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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合作开发合同范本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软件合作开发合同范本(精选6篇)

软件合作开发合同范本 第1篇

合作开发软件合同样本

合作开发贷款管理软件协议书

甲方xx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法定代表人郭xx,主任。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强化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提高贷款管理信息化水平,节省贷款管理人财物力,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发贷款管理软件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开发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软件,软件定名为“xx县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系统”。

二、甲方负责提出功能模块、软件功能等设计框架,并提供开发必须的硬件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三、乙方负责软件程序编写、调试等,乙方软件编写应符合网络版多用户要求,能够在unix操作平台下正常运行。

四、乙方应按照软件设计标准进行编程,保证软件符合甲方贷款管理要求,不得在程序中加入限制软件正常使用的代码。

五、合作开发最终形成的软件著作权归甲方享有,甲方因此给付乙方工作报酬 元。乙方享有软件的署名权,甲方在推介软件时如对创作人员进行说明,应当标明乙方的姓名。

六、软件调试成功,乙方应根据软件功能编制软件说明书,详细介绍各模块操作方法,让使用人员尽快掌握。

七、软件开发成功后,如需增加、变更或删除部分功能,由甲方提出要求,乙方负责对软件程序进行修订,修订时甲方提供必需的设备和费用,但不向乙方支付报酬。

八、甲方可以自行将软件许可其他单位使用,但所获收益,由甲乙双方分别按照 的比例分配,软件增加功能的,甲方可适当对乙方进行奖励。

九、乙方不得自行许可其他单位使用开发的软件,但可联系使用客户,由甲方与客户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所获收益按照本协议书第八条约定的比例分配。

十、软件开发完成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软件许可他人使用,不得向他人转让或赠送软件、源代码和说明书,不得向他人传授本软件设计和反向工程技术。

十一、软

件开发完成,乙方应将软件安装程序、软件源程序代码和软件说明书交付给甲方,并负责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行。

十二、甲乙双方初步约定软件开发期限至 年 月 日,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在该期限内交付,如未能如期交付,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交付期限。

十三、违反本协议第十条约定的,乙方丧失依据本协议第八条和第九条所享有的软件许可收益权。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xx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二○一六年五月 日

河南省平顶山市城市信用社张要伟

软件合作开发合同范本 第2篇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

乙方:_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互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上进行合作。特订立本合同。

一、软件项目开发的内容和目标

1,软件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软件项目开发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软件项目开发目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软件项目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后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软件项目验收期限: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____ 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三、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沟通与协调工作。

2,乙方负责软件开发,实施,验收后的维护。

3,对外洽谈经营业务时以甲方的名义进行乙方无权利代表甲方签署任何有法律责任的文件。如需签署需得到双方认可后方可签署。

四、利润分配

1、利润定义:项目合同金额减去法律指定税项。

2、分配方式:甲乙双方利润按____:____分成。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3、甲方收到项目开发款项后15日内进行利润分配并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

4、软件完成验收后的服务费用由乙方获的。

五、知识产权

1,本合同相关的所有作品、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2,甲方有权利用本项目开发的成果进行后续开发或改进,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享有。

六、免责条款

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等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战争、政府行为等)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其在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则该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履行,则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除因迟延履行通知义务造成其他方损失外,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消除后48小时内通知另两方,由双方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遇有不可抗力一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扩大。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验收,乙方应以如下方式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从延迟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迟一周支付合同总价的0.5%,不满一周作为一周计算。从第五周起,每迟一周支付合同总价的1%。上述逾期违约金总值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如上所述的逾期违约金不影响乙方的义务。

(2)如果在合同签订后、项目所有权未转移给甲方前,乙方将其转让或抵押给第三方,则乙方应根据对甲方造成的事实损害的严重程度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甲方违约责任

在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的前提下,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则甲方应以如下方式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从延迟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迟一周支付逾期付款部分的1‰,不满一周作为一周计算。从第五周起,每迟一周支付合同总价的2‰。上述逾期违约金总值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如上所述的逾期违约金不影响甲方的义务,并且合同中确定的乙方对甲方的各项服务日期可作相应的顺延。

八、保密条款

双方同意不对公众公布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因执行本合同而获知的资料。未经双方授权认可,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或泄露本项目成果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程序代码(通用的程序代码除外)和相关技术文档。在本项目研发过程中一方提交给另一方的所有资料和文件,都作为提交方企业的商业秘密,另一方应承担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保密条款均有效。

九、其他

1、未尽事宜将由本合同、甲乙方通过协商解决。

2、因乙方与甲方以个人名义进行合作需对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任何一方未得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内容。

4、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5、任何与合同相关但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合同以解决。

十、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在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佛山市医网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校企合作开发教学软件的系统分析 第3篇

根据系统科学的理论, 我们将学校、软件企业和旅游企业视为一个统一的大系统, 通过对系统结构的优化, 最终要使大系统的目标得以优化。

1. 1 学校课程系统目标分析

1. 1. 1 社会适应子目标

高职高专教育属于就业前的职业教育, 因此, 让学生具有适应社会能力就是其培养目标中非常重要的一项, 其包括了: 学生个人心态、社会适应能力、语言交流能力和运用知识能力等主要内容。

1. 1. 2 行业适应子目标

旅游行业是一个服务性的第三产业, 因此, 培养学生具有行业适应能力, 也是培养目标中的子目标, 其包括了: 旅游企业认可、企业文化打造、礼貌礼仪和心理分析能力等内容。

1. 1. 3 岗位适应子目标

旅游企业服务与管理岗位众多, 性质各异, 因而岗位适应能力也就是培养目标中的一部分, 其包括了: 岗位认可、工作标准与规范、管理理念和灵活应变能力的培养。

1. 1. 4 提升适应子目标

旅游管理专业的高职高专毕业生不可能满足于一般的服务岗位而不求发展, 为了进一步适应提升的需要, 理念与管理水平就是另一个重要的培养目标, 其包括了: 管理岗位认可、科学管理理念、管理与协调能力等方面。

因而, 该教学软件要能满足学校对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 包含以上各重要内容。

1. 2 软件企业系统目标分析

1. 2. 1 服务社会子目标

软件公司开发教学实训软件, 其服务的对象是学校和旅游企业, 因而要以学校教学目标和企业对人才的需求进行设计,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被学校和企业接受。

1. 2. 2 经济效益子目标

任何企业生存均需要经济效益的支撑, 在满足学校教学与企业需求的前提下, 软件企业也可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1. 3 旅游企业系统目标分析

1. 3. 1 服务社会子目标

旅游企业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员工及管理人员素质的高低, 直接影响到企业形象及服务社会水平和能力的发挥, 因而对学校培养人才也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 3. 2 经济效益子目标

同样旅游企业在服务社会, 吸纳毕业生就业等目标实现的前提下, 也要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

1. 3. 3 内部管理子目标

旅游企业包括了服务与管理的各个不同岗位, 要使企业整体效益取得最优, 必须对企业部门结构加以调整, 并通过科学的系统管理模式达到这一目标。

2 校企合作优劣势分析

2. 1 高职学校优劣势分析

2. 1. 1 优势分析

高职院校具有多年从事教学工作, 经验丰富的教师, 他们对本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教学软件应用的需求有着深刻的理解, 以他们为主设计的教学软件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高职院校有着广泛的专业交流, 通过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各校际的业务交往, 有利于教学软件的推广。

高职院校有着企业培训的各种资源, 可为旅游企业提供员工培训、制定企业管理规章、规划企业旅游发展等多项服务。

2. 1. 2 劣势分析

在经济欠发达地区, 学校办学经费有限, 很难实现教学软件的购买使用。

在办学过程中要求学校有很好的实习基地, 而许多企业则以“用人”为目的, 使得学生实习祖训难以实现大纲要求, 学校实训基地建立困难。

2. 2 软件企业优劣势分析

2. 2. 1 优势分析

有着开发教学软件的技术力量和雄厚资金基础, 也有自己的营销、推广渠道; 对教学中各个环节与方法的实现有着专业的手段。

2. 2. 2 劣势分析

设计针对性强的专业教学软件, 缺乏教对学第一线的指导及旅游企业实际应用的了解, 因此设计的许多软件实用性较差, 很难被学校认可; 没有专业推广的平台。

2. 3 旅游企业优劣势分析

2. 3. 1 优势分析

旅游企业有着可供学生实习的场所与环境; 旅游企业有着固有的服务与管理的模式, 可供软件设计借鉴; 旅游企业可以吸纳学校学生就业。

2. 3. 2 劣势分析

缺乏员工管理知识及服务技能培训的师资; 缺少与专业院校沟通的平台。

3 结 论

经对校企各方优劣势的分析, 我们认为: 校企各方优势与劣势互补性非常强, 通过合作开发教学、实训软件对各方均有好处, 在目前是切实可行并可取得三方共赢效果的有效手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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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若干问题探讨 第4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在主体资格问题上规定: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的企业与他人签订的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内容的合同,一般应当认定无效,但在一审诉讼期间依法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的,可认定合同有效。2005年8月 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当事人双方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在起诉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或者已依法合作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笔者对此有不同的认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地产开发资质,主要是审查有关企业开发房地产的经济能力和技术能力。如果房地产开发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是在不具备经济和技术能力的情形下进行的,那么房地产经营活动如工程进度、质量又与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有关,所以在经营者主体资格不合格导致如工程质量低劣等情形的,即使经营者后来取得开发经营资格也无法改变以前工程质量低劣的事实。经营者属违法经营,未受到法律追究,反而可通过补办资格而合法化,这样势必存在负面作用,导致不公平的结果,故笔者认为,合同各方在签订合同时即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二、合资与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的区别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可以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通过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入股,以合资方式开发经营房地产,一般是一方提供土地,另一方或几方负责提供开发该土地所需的资金。各方的投入以股份的形式计算,组建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合资企业,由该企业开发经营作价入股的土地。企业的经营成果依照各方在企业中的股份进行分配。这种合资企业通常以项目公司形式组建。组建合资企业,其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成立。非公司形式的企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通过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入股,以合作方式开发经营房地产,同合资形式一样,也是一方提供土地,另外一方或几方提供资金,但是合作开发与合资开发最大的区别在于合作方式是合同型的,合资开发则是股权式的。在合作方式下,各方在开发经营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完全由合作开发合同约定,在合作开发合同中特别要约定,提供土地方的责任与提供资金方的责任,各方的收益分配比例,这个比例完全由各方商定,而可以不论其投入的多少。合作开发的经营,可以双方组建项目合作机构,也可以由一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如果是与外国投资组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开发,还应当遵守《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

三、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中对合作行为的界定

由于现行立法没有对合作行为作出明确界定,从而导致在理论和实务中对合作行为的特征有不同认识。基于以往合作行为的实际做法和所形成的传统认识,多数观点认为,合作行为具有四个特征,即合作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即有明确体现。笔者认为,合作方无论是以何种形式出资,共同出资作为认定合作的条件是毋庸置疑的,而且是必备的首要条件,但共同经营在目前的合作行为中已无足轻重,而且实际中许多合作方基于自身管理经验、能力等方面的不足,也是不参与经营的,而是由其他合作方独立经营,这也符合合同自由原则。考虑此现实情况,尊重当事人意思自由,因此,不应再将共同经营作为认定合作的条件。当事人可以在合作合同中约定,共同出资,但合作一方只享有固定利润,也不承担亏损和风险。

四、供地方以土地使用权为条件合建房屋,是否视为土地使用权转让

关于这个问题,在我国的理论和实践中,多认为供地方以土地使用权与他人合建房屋,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一种形式,具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性质。笔者对此持不同看法。这是因为:第一,在合建合同中,供地方之所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条件与他人合建房屋,主要原因是因开发资金不足所致。而建筑方之所以要与土地使用权人合建房屋则主要是因为没有土地使用权。所以,房屋合建合同主要是在一方有地而无钱,另一方有钱而无地的情况下产生的。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时,属于房屋建筑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因此,如果将用于合建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视为转让,则必须要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而要达到这一法定条件,土地使用权人也就没有与他人合建房屋的必要了,他完全可以通过预售房屋形式筹集资金。如此,合作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第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价入股,合作开发房地产。这里并没有将用于合建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视为转让。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 18条规定,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合作建房签订的合建合同是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但这只是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颁布以前的房屋合建合同发生效力,而对该法颁布之后的房屋合建合同并无意义。

软件开发合作开发协议 第5篇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开发**软件产品,为此,双方就合作事宜在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署如下协议,以备共同遵守: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产品为:,软件的构成及功能需求见《软件需求说明书》(附件一)。开发进度:乙方应按本协议所附的《 软件开发进度计划》(见附件二)完成工作进度: 合作方式:甲方负责**软件的市场推广、销售、售后实施及维护工作;乙方根据甲方最终用户要求做好**产品的需求调研、系统设计、软件开发和相关的售前、售后及培训技术服务支持;甲乙双方按约定比例分配项目收益。利润分配及费用约定:甲方负责承担乙方去最终用户现场出差的差旅食宿费;甲方销售的**软件,乙方提成该软件销售毛利润的50%。(毛利润=软件实际合同销售额-第三方合作成本)利润支付方式:甲方收到项目最终用户款项后支付乙方收益款,乙方承担所得税,由甲方代扣或提供同等金额增值税票给甲方。验收标准:以经甲方确认的《 软件需求说明书》为准。培训服务: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安装调试、售后维护人员2 名,甲方接受培训的人员应达到熟练操作并能解决简单问题的程度。服务响应:如**软件产品使用运行出现问题时,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如问题不能按期解决,导致影响甲方最终用户正常使用 ,甲方有权扣除部分费用.软件知识产权:(1)**软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必须在**软件

交付使用时将该软件产品设计资料、产品源代码、数据及相关技术资料等全部移交给甲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许可第三方阅读、使用或复制。(2)乙方应保证其开发成果及其开发过程不侵

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

十、乙方不得擅自与第三方他人或单位合作开发和销售**软件。如有违

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十一、甲乙双方应严格保守双方的商业秘密,不得违反。

十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甲方

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十三、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四、其他:本合同附件如下:

附件一:《 软件需求说明书》

附件二:《 软件开发进度计划》

附件三:甲乙双方身份证明资料

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超详细软件开发合同范本 第6篇

甲方(委托人):XX公司 乙方(受托人):XX公司 协议签订地址:

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开发XX公司综合办公系统(以下简称综合办公系统),并由乙方为甲方提供该系统的实施和使用中的相关技术支持服务。为了规范双方在此项目上的权利和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指导下,订立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发和技术支持服务的内容和范围

1.乙方负责综合办公系统应用软件的设计和开发,综合办公系统用于甲方行政办公,包括个人事务、公文流转、审批流程、资产管理、人事管理、行政辅助、系统维护等七个功能模块,具体要求详见附件《XX公司综合办公系统软件需求说明书》。

2.《XX公司综合办公系统软件需求说明书》将作为系统开发和验收的依据,定义了系统开发的要求(包括软件功能和性能方面的要求)。

3.如在开发或技术支持服务过程中,甲方提出《XX公司综合办公系统软件需求说明书》中未作规定的新需求或修改原有需求定义,乙方应客观地评估该变化,告知甲方该变化所引起的技术可行性及工作量(并告知评估方式和依据)。对于技术上可行且甲方要求实现的变化,其费用及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对于后续开发费用的计算标准,乙方承诺不高于目前市场平均标准每人月2万元。在本协议之外的需求变更不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4.在开发完成后,乙方负责综合办公系统的应用软件安装、调试和培训。安装、调试系统所需的网络、设备和系统软件环境由甲方负责提供,培训对象由甲方根据乙方上线功能要求的角色来选定,培训内容为综合办公系统的操作与管理技能,培训方式为在甲方指定地点集中培训,具体培训场地、人员和时间由双方协商。5.乙方在免费服务期内提供5×8小时(国家法定假日除外)的技术支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乙方负责开发的XX公司投综合办公系统的技术咨询、软件系统恢复、软件系统功能故障处理。

6.XX公司系统所使用的甲方自购设备,其维护不包含在乙方提供的免费技术支持中,如:服务器硬件维护、服务器操作系统维护、用户计算机终端维护、数据库备份和恢复。

7.乙方负责将甲方按乙方标准备份的数据恢复。乙方在培训阶段对甲方系统管理员进行数据备份操作培训,并提供操作说明。

8.在本系统正式上线后,如甲方要求,乙方可制作一套英文版提供给甲方使用。该版本与中文版本共享数据,可供国外用户与国内用户协同办公。具体开发要求、使用范围、用户培训方式、翻译方式、工期和费用在实施前协商,协商后另行签订协议。

第二条 开发和技术支持服务的方式

1.乙方指定开发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需求调研,并在乙方自己的办公地点和开发环境进行开发。收文、行政发文、党委收文、党委发文、部门简函、所属单位报文六个模块的开发在甲方现场进行。软件开发完成后,其安装、调试工作在甲方提供的服务器上完成。

2.用户培训的场地等用户所需由甲方提供,范围根据乙方提出的培训内容经双方进行确定。

3.在乙方提供免费技术支持服务期内,乙方将通过以下三种服务方式进行技术支持:

1)电话支持

客户通过拨打乙方指定的维护工程师电话,由乙方工程师进行电话支持。2)远程技术支持

在甲方保证服务器网络联通的情况下,通过远程诊断、电话支持、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技术支持。

3)现场支持

如果不能通过远程技术支持方式解决系统的技术故障,在用户提出现场支持要求后的24小时内,我们将派遣工程师赶赴现场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故障排除方案,提供故障排除服务。第三条 开发和技术支持服务的期限

1.本项目共120个工作日分两期完成。一期最终期限为27个工作日。二期为93个工作日。时间从合同签订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详细计划见《XX公司综合办公系统实施进度计划》。

2.其中一期开发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以内,期间每开发完成的功能模块即开始用户试用。

3.从通过验收之后的一年内,乙方均向甲方提供免费技术支持服务。4.如有客观原因需要改变实施计划,应在双方协商后由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

5.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用户的实际需求与需求说明书中相比发生变化,或由用户负责准备的人员召集、设备采购、场地安排、网络调试、意见反馈等配合事项引起延误,则实施期限相应顺延。

6.该软件须达到需求文档要求,且在调试完善、应用正常,双方确认后才能进行系统验收和文档移交工作。

7.如甲方委托第三方从事与本项目有关或相关的事宜,甲方应确保第三方的工作进度不影响本委托项目按时完成。

8.乙方在协议期内为甲方系统提供下列服务: 1)软件重新部署。

2)数据恢复:按乙方备份标准备份的数据。

9.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方式及时间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四条 双方协作事项

1.项目实施的进度与质量需要双方密切配合。为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甲乙双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应指派并授权专人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成员。双方项目成员及其工作职责见合同附件《XX公司综合办公系统开发项目组成员名单》。

2.甲方负责协调甲方相关部门人员配合乙方进行需求调研,提供编制需求说明文档所需的流程、表单等资料。当乙方整理并提交需求说明文档后,甲方对该文档如有异议,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书面确认;经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需求说明文档,将作为本合同附件,并作为系统开发、实施以及验收的依据。3.乙方需指派具有丰富项目技术经验的专人担任项目实施负责人对项目实施负责。项目期间组织足够数量和技术水平的开发、测试和实施工程师,进行综合办公系统的设计和开发,保障项目的工期。

4.为保障项目过程中的交流,甲乙双方应在项目期间以周例会或电话、邮件等方式,通报项目进展、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等项目信息。

第五条 知识产权

1.乙方按本合同要求所开发的综合办公系统,其著作权由乙方享有。甲方及其下级分支机构、参控股公司等与甲方有直接或间接产权关系的单位可以使用和复制此软件,拥有该软件的使用权和复制权,但不享有该软件的署名权、修改权、翻译权、发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行权、出租权、许可权、转让权及其它从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甲方及其下级分支机构、参控股公司等与甲方有直接或间接产权关系的单位应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成果不被用于其他单位;乙方享有该软件的署名权、发表权、发行权、出租权、许可权、转让权、使用权、修改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和复制权及其它从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乙方可将此次开发的部分或全部技术成果用于其它用途,但不可提及甲方或甲方提供的流程及数据。

2.乙方只能将甲方提供的数据及流程,用于此综合办公系统的设计、开发、测试和使用,不得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3.乙方在开发软件的过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应对外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第六条 项目验收

1.在乙方完成相关阶段工作并向甲方提出书面的验收申请并经甲方确认,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验收。如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交书面的验收申请之后7个工作日内不进行验收,又没有提出其它充分理由,则视为甲、乙双方均同意验收。2.乙方在验收时应向甲方提交综合办公系统的可运行软件及相关技术文档(需包括需求说明书、二次开发接口说明、用户操作手册、系统管理手册等)的电子版本。

3.验收时由甲、乙双方(或增加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人员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对应用软件系统进行测试。验收依据为《XX公司综合办公系统软件需求说明书》。系统达到《XX公司综合办公系统软件需求说明书》中的功能和性能要求,则验收小组签署两份(如有第三方,则签署三份)《综合办公系统验收报告》,甲、乙方及最终用户各保存一份,即通过验收。

第七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由于乙方在合作开发中承担主要开发工作,因此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开发及培训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xxxxxx.00元(大写:人民币xxxxxx元整)。

2.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间:

1)合同签订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xxxxx.00元,大写人民币xxxxx元整。

2)一期实施完成上线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xxxxx.00元,大写人民币xxxxx元整。

3)二期实施完成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xxxxx.00元,大写人民币xxxxx元整。

4)余下的金额本项目在乙方免费服务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支付。即:¥xxxxx元,大写人民币xxxxx元整。

3.在验收通过之后一年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服务;在一年之后,如果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则双方另行协商服务费用,在服务内容和方式不变的情况下,乙方承诺每年服务费用不超过本协议总金额的10%。

第八条 保密约定

1.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禁止泄露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商业和技术秘密。如违反本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2.本协议保密条款之时效将不受本协议有效期的影响,本协议有效期满后5年内该保密条款仍将有效。

第九条 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到通过验收后一年。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续签本协议。如甲乙双方在协议到期后1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本协议服务条款自动延续一年。

本协议在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终止: 1.甲乙双方均同意终止本协议。2本协议违反法律被撤销。

3本协议内容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根本不能完成。

第十条 协议变更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作相应变更;

2.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变更本协议条款或者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均为无效。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因为不可抗拒因素而导致甲乙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拒因素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拒因素发生15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且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纠纷的解决

合作各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签约地法院。

第十三条 附则 未经过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1.由于政策、机构变动,甲方上级部门统一部署造成甲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终止该合同。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以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持叁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协议附件

以下附件属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1)《XX公司综合办公系统软件需求说明书》 2)《XX公司综合办公系统实施进度计划》 3)《XX公司综合办公系统开发项目组成员名单》 4)《XX公司综合办公系统服务器建议配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地: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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