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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地区实验教学论文题目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莲生三十二2025-09-171

边境地区实验教学论文题目范文第1篇

内蒙古地区双语教育是当前内蒙古民族教育研究的一项极其重要课题。根据内蒙古地区的实际情况,双语教育主要是指民族学生进行汉语、蒙语双语文教育。下边谈一谈关于内蒙古地区双语教育问题,请各位学者、专家给予指正。

第一、内蒙古地区双语教育现状

内蒙古地区是以蒙古族为主体,以汉族为多数,由多民族所组成的蒙古族自治区。全区居民共有44种民族成份,除蒙古族人口在1.000以,上的民族还有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等自治旗少数民族和回族、满族、朝鲜族、锡伯等民族。其中除了有朝鲜族是使用本民族语言和文字,其余少数民族基本上都用汉语或蒙语。

在当前,内蒙古地区双语教育是以蒙语为主加授汉语或以汉语为主加授蒙语两种类型。蒙语授课为主的学校(包括其它少数民族学校)是各类课程都用蒙语授课,只是加授汉语。在这类学校里使用的汉语文教材是内蒙古教育出版社所编写出版的汉语文课本(乙种册),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加授。

目前,在全区各类课用蒙语授课的学校的确不少。全区少数民族幼儿园有122所,在园幼儿70530人,其中蒙古族幼儿57996人,蒙语授课幼儿有32240人;全区少数民族小学3216所,在校少数民族小学生438310人,蒙语授课学生有5179356人;少数民族中学有383所,少数民族中学生有217620人,其中蒙文授课中学生10万人。

在内蒙古自治区101所普通中专中,设有蒙语授课专业和民族班的学校共38所,30个专业,在校少数民族中专生11875人(中师4544人、中技7241人),其中蒙古族学生10402人,蒙语授课生6730人。

内蒙古自治区19所普通高等学校中,共设置专业9种,其中蒙语授课专业23种,分布在10所高等院校。

内蒙古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在校生8410人,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总数的25.8%。其中,蒙古族学生7364人,蒙语授课学生3684人,占蒙古族学生的50%。

内蒙有少数民族研究生129人,其中蒙古族学生124人,蒙语授课45人。

全区成人高等院校共有少數民族学生3833人,其中蒙生3275人,其中蒙语授课学生865人。内蒙古自治区共有少数民族农职业中学37所,在校少数民族学生25559人,(初中16028人,高中9531人)其中蒙语授课学生966人。

综上所述,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各类学校共有少数民族学生776166人,其中蒙语授课学生391135人(摘自《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基本经验和当前主要问题》民族教育研究1991年第一期)。各类课程用蒙语授课,汉语从小学三年级加授的学校,目标是使学生高中毕业时,培养成基本上蒙汉兼通的人才。这种类型蒙古族学校分布的特点是:主要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半农半牧地区或纯牧区的旗、苏木以及城镇。各类课程用蒙语授课,只是加授汉语,在这样学校里,受过双语教育的学生的学习成绩比较好。比如哲盟1979年至1991年全盟共有10549学生考入大学,其中蒙古族学生6050人,占全盟录取学生总数的57.4%,其中用蒙语授课的学生共有4126人,被录取学生总数的占68.2%,这类学校的毕业生不仅被大学录取的多,因蒙语文成绩高,汉语文水平也较高。所以,不但在内蒙古地区的高等学校里被录取得多,而且有不少学生考上了外省市的大学。这些被录取的学生,不但能用蒙语授课,而且同样还能汉语授课,这类学校,培养出来的人才,是符合内蒙古农村、牧区广大人民的愿望和要求的,也符合内蒙古地区经济发展的要求,为此深受内蒙古地区的广大人民的欢迎。

内蒙古地区的双语教育制的第二种类型是以汉语授各类课程,只是从小学三年级加授蒙语。其使用的教材,也是内蒙古教育出版社所编写的蒙古语文(乙种册)课本。

这种以汉语为主加授蒙语类型学校的学生全区共有15480人。在这类学校里,双语教育实际效果不太好。与上述类型学校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下面概括说明:

1.从在校生的学习成绩来看,这类学校在校的学习成绩不太均匀,而且总的成绩也不太高。他们也从小学三年级加授蒙语,但蒙语成绩较差。小学毕业,升入中学后,有的学生只会词造句,有些学生还是拼音识字、刚刚入门。有些还不识元音字母。升入高中后,还是不会读课文,既使会读也不解其义。

2.在这类学校里,学生的蒙古语文成绩不但太低,而且其它各类课的成绩也是低下。

3.从这类学校里毕业升入高等院校的学生较少。这类学校主要分布在内蒙古多数民族杂居的地区一呼市、包头等城市和盟、旗(县)所在地。

4.这类学校的学生来源主要来自缺乏民族语言环境的蒙古族孩子或附近没有蒙古族学校的地区,以及,在汉族学校升不了学的学生。

从上述几个特点的分析来看,这类学校毕业的学生,虽然从民族学校或从民族班毕业,但其实对蒙语不但不会说,而且不懂,所以根本谈不上蒙汉兼通。

总之,内蒙古地区双语教育现状是蒙古族学生以及民族语为基础加授汉语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第二、在双语教育中母语的作用

母语教育是最有效、最方便、最容易理解、最有利的教育。1981年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在巴黎召开以母语为教育工具的专家会议。各国专家一致认为:“母语是入门教育和取得成功的关键,是进行扫盲教育,扫除愚昧歧视和贫穷的有力工具,对振兴民族具有潜在的催化作用。”(《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学概论》第282页),一个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的发展、以及继承历史遗产,其主要利用和依靠本民族的语言文字。

母语是每一个民族的交际语,是消灭文盲、继承本民族文化科学遗产的最重要工具。无论那一个民族,母语是表达本民族感情最深、最清楚、最准确。母语是不仅发展民族文化、为人民服务、实现四化的动力,而且也是双语教育和两种语以上教育的必不可少基础。

母语教育教学质量如何,直接影響着双语的教育教学质量。心理语言学家证明,母语的教育对于第二语言的学习,会产生“迁移”作用。(中央民族学院教务处主办1987年3月教育简讯张伟的《语言与双语学》一文),母语的水平越高,对汉语的学习越方便,速度也越快。用母语进行教育,对孩子的心理有秩序地发展、增强其接受外界事物以及求知欲望,都起很大作用。

有些人认为,在内蒙古地区的城镇,蒙古语蒙文用处不大,使用范围狭窄,特别在当前,改革开放,商品社会蒙古语文根本用不上,主要使用汉语文,所以少数民族直接学汉语文,就更省力、省事。这种说法,其实不仅不符合内蒙古实际和特点,而且也违背了社会主义时代的特点,违背了党的民族政策的。内蒙古自治是蒙古族最集中的地域,蒙古族的自治区,蒙古族是主体民族,使用蒙古语言文字是受法律保证的。从蒙语本身特点来看,蒙古语是较先进的,据史书记载,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蒙古语言文字不仅对本民族文化、科学的发展起到很大作用,而且对内蒙古各族人民的文化、科学的发展,乃至中国文化科学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正因为如此,培养内蒙古地区经济、文化科学的促进和发展的人才,必有蒙汉兼备或蒙汉兼通的人才。为了达到和完成这个目标,首先必须学好蒙古语文,在这个基础上学习其它语,即要学好汉语文,才能成为蒙汉兼通的人才。

第三、对双语教育的解析和几点粗浅建议

根据近几年的调查,内蒙古地区的蒙汉双语教育已普及和稳定了。而农村半农牧以及纯牧区、交通不便的边境偏僻地方与城镇、交通方便地方的双语教育类型教学方法有所不同。

农村半农牧以及纯牧区,交通不便,边境偏僻地方的双语教育的类型基本上是蒙语为主加授汉语。换言之,蒙古族聚居的蒙古族孩子首先在学好蒙古语的基础上,从三年级加授汉语,从宏观上看,受这种类型双语教育的学生蒙语文成绩好、汉语文成绩略低。这种类型学校毕业的五年级学生的汉语成绩是相当于汉族学校汉语授课生的小学三年级程度或略高些。初中毕业时,汉语程度相当于汉族学校汉语授课生小学五年毕业学生的程度或略高些。高中毕业时,汉语文程度相当于汉族学校初中毕业生的汉语文程度或略高些。

蒙语为主加授汉语学生的蒙文程度来看,由于不同地区而蒙语文程度也不同。纯牧区、偏僻地区的孩子的蒙语表达较清晰、流利而且动听,蒙文程度也高些。半农半牧区的孩子说话有些不如纯牧区孩子。城镇、交通方便地区的蒙古族孩子的蒙语说话能力更差。

从民族方面看,蒙古民族学本民族语和其它民族学蒙语,也有所差距,具体地说,达斡尔语与蒙古语有些相似之处,达斡尔族学蒙语、说话音调基本准确。鄂温克语是属于通古斯一满洲语系。他们语言里也有与蒙语相同之处,但与达斡尔族相比还有些差距。既然如此,根据调查,这些少数民族对蒙语不但学得好,而且蒙语的程度比汉语还是高。其主要原因如下:

1.用蒙语授各类课程只有加授汉语类型的蒙族学校的学习]蒙语环境较好,而学习汉语文环境条件却较差。在这类学校学生上汉语课时,如果不用蒙语协助的话,学生对汉语理解也困难。比如呼盟鄂温克族自治旗布力稚特蒙古族小学和辉苏木鄂温克族试验小学主要由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孩子所组成。辉苏木试验小学456名学生的117名是鄂温克族、60名达斡尔族、279名蒙古族。本学校有57名教师,其中23名蒙古族、29名达斡尔族,5名鄂温克族。这些学生来自牧区,蒙语环境条件好,

2.蒙市族学校学生学习汉语的要求不太强烈,因为聚居在牧区的少数民族的日常交流思想的共同语是蒙语或者本民族语,基本不使用汉语也能交流思想。所以蒙古族学校的学生,学习汉语的积极性不高、迫切性不强。家长的学习汉语的要求也不紧迫。

3.当前汉语文教师的汉语文水平不高,教学方法欠缺、信息流通不够。教汉语的教师基本没有毕业于汉语专业的。即便有也是极少数。所以这类学校的汉语文教师队伍没有建设完备。

4.从语言学角度分析,汉语和蒙语是两种不同语系的语言,各有各自的特点。蒙语是属于阿尔泰语系,是彻底的拼音字母语,掌握起来既方便又快。汉语是汉藏语系,字、词、句字必须得背熟。因此掌握起来比较难些,也慢些。所以农村牧区、偏僻地区的蒙古族学校的学生汉语文程度的提高自然较慢。

城镇或者交通方便地区及盟、旗(县)所在地的蒙古族学校基本上是以上述的两种类型进行双语教育。当前根据这两种类型双语教育的存在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粗浅的建议:

一、双语教育的类型(模式)

根据内蒙古地区双语教育的实际情况,城镇蒙古族学校蒙族孩子的双语教育应先学好本民族语的基础上加授汉语或其它语是有好处的。以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的双语教学情况完全可以证明这一点,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每年有40%的学生升入高等院校。从心理学的分析,儿童到4岁半已经掌握了语言规则,5-6岁掌握说话规则。掌握好本民族语规律的基础上加授其它语效果肯定会好的。只有在学好本民族语言的基础上加授汉语文才能达到培养出蒙汉兼通人才的目标。但是有些蒙古族学校放弃了本民族语或母语,先学好第二语即汉语的基础上加授了蒙语,是颠倒了母语与第二种语言的位置,同时违背了心理学的规律。因此进行这种类型的双语教育,既学不好双语,又效果欠缺,浪费学生的学习时间。要真正培养好蒙汉兼通的人才,可以把农村、牧区、半农半牧区以及交通不便偏僻地区的孩子,从二年级加授汉语或再提前一些不妨先搞试点。因为这些地区学习蒙语条件好,但其学习汉语是对培养蒙汉兼备和兼通的人才,很有必要。

对于城镇或交通较便利的地区及盟(县)、苏木(乡)所在地学校的蒙古族孩子必须注意具备学习蒙语,的环境条件,并可以试验加授汉语,从三年级起再推迟一点。

二、关于双语教材问题

在教育教学问题上,内蒙古地区双语教材问题是很重要的。因为双语教育教材的联系面广。其目标方向、知识性、科学性、工具性等等都要认真考虑。

目前,蒙古族學校的蒙文班,加授汉语的教材与城镇、农村、牧区没有区别”这不太符合内蒙古地区各族人民的大范围内杂居、小范围内聚居的实际情况,由于使用蒙语的蒙古族主要居住在半农半牧区或纯牧区,幅员辽阔的边境地区。因此与汉族杂居少甚至基本不杂居的地区同用一种教材。应根据这些地区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汉语的特点编写新的教材。如小学五年毕业的汉语文教材必须编写蒙汉相结合的教材。尤其是编写小学第一册教材时,必须加强汉语文拼读、注意速成。初中阶段编写时,用蒙文译编生字、词、典故、联词以外还得全部直接用汉语编写,并且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读写能力。

三、汉语文教师队伍问题

目前,对内蒙古地区双语教育的汉语文教师的调查了解到全区汉语文教师队伍基本尚未健全。很不适应实际的要求。中小学汉语文教师不仅数量少,素质低、学历低,而且大部分汉语文教师不是这个专业的人,这些教师的汉语文程度低,不会准确读出四声,问题很严重,如把《箱(xiang)、详(xiang)、想(xiang)、相(xiang),读成箱(xiang)或相(xiang)》,读起来,没有汉语文的味道。这什么必须培养通晓蒙语的蒙古族教师进修2-3年汉语专业的训练,尽快培养出一支蒙汉兼备和蒙汉兼通的教师队伍来。小学和初中教师必须有蒙汉兼备和蒙汉兼通的教师,高中教师也要即懂蒙语文,又要有较高的汉语水平。因为升入高中的学生的汉语文程度,相当可观,理解能力、分析能力较高,写作能力也相当不错。因此对教师的要求也要高。这样才能适应内蒙古经济发展的人才要求,成为内蒙古广大人民所欢迎的蒙汉兼备和蒙汉兼通的人才。

通过上述实际的分析,如果普及内蒙古地区双语或两种语以上的教育,必须从内蒙古地区实际出发,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加强和重视民族语言文字教育的基础上发展蒙汉双语的教育。

参考资料

1.布赫主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党的民族政策》(《内蒙古人民出版社》于1987年出版的第113贞)

2.《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从书》(蒙古族简史)(《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339页和577页)。

3.《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基本经验和当前主要问题》(民族教育研究1991年第一期)。

4.孙若穷主编的《中国少数民族教育概论》(1990年《中国劳动出版社》)。

5.(《中国少数民族双语研究》论文集1990年人民出版社出版)。其中戴庆厦、马学良教授的《我国民族地区双语研究中的几个问题》和马学良教授的(《论双语与双语教学》1985年9月第20页、21页)。

边境地区实验教学论文题目范文第2篇

一、德宏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截止2015 年6 月30 日, 全州有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16186 个, 其中: 食品生产加工获证企业192 家、食品加工小作坊396 家、食品经营单位10623 户、餐饮服务单位5371户。有农资经营户1095 户、规模养殖场906 个、畜禽定点屠宰场71 个、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53 个、生鲜乳收购站5 个、饲料生产加工获证企业10 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面积227 万亩、畜禽198 万头; 全州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小区 ( 场) 707 个。另外由于德宏州地处中缅边境, 503. 8 公里的边境线和无天然屏障的边境地理环境, 多年来大量的境外食品出现在德宏各县市的集市和商店里。这些食品除了边贸政策下的大米、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外, 还有大量的缅甸泰国生产的水果、糖果、海鲜等食品。2014 年, 仅通过德宏检疫部门检验检疫进口食品就达4547 批次, 69. 66 万吨, 货值24054. 5 万美元。

二、德宏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

近年来, 德宏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由于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德宏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成为地方政府的常规工作考核目标, 每年进行定期考核, 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近年来得到进一步强化。2015 年, 农业部门对全州各县市开展蔬菜农残快速检测样品数4800 个, 合格4621 个, 合格率96. 27% 。抽取饲料样品17 批次, 合格16 批次; 抽取兽药残留样品80 批次; 完成“瘦肉精”抽检369 头 ( 份) , 1107 批次, 快速检测“瘦肉精”800 条, 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仅2015 年上半年, 各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8980 人次, 检查食品经营者及各类市场15387 户次, 检查学校食堂、餐饮单位7319 家, 食品加工小作坊345 家, 食品小摊点1853 家次, 农产品养种植基地和农资市场366 户次, 查处不合格食品35631 公斤, 责令现场销毁或下架过期食品198 公斤, 下架无中文标识外国食品152 公斤。全州共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走私案件50起, 案值168. 33 万元。全州5 年内没有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目前德宏州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是德宏州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正处在改革调整阶段, 亟待融合加强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改革完善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要求, 德宏州于2014 年1 月16 日组建了新的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加挂“德宏州人民政府食安办”牌子。全州各县市先后于2014 年4 月前完成机构组建、职能和人员移交, 各县市成立了食品药品检验所, 全州乡镇14 个乡镇监管所。目前, 德宏州食品监督管理局是德宏州负责食品监管的主要职能部门, 它合并了州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的职能科室、德宏州质量监督局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职能科室, 理顺了监督管理执法的机制体制, 但是新机构的设立和合并机构后, 产生的人员之间、机构职能工作之间、专业工作之间的融合仍需要一定时间, 新机构领导班子的选配、专业科室配置等都需要时间, 目前仍有个别的县市还没有配齐领导。另外乡镇监管所由于机构刚刚建立, 只是建立了机构, 目前无执法装备, 缺乏基本的执法用车辆, 执法人员的经费补助财政也急需理顺关系。这些都影响了职能工作的开展。

( 二) 食品监管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目前德宏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不适应边疆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目前德宏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县市设市场监督管理局或综合执法管理局, 全州50 个乡镇, 1 个街道办事处, 设30 个监管所, 每个监管所配置编制3 - 5 人, 不设监管所的乡镇设食品监管员, 村寨设兼职的协管员。农村村寨食品的监管执法主要依靠协管员不定期的监管进行管理, 大部分协管员由村委会主任兼职担任, 每月一百元的话费补助, 德宏广大农村地区村寨间路途遥远, 工作很难监管有效到位, 造成农村大量假冒过期食品盛行, 监管乏力。

第二, 德宏地处西南边境地区, 近年来大量缅甸或经缅甸进入中国的商品日益增多, 德宏边境城市的街道、商店里充斥缅甸或经过缅甸进入中国的商品, 境外食品除了部分正式通过正规口岸进入德宏, 经口岸检验检疫外, 大部分食品都是通过边民便道和通道进入德宏市场, 这些食品在生产标准、包装要求、标识和中国商品不一样, 大部分达不到中国国家规定食品生产标准和食用标准。境外食品的大量出现给德宏地区食品安全监管提出了特殊的挑战和困难。

第三, 目前, 德宏“三小”食品问题 ( 小餐饮、小食品、小作坊) 是德宏食品监管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三小食品”企业和个人, 由于规模小、生产经营灵活、场所不固定, 缺乏必要规范的生产经营条件, 达不到国家的食品生产经营规范的要求, 通常不能取得食药监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 而处于于一种非法生产经营状态, 但是他们生产经营的食品通常是周围普通百姓日常生活所需, 而且“三小”摊贩和作坊又是生产经营者就业和谋生的主要生活来源, 有的还是德宏本地的著名特色小吃, 比如德宏各个县市“撒撇”、“火烧猪”、“过手米线”、“豌豆粉”等, 它代表德宏的饮食特色和饮食文化, 也是德宏旅游产业吸引外地游客的特色食品, 完全取缔“三小”食品与德宏边疆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实际不符。对“三小”食品的监管成为各级食品监管职能部门的头痛问题。

第四, 目前新《食品安全法》在德宏实施面临着特殊的困难。新食品安全法处罚标准过高, 新食品安全法第122 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 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 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德宏经济发展水平低, 许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和产值都较小, 五万元是许多小企业一年的收入水平, 过高的处罚基数使执法人员的处罚缺乏执法的可操作性, 这不能不说的新法的问题之一。

第五, 食品安全监管风险机制建设亟待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风险机制是当代发达国家解决和应对食品安全监管风险的有效经验和做法, 食品安全风险预测评估是一种积极科学的主动监管机制, 是破除传统“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问题责任追究”被动食品安全治理机制的有效办法。德宏州2011 年起作为监测点参与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由于起步较晚, 到目前为止, 检测样本和品种有限、目前德宏州的食品安全监管风险预测机制还处在实施监测、建立数据库阶段, 还难以做到对德宏境内食品安全进行科学评估和预测。

第六, 网络电商兴起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挑战。由于近年来的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网络食品的数量也越来越多, 网络电商平台监管力度不够, 网络销售隐蔽性, 虚拟性、维权的复杂性, 网络食品的质量参差不齐, 假冒伪劣产品充斥网店, 特别是边疆地区,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 普通民众收入水平较低, 许多人食品消费心理不成熟, 贪图便宜, 网络电商平台的管理不善给监管假冒伪劣不安全食品带来了巨大障碍和困难。

( 三) 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专业人才队伍亟待加强, 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设备投入不足

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专业化程度很强的工作。需要配备先进技术设备和专业人才, 目前全州的食品监管工作面临专业技术人员缺乏, 技术检测设备不足的困难。首先, 德宏州食品检验检测设备不足, 并且分散在各个不同的系统和行业部门中。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州疾空中心、州质量监督局和德宏检验检验局系统的检验检测设备较为先进, 技术力量较强, 但是各家分别执行不同部门的检疫检测任务, 检测资源并不能共享互通。县市检测技术力量和设备薄弱, 全州只是瑞丽、盈江、陇川和梁河成立了食品药品检验所, 检验检测专业人员不足, 以盈江食品药品检验所为例, 仅有5 名专业技术人员, 检测技术力量不足。县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除瑞丽外未配备实验室和相关检测设备, 不具备开展食品检验工作的条件, 仅能开展快速检测工作, 快速检测数据通常不能作为执法的依据。

( 四) 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意识不足

食品安全关乎每个家庭和个体, 关乎每个人的基本的生存安全和健康安全。但是目前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中面, 公众的食品安全维权意识严重不足。首先, 食品安全参与及维权意识不足, 食品安全监管在许多人的观念中, 是政府的职能工作, 食品出现安全事故, 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 与普通社会公众无关。一方面, 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和事故通常成为普通民众判断政府管理和服务效能的标准之一, 影响政府公信力和官员形象。据上海交通大学舆情研究实验室社会调查中心和社科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中国民生调查报告2014》, 近半数受访者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表示不满意, 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只占17. 8% 。另一方面, 对于许多人而言, 只要是与自己无关, 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熟视无睹, 缺乏维护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的权利、责任、义务意识。许多食品生产经营者, 由于利益的驱使自觉不自觉的参与到违法食品的经营生产中去。食品生产和经营成为一种“互害”的不正常社会心理和社会现象。其次, 食品安全消费意识不成熟。公众食品安全消费意识不成熟体现在许多人由于贪图便宜无视食品安全质量, 目前德宏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许多人的食品消费心理、意识和消费习惯还停留在物质匮乏和物质短缺时代, 低价、便宜是食品消费的主要动机, 这就给假冒伪劣、低成本违法生产经济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潜在的产品市场和心理市场。最后, 普通民众食品安全知识不足, 在许多人的心目中, 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对食品安全知识严重缺乏, 导致广大的农村地区成为过期食品、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地。

( 五) 食品安全监管理念亟待进一步提升

食品安全监管涉及监管对象复杂, 监管面广、监管环节众多, 监管措施和手段专业性和规范性强, 在当今许多发达国家, 食品安全监管依然是一项考验政府监管能力和治理能力的极具挑战性工作。目前虽然德宏州建立了以州、县市、乡镇和村寨的食药监局食药监所协管员信息员的主导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农业部门对农业生产、种植、养殖过程进行执法监管、疾控部门承担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预警、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对口岸食品监管, 全州食安委协调领导有36 个部门参与的体系性执法监督体制。多年来, 国家和省州部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治理食品安全问题, 但是食品安全问题仍然不容乐观, 食品安全监管任重道远。如何结合德宏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德宏食品生产经营的特点开展食品监管, 将是德宏食品安全监管必须思考的问题。德宏目前食品生产经营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 企业大部分还处于“小、散、乱、差”的状态, “三小”企业众多, 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的企业不多, 给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渠道化、模块化管理带来极大困难; 其次, 德宏的广大农村地区, 由于执法力量和执法队伍的薄弱, 监管比较薄弱, 食品问题突出。第三、德宏拥有503. 8 公里的国境线, 面临着大量境外与中国国家标准不一致的食品不断涌入德宏的实际。因此, 如何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更新监管和执法理念、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 增强德宏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这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和思考的问题。

三、德宏食品安全监管对策建议

( 一)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目前, 德宏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经过2014、2015 机构整合和优化配置, 逐步形成了完善的监管执法机制。但是仍然存在监管盲区和监管机制的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的需求。首先应大力加强乡镇和村寨的执法监管力量, 配齐乡镇地区执法交通工具和执法装备, 提高乡镇村寨执法人员津贴待遇, 加强乡镇村寨食品巡回安全执法, 加大乡镇食品安全执法人员的执法培训。其次, 对于境外进入德宏食品应当建立中缅双方食品监管合作机制,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在县市建立境外食品销售指定市场或区域, 进行特别监管。第三、完善畜产品执法和监管机制, 尽快出台地方性的活牛屠宰检疫办法和解决乡镇卫生防疫协管员的执法身份问题, 加大对病死牲畜的无害化处理的监管。第四、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监管风险预警机制, 加大地方性财政投入, 针对德宏地方性食品安全项目、境外食品安全性项目的开展常规检验检测, 建立科学有效的检测数据库, 为德宏食品安全监管风险预警工作夯实技术基础。

( 二) 完善法律法规, 结合德宏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尽快出台德宏州“三小食品”管理自治条例

目前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 亮点多, 处罚严, 为今后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可靠的法治基础。但是对于德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实际, 新法针对性差, 对于德宏的“三小”食品问题 ( 小作坊、小餐饮、小食品) , 特别是对于地方民族特色食品的监管, 一方面应当加强监管以保证边疆各族人民的食品安全, 另一方面也应当通过监管引导和促进食品生产和经营的管理和进步, 促进德宏民族特色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促进德宏产业结构调整。对德宏“三小”食品在市场准入、食品卫生和质量标准方面、监管应该体现安全性、灵活性和地方性, 体现德宏特点、德宏标准, 德宏特色食品标准。食品安全监管和相关职能部门应该联合德宏州人大积极开展立法调研、通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食品行业意见, 尽快出台《德宏州小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民族特色食品安全监管条例》。另外, 对于境外食品的监管执法, 也应该尽快出台地方性的法规, 为边境地区境外食品安全的执法提供科学可靠的法治基础, 以促进中缅边境地区边民互市、旅游食品市场发展, 满足边境地区各族人民的食品需求。

( 三) 整合各级各部门监管资源、加大和申请国家、省、州各级财政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财物投入

整合分散在疾控、食品药品检验所、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等地方监管部门和国家直属监管部门之间的检验检测资源是德宏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当务之急。建议州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和州食安委先行组织专家对德宏州州级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设备、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专业检验检测资质进行调研、按照地域和人口分布设立州级和县级重点食品检验中心, 配齐配强专业检验检测专业技术力量、加大项目和财政资金投入, 实现州级和县市检验检测资源和服务共享, 夯实德宏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基础。

( 四) 强化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维权意识, 拓展公众监督举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途径和能力

食品安全监管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是一项非常复杂和赋有挑战性的工作。他不仅是政府的职能工作, 同时也是需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治理的社会系统工程。因此, 强化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应该加大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特别是应该加强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加大乡镇农村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 对于少数民族村寨, 应该通过移动互联网终端、用少数民族语言宣传食品安全法规、食品安全知识, 让广大群众明确自身食品安全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增强对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违法食品、不安全食品的辨别能力, 树立违法可耻、守法光荣的食品生产经营意识。其次, 应加大宣传力度, 让普通社会公众, 熟知食品维权的行政、司法和自力救济的方法和程序。第三, 应该通过现代网络通讯技术, 特别是移动互联网, 拓展社会公众监督举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途径和能力, 进一步加强推进有奖举报食品违法行为。应当重点加强在互联网上、移动互联网上设置德宏食品安全举报网站、举报微信关注号, 以方便人民群众进行快捷举报食品违法行为。

( 五) 更新监管理念, 进一步提升德宏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1.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体系化和渠道化建设

针对德宏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小、散、乱、差”的经营和生产实际, 应当通过体系化和渠道化思路, 将食品生产和经营的千家万户进行组织化、聚集化、渠道化, 以便于监管和服务。首先, 在广大的农村地区, 通过市场、自愿方式, 鼓励广大分散农户组织各种种植、养殖、畜牧专业合作社、通过专业合作社统一向市场提供健康安全的农产品, 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制作、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全环节管控, 对生产过程中的化肥、农药、食品添加剂、饲料使用、屠宰检疫、病死生畜无害化处理进行全面无缝监管。其次, 在农村, 加大推进“三品一标”乡镇和企业的数量。积极扶持农产品骨干企业和产业基地建设, 加大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力度。第三, 在城市积极开展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区、示范销售市场、示范餐饮摊点等活动。

2. 建立食品生产和经营的责任追溯体系

借鉴食品监管责任化的国际通行做法, 逐步强制实施食品生产的追溯体系建设, 食品生产的追溯体系建设可以将食品生产和经营的责任、监管、归责简洁化、线索化。监管部门应当积极扶持、引导、创造条件引导德宏食品生产企业和个人实施食品生产的追溯体系建设, 加快开展实施德宏食品召回制度。

3. 推动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的信用体系建设

食品安全监管不仅是市场问题也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社会信用和社会责任感问题。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该积极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的安全信用正激励机制, 使守合同、守法规范经营食品生产和经营的企业、个体的诚信行为在市场和社会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和拓展, 假冒伪劣违法经营和生产者的违法行为不断得到曝光。以食品、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 加强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和加工环节的信用管理, 建立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在异地和部门间共享制度。推动建立食品质量信用征信系统, 加快完善12365 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咨询服务平台, 建立食品质量诚信报告、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 促进食品市场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

最后, 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在当代中国不仅是民生问题, 同时也是政治问题; 不仅是社会问题, 同时也是市场问题;不仅是法律问题, 同时也是道德问题; 不仅是政府治理市场的公共管理问题, 同时也是消费者维权维护自身权益的问题, 我们坚信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 通过建立完善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政府职能部门的严格执法、社会各方力量的积极参与、随着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的不断提升,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逐步推进, 德宏各族群众的食品安全环境将得到巨大改善和提升。

摘要:本文通过概括德宏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 指出当前德宏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四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作者指出,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完善法律法规, 更新监管理念等措施是提升德宏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实效性的有效途径和根本措施。

关键词:边境,民族地区,食品,监管

参考文献

[1] 德宏州食安委.2015年德宏州人大食品安全汇报材料.

[2] 德宏州瑞丽检疫检验局.2015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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