2009年到期的“五缓四减三补贴”就业扶持政策延长一年。

加强政策支持和就业指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拓宽就业、择业、创业渠道,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等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健全公共投资带动就业的机制。继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提高农民工和城乡新增劳动力的就业能力。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劳动力输出输入地区协调协作机制,引导劳动力特别是农民工有序流动。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我们要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让广大劳动者各尽所能、各得其所。

【标签】就业

【观点概览】该事件是围绕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的内容展开讨论的,对此各大主流媒体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评论,我们摘取代表性的精华之见,对事件作原因、利弊、影响分析,最后进行对策表态,以助考生全面吸收各种观点,从根本上解决考生无观点或者“立场”站错的情况。评论一:

【关键词】观念

一些代表和委员认为,目前真正困扰大学生就业的最大难点不是大学生数量太多,而是就业观念的偏差和人才结构的不合理,缓解我国日益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需要不断转变就业观念,进一步完善落实促进就业政策,同时深化培养模式的改革,逐步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

转变就业观念,处理好个人意愿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关系。是大学生太多造成就业问题突出吗?大学生就业是整个社会就业的一部分,由于人口基数极大,经济水平还不高,地区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不合理,中国的就业问题本来就比较突出。再加上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冲击,就业面临更大的压力和更严峻的挑战。

就业观念必须转变,只要大学生从专业、薪金、地域等一些无形的框框中解放出来,就会发现天地是广阔的。大学生就业要着眼国家需求,让自己的就业预期适应国家发展的实际,让自己的人生价值体现在为社会做贡献的大小上,而不是“起薪”水平上。

是从基层做起还是直接挤进机关?是努力做个白领还是去企业“吃苦”?是就业还是创业,或者先干脆在家等待机遇?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今天,一定要引导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处理好个人意愿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关系,不可再期望享受到高等教育精英化时期的就业待遇。【表明态度】

【关键词】素质

高校要推进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就业能力。破解大学生就业难题,需要将侧重点从改善外部就业环境转移到重视教育内涵建设上来。但是,具体到高校该采取什么样的办法和措施,有着不同的观点和声音。

高校要针对社会需求,有意识地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同时在政府部门的主导下,在学生、高校、企业和社会之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调配。在人才培养过程当中,要主动调整培养计划,使大学生走出校门之前,在知识、能力和实践方面都具备一定基础。从更长远的角度来看,国家在教育体制中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让初高中毕业生以合理的比例进入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逐步形成一个层次分明的人才供应结构。

就业是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对于高校来说,最重要的任务在于推进改革,提高教书育人的质量。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取决于本人的素质,包括品德、学识、能力、体魄、作风等综合素质。基础宽厚,能适应不同工作要求;实践能力强,能解决实际问题并在工作中善于学习和思考;为人诚实并且善于合作交流,能很好地表达沟通;胸怀大志,脚踏实地,能吃苦耐劳,从基层做起;具备这些素质,就业能力就强。

【关键词】机制

完善就业促进政策,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到村任职、西部计划2009年,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的政策,各省区市也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出台了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性文件。这些政策本身是科学的,但需进一步完善,使已经实行且行之有效的就业促进政策长效化。

解决面向基层就业的大学生在生活和事业发展上的后顾之忧,需要完善的政策还有很多,如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单位就业,应提高其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额度,对愿意到农村基层服务和参军入伍的学生,给予学费补偿等。当下,基层对人才有强烈的需求,但真正下基层的大学生却很少,这不仅是学生和家长的就业观念有偏差,也存在着待遇低、没有形成“下去以后再上来”的机制等现实问题,因此必须建立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的长效机制。

在鼓励有能力的学生进行自主创业方面,相关部门应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如给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税务、工商等一系列配套扶持和奖励政策,使创业成为大学生就业的一个新的“风向标”。

评论二:

解决大学生就业难,要进一步扩大毕业生的就业去向,鼓励更多的毕业生到基层去、到部队去、到中小企业去、到中西部地区去。【观点一】一点,除了要加强就业指导,改变大学毕业生的择业观念外,还必须继续加强和完善相关的扶持政策并使之长效化。例如,对愿意去农村和参军入伍的毕业生,给予学费补偿;对到中西部地区去工作的,适当提高岗位津贴;对到中小企业工作的,妥善解决社会保险。解决大学生就业难,要进一步拓宽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渠道,鼓励一部分大学生走自主创业的道路。

【观点二】创业,不仅能解决本身就业,而且能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有倍增效应。大学生自主创业还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培养造就创新创业型人才。

破解大学生就业难,必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来说,最终还是要靠经济增长和教育改革。

【观点三】只有经济增长了,才能给大学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只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了,培养出来的大学生才能更加“适销对路”,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评论三:

促进就业的根本措施范文第5篇

党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党章总纲中已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针么?

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是什么?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就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展开,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

什么是党的政治路线?

党的政治路线是党的纲领的具体体现,它决定着党在一定历史时期行动的方向、也决定着党的建没的方向。无产阶级政党进行革命斗

争,必须有自己鲜明的纲领,它是一面公开的旗帜,体现着党的性质和宗旨。

什么是党的思想路线?

党的思想路线也叫认识路线,是党制定各个历史时期政治路线的理论基础,是正确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保证。我们党经过长期的革命实践,在全党确立了一条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这就是党章中规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什么是党的组织路线?

党的组织路线是党根据其政治路线所规定的关于组织工作的根本方针和准则。组织路线是由政治路线决定的,有什么样的政治路线就有什么样的组织路线;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是实现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逐步确立了“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政治路线的同时。逐步形成了一条与之相适应的组织路线。这条组织路线的基本内容包括:

坚持从严治党,坚决清除党内的腐败现象和各种不正之风,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实行党政职能分开,改善党的领导制度、领导方法和领导作风,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现高度集中,加强组织纪律性 ,健全党的生活,保持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以及组织上的巩固和统一;正确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培养、选拔、使用干部,要全面、准确地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

搞好各级领导班子的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等等。坚持这条组织路线,就能够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三者之间是什么关系?

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是党的建设的统一整体。党的政治路线决定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方向,是制定各方面工作方针、政策的依据。党的思想路线是我们党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观点和根本方法,是我们党制定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思想基础。党的组织路线是由党的政治路线决定并为其服务的。党的正确的政治路线是确立正确的组织路线的前提,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的实现提供组织保证。这是我们党一条基本的历史经验。什么是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这个概念,是马克思、恩格斯首先提出来的,列宁作了进一步阐述和发挥。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总结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经验,具体地论述了党的领导的含义,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领导的理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根据党领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进一步发展了新时期党的领导理论。

党的领导的实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向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指出正确的目标和方向,团结和引导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为实现他们的利益而奋斗。党的领导的这种作用,具体表现在指引、服务、保证、协调等几个方面,是这几个方面的统一。

促进就业的根本措施范文第6篇

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

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出席 习近平主持

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19日上午在中央党校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出席开班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习近平主持。

胡锦涛在讲话中指出,中央举办这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目的是正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针对当前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着重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思路和举措,为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凝聚强大力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胡锦涛强调,社会管理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活动。在我们这样一个有13亿人口、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国家,社会管理任务更为艰巨繁重。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好社会管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条件。

胡锦涛强调,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社会管理,为形成和发展适应我国国情的社会管理制度进行了长期探索和实践,取得了重大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根据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我们不断就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制定方针政策、作出工作部署,有力推进了社会管理改革创新。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我国建立了社会管理工作领导体系,构建了社会管理组织网络,制定了社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我国社会管理与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制度总体上是适应的,我国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形势总的是好的。

胡锦涛指出,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还不少。从总体上看,我国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性特征的集中反映。经过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建设和发展,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这为我们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解决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打下了重要物质基础。同时,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我们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物质基础还比较薄弱。解决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既要增强紧迫感、又要长期努力,加强实践探索和工作落实,深化认识,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开拓创新,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胡锦涛强调,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创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新局面。要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胡锦涛就当前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8点意见。第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第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第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建立覆盖全国人口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政策。第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第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第六,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和服务员工的社会责任,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第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第八,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设,持之以恒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社会诚信。

胡锦涛指出,社会管理要搞好,必须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着力抓好就业这个民生之本,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扶贫开发,发展妇

女儿童事业,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

胡锦涛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统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把社会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社会管理规律,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政策制定,加强工作部署,加强任务落实,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条件。

习近平在主持开班式时指出,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对进一步统一全党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用讲话精神指导办好研讨班,推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的实践。

王刚、王乐泉、王兆国、王岐山、回良玉、刘淇、刘云山、刘延东、李源潮、汪洋、张高丽、张德江、俞正声、徐才厚、郭伯雄、薄熙来、何勇、令计划、王沪宁、梁光烈、戴秉国出席开班式。

参加这次研讨班的有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军队各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副部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机构和高等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了开班式。(记者徐京跃、李亚杰、周英峰)

习近平: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稳定

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结业式上强调

群众工作是社会管理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

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习近平23日上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结业式上作总结讲话。他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同做好群众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研究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对群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把群众工作贯穿到社会管理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这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于2月19日至23日在中央党校举办。习近平指出,几天来研讨班学员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个重大课题,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交流,开阔了视野,统一了思想,深化了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深化了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认识,深化了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点任务的认识,

深化了对加强社会管理必须创新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的认识,取得了丰硕的学习研讨成果。

习近平强调,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进步,离不开人民的创造力量;党的全部执政活动,离不开强有力的群众工作。社会管理主要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说到底是做群众的工作。一切社会管理部门都是为群众服务的部门,一切社会管理工作都是为群众谋利益的工作,一切社会管理过程都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群众工作是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

习近平强调,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发展阶段,群众工作会有不同的具体特点。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群众工作对象更加多样化,群众工作内容更加丰富,群众工作环境越来越复杂,群众工作组织网络需要进一步健全。这就要求我们把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增强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习近平指出,做好群众工作必须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努力解决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问题,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时时处处、切切实实关心群众生活,紧抓民生之本、解决民生之急、排除民生之忧,这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治本之策,也是最根本的群众工作。

习近平强调,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是我们党执政为民最为重要的组织基础。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层组织把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作为经常性工作,按照情况掌握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工作推动在基层、感情融洽在基层的要求做好群众工作。要进一步突出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通过多种方式使那些适合基层工作、作风好能力强的干部留在基层,让那些在基层工作有经验、有实绩的优秀干部得到更好的培养和使用。要在继承和运用以往群众工作有效做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帮助基层干部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

习近平强调,做好群众工作是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是否重视做群众工作,是否善于做群众工作,是衡量领导干部政治上是否合格、工作上是否称职、领导能力强不强的一个基本标准。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从树立群众观点、坚定群众立场、坚持群众路线、增进同群众的感情和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加强修养和锻炼,以正确的世界观立身,以正确的权力观用权,以正确的事业观做事,在做好群众工作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主持会议。王乐泉、回良玉、刘淇、刘云山、刘延东、汪洋、张高丽、俞正声、徐才厚、薄熙来、令计划、孟建柱出席会议。

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军队各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周永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周永康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强调

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新华网北京2月20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20日上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发表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保证国家长治久安。

周永康说,胡锦涛总书记在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深入分析了我国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重点工作,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对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第一责任,切实抓紧抓好。

周永康指出,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转变社会管理理念。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让群众感受到权益受到保障、心情更加舒畅。树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发挥好社会力量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他律、互律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社会管理合力。树立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理念,及时发现矛盾问题。注重从源头加以解决,不断增强社会管理的前瞻性、主动性、有效性。树立统筹兼顾、协商协调的理念,正确反映和协调各种利益诉求,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尽可能通过平等沟通、协商协调、教育引导等办法进行社会管理。树立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的理念,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形成依法办事、守法光荣的社会风尚,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同时综合运用经济、行政、道德、科技等手段进行社会管理。

周永康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社会管理领域的一场改革,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正确处理发挥传统优势与创新发展的关系,绝不能全盘否定过去,另搞一套。要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借鉴国外有益成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各级党委要提高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群众谋利益的战斗堡垒,让广大党员在服务群众中体现先进性。各级政府要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形成与党委、政府互联互补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要动员组织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努力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周永康指出,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实践,创造了不少社会管理新经验。比如,把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延伸到流动人口身上,使他们进入城镇社会管理工作范畴;对特殊人群实行特殊关爱,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培育综合性社会组织,努力把各类社会组织纳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社会组织体系;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在征地拆迁中充分保护群众利益,努力实现征地拆迁一片、安定和谐一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危机管理能力;整合基层资源和力量,形成社会管理合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社会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

学习推广好这些成功经验,及时转化为社会管理的政策措施、长效机制、制度规范。

周永康强调,要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要完善居民身份证制度,建立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提高对实有人口的管理服务水平;在经济组织管理方面,要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协商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要建立分类发展、分类管理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在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管理方面,要建立联合管理机制,保护正当交往合作,依法加强管理;在互联网管理方面,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严格管理、企业依法运营、行业加强自律、全社会共同监督的综合管理格局,促进健康发展;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要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主动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在社会治安方面,要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加大对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的防范打击力度,又着力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要建立社会诚信制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在精神卫生方面,要建立预测、预警、疏导、救助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社会成员的心理问题,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

周永康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更加注重社会公正,更加注重宣传教育,为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创造条件,努力走出一条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之路。

回良玉主持会议,王乐泉、刘淇、刘云山、刘延东、李源潮、汪洋、张高丽、俞正声、徐才厚、薄熙来、令计划出席会议。

促进就业的根本措施范文

促进就业的根本措施范文第1篇对于劳动者来说,能否找到工作,首先取决于岗位是否充足,岗位越多,就业机会越多。要创造更多的工作岗位,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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