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创新研究论文范文
哲学创新研究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地质找矿工作服务于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全面加强新一轮地质找矿工作,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缓解资源瓶颈的重要举措。本文结合实际,阐述了新一轮地质找矿工作中科学思维与问题意识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培养创新型地质人才是找矿突破的根本,科技创新,人才为本。科学思维与问题意识在培养创新型地质人才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简要概括了内蒙古国土资源新一轮深化改革的创新成果。
关键词:科学思维;问题意识;创新;地质人才
引言
地质找矿工作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先行性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全面加强新一轮地质找矿工作,是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缓解资源瓶颈的重要举措。只有依靠科技创新,才能全面加强地质找矿工作。科技创新,以人为本。打造一支“品德优良,知识渊博,基础扎实,专业精深”的创新型地质人才队伍是新一轮地质找矿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李四光之所以在科学上取得卓越成就,同他重视哲学理论思维的修养有着密切的联系,他的科学哲学思想集中体现为科学思维与问题意识。他的系统思维,表现在方法论上,就是科学思维的系统方式。他在研究地质构造和地壳运动时,运用系统思维进行了深刻总结,而且还形成了一些别具风格的研究方法,比如:质疑法。质疑法的第一步是提出问题和形成问题,质疑法的第二步是解决问题和发现真理。是否是科学真理,只能以实践作为唯一标准,让客观事实来检验。他的科学思维,不仅是对自然科学的哲学概括,而且是对现代自然辩证法理论的一次升华。
习总书记提出:“只有立足于时代去解决特定的时代问题,才能推动这个时代的社会进步;只有立足于时代去倾听这些特定的时代声音,才能吹响促进社会和谐的时代号角”。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是实践的导向。而问题意识是指人们在认识活动中,能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种科学思维方法。领导如何树立问题意识,关键要在科学思维上下功夫、见实效。
1. 科学思维的内涵及其表现方式
1.1 科学思维的内涵
《思维辞典》中认为“科学思维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本质和客观规律的思维活动,其科学内涵主要表现为:① 高度的客观实在性;② 围绕求得答案展开的科学思维;③ 采取理论思维的形式[1]。”
1.2 科学思维的表现形式
科学思维的萌芽是在古希腊文明时期,虽然当时没有被冠以“科学思维”的名称,但都以理性、逻辑性、系统性以及创新性为表征。从其发展过程上看,科学思维的表现主要为以下四个形式:
1.2.1 科学的理性思维
理性思维是建立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科学的概念、判断、推理后形成对客观世界本质规律的认识过程[2]。一般认为,在理性思维的开展活动中,科学的概念、判断、推理是理性思维的主要表现。自觉性、主动性、可控性是理性思维的重要特征。科学的理性思维,为人们认识主客体的本质及内在规律提供了方法和手段。
1.2.2 科学的逻辑思维
逻辑思维是指用逻辑工具对思维对象展开抽象推演的一种科学思维形式。思维活动只有形式化、规则化、通用化,才能创造出与科学相适应的科学逻辑。科学的逻辑思维强调的是一种必然发展的趋势和辩证的思维。科学的逻辑思维更加强调了思维的形式性。
1.2.3 科学的系统思维
系统思维是指在认识主客体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事物联系具有普遍性和整体性,将客体看作一个系统,用系统的观点来研究客体,而且要从系统内各个要素的联系、系统以及环境的相互作用中,系统地研究客体的认识活动。
在中国古代,人们便提倡从整体上把握事物,如“五行”学说就是古人们使用系统思维的表现。系统思维在人类文明史上一直存在,并在不同的时期以不同的方式发挥其作用。系统思维是我们科学地认识客观事物的有效手段,也是我们处理复杂问题的有力武器。
1.2.4 科学的创造性思维
创造性思维是指在科研中,养成一种较少或者不受常规思维的束缚,超越传统思维,以求达到科研上突破的一种科学思维形式。其主要表现为求同思维,求异思维,创作想象等。求异性思维是发散性思维,而求同性思维是集中思维。只有高度集中,高度发散,两者交替反复,才能激发出多个创作灵感,提出多种有价值的创作方案。
2. 问题意识的定义及其重要性
2.1 问题意识
问题意识是指在主体认识客体过程中,通过主体对客体的怀疑、洞察、批判等多种形式,并经再三思考后仍不能解决困惑时,随即出现了一种具有强烈的探索真实或者有想做出创新的一种心理过程。这种心理过程又会促使人们不断地进行思维,直到能解决问题。发现式创新是指在重复的现象中探索出事物客观规律,密集的现象中探索出事物本质,新奇的现象中探索出事物未来趋势。
问题意识包括4个要素:① 主客体要素:主体是指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现实的人。客体是指认识对象,是主体所指向的目标[3]。② 需要要素:客体要不断适应主体实践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主体的认识对象。③ 优化要素:主体对客体的不满,或者否定并千方百计去改进客体,或者主体由不平衡的认知状态过渡到有序的认知状态等。④ 动力要素:问题意识能否最后形成取决于人们是否有旺盛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以及顽强的创新毅力。
2.2 问题意识的重要性
陶行知说过:“发明千万万,起点就是问”。爱因斯坦言:“本人没有什么非凡的能力,只不过喜欢深究问题而已”。我们从中可以体会到问题意识与创新思维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要想提高地质工作者的创新能力,那么在新一轮地质找矿工作中务必要重视问题意识。
2.2.1 问题是思维的起点
波普曾经言过:“正是由于问题能够激发我们去学习,去观察,去发现,去实验。”问题是思维的起点,问题是创新的起点,问题是科研的起点。
2.2.2 问题是思维的导向
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导向,而解决问题的本质是一个不断能提出问题的过程。在总的问题下,能提出一系列可运作的分问题。例如:找什么样的矿?在哪里找矿?怎样找矿?我们看出,如果不能够解决问题,那么肯定有比较容易解决的问题你也未能解决;或许你也未能提及一个较容易解决的分问题。
3. 培养创新型地质人才是找矿突破的根本
3.1 什么是创新型地质人才?
创新型地质人才最基本的素质是有能动的创新意识,严密的创新思维,顽强的创新能力。创新型地质人才除具备基本素质外,尚需具备很多其他条件。必须熟知地质前辈曾经创造出的地质知识,能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而非对曾有的地质知识愚昧无知,只懂信口开河,胡乱地标新立异;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到首位,而非专谋私利[4]。创新素质具体包括:
3.1.1 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有能动的创新意识,严密的创新思维,顽强的创新能力。
3.1.2 创新知识:在地质方面,能掌握新的前沿知识,在某领域有独特见解或者高深造诣。
3.1.3 创新人格:有健全的人格,在任何不利环境下很快能进入自我调整状态,不因暂时的困难而动摇信念,甚至停止个人计划,具有很强的独立性[5]。
3.2 创新型地质人才资源是重要的战略资源
创新型地质人才资源是人才强国的重要战略资源。① 在可持续发展方面:需要矿产资源与能源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需要地下水资源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需要地质灾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需要重大工程建设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需要环保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② 在研究地球方面:需要分支学科人才;需要交叉学科人才;需要空白或者薄弱学科人才。③ 在科学基础建设与高新技术应用方面:需要高新技术人才;需要观测技术设备人才;需要实验测试人才。④ 需要管理人才。⑤ 需要创新型地质人才。
3.3 培养创新型地质人才是推动地质科技迅猛发展的需要
要想推动地质科技迅猛发展,必须运用地质科技创新,缓解资源环境因素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束缚,要从培养创新型地质人才着手,创造有助于培养地质人才,有助于留住地质人才,有助于选拔地质人才的宽松氛围。充分利用资源和保护资源,合理运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开展国内外矿产资源和能源的开发利用研究。通过创新型地质人才的培养,缓解资源瓶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束缚,是保障社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实现人才强国,必须要把“培养创新型地质人才”作为地质科技发展第一要务,不断促进创新型地质人才的脱颖而出。
4. 内蒙古国土资源全面深化改革的创新成果
2012年12月,曾在煤炭战线长期工作的王君担任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接替了到广东省担任省委书记的胡春华。党中央决定让王君书记主政内蒙古是我区的一大幸事,这位曾担任过煤炭工业部副部长、山西省省长的改革者对我国国土资源情有独钟。
2013年3月,王君书记在深入基层调研数月后,在贯彻和传达全国两会精神干部大会上,提出了“8337”的发展新战略,随即在全区的农村牧区开展了危旧房屋的改造等“十个全覆盖”重大民生工程,扎实推进了自治区的各项工作。
“8337”新战略和“十个全覆盖”都与国土资源息息相关,内蒙古全面贯彻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了100多个改革课题,其中国土资源厅负责的土地征收办法、资源要素价格改革、资源不动产登记等11个改革课题,让新调任的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厅长张利平和厅领导班子深感责任重大,又深感使命光荣。这位曾经担任过呼伦贝尔市市长,从调任那天起就决定要实现深化改革,逐步为开创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新局面而不断奋斗。如今,他又肩负起王君书记、布小林主席以及党委政府赋予他的光荣与使命,踏上全面深化改革的征程。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总工张宏、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陈志勇、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院长宋华便是新一轮地质找矿突破的实践者。张利平厅长向他们下达的指示是“四个一批工程”:每年推出一批自治区基金项目进行市场出让;每年申报一批国家级整装勘查区;每年优选一批集中勘查区向企业配置;每年推进一批盟市出资1∶5万矿调项目。全面深化改革,建立起“政府引导,市场运行,多方参与,滚动发展”的地质勘查新机制。
截至2013年底,全区新增重点矿种矿区65处,其中新发现矿产地32处。累计新增Au:159吨;Cu:220万吨;Pb、Zn:904万吨;Mo:364万吨;Fe:5亿吨。以上新增资源储量均远远超过了国家的“358”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制定的目标。新增煤炭450亿吨;钨1.55万吨;锡4.26万吨,这又是何等让人兴奋的找矿突破啊!
参考文献:
[1] 田运.思维辞典[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6:442.
[2] 鲍健强.科学思维与科学方法[M].贵阳:贵州科技出版社,2002:7.
[3] 梁作.当代思维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65~67.
[4] 温元凯.创造学原理[M].重庆:重庆出版社,1998.
[5] 孙萍茹.创新教育与创新人才培养研究[J].河北大学学报,2002.
[6] 张利真.地质人员要读哲学书并用哲学思维研究地质工作[J].2015.
哲学创新研究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演化经济学的兴起将成为21世纪西方经济学发展中的重大事件之一。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创新研究必须高度重视这种学术新动态,看到较之主流经济学、演化经济学与马克思经济学之间存在更强的综合潜质和理论创新前途,它们之间某种科学整合有可能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创新发展提供全新的研究范式和創新灵感。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方法;经济学多元论;均衡范式;演化范式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对西方经济学界各个流派最新发展的全面了解,致使新古典经济学在中国的主流化趋势日益加强,而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却日益边缘化。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如何借鉴西方经济学并实现自身创新的问题再一次严肃地摆在中国学者面前。
西方经济学界的多元论思潮和演化经济学的兴起为我们重新认识传统的东西方两大主流经济学提供新的视角,从中我们既看到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危机,也看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创新空间。我们发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演化经济学存在极强的综合潜质。为此,本文分三部分:首先介绍西方经济学界方法论反思的最新动态,阐述多元论思潮带给我们的理论启示;然后把马克思经济学置于两大范式的发展演变中加以考察;最后说明演化经济学有可能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创新性研究提供思想灵感。
一、西方经济学界多元论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再思考
西方经济思想史表明,从重商主义时代到上个世纪30年代,经济思想一直处于不同范式下的“百家争鸣”局面,理论创新不断涌现。“冷战”时代的东西方对峙和意识形态斗争不仅加剧了东西方经济学发展的两极化和意识形态化,而且使西方经济学主流与非主流的界限泾渭分明。西方经济学界逐渐丧失了多元主义精神,经济学教育和研究不断陷入主流经济学帝国主义的路径依赖之中。随着“冷战”的结束,东西方主流经济学各自一度被掩盖的理论缺陷都表现出来了。西方主流经济学陷入了持久的方法论危机,而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也亟待创新。
1.经济学多元主义思潮的兴起
与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相比,今天的西方经济学发展正处于更大的变革压力之中。2000年6月,法国几所大学经济学系(院)的大学生和研究生在因特网上发表了一封矛头直接指向脱离现实的和数学形式化的新古典经济学的请愿书,由此掀起了“经济学改革国际运动”。这是一场西方经济学界的思想解放运动,它反映出青年学者对新思维的渴望、对人类未来的关注和不可或缺的历史责任感,把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经济学方法论反思推向高潮。事实上,1992年就有一批著名的经济学家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呼吁经济学应有一种“新的多元主义精神,从而在不同的方法之间能够进行批判的和宽容的对话和交流”。1993年,演化经济学协会、新制度经济学国际协会、异端经济学协会和社会经济学协会等30多个经济学团体建立了经济学多元论国际联合会(ICAPE)。来自西方经济学界的多元论向我们频频传来它的警告,即追求中国经济学的西方主流化以及以追赶西方主流前沿为指针的国际接轨是严重的理论误区。
2.经济理论创新亟需演化经济学范式
无论是西方经济学还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都必须面对21世纪人类亟需解决的三个基本“和谐”问题:社会和谐问题、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问题和国家间的和谐问题。以绿色GDP实现物质财富的不断涌流,消除贫困和两极分化,追求人的全面发展是当今世界各国刻不容缓的现实问题。
然而,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新古典经济学显得苍白无力。同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也必须看到,西方主流经济学和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有着相同的理论渊源。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生产理论不过是李嘉图静态谷物理论的形式化,而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同样来源于李嘉图。对于李嘉图的理论大厦,熊彼特的评论是,“这是一个优秀的理论,永远无法辩驳,但除了没有意义外,它什么也不缺”,并把李嘉图的高度抽象的演绎方法称为“李嘉图恶习”。东西方主流经济学相互攻讦,但谁也没有很好地处理诸如经济活动的多样性、新知识的创造、报酬递增和企业家精神等问题。西方主流经济学回避或根本无法解决这些问题,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一定程度上也忽视了这些问题。“李嘉图恶习”在两大理论体系中都得到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创新之路应该是演化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的某种科学整合。在国内学术界,一些学者试图探讨马克思经济学的均衡思想或用数学形式化推动马克思经济学研究,这种取向只会把已经僵化的传统模式又引向主流新古典经济学的荒漠之中。
二、两大范式的形成及其现代流派的演进
库恩的“范式”理论认为,“科学是世界观的改变”,观察事物的全新方式可以把作为建立物理学规律基础的整个理论全部推翻。中外一些经济思想史学家和演化经济学家运用范式理论重新梳理西方经济思想史,发现始终存在“经济物理学”与“经济生物学”两个完全不同的经济本体论隐喻,可以把它们追溯到重商主义经济学的诞生,甚至更早些。这两个本体论隐喻经过不断的规范而逐渐演变为今天的均衡分析与演化分析两大范式,成为理解主流与非主流经济学之间基本分歧的重要起点。
1.两大范式的本体论隐喻
在方法论上,经典物理学是新古典经济学之父。受经典物理学方法的启发,19世纪初,一些经济学家提出了“经济物理学”的研究典范,试图把经济学建成类似于经典物理学一样精密的科学体系。这一取向可以追溯到萨伊对“叙述科学”和“实验科学”的划分。他认为政治经济学和物理学、天文学一样同属于实验科学。边际主义革命被深深地打上了19世纪经典物理学的烙印,经济物理学隐喻直接构成“边际主义革命”的本体论基础。杰文斯明确指出,经济理论表现形式类似于物理学中的静态机制,而交易法则类似于力学原理中的均衡法则。价值与财富的性质可以通过考察点滴的快乐与痛苦来加以说明,正如物理学中的静态理论是基于对点滴能量平衡的考察所得出的一样。瓦尔拉斯也指出,“经济学的纯理论在每一方面都是类似于物理数学科学的一种科学。”力学范式或机械类比是新古典经济学的本体论特征。经济物理学隐喻使经济学自然而然地接纳了实证主义,并使之成为现代居支配地位的经济学方法论。
然而物理学本身也在20世纪取得了革命性成就,譬如量子力学、相对论和耗散结构理论等理论的提出。但正如杰奥尔杰斯库一罗金所说的,“正当杰文斯和瓦尔拉斯开始为现代经济学奠基时,物理学一场惊人的革命扫荡了自然科学和哲学中的机械论教条。奇怪的是,‘效用和自私自利的力学’的建筑师,甚至是晚近的模型设计师,看来都没有及时地觉察到这种没落。”20世纪的物理学革命与达尔文革命具有内在
的一致性,即它们都包括了有机的和历史的思想,例如普利高津对“时间之箭”、进化和不可逆现象的研究。由于达尔文首先在生物学中引入了这些革命性的思想,因此今天一些经济学家使用达尔文主义(或演化经济学)总称一种新的世界观的出现。经济生物学也因此成为与经济物理学对立的本体论隐喻。
2.兩大范式的基本纲领及其现代流派
基于两种不同的本体论隐喻,今天逐渐形成了均衡和演化两大经济学范式。均衡范式是一种在给定资源、禀赋、技术、偏好和制度约束条件下的并只受最大化唯一动机驱使的交易经济学体系。其核心思想和研究方法是:把研究对象(个人、家庭、企业或产业等)简化为理性主义“经济人”,假定技术、制度、偏好和资源禀赋不变,在均衡分析框架下研究理性的经济人如何按照最大化原则,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其研究焦点是在给定的约束下如何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最优化。这种经济学范式采用了把偶然因素排除在外的决定论哲学观,在逻辑推演中不考虑历史不可逆性、路径依赖性和文化制度差异性等因素,不考虑多样性、新奇、质变、报酬递增和系统效应,坚持认为存在着适用于一切时间和地点的规律,并以推崇演绎主义、数学形式化建模和预测为其方法特征。在当代经济学流派中,所谓的西方主流经济学代表着这种研究范式。
演化范式则是以知识和生产为分析基础的生产经济学体系,它高度关注资源的创造、经济活动的多样性、新奇、技术与制度创新、报酬递增、路径依赖和协同效应。它强调研究对象(个人、家庭、企业或产业等)的异质性;在人性假设上采纳更宽泛的人类行为定义,强调人的创造本能和获利本能,认为经济行为者除了受到追求个人效用的目标支配之外,还受到本能、习惯、阶级、文化、认知模式等因素的约束和塑造,行为者按照得失权衡或满意的原则展开行动;认为技术、制度、偏好等不仅处于变化之中,而且它们变化的典型特征是非均衡过程。从开放系统观出发,认为结构和能动的交互作用使经济世界本身具有非决定性和不确定性。因此演化分析特别关注历史不可逆性、路径依赖性和制度差异性,更加关注经济活动中的多样性、新奇、质变、报酬递增和系统效应等问题。如果把均衡范式概括为既定资源约束下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交易经济学,那么演化范式则是以知识、能力和资源创造为核心的生产经济学或创新发展经济学,它更加关注经济活动的异质性、新知识和新资源的创造、技术与制度创新以及制度、传统和惯例的作用。在方法上更加强调回溯的(retroduction)、比较的、制度的、历史的和解释学的方法。
今天,我们可以把包括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内的诸多当代经济思想归属于均衡范式或演化范式。属于均衡分析范式的流派有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理性预期学派)、货币主义、新古典综合派和新凯恩斯学派。还包括凯恩斯主义非均衡学派和新制度学派。另一些流派,如美国老制度学派、新熊彼特学派、法国调节学派、后凯恩斯学派和新奥地利学派等可以归入演化范式。它们构成演化经济学最重要的五个分支流派。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马克思是演化范式的重要奠基者之一。他曾明确指出,其世界观得到达尔文进化论的启示和支持,强调经济分析的抽象方法,做到逻辑与历史相统一。霍奇逊曾精辟地指出,“所有过去伟大的经济思想的叛逆者,包括马克思、凡勃伦和凯恩斯,都试图扩展经济学研究的范围,使之不再纠缠于均衡推理。”今天,积极借鉴演化经济学的新成就,实现马克思经济学和演化经济学的科学整合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创新性研究的重要课题。
三、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的新视角
老制度学派、新熊彼特学派、后凯恩斯学派和法国调节学派是演化经济学最重要的四个当代流派。它们的最新成果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提供了弥足珍贵的创新灵感。
1.探索动态非均衡的历史变迁理论
从演化经济学角度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至今存在两个理论误区:一是对历史唯物主义作简化论、机械论、还原论和决定论理解,二是试图从均衡范式出发研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马克思是公认的技术与制度变迁理论的先驱,但受历史条件局限,他并未对生产力演化的机制提供一种很清楚的解释,有关意识形态(或文化认知模式)的研究也有待于进一步丰富。斯大林则把历史唯物主义概括为一种有关社会历史的力学模型,使唯物史观呈现出均衡范式的简化论、机械论、还原论和决定论特征。作用力与反作用力这类力学概念无法解释诸如强盛文明的衰败和弱小民族的崛起,18世纪以来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竞争地位的此消彼长的变化过程,尤其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急剧的社会变迁等问题。
另外,尽管马克思科学哲学是人类思想史上最伟大的革命,但在其政治经济学中并未得到很好的贯彻。他未经批判地采纳了前人的一些理论和观念,这就使得他的理论体系不可避免地带有牛顿主义经济学研究传统的某些缺陷。例如。马克思未经批判地接受了人类行为的理性假定,而这个假定则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定。当前,一些学者试图阐述马克思经济学中的均衡思想或努力使之数学模型化,笔者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领域的新古典主流化表现。因为这类研究显然忽视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即马克思一直努力超越新古典方法并将他的唯物史观贯穿于整个经济研究之中。
在对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现代阐释问题上,老制度学派和新熊彼特学派的新发展向我们展示了一种系统的、非决定论的和演化的研究框架。在老制度学派发展中,凡勃伦的“技术制度”和“礼仪制度”之间的累积因果关系论、霍奇逊的经济系统论以及缪尔达尔的“循环累积因果论”最为重要。这些理论的核心是用一种系统的、动态的和整体的分析结构代替静态均衡结构。老制度经济学的文化和制度变迁理论遵循达尔文的生物演化论,在它那里,“目的”是无法精确预期的。这种分析有助于剔出马克思经济学中的前达尔文主义的、决定论的和目的论的特征,将社会主义革命和运动置于更加复杂的演化过程中来分析。
在动态非均衡的历史变迁理论的中观层面,新熊彼特创新经济学取得了重大成就。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熊彼特经济学通过大量的实证研究探讨了技术和制度之间创新演化关系,其中关于政府在制度创新中的地位和作用、国家创新体系的演化过程等问题的研究成果成为许多国家制定政策的理论依据。
2.探讨现实主义的经济学方法论
批判实在论和开放系统观奠定了演化经济学的方法论基础。批判实在论认为社会经济是一个开放的结构化的动态世界,它在本体论上具有开放性、动态性和整体性(holistic)。开放性是指事件的规则性不是普遍存在的;整体性是指把社会看作是由各种内在因果关系过程交织在一起而构成的一个完整系统;动态性是指在非线性动力机制的控制之下,经济系统会在多重稳定状态或多重演化分叉点之间进行选择性
相变。相变过程绝非从一个稳态迈向另一个预期的稳态。而是充满着不确定性、时间不可逆性、新奇、突变、间断均衡。其间一个非常小的偶然扰动都有可能通过非线性动力机制和正反馈机制而使经济系统从一个偶然事件走向必然,发生制度变迁过程中的锁定或路径依赖现象。
批判实在论认为所谓的经济规律或历史趋势就是事物存在的复杂的不及物的结构和相应的运动机制。经济科学的目的就在于发现社会经济活动中复杂的因果关系机制、结构和过程,并通过人的主观能动性促成结构性转变或制度创新来扩大发展机遇。由实证主义所推崇的数学演绎主义没有看到自然科学通过封闭和分离手段从事发现规律的实验只是科学研究中的一种特殊情况。实证主义把社会经济复杂的多层次的本体简化为自然领域,把规律性等同于事件所呈现的经验规则性,从而对经济科学的发展造成持久的损害。
由后凯恩斯经济学所倡导的开放系统观进一步揭示了经济分析中的历史时间、非遍历性和演化不确定性等问题。历史时间意味着经济事件以单向顺序发生,以历史时间为基础的经济分析将具有不可逆性和路径依赖性等基本特征。非遍历性是与遍历性对立的概念,它强调不确定性、路径依赖性和制度演化性。
基于上述本体论和认识论,演化经济学高度重视马克思的抽象方法,并强调抽象必须是对现实的抽象和对具体事物的抽象,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经济规律的某种解释;强调回溯的、比较的、制度的、历史的和解释学的研究方法,反对实证主义的数学演绎方法。
3.探索制度变迁与宏观调控之间的和谐演进机制
制度结构是主流宏观经济学给定的前提条件,如何打开宏观调控的制度“黑箱”,法国调节学派做出许多先驱性研究。20世纪70年代以来,调节学派试图发展马克思的制度理论,并把制度分析与凯恩斯的宏观经济学结合起来,运用系统论方法研究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问题。积累体系、调节模式和制度形式是调节学派的三个基础概念。所谓的积累体系是指长期内不断再生产出来的生产和消费互补的形态,这些形态可以被看作是在某个时期稳定的结构。制度形式用于说明主要社会关系的构成,是社会生活中可以观察到的规则性。它包括货币信贷关系、资本劳动关系、竞争形式、国家作用和国际体系等五种制度形式。调节模式是资本积累体系的稳定器,是制度形式、习俗、组织形式和社会网络的不断调整和匹配过程。积累体系、调节模式和制度形式之间协调一致和相互补充时会产生持续的经济发展力量,形成某种发展模式;反之,会导致资本主义积累过程与制度形式之间的不相容,宏观经济衰退,并使已有的发展模式陷入危机之中。
杰索普(B.Jessop)等调节学派经济学家运用上述框架成功地解释了欧美资本主义从福特制向后福特制的转变及其产生的深刻的社会经济后果。它认为,20世纪70年代的资本主义经济滞胀实际上是福特制发展模式的危機,20世纪80年代构成从福特制向后福特制的过渡时期。调节学派把马克思的制度分析纳入到当代宏观经济学的框架之中,内生地解释经济增长和经济危机的过程以及试图运用系统论方法研究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问题,这些对于我们建设和谐社会,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责任编辑:宋 奇
哲学创新研究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和发展。科学发展观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观;坚持和发展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运用和发展了唯物辩证法发展观;坚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相统一;深化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发展的理论。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 马克思主义哲学 以人为本 创新
[文献标识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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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创新研究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旅居美国的伊朗裔学者赛义德·侯赛因·纳斯尔教授是当代最负盛名的伊斯兰哲学家之一。他是“永恒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是西方最知名的苏非研究者。正是从“永恒哲学”这一角度出发,他批驳了把伊斯兰哲学定义为在伊本·鲁世德之后已经式微的一种中世纪哲学形态的观点,而独辟蹊径地倡导在伊斯兰传统内部梳理伊斯兰哲学史。提出了以“神授智慧”为核心概念的具有时空延续性的伊斯兰哲学史框架,是当代伊斯兰哲学史研究中的一种重要的学术思路和流派。
关键词:伊斯兰;哲学史;纳斯尔;神授智慧;永恒哲学
纳斯尔教授在哲学观上秉承“传统主义学派”(traditionalist school)的观点,该学派又以“永恒哲学”(Perennial Philosophy)、“永恒主义”(Perennial-ism)著称。该学派特别重视前现代、非西方的智慧传统,认为各大宗教传统都可上溯到同一个本原,即“永恒智慧”或“神授智慧”,而现代西方则恰恰中断了其与这一神圣源头的联系。纳斯尔认为,永恒智慧存在于各大传统之中,通过我们直观到的不同的形象——如使者、先知、化身、圣子或者其他传达者——启示或者显现给人类,这一永恒智慧,在西方传统中就是拉丁文的sophia perennis在印度传统中就是梵文的sanatana dharma(恒法),在伊斯兰传统中则是阿拉伯文的al-Hikmah al-khalidah(永恒智慧)。
因此,纳斯尔所代表的传统主义学派强调知识的神圣性,认为“现代”与“传统”的区别不是时空范畴内的“先后”关系,而是同超验、永恒、神圣之域的“圣俗”关系。这样,传统学派已经进入了社会批评的领域,对现代性的“进步”、“进化”等观念提供了有价值的反思。作为与西方思想关系密切而又迥然相异的思想体系的伊斯兰思想传统,就提供了纳斯尔教授实践其上述思路的最佳资源。在“神授智慧”这一核心概念的引领下,纳斯尔教授找到了贯穿伊斯兰哲学史的“纲”,重构了伊斯兰哲学史的框架和体系,并最终在他与奥立弗·利曼主编的《伊斯兰哲学史》(1996年)中表达出来。
一、纳斯尔评伊斯兰哲学史研究中的东方主义模式
纳斯尔教授指出,伊斯兰哲学史研究的真正开端是19世纪中期以来欧洲东方学家对伊斯兰教的研究。这个研究传统先天具有的欧洲中心主义和东方主义视角,使其不可避免地有重大的观点上的缺陷;但由于“先入为主”,这一研究传统却在19世纪以来有着最为广泛的学术影响力。
19世纪中期,哲学史研究在德国和其他欧洲国家兴起。虽然很多西方学者试图“科学地”研究伊斯兰哲学,但他们却受制于自身学术传统的局限,集中表现在“Orientalism”这一概念上,它有三个方面的含义:一种学术研究学科(此时译为“东方学”),一种思维方式,一种权力话语方式(此时译为“东方主义”)。而三者往往相得益彰。1978年,爱德华·萨义德(Edward W.Said)的名著《东方学》出版,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论。萨义德指出,“东方”并非一种自然的、地理的存在,乃是被“西方”建构起来的一种文化和政治的现实。后来,英国穆斯林学者齐亚乌丁·萨达尔(Ziauddin Sardar)又著述了同名著作,梳理了东方主义的历史,他指出,东方主义所关注的不是“东方”,而是“西方”自身,只不过这种关注“是通过对一个虚构的被称为东方的对象的想象来体现的”。此后,这种“东方主义”的视角又通过欧洲的全球扩张被输入到各个国家和地区,使得第三世界的知识分子在很长时期内也不自觉地受到其影响。
当然,作为学科的“东方学”在历史与文化研究领域是有贡献的,但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和话语方式的“东方主义”却是非常狭隘的。纳斯尔指出,伊斯兰哲学史研究就源自欧洲的东方学。“近7个世纪的时间,在诸如巴黎、鲁汶、帕多瓦和波洛尼亚这样的地方,此种关于伊斯兰哲学的观点被作为西方学术史的一部分讲授。”这种观点认为:伊斯兰一阿拉伯哲学是一种中世纪的哲学形态;主要充当了“二传手”的角色,即在保存、翻译、注释以及向欧洲输回亚里士多德哲学方面作出了贡献,但独创性很少;伊本·鲁世德(阿维罗伊)是中世纪伊斯兰哲学的巅峰和结束。这种观点不仅长期在西方流传,而且也影响了近代以来到欧洲求学的穆斯林学者,“虽然身为穆斯林,这些学者却是从西方资源学习他们的伊斯兰哲学,并仍旧在通过他人的眼睛来寻求自己的学术认同”。
纳斯尔教授认为,上述此类观点的主要缺陷是:
第一,把伊斯兰哲学等同于阿拉伯哲学,缩小了伊斯兰哲学的理论内涵和地理范围。首先,从语言说,虽然多数伊斯兰哲学著作是用阿拉伯语写成的。但自伊本·西拿时代就有很多波斯文著作;其次,从民族背景说,虽然有重要的阿拉伯哲学家如铿迪和伊本·鲁世德,但更多的是波斯哲学家、突厥及印度背景的哲学家;在大多数时候,波斯才是伊斯兰哲学的主要阵地。
第二,把受希腊哲学影响的哲学家作为伊斯兰哲学的顶点,忽视了伊斯兰哲学的时间延续性和其独特的发展脉络。纳斯尔教授认为,伊斯兰世界与欧洲一起继承了古希腊的哲学遗产,但其继承和阐发的方式却是迥然不同的。如果以现代西方的理性主义、启蒙精神来解读伊斯兰哲学史,无疑会忽视伊斯兰哲学重视精神性价值和心灵净化的独特取向。
正是从对东方主义的伊斯兰哲学史观的反思入手,纳斯尔教授开始提出并构建了立足在伊斯兰传统内部视角的哲学史框架。
二、纳斯尔论伊斯兰传统的“哲学”概念
在伊斯兰传统中,用什么样的术语来指称“哲学”呢?纳斯尔教授在《伊斯兰哲学史》的第一章中就谈到了伊斯兰传统中“哲学”的概念问题。在阿拉伯语中有一个来自古希腊的词“费勒色非”(Fal-safah),但伊斯兰哲学家和思想家更喜欢另一个直接源于《古兰经》和“圣训”的阿拉伯语词“希克麦”(Hikmah)。不同学派的穆斯林学者们都引证一段圣训:“追求智慧(希克麦)是你们的责任,善行存在于智慧之中。”这段圣训把寻求智慧(希克麦)作为穆斯林的一项义务,就与古希腊“哲学就是爱智”的传统巧妙地对接起来,使得哲学研究在伊斯兰学术传统中获得了合法性。
在伊斯兰传统当中,“希克麦”不是靠人类的“理性”就能获致的,它是来自真主恩赐的一种“神授智慧”或“永恒智慧”。与“希克麦”一词同根的“哈基姆”(al-Hakim,智慧者),既是真主的尊名之一(用以形容真主的一种属性),也是《古兰经》的名称之一。《古兰经》第31章“鲁格曼章”表达了对智慧(希克麦)和智慧者(哈基姆)的赞美;《古兰经》中还有不少把“经典”(kitab)和“智慧”(hikmah)并提
的经文,如:“他要教他经典和智慧”(3:48);“我已赏赐你们书法和智慧”(3:81)。伊斯兰哲学家们认为,这表明真主通过“启示”(瓦哈伊)所揭示的东西,真主同样也使其成为可通过“智慧”(希克麦)获得的东西;因此,哲学就是寻求真主隐藏在世界万物中的礼物——神授智慧“希克麦”,以完善自己的“灵魂”(al-Nafs),向真主(亦即真理)接近。哲学(hikmah或Falsafah)也就成为“启示”的补充、证明或延续,是先知时代结束以后的学术继承者;哲学成果从终极上来说不是靠人的能力而是靠真主恩赐的智慧“希克麦”才能获致的。
在这种意义上,纳斯尔认为,阿拉伯语的“希克麦”一词翻译成英文的Theosophy(神智学)更合适。纳斯尔认为,该词的最初含义是“关于神圣奥秘的知识”,该词意味着既非狭义的哲学(philosophy)又非神学(theology)的一种智慧形式。古代的哲学,一直具有强烈的神智学色彩,注重知识的神圣性,以及人与终极真理的直接、神秘的沟通。这些思想资源包括起源于古埃及亚历山大学派的赫尔墨思主义、古印度的《吠陀》传统、古波斯的索罗亚斯德教(神祆教)和亚里士多德以前的古希腊哲学。今天的西方哲学主要是建立在崇尚理性的亚里士多德主义之上的,其先天缺陷就是对前亚里士多德的神智学传统所具有的知识的神圣性的丢失。相反,伊斯兰哲学却正是建立在这一古老的神智学传统之上,走了一条不同于西方哲学的道路,保存了与“理性主义”相互参照的另外一种“永恒主义”的智慧资源。
显然,只有了解了伊斯兰哲学家关于哲学源头、哲学与启示的关系、伊斯兰哲学的独特性的理论,才能够正确认识伊斯兰传统中对哲学的认识和定位。纳斯尔教授指出,这个重视精神纯洁、灵魂完善的哲学传统从来没有中断,只要有伊斯兰教存在的地方,这一哲学传统都以某种特定的形式留存至今:“此种致力于揭示关于事物性质的真理并把精神知识与个人生存的纯净与完善相结合的哲学概念,在任何有伊斯兰哲学传统流传的地方一直延续到今天,并且在事实上以持续至今的伊斯兰哲学传统的最杰出代表们的存在而具体表达出来。”
三、纳斯尔论伊斯兰哲学传统的时间延续性
纳斯尔教授的伊斯兰哲学史观,最重要的内容就是系统论证了伊斯兰哲学的时间延续性,从而颠覆了东方主义的伊斯兰哲学观。而贯通伊斯兰哲学史的线索,就是前述的“希克麦”(神授智慧)这一关键概念。对此,纳斯尔教授有以下几点重要的论述。
(一)《古兰经》和“圣训”是伊斯兰哲学的源头
纳斯尔教授把伊斯兰哲学与伊斯兰教本身联系起来:“伊斯兰哲学是伊斯兰的,不仅由于事实上它是在伊斯兰世界由穆斯林培育起来的,而且因为它以伊斯兰的启示为源泉获得其原则、灵感和很多它所关注的问题”,伊斯兰哲学因此“可被恰当地称为‘先知性哲学’(prophetic philosophy)”。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
首先,所有的伊斯兰哲学家都是在《古兰经》和“圣训”主导的伊斯兰教世界里进行其哲学思考的。即使是被认为倾向于理性主义的伊本·西拿(阿维森纳)和伊本·鲁世德(阿维罗伊),“当遇到难题时,伊本·西拿会去清真寺礼拜;而伊本·鲁世德则曾是科尔多瓦的宗教法官,这意味着他自身就是伊斯兰教法权威的体现”。
其次,《古兰经》倡导的“智慧”(Hikmah)和“真理”(Haqiqah),被哲学家对应于哲学活动。真主的尊名之一就是“罕格”(al-Haqq)或“真”,而“真理”(al-haqiqah)则是《古兰经》的内在本质;伊斯兰哲学家的目的就是寻求真理、理解真主的启示并接近真主;在后一个意义上,Al-haqiqah就成了苏非术语中的“真乘”(音译为“哈给盖提”)。
第三,伊斯兰哲学家对《古兰经》的某些章节作了哲学注释,构成了伊斯兰哲学的一种重要存在形态。哲学家的注解是《古兰经》注释中一个重要的种类,与法学的、文字学的、教义学的以及苏非的注解并列。其中最著名的如被称为“光明节”(ayat al-nur,《古兰经》24章35节)的经文,哲学家伊本·西拿、穆拉·萨德拉等都曾专门就此节经文写过注释。
第四,《古兰经》的某些主题主宰着伊斯兰哲学的历史。如“认一论”、世界有始还是无始、真主对世界的知识、宇宙论和末世论等,这些问题之所以成为伊斯兰哲学家关注的主题,乃是因为其与伊斯兰教义有直接的关系。
(二)阿拉伯逍遥学派是哲学伊斯兰化的尝试阶段
阿拉伯逍遥学派(Peripatetieism,阿拉伯语mashsha)泛指那些受古希腊哲学影响的伊斯兰哲学家,是一种以新柏拉图主义为主要资源的、古希腊各不同流派哲学的混合体,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古希腊哲学传统的延续。但西方学者一般把其看作是古希腊哲学的不成功的移植,他们认为,以安萨里对哲学的批判和伊本·鲁世德遭流放为标志,哲学在伊斯兰世界衰落以至绝迹,只是在使古希腊哲学重新输回欧洲方面做了一个中介而已。我国的一些研究者则倾向于强调伊斯兰哲学史上“世俗哲学”与“宗教哲学”(或经院哲学)的对立,这其实都是对阿拉伯逍遥学派的曲解。
纳斯尔认为,阿拉伯逍遥学派的哲学家都生活在一个伊斯兰教义占主导的世界里,“他们中几乎所有的人都按照伊斯兰教法生活,在成年时代每天朝向麦加做礼拜。其中最著名的,如伊本·西拿(阿维森那)和伊本·鲁世德(阿维罗伊),有意识地坚持他们与伊斯兰教的积极从属关系,强烈地反击任何有悖其信仰的攻击”。当然,我们可以看到在《古兰经》的“认主独一”信条与从希腊引进的“哲学”之间存在着一种张力,但几乎所有的阿拉伯逍遥学派哲学家都致力于调和二者之间的关系,并保持“认一论”的优先地位。他们因此而对古希腊哲学做出了修正,最明显的是对作为哲学基本概念的“存在”(being)的探讨。有别于亚里士多德的“第一推动者”理论,伊斯兰哲学家区分了作为“必然存在(wajib al-wujud)”的真主与作为“可能存在(mumkinal-wujad)”的宇宙,二者之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存在方式。类似的讨论都可以明显看出这些哲学家的穆斯林身份和立场。
但这些穆斯林哲学家把希腊哲学遗产整合进伊斯兰传统的努力没有获得完全的成功,因此我们称之为“尝试阶段”。后来,逊尼派教义学大师安萨里在三个问题上指责逍遥学派大师伊本·西拿为“库夫尔”(kufr,叛教),即:承认世界的无始、否认真主拥有对特殊的知识以及质疑肉体复活。几个世纪以后,波斯哲学大师穆拉·萨德拉指出,伊本·西拿和安萨里处理此问题时均有不足之处。伊斯兰教义学与逍遥学派之间的紧张关系,正是哲学伊斯兰化不彻底或还未完成时期的一种表现。此后,古希腊哲学的因素并没有因为阿拉伯逍遥学派的消亡而彻底
消失,而是继续以多种形式留存在伊斯兰传统内部,包括伊斯兰教义学和后来的光照哲学、穆拉·萨德拉哲学之中,并延续至今。
(三)光照哲学是哲学伊斯兰化的关键环节
纳斯尔认为,延续伊斯兰哲学传统的关键一环是12世纪波斯神秘主义哲学家苏赫拉瓦迪(Suhrawardi,1153-1191)所创建的“光照哲学”(Hikmat al-ishraq)。纳斯尔指出,经过安萨里的批判,亚里士多德主义在伊斯兰世界作为一种完全理性主义的体系而被拒绝了,而苏氏的学说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原先逍遥学派的位置,尤其是在波斯。
苏赫拉瓦迪的4本著作构成了其哲学思想的主体,这4部曲是:《宣告》(Talwihat)、《反驳》(Muqawamat)、《对话》(Mutarahat)和《光照哲学》(Hikmat al-ishraq)。其中前3部继承逍遥学派的遗产,阐释并修正了亚里士多德哲学,最后一部则是他的代表作。纳斯尔指出,苏氏思想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苏非行知,尤其是哈拉智和安萨里的作品;二是阿拉伯逍遥学派,尤其是伊本·西拿的哲学;三是前伊斯兰的资源,主要有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和柏拉图学说、古埃及赫尔墨思主义以及古波斯的索罗亚斯德教。他特别强调苏氏对古代“神智学”遗产的继承并把其整合进伊斯兰传统当中,“在苏氏看来,亚里士多德与其说是哲学在希腊的开始倒不如说是结束,因为他终结了此智慧传统,使其仅限于其理性的方面”。苏氏认为作为哲学的“神授智慧”(Hikmat)是真主通过先知易德里斯(即赫尔墨思)启示给人类的,“然后这一智慧分成两支:一支传到波斯,另一支传到埃及,从埃及又传到希腊;最后,经过这两种来源——即波斯和希腊——进入了伊斯兰文明”,而苏氏自己就是这两大古代智慧传统的交汇点。对纳斯尔来说,这一点十分重要,光照哲学正是凭借其在伊斯兰信仰下对这两大古代智慧传统的综合而获得了其不可替代的地位。也正是凭借这种智慧形态,伊斯兰哲学获得了与西方哲学迥然不同的样式。
(四)伊斯兰哲学传统的延续
纳斯尔认为:“逊尼派和什叶派伊斯兰教对于哲学的回应是有些不同的。在逊尼派世界里,在逍遥学派消亡之后,哲学也几近消失,只有逻辑学继续在经学院里讲授;而且,神秘主义学说粉墨登场并进入了学校课程。在什叶派伊斯兰教中情形则十分不同,苏氏学派的神智学(theosophy)一方面逐渐与伊本·西拿哲学相结合,另一方面也与伊本·阿拉比的神秘主义学说相结合,这种结合是在什叶派教义的基础上进行的,实际上什叶派教义成为哲学与纯粹的灵知之间的结合点。正因如此,……真正意义上的伊斯兰哲学并没有随着阿维罗伊而结束,而是在他之后才真正开始:苏赫拉瓦迪的学说开始在东部伊斯兰世界广泛传播。”可惜的是,苏氏的作品从来没有像逍遥学派那样进入欧洲人的视野,这使得其在整个世界范围内知名度不高,这当中有语言、地域、研究旨趣等各方面的原因。但无论如何,光照学派在逍遥学派之后延续了伊斯兰哲学传统,这是毫无疑问的。
16世纪,波斯又出现了一位把伊斯兰哲学传统发扬光大的著名哲学家:穆拉·萨德拉(MullaSadra,1572-1640)。他提出了“超验哲学”(al-hikmat al-muta aliyah)的概念,是对此前的伊斯兰哲学流派的继承、综合与发展。他采用的是逍遥学派的模型、光照学派的灵魂,而教义学问题又以哲学形式出现在他的哲学之中。他既不像逍遥学派之过分依赖理性,不注重启示和领悟;也不像光照学派之只接受领悟和直觉观照。他认为哲学家首先达到的是理性,然后应该利用直觉观照(Shuhud)和众先知带来的“启示”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继续前进。穆拉·萨德拉学派在波斯延续至今,影响到印巴地区,并通过现代著名伊斯兰思想家阿富汗尼而传播到阿拉伯世界。纳斯尔教授本人也是这一哲学流派的一个当代传人。
四、纳斯尔论伊斯兰哲学传统的空间延展性
纳斯尔教授把伊斯兰哲学放置在世界性的知识背景中考虑,提出了一个“一体多样”的伊斯兰哲学史框架。
(一)伊斯兰哲学是与西方哲学并列的一大智慧传统
如果说“哲学”(philosophy)是诞生在古希腊的一种独特的智慧形式,则很显然这一智慧形式是向东、西两个方向分别传播的。西方哲学通过中世纪穆斯林的译文、注释和研究而继承和延续了古希腊哲学传统,尤其是亚里士多德的理性主义传统,这是没有异议的。而伊斯兰哲学通过阿拉伯逍遥学派的尝试,到光照学派的综合,诞生了伊斯兰哲学独特的“神智学”传统,则是被大多数人忽视了的。
纳斯尔教授指出,正是由于基督教欧洲与伊斯兰世界在对待亚里士多德理性主义的问题上有不同的取向,导致了这“两大姐妹文明在14世纪以后的分道扬镳”,“在东方,通过安萨里及其他人如法赫鲁丁·拉齐(Fakhr al-Din al-Razi)的批判,理性主义的影响力被缩减了,为苏赫拉瓦迪的光照学说的传播以及伊本·阿拉比学派的诞生奠定了基础。而在西方,亚里士多德理性主义的来临对于早期的建立在光照说基础上的奥古斯丁柏拉图主义的破坏来说作用不小,而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种后果,它带来了理性主义和自然主义的世俗化形式,这在后来的文艺复兴时期颠覆了中世纪经院哲学自身的堡垒”。
按照季羡林教授的观点,世界范围内历史悠久、延续至今的文明只有四个:中国、印度、阿拉伯一伊斯兰以及从希腊至今的欧洲文明。其中,显然中国与印度文明在历史上曾有密切的互动(如佛教),而伊斯兰虽然也被划为“东方文明”,但却与欧洲文明有着密切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的互动。除了被基督教欧洲视为主要的“竞争对手”以外,纳斯尔教授的观点也许能提供一些新的角度,即:伊斯兰与西方哲学所代表的不同的智慧取向,并非对立,而是互补的。其实,在对现代性的反思当中,部分西方哲学家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诞生了一些新的作品和思想。
(二)伊斯兰哲学的多样化表现形式
在历史和现实中,伊斯兰哲学的实体只有一个,但却包含着几个不同的学术传统,纳斯尔教授形象地称之为伊斯兰哲学的历史性“化身”(embodi-ments),主要有以下几个。
首先,是存续于波斯以及毗邻的从伊拉克一直到印度的区域内的伊斯兰哲学传统。这个传统最能代表伊斯兰哲学的特点和延续性。在伊斯法罕、德黑兰、库姆等伊朗学术中心,文本的和口述的传统仍在存续,纳斯尔本人也正是受益于这一学术传统的浇灌,才成为一代学术大师的。
其次,在伊斯兰世界的阿拉伯部分也存在一个伊斯兰哲学传统。虽然阿拉伯地区是伊斯兰教的诞生地,但伊斯兰哲学传统作为一个独立的学术领域,其生命历程却短于波斯:“13世纪以后,该哲学传统
在伊拉克以西地区被教义学(kalam)和苏非灵知学(al-marifah或al-irfan)摧毁。……直到19世纪,哲玛鲁丁·阿富汗尼(Jamal al-Din al-Afghani)才在埃及复兴了伊斯兰哲学,移居开罗前,他曾经是波斯的穆拉·萨德拉学派的学生。”
第三,还有一种被西方视为自身学术传统的一部分的伊斯兰哲学,通常称为阿拉伯哲学。“此种观点认为,当伊斯兰哲学对西方的影响减少并逐渐消失时,伊斯兰哲学也到伊本·鲁世德而戛然而之了。”在任何西方哲学史或欧洲哲学史里,一般都有专门的章节来提及中世纪阿拉伯哲学,这当然是一种建立在欧洲中心论基础上的阿拉伯哲学史。
第四,与伊斯兰哲学有密切关系的中世纪犹太哲学,或“对伊斯兰哲学的犹太式理解”。犹太哲学大致分为三个时期:希腊化时期、中世纪、现代。而中世纪时期从10世纪开始的300年间,在北非、西班牙和埃及,犹太人使用阿拉伯语写作并受到伊斯兰哲学的强烈影响。之后西方犹太哲学才与伊斯兰思想样式分道扬镳。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早期,大量犹太学者又对欧洲和美国现代伊斯兰哲学研究的兴起有所贡献。
第五,19世纪中期以来欧洲东方学家对伊斯兰哲学和文明的研究传统。东方学家对文本与历史资料的整理贡献良多,“与其说是哲学的不如说主要是文献学和历史学的研究”,“这一研究角度最多能把伊斯兰哲学放在文化史和思想史的背景中看待,但很难达到哲学的研究”;但这一学术传统对当代西方伊斯兰研究有重要的影响,不仅在观点上,也在学术机构上,“西方伊斯兰哲学研究仍旧大量地被归并于东方学、中东或伊斯兰研究部门,极少被放在哲学系”,“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应归因于一个多世纪以来东方学家研究和呈现伊斯兰哲学的方式。”
第六,近代以来受西方影响的几代穆斯林学者自己对伊斯兰哲学的理解。“这些著作看起来是从伊斯兰的观点来研究伊斯兰哲学,但实际上只是反映西方学者的著作然后试着去调和之以适应自己的处境而已”。
但是,以上这些伊斯兰哲学传统并没有被整合起来看待,它们只是支离破碎的不同的学术传统和研究角度。纳斯尔教授所提供的新的伊斯兰哲学史编写框架,就试图把这些不同的声音纳入一个体系,使其各就其位,从而展现出一种汇融东西的多元一体模式。他与奥立弗·利曼共同主编的长达1200页的《伊斯兰哲学史》就是这一思想的具体表现。
结语
通过对纳斯尔教授的伊斯兰哲学史观的介绍,笔者有一些粗浅的看法。
第一,对认识伊斯兰传统本身的价值。
纳斯尔教授以兼收并蓄的宽容姿态,合理地论述了伊斯兰传统本身的包容性和多元性。这种包容性和多元性,是在伊斯兰信仰原则“认主独一”的统摄下,容忍、吸纳、改造前伊斯兰的人类智慧资源,既表现为伊斯兰历史上百家争鸣的学派,也表现为伊斯兰传统在不同地域、民族和文化中的变体。这也是有人把纳斯尔看作是伊斯兰教内“宗教多元主义”的代表人物的原因。
另一方面,尤其是近代以来,作为对西方殖民主义、霸权主义的反动,简单化、教条化、反智(anti-in-tellectural)的原教旨主义思潮席卷穆斯林世界,好像要为塑造这个时代东方主义式的“愚昧”、“暴力”的穆斯林形象作一个恰当的注脚。纳斯尔教授的伊斯兰哲学史研究,则为我们展现伊斯兰传统深邃、广博而不为人知的一面,这对于陷入东方学、后殖民语境下的穆斯林知识分子来说,显然具有重要的思想价值。
第二,对反思西方传统的价值。
如前所述,纳斯尔教授提出伊斯兰哲学传统是与西方哲学并列的、可资参照的一大智慧传统。由于学术取向的不同,两大传统对待亚里士多德理性主义的取舍就不大一样。事实证明,中世纪天主教开始以托马斯主义的形式接纳了理性主义传统,但这导致了经院哲学自身的被颠覆;而进入“现代”以来的西方哲学,基本都是以理性主义为基本取向的,这导致了“现代性”问题以及工具理性的泛滥。
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当前大行其道的“文明对话”理念也正是对人类多元化智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而与西方哲学传统最为密切的伊斯兰哲学传统,也具有更为直接的参考价值。在经历了“现代”几百年来西方文明的一枝独秀和对“西方”眼里的“东方”的压制之后,伊斯兰哲学传统有被重新审视和提升的充分理由。
责任编辑:李有智
哲学创新研究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以一定的、历史的、具体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点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彻底的唯物主义和彻底的辩证法的统一,它从根本上反对一切本体论哲学。实践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石和最核心范畴,后者的基础和核心是一定时代的物质生产活动及其方武。任何实践活动都应放到一定的具体的历史情境中去考察。马克思所理解的实践不具有本体性质,将马克思哲学界定为实践本体论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误读。
关键词:实践;实践本体论;历史唯物主义;物质生产活动
马克思哲学实践本体论说是国内马哲研究届关于马克思哲学总体性质的观点之一。该观点认为,马克思哲学虽然批判本体论哲学,但总体上未走出西方本体论哲学的传统。本质上仍是一种隐蔽的本体论哲学;其本体,即是马克思哲学的重要范畴——实践。
本文认为,这种观点是对马克思哲学的误读。马克思虽未如逻辑实证主义般明确举起拒斥本体论哲学的大旗,但他的哲学绝不是一种典型的本体论哲学,不能被界定为实践本体论。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辩证法,以一定的、历史的、具体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出发点的马克思哲学,从根本上反对一切本体论哲学。马克思哲学所理解的“实践”,具有一定的、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物质生活内容,既非实践本体论所理解的抽象的、思辨的、可以作为根本起点而演绎出整个理论体系的范畴,也非世界统一性的终极本源。实践本体论的界定,歪曲了马克思哲学的品格,抹杀了马克思实现的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核心成果的哲学革命的巨大成就。《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分别是马克思新哲学的萌芽处和诞生地,因此,本文将以《提纲》和《形态》第一卷第一章为文本依据,通过分析指出实践本体论说的错误。
一
首先需要简单探讨一下本体论的涵义和马克思哲学实践本体论的内涵。“本体论”一词是从西方哲学中“ontology”翻译过来的。英文的“ontology”来源于拉丁文的“onto[ogia”,后者又源于希腊文“logos”和“our”,意思是“是”或“存在”。因此,本体论最初最基本的涵义即是“是论”,即研究“是”或“存在”的学问。它研究的“是”不是具体的“是”,而是共同的、最一般的、最普遍的、最抽象的“是”。研究这种“是”,是为了给纷繁复杂、千变万化的世界提供一个最根本、最基始的终极本质,以便从作为源的“一”中去把握作为流的“多”。
从这个意义上看,马克思哲学显然不是本体论哲学。马克思从未在终极原因、终极本质的意义上研究世界的本源和始基问题,除了青年时期一段很短的时期外,他一生都反对纯粹思辨的本体论哲学。对构建了纯粹思辨哲学体系的黑格尔、杜林等人,马克思极为反感,批评他们“从思想中,从世界形成之前就永恒地存在于某个地方的模式、方案或范畴中,来构造现实世界”。
一般来说,持实践本体论观点者在这一意义上同样否认马克思哲学是本体论哲学,他们所理解的本体论,是另一个层次上的,即将本体理解为任何一种哲学体系得以构建的逻辑起点。在这个意义上,实践本体论说认为,马克思虽然表明自己反对本体论哲学,但事实上,实践范畴在马克思哲学中充当了本体,马克思哲学就是围绕实践这块基石构建起来的哲学体系。虽然实践本体论说也强调它所谓的实践不是完全抽象的,而是具有现实内容的,但只要它将实践提升为马克思主哲学的核心和基础范畴,并把自然、社会和人的本质都归结为实践,它的理解实际上就已经不知不觉从本体论的第二个意义上滑到第一个意义上,因为现实的、具体的实践首先无法演绎出整个马克思哲学的体系,其次更无法为世界的统一性提供终极性解释。因此,实践本体论说便具有两个含义:将实践界定为马克思哲学体系的根本基石和逻辑起点;将实践理解为构成世界统一性的终极本体。本文的批评,针对的主要是第一个意义。从《提纲》和《形态》两个文本来看,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二
《提纲》的主要目的在于批判费尔巴哈的感性唯物主义,因而,在《提纲》中实践被马克思作为一个重要乃至核心范畴使用,并较多从主体向度强调了实践的能动性。这可能为实践本体论的诠释者过度诠释实践并拔高其理论地位提供了重要依据(事实上,《提纲》也正是实践本体论说经常使用的文本依据)。但实际上,实践范畴在《提纲》中虽然重要,但并没有本体论化的趋向。
确实,提纲第一条就批评了以前唯物主义的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这里,虽然文本把“实践”作为人的主体向度的规定性与“人的感性活动”、“主体方面”并置,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对立起来,强调了实践范畴主体性的一面,但显然仅是出于论述需要的文本表述层次上的对立,而非范畴内涵上层次的对立;“只是”和“不是”仅是对两方面不同重要性的强调,而非完全否定前一方面、肯定后一方面。亦可佐证的是,紧接着他就既肯定唯心主义“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也批评它们“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而只是“抽象地发展了”能动的方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里以及第五条的“感性活动”。马克思把“感性活动”与“实践”并置,实际上带有用前者解释后者的意味(虽然这样的说法不完全准确);由于感性活动必然是现实的、具体的活动,因而,它反对对实践的抽象化理解,因而也否定将实践本体化的企图——总是处于现实情境中的具体的、个别的活动,怎么能够成为衍生整个理论体系甚至整个世界的本体呢?
第二条明确指出真理要靠实践证明;实践范畴依然是核心。但这里的实践依然不是抽象的纯粹范畴,而首要地是具体的、现实的感性活动(后来《形态》明确将这种活动的核心确定为一定的、具体的物质生产活动)。否则,我们恐怕也可以说,关于离开具体的、现实的感性活动的实践,也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范畴?
第三条批判了法国唯物主义的环境决定论,并最终落脚到“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这似乎是说实践决定了环境和人的改变,一定意义上的确如此。但这种“决定”并不是实践本体论期望的“决定”。这里的实践不是人纯粹从自身意愿出发而采取的主体性行动,而是同时受人所处的物质生活条件制约的物质性活动。因而,实践决定环境和人的改变是指实践作为中介将人改变环境和环境改变人统一起来,一定的实践改变环境同时也受既定环境的制约。
第五条批评了费尔巴哈将“直观”与“抽象的思维”对立起来的错误。虽然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喜欢直观”是对的,“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的方向也是对的,但仅从与思维完全对立的角度去理解感性客体则是错误的。这里,马克思实际上批评了费尔巴哈的主宾颠倒法
(用以批判黑格尔)的错误。为批判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费尔巴哈将黑格尔哲学中作为主词的思维和精神变成宾词,将黑格尔哲学中作为宾词的感性客体变成主词。但在马克思看来,这样虽然克服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却丢失了他的辩证法。唯有将感性客体“看作实践的、人的感性的活动”,才能同时克服抽象思辨的唯心主义和感性直观的唯物主义。既然马克思要用实践克服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和费尔巴哈不彻底的唯物主义,那么,很难想象,马克思会将实践理解成类似黑格尔绝对精神的先验的、思辨的本体性范畴,或者类似费尔巴哈的“撇开历史的进程”而抽象出的非历史的人的类本质范畴。如果不在一定的、具体的活动中去理解和把握实践范畴,而是将它理解为人“类”的主体性特性,这倒真是符合实践本体论的理解了,但这样的“实践”与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与费尔巴哈的“爱的宗教”,有什么本质区别呢?马克思对此有过尖锐批判。在《形态》第二卷中,马克思批评“真正社会主义者”海尔曼·泽米希时说=“他不把人们的特性了解为他们的活动和被活动所制约的享乐方式的结果,而把活动和方式解释为‘人的特性’,……他避开个人的现实行动,又躲到自己那种无法表达的、无法理解的所谓特性的怀抱中去了。”马克思讽刺道,这样的活动不过是“纯粹抽象的活动”、“活动的那种活动”、“纯粹思维的幻想”。
因此,虽然在《提纲》中,实践范畴贯穿始终,是整个提纲的核心范畴,具有很强的主体性色彩,但从具体的文本表述并结合当时马克思思想发展的逻辑来看,《提纲》的实践范畴并没有本体化的趋向,马克思并未将实践理解为某种原初的、不可分析的范畴,进而将其作为自己哲学的逻辑起点和根本基石。在不久后写作的《形态》中,实践范畴得到了更明确、具体的表述,内涵得到了进一步充实和丰富,获得了更现实的内容。
三
一般认为,《形态》特别是《形态》第一卷第一章标志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确立,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分析该章的论述进一步把握马克思对实践范畴的理解和界定。
一般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写作《形态》的目的是为了批判当时德国的哲学和社会思潮。第一卷第一章主要批判费尔巴哈,这是《提纲》逻辑的继续和展开,在《提纲》中极为重要的实践范畴在这里得到了深化。在《提纲》中,为批判费尔巴哈非辩证的感性直观,马克思所强调的实践范畴带有较强的主体性色彩,但在《形态》中,马克思却没有再泛泛谈论实践的能动性;在这里,他理论的直接出发点是现实的物质生产活动,并且多次特别强调了这种活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这正是马克思在《提纲》逻辑的基础上对实践范畴的丰富和深化。
《提纲》中实践范畴除了具有较强的主体性外,还有一个特点,即它是联系一定的社会关系来论述的(尤其第六、七条),而真实的社会关系只能从历史的、具体的实践活动即社会物质生产活动中派生出来。因此,在《形态》中马克思必然开始着手分析社会物质生产活动。另外,在《提纲》中,马克思主要用实践范畴来批判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共同缺陷,但历史的、具体的实践或实践的具体的层次和内容是什么,马克思并未说明,于是,这一任务很自然地就需要《形态》来完成。
第一章的开始,马克思就指出以青年黑格尔派为代表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家们的最大谬误在于,“没有离开:过哲学的基地”,仅仅满足于呆在“黑格尔体系的基地上”,而不去研究“现实的现存世界”,“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关于他们所作的批判和他们自身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问题”。很明显,这里开宗明义地表达了马克思跨出纯粹思辨的旧哲学(而纯粹思辨哲学逻辑上必然是本体论哲学)的藩篱,创造新形态的哲学的决心。因此,仅从马克思理论上的战略选择来看,他也绝不会去构造又一个本体论哲学体系。
接下来,通过对人类历史发生进程的考察,马克思总结出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结论:社会物质生活决定人们的意识。而这个一般性结论,正是实践范畴进入现实的历史的具体情境的理论后果。马克思认为,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即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而个人要生存,首先必须进行生产,并在生产中与自然和其他人发生关系。个人的生产一方面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用于肉体存在的再生产,另一方面还生产个人的物质生活方式,总的来说,即生产个人的物质生活本身。前代留下来的既定的生活资料和既定的物质生活方式,构成后一代人赖以生存的物质生活条件;后者是后代人无法选择的,但可以为后代人的物质生产活动所改变。同时,在生产过程中,个人既同自然,又同其他人发生关系,即与其他人的交往。这种既表现为自然关系又表现为社会关系的交往的形式,根本上又是由物质生产方式决定的。因此,个人是什么样的,就同他们的生产一致,“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
这里,从人的物质生产活动出发对人类历史进行的历史发生学考察,正表明了马克思为实践范畴所赋予的历史的性质。一般意义上的实践,一旦进入到具体的历史过程中,其决定性基础就是物质生产活动(当然,并非所有的实践都是物质生产活动),而且不是一般的物质生产活动,而是历史的、具体的、个别的物质生产活动,用《形态》中马克思多次使用的一个术语来说,即是“一定的”物质生产活动。请注意马克思这段总结性的经典表述:
由此可见,事情是这样的: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经验的观察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联系,而不应当带有任何神秘和思辨的色彩。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但是,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
在这里,马克思连用五次“一定的”,就是为了表明,历史唯物主义对任何对象的分析,都不是从抽象的、一般的范畴出发的,既不从抽象的实践,也不从抽象的物质生产活动出发,而是从一定的物质生产活动及其方式出发。“一定的”具有两方面的涵义,一方面强调任何分析都应当深入到历史的、具体的现实情境中去,另一方面强调对于一代人来说,前代人留V来的物质生产方式,或者更宽泛地说,“生产力,资金、环境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都是既定的,不受这一代人任意支配。这正与《提纲》第七条中那个“一定的”保持了一致。试问,以一定的物质生产活动及其方式为基础和核心的实践范畴如何可能成为建构理论体系的初始逻辑起点?这样一个随时以具体历史情境为转移的范畴怎么能够被本体化?接下来,马克思这段颇有哲学死亡论意味的宣言,更明确无误地表明了马克思对本体论哲学的坚决反对:
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的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
在这里,%克思连用三个排比句,说明了自己新世界观即历史唯物主义对以往一切哲学的超越。“思辨”、“关于意识的空话”、“独立的哲学”形容的正是以往本体论的或带有本体论倾向的纯粹思辨哲学,“真正的实证科学”、“真正的知识”、“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界划的正是他所要创立的新形态的哲学——历史唯物主义。因此,历史唯物主义从根本上反对一切本体论哲学,后人如果以实践本体论界定马克思的哲学,无异于倒退到前马克思主义的时代去。即便没有《形态》,只有《提纲》,只要把握住《提纲》的真实逻辑,我们也不会得出实践本体论的论断来,更何况马克思又在《形态》中从个人的物质生产活动出发大大扩充和丰富了实践的内涵。无视这些,将马克思哲学界定为实践本体论,无异于将龙种强行捏成了跳蚤。
综上所述,从《提纲》和《形态》的文本来看,马克思对自己新世界观的原初论述体现了一种主客体高度统一的历史辩证法的特质,是彻底的唯物主义和彻底的辩证法的统一,是科学的、辩证的历史唯物主义,它反对一切纯思辨的本体论哲学。%克思所理解的实践,是以一定的物质生产活动及其方式为基础和核心的具有丰富历史内涵的范畴,体现了主客体的高度统一,而不是从主体推导出来的纯粹思辨的范畴。实践既不是马克思哲学体系的根本基石和逻辑起点,也不是整个世界的终极本源。将%克思哲学界定为实践本体论,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误读,是向前马克思哲学的倒退。
哲学创新研究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文章旨在对经典诠释及中国哲学研究方法作一深入反思,其主要省思对象为当代新儒学及与之相关的中国经典诠释与哲学系统研究。文章首先指出,“古典话语”、“现代生活话语”、“现代学术话语”之间应有一恰当的融通与转化,并因而检讨了格义与逆格义等问题;其次就“话语诠释权”和“文化主体性”等相关问题进行检讨,厘清“权力”与“知识”的复杂关系;进而着手一种“文化型态学”的工作:依“天人”、“物我”、“人己”诸向度对比了“存有的连续观”与“存有的断裂观”,并进一步对比“存在与思维的一致性”及“存在与价值的和合性”,指出当前中国哲学诠释所涉及的问题及其解消之道。正因有“文化形态学”上的宏观对比,我们在中国哲学研究上才能对古典的话语进行恰当的诠释,进而从事融通、转化和创造的工作。惟其如此,中国哲学研究才能不仅仅止于“史”的研究,还可以是“论”的创建。当然,从“道、意、象、构、言”这五个诠释层级看,中国哲学有着诠释学上的循环,也正是因此循环而有新的转化与创造的可能性。
关键词:格义;逆格义;生活世界;存有连续观;存有断裂观
2002年11月25日,我回到阔别已久的母校台湾大学哲学系,应林义正主任及陈鼓应教授之邀为研究生们做了一次讲座,题为“当代中国哲学思维向度之理论反思”,讨论的主要是“文化主体性”、“历史社会总体”、“生活世界”,“传统与当代”,“大陆与台湾”等论题,该讲稿记录已刊载于《人文学方法论:诠释的存有学探源》(读册文化2003年版)。现在这篇文章主要想继续这篇讲稿的讨论,针对中国哲学的研究方向与方法,就自己这三十年来参与研究的-些心得,提出些许讨论以就教方家。
一、关于“古典话语”、“现代话语”诸问题
关于中国哲学研究之话语,其所涉及的有“古典话语”、“现代话语”,此两者又分别涉及“生活话语”、“学术话语”,如此一来,就有“古典生活话语”、“古典学术话语”、“现代生活话语”、“现代学术话语”四个向度。
“古典生活话语”与“古典学术话语”其话语关系较为亲近,再说。本来生活话语与学术话语是通和为一的,它们的关系是连续的,而不是断裂的。如孔老夫子提出“仁”、“礼”、“义”,这是学术话语,它虽是古代话语,但仍活在现代之中。说“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孟子·离娄下》),说“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孟子·离娄上》)、这便将学术话语与生活话语的连续性清楚地表露出来。但其话语仍古而雅,对于现代的人们来说仍不见其活泼泼的生命力。
中国哲学之研究自然不免要依倚于原先的重要典籍,而传统典籍之语,实不外于“古典生活话语”与“古典学术话语”交织而成。有一研究类型即以此两种话语重说一遍,它的成就在于恰当地确置其情境与角色,作了相当清楚而明白的概括。这概括与确置仍有其整理之功,但很难启动我们当代人所及于生活世界而生的崭新思考。
想让这些古典话语启动我们当前生活世界的崭新思考,自然要将它们驱策到现代的生活世界之中,一方面让现代生活世界里仍然存活着这些活生生的话语,如成语“罄竹难书”、“出尔反尔”、“群龙无首”、“骑虎难下”,这些话语就在我们当前的生活之中,而它们一样也存在于古代的语言中,只是意思有了些变迁。如此一来,我们说孔子的六艺之教是“礼、乐、射、御、书、数”,就将此置于生活世界之中,琅琅上口,亦无不可,它也有着一定的效能。但着实地说,仍与现实生活世界稍稍有隔。若将此转作一诠释说“礼是分寸节度,乐是和合同一,射是指向对象的确定,御是主体的掌握,书是典籍的教养,数是逻辑的思辩”,或者不能尽其义地充分表达其意蕴之总体。但却因与现实生活世界通在一起而起了新的作用。
若再举一例则更明白。“三达德”是“智、仁、勇”,此“智仁勇”人人能说,但还是有隔;若转作一诠释说“智”是清明的脑袋,“仁”是柔软的心肠,“勇”是坚定的意志,就显然与现今的生活世界近了些,听起来自然亲切些,我们的心灵里就有一具体而真切的存在觉知。当然,这是某个向度的诠释。并不足以尽其意蕴之全。不过,单就这样向度的诠释,它就启动了一新的交谈与融通的可能。对于中国哲学的发展来说,这样的交谈、融通是极为重要的。因为唯有这样的交谈与融通达到相当程度,我们才可能缔造新的哲学概念。
用现代话语,不论是用现代生活话语还是学术话语,尝试着去将原先的“古典话语”的意思说出来,就是一理解、诠释、表述和重构的过程。这个过程有着创造的作用,这是毋庸置疑的。我们说“孝”是对于生命根源的追溯与崇敬。说“悌”是顺着同样的生命根源而生长,彼此横面的感通相与。说“心即理”强调的是“内在的道德主体性即是道德实践所依循的法则”,说“性即理”强调的是“道德的本性即具有道德实践的法则”。这都不免已经在进行理解、诠释、融通、表述、重构。这个过程是十分重要的,尽管它充满着多义性、歧义性,甚至引来更多的麻烦与争论,但如何去包容差异,让生活世界活生生的感知与这些话语连在一起,却是哲学工作者不能回避的。西方哲学研究如此,中国哲学研究亦当如此。
如说道家思想的“道法自然”,则必须回到原先的脉络讲“域中有四大,而人(王)居其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道德经》第25章),这说的是:人学习地的博厚,具体的生氏,进而学习“天”的高明,朝向普遍的理想,进而学习“道”的整全,回向总体根源,最后则要学习“自然”,在那自发的和谐下调节氤氲。这是一从“具体的生长”而“普遍的理想”,进而“总体的根源”,最后则达到“自发的和谐”的境域。我以为这样的诠释是必要的,唯有经由这样的诠释,才能让中国古典哲学的话语与现代生活世界联系在一起,交谈、对话、融通、转化与创造。只作文献的概括与整理是不够的。学术史的研究不同于哲学史的研究,哲学史的研究也不同于哲学的研究,这是要有适度区别的。我以为当前的哲学研究若涉及道家的,就不能用“道法自然”说说过去,需要的是深层的诠释与明白的表述。
二、关于“话语诠释权”及“文化主体性”的相关问题
19世纪中叶以来,东西话语的互动与沟通有增无减。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如何保有自家文化的主体性,如何握有自家诠释的话语权,此事极为重要。事实上,这就像国际经济中的货币,如何有自家的货币,而且强旺有力,并与其他货币能有适度的融通,这涉及到一国经济的主体性。须有“国”才有“国际”,若无国,何来国际?哲学的国际化同样如此。
几年前,中国哲学界热烈地讨论“中国哲学之正当性与合法性”问题。这个问题当然可以讨论,但若拘泥在“中国哲学是否有其正当性与合
法性”,那就有所陷溺,若是讨论“中国哲学之做为哲学其正当性与合法性何在”,那是可以的。这就好像问“中国人是人吗?他作为人是否有其合法性与正当性”,这问法是不当的;但若问“中国人是人,他作为人其正当性与合法性何在”,这问法便可以问出许多道理来。1492年,哥伦布明明是“侵入旧大陆”,却说是“发现新大陆”。明明是自己被风吹到了一个不是印度的地方,还以为是印度,后来为了有别于东边的印度,就改称西印度群岛。这样的颠三倒四居然都可以。完全不顾原住民的文化主体性。这里的关键就在一方拥有话语的霸权,而另一方失去了文化的主体性,如此而已。这问题不严重吗?当然很严重!如果说,“中国哲学的正当性与合法性”要做一个论题来论,那果真是一极为重要的议题。会不会也有人要来“发现中国哲学”呢?
关于文化主体性问题,我常用筷子与叉子作比喻。筷子与叉子是中西不同的餐具。其用法不同,规格亦异。若只以叉子作为标准,那筷子将是很低劣的叉子。因叉子一支而多牙,硬而尖,叉之容易;筷子一支而无牙,虽硬而多不尖,叉之不易。若我们不知道原来筷子不是用叉的,筷子是用夹的:或者,我们明知筷子是用来夹的,而故意忘记筷子是用来夹的,而以叉子的标准来看筷子,我们将会说筷子是很低劣的叉子。其实,反过来想,从叉子的标准来说,筷子是很低劣的叉子,但从筷子的标准来说,叉子根本不能作为筷子。再说,使用筷子是主体通过一个中介者,连接客体,构成一个整体,达到某种平衡,才能举起这客体:而使用叉子则是主体通过一个中介者。强力侵入客体,控制客体。要说文化象征的意义,使用筷子是一“文化的王道主义”,而使用叉子则不然。相对的比较接近于“文化的霸道主义”。
中国哲学当然有其正当性与合法性。中国哲学之参与世界哲学将有助于世界哲学的发展,正如同西方哲学、印度哲学参与世界哲学将有助于世界哲学的发展一样。该问的问题不是拿西方哲学的标准来衡量中国哲学,而是在两相对比下,在多元与差异下,重新审视中国哲学的特性。其相关联的哲学范畴,诸如本体论、认识论、实践论与西方哲学有何异同,其学问的构成又有何独特处。审之、视之、考之、察之,渐辨以明。然后再问:中国哲学参与世界哲学将如何以其差异而有助于世界哲学的发展。这时再回过头来问哲学之为哲学的正当性与合法性何在,将与先前所预设者有所不同。换言之,有了文化的主体性,才有自己的国;有了自己的国,才有国际。有了话语的发言权,才有真正的交谈,才有真正的对话与沟通。中国哲学之作为哲学才不委屈,才能坦然明白,才能健康地发展。
要有话语权,要有主体性,首先我们必须视自己的话语为能承载思想的话语,我们的文化是一具有主体的文化,话语不能附庸于别人的话语思考,文化不能只是作为别人文化的陪衬。举例言之,我们用到“知识”一词。不能只想到“knowledge”,我们应想到“识”指的是“了别于物”,而“知”强调的是“定止于心”(进一步可说“明”是“通达于道”),汉语的“知识”一词不直接等同于“knowledge”一阋。用汉语思考,在生活脉络中、文化传统中思考,这样的思考是必要的,而且是有生命力的。又如“道德”一词,不能只想到“moral”,我们应想到《论语》的“志于道,据于德”(《论语·述而》),《老子》的“道生之,德蓄之”(《老子》第51章),“道”是“总体的根源”,“德”是“内在的本性”,这样的“道德”含义显然对比起西方哲学所说的“moral”有很大的不同。又如“明白”一词,若只相应于“understand”,就嫌狭隘了些,若连着“自知者明”(《老子》第33章)、“知常日明”(《老子》第16章)、“虚室生白”(《庄子·人间世》)来进一步诠释,则会有意想不到的诠释学效应。
哲学界这些年来争执的论题涉及“汉话”与“胡说”(洋说)的关系。其实,不用担心“汉话胡说”,因为除了“汉话胡说”以外。还有“汉话汉说”,还有“胡话汉说”,还有“胡话胡说”,就在这多元差异的包容下,两两相待,交谈对话就会有一崭新的主体际的互动,就可以出现新的话语,就可以出现新的思考、新的哲学。不过,要注意的是,不能只是“汉话胡说”。要有更多“汉话汉说”、“胡话汉说”,才能取得平衡。“汉话汉说”,除了古典如其古典的说以外,更重要的是从古典到现代,用现代的汉语,如其生活世界的觉知,以其日常性的话语说之,以其现代的学术话语说之。例如说“仁”是柔软的心肠,是人与人之间存在的道德真实感。若进一步说“胡话汉说”、“汉话胡说”,说Metaphysics如同我们说的“形而上者谓之道”,这“道”说的是“总体的根源”,这与Metaphysics之为“物理之后”已有差别,但仍有可相互融摄处。记得多年前,我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访学,与叶秀山先生谈起中西哲学话语的问题,他作了一个比喻。他说,中西哲学对话像和面粉一样,初时双手黏和,手与面粉相黏难分,久之自然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面自是面,手自是手。在众声喧哗下交融互动,久而久之,汉语还是汉语,“胡语”还是“胡语”,当然,此时的汉语已非原来的汉语,此时的“胡语”亦非原来的“胡语”了。“格义”与“逆格义”的问题,可置于此来理解。
三、关于“文化型态学”及其相关的对比哲学问题
哲学作为整个文化传统之“所产”,同时也作为整个文化传统之“能产”,最终所涉及的是“天人”(或“神人”)、“物我”、“人己”三个向度,而在这两端所采取的不外于“连续”与“断裂”的方式。一是“存有的连续观”,另是“存有的断裂观”。在宗教之型态上如此,在哲学之比较上亦如此。这种对比是需要的。这样宏观的对比需要落实于细节之诠释上,而不是用此来一概其余。它的目的在于经由对比而得彰显,因此彰显而得明白。
如就“神人分隔”与“天人合德”作对比,显而易见,“天人合德”一面,其宗教就不会是一神论,而“神人分隔”多为一神论。落在形而上学来说,东方强调“道论”,西方重视“形而上的实体”。“道论”之所重的“道”是“总体的根源”,不是形而上的实体:若要说是形而上,这形而上亦是强调“形著”而上溯其源的形而上,与“物理之后”的形而上有所差异。“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形著而上溯其源,如此之上溯谓之道”,“形著而下委其形。如此之下委谓之器”。“形著”是一流行义、历程义,是一显现义、具现义,以是之故,可知如此之“道”实无分于“实体”与“境界”,因为“境界”与“实体”是一而不二的。如此之实体是真实之体现,非一凝然坚住之体。顺此来说,则不可说“道”之为“道”,此“道”是“实有型态”之道,还是“境界型态”之道。即就儒道两家之差别来说,亦不是此道之果为实有型态还是境界型态,而是作为主体身份之人其参与之方式有所不同。儒家重在“主体的自觉与参与”,道家重在“主
体之致虚与顺成”。
“道”既为统宗,则当以此为一切之源,若是而说。散之可以为“气”、“心”、“理”三核心性概念来展开,“气”强调“存在的历史性”,“心”强调“道德的主体性”。“理”强调“超越的形式性”。三者互为依倚,相待以成,宋明儒学之展开正可看出此丰富性,如此不必强以为何者为主流之嫡系,何者为旁流之别子,这终将失去应有之差异包容性,造成独断之封闭性。如牟先生判朱子为“别子为宗”。议者颇多,迭相误解,云雾遮翳,朱子之学反为晦暗,宁不可惜!⑥事实上,宋元明清之儒学发展。起先重在“道”学的概念,重在从总体的根源往下说,继之则重在“理”学的概念,重在“超越的形式性”:之后,又落而实之,重在“内在的主体性”,进而转为“纯粹的意向性”,再而开启一“存在的历史性”,这是一完足而充实的发展,是一再转进的发展。不论“气学”、“心学”、“理学”皆强调“统之有宗”、“会之有元”,皆同意“体用一源,显微无间”,亦皆涉及宇宙生化之源,即此生化之源即为道德之源。有横有纵,皆归于道体之创生、显现、落实。
以是而论,朱子的“格物穷理”就不会只是倾向于外在事物之理的客观认知,不会只是一“横摄的静涵静摄系统”,而应是一“横摄归纵的系统”。朱子在《格物补传》中明说:“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亦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格物,此谓知之至也。”问题的关键点就在于“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这清楚地宣告了,指向对象物的认识分别,必得是内在主体的定止。而且回溯到总体根源的照亮。这当然是一“横摄的工夫”,不过,它不停留在“横摄”,而重在“归纵”,归于纵贯的创生。事实上,问题的关键点在于朱子所说的知识与道德辩证地关联为一,他说“涵养用敬”与“格物穷理”这两个工夫如“一车之双轮”,如“一鸟之双翼”,以是之故,可推断必是“横摄归纵”,怎会有别子为宗的问题?别子为宗之论是站在陆王心学的立场上说的。这是立场的宣示,是学派的争竞而作的宣告,并非如实之言,其可议者多矣。不意此论居然在港台成为治宋明理学的定论,殊为可惜!
又顺此文化型态学之对比,“存有的断裂观”与“存有的连续观”两相对比,前者多强调“以言代知,以知代思,以思代在”,可以说是来自巴曼尼德(Parmanides)“存在与思维的一致性”的思考。相对而言,后者多强调“言外有知,知外有思,思外有在”,此可以说是自《易经》以来即强调的“存在与价值的和合性”。“存在”与“价值”既然和合为一,就不会有“实然”与“应然”两橛而分的问题,其于思考就不会只是贴紧着话语来理解,而是会解开话语,契于形象,上溯于意向,以意逆志,志通于道。这不会只是指向对象物的思考,而是会回向于心之定止的思考,这样的反思是如孟子所说“心之官则思”(《孟子·告子上》)的“思”,是回溯于主体的反思。它亦可以通于《易经》“象征的思考”,象者象其道也,征者征于事物之实也。征于事物之实,而象其道,据之而为德,发之而为行也。如《易经·乾卦·大象传》中有“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乾者”天之象也,象之而得其“健”,以是而知其当“自强不息”,所指即此。又《坤卦·大象传》中有“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易经》之“大象传”大类如此。这当然不能说是先得之于一形而上的客观原理原则,而落实于人间世之伦理道德,也就不能指责其为宇宙论中心的哲学。《中庸》之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置于如上所论之脉络,也就自然易解,而不会说是犯了如摩尔(G.E.Moore)所说的伦理学上的形而上学之谬误。
承上所述,可知“存有的连续观”与“存有的断裂观”的这种文化型态学上的分判,将有助于中西宗教类型、哲学类型、思维类型的对比厘清。西方以一神论为主流,而中国则以“非一神论”为主流。一神论下强调的是“立教以宣道”,而吾人则“因道而立教”。前者强调唯一的真神,而吾人强调的是“教出多门,道通为一”。西哲以“存在与思维的一致性”为主导,吾人则以“存在与价值的和合性”为主导。西哲的知识论强调指向对象化的决定了的定象之认知,吾人的知识论则强调在指向对象化的定象外,必须回到主体的定止,并上通于冥冥造化之源,以是之故,吾人的知识论必与心性修养论、道德实践论密切相关。借用马丁,布伯(Martin Buber)所作“我与你”(I andThou)、“我与它”(I and it)的对比,中国哲学较之西方哲学更注重“我与你”这个范式。
如上所论,大体说来,中国哲学有“天道论”、“心性论”、“实践工夫论”。相对应于西方哲学有“形而上学”、“知识论”、“伦理学”,但其含义有所区别。“道”之为道并不是一“超越形而上的实体”,而是一“天地人我万物通而为一的总体根源”,天道论、心性论及工夫论是通而为一的。因此,吾人若说先识得形而上之天道的原理原则,再将此运用之于心性论及实践工夫论,这显然并不恰当。相对来说,吾人若说先自家心中有所体会,再将此体会映照于形而上之天道而诠释之,这也不适当。换言之,说《中庸》、《易经》是“形而上学之道德学”是不恰当的,若改说是“道德的形而上学”,其实也并不恰当。当然,此时所说之“道德”若是西哲所说之moral可能未必恰当,若此道德是“道生之,德蓄之”、“志于道,据于德”之“道德”就恰当了。
四、跨过“格义/逆格义”:对比、厘清、融通、转化与创造
中国哲学确实已经到了跨过“格义”、“逆格义”的阶段,而应有适度的对比、厘清、融通、转化与创造。以唐牟二先生为例,他们的著作,虽仍不免有格义(逆格义)的痕迹,但也看出他们在对比、厘清、融通、转化与创造上的功力。牟先生缔造了宏伟的“两层存有论”之系统,唐先生所著《生命存在与心灵境界》所开启的“生命心灵存在的精神现象学”之系统,亦不遑多让。或有人认为这两个系统一近于康德式的,一近于黑格尔式的,近则近矣,实者差异甚大。唐牟二先生踵继熊十力《新唯识论》之后所开启之系统,各有其特色,而在话语之使用上更臻成熟,在理路之掌握上益增严谨,这是值得肯定的。如何汲取其精髓而可贵者,如何汰涤其遮蔽限制者,这是我们这一代人需要努力的地方。进而,中国哲学须有进一步的创造,不能只是徒作哲学史概括研究。
令人担忧的是。由于学术体制的钳制,中国哲学研究趋向于琐碎化、狭隘化,成了新饾订考据,常常流于可以“见毫末之细,而不见舆薪”,
“见其小而不见其大”。另者,在话语的使用上常因于陈言旧说,而无开创的勇气;而之所以如此,往往是因为对古典话语无切感、实感、无真切的诠释,亦难有适当的重建。就在这陈言旧说下,因袭着老问题、老意识,旧话重提,冷饭重炒,看似有了成绩,实不免虚应故事而已。除此之外,又因学术山头林立,基于利害考虑,各安其位,看似无斗争,其实是由原先之热斗、冷斗而转为“凉斗”,终至漠然无视而已。如以朱子学为例,牟先生之“继别为宗”说,二十余年前即有异于其说之争议,至于今日,此争议仍在,其仍在并不是经由合理沟通之后的仍在,而是彼此漠然不相接壤,彼此相安的存在①。这样的客气方式是对中国哲学发展的极大伤害。如此固守师说而不参与讨论者。其于牟先生而言,实其罪人也。再说,唐牟所论本有异同,而且其异同甚大,牟先生诸弟子及其再传弟子往往于唐先生之所说不甚了解,殊为可惜!吾今所论,亦望其来者,有所进矣!勿自限也。
如前所论,“中国哲学研究”亦因之常后返作一“中国哲学史研究”,而以此中国哲学史研究作为中国哲学。这样一来,便使得中国哲学研究只是一看似客观,实则与生命无关、与历史社会总体无涉、与当下生活世界漠然、与一切价值确立不相对应的博物馆式的研究。此种研究与1958年当代新儒家发表宣言所斥者有何差异?当代新儒学之后学者,若不能免于此,其亦可叹也。须知:中国哲学研究重在哲学所涉主题。而中国哲学史研究重在历史变迁,两者当然有密切关系,但毕竟为不同。无深入的中国哲学研究,则中国哲学史的写作亦难有更深入、更适切的立论:无总体而适当的对中国哲学史的理解,则中国哲学的研究亦容易陷入自己所提的虚问题,而虚以解之,以虚为实。另者,中国哲学研究其话语本不能自限于陈言旧论,尤不能只以古话重说而已;以古话重说,做做概括,说是学术史,不免太轻易了些。
如上所述,中国哲学之研究当立基于典籍(包括古代和现代),经由现代生活话语的觉知,提高到概念性的反思,进而诠释、对比、厘清、融通、转化与创造。中国哲学进一步的创造是必要的。当然,在创造之前,以上所述诸工作必得备齐,当有所进境。我常说,不回到“原典”则中国哲学之研究将回不到坐标之“原点”。但若仅限于原典,无真切之问题意识,无真实之意向,则走不出坐标之原点,也难成就中国哲学之新坐标。中国当代哲学有金岳霖的《论道》、冯友兰的《贞元六书》、熊十力的《新唯识论》、牟宗三的《现象与物自身》、唐君毅的《生命存在与心灵境界》,继之而有成中英的“本体诠释学”的创构,刘述先的“理一分殊”的再造,吴汝钧的《纯粹力动现象学》,这都是值得讨论的主题。还有二十余年前,即有史作柽的《存在之绝对与真实》,是书颇有洞见,然而学界亦多忽殆,甚为可惜。其实,更早先的台湾哲学家曾天从、方东美,对于中西印哲学都有全面的理解,尤其曾天从之理路脉络更是宏伟,却往往都为学界所忽略。
忽略中国哲学的创作,而徒作中国哲学史,尤其古代学术史的概括,这是当前巾国哲学界的大体状况,其所来亦数十年矣!我为学生时,颇受熊、唐、牟诸先生之启发,亦曾受教于史作柽先生,于哲学创作颇有所向往,数十年来,即以此为务,自1991年写定《存有、意识与实践:熊十力体用哲学之诠释与重建》一书,提出“存有三态论”之建构:后于1996年于南华大学哲学研究所启教仪式以“道显为象,象以为形,言以定形,言业相随;言本无言,业本非业,同归于道,一本空明”作为讲纲,更于1997年《揭谛》发刊词发表《“道”与“言”》。这样大体确立了“存有三态论”的基本观点。我于2006年所著《儒学转向:从“新儒学”到“后新儒学”的过渡》一书提出“儒学转向”,从“新儒学”迈向“后新儒学”,从“心性修养”转向“社会正义”,从原来的“内圣一外王”转向“外王一内圣”,从“两层存有论”转向“存有三态论”。儒学是到了该转向的年代了,这转向是依着儒学而开启新的转向。这样的转向又开启了崭新的后新儒学。“儒学转向”,“六经责我开生面”;“转向儒学”,“生面责我开六经”。
近十年来,我讲中国哲学诠释的层级可分为“道、意、象、构、言”,“言”之为句子,其为记忆也:“构”之为结构,其为把握也;“象”之为图像,其为想象也;“意”之为意向,其为体会电;“道”之为根源,其为体证也。这五个层级彼此之间,两端而一致,互动循环,通而为一。这种循环可以说是“诠释学上的循环”,在此循环中有一崭新的转化与创造。不论哲学史或哲学之研究,在诠释学的反省上都当涉及此五个层面,尤其哲学之研究,以及由之转化而成的哲学的创造,更是要溯及根源之道,非此不可。虽为哲学创造亦不可离此五层面的诠释学循环,唯此循环乃所以取证。若以其他方式说之,人文之学实不外于“典籍之佐证”、“历史之考证”、“经验之查证”、“心性之体证”及“论理之辩证”。(关于五证之说,参见林安梧、欧阳康、郭齐勇、邓晓芒:《话语、思考与方法:中国哲学、西方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话》,载《台北大学中文学报》,2007年第2期。)哲学研究所重自在“心性之体证”与“论理之辩证”。当然,前三者则当依倚于可依倚的材料与权威上说。就后两者来说,当由“言”而溯于“构”,进而溯于“象”、“意”,最后则上溯于“道”。如此说来,实不可泥于陈言旧说也,但亦不可弃此陈言旧说,而须知“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论语-为政》),须得“因不失其新,亦可宗也”。(语出《论语·学而》,原文一般作“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亲”字当如《大学》之“亲民”而为“新”。)
中国哲学的研究方向与方法已到了一崭新的年代了,我们不能忽视这一变迁,我们应加速对于昔时前辈先生所作贡献之认取,批判地继承与进一步转化,创造之、发展之,如此才不愧为先哲之劲力也。作为唐牟二先生的后学者,我想这些工作是我们应该携手齐心来做的,不可意气以塞之,权力以制之,利害以蔽之,终至伤身害性,离了方寸之良知,人而如此,天道宁论也耶!人而如此,天道宁论也耶!
最后,兹引我2003年《道的错置:中国政治思想的根本困结》一书序言的最后一段文字结束本文:
诚如熊十力夫子所言,哲学是“思修交尽”之学,思而修之,修而思之,不可以已!思而修之,思上遂其源,所以启其修也;修而思之,修下力于行,所以溯其源也。数十年来为学,虽稍有所得,不敢说上下回向于两间,不敢说证得正果,也不敢说是菩萨“留惑润生”,而深切的自知这一切仍只是“带业修行”而已,因缘果报,何得一时脱落,犹未可知,但愿“苟全性命于乱世”,“鞠躬尽瘁”,黾勉以之尔矣!
[责任编辑 李小娟 付洪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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