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件买卖合同范文
配件买卖合同范文(精选6篇)
配件买卖合同 第1篇
工矿配件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DQGLJ-201-MM-
合同自编号 WZPJ2011-TP-53-1037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买方: 大庆石油管理局
卖方: 大庆润锴盛石油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标的物
1.1 名称: 密封件 1.2 商标: / 1.3规格型号:(见附表)1.4生产厂家: 大庆润锴盛石油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2 数量
数量:(见附表)3 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3.1技术标准:(见附表)
3.2质量要求: 产品实行“三保四包”(保质、保量、保及时、包修、包换、包退、包损失),期限为售后一年。
3.3特殊技术要求:无 4 价款和支付
4.1 单价:(见附表)4.2 总价: ¥556,255.70元
大写金额:伍拾伍万陆仟贰佰伍拾伍元柒角整
4.3合同价款构成:货款含17%增值税、运费(44大楼阀门含2%的检验费)4.4付款期限及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通过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物资分理处办理结算手续。
卖方 开户行: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新潮支行 账 号: ***41 4.5卖方应及时向买方提供发票及有关单据。5 包装
5.1 包装标准: GB/TI3384-2008 5.2 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 包装物必须有牢固清晰的标志。5.3 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6 交付
6.1交付时间:(见附表)
6.2交付方式:卖方送货 6.3交付地点:(见附表)
6.4卖方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 随机备件详见装箱清单,附产品合格证、质检证、说明书、商检证。运输
7.1 运输方式:卖方自行安排
发货地点:卖方自行安排 到货地点:见附表交付地点 收 货 人: 见附表交付地点
7.2 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买方承担(运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7.3 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7.4 卖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双方权利义务 8.1 卖方权利义务
8.1.1有权要求买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8.1.2保证所交付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8.1.3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
8.1.4当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应负责及时、免费调换。8.2 买方权利义务
8.2.1有权要求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
8.2.2 如果因实际需要发生变化,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条件退、换货物,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8.2.3按约定向卖方支付货款。验收
9.1 验收方式:全检
9.2买方应在货到后10 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 5日通知卖方,卖方应委派人员参加验收。如果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9.3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买方的相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9.4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应负责及时、免费调换、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安装调试
10.1卖方应在设备的安装与调试中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但不免除卖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10.2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经买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10.3 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方设备、材料损坏,卖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10.4 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设备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应提交 买方指定的具有检测资质 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机构进行鉴定。11 质量保证
11.1质量保证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 个月。11.2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责任导致设备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
11.3 卖方同意将实际货款总额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金额0 元。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不能按买方的要求无偿返修,或返修后质量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将不再返还,当维修费用及损失超过质保金的,卖方还应负责赔偿。11.4买方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设备,不能免除卖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12 保密
双方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或使用。13 技术服务及培训
卖方有义务向买方的使用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培训,及必要的协助。14 合同变更和解除
14.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14.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4.2.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4.2.2 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10 日内仍未交货。
14.2.3 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卖方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4.2.4 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未及时、免费调换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14.2.5 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14.3 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5.违约责任
15.1 卖方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贷款金额 0.03 %的违约金。在此情况下,卖方除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外,还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5.2 卖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卖方支付未付款金额 / %的违约金。15.3 如发生 14.2.2或14.2.3情形,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部分贷款 20%的违约金,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4.5 卖方所交付货物侵犯第三方权利的,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一切后果。
15.5 包装不符合包装标准或合同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卖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5.6 卖方未在约定在期限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15.7 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收的错误造成买方设备、材料损坏,卖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15.8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不可抗力
16.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并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 小时内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其后3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6.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买卖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其他服务费用:
经双方协商同意,买方向卖方收取合同实际发生金额的 2 %作为服务费,买方从卖方的货款中扣除。本合同履行期期为 2011 年 9 月 9 日至2012 年 9 月 9 日。20 效力及其他
20.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0.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0.3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对致,以补充协议为准。20.4 本合同一式 4 份,买方执 3 份,卖方执 1 份。20.5 卖方出具的发票名头为:大庆油田物资公司。
卖方(合同专用章):大庆石油管理局(经办大庆油田物资公司)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住所地:大庆市让胡路区昆仑大街25号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及账号:大庆市建行龙南专业支行***04320 联系电话/传真:0459-5983526 邮政编码:163453
买方(合同专用章):大庆润锴盛石油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住所地:大庆市萨尔图区奔三村1-29号楼东一门
联系电话/传真:*** 0459-6336808/5394888 邮政编码:163453
配件买卖合同 第2篇
一、双方供需产品数单位价款及交货时间 签订时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需方要求和国家标准生产,质保期壹年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送货至需方场内(签订合同后十五天内送到需方场地)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六、包装标准、包装货物的供养与回收:按厂标包装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需求和国家标准验收,提出异议(一星期内提出)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的30%,发货时付合同全款的70%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合作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配件买卖合同 第3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民间借贷规定》”)第一条、第十一条、第十条确立了企业间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地位、有效效力,并赋予了法人之间诺成性民间借贷的可能。
企业间民间借贷常以买卖形式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其外观表现形式就是买卖合同。但作为担保形式的买卖合同和一般性买卖合同具有诸多本质差别。首先应明确:买卖形式担保并非传统和规范意义上的担保。规范担保方式包括也仅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买卖形式的民间借贷担保因无第三人介入,所以排除保证性质;不涉及担保合同、登记或交付,并非法律规范使然更不属于物权,所以排除抵押、质押或留置性质;有关联款项流动但其给付系借贷合同成立标志(实践性)或履行本体(诺成性)而非用于买卖等债权担保,且无法吻合标的额20%的上限规定,所以排除定金性质。这种担保属非规范的债权担保,即签订买卖合同并以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可能性后果作为震慑,压迫债务人及时、足额偿还借贷本息。常常因不愿或无法办理不动产他项权登记而无法设定抵押担保、不愿或无法交付动产或办理股权等登记而无法设定质押担保、不属于法定适用范围而无法适用留置担保而发生,又常常以约定超低买卖价格等方式发生担保震慑效果。其与一般性买卖合同差异迥然。
1. 目的不同。
担保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保证债务履行的方法和手段[1],买卖形式担保目的是保证民间借贷债权的实现,而与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并不直接相关。买卖合同目的是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而与民间借贷等其他法律关系并无牵连。
2. 性质不同。
买卖形式担保具有所有担保共同的从属性,即附从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包括发生上、变更上和消灭上的从属性,其命运决定于民间借贷关系的状态。买卖合同则具有绝对的独立性,不附从于任何其他法律关系。
3. 内容不同。
买卖形式担保大多附有条件或期限,约定有回购权并对回购期间买受人的权能设有一定限制,回购适用购买价格原值(多在利息预扣或依约支付情况)或原值附加一定额度的溢价(多在利息未扣或未按约定支付情况而描述为违约金)。买卖合同则集中于标的物交付与价款交付、所有权转移及风险转移、标的物瑕疵与所有权瑕疵等方面。
4. 价格条款不同。
买卖形式担保的标的物价格一般远低于实际应然价格,动辄“腰斩”甚至议价更低,且大多由债务人提前声明放弃撤销权。买卖合同虽在价格方面也强调“自愿”原则,但毕竟受到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制约,且在“显失公平”情况下当事人大多享有《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撤销权。
5. 履行要求不同。
买卖形式担保大多不以标的物交付为履行要求,尤其在不动产或特殊动产场合更几乎不要求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买卖合同则以交付标的物、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为出卖人的基本义务[2]。
6. 变更和转让的限制不同。
买卖形式担保大多不允许出卖人即债务人对合同进行任何变更或债权债务转让。买卖合同则基本适用《合同法》对应的常规性规范。
7. 违约责任不同。
买卖形式担保大多仅约定出卖人即债务人违约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偏向性至为明显。买卖合同则出于平等和公平原则大多约定有彼此相对的违约责任,基本会达致接近平衡的效果。
8. 解除条件不同。
买卖形式担保的解除原因集中于外部的民间借贷关系消灭或内部的“买受人”行使回购权。买卖合同的解除原因则执行《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的一般性规定。
9. 文本份数不同。
买卖形式担保经常存在债权人同时持有民间借贷合同和担保买卖合同且文本份数较多,而债务人不持有相关文本。买卖合同文本份数几乎没有例外都是双对数量且大多各方所持份数相同。
例如,甲公司向乙公司签约借款100万元六个月,月利2%;另外签订有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价值280万元的一栋别墅作价100万元卖予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款全额交款票据但无须实物交付,甲公司并在六个月内享有以112万元回购该房的权利,六个月内乙公司暂不进户或进户但不装修、不转让、不出租、不设定担保,如甲公司违约则需承担标的额24%的违约金。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将价值280万元的一栋别墅以260万元卖予丁公司,向丁公司出具《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款全额交款票据,承担房屋质量和所有权瑕疵担保义务,六个月内完成交付并配合进行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交付日起丁公司可自主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该房,如一方违约则需向对方支付标的额24%的违约金。甲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显然是买卖形式对民间借贷所为的担保;而丙丁公司签订的是独立的买卖合同。
二、实务中准确辨析的必要性
实务中对买卖形式担保和买卖合同准确辨析,对案件的具体裁判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对法律实质公正价值的实现和司法活动引领作用的发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如前例,甲公司逾期未清偿借款,乙公司依借款合同诉请甲公司还本付息,人民法院确定案由为民间借贷纠纷,则可依《合同法》、《民间借贷规定》判决甲公司偿还本金100万元,并依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直至清偿完毕之日止。甲公司逾期未清偿借款,乙公司依担保买卖合同诉请甲公司履行合同交房过户,人民法院经审查该合同系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确认案由为民间借贷纠纷,并释明需变更诉请为还本付息,如乙公司拒绝变更则裁定驳回起诉;如乙公司相应变更诉请则可判决甲公司偿还本金100万元并依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直至清偿完毕之日止,甲公司不履行生效判决债务时乙公司可申请拍卖别墅以偿还债务(拍卖得款与债务间差额返还或补偿)。设定借款之日起十一个月后判决生效,则甲公司应偿还122万元及相关诉讼费用。若无能力还款将别墅转让变现272万元,将可剩余约150万元;若被强制执行将别墅拍卖变现222万元,将可剩余约100万元。
如人民法院对在后情形受理后确定案由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则可能判决甲公司交付别墅、配合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至乙公司名下,甚至还可能判令甲公司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如此,则甲公司不但没有了“剩余”财产,还要失去别墅,甚至另行承担违约责任。这种显失公平的结果在客观上造成实质公正缺失,同时也对“通谋的虚伪表示”、“隐匿行为”(在当事人之间应当确认为无效[3])进行了司法确认,也等于变相支持了类同于“绝押”条款效力而规避了规范性抵押担保物权的限制性规定(绝押合同的禁止是严格意义上的禁止[4]),形成消极的引领效应。
三、民间借贷买卖形式担保与买卖合同的辨析
不能否认的是,生活中确实存在甲乙两公司同时建立有100万元民间借贷合同和100万元房屋买卖合同关系的可能,所以准确辨析从而客观认定就成为维护实质公正的必要课题。而进行辨析的一般性前提是被告提出买卖合同系民间借贷关系的担保抗辩,基础依据是当事人陈述的买卖合同形成过程及各方举证。
1. 辨析合同目的与文本。
如买卖合同文本直白写明为借款提供担保之立约目的,出现或涉及民间借贷、借款、本息、担保等正常买卖权利义务之外的措辞或内容,则应认定系担保形式买卖。
2. 辨析合同价格。
如标的物价格明显偏低(大多会达到或超过30%的可容忍价差幅度)而出卖人预先明确放弃撤销权,则有较大可能系担保形式买卖。
3. 辨析款项流动。
如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买卖价款,买受人付款“规律性”不足(差额常常可以折算出标的额为本金基数的利率,多为预扣利息所形成),或全额付款但同时或短时间内出现出卖人“规律性”回款(回款额常等同于借款期内利息或部分利息),或出卖人在收取价款后多次向买受人“规律性”付款(多为等额支付周期性利息),则因违背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作为收款方地位和无理由反向支付的生活常识而有较大可能系担保形式买卖。该种情形有时会表现为出卖人从买受人处收款,而向买受人之外的第三人(多为买受人指定)以各种名目回款或付款,如无充分的向第三人支付依据或基础法律关系,则不应影响认定结果。
4. 辨析费用负担。
众所周知,买卖合同尤其不动产买卖合同从惯例上由买受人承担变更所有权的过户费用。虽也可以特约由双方负担或出卖人承担,但毕竟极少发生且多纳入标的物价款中统一核算,故如约定由出卖人承担过户费用,则有可能系担保形式买卖。更有一些情况下会出现买受人再售标的物时由出卖人无偿协助更名换件(多为尚未登记的不动产)或由出卖人承担再售交易费用的条款,此时系担保形式买卖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大。
5. 辨析权能限制。
如合同约定买受人在购买后一定期限内不进行实际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或对该等权能进行部分限制,则有较大可能系担保形式买卖。
6. 辨析回购条款。
如合同约定有一定期限内出卖人可以原价或“规律性”加价价格(加价额大多即利息额)回购的条款,则有较大可能系担保形式买卖。
7. 辨析违约责任。
如合同单纯约定出卖人违约责任或出卖人违约责任明显偏重,尤其违约责任承担条件与是否如期回购相关联,则有较大可能系担保形式买卖。
现实生活纷繁复杂,个体需求千差万别,各种可能性不一而足。最终辨析结论的形成往往需要多角度综合分析客观认定,而不宜单一因素武断或先入为主。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第42条充分认知了民间借贷中时常伴生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借贷担保的客观情况,明确规定了案由确定、法院释明和拍卖代偿等规则,为相应纠纷处理设计了统一规范。但现实生活中,买卖合同独立于民间借贷之外另行存在,或者依附于民间借贷供用担保的可能性并存,通过合同各要素准确辨析从而进行正确的法律适用,对案件的准确裁判和民间融资市场的有序发展意义重大。
关键词:民间借贷,买卖形式担保,买卖合同,辨析
参考文献
[1]孙鹏,肖厚国.担保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1.
[2]来奇.买卖合同[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3:57-59.
[3]蓝承烈.民法专题研究与应用[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2:61-64.
买卖合同水也深 第4篇
【案情简介】
上海万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成实业”)与上海伟峰金属结构厂(下简称“伟峰金属”)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截至2006年8月17日之前,万成实业已向伟峰金属交付金属材料为4000余吨,货款总计为600余万元,而伟峰金属仅向万成实业支付货款100余万元。万成实业多次向伟峰催讨货款,并于2008年5月 9日以挂号信的形式向伟峰金属书面催讨货款。在万成实业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万成实业于2008年11月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伟峰金属支付拖欠的货款500余万元。
庭审中,为证明送货数量及货款总额,万成实业向法院提交双方之间通过传真缔结的合同、伟峰金属仓库人员“李永平”签收的送货单、万成实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为证明万成实业提起诉讼未超过诉讼时效,万成实业向法庭提交2008年5月 9日的挂号信存根及催款函复印件一份,证明已经向伟峰金属催讨过货款的事实。
针对万成实业提交的证据,伟峰金属提出几点抗辩:第一,传真件并非原件,性质上等同于复印件,所以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可;第二,伟峰金属公司内,以及仓库管理人员中没有“李永平”此人,所以其签收的相关送货单不予认可;第三,增值税发票虽然已经全部抵扣,但是这与具体收货多少没有因果关系,不能借此认定伟峰金属收货的总金额;第四,伟峰金属的确于2008年5月 9日左右收到过万成实业所发的信函,但是拆开信封仅为万成实业的宣传材料,并无任何催款的内容,所以万成实业提起诉讼的时间已经超出了诉讼时效。
最后法院综合考虑,认定了万成实业发出催款函的事实,然后依据增值税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认定了伟峰金属的收货数额。进而判决支持万成实业的诉讼请求。
【律师感言】
重视送货单签收人
买卖双方可将收货人的名字列于买卖合同之上,或办理阶段性对账
在买卖纠纷中,最重要的,也是法院首先要明确的是买方究竟收了多少货。所以法院往往让买卖双方在庭上或是庭后一起对账。如果对得清楚,那么案件事实自然简单明了。但要是一笔糊涂账,或者是部分糊涂账,法院只能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来认定收货的数量。其中一个重要的直接证据就是买方签收的送货单或其他单据凭证。本案中,伟峰金属否认存在签收人“李永平”,这的确给万成实业的举证造成较大的困难。因为根据证据规则,如果买方否认存有此人,则卖方应首先对存在该签收人举证,如果举证不能,那么法院就难以认定送货单或其他单据凭证是买方签收的。本案中,万成实业曾试图调查“李永平”是否在劳动部门办理过录用来证明伟峰金属有“李永平”该员工,但是劳动部门没有查询到相关记录。
发生这种情况,对卖家来说无疑是非常凶险。如何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建设施工合同中比较常见的做法,将施工代表或项目经理的名字列于合同之上。同样,买卖合同的缔结方可将收货人的名字列于买卖合同之上,如果本案中买卖双方已将“李永平”确定为收货人,那么本案的审理就不会变得那么曲折复杂。另外,由于买卖关系的特殊性,收货人员不固定,所以还可约定:如卖方发现收货人员变更,可发函要求买方在一定期限内确认,如过期未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可该收货人员。还有一个办法,同样借鉴建设施工合同中的阶段性结算,买卖双方可以约定进行阶段性对账,比如在卖方交付了5笔货物之后对账一次;或者是一个星期、一个月之后对账一次,从而确认买方已收货的金额。同时可以进一步约定:如果买方在一定期限内,对卖方出具的书面对账金额,未确认也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卖方出具的金额。
顺便提一下,笔者常常看到有些卖方在制作送货单据时,未将其所送的货物的金额数量明确地写在送货单上。如果这样的话,出了纠纷很容易造成麻烦,法院为确定总价,不得不去找关于该货物的单价约定,假如没有这方面的单价约定,法院甚至需要委托司法鉴定。所以,笔者建议卖方在制作单据时,最好不要忽略这一举手之劳。
税票认定收货金额
如果买方用卖方出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税款,法院可依发票金额来认定买方已收货数额
在本案中,万成实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成为法院认定伟峰金属收货的依据。在司法实践上,卖方开具给买方的增值税发票,如果买方确实用于抵扣,则法院依据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来认定买方已经收货数额的证明。虽然如伟峰金属所抗辩的,发票金额与实际收货金额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特别是在商业上还有“虚开增值税发票”这一情况。但是法院的思路是建立在举证责任相关规则上,在伟峰金属用增值税发票抵扣税款的事实情况下,已经发生了举证责任转移,即可视为伟峰金属已经收到了与发票金额一致的货物,伟峰金属如需推翻这一结论,必须提出相反的证据,借此来证明其提出的无因果关系的异议。
可能说到这里,思路活跃的读者可能会有疑问:如果伟峰金属拿了发票不去抵扣税款,或者是反过来,万成实业多开了增值税发票,而伟峰金属又都拿去抵扣税款,那么真实的收货数量不就更加扑朔迷离了吗?笔者认为,如果是刻意为之,的确会发生这种结果。但是实际操作上,买方很少情况下会有票不用,而卖方也很少会去多开票,这与各方在税收方面的常识相背离。所以,除非暗藏祸心,实务中发生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
传真并非证据原件
传真件不是“尚方宝剑”,建议慎用传真件
传真件的认定与否也是本案的争议焦点。笔者见过很多当事人拿着传真件当作“尚方宝剑”,甚至有些律师对传真件是否可以作为原件使用也不置可否。因为在实践中,由于传真的便捷性,通过传真来缔结合同,通过传真来相互函告,早已在社会上被普遍采纳,并被根深蒂固地理解为传真件即是原件。
《最高人民法院专家法官阐释民商裁判疑难问题》一书中,针对传真件是否能作为原件使用这个问题答疑时,第一句话就开宗明义:传真件并非证据原件。所以笔者建议慎用传真件,如果读者觉得原件快递来去比较麻烦,完全可以改用电子邮件,这种形式反应出来的内容比较容易认定,如果对方否认,则补办一个公证手续即可。当然,如果合同双方能在原始的合同中确定双方来往的电子邮件地址则更好。
邮寄凭据适用举证
只要符合事态的发展,又拿得出相关邮寄凭证,法院一般都认定律师所称的发函内容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一般为2年。所谓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已开始的诉讼时效因发生法定事由不再进行,并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诉讼时效的时间重新起算,也就是在2年中,发生了法定事由,则从法定事由发生当日起重新计算2年。2006年8月17日是万成实业的最后供货日期,如果没有发生诉讼时效中断,起诉日期2008年11月5日显然已经超过2年。一般来说,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是权力人向义务人主张权利。如果本案中万成实业于2008年5月 9日向伟峰金属寄发的挂号信被法院认定为催款函,则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那么伟峰金属所称的未收到催款函,而仅收到宣传材料的抗辩能不能成立呢?答案是否定的。
在司法实践上基本上只要权利人能够举证相关的邮寄凭据,则认为权利人的举证产生举证转移的法律后果,如果义务人不能举证证明邮件上没有催收的内容,则应认定权利人已向义务人主张了权利,引起了诉讼时效中断,如义务人能够举证证明权利人的邮件不存在催收内容,则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
规范版汽车配件买卖合同 第5篇
一、 支付代收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的约定
1、代收费:
物业专项维修基金¥ 元,签约时乙方缴纳给甲方。
2、其它相关费用:
契税¥ 元; 合同印花税 ¥ 元,产权证贴花税5元。按国家規定代收代缴,此费用由甲方无息代收代付。由乙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并交清。
二、支付购房款的约定
1、按揭付款:乙方在月元,余款由乙方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 万元支付给甲方。乙方应于20__年 月 日之前完善相关贷款手续,否则甲方视为乙方延期付款,并按《购房合同》第十条追究违约责任。
2、分期付款:乙方在年元;年 月 日付第二期房款¥ 元;在接房前付清尾款¥ 元。乙方须履行本条款,否则甲方视为乙方延期付款,并按《购房合同》第十条追究违约责任。
三、关于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有关约定
乙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向甲方交付约定费用,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乙方向银行申请个人购房抵押贷款,贷款利率和还款时间由银行确定。同时乙方需在甲方与银行约定的时间内签订个人购房抵押贷款合同,并按银行要求提供办理个人购房抵押贷款的相关资料,委托甲方代为把乙方与银行签订的相关资料交到银行,由银行审查是否符合贷款条件。 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乙方,因办理贷款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能按合同第五条约定收到贷款,在该约定时间到期时乙方应以现金形式足额交清贷款部分房款,否则应按《购房合同》第十条的规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四、特别权约定
11、规划建设的室内车库、幼儿园、会所、工具间等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可按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公式的价格有偿使用室内停车位。
2、根据《物权法》,规划建设的室外停车位权益归甲方,由甲方按出租方式明确其具体使用权。室外车位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车位使用人向物业公司按每个车位每月缴纳150元车位场地使用费和服务费,由物业公司代收。此标准在业主大会成立以后可调整。
3、该项目楼盘有转换层的屋面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但乙方需按甲方物管要求进行使用,不能搭建任何建筑物。
五、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1、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甲方委托“重庆曦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乙方愿意接受该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直至业主委员会另外聘请物业公司物管服务合同生效为止。
2、乙方已知悉甲方明示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简称“物业合同”)及《业主临时规约》内容,并愿意遵守物业合同及规约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1)、暂定物业管理服务费
1、住宅:1.3元/月平方米(含电梯费);
2、商业用房:2.5元/月平方米;
3、空置房的物业管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4、物业服务费的起计时间:以甲、乙双方合同约定交房时间起计收。
(2)、其他费用
1、装修废弃物除渣费、外运费4元/㎡,按建筑面积计收;
2、接房预收300元/户物业管理费用;
3、装修保证金20__元/户;
4、二次供水的房源:按重庆市二次供水公司公布价执行;
5、公共水、电费按户按月据实分摊;
6、其它特约服务费按物业公司公示的执行。
7、乙方应按建筑面积每月支付物业管理费给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公司。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交房手续的办理
乙方所购房屋系期房,甲方应按购房合同中乙方所留的联系方式电话通知乙方接房、甲方在报媒发布接房公告或短信通知乙方接房均视为甲方已传达接房信息。乙方所购房屋系现房,则甲方无需另行书面通知乙方收房,乙方应自行按购房合同约定时间到物业公司办理接房手续,否则责任自负。
乙方所购买的商品房为住宅的,接房后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和房屋结构、外观、乱搭乱建任何建构筑物。
乙方同意重庆曦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甲方履行交房手续,并向该物业公司办理收房手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房屋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如乙方房款及各种代收费已全额付清,则视为甲方按合同条件按时交付房屋,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自《购房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交房时间开始按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承担物管费。
2、如乙方房款(包括银行贷款)及各种代收费未付清,则甲方有权拒绝交房,不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应承担《购房合同》第十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七、关于合同的约定
1、购房合同生效后,乙方和甲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有过错的一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购房合同总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甲方与乙方依据约定解除或终止《购房合同》时,该合同所约定的商品房已办理登记备案的,乙方有协助甲方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义务,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则按购房合同2%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在应退购房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2、网签合同一旦在网上提交后乙方要求变更的,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除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转移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以下变更手续费:按合同房款的1%收取变更手续费,如乙方不支付上述变更手续费,甲方有权拒绝办理变更手续。
3、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缴纳购房费用,若乙方在接房时未向甲方交清房款、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贴花等费用,甲方有权拒绝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且不承担《购房合同》第九条、第十三条的任何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在《购房合同》所列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为双方约定通知送达地址和电话,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时告知变更内容或房屋相关状况,
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该房屋门牌编号及所在楼层最终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号为准。
3、乙方装修前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公司,如房屋可变空间业主需封闭须经物业管理公司审核后按统一标准施工,不能影响房屋结构的外立面。
4、甲方制作的所有广告、模型、户型图等宣传资料仅供乙方购房时参考,乙方所购房屋的具体情况,皆以《购房合同》文字内容为准。
5、本协议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特别提示:
一、销售咨询电话:62585858
二、财务、权籍咨询电话:
甲方:重庆曦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配件供货合同 第6篇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采购汽车配件(含润滑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据此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向甲方供应的配件包含以下产品(在本协议中统一简称为配件):
中国重汽系列车型全车配件及配套润滑油、潍柴动力相关配件及配套润滑油。
二、品质检验
1.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负有依照甲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
2.乙方承诺各批次提供的配件与甲方订单要求相一致。甲方检验乙方提供的配件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换货,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3.乙方供货的配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配件划伤、损伤或损坏的,乙方不予以退货或换货。
4.如乙方提供的配件产品,配件名称、配件图号、数量、产地等均符合甲方订单要求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进行退货或换货。
三、订单执行
1.乙方每批配件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执行,及时送达。如不能按期交货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方正常生产,又不予应急处理,甲方可单方取消订单并另行采购。
2.甲方采购部每天会将订单以传真、邮件、QQ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发给或告知乙方,乙方应每天不定时查收甲方采购订单,并在24小时内书面回复或电话确认,如未回复及电话确认的,甲方视为乙方无法按时提供所需配件,可另行采购。
3.乙方按照甲方订单注明的配件名称、配件图号、数量等要求执行交货,且尽量完成每张订单的交货数量,乙方在不能按要求的配件名称、配件图号、数量完成的订单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向甲方,在甲方同意确认时,才可以不按订单规定交货。如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确认,擅自主张不按订单要求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4.若未经与甲方协商,乙方逾期交货达3日以上,甲方有权取消该订单并另行采购。
四、价格承诺
1.所有配件的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价格为准。
2.乙方承诺为甲方供应配件的价格不高于重汽商务平台官方网价,如甲方查出乙方向甲方供应配件价格高于网价,甲方有权扣除差价。
五、包装运输
1.乙方应当将配件按甲方指定的物流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义务提供有效的包装保护甲方所购配件在运输途中不受损坏,如有运输途中造成配件的损坏,所有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3.如有需要退货、换货配件时,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配件返回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1.货款结算方式:货款采用定额定期方式进行结算(累计货款达到三万元结算或不足三万元月底结算),即当乙方给甲方供货累计货款达到三万元时,甲方必须给乙方一次性结清货款,或乙方给甲方当月累计发货不足三万元时,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结清乙方当月供货货款。
2.甲方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方式结款,若到期未及时结款又未与乙方及时进行沟通,乙方有权立即停止供货并停止一切先期供货售后服务。
3.乙方按甲方要求,每月提供一次供货发票。若未按时提供的,甲方有权扣除本期货款总数的3%作为违约补偿。
七、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规定不明之处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应尽可能的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八、其它事宜
1.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协议的效力。
2.本协议期限为壹年,自20__年8月20日至20__年8月19日,供货期满,如需续约,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协议。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传真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配件供货合同范本2
甲方:__魏智豪_____
乙方:_福州市晋安区闽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销售汽车零配等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 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约订的规格及数量向乙方销售的汽车用品等(简称货物)。
二、甲方销售给乙方的货物应是原厂或合作公司生产(乙方指定配件)
付运杂费用和保险费用。(因考虑到货物安全,所发货必须买保险)如买保险的货物出了问题,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和运输公司沟通协调问题货物并告之甲方。
五、乙方验收合格的货物后,应在7日前向甲方付清甲方发货的货款。逾期支付时,应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支付当次货款时一并付清。逾期未付款时,甲方停止向乙方发货。超过十五日仍未支付货款和违约金时,本合同终止履行。
甲方账户为
姓名:魏智豪
账号:6210953910000151726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州市分行
六、本合同因乙方未支付货款而终止履行时,如乙方在未支付货款前已向甲方发出下次《货物订单》传真,则应向甲方另行支付订货价值30%的违约金。
七、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的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有关本合同的修改,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九、关于质保问题如下:
1. 甲方确保所供应的零配件为原厂零件及配套厂用品(在乙方指定需要范围内),所以甲方向乙方发的货物上都有甲方的标签为证,无标签的甲方概不承认,如发现甲方有以假乱真的情况,甲方按假一赔十赔偿给乙方。
2.出现以下情况甲方不给予退货
A.经乙方确认代订的急件、期货。
B.乙方收到货物在当天未提出异议。
C.电器、灯具出门概不退货。
D.零件安装过、包装丢失、损坏的.概不退货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在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电话:
配件供货合同范本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销售________汽车零配等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约订的方式向乙方销售商标号码为__________的汽车用品等(简称货物)。
二、甲方销售给乙方的货物应是___________原厂或合作公司生产(乙方指定配件)
三、乙方将根据甲方电话确认、传真确认、QQ或E-mail确认订购的汽车配件项目清单向甲方供应所需零配件.
四、乙方自己选择运输方式,委托运输公司办理货物的运输,并向运输公司支付运杂费用和保险费用。(因考虑到货物安全,所发货必须买保险)
如买保险的货物出了问题,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和运输公司沟通协调问题货物并告之甲方。
五、乙方验收合格的货物后,应在次月10日前向甲方付清本月甲方发货的货款。逾期支付时,应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支付当次货款时一并付清。逾期未付款时,甲方停止向乙方发货。超过十五日仍未支付货款和违约金时,本合同终止履行。
六、本合同因乙方未支付货款而终止履行时,如乙方在未支付货款前已向甲方发出下次《货物订单》传真,则应向甲方另行支付订货价值30%的违约金。
七、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的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有关本合同的修改,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九、关于质保问题如下:
1.甲方确保所供应的零配件为原厂零件及配套厂用品(在乙方指定需要范围内),所以甲方向乙方发的货物上都有甲方的标签为证,无标签的甲方概不承认,如发现甲方有以假乱真的情况,甲方按假一赔十赔偿给乙方。
2.出现以下情况甲方不给予退货
A.经乙方确认代订的急件、期货。
B.乙方收到货物在当天未提出异议。
C.电器、灯具出门概不退货。
D.零件安装过、包装丢失、损坏的概不退货
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订购所需货物时,甲方会将订货清单传真至乙方,乙方认可后签字回传。如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供货给乙方(在厂家有货的前提下),按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赔偿给乙方。直至货物到达乙方为止。
十一.协议签定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在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配件供货合同范本4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1.设备型号及数量
甲方向乙方购买由乙方生产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供货清单请参考附件一。
2.合同总价
2.1 合同总价为¥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2.2 该合同总价为广州交货价,不含运输、包装费用。
3.付款及结算方式
3.1 合同签定当天内,甲方将合同总金额的_____%(即¥_____元)以电汇方式支付给乙方作为定金。
3.2 本合同签定后的第________天,甲方将合同总金额的_____%(即¥_____元)以电汇方式支付给乙方作为结算提货款。
3.2 乙方出具与甲方结算货款。
4.设备交货期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款后的两天内于乙方所在地发出本合同所指货物。
5.设备发货
5.1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运输方式和运费由甲方承担。
5.2 甲方因故要求推迟合同中约定的供货期,需在距交货期_____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确认后生效,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由此而造成的误工费、运费等。
6.设备的签收
6.1 设备到货后,甲方人员检验并签收设备。“签收单”甲方需以邮政快递方式寄回乙方,如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后一周内,甲方未寄回“签收单”,视为签收合格处理。
6.2 若甲方发现设备规格或数量不符,乙方负责更换或补齐,因此延误甲方使用,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设备的安装调试与指导
7.1 乙方免费提供设备安装调试的全部图纸和技术资料,并无偿的指导服务,在甲方调试过程中如果遇到技术困难,根据需要可由乙方派工程师到甲方施工现场进行指导,乙方工程师的一切住宿差旅费用由甲方负责。
7.2 乙方工程师现场指导时间在不超出_____天时间内,乙方不再收取其他服务费用。
8.售后服务
8.1 设备自甲方签收后,乙方负责壹年的免费保修(人为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设备损坏除外),免费保修期满后,乙方提供终生有偿维修服务。
8.2 在免费保修期内,机器内自然损坏的所有零配件甲方均应以邮件方式寄回乙方处进行免费维修更换。若出现重大问题,无法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解决,乙方须派工程师到甲方处查看指导,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9.违约责任。
9.1 乙方若无正当理由延误交货,超出供货期,乙方每天按合同总额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2 若甲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则应每天按合同总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3 因甲方无故拒收货物,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受不可抗力条件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责任、延期履行本合同或者终止本合同,双方也可重新商定履行办法。
11.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合同的生效
12.1 本合同经双方传真件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以邮政快递方式进行文件原件的交换。
12.2 合同壹式两份,每份共________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其它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配件供货合同范本5
甲方(买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人: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税号:
甲、乙双方就《SGM》项目进行配件采购,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配件及支付方式
1.1.配件费用总额为: 人民币贰万圆整(¥xx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配件供货合同范本6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1.设备型号及数量甲方向乙方购买由乙方生产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供货清单请参考附件一。
2.合同总价
2.1 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2.2 该合同总价为广州交货价,不含运输、包装费用。
3.付款及结算方式
3.1 合同签定当天内,甲方将合同总金额的_____%(即元)以电汇方式支付给乙方作为定金。
3.2 本合同签定后的第________天,甲方将合同总金额的_____%(即元)以电汇方式支付给乙方作为结算提货款。
3.2 乙方出具与甲方结算货款。
4.设备交货期乙方在收到甲方全款后的两天内于乙方所在地发出本合同所指货物。
5.设备发货
5.1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运输方式和运费由甲方承担。
5.2 甲方因故要求推迟合同中约定的供货期,需在距交货期_____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确认后生效,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由此而造成的误工费、运费等。
6.设备的签收
6.1 设备到货后,甲方人员检验并签收设备。“签收单”甲方需以XX快递方式寄回乙方,如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后一周内,甲方未寄回“签收单”,视为签收合格处理。
6.2 若甲方发现设备规格或数量不符,乙方负责更换或补齐,因此延误甲方使用,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设备的安装调试与指导
7.1 乙方提供设备安装调试的全部图纸和技术资料,并无偿的指导服务,在甲方调试过程中如果遇到技术困难,根据需要可由乙方派工程师到甲方施工现场进行指导,乙方工程师的一切住宿差旅费用由甲方负责。
7.2 乙方工程师现场指导时间在不超出_____天时间内,乙方不再收取其他服务费用。
8.售后服务
8.1 设备自甲方签收后,乙方负责________年的保修(人为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设备损坏除外),保修期满后,乙方提供终生有偿维修服务。
8.2 在保修期内,机器内自然损坏的所有零配件甲方均应以邮件方式寄回乙方处进行维修更换。若出现重大问题,无法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解决,乙方须派工程师到甲方处查看指导,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9.违约责任。
9.1 乙方若无正当理由延误交货,超出供货期,乙方每天按合同总额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2 若甲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则应每天按合同总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3 因甲方无故拒收货物,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受不可抗力条件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责任、延期履行本合同或者终止本合同,双方也可重新商定履行办法。
11.争议的解决相关的合同通用版83;食品供货标准版标准合同书;钢材供货标准版标准合同书;办公用品供货合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合同的生效
12.1 本合同经双方传真件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以XX快递方式进行文件原件的交换。
12.2 合同壹式两份,每份共________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其它事宜。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件一:(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配件供货合同范本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 配件:,达成下列协议:
一、货品名称、数量及规格如下:
二、甲方只对所售出的负责免费保修 个月,自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止,原来机器故障现象为:开机自检时报错:电源损坏。其它配件其故障代码不属于保修范围。乙方所更换下来的坏电源组件必需返还给甲方,否则乙方需多付50%的货款给甲方。
三、付款方式:配件安装在机器上,机器正常运行当天,乙方向甲方付80%货款:¥: 元,保修期到期当天付清余款:¥ 元.
四、配件的运输,安装调试由甲方负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配件供货合同范本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的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销方式:
1.甲方根据需求,采用电话、传真或派人等方式向乙方提出配件采购计划;甲方向乙方发出采购计划时,应准确提供所需配件车型的17位编码、发动机型号、年款及零部件主要属性;如:名称、规格、编号、数量、颜色、方向、位置等。乙方在接到采购计划后,应及时准确的报出市场优惠价格,鉴于市场价格的波动,乙方提供的配件价格必须保证10天有效。
2.所需采购的配件需乙方订货时,甲方必须将订单以传真或书面形式转给乙方,乙方应按甲方的订单要求及时供货。如需外购订货,到货时间须向甲方说明,并征得甲方认可。出现超期供货现象,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3.甲方在接到乙方配件时,应根据乙方销货清单,对配件的包装、外观、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逐一验收,并在清单上签字,作为乙方向甲方结算货款的依据。如在验收时发现问题、当面解决。如过后有差错,由甲方承担。
二、配件退货及质量的问题处理方式:
1.甲方所购乙方配件验收无误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均不能退货,甲方不得因此而拖欠或拒付货款。
a.甲方收到货之日起超过7天;
b.电器部分零件。
c.包装破损及零部件已安装过(零部件本身质量除外)。
d.乙方为甲方特殊订购的零件。
2.甲方在安装使用时,发现配件有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质量问题最终结果以质量鉴定报告为准。如是甲方保管安装、使用不当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则由甲方负责承担责任;如不属于上述原因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通过订单或订货电话向乙方表达所需配件的质量要求,包括:型号生产厂商品牌等。乙方必须严格依据甲方要求供货。甲方发现乙方有以假当真,以次充好等欺诈行为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就该配件价值的双倍金额作为赔偿金。
三、结算方式:
甲方向乙方采购配件采用定期挂帐结算和限额结算方式,定期挂帐结算即每月1日或2日对上月帐,对帐无误后,甲方在当月十日内结清乙方货款。限额结算即当货款超过一万元时,甲方应及时结算乙方货款,如甲方到期或超过限额不能结款时,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还款延迟日期。延迟期限内仍不能结款,乙方有权终止继续向甲方供货,并按每天所欠货款的千分之三收取甲方违约金。
四、秉着自愿互利原则,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权益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供货不能保证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当甲方不能按规定结算,给乙方正常运作造成困难时,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六、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其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议未果,应申请仲裁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配件供货合同范本9
合同编号:________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特订立本购销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方向甲方定购下列货物,货品名称数量及规格如下:
二、订货方式:以传真方式有效。
三、交货时间: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发货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第三方及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延期,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交货方式:甲方负责将货物发往乙方所在城市,乙方自提货。
五、付款方式:乙方应自签定合同_____日内预付货款的30%到甲方的帐户(详见第十四条)作为定金。甲方财务确认收到剩余_____%的货款后通知货运公司放货。(返利额的执行见返利制度)
六、返利制度选择_____、本次返利_____、本月返利_____、销售奖励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费用分担:甲方承担单次单向由甲方运往乙方所在地市的运费,自提、中转费用由乙方承担。其它费用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运输方式:
九、乙方应在收到货品后及时验收,如有数量、质量等问题,应在收到货品后(以乙方在货运单上签属的收货日期为准)三天内以传真方式向甲方提出。
十、售后服务:
1.甲方有义务提供_____%的备用机给乙方,但备用机(或样机)的货款乙方必须在下批订单中付于甲方,或者_____天内返还到甲方。
2.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自购机之日_____个月保换,_____年内有限保修。
3.返修商品由乙方发至甲方处进行维修,乙方发往甲方运费由乙方支付。甲方以最快方式进行维修,返回乙方的运费由甲方支付。
4.下列情况,则不在包换、保修范围内。但我司可提供维修服务并按损坏程度收取元件费和维修费。
1)用户自行拆机或不正确、不正当操作所造成的损坏;
2)因运输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损坏;
3)超过有效保修期,商品标识不符合或涂改的。
十一、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变更或解除合同,需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协商解决。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作出书面补充,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本合同为双方商务机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泄露方承担。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例行完本次合同终止。
十五、补充条例:
十六、特别约定:以下帐户为甲方的有效帐户,乙方与其它帐户的资金周转与甲方无关。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配件供货合同范本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甲方_________系列汽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理及授权范围
1.1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系列汽车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乙方的代理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地区。甲方授权乙方为以上_______个区域总经销的权限,全面负责_______个区域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如因乙方串货行为造成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代理商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每台车违约金为_________元,同时,甲方应明令禁止其他区域的授权经销商在上述_______个区域销售(该市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的供货车辆除外),否则视同甲方违约。
1.3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不低于_______辆,乙方负责保证年销售量不低于_______辆(_______辆),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1.4 乙方的总代理权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5 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1.6 “商标”属于甲方所有的汽车产品商标。
第二条 订货及付款
2.1 甲乙双方的结算价格见本合同的附件,该附件由具体的经销协议和订货单组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_____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所提车款
2.3 _________产品的销售在授权的区域内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应依据或参照甲方确定市场指导价进行销售,严格禁止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销售。
2.4 乙方为销售_________产品组织的各种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
2.5 本合同规定以现金方式或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
第三条 运输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后,乙方自行提货,并负担相关运输费用,甲方仓库地为交货地。
第四条 投标特别约定
乙方在参加投标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按招标方要求出具相关授权文件,但乙方必须按相应情况遵守甲方在价格上的规定。
第五条 商标、工业产权和保密
5.1 合同特指产品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属于甲方产权,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允许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5.2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
5.3 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实施了串货行为,甲方可根据乙方违规销售的实际数量处以_________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代理权。
6.2 如乙方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实际销售的数量对乙方处以_________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6.3 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规定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和更换,以求达到乙方订单要求,对于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6.4 原则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车辆的标准配置进行销售,对于确需改装的,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立项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擅自改装引起的维修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七条 售后服务
7.1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7.2 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3 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12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7.4 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汽车配件损坏,不在免费保修之列,乙方需支付甲方售后服务之费用。
7.5 对于乙方擅自改装的部分,不在保修之列,对于甲方维修站因维护甲方利益而进行了维修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维修费用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违约另一方单方解除合同而终止。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相关情况并向对方提供相应证明,在双方共同商议(或有关主管机关裁决)后,可以根据决议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且效力等同,作为合同附件之一的_________与本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配件供货合同范本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汽车配件购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销售的汽车零部件, 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合同产品(如下列表) 一.购销方式
乙方以订单的形式向甲方下达采购配件的代号、配件名称、数量、交货日期、到货地址等信息。
甲方按乙方的订单按期提供相应的合同产品。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支付定金后,甲方在商定的时间内按订单备齐货物,以备乙方检验,并负责协助乙方装车运输。
二.结算方式:在购买前15天预付30%,70%余款在甲方仓库提货时付清。 三.运输方式:乙方自提甲方协助装货或甲方代办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包装要求:零部件生产厂家原包装。
五.产品不符合客户使用要求或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
1. 乙方为甲方提供所需产品的配件代号、品名、规格、及图片等相关信息,甲方所提供产品与乙方客户要求不符时,甲方退还不符和产品的所有费用(产品货款及运输通关相应费用)
2. 产品使用开始三个月内,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及相关图片资料,从出现质量处开始不得继续使用并妥善保管,双方确认质量问题后,甲方退还此产品货款及运输通关相应费用,货物退回国内所发生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质量争议检验机构:若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乙方客户出具所在国产品质量检
验报告。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定金到帐合同生效。本合同传真签署有效。
甲方(章): 乙 方(章):
日 期:日 期: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裁决。
配件供货合同范本12
采购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供货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汽车维修配件及相关产品。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车辆型号、原厂编号、负责人、数量、质量等级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配件及产品。乙方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配件及相关产品,相应价格由双方共同商定。
二、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汽车配件及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原厂配件必须符合原厂技术标准以及国家标准,符合原厂配置,并且确保配件来自合法渠道(需提供生产厂家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书或检验证书)。乙方提供的产品,同时提供质量担保。经双方协商确定,担保形式以扣押货款金额壹万元人民币至质保期满日为担保形式。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提供的汽车配件质量保证,质保期不低于12月或2万公里,发动机、变速箱总成及内部配件不低于18个月或2万公里,电器元件不低于6个月或1万公里,轮胎质保期36个月或8万公里。灯泡等易损件不低于3个月或5000公里。
2、如果乙方提供配件有质量问题,必须无条件及时调换或退货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失赔偿。
3、乙方如遇到市场暂时缺货的配件需要向厂家订货的,需事先向甲方说明到货时间,以便甲方安排及调整工作。
4、甲方如有急件,乙方接到甲方订货通知时有义务及时送货上门,并保证配件符合甲方要求。
5、甲方在鉴定入库乙方配件7日内,在保证无损坏、无替换、带原包装的前提下有权更换或退货,乙方需接受办理退货事宜。
6、乙方有义务对所提供的配件注明车型、原厂编号,配件代码并提供相应的配件资料。
7、乙方有义务对甲方采购人员提供配件知识的培训。
四、运输办法
运送责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负责将货物免费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乙方根据甲方下达供货通知24小时内送达。
供货方式:甲方将以配件采购单的形式向乙方订货,由甲方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入库。
五、付款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签收的配件销售单向甲方结算账款,甲方每月月底前为乙方结清上月货款(甲方已使用配件额度),法定节假日顺延,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结账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并确保真实有效。
六、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甲方应按约定及时结清货款,如有违约,每个工作日按照货款的万分之2.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乙方责任:由于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的标准提供相应的配件,因配件质量问题造成甲方返工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返工的工时提成,造成车辆及相关损失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如供货延迟及拒不供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七、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的效力履行解释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本协议甲方所在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执行,有效期三个月,期满后双方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一年。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配件供货合同范本1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销售汽车零配等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约订的规格及数量向乙方销售的汽车用品等(简称货物)。
二、甲方销售给乙方的货物应是原厂或合作公司生产(乙方指定配件)
付运杂费用和保险费用。(因考虑到货物安全,所发货必须买保险)如买保险的货物出了问题,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和运输公司沟通协调问题货物并告之甲方。
五、乙方验收合格的货物后,应在7日前向甲方付清甲方发货的货款。逾期支付时,应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支付当次货款时一并付清。逾期未付款时,甲方停止向乙方发货。超过十五日仍未支付货款和违约金时,本合同终止履行。
甲方账户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因乙方未支付货款而终止履行时,如乙方在未支付货款前已向甲方发出下次《货物订单》传真,则应向甲方另行支付订货价值30%的违约金。
七、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的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有关本合同的修改,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九、关于质保问题如下:
1. 甲方确保所供应的零配件为原厂零件及配套厂用品(在乙方指定需要范围内),所以甲方向乙方发的货物上都有甲方的标签为证,无标签的甲方概不承认,如发现甲方有以假乱真的情况,甲方按假一赔十赔偿给乙方。
2.出现以下情况甲方不给予退货
A.经乙方确认代订的急件、期货。
B.乙方收到货物在当天未提出异议。
C.电器、灯具出门概不退货。
D.零件安装过、包装丢失、损坏的概不退货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在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
配件供货合同范本14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现有教练车日常维护、保养所需零配件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必须将现有教练车的车号、车型、发动机型号,底盘型号等详细档案列出明细告知乙方,便于乙方及时调货、通报价格之用。
2.甲方次月初将上月所购配件的日常使用情况,质量如何,有无异常现象等资料反馈给乙方便于乙方与厂家联系更换。
3.甲方从乙方购置的总成件、组合件、纯正部件、横向产品中的大件(如轮胎、电瓶等),应同乙方确认做出标记,以备在保修期内更换。
4.甲方平时突发事件所需配件和应急配件需在当日晚八点前凭旧件报给乙方备货。
5.甲方以月结的形式于每月末与乙方核对购置清单无误后于次月10日内对公转账付款。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对甲方现有车辆所需的零配件实行24小时服务,负责送货给甲方,并对所供配件质量承担全部三包责任。
2.乙方对提供给甲方的总成件、组合件、纯正部件、横向产品中的大件。分别做上标记加以确认。在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标准与厂家承诺的三包范围内进行更换。
3.乙方应定期与甲方联系,对所售零配件给甲方日常使用的情况进行跟踪服务,以确保甲方车辆的正常运营。
4.乙方销售给甲方的各种零配件均以市场批发价与甲方结算。
5.乙方每月底与甲方核对当月甲方所购置的零配件品种、数量、单价等无误后,按税务要求开具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付款。另:应急维修乙方代购的配件也参照此条款月底结算。
6.乙方对甲方所需的应急用零配件,有义务帮助其另行购置,并对其质量承有三包责任。
三、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规定不明之处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双方应尽可能的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四、其它事宜
1.本协议期限为壹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供货期满,如需续约,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协议。
2.协议签定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对公账号信息等。
3.未尽事宜,由甲方在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单位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配件买卖合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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