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控报告制度范文
传染病防控报告制度范文第1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校传染病防控及相应保障措施、传染病监测与报告、疫情处理及学校卫生工作监督管理。
第三条为了有效地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每年制定相应的防治工作计划,并将其列入校工作计划。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成立学校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领导负责全面工作,并且每年拨出专项经费用于传染病防治,配备专用的计算机、电话、等通讯工具。
第五条学生科、总务科、教务科承担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由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对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建立传染病登记册和预防接种登记册。
第七条定期进行各种形式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宣教,各医务人员定期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
第三章 疫情报告制度
第八条校办公室为责任报告单位,负责本校的疫情报告工作。
第九条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十条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上报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第十一条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应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报告。
第十二条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于第一时间报告办公室,办公室在2小时内向灵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第四章 发生疫情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发现疫情马上启动疫情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在学校传染病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成立防控工作各组织机构,并分工协作。
(一)组织指挥组:负责进行防控工作的协调和组织指挥。
(二)卫生防疫组:负责卫生防疫工作,出现疫情时实施对环境不间断的消毒,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注射,预防用药等。组织对疫区人员的体检、卫生宣教和疫情报告等。
(三)医疗救治组:对发生疫情的病人及疑似病人进行诊断救治,采用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并视具体情况请求上级医院会诊、支援或转诊。
(四)后勤保障组:负责所需药品、器材的采购、供应及生活保障。
第十五条分设隔离病房,用于传染病人的隔离治疗,并由专人进行清扫消毒。
第十六条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上级统一要求,实施建议学校做出相应的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建立疫情信息员报告制度,每天向校医室报告前一天的疫情,由办公室负责统计上报。
第五章 预防
第十八条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体检。做好新生入学的健康教育工作。利用多种形式进行以季节性传染病为重点的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九条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对各班班长进行一定的培训,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 第二十条根据国家和地方法规为学生实施计划免疫,应接种率达100%。
第二十一条对食堂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建立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定期检查。
传染病防控报告制度范文第2篇
截止到2014年,目前法定传染病共计39种,其中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6种,丙类传染病11种。
(一)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 2种:鼠疫、霍乱。
(二)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
26种: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炭疽、流行性乙型脑炎、肺结核、血吸虫病、疟疾、登革热、人感染H7N9禽流感。
(三)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
11种: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包括甲型H1N1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报告【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部分法定传染病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3〕28号)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将甲型H1N1流感从乙类调整为丙类,并纳入现有流行性感冒进行管理;解除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
传染病防控报告制度范文第3篇
责任报告人在接诊所有就诊病人时,必须在登记本中做好记录,做到与挂号和处方签相符。初次接诊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时,必须在传染病登记本中做好记录,笔迹清楚,不缺项。同时立即按填卡要求填写完整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
责任报告人在做出乙肝、肺结核、艾滋病、血吸虫病等慢性传染病诊断时,如已知该病例曾经作出诊断并被报告过,则本年度可不再进行报告;如对该病例的报告情况不清楚,或在同年内多次接诊的该类病例(包括复发病例),则仅对首次就诊进行一次报告,再次就诊且诊断结果未发生变更时则可不再进行报告。发现乙肝病原携带者,可不进行网络直报,但需进行登记,以周为单位报告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订正报告
责任报告人发现已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因该传染病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报告,并注明订正前报告病名)。
三、报告病种及时限
(一)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
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 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二)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 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三)遇以下情况要立即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或院感控制科):
1、甲类传染病的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鼠疫、霍乱;
2、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
3、检诊传染病: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乙型脑炎、狂犬病、脊髓灰质炎(包括急性迟缓性麻痹病例)、炭疽、流行性脑膜炎、艾滋病、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白喉、百日咳、15岁以下新报告的乙型肝炎、急性血吸虫病、疟疾、其它当地新发或少见急性传染病;
4、不明原因肺炎、突发原因不明传染病、传染病聚集性发病。
xx医院
传染病防控报告制度范文第4篇
一、结果报告
(一)血清标本经筛查试验,呈阴性反应者可出具“HIV抗体阴性”报告。
(二)初筛试验呈阳性反应者不能出具报告,可出具“HIV抗体待复查”报告。须进行复检试验。检验科负责
对初筛呈阳性反应的样品用原有试剂和另外一种不同原理或不同厂家的筛查试剂重复检测。如两种试剂复测均呈阴性反应,则报告HIV抗体阴性;如均呈阳性反应,或一阴一阳,需送艾滋病确认实验室进行确认。
二、结果的保密
(一)确证报告应以保密方式发送,确证试验结果应当告知本人;本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应当告知其监护人。
(二)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许可不得向无关人员或单位提供任何情况。艾滋病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艾滋病病人或感染者的姓名、住址、检测结果等有关情况。
(三)艾滋病实验室应妥善保存检测记录和各种档案,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
艾滋病病毒(HIV)初筛实验室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一、事故登记的主要内容有: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详细经过。
2.暴露的方式、受伤部位、伤口深浅、暴露程度、污染物种类(培养液、血液或其他体液)以及其中含艾滋病病毒(HIV)的情况。 3.方法和经过:包括专家或领导赴现场指导和处理的情况。
4.是否采用暴露后药物预防,如果是,应详细记录用药的情况,包括首次用药时间,服药方案和毒副作用。 5.随访检测的日期、项目和结果。
二、检测
1.发生重大事故时,在紧急处理的同时要立即向主管领导和专家报告,同时抽血检查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暴露一年内要定期检测。
传染病防控报告制度范文第5篇
一、设立传染病报告领导小组及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1、组长:胡青松校长(第一责任人)
2、副组长:吕中连主任、陈思龙主任
3、组员:陈秀文校医、各班班主任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校医陈秀文。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三、报告病种:国家规定报告的病种(39种):
(一)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二)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病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三)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四)广州市增加的报告病种:水痘、恙虫病、肝吸虫。
四、报告时限
(一)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二)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三)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道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四)学校发生群体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五)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1小时内上报疾控中心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五、报告流程图
六、疫情报告要求
1、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3、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
4、报告顺序:学生班主任校医病情报告人排查分管校领导校领导疫情报告人大龙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石碁教育指导中心和当地疾控中心。
5、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登记本,传染病报告登记本在卫生室保留三年。
6、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
传染病防控报告制度范文第6篇
一、法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
除法定传染病以外的需进行网络直报的病种:恙虫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肝吸虫病、尖锐湿疣、非淋菌性尿道炎、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及不明原因疾病。(按丙类管理)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师、个体开业医师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三、报告时限: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直报。
传染病防控报告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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