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立法调研报告范文
文物立法调研报告范文(精选7篇)
文物立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1篇
加强文物保护重在开发利用
文物,是人类历史遗存中的瑰宝。加强文物保护,对于研究历史,发掘深厚的文化底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保护文物不仅仅是把文物保护起来,更重要的是体现文物的价值,使之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文物“曾经辉煌,再现璀璨”。
但对于文物保护,我们做得还很不够,还有相当多的问题。以XX为例,在文物保护方面既有不足,在文物的开发利用上又有很大的潜力有待发掘。
一、XX文物的基本情况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保管不善,不能发挥文物的作用。设施齐全,管理科学的文物仓库,对保护文物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XX没有象样的文物仓库,一些高档次的文物只有暂存于省博物馆和省文研所;由于没有文物仓库,现存的部分文物腐蚀严重,甚至比文物埋藏于地下腐蚀得更快。没有一座博物馆,大量的文物不能展出,既不利于文物保护,更不利于开发利用。
2、投入较少,古建筑年久失修。按照《文物法》规定:国保单位主要由国家财政投资维修和保护;省保单位主要由省财政投资维修和保护;市县级保护单位主要由本级财政投资维修和保护。由于河北省是经济欠发达地区,XX市的财政收入也相对较少,这些年几乎没有投入,造成了多数古建筑年久失修。
3、开发不够,没有发挥文物的效益。相对于旅游发达地区,XX的文物旅游资源的开发还远远不够,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目前,全市仅有不到10处文物旅游景点对外开放,旅游参观人数也少得可怜,门票收入难以维持正常的支出。
4、破坏严重,文物保护意识有待于加强。文物资源为非再生资源,一旦遭到破坏就难以恢复。多年来,文物资源经历了多次劫难,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破坏了XX地上文物的一半以上。现在仍有对文物的盗掘盗卖现象;有个别的施工单位还故意破坏文物,把工程工期放在比文物勘探更重要的位置。
三、几点建议
1、加大文物法规宣传,提高公民的文物保护意识。通过宣传,使群众了解XX悠久的历史,激发作为XX人的自豪感,产生保护文物的责任感。同时也使各级领导对文物保护予以重视,给文物以更大的投入,对不利于文物保护的行为予以抵制。
2、尽快兴建XX市博物馆。从70年代初即有人呼吁要建博物馆,但时至今日,仍没有建起一座市级博物馆。各级领导应给予关注,多方筹资,积极运作,解放思想,尽快把博物馆筹建起来。使我市的文物既有一个向人民展示的舞台,以发挥文物的社会效应。同时,博物馆也发挥着文物仓库等多项功用,有利于文物保护。兴建XX市博物馆,有百利而无一害。
3、统筹规划,加大文物旅游资源的开发。XX的文物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有名人郭守敬等,有很多独具特色和意义的古建筑,有流传久远的乡艺文化。这些都有待于开发,以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市文物保护调研责任编辑:飞雪 阅读:人次范文网
文物立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2篇
关于文物鉴定专业的介绍
文物鉴定专业的开设符合中国文物市场迅速发展的需要。当前国内热衷于收藏、研究、经营的群体十分庞大,并迅速发展,他们最缺乏的是正确的文物知识和科学的鉴定研究教育,而社会艺术品事业的发展急需要具备这样专业的文物知识人才,更迫切需要培养鉴定人才的学校,从而提高人们对中国古代艺术品的鉴赏能力和研究能力,使东方古老的中国艺术品绽放永久的光芒,在世界艺术之林站定应有的崇高地位。
文物鉴定专业的培养目标: 本学科是以文物古董本身及仿古艺术品为对象进行多元化研究的新学科。传授各类文物的历史文献、科学技术、艺术评定、真伪鉴定及价值评估、艺术品收藏等专业知识,重点培养文物鉴定和文物保护技能。以学术为基础,以技术为特长、培养具有学术基础的复合型艺术品鉴定专家人才。
文物鉴定专业的培养目标:
文物鉴定培养要求: 文物鉴定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历史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发展的基本史实及史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具有从事专业工作所需的基本能力。
文物鉴定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历史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对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有一定的了解;2.掌握历史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分析方法;
3.具有从事历史研究的初步能力和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4.熟悉古文字学、版本目录学、音韵学、史料学、历史地理学及考古学等方面的基础知识;5.了解国内外史学界景重要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专业技能:
1.文物系统理论研究。
2.文物艺术品鉴定技能。
3.文物类文章写作。
4.文物类艺术经营管理。
文物立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3篇
一、文物保护所面临的现实挑战
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 使得我国的文物保护层面也在不断地面临着诸多的挑战, 一方面挑战是来自城市发展建设中的挑战, 在城市不断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 面对着新格局建立以及旧格局破除的境况, 这就会使得旧和新模式产生矛盾, 在矛盾中如果不进行良好的协调就会使得历史遗迹的保护重要性被忽略。另一方面是涉及文物犯罪方面的挑战,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使得人们对于历史人物的经济认识性增强, 这就会直接的导致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走私以及倒卖等形式通过对文物价值的利用来满足己欲, 并且, 现阶段的盗墓和对馆藏文物的偷窃现象不断的增多。
二、对于新文物保护法的制度创新
(一) 对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内容的增加。
直至今日, 我国已经成功地将一百〇一座城市申请为国际级的历史文化名城, 并且在中国的一些地方政府也对地方性的历史文化名城进行了公布, 在旧法汇总的第八条中进行了“保存特别丰富、具有重大的革命意义以及历史价值的城市, 都要由呈现建设环境部门以及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对历史文化名城进行核定和公布”, 通过这一内容的规定可以看出旧法对于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视和保护, 而且这一制度内容的公布使得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保护以及规划起到了非常关键的意义。但是旧法对于历史的名城的保护没能达到较为广阔的层面思考, 而且也没有对历史街区或是城镇纳入到制度内容之中。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中的第十四条进行了具体的内容规定:“在面对具有革命性意义特别强、文物特别丰富的城市以及具有重大的历史价值的街道、村庄以及城镇, 要通过省、直辖市以及自治区政府核定公布为村镇以及历史文化街区, 从而上报国务院进行备案。历史文化名城以及历史文化村镇或街区的所在地县级达到县级以上的应当对人民政府进行历史文化名城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进行总体的规划。”从这一规定内容中可以看出新规定提升了对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力度, 并且还对政府的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职责进行明确。
(二) 对民间文物收藏管理进行了完善。
新法中对于文物的保护, 对于私人收藏的文物规定也是所要讨论的关键环节之一, 中国是一个文物收藏大国, 这些收藏不仅仅来自于国家方面的收藏, 也来自于私人收藏, 只有充分的对私人收藏进行保护才能使得我国的文物保护得以更全面的补充。在进行文物收藏的过程中很多私人收藏家无法进行合法的收藏, 因为旧法中曾对私人收藏模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私人对于文物的收藏要经由文化行政的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收购从而实现系统的管理, 其他任何个人以及单位不得对文物进行私自收购。”这样的规定内容, 使得广大的收藏爱好者的权益得不到合法的保护, 并且还常常出现私人收藏家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为了对广大的私人收藏者的权益进行良好的合法的保护, 新法在对民间收藏者的范围进行了相应的确定, 具体规定为:“文物的收藏个人、组织或者是单位可以通过收藏的方式对文物进行合法的赠予和继承, 并可以通过购买的方式对文物进行拍卖, 而且个人可以通过合法的转让对文物进行合法转让或是交换。”除了相关的文物收藏单位可以对文物进行保护和管理, 个人也可以对文物进行自由的流通。
三、新文物保护法的立法完善
(一) 从文物的概念方面进行立法完善。
要想从文物概念角度进行立法完善, 首先就要明白文物的具体含义, 这是对文物进行保护的基础, 新法中对于文物的概念分析通过列举分析的方式进行了说明, 第一是具备科学价值、历史意义以及艺术层次的古墓葬、石窟寺、壁画、古文化遗址、古建筑以及石刻等;第二是要与历史著名人物、重大的历史事件以及革命运动密切相关的古代或者近现代的重要代表性建筑、历史遗迹以及历史实物等;第三是历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美术品、艺术品以及工艺品;第四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历史意义和艺术价值的文献资料或者是图书资料等;第五是要对各民族的社会制度、社会生活、历史各时代的发展模式以及社会生产具有良好的反映作用的可被视为文物。
很多地方性的相关行政规则并没有对文物所具备的概念进行分析而是利用年代的特性对所谓的“文物”进行界定, 没有对文物进行正确的理解, 这种情况会直接的导致文物的管理会直接的处在混乱的情形当中;还有一些由于对于文物的概念不明确, 进行解释的夸大以及曲解, 从而使得文物流通和收藏都面对混乱的情况。所以新法中对于文物的概念进行举例解析是必要的也是关键的。
(二) 对于文物商业性利用的立法完善。
面对着不断发展的市场经济, 文物在商业的模式下已经逐渐地失去了原有的价值本能, 这就要求在进行文物开发的过程中要注重适度的原则, 针对这一问题我国所颁布新法中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要求在进行文物的转赠及交接时, 严禁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利用商业性的手段实施文物出租和售卖给单位和个人的行为。所以, 文物保护法在立法完善的过程中要对商业的开发和利用进行严格的管理, 这样才能避免商业性造成文物流失的现象。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 笔者通过对现阶段文物保护过程中容易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 从而对新文物保护法的制度创新进行了讨论, 最后对新法的立法改善进行了探究, 只有在探究的过程中不断地发现和改善问题才能将文化保护措施适合时代的发展, 才能进一步实现对文物的切实管理。
参考文献
[1]谷岩.论我国文物保护的立法现状及完善[D].中央民族大学, 2013.
[2]张倩云.浅谈近三十年来我国文物法制建设的基本成就[J].甘肃科技纵横, 2013, 42 (3) :42-44.
文物立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4篇
关键词 :江西可移动文物普查调研分析
1引言
可移动文物是馆藏文物(可收藏文物),即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①。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是由国务院统一领导,集中技术和人才力量,对我国可移动文物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并建立全国可移动文物信息登录平台和数据库,从而实现全国文物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和动态管理②。它能进一步加强对国有文物的监管力度也能够进一步提升和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从而进一步增强国家的软实力。
2江西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普查收藏情况调查方案
2.1成立普查工作小组
省里和各地市首先根据文件精神,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总体任务進行详细分解和具体部署,精心挑选业务精干、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普查工作队,并组织参加业务培训,使他们在工作流程上严格依据调查程序,突出工作的重点。
2.2 进行广泛宣传
2.2.1 通过主要电视、报纸媒体宣传
在各主要电视台和报纸、文化期刊等媒体上播放和刊登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实施形式和时间安排。有些地市还采取在电视上游走字幕,平面媒体上刊登开展调查知识问答,网络媒体上发布信息等方式,开展 “立体式”宣传活动。在普查工作具体实施时,得到各级国有单位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并认真填写《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减轻普查的工作量。
2.2.2 通过第三媒体宣传
通过在互联网的主要新闻网和论坛大力宣传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为保证普查的准确性及高效性,普查工作人员采用单位自查及上门走访的方式开展调查,各普查办都设有专门的联络员解答各部门、各单位在普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收回的登记表一一检查、逐一回访,确保收回的登记表信息填写规范、完整、真实、准确。经多方调查,在完成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所属行业系统、隶属关系等基本信息的基础上,还尽量完善国有单位所在地址、联系电话、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等信息。
2.2.4 制定具体宣传计划
各地普查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宣传计划。在积极开展上门走访、电话联系、调查回访的同时,各地市还积极运用网络平台和新闻媒体等方式加强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和普查目的、意义及相关知识。与基层社区或街道办等部门协调合作,充分发挥社区干部熟悉辖区国有单位的优势,在就普查意义、普查流程和填表要求等对社区干部进行培训后,安排社区干部参与文物普查调查登记工作,采取“社区包干到户”的做法,各个社区负责本辖区国有单位文物收藏调查登记,确保所有单位不遗漏,普查覆盖率达到100%。提高普查工作水平,使广大民众对文物普查的重要性和文物保护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提高普查效率和民众的支持率。
2.2.5 走访专业人员
各地市普查办工作人员,走访被调查国有单位在职和退休的领导、技术人员、保管人员,或者组织专题座谈,以取得信任,获得支持。
2.3确立调查对象
由省、市、县普查办工作人员与当地统计局、编办等部门进行沟通,收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名单,并逐一对名单进行电话核实,清理已撤销和新成立单位情况,获得准确完整的国有单位名录,以确定符合普查范围的调查对象。
2.4确立调查方法
以市县区为基础,明确普查流程,把握普查重点。坚持以区域普查为主线,以条线核查为辅线,确保普查覆盖率。针对普查调查对象遍布各地市城乡,远近不一的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走访、上门调查、邮寄调查表、电话联系等各种方式送达并指导调查表的填写等方式,确保调查表的回收率和反馈率。
2.4.1 采取横向方式
通过政府公文平台、邮寄、上门走访等方式,向辖区内的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发放调查通知和电子表格。
2.4.2 采用纵向方式
以行业、系统为原则将国有单位进行划分,落实主管部门和单位,分级承担调查任务,高效推进国有单位可移动文物收藏情况调查工作。
2.5明确调查要求
针对部分国有单位可移动文物收藏情况调查表未能全面准确反映文物的实际情况,按照所属行业、系统分片、分级、分类分配排查任务,分工协作,层层落实。通过电话联系和主动上门,指出应该普查的文物类别等力求确保在普查范围上不漏单位,确保在信息登记上不漏项目,确保在普查对象上不漏文物。
2.6 进行跟踪服务
各级普查办及时跟踪督查、调度进度,解决调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部分国有单位可移动文物收藏情况调查表未能全面准确反映文物的实际情况,督促确保国有单位可移动文物收藏情况的调查工作不漏、不缺。
3各设区市普查基本情况
全省共登记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48094家,其中:机关单位10459家,事业单位32979家,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4656家。根据各地普查办对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汇总的情况来看,已调查单位总数48094家,完成率100%。
反馈有(疑似)文物收藏单位总数420家,占全省国有单位总数的0.9%。
按隶属关系统计:地市属机关单位7家,县区属机关单位27家,街道属机关单位9家。中央属事业单位1家,省属事业单位14家,地市属事业单位101家,县区属事业单位235家,街道属事业单位11家,其他属事业单位3家,省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1家,地市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7家,县区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3家,其他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1家。
按单位类型统计,主要分布在文博、民政、档案、图书系统,其中:博物馆、纪念馆类138家,图书馆类61家,美术馆类2家,档案馆类83家,其他类单位134家。
3 存在问题
3.1 普查效率不高
基于此次普查的广泛性与紧迫性,普查面临着一定的难度,一些被普查单位认为无关联性,有潜在的排斥意识,存在一些不配合和抵触现象。普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交通设施不完备等,制约着普查效率。
3.2 各部门合作需磨合
只有普查员之间、普查办与各国有单位之间相互配合,才能避免重复工作,提高效率。虽然前期做了大量的普查宣传,但不难发现对于文物保护,大众更偏向于是文物部门的责任,对文物的了解也不够。
3.3 相關专业人员缺乏
目前,专业知识人才的相对薄弱,不能满足今后对文物保护的需求。
3.4 普查资金保障不足
虽然各级财政部门都表示在资金上对普查工作进行全力支持,但仍有部分地方对普查所需资金估计不足,普查专项资金出现缺口,影响普查专业人才的培养,影响到专业普查队伍的扩大和提高,更影响普查的进度。
4 未来思考
4.1全面开展文物收藏单位的文物认定与登记,催促登记表的回寄工作
为做好此次调查摸底工作,我省各级普查办对未寄回登记表的单位,将继续通过电话、上门或采用其他更有效的方式,催回所发放的表格,对国有单位、反馈有收藏文物的单位进行单位上、文物上的查漏补缺。核查情况,做好数据登录准备工作。
4.2协助收藏单位建立完整的文物保护体系
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基础工作,组织专家认定文物。加强管理,合理保护,为更好地保护文物,发挥文物的价值作用。加大人员投入,为做好此次普查工作,全省各级普查办将根据第一阶段工作情况,各地普查办将抽调业务骨干,充实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为第二阶段普查数据的登记、录入做好准备。
4.3申请普查经费
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全省各普查办将积极向所属政府汇报,力争将普查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普查经费的投入,用于此次普查组织宣传、单位调查、文物认定、人员培训、质量检查控制、信息采集和数据管理以及普查机构运行等项目,确保全省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取得实效。
①百度百科.可移动文物[EB/OL].[2014-06-07].http://baike.baidu.com/view/9677577.htm?fr=aladdin.
保护红色文物 发展红色旅游范文 第5篇
编辑: 陈宁 来源: 江西政协新闻网 : 2008-11-18 11:15
最近结合机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参加了省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组织的关于我省红色资源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调研,感到江西是红色资源强省,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策源地、人民军队摇篮南昌、中国革命摇篮井冈山、人民共和国摇篮瑞金等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中国革命史上都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国保”单位中有9处、“省保”单位中有76处为革命旧址。全省有19个革命纪念馆,省级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有67个,其中国家级的9个。全国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中涉及江西的有4条,保护红色文物,发展红色旅游,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条件。实践证明,依托红色文物发展红色旅游,可以大大促进革命文物保护事业发展。
发展红色旅游有利于增强全民爱护文物、保护文物的意识
保护文物最关键是提高全民保护文物、爱护文物的思想意识,使保护文物成为全民自觉的行动和日常行为。红色旅游的发展不仅带动并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发展,而且对提高干部、群众的文物、文化意识有相当大的促进作用。上饶是赣东北革命根据地,上饶集中营、闽浙赣省委机关、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长期驻扎于此,方志敏等老一辈革命家在这里长期生活和战斗,红色文物可以说遍布全市,红色旅游资源相当丰富。过去由于观念滞后,旅游、文化意识淡漠,红色文物保护工作相当薄弱,挖掘利用革命文物发展红色旅游更是缺乏概念。近几年上饶市及所属县、区大力倡导发展红色旅游,全力打造红色旅游品牌,完善交通设施,改善参观环境,提高服务质量,短短的几年就在当地形成了一道红色旅游亮丽的风景。2007年仅上饶集中营红色旅游仅门票收入一项就达600多万,一扫过去门可罗雀的冷落景况。红色旅游的繁荣发展,外地观众的络绎不绝,使当地干部群众的思想意识也大大发生了转化,人们逐渐认识到,原来自己身边习以为常的革命旧居、革命遗址竟能引领这么多的外地游客来这里参观瞻仰,更能给他们带来可观的经济收入和实惠。干部的思想观念变了,从抓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到重视红色旅游的协调发展;群众的观念变了,视野更开阔了,从经营土地的精耕细作,到尝试旅游接待的各种服务。更主要的是通过发展红色旅游进一步激发了当地干部群众对自己家乡的热爱,增强了他们的自豪感和荣誉感,从而也激发了他们爱护革命文物、保护革命文物的极大热情和积极性。事实充分说明,通过发展红色旅游,能促进保护和利用革命历史文化遗产,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革命历史和奋斗历程,重新认识革命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培育全民保护革命文物的法制意识和行动意识。
发展红色旅游有利于促进红色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红色旅游”是一项重大的文物保护工程,是国家文物保护的新重点,许多景区在编制红色旅游细则时都充分考虑到如何去保护革命文化遗产。现有的状况是目前纳入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的“红色旅游”资源还不多,许多遗址、旧居等革命文物还没有得到有力保护,并且许多珍贵的革命文物、历史资料往往散见于普通百姓的生活之中,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加以发掘、保护和很好的利用,这就造成了文物资源的浪费和消失。就拿横峰葛源来说,这里曾经是赣东北革命根据地的腹心区,革命遗迹遗址星罗棋布,革命文物资料相当丰富,但目前仅有闽浙赣省委机关、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闽浙赣省军区司令部,红军操场司令台等旧址得以保护,其他如少共委、团省委、邮局旧址等红色文物由于经费缺乏、人力所限等诸方面原因,较长时间无人问津,有的甚至受到极大的人为破坏,红色旅游是以革命历史文物为资源,以红色历史为内核开展的旅游参观活动和传统教育活动,是寓教于游,是更时尚、更现代、更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老百姓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红色旅游要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必须深入挖掘红色文物的精神文化内涵,不断丰富充实宣传教育内容才能永葆青春,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发展红色旅游,加强红色文物保护,两者并行不悖,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有效地保护和利用革命文物是发展红色旅游的基础和前提,发展旅游产业,改善参观环境,配套服务设施是使红色文物充分发挥效益的根本保证。红色旅游产品的展示必须在深入研究革命历史、红色文物的基础上汲取灵感,从而获得技术手段的创新、内容的创新和设计理念的创新。实践证明,红色旅游不仅为红色文物保护事业拓展了空间,而且为红色文物的陈列展示、宣传教育、保护研究探索了许多可资借鉴的好经验和方法。比如陈列展示,许多成功的红色旅游景区现在大都采用声、光、电、雕塑、绘画等现代陈列手段来吸引观众,采用多媒体情景剧、多媒体历史场景等现代展示手法再现革命历史和革命英雄人物;在展陈红色文物资料方面通过烘托气氛、再现原貌等艺术夸张等展陈手段增强红色文物魅力。宣传教育方面,红色旅游的宣传促销,为红色文物从“深闺”走向社会,从“神坛”走向人民创造了条件,架起了桥梁,开辟了道路。红色旅游建设的过程,同样是革命纪念文物的征集过程、研究过程和保存的过程。做好红色文物的登记、注册、入藏和保管,为红色旅游提供文物基础,有了更多的文物展品,陈列展览才有历史感,红色旅游才能吸引更多的观众。不可否认的是,发展红色旅游同样对传统红色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增加了不少困难。这就需要我们切实处理好二者的关系,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工作经验,从而为红色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红色旅游激活了革命文物保护事业的管理体制和机制
我省目前大部分的革命纪念馆、革命遗址、名人故居的发展并不是很理想,用旅游、市场的机制来激活它、带动它,这对革命纪念馆建设,对红色文物保护事业是一个极大的推动。现在我省红色文物保护管理体制是完全靠政府扶持、大包大揽的一种形式,由于政府经费所限,直接影响事业发展和工作开展。“红色旅游”的兴起,门票和其它收入成为十分重要的资金来源,对解决革命纪念馆、革命纪念地等单位资金困难和改善其宣传、展示、保护、管理状况发挥了明显的作用。虽然博物馆、纪念馆不以盈利为目的,但适当地增加服务渠道,取得一定的费用,也是红色旅游中必不可少的创收措施。比如红色图书、红色歌曲、红色旅游商品的销售;红色电影、节庆专题活动的组织和举办;红色文物的相互交流,文物图片资料的复制、拓印等。另外红色文物可以培育一些非物质文化,一些实景式文化载体,都可拓宽我们革命文物事业的服务空间,收取一定的费用弥补财政经费的不足。红色旅游注重市场营销、产品包装,同样值得我们红色文物单位加以借鉴。现在不少革命纪念馆、革命纪念地在管理体制上除原有的专门机构外,另设市场营销部和社会公关部、商业服务部等大大增强为社会为普通观众服务功能,同时也拓展了业务,增加了收入。
总之,红色文物与旅游结合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发展红色旅游有利于促进红色文物保护;加强红色文物保护,红色旅游会越来越火,越做越强。
(作者系省政协常委、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陈国华)
红色旅游发展遇难题红色文物保护亟待加强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8 月25 日 |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当看到红色革命遗迹被当作猪圈和杂货铺时,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作为旅游专业的学生,真希望自己的努力能引起更多人的重视!”手里拿着日记和随行笔录,端坐在椅子上的张勇昂着头,一脸严肃地对记者说。
张勇是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03级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8月1日,他与河大“河南省红色旅游调研服务团”的100多名师生一道,来到豫东南的确山、新县、罗山、光山等地,通过发放问卷、采访、座谈等形式,对这里的红色旅游资源进行专题调研。8月18日,身为团长的张勇与同伴刚回到学校,就投入到紧张的数据分析和调研报告的撰写工作中。张勇和同伴们感慨地说:“保护红色旅游资源,刻不容缓,人人有责!” 遗迹受损严重急需修缮
在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鄂豫皖省苏维埃政治保卫局旧址大门,各种“烧烤、卤乳鸡”的招牌赫然醒目,而雕满花纹的墙上,蜘蛛网似的电线纵横交错。在许世友故居,部分地面建筑已经损坏,墙上的泥坯已经脱落,地面上堆放着杂物,一旁还晾晒着衣物。其他国家级革命遗迹如新县首府路的鄂豫皖省工农民主政府旧址、军委旧址、军委航空局旧址、省税务总局旧址,无一例外都受到了破坏和损毁。
在新县箭河乡,不少当年红军使用过的房屋倒塌了,一些红军题材字画面临脱落。由于白蚁蛀蚀等原因,许多革命圣地的木质结构房屋已经岌岌可危,急需抢修。
在箭河乡二洼村的红军被服厂旧址,只见污垢满地,窗户被破报纸塞住,青苔一直长到房檐上。在鄂豫皖革命根据地首府周围,许多革命遗迹无人照管,杂物堆放很多,有的还养猪喂羊,地面上一片狼藉。
在鄂豫皖苏区首府革命博物馆,所见场景同样令人痛心———中国共产党第一架战斗机“列宁号”和红军当年使用过的榴弹炮,被置放在露天广场,没有任何保护措施。
“在豫东南红色旅游区,许多遗址、遗物、遗迹都能反映、折射战争年月鲜活的历史。然而,这些„红色文物‟历经自然侵蚀和人为损坏,失去了原生态的历史质感和文化韵味。”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院长、文物保护专家程遂营教授无奈地说。
红色旅游区面临难题
豫东南的大别山地区,有着479处革命历史遗址和178处革命历史文物保护单位,拥有一大批国家级、省级红色遗迹、遗址。如鄂豫皖苏区首府革命博物馆及烈士陵园、新县首府路和航空路革命旧址、确山竹沟“小延安”革命纪念馆、罗山县铁铺乡红二十五军长征出发地、商城县金刚台红军洞群、许世友故居、杨靖宇故居,等等。然而,这些红色旅游资源目前已经启用的还不到20%,红色旅游收入只占到区域旅游收入的3%。以新县为例,红色旅游区多达360多处,但规划建设的只有70处左右,可接待游人的不足40处。
红色旅游作为一项新兴旅游事业,具有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重意义。但由于种种原因,资金问题解决不了,发展旅游难度较大。确山竹沟烈士陵园园长刘杰忧心忡忡地对记者说:“去年接待游客1万余人,但门票收入只有1.6万多元,而当年支付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就达1.5万多元,陵园日常开支都难以维持……”
在调查中,师生们发现,红色旅游区的管理体制也存在弊端,如陵园、纪念馆、水库、林地,分归民政局、文化局、水利局、林业局管辖,多个部门都来搞红色旅游,“多龙治水”、“各自为战”,造成旅游局协调工作难以开展。
此次调查还发现,红色旅游区面临最多的困惑仍是“免门票”和“接待旅游”问题。确山县竹沟烈士陵园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经常遇到一些开了“证明”和“介绍信”或上级“打过招呼”的单位,他们想尽办法免交门票费,以学习党史为由,带上妻儿老小参观游玩,由此也就出现了“人气旺,但收入少得可怜”的怪现象。
保护“红色文物”人人有责
“红色文物”集中了现代珍稀典籍、文献资料、革命文物等记述历史文化、文明进程的文化传播实物,是中国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加紧抢救搜集革命文物,修缮保护现存的革命遗迹,已是刻不容缓。”程遂营说。
现在的问题是,“红色文物”不像历史文物那样可以集中展示。它们多散落民间,如一幅标语,可能就写在农户院子的墙上;一个重大决议,可能就在一所民居中形成。同时,多数农民对“红色文物”重视不够,甚至不把“红色文物”当回事。怎么办?调研服务团的师生认为,保护红色旅游资源,首先要引导和教育群众,使他们认识到保护“红色文物”的意义和价值。
河南大学团委书记周保平说:我们在调研中受到很大触动,保护“红色文物”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参与的工程,不仅农民群众要增强保护意识,积极行动起来,城市居民、广大青年学生也要参与进来,形成全社会关爱、保护“红色文物”的环境和氛围。
河南省社科院有关专家则从另一层面阐述了如何保护红色旅游区的“红色文物”。他们认为,到目前为止,红色旅游区的文物保护并没有完善的法律和制度。因此,要从产权体制、管理机制和投入机制等方面入手来保护“红色文物”。其中,搜集、整理、恢复历史遗迹原貌等工程更需要制度和机制作保障。(王明浩、郭文强)
保护革命文物 建设精神家园 ——江西省保护革命文物纪实
江西是全国有影响的红色文物强省。以中国革命摇篮井冈山、人民共和国摇篮瑞金、人民军队诞生地南昌、中国工人运动策源地安源、血染的丰碑赣东北革命根据地等为代表的著名革命圣地,是中国红色文化中的璀璨瑰宝。目前,全省文物系统登记在册的革命旧址1936余处,已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558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处(108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4余处,市县保445处,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1378处;以革命文物为主的博物馆、纪念馆30余座,馆藏红色文物数万件。光荣的革命历史和丰富的红色文物,成为江西文物工作的显著特点和一大优势。近几年来,江西省文物局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充分利用全国、全省大力发展红色文物旅游的契机,以国家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重点,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为着力点,以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为着眼点,以发展红色文物旅游为增长点,把红色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列为全省文物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红色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力度,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好人们的精神家园。
一、创新思路,有效保护革命文物
革命文物是江西辉煌灿烂革命史的载体和实物体现。目前,有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已编制或正在编制保护规划,有107处编制了编修方案,共筹集资金11090万元,对164处文物点进行了维修。
第一,积极探索革命文物的保护模式。一是以井冈山为代表的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相结合模式。二是以瑞金为代表的文物保护与基地建设并举模式。先后动员全国总工会、最高人民法院、新华社、解放军总参等41个单位前来寻“根”问“祖”,续红色家谱,并投资对其前身的旧址进行修复,资金总计约达5000多万元,全市已登记“认护”的中小学生班级有150个,“认护”单位70多个,“认护”市民300多人。
第二,抓好革命旧址的抢救维修。一是广泛筹集资金,争取上级拨一点,请求财政挤一点,发动群众捐一点;二是集中财力,统一部署,确定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革命旧址为重点项目,优先立项安排,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兼顾一般;三是发挥省与县(市)两个积极性,坚持省和当地政府共同负担红色文物保护维修经费的原则;四是为配合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教学工作,对包括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瑞金中央苏区、八一南昌起义、安源路矿工人运动、新余罗坊会议旧址等在内的革命旧居旧址进行全面维修;五是围绕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和八一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三个“80周年”纪念活动,广筹资金,积极开展革命旧居旧址维修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十五”期间,我们共争取资金11090万元,对164处革命旧居旧址进行维修。
第三,做好革命旧址的保护规划。严格遵循工作程序,切实加强革命旧居旧址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不仅注重文物本体的保护,而且把保护理念扩展到文物本体周边环境和历史风貌的保护。目前,八一南昌起义总指挥部旧址的保护规划已通过国家评审,瑞金革命遗址、上饶集中营旧址、井冈山革命遗址、罗坊会议旧址等已经或正在制订全面的保护规划。
第四,加强红色文物的调查征集工作。开展对流散红色文物的调查征集。拓宽征集面,组织人员走村串户细致普查,走访参加过革命斗争的老同志及其后代,抢救了大量的活资料,还重新发掘、恢复了大批重要的遗址、旧居。
第五,加强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建设。围绕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和八一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三个“80周年”纪念活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建设工作,全省掀起了革命纪念馆建设新高潮。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开放,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重新开馆,秋收起义修水纪念馆和铜鼓纪念馆经过重新布展也相继开放,井冈山“一号工程”主体建设项目——井冈山革命博物馆新馆隆重开馆,井冈山革命博物馆、方志敏纪念馆等6个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率先向公众免费开放,社会反响强烈,爱国主义教育作用十分显著。
二、抓住机遇,大力发展红色旅游
江西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充分利用国家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的契机,把发展红色旅游作为发展江西省旅游的突破口。2004年12月,江西省政府批转了《江西省红色旅游发展纲要》,2006年5月,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的若干意见》。“红色摇篮,绿色家园”旅游主题形象已成为响亮的品牌和江西对外开放的靓丽名片,成为推动全国红色旅游进程的重要生力军。2007年红色旅游接待人数280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7.44%,红色旅游综合收入188.25亿元,比上年增长28.43%,相当于全省GDP的3.42%,直接吸纳就业人数15.2万人,比上年增长20%。作为全省红色资源的保护者和管理者,我们把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红色文物资源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成为江西省发展红色旅游的最主要的生力军。
一是加强了红色旅游规划编制工作,着力打造经典品牌景区。对全省红色文物资源进行整合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报了《2005-2007年重点红色旅游景区建设方案》,重点建设井冈山、南昌、瑞金、萍乡市秋收起义、上饶集中营烈士陵园、中央苏区政府根据地红色旅游系列六大精品景区。
二是突出特色,精心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以井冈山为龙头,以南昌、瑞金、萍乡、上饶为基点,深度开发红色文化研习游、革命摇篮访习游、红色古都寻访游、长征之路体验游、人民军队寻根游、秋收起义探访游等红色文物旅游主题,精心打造省内、省际红色旅游精品线路。
三是再现艺术魅力,增强红色旅游文化感召力。各红色旅游景区景点结合独特的革命历史,把红色旅游与历史结合起来,把红色旅游与艺术表现结合起来,极大地增强了红色旅游文化感召力与艺术魅力。井冈山景区推出“吃一顿红米饭、唱一首红军歌、走一趟红军路、读一本红军书、听一堂传统课、扫一次烈士墓”等六个一活动模式,深受广大游客特别是青少年的欢迎。瑞金各红色景点深表演唱《十送红军》歌曲,把游客带入红军撤离中央苏区开展长征的历史场景。省文化厅隆重推出气势恢弘的大型红色情景歌舞剧《井冈山》,赴全省各地和省外巡回演出,反响强烈。
四是紧扣时代主题,拓展红色旅游影响力。2005年,将发展红色旅游与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促进了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和红色旅游发展。2006年将发展红色旅游与新农村建设、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75周年紧密结合起来,保护了红色文物资源,促进红色旅游再兴热潮。2007年又牢牢把握南昌八一起义、秋收起义、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创建三个80周年的契机,与中央有关部委和兄弟省市联合,举办红色旅游系列活动,共开行红色旅游包机80架次、红色旅游专列80列、组织红色旅游团队800个,推动红色旅游蓬勃发展。2005年、2006年、2007年又配合省政府和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旅游局共同成功举办了三届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以鲜明的主题、丰富的内容、宏大的规模、活泼的形式,使江西红色旅游在全国影响深远。同时,还积极参与“放歌井冈”和中国红歌会活动,使江西红色文物资源通过歌声响彻大江南北。
五是强化队伍培训,提高讲解服务质量和水平。着力加强了讲解员队伍的培训力度,举办了多期全省讲解员培训班,邀请全国知名老师前来讲课,积极参加全国讲解员比赛。2001年8月,江西省代表队荣获了“延安杯”全国讲解员大赛团体二等奖的佳绩;2004年,荣获了“雷锋杯”全国讲解员大赛团体三等奖的好成绩。举办培训班和参加全国、全省讲解员比赛,全面提高了红色旅游景区景点各博物馆、纪念馆和讲解员对讲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讲解员对讲解工作的钻研精神,提高了讲解员的讲解水平。
三、进一步做好红色文物保护工作的思路
保护红色文物,发挥红色文物资源优势,是当前和今后江西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点。为进一步做好江西省红色文物保护工作,我们的思路是:
一是加大对红色文物保护资金的投入。江西省的红色文物资源,基本上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留下的,距今已有70到80年的历史。这些红色文物几乎全部为干打垒或砖木建筑,建筑物正常寿命也就几十年,加之江西省地处江南,多雨潮湿,四季和昼夜温差大,更影响建筑物的寿命。江西省现存的红色文物,已过了它们的自然寿命,编制保护规划、及时的维修和日常保养成为红色文物保存至今的关键。从目前江西省红色文物资源保存的现状来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状况最好,其次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和新发现尚待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点保护现状不理想,维修保护任务还相当艰巨。
二是加大红色文物资源保护规划力度。科学的保护规划,是红色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保证。红色文物资源保护规划先行,既是国家文物局的要求,也是江西省红色文物资源保护的实际需要。当前,江西省红色文物资源保护规划工作还待加强,目前只有八一南昌起义指挥部旧址保护规划通过国家文物局评审,7处旧居旧址正在编制或准备编制,其他旧居旧址还未编制,下一步的重点应是编制保护规划,在保护规划通过国家评审后,再根据保护规划来实施具体的维修项目。
三是做好红色文物的维修保护工作。鉴于江西省红色文物点多面广、维修任务重的实际,在做好红色文物日常维护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红色文物的全面维修工作。我们的思路一是积极宣传,争取各级政府特别是市、县政府加大对文物工作投入的力度,把红色文物维修与农村建设、红色旅游、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等紧密结合;二是在江西省基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向红色文物倾斜;三是积极争取国家文物局加大对江西省红色文物维修经费的投入,着力把红色文物保护与利用打造成江西文物工作靓丽品牌。
四是大力开发红色旅游文化产业。江西省红色文化资源独具优势,大力开发红色旅游文化产业是红色旅游向纵深发展的必要条件。精心打造大型情景歌舞《井冈山》、《江西是个好地方》,继续完善实景演出《井冈山》,让游客在享受艺术的同时接受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各革命旧居旧址根据当地红色文物资源特色策划、推出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编排新颖、表演水准高的大型红色文艺节目,寓教于游、寓教于乐。大力开发反映当地红色历史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使旅游产业链得到延长,产业结构得到优化,产业功能得到强化,产业效益得到提高。
文物立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6篇
1.申请验收“请示”;2.文物维修工程的批准文件;3.工程总结报告;4.《文物维修工程验收表》;5.竣工报告(含完整的工程质量保证资料);6.修缮后文物建筑整体面貌及修复部位的照片;7.竣工图纸;8.经费决算书。(注:1.申报材料均需采用A4纸打印,有关照片用A4纸粘贴,现状图、设计图须折叠成A4纸规格,并装订整齐;2.申报材料要求提供2—4份。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份;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份;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份。)
文物修缮工程总结报告要素:
一、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维修工程名称、地点、时间、工程经费预算、经费来源及使用情况等;
二、工程主要维修内容,工程进展情况及所达到的实际效果等;
三、存在的问题及相关验收处理意见;
四、质量监督措施及体系。
文物修缮工程竣工报告要素:
一、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起止时间、工程量及经费项目预算等;
二、设计单位技术力量及主持人资质情况;
三、主要维修的项目内容及技术标准;
四、实际维修的效果及所达到的技术等次;
五、设计单位初步验收结果及意见;
六、质检部门验收结果及意见;
七、相关质量保证承诺。文物修缮工程总结报告要素:
一、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维修工程名称、地点、时间、工程经费预算、经费来源及使用情况等;
二、工程主要维修内容,工程进展情况及所达到的实际效果等;
三、存在的问题及相关验收处理意见;
四、质量监督措施及体系。文物修缮工程竣工报告要素:
一、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起止时间、工程量及经费项目预算等;
二、设计单位技术力量及主持人资质情况;
三、主要维修的项目内容及技术标准;
四、实际维修的效果及所达到的技术等次;
五、设计单位初步验收结果及意见;
六、质检部门验收结果及意见;
立法廉洁性评估 第7篇
立法廉评:让立法照照廉洁镜子
形象地说,立法廉评就是让立法照照廉洁镜子,以确定立法是否符合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
立法廉评源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我国制度廉评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之一,在其通过的2003年就进行了签署。我国近几年在中央与地方两个层级开展了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其中的“制度”是法律、法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统称。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该法,因此,制度廉洁性评估可细分为立法廉洁性评估与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两种类型。
立法廉评与规范性文件的廉洁性评估虽然同属于制度廉评的范畴,但两者的地位有所不同。立法的位阶高于规范性文件,立法廉评在深层次上制约着规范性文件廉评。虽然通常说“现官不如现管”,规范性文件在实际生活中与官员、民众的距离更近,但立法廉评比规范性文件廉评更能产生大的影响。在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反复强调改进作风从政治局做起、从中央政府做起,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做的背景下,更要以攻坚克难的精神状态推进立法廉评,为规范性文件的廉评提供示范,创造更加宽松的大环境。
这是一个流行“评估”的时代。我国存在多种评估与审查制度,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绩效评估制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立法的合法性审查制度等等。立法廉评侧重评估立法内容在廉洁方面的实际影响,立法的合法性审查则侧重审查立法的形式。立法廉评与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都涉及分析内容的影响,但影响面不同。由此可见,立法廉评并非简单地赶时髦,而是具有独立的地位与独特的功能。
法治反腐:让立法进入质量视角
法治反腐意味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随着我国廉政建设与法治建设的发展,法治反腐观念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同,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今年3月26日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是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在已经确定了法治反腐的大方向后,接下来的关键问题是“如何推进”法治反腐,把法治反腐落在实处。
由于立法是法治之基,因此,在推进法治反腐的进程中,反腐败对立法更加倚重,立法廉洁性评估在反腐败中的特殊重要性也更加凸显。但理论是灰色的,立法与反腐败之间的关系则是多彩的:有的立法能够反腐败,有的立法则与反腐败无关;在能够反腐败的立法中,有的反腐败功能强大,效果明显,有的则不然。因此,对立法进行廉洁性评估,是提高立法反腐败有效性的必由之路,对法治反腐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决定性,可谓法治反腐的“阿基米德支点”。近年来,腐败形式与种类不断翻新,“不当利益法制化”就是其一。具体表现是一些部门借助立法,不适当地为本部门扩张权力,免除责任,过多地设置审批许可、罚款等职权;与民争利,片面强调公民义务,忽视公民权利保护。对此,社会大众反响强烈。相对于现行诉讼制度与审查备案制度而言,立法廉评击中了“不当利益法制化”的要害,可谓是防治“不当利益法制化”这一毒瘤的专科医生。
作为法治反腐的“阿基米德支点”,立法廉评在宏观上有助于创新法治反腐,开创法治反腐的新阶段。
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重在拾遗补缺,也就是侧重“增量”,提高反腐败法律制度执行力则侧重“存量”。“增量”也好,“存量”也罢,都有一个“质量”的问题,立法廉评解决的正是立法“质量”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同志今年5月30日至6月1日在广东就加强立法工作进行调研时强调,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务,使立法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引领新发展。立法廉评将质量视角引入法治反腐,会对法治反腐的创新产生深刻与深远的积极影响。
制度廉评:保障社会力量参与
《国家预防腐败局2013年工作要点》在第五个要点“全面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中指出:“研究部署面向全国推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这意味着包括立法廉评在内的制度廉评将从局部试点走向全国推行,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同时,面向全国推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决不会只是复制局部试点,而是会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完善与提升。
为此,建议在立法廉评“凭什么”、“评什么”与“由谁评估”三个方面有所改进。
适时为立法廉评提供国内法依据,更好地解决立法廉评“凭什么”的问题。立法廉评有法理依据毋庸置疑,也有国际法依据,即《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五条第三款,但暂无直接的国内法依据。立法廉评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重要举措,本身也应该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进一步充实立法廉评的对象与内容,更好地解决“评什么”的问题。2010年7月,中央纪委办公厅与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文件着重强调的是立法草案,是立法本身的廉洁性状,而不是立法现实的反腐败效能与效果,试点实践也是如此。需要指出的是,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来看,它强调的是立法实际的反腐败效果。因此,要进一步调整立法廉评的格局,一方面加大对现行立法的廉洁性评估力度,特别是对《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与反腐败密切相关的法
律进行廉洁性评估;另一方面把静态的廉洁性状与动态的廉洁效果统一起来,更加注重动态的廉洁效果。
吸收社会力量参与立法廉评,更好地解决“由谁评估”的问题。我国立法廉评主要由国家机关进行,社会力量参与不够,建议尽量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立法廉评。
文物立法调研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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