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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融资平台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莲生三十二2025-09-171

保理融资平台范文第1篇

[摘 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出口竞争的日趋激烈,国际保理业务作为一种成熟的贸易融资方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迅猛发展。然而,我国的国际贸易中传统信用证方式的采用仍然占据较大的比重。因此,深入研究国际保理与信用证的优缺点,对我国的出口商在贸易实践中理性选择结算方式有着重要意义。本文试图通过对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两种融资结算方式——国际保理和信用证展开分析并加以比较,以期能为我国的出口企业合理选择结算方式、规避国际贸易风险提供借鉴和帮助。

[关键词]结算方式;国际保理;信用证;比较分析

目前,我国经济开放程度在广度与深度上得到了不断拓展,越来越多的出口企业面临着国际贸易融资的挑战。同时,国际贸易方式也越来越以赊销为主,这就使得出口企业面临着融资难且收汇风险加大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两个问题就成为出口企业发展的关键。本文对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两种融资结算方式——国际保理和信用证展开分析并加以比较,以期能为我国的出口企业合理选择结算方式、规避国际贸易风险提供一点帮助。

1 国际保理概述

根据1995年生效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保付代理公约》第2条的规定,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又称保付代理,指一方当事人(供应商)与另一方当事人(保理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合同关系。根据该合同,卖方(供应商)将根据其现有或将来的基于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服务)贸易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①贸易融资;②销售分户账管理;③应收账款的催收;④信用风险控制和坏账担保。它是指保理商为国际贸易中采用赊销(O/A)或跟单托收承兑交单(D/A)结算方式时,为卖方提供的将出口贸易融资、账务处理、收取应收账款和买方信用担保融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简单地理解,国际保理业务就是出口商以商业信用方式出卖商品,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发票、汇票、提单等相关单据,卖给经营保理业务的银行或财务公司,收进全部或一部分货款,从而取得资金融通的业务。保理商买进出口商的单据,就等于承购了出口商的债权,之后即通过一定的渠道向进口商催还货款。其核心内容是通过收购债权的方式提供融资。

保理业务中对出口商的好处如下:

(1)保理商代替出口商对进口商进行资信调查,协助出口商将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增加了出口商的国际竞争力。

(2)通过保理业务,使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完毕后可立即获得资金来满足企业经营需要,加快资金的周转,促进企业利润的增加。

(3)保理业务中保理商在核准的信用额度内承担坏账风险损失,从而为出口商提供了一种坏账担保,免去了中小企业的后顾之忧。

(4)出口商只要按合同规定交付了货物,保理组织无追索权地承购其单据后,就将信贷风险和汇率风险都转移给了保理组织。

(5)与商业贷款相比,由于保理业务使企业卖掉债权后立即收到资金,可增加财务报表资产,减少资产负债比例,优化对外资信状况。

2 信用证业务概述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银行(开证行)依照进口商(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出口商(受益人)开立的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单据在指定的地点支付的书面保证。实质上是银行代表其客户(买方)向卖方有条件地承担付款责任的凭证。简单地理解,在国际贸易中由于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双方需要两家银行(开证行和议付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

信用证的特点有三: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信用证不依附于合同,是一项独立的法律文件;根据《UCP 600》规定,信用证不以货物为准,是纯单据业务,只要单据做到单证相符、单单相符,银行就予以付款。

信用证业务对出口商的好处如下:

(1)开立信用证等银行费用一般由进口商承担,减少了出口商的交易费用。

(2)当出口商收到信用证之时,表明进口商已基本落实了各项进口所需手续,保证了贸易合同的履行。

(3)开证行的银行信用取代了进口商的商业信用,为出口商提供了一种有条件的付款保证,降低了收汇风险。

(4)由于信用证是一种纯单据业务,因此只要卖方细心把握单据的准确性,就能获得开证行无条件的付款保证。

(5)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可以向银行申请办理出口押汇与打包贷款等融资业务,满足企业资金周转需要。

综上所述,国际保理与信用证均为银行信用,并且同时都可为出口商提供贸易融资的方法。

3 国际保理与信用证业务的比较

3.1 手续费用比较

国际保理业务中,出口商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时,出口商承担相关的保理费用,一般为贸易合同金额的1%~2%;在信用证业务中,进口商承担开证费用及约1.5%的押金,而出口商只需承担信用证的通知、汇票的承兑等项费用。因此,国际保理较之信用证,出口商的费用负担较重,但具有极高的出口竞争力。

3.2 与合同的关系比较

在信用证业务中,信用证是依据合同开立的,但信用证一旦开立就成为独立的法律文件,信用证项下当事人只根据信用证规定办事,不受合同的约束。但在国际保理业务中,保理协议虽然与买卖合同也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合同,但是出口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先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并且保理商会要求出口商在签订合同时加入一些保理协议的条款来维护自身利益。因此,国际保理中与合同的关系较之信用证要密切得多。

3.3 付款责任比较

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具有第一付款责任,前提条件只有一个就是出口商提交的单据要与信用证相符,出口商就可以无条件地得到货款。但在国际保理业务中,保理商的付款条件较多,如买卖双方签订的贸易合同必须在保理商允许的额度内,否则保理商不承担付款的责任;出口商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发货,进出口商如果对产品存在争议,保理商概不承担付款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国际保理较之信用证,银行的付款条件要更严苛。

3.4 业务范围比较

国际保理实际上是一种融结算、管理、担保、融资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业务,业务范围极其广泛,包括进口商的资信调查及信用评估、应收账款的回收、销售分户账管理、信用风险及贸易融资。而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的功能就是在“相符交单”的情况下付款或融资。可见,国际保理的业务范围基本覆盖了信用证的业务范围,而且比信用证的功能要强。

3.5 风险比较

在信用证方式下,对于出口商而言也存在很大风险,如进口商不按时开证导致货物原料涨价,出口商要承担成本费用增大的风险;如若开证行倒闭,开证行的第一付款责任付诸流水,将导致出口商无法安全收汇;如果单证不符,也将导致进口商拒付或迟付货款的风险。

在国际保理方式下,只要出口商提供的货物的品质、数量、价格、交货期符合合同要求,如果遇上进口商资金周转不灵或倒闭,进口保理商将负责付款,承担百分之百坏账担保。因此,对出口商来说,摆脱了信用证项下进口商无力付款、倒闭或无故拖延付款的风险。所以相对来讲,国际保理方式下出口商的风险范围要小。

3.6 融资方式比较

在信用证业务中,议付行对出口商的融资方式主要有打包贷款、信用证抵押放款、出口押汇、票据贴现等。前两种是货物发运前银行给予出口商的融资,由于没有实物作抵押,实质仍是信用放款,银行有从出口货款中扣除或要求偿付的权利。后两种是货物出运后,议付行给出口商的融资,如果开证行拒付货款或无力付款,议付行对出口商有追索权。

在国际保理业务中,保理商承担了信贷风险,向出口商提供一种兼有担保和融资性质的出口代收业务。只要保理商承购了出口商的债权,风险就全部转移给保理商,即使遭到拒付,不得向出口商行使追索权。因此,保理的最大优点就是可以向出口商提供无追索权的短期贸易融资,并且操作的手段较容易且方便。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在国际贸易中以赊销形式进行结算的方式越来越普遍的今天,如何加强出口企业应收账款的回收和坏账的防范,帮助出口企业融得资金,已经成为许多企业在贸易中所遇到的难题。这个时候若采取国际保理和信用证两种金融产品帮助企业很好地控制、管理风险,无疑是出口企业拓展市场的一种有效手段。当然,国际保理与信用证业务作为两种成熟的国际结算方式,对于出口商虽然都有其各自很大的优点,但同时也有一些不足。对于我国的出口企业来说,采用传统的信用证方式时要尽量避免各种风险,保证顺利收汇,同时也要更多的关注已经发展比较成熟的国际保理业务。金融风暴之后,国际保理已成为传统信用证方式的潜在替代者。由此可见,理性选择结算方式,已成为出口企业防范国际贸易风险的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

[1]苏宗祥,徐捷.国际结算[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

[2]吴瑕.融资有道——中国中小企业融资操作大全[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

[3]刘刚.国际保理:信用证结算业务潜在的替代者[J].浙江金融,2005(8).

[4]史征.国际保理结算的比较优势与风险[J].商业时代,2006(20).

[5]张云,武庆荣.论国际保理与信用证的特点[J].生产力研究,2007(1).

[6]黄辉.中小出口企业结算方式的选择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7(34).

[作者简介]张雪磊(1982—),女,山东莱芜人,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政治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助教,研究方向:国际经济与政治。

保理融资平台范文第2篇

伴随着互联网电商的快速发展,杭州天猫商户何女士掘到了自己人生的第一桶金。生意越做越红火了,问题也是接踵而至:由于经营网络电商不久,何女士缺乏足够的抵押物,此时又想融资扩大经营该怎么办呢?正在何女士一筹莫展之际,广发银行杭州分行推出的“电商流水贷”产品使得融资难题迎刃而解。在广发银行的帮助下,何女士顺利拿到100万元信用贷款额度,这也使得她对新一年的经营情况变得更有信心。

独辟蹊径助力小微电商企业发展

所谓的“电商流水贷”业务,实际上是广发银行杭州分行为帮助小微电商解决融资难、担保难等问题,创新传统授信产品,减少审查要求,为小微电商量身定制的授信产品。据广发银行杭州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与原来按照贷款期限收费的模式相比,企业可以根据资金使用与周转情况随时还款,随时借款,且借款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计息。”

浙江是一个民营经济高度集中的省份,特别是杭州,由于阿里巴巴的存在,电商氛围显得尤为浓厚。包括何女士在内的不少小微电商企业主均表示,事实上,最近几年电商的经营状况都是十分不错的,年均销售收入增长20%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小微企业主想借着这个好的发展势头扩大经营,可融资难俨然成为了横在众多小微企业主面前的一道难题。何女士告诉记者,“过去我们融资,第一个想到的肯定是银行,毕竟银行的贷款利率还是比较低的。可通过银行贷款一般都是要看抵押物的,像我们这种经营网络电商的很少能够拿出相应的抵押物。而如果通过民间借贷,利率又太高了,这使得我感到十分为难。”

事实上,广发银行杭州分行很早就意识到了浙江小微电商比较集中的这一特征。根据他们的现实需求,2014年,广发杭州分行针对浙江本土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电商平台,打破传统思维,深入市场研究,结合电商客群与传统客群的差异性和新特点,成功开发出“日用消费类电商客群的流水贷产品专案”。据介绍,电商流水贷业务最高放款额度可达300万元,是一种无抵押、无担保、纯信用贷款,对于众多小微电商企业主而言,只要符合系电商平台经营主体、连续实现盈利即可。

多方位搭建小企业移动金融平台

自2002年我国颁布《中小企业促进法》至今,始自政策导向的银行业支持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已经走过了12个年头。在这个过程中,银行由被动到主动,由理解到深入,已经形成了一系列与国际先进模式接轨的创新服务体系,不少银行将发展小微金融作为战略转型的突破口。但是,这样的路径选择也意味着银行要改变原有的业务、组织架构和运作模式。目前,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服务已经进入新阶段,其商业模式也面临着调整和突破。

以广发银行杭州分行为例,其正是抓住了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互联网金融以及大数据日新月异的特点,加大了对小企业手机银行、捷算通卡和好快先生等小企业移动金融服务平台的搭建。其中,小企业捷算通卡是为小微企业客户量身定制的对公单位结算卡,客户持卡凭密码即可办理现金存取、转账汇款、投资理财、账户管理等业务;小企业手机银行作为小微企业的移动金融服务平台,可实现公私账户统一管理、移动审批、在线融资、电子回单、智能提醒等功能;而好快先生是广发银行推出的小企业贷前准入营销工具与移动访厂工具,它作为小企业全流程系统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引入贷前准入营销工具、移动访厂工具,改善、优化小企业业务操作流程,实现涵盖贷前、贷中、贷后的全流程系统管理和风险控制,对于规范客户经理授信环节操作和管理、提升信贷业务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保理融资平台范文第3篇

单位: 姓名: 得分:

一、填空题:每题1.5分,计60分)

1、“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是指(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2、全覆盖是指借款人自身现金流占其全部应还债务本息的比例达( 100% (含) )以上。基本覆盖是指借款人自身现金流占其全部应还债务本息的比例达(70%)(含)至100%之间。半覆盖是指借款人自身现金流占其全部应还债务本息的比例达(30%(含))至(70%)之间。

3、银行对平台贷款要按照(“保在建、压重建、禁新建”)的总体思路,将有限的信贷资源着重用于生产经营性的项目建成完工和投产上,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管控新增平台贷款,以实现全年(“降旧控新”)的总体目标。

4. 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 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5.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核心指导思想是( 需求测算)

6.三个办法中,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 ) 1 或( 贷款人受托支付 )的方式。

7、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对借款人相关账户实施监控,必要时可约定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和(还款准备金账户)。

8、流动资金贷款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

9、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贷款人应确认(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

10、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 (五十万元人民币) 的个人贷款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11、《个贷办法》中要求执行贷款“两面一访”制度,其中“两面”是指( 面谈)、(面签)。

12、2010年《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要求,各机构要综合考虑项目(预期现金流)和(投资回收期)等情况,合理确定还款方式,实行分期偿还,做到(半年一次还本付息),鼓励有条件的可按季度进行偿还。

13、贷款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规范担保流程与操作。

14、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

15、流动资金贷款,7月1日后单笔贷款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同时,银监部门要求受托支付走款比例要达到(80%)以上。

2

16、银监会有关平台贷款清理规范和风险监管的政策对新增问题要( 严格加强管理 ),存量问题要(全面推进整改),“退出”问题要(严格监测风险)。

17、流动资金贷款按照贷款使用方式分为(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和(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

18、流动资金营运资金缺口=营运资金总量-(流动负债)-(借款人自有资金)

19、项目资本金一般是项目的(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无需返回这部分资金,且不承担任何(利息)。

二、名词解释(每题4分,计16分)

1、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借款人自有现金流

包括经营性现金流,自有资产变现价值(自身拥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处臵收入、自身拥有的已办理过户手续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红和股权转让和其他资产等)和已明确归属借款人的专项规费收入(如车辆通行费)。

2、贷款人受托支付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3、宽限期

指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的,自第一次贷款发放日起至借款人第一次偿还贷款本金之日止的时段。

4、审批有效期:

3 指从批复生效日起至借款合同签订日止的时段。

三、简答题(每题6分,计24分)

1、满足哪些条件的企业法人类平台贷款,银行可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并按照商业化原则运作?

一是符合“全覆盖”原则,即各债权行对借款人的风险定性均为全覆盖。二是符合“定性一致原则”,即各债权行均同意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三是符合“三方签字”原则,即各债权行均已就平台风险定性和整改措施与融资平台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达成一致,并通过三方签字(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融资平台及各债权银行)进行确认。

2、个人贷款,哪些情形,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一)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二)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三)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3、 固定资产贷款哪些情形应采取受托支付?

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4、《流贷办法》要求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答:银行应根据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及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资金循环周期等要素合理测算借款人的营运资金需求,并

保理融资平台范文第4篇

摘 要:本文分析、评价了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政策性产业扶持基金融资和农业产业投资公司融资三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模式及其各自的优势。以山东和天津为例分析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资金来源。借鉴国外政府投融资的资金来源,分析了我国在融资模式及资金来源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资金来源,融资模式

一、引言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指地方政府为了融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所组建的各种不同类型公司,这些公司通过地方政府所划拨的土地等资产组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大致可以达到融资标准的公司,必要时再辅之以财政补贴等作为还款承诺,重点将融入的资金投入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之中。

从我国经济的情况来看,投资始终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在高投资拉动经济增长中,政府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而地方政府投资职能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是要有充足、稳定的资金来源。一方面,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政收入虽然也保持一定增长,但与快速增长的支出需求相比普遍拮据,财力基本上仅够维持“吃饭”,基础设施欠账和建设资金缺乏成为制约地方经济发展的瓶颈;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和公共财政体系的逐步确立,财政资金要更多地满足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这在客观上要求政府必须通过深化投融资改革,搭建市场化融资平台,充分发挥有限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重点关键领域战略性开发开辟稳定筹资渠道。

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渠道及评价

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产生过程看,目前主要存在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性产业扶持基金、农业产业投资公司三种运行模式。这三种模式适用于不同条件的融资需求,且各有其优劣势。

(一)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及评价

1.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BOT即建设一经营一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BOT适用于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常是由国外企业和国内的民间资本来承担,因而有效地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和避免大量的项目风险,并且给项目所在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同时也促进了国际经济的融合。同时,给出了明确项目回报率,严格按照中标价实施,政府部门和私人企业协调容易,双方的利益纠纷少,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

2.TOT( transfer-operate-trans-fer)模式。TOT是BOT融资方式的新发展。近些年来,TOT是国际上较为流行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它是指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将建设好的项目一定期限的产权和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投资人在一个约定的时间内通过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和得到合理回报,并在合约期满之后,再交回给政府部门或原单

位的一种融资方式。TOT作为一种盘活现有存量资产的有效方法而逐渐被接受,其拥有以下优势:

一是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争执和纠纷。TOT融资方式只涉及已建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权的转让,不存在产权、股权的让渡,回避了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保证了政府对公共基础设施的控制权。

二是减少政府财政压力,促进投资体制的转变。在这种方式下,除金融机构、基金组织、国外大公司外,各类企业和私人资本均可参与融资,有助于大量吸引国内外民间资本参与融资,促进投资体制由国家投资为主逐步向民间资本投资为主的架构转变。

三是风险小,项目引资成功率高。TOT方式一般不涉及建设过程,避免了BOT方式在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和矛盾,项目风险降低,能够尽快取得收益,双方合作容易,引资成功可能性增加。

四是项目成本和项目产品价格相对较低。TOT方式下投资风险大幅降低,投资者预期收益率会合理下调;涉及环节较少,新建项目建设和营运时间大大提前,评估、谈判等方面的从属费用也势必降低,政府在组建SPV、谈判等过程中的费用也有较大幅度下降,项目成本和项目产品价格都相应有所降低。

3.PPP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PPP即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PPP模式使政府部门和民营企业能够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即把政府部门的社会责任、远景规划、协调能力与民营企业的创业精神、民间资金和管理效率结合到一起,相较于其他融资模式,PPP模式项目参与方有所增加,民间企业参与到了基建项目当中。此外,与BOT等模式不同,PPP即在项目初期就可以实现风险分配,同时由于政府分担一部分风险,使风险分配更合理,减少了承建商与投资商风险,从而降低了融资难度,提高了项目融资成功的可能性。政府在分担风险的同时也拥有一定的控制权。

4.PFI( 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模式。PFI模式是指利用私人或私有机构的资金、人员、技术和管理优势进行公共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与经营。政府对私人部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购买,也可以合营方式或者以授予私营部门收费特权,其目的在于解决基础设施以及公益项目的投资效率问题。与BOT、TOT、PPP相比,PFI的最大优势是适用领域广泛,它不仅适用于经营收益性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还可以用于非经营性的城市公益项目。实行该模式,能够广泛吸引经济领域的民间资本参与公共物品的产出,能够使政府一次性投入建成的项目,分摊到若干年支付,等于分期付款,可有效地减轻当前的财政负担。此外,提高建设效率和转移项目风险是PFI较突出的优势所在。

5、ABS (Asset-backed security)模式

ABS模式是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即以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由于ABS只适用于有比较稳定可靠现金流的项目,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收费的证券化符合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要求。从多种融资方式的比较看,收费的基础设施ABS融资与其他形式的项目融资相比具有很大的优势,首先它可以有效地克服借用国外贷款和吸收国外直接投资等传统引进外资所带来的外债压力与产业安全问题。其次,由于有信用增级的措施,当在资本市场大规模筹资增加时,成本可以降低。第三,ABS融资对已建成的和在建的收费基础设施项目均适用,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始终拥有项目的所有权。

(二)政策性产业扶持基金融资模式及评价

1.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指由一群具有科技或财务专业知识和经验的

人士操作,并且专门投资在具有发展潜力以及快速成长公司的基金。

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主要分为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的政府主导型创业投资机构、地方政府通过财政出资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地方政府通过联合国家开发银行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三类。具备撬动社会闲置资金、缓解市场投资失灵、带动产业振兴的作用。引导基金首先是要“引导”,通过引导使资本起到放大的作用,在我国的做法主要是通过财政资金设立国有独资或控股、参股的创业投资公司。

2.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体系包括以下六方面内容:一是融资平台保证金。政府通过融资平台与银行达成协议,每年安排一定金额拨入银行保证金专户。对于放贷产生的坏账损失由政府与银行按协议约定比例承担,政府承担损失部分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中核销。

二是融资平台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贷款出现风险时的代偿和损失核销,同时作为融资平台的风险准备积累,可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三是担保机构费用补偿金。通过政府对担保机构的费率补偿,可以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和降低资产的反担保条件。

四是中小企业信用互助补偿金。由政府牵头成立,实行会员制,信用互助基金可以用作贷款担保资金,通过与银行合作对会员企业进行担保贷款。

五是知识产权融资专项基金。由政府出资设立,作为开展知识产权权利质押融资业务的担保保证金。

六是贷款贴息。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政策,重点通过具有杠杆作用的融资平台给予企业补贴。

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降低了银行风险成本,增强了授信管理与决策水平;对企业而言,降低了财务成本,增强了信用为本的融资意识。这无疑降低了融资成本,提高了融资效率,同时更让企业倍加珍惜声誉和信誉,增强了信用意识和融资意识;对政府而言,降低了行政成本,实现了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政府通过有效手段降低企业信用成本,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农业产业投资公司融资模式及评价

在农业产业投资方面,政府融资平台的运行借鉴了其他产业投资公司的融资模式。就现阶段而言,政府农业产业投资公司主要以农业担保公司为主,在政府对农业产业的财政支持上仍然以农业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为主。就国外比较成功的农业产业投融资体系来看,其构成是以农村合作金融为主体,以政策金融为保障,以商业金融为补充。

三、我国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资金来源

(一)山东省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资金来源分析

近年来,山东省内各市均相继成立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并充分发挥平台的资源配置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本文主要选取了几个有代表性的城市来分析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资金来源。

1.平台的融资渠道。各市平台的融资渠道均是以银行贷款为主,其他融资形式为辅,总的来看,有五种基本类型:一是通过间接融资方式,即以土地资源和政府信用作抵押或担保,财政预算兜底的形式向银行贷款;二是利用上级转贷资金,如中央扩大内需资金、省调控资金等;三是借助实体企业开展的贷款业务;四是发行企业债券;五是进行信托融资。济南市

融资渠道主要为政府信用贷款和市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发行的企业债券;枣庄市融资渠道主要为银行贷款和上级转贷资金;临沂市除了商业贷款和争取上级转贷资金以外,还采用了企业债券的方式融资;泰安市在努力扩大银行间接融资、全力推进债券融资的同时,积极探索信托融资。

2.平台的资本金构成。财政资金是政府设立投融资平台的主要出资方式,此外还存在土地划拨、股权划拨、债权划拨等多种出资形式。济南、枣庄、济宁、德州、聊城、菏泽六市的投融资平台的启动资金均由财政划拨。而临沂市的投融资平台资本金构成则较为多样化。泰安市以开发性金融合作为基础,起步政府投融资平台,之后为充实平台规模,又陆续注入了大量国有股权资产。

(二)天津市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资金来源分析

天津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运作模式在国内是比较典型的,其融资来源更多的还是依靠国家开发银行等传统的间接融资渠道。2004年11月,天津市成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公司,标志着天津市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性投资公司为主要载体,以未来土地收益为抵押,向金融机构大规模举债建设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阶段来临。

截止2005年底,天津市共有13家规模较大的政府性基础设施投资公司,其中市属企业5家,区属企业8家。2005年末,13家公司拥有总资产2528.25亿元,负债总额960.87亿元。近五年投资规模1840.26亿元,投资项目的资本金主要来源于财政,市区两级财政共拨款213.06亿元,占项目资本金总额的52.8%。企业对外融资方式主要是银行贷款,2005年末各类贷款余额1060.72亿元,其中贷款规模较大的是城投集团,其银行贷款总额为393亿元,包括286亿元的国开行贷款和107亿元的商业银行贷款。

四、国外政府投融资的资金来源

国外有的国家会成立经济实体,政府以控股、参股的形式进行直接投资。意大利和英国等国家都有政府直接管辖的投资开发公司。英国政府为了开发泰晤士河一带,促使经济复苏,于1982年成立了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道可兰德公司。政府通过道可兰德公司对伦敦市区东部的开发,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国内外私人资本进入开发区。日本政府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直接负责,组建了各种公共团体、事业团体、股份公司。如关西国际机场,是由中央政府只用20%(2874亿日元)的资金引导了80%的社会资金(包括一部分国外资金),组建“关西国际空港株式会社”负责建设而成的。

但是在国外并无政府融资平台的概念,各国地方政府举债通常有发行债券和银行借款两种方式。分国别看,美国和印度以发行市政债券为主,英国以银行借款为主,德国和日本二者兼而有之。而银行借款方式类似于我国的政府融资平台,但融资主体大部分为政府自身。但其投资的资金来源对于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资金来源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各国的融资资金来源主要有下面几种:

一是政府财政拨款。这是政府投资资金最直接的来源。财政拨款主要用于社会效益好、涉及公众利益而经济效益差,或者可以取得经济效益但政府不许收费的项目。如在美国高速公路一般不收费,公路建设全部由政府投资。美国把公路分为联邦和州两级,联邦政府主要负责跨州的国家公路的建设,州及州以下的政府负责地区内的公路建设。

二是发行政府债券或者专项建设债券。发行债券一般用于项目建成后可以收费的项目,如加拿大政府把发行政府债券作为政府筹措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如美国波特兰市机场扩建10亿美元的投资,50%是靠发行债券解决的。政府往往规定对这些债券的收益不收所得税,

使购买这类债券的实际收入高于购买其他债券的收入,以鼓励公众购买基础设施建设的债券。

三是设立专项基金。这是很多国家筹集政府投资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方式。韩国政府为了保证为重点产业发展筹措到所需的大量资金,于1974年2月成立了“国家投资基金”。“国家投资基金”成立多年来,所掌握的基金增长很快,年均递增率达到30%。“国家投资基金”对韩国政府支持重点行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四是出售政府企业资产。出售政府企业资产,是澳大利亚政府开辟的面向市场筹措建设资金的新财源,也是澳大利亚实行私有化政策的重要内容。1995-1996财政,澳大利亚政府计划销售国有企业资产53亿澳元。

五是鼓励私人部门投资。为了缓解政府投资的不足,近年来,一些原来完全由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开始鼓励私人部门参与投资。如美国波特兰市在与华盛顿州交界的哥伦比亚边上新建的5号码头,建设资金的10%是政府筹集的,其他90%资金是私人企业投入的。有时采用由政府提供信用的办法,鼓励私人部门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六是向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借款。利用外资,是巴西政府投资的重要来源,巴西由此成为世界上外债最多的国家之一。从70年代初开始,巴西政府利用70年代中期世界石油危机,中东国家急需输出石油美元的有利时机,大量借入外债,共计1200亿美元,建立起了自己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带动了国内其他产业的发展。七是国有企业自有资金。一些国家鼓励国有企业自我积累、自我发展。国有企业的经营利润大多由其自主使用,并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如加拿大魁北克水电公司在建设新电站期间,政府决定公司免交红利,使该公司建设资金的30%依靠企业自有资金解决。

五、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资金来源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融资环境不容乐观。一方面,全国信贷投放增速减缓。2010年12月10日,央行在本第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意在进一步控制银行信贷投放和管理通胀预期。同时,银监会要求各大银行2010年信贷规模增幅控制在16-18%,直接抑制对市场的货币供给量,特别是投融资贷款的“三条红线”,严格控制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贷款规模。另一方面,中央规范、清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力度加大。2010年6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及金融机构尽快开展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的全面清理,并明确提出“对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公益性在建项目,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再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这些调整都对平台融资产生了不利影响,投融资发展环境不容乐观。

2.融资渠道单一。投融资平台对外融资多以银行的长短期商业贷款等负债方式进行,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例过低,缺乏持续融资的顺畅通道。一方面使得融资成本通常较高,另一方面融资规模受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极大,难以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同时会导致风险集中较高。

(二)建议

随着中央加大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力度,财政性融资担保将受到严格限制。创新转变融资方式,建立起多元化、多渠道的融资体系,成为地方政府的必然选择。 一是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贷款。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我国三大政策性银行之一,其资金投向包含国家基础

设施项目,在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利率水平基础上,可适当下浮利率,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还可争取长期贷款。根据具体投资项目的周期特点,政府投融资平台应尽可能争取与项目周期相近且利率相对优惠的贷款,优化融资期限结构,缓解还贷压力,增强地方政府投资的绩效意识。

二是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虽然从2010年开始由中央政府代发地方债券,但这种方式一方面债券规模有限,不能根据地方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另一方面将风险集中在中央政府,无法借助市场力量来对地方政府进行约束。因此,建议适当允许地方政府用发债的形式来进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保理融资平台范文第5篇

一、公司定位

xx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城建投”)和xx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市经建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名称不变,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直属市政府,归口市国资委管理。按照“融资平台、投资主体、

集团管理、利润中心”的发展定位,将其打造成为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市场主体。

新公司的人员组成要精干,公司组建初期,人员各暂定40人左右(含子公司,但市经建投不包括市公交总公司人员),以原公司现有人员为主,并注重引进和补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新公司用人体制实行全员聘任制。

二、资产注入

市城建投拟注入的资产包括:1.城市道路及设施,资产原值19亿元;2.城市公用资产;3.国有土地使用权500亩,首次注入柳叶西路北厢6号地块中的土地350亩。

市经建投拟注入的资产包括:1.行政事业单位7家宾馆、酒店,资产原值26917万元;2.国有土地使用权500亩,首次注入紫薇花城的200亩土地、火车站东站货场100亩土地和601矿100亩土地;3.市公交总公司整体资产。

5月底前完成对城市道路及设施、城市公用资产、市公交总公司整体资产、首次注入的国有土地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宾馆、酒店资产的注入。6月底前完成对两家公司全部资产的注入。其中,宾馆、酒店资产应办理“两证”过户并减免相关费用。

三、法人治理结构

(一)组织架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市国资委根据市政府授权行使股东会的职权。

1.董事会。两家公司董事会均由5人组成,由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和公司派出人员及其他人员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2.监事会。两家公司监事会均由5人组成,由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公司派出人员及其他人员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

3.经理层。两家公司经理层均由3人组成。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

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可分设,也可“一肩挑”。

(二)职权界定

出资人:1.审议批准公司的融资、投资、对外担保、资产处置和资产损失核销等重大事项。其中,融资1000万元以上、投资500万元以上、资产处置300万元以上、资产损失核销500万元以上、对外担保100万元以上须报市政府批准。2.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3.审议批准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减、产权变更。其中,涉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变更公司形式的事项须报市政府批准。4.制订和修改公司章程。5.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6.委派公司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董事会:1.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2.拟定为政府项目提供担保的方案。3.拟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定方案。4.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5.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6.拟定公司的工资总额及高管人员薪酬分配方案。

监事会: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管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经理层:1.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融资方案。3.拟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4.制定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

四、党群组织及公司内设机构和子公司

(一)两家公司均设党组织和工会组织。

(二)两家公司内部均暂设4个部门,即:办公室、财务审计部、投融资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内设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由董事会决定调整。

(三)子公司:

市城建投为:1.xx市龙马有限责任公司;2.xx市西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xx市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管理公司;4.天健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市经建投为:1.xx市穿紫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常德金柳置业有限责任公司;3.xx市酒店经营管理公司;4.湖南泰达置业有限责任公司;5.xx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其资产整体划转市经建投后,财务报表与市经建投合并,企业的经营体制维持不变)。

五、关于参与项目建设的子公司的设立

(一)公司组建

市城建投出资组建“xx市龙马有限责任公司”和“xx市西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保理融资平台范文第6篇

[摘 要]在经历了2009年的信贷大潮和“4万亿”的投资刺激之后,2010年初,一场规范和排查地方融资平台风险的行动日期而至。2010年1月19日,在国务院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公开提出把“尽快制定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措施,防范潜在财政风险”列入今年宏观政策方面重点抓好的工作之一。地方融资平台是否合理规范是关系到地方经济建设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问题。文章就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现状进行了论述,并且结合地方融资平台存在的过度负债和资产闲置的现象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形成与现状

1、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产生的背景

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基本实现了改革的预期目标:中央财政所占比重逐步提高,大方向是正确的。但是当初改革时,分了财权,未分事权;于是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财权层层上收、重心上移,事权层层下放、重心下移的局面,导致地方政府财力紧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断增长。1994年《预算法》第28条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

在这种背景下,近年来,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进城市化进程,一些地方政府进行了投融资体制创新,相继建立了一些隶属于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将原属于财政拨款的项目拿到银行去贷款融资,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

2、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定义 所谓“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发起设立,通过划拨土地、不动产、股权、规费、债券、税费返还等资产,组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均可达到融资标准的地方国有企业或企业集团;必要时辅之以地方财政的变相担保或由地方人大出具“安慰函”作为还款承诺,以实现平台的对外融资,并将融到的资金主要投入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用事业等领域。

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设立的现实必要性

一直以来,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由于其政府背景,受到许多学者的质疑。但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起源及发展历程看,创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对于解决地方政府资金不足、提高财政资金运作效率、创新财政管理体制等多个方面有其存在发展的现实必要性。

(一)在现行的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经常性收入不足,无法弥补资本性投资的需要,政府有巨大的融资需求

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城镇化加速推进,地方政府资本性投入支出需求越来越大。特别是在我国高速城镇化进程中,地方政府肩负着管理城市、经营城市、发展城市、繁荣地方经济的重任,面临着严峻的发展压力。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提高到2008年的45.7%,30年提高了27.8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0.93个百分点,特别是1996~2008年,城市化率从30.5%提高到45.7%,提高了15.2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27个百分点。数以亿计的农村人口以各种方式涌入城市,形成了对各类城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巨大需求,这都要求地方政府对城市建设的巨资投入。

另一方面,在现行的财政体制下,特别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财权的分配出现了事实上的事权重心下移和财权重心上移。特别是基层地方政府的收入组成中既缺乏主体税种,又没有独立税权,而财政支出又要受到

1 上级财政的制约,其可用财力十分有限。尽管地方政府收入中除税收外,以基金、各类收费组成的非税收入也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但这些非税收入一般都有固定的支出途径,很难为地方政府所用,因此地方政府真正能调动的财力十分有限。而且根据《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在财权和事权改革没有同步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远远无法满足资金需求,特别是一些资本性的支出,城市建设,公共事业支出等。这就需要地方政府另谋出路,自建融资平台成为一个现实选择。

(二)在现行的制度环境中,地方政府掌握大量资源,为其进行融资提供便利

应该看到,在现行的制度环境中,我国地方政府掌握了大量的资源财富,许多政府部门掌握着大量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国有企业资产、自然资源等,而在工业化发展的过程中,这些资源得到很大升值。此外,地方政府还有一些隐形财富也不容忽视,尤其是在城市化进程中,政府掌握的城市资产大量升值。特别是在现行的土地制度下,城市土地升值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财富,而这些并没有反映在政府收入中。地方政府完全有条件和能力利用这些资源进行融资,在不能发城市债的情况下,组建政府投融资平台成为很好的选择。投资平台的出现,使得地方政府能对其掌握的各种资源进行综合运用,也为其吸纳商业银行贷款搭建一个重要的媒介。

地方政府将其掌握的隐形资源注入投融资平台,让这些财富公开化市场化,也能能起到预防腐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作用。在过去,这些隐形资源往往成为地方政府腐败的温床。

(三)利用市场手段整合经营政府资源,也是解决政府投资效率低下、防范风险的重要举措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成功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将政府投资行为,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场化、专业化。这与过去的情况已有很大的不同,从前是各个政府部门自办“投资公司”、“信托公司”、“市政公司”等等,部门各自为政,大肆借钱,最后出现问题还不起债时,由政府财政去兜底,这种方式不仅管理混乱而且蕴含了很大的风险。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组建后,可以将原有“分割”于各个部门的政府建设职能,在投融资平台的基础上进行整合,使投资、融资、项目规划和管理、项目维护、监管这些职权在统一的政府投融资体制机制下协调运行。既整合了政府资源,利用市场化等手段,为政府募集重大项目的配套资金,补充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而且通过市场手段进行资源配置,也能解决政府资金效率低下的问题。同时,政府投融资平台对原有的政府投资模式也有很大的创新,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将政府投资行为置于市场条件下,让政府行为和市场有效结合起来,大大提高政府投资效率。上海的模式看,在成熟的市场环境中,市场还会对政府投资行为形成约束,避免政府投资行为的盲目性。

三、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现存过度负债与资产闲置问题 1.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规模大,潜在风险显现。

一些城市依托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等方式过度举债已接近极限,导致债务风险急剧扩大。据审计署2011年《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2010年底融资平台公司政府性债务余额49710.68亿元,占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的46.38%。从债务偿还看,有358家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借新还旧方式偿还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1059.71亿元,借新还旧率平均为55.20%;有148家融资平台公司存在逾期债务80.04亿元,逾期债务率平均为16.26%。

2 首先,债务缺少第一还款来源。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投资投向单一,大多用于公益性项目,项目普遍没有自偿性或自偿性不足,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凸显。 其次,债务第二还款来源不充足。平台公司负债率通常较高,抵押资产不足,平台公司之间互保现象普遍,公司自身缺乏经营性收入来源,债务偿还主要依靠土地出让收入、财政性资金和借新还旧的方式。政府偿还债务能力与土地市场收入高度相关,还债能力极易受到政府土地政策和宏观调控的影响,一旦地价下行,地方政府财政风险就会加大,银行出现坏账的可能性增大。

最后,可能引发现金流风险。土地出让收入减少、信贷政策的调控、缺乏资金和成本管理经验等,均可能产生现金断流和不足的风险,导致出现“半拉子”工程现象。同时,由于一些地方举债存在一定的盲目性,有的资金投向未落实,有的项目准备不充分,还有部分因担心银根紧缩而为项目超前融资等原因,导致部分政府性债务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并发挥效益,从而产生现金流闲置。此外,融资平台公司贷款规模的扩大挤压了中小企业授信规模,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2、资产闲置问题。

长期以来,我市国有土地、房产、股权分散储备、各自占有,可利用的国有资产底数不清,缺乏统一掌控的资产管理平台,造成一方面急需现实利用的国有资产严重短缺,一方面大量的国有资产闲置无用,资产价值得不到充分挖掘利用,致使平台公司因抵押物不足而被拒之门外,难以实现新增融资业务。

一些平台公司因土地抵押不能及时到位,已形成的贷款有可能被提前收回,正在募集的资金受到不利影响。而且从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规模、经济实力来衡量,选择第三方企业担保也显得力不从心,很难满足金融机构对贷款融资的担保要求。平台公司之间缺乏横向纽带,尚未形成资金互通互融、融资相互担保的利益共享格局。

四、两个问题的解决方案

1、加强债务监管,严控负债规模,增加社会监督

第一,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制。其一,各级地方政府要对投融资平台统筹规划,量力负债。地方政府应该明确一个主管部门进行监测,建议由国资部门或财政部门负责,调度当地投融资平台贷款的情况,要结合当地GDP和财政收入状况合理评估财政承受能力,切实做到贷款总量控制,均衡市场融资。其二,加强地方政府对平台债务的集中统一管理,克服目前地方投融资平台债务多头管理、各自为政、地方政府对平台债务规模与债务资金使用及偿债能力缺乏全面把握的不利局面。要将平台债务统一纳入财政监管体制下,严控财政风险。同时,探索将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资产负债表纳入政府统一管理。科学地综合运用债务负担率(债务余额与GDP的比率)、债务依存度(当年债务增加额与总支出的比率)、偿债率(当年债务偿还率与当年可支配收入的比率)等指标,从政府应债能力、政府支出与融资平台债务的依存度、融资平台偿债支出与财政支出的承受范围来具体衡量和评判各级地方财政融资平台形成债务的支付能力。

第二,建立一个地方政府投融资责任机制。要制约政府过度负债、盲目投资的冲动,让投融资平台成为一个受约束的平台。可以考虑建立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考评制度,设立债务率与地方政府绩效相挂钩的控制机制,在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有效清偿的情况下,追究领导责任和影响政绩考评,以起到制约缺乏自我约束能力的地方政府对信贷资金的低效率滥用的效果。要规范地方政府通过投融资平台的贷款行为,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必须与财力相匹配。

3 第三,引入外部监控机制。各地国资部门、财政部门(或履行同等职责的部门)应依法对投融资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按照“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原则,加强监管,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投融资公司还要自觉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2.整合资产资源,增强综合实力。

针对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现状,一方面,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等文件规定进行清理规范,防止平台公司数量盲目增加、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投融资体制,对现有资产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夯实公司资本金实力,要通过引进民间投资等市场途径,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善平台公司的股权结构,形成一批规模大、实力优、抗风险能力强的投融资平台公司,使其真正成为地方政府强化宏观调控能力、合理调配资源、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平台。

五、结束语

地方政府作为区域财政政策的执行和落实者,在国家扩大内需,加大地方基础建设的过程中,通过建立有效的投融资平台突破资金短缺问题,推动地方经济的繁荣和发展,成为当前地方政府共同的需要。但是应该看到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现存的负债过度和资产闲置问题以及潜在的风险,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增强内外部约束力,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的财政风险,以保证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在以后的经济发展中起到更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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