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工作总结范文
市纪委监察局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健全制度,创造载体,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我区纪检监察工作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在区委的领导下,坚持服务中心,恪职履责,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完善四项工作机制,推进"六大廉政工程",夯实三级监督体系,提升纪检监察职能,使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形成目标明确、载体丰富、机制完善、监督有力的工作格局。
(一)以狠抓关键环节为切入点,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细化责任分解。根据区纪委全会部署,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明确责任单位,抓好任务落实。二是建立考核机制。建立惩防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和预防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乡镇和区直部门签订了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年底由区委常委带队进行责任制考核,目前我区责任制考核已逐步走向常态化、规范化。三是严格责任追究。2012年以来,我区共有名党员、干部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受到党政纪处分,另有名领导干部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被给予预警。
(二)以完善制度体系和科技创新为重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一把手工程"建设工作。经过前期征求意见并结合我区实际,区委拟定了推进创新乡镇党务公开和政府投资项目电子监察工程作为我区今年"党风廉政一把手工程"建设的两个项目,分别由区委书记和区长领衔负责实施。在开展创新乡镇党务公开工作中,我区制定了《**区创新乡镇党务公开的意见》,围绕党务公开、决策监督、党员参与、平台支撑的创建目标,坚持打造硬件平台,完善软件体系,按照乡镇"六有六化"、村居"四有四传递"要求规范了镇村两级的党务公开监督平台建设标准,制定出台了党务公开例行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反映制度、意见收集处理回复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等六项公开工作制度。通过开展创新乡镇党务公开廉政工程,实现了乡镇党务公开工作宣传模式规范化、公开方式电子化、监督工作标准化、公开资料系统化、公开查询便利化和廉政监督平台化,乡镇党务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不断加深,进一步强化了对乡镇党委的决策监督和村居党组织的服务监督。在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电子监察工程建设工作中,我们坚持"技术+制度"的建设模式,在区政府目前的网络技术和OA办公系统基础上,探索建立一套能够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受理、立项、承办、审批、实施和结算验收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的电子监察系统,具备实时监察、预警纠错、视频监察、绩效评估、查询和投诉管理以及主题展示等六大模块功能,实现对项目运行各关键环节及时、全过程监控,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体系建设。项目将按计划将在年底投入运行。该电子监察工程的推进实施,强化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监察,改变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模式,逐步实现了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过程监督和实时监控。
(三)以学习贯彻《规定》为主线,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成立了由区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活动领导小组,精心制定学习方案。结合"五级书记大走访"、领导干部下基层等活动,把学习《规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基层干部学习贯彻《规定》活动的宣传动员,区纪委组织开展2次集中学习培训,印发宣传手册1000多份,利用政府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规定》有关精神,区委理论中心组组织四大班子领导成员集中学习《规定》,营造学习贯彻《规定》的浓厚氛围。各乡镇除利用宣传栏、挂标语、挂图等传统宣传方式外,还召开乡镇干部大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在会上对《规定》进行了传达部署,做到基层干部人人皆知。为检验学习效果,区纪委组织全区500多名干部职工进行了《规定》知识测试,参试率达100%。同时,全区各级基层党组织将学习贯彻《规定》与廉政党课教育、述职述廉相结合,与"阳光村务工程"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与当前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认真查找廉洁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度漏洞,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认真执行《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杜绝违反《规定》行为的发生,切实提高《规定》学习贯彻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1年以来,共受理查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群众举报45件,处理违规党员干部5人。
(四)以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程为契机,加强政务环境的廉政氛围。今年以来,我区坚持以创建基层廉政文化示范点工作为抓手,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制定了《**区廉政文化工程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创建标准,搭建创建载体,各单位结合区域和工作特色,建设了乡镇廉政文化长廊、村居廉政文化墙、廉政书架、廉政影视角,组织开展了廉政演讲比赛、警句征集、廉政花鼓灯编排、廉政广播等活动,梅桥乡、小**镇、桂花园社区、**实小等示范点创建初具规模。
二、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水平进一步提升。
今年以来,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战略目标,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区征迁拆违工作中,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切实履行职责,为全区征迁拆违及其他中心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积极推进征迁拆违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区内重点项目中抽取了六大类8个重点工程项目,对项目的立项决策审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资金管理、责任追究、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变更等环节重点监管,建立全程监控平台,实施风险监控,有效预防弄虚作假,资金滥用,降低建设标准等腐败问题的发生。针对我区征迁工作任务重、参与人员多、风险防控难等情况,出台了《**区在征迁领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意见》,针对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防控违工作明确了防控的重点和环节,加强对各个环节交接点上的监督和防控。对征迁领域的丈量环节实施资料与责任人的协同固化,对结算环节的登录平台实施联网监控,对安置环节实施方案监管和跟进核查,着力加强征迁中的风险防范和监督。
二是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动作用推进大建设。1-10月,我区完成征迁79.8万㎡,占比114%,提前一季度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其中棚改完成拆迁43.46万㎡,交付净地19块,5284.5亩,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5.68%;安置房(含二类区)新开工48.42万㎡,竣工46.51万㎡,回迁5538户;大建设完成投资9.58亿元;拆违(含图斑)4.16万㎡。自开展"零违建村"活动以来,违建防控网络成效凸显,确保新生违建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实现违建"零增长"。
二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出台了《**区效能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将效能建设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计入年终考核分值中。采取现场录像、实地督察、抽查暗访、以及现场询问、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区直部门及乡镇开展了多次效能建设检查,今年以来共对8名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
三是建立对干部"四绩"考核机制。去年以来,我们在征迁拆违工作中探索实施了"亮绩、比绩、核绩、评绩"绩效考核工程,在推进中心工作中通过定期亮绩、相互比绩、公正核绩、公开评绩建立以绩效评价为导向的评价监督机制,2011年对224名征迁一线同志实施了"四绩"考核,通过"四绩"考核,共有13名征迁一线干部受到提拔使用。今年实现了"四绩"考核工作向市直包保单位和防违控违工作人员的延伸,目前全区参与"四绩"考核党员干部520人。在完善"四绩"考核激励机制的同时,今年建立实施了"二级督查"的查处约束机制,对推进工作不力,履职不积极,影响中心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二级督查",并启动工作问责。今年以来先后有7名党员干部受到问责处理,2个单位受到通报批评,5名负责人被督查约谈。
三、以强化实践为核心,"保纯"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
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区把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把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摆在突出位置,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注重创新活动载体,彰显实践特色,不断增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显着成效。
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加强制度保障。在全区"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教育党课报告暨庆"七一"创先争优表彰大会上,区委书记宋长士通过党课报告对全区党员干部进行思想动员。各参学单位分别召开了动员大会,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安排表,精心安排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思想认识。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基础上,出台《**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工作日制度》、《区委常委联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制度》等工作制度,建立活动开展的制度保障。
二是创新宣传载体,营造教育氛围。为创新活动载体,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编印《**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明白卡》、《**区"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先进事迹汇编》、《**区"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汇编》等教育读本共计2400册,发放到全区11个党(工)委、167个党支部。书中汇编了10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党性宣言,汇编了区划以来全区查处的13件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用鲜活的先进事迹激励党员,用身边的警示案件教育党员。坚持通过党务公开栏、宣传横幅开展固化宣传,通过电子屏、手机短信、村级广播开展滚动宣传,通过政府网站和工作简报开展专项宣传等,积极营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浓厚氛围。共召开座谈会121场次,设置征求意见箱124个,发放征求意见表2800份、征求对象达5400多人次。到目前为止,我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好做法、好经验先后在市委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简报刊发5次。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共收到各单位320条经验信息,编发简报24期,编发"保纯"警句、宣传标语40多条,有效推动了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是注重示范引领,彰显实践特色。建立区委常委联系基层学习单位制度,区委常委采取不同方式深入基层,深入联系点检查督导主题教育活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带头学习、带头上廉政课、撰写心得体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同时,全区各单位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将教育实践活动与当前全区中心工作和本职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五个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各级党组织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加以解决,不断用工作新成效来践行活动宗旨和目的。曹老集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土地整理项目有机结合,梅桥乡广大党员干部主动"晾晒工作量"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激发了党员爱党、爱国、爱人民的热情,激发了干部群众参与党的建设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积极营造"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十八大献礼"的浓厚氛围。
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有序,落实有力。
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动员会以来,区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并通过制作展板,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组织座谈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各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联络员分别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进行动员培训、工作培训和业务培训。
(一)坚持夯实基础序时推进,认真开展清权确权工作。
一是严格程序,从严清理。细化各类别单位开展清权确权工作的重点,注重对各单位上报的职权目录是否存在漏项、错项、越权、重复、交叉等问题和所行使权力是否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权力运行流程是否规范无误进行审核把关。在审核过程中,特邀政府法律顾问,法院行政庭等专家全程参与职权目录审核工作,力求清权工作查准、查全、查深,确权工作明确、准确、确实。二是突出重点,落实效果。一方面在审核过程中着重清理涉及收费、处罚、处理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职权,注意审核职权依据是否有更新、调整、核销的内容,确保职权明晰无误,依据准确有效,确保清权确权工作的严肃性。另一方面,在完成清权确权审核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审核形式,从"纸上"核,转向"实践"核,采用倒查的方式,组织工作人员到各单位进行职权运行的督查,通过检验各单位是否按照权利运行流程规范职业行为,是否存在越权、职能交叉,是否存在违规处罚等情况,保障清权确权工作取得实效。三是组织有力,推进有序。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保证从严、从高、从紧清理行政职权,我区在审核职权目录时,同步制定了审核工作运行流程,绘制了《职权目录审核情况登记表》,报送一批、审核一批、公示一批。整个审核工作衔接有序,确保工作进度不掉队,工作质量不缩水。我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共50家单位参加,梳理行政职权1011项,绘制权利运行流程图613份。现已全面通过公示。
(二)坚持抓住关键重点排查,确保风险排查不走过场。
一是扎实开展,把好审核关。通过在全区开展县处级干部带头查找风险点活动,营造真抓实干、求效得果的良好氛围,带动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认真、严肃对待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724人参加廉政风险排查,共排查风险点2442个,其中县处级干部29人,共排查风险点个,区各部门领导班子风险点323个。同时,为保证风险点查准查全查深,特成立由工作经验丰富的行家里手组建专家组,利用他们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对风险点排查情况进行督导和把关,尤其把好关键岗位,关键领域,以及具有"小局大权"特性的单位的风险排查。经专家组审核把关,截至目前四大班子风险点共增加19个,调整风险等级16个,现审核工作正在开展中。二是结合实际,把好制度关。开展廉政风险示范岗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明确要求在评选中不能避重就轻,回避重要岗位,重点领域。要将涉及人、事、钱的关键岗位、重要岗位优先放在评选中。对于风险点排查工作态度不端正,明显少查漏排,规避高风险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项廉政约谈,记入廉政档案。年底风险防控工作严重不符合规定,影响全区工作进度和成效的单位按照《**区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实施办法(试行)》实施"一票否决"。
市纪委监察局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根据市纪委工作安排和要求,按照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年工作情况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完成了全县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各单位按要求报告了责任制分解情况,县纪委组织了专门检查和督导,全年查处责任人员6人。
2、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上半年组织了一次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大治理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力度的通知》、《关于对党员干部违规赈酒和公务员工作日午餐饮酒开展专检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实行公务接待费限额控制的通知》等文件。开展了礼品礼金、公务接待、津补贴发放、公款旅游、公务用车、“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等方面的专项清理和检查。
3、加强党内监督。按照《关于加强县直和乡镇党政 1 正职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规范单位“一把手”权力,对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和财务审批实行会签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推行了三项谈话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问题统计台帐,对1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15名党政正职向纪委全会述廉。
4、狠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出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并开展督导检查。在全县推行了村级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乡村两级党风廉政建设网络基本形成。强化基层党务公开规范化管理,加强了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5、狠抓干部作风建设。今年4月,县委对全县1100多名科级干部进行了集中整训,各单位相应召开整训会。5月中旬,对全县133个纳入全县重点工作考核综合排队单位进行了作风督查,对20个问题单位进行了整改。全年集中开展的作风建设活动有:“机关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惠民生”主题服务月活动,“五比五看”争先创 2 优竞赛活动,“阳光行动”用人公开、财务公开、审批公开、执收执罚公开办点示范活动,建设领域、“两违”、乱收乱支、公用车辆、禁酒禁赌等重点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窗口单位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干部作风建设分类评议活动,干部作风建设“百日督查”活动,等等。开展作风督查30多次,整改问题40多个,发作风简报25期,推介典型35个。建立起干部作风建设日志制度、窗口单位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制度、干部作风建设部门协作制度等制度。省、市作风办和《湖南日报》、《常德日报》对我县作风建设工作经验进行了推介。
6、在全县开展“5+X”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并迎接市里的检查。重点对新增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检查工作、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县本级财政大额资金管理使用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2009年中央新增投资项目21个,中央投资计划资金23937.5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1877.43万元。检查出全县共有32个单位有公务用车超编、超标的情况,并进行了整改。
7、加强预防腐败工作。按照湘发[2009]6号文件要 3 求,认真开展预防腐败工作,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金融体制、政府采购制度、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加快建立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加大统筹力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预防腐败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
二、宣传教育工作
1、加强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省第九届纪委第五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市纪委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廉政准则》,并开展县处级干部《廉政准则》学习调研活动。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在全县开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宣传活动。
2、加强阵地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教育。在县电视台开办反腐倡廉宣传专栏,办节目11期。组织党风廉政宣讲报告团,对全县1100多名科级干部上廉政教育课。利用党校阵地,结合办案、审理、信访等业务辅导,对干部进行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和廉政培训。积极开展主题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六进”活动。
3、加强业务培训。全年有8人参加中央、省、市纪
4 委调训,全面完成调训任务。上半年,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
4、加强信息调研。全年刊登信息调研50篇,发表网络评论32篇。
三、纠风工作
1、建立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建立健全了纠风工作责任制,并开展落实情况的专门检查。
2、开展纠风治乱。开展中小学生伙食质量监察,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免职处理了一名小学校长,对一名小学校长和2名教师进行了纪律处分。巩固治理公路水上“三乱”成果,全年明察暗访6次,公路行程达2000公里,受理信访举报20件,查结率和满意均为100%。立案查处4人,辞退3人,通报批评6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立案查处非法行医案件35件,取缔非法诊所12家,收缴非法游医6家。立案查处假劣药械案30起,没收假劣药货值8000余元,查证违价金额300多万元。开展“打虚假、树诚信”的广告专项整治活动,查处了7起违法医药广告。开展了对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医药购销廉政建设的专项治理。组织县财 5 政、劳动、民政部门对去年以来的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
3、强化监督检查。围绕“农民负担管理年”活动,加大农民负担和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一是全面部署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下发了3个文件,实施农民负担工作月报告制度。二是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清理。6月份,由11个农民负担监管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负担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督促检查,对11个单位进行了限期整改,并对公安、教育、邮政3个部门展开涉农收费清理。三是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对2007年以来涉及种植业和畜牧水产业的惠农资金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免职一人,诫勉谈话1人。对有涉负问题的5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进行了诫勉谈话,免去了1名村支书,处分了一名村支书。
4、加强基层纠风工作,进一步深化政风太阳风风热线建设。**《行风热线》栏目直播节目时间由30分钟延长到60分钟,上线单位扩增至83个,今年共有58名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与节目直播。
四、执法监察工作
1、开展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其他执法监察工作。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今年组织县发改局、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财政局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下达监察建议书。今年重点查处了7个参与“两违”建设的国家公职人员。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出台了《**公共资源集中统一交易实施办法》。
2、开展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共检查了49个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其中重点检查了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血防工程以及关系到民生的道路交通项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限期落实整改措施。
3、开展国土资源监督检查。加强对规范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县国土局、财政局、检察院,专题对拖欠土地价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清理,已追缴欠款约1000万元。在土地利用监管方面:一是积极督促国土部门严格土地审批和建设用地管理,加强用地审批把关和用地监管,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禁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和调整土地容积率;二是督促有 7 关部门积极推行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确保项目及时落地;三是加强与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查办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力度,严肃查处非法批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擅自变更规划、减免应交基金及规费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促进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贯彻落实,查处了2起涉及违法用地案件,处分2人。
4、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大对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的监察力度。一是我县专题召开了环境污染治理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启动了栗河引水工程,对县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采取消减有关项目进行控制;二是继续加强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启动了澧南新型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
5、加强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发改局、房管局、财政局、建设局等单位专题就保障性住房建设问题进行协调,重点对廉租住房计划落实、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央补助资金使用、工程建设实施等工作进行规范。针对小产权房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出台了《**城镇规划区内居民 8 建房管理办法》。查处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行为,追缴土地价款200万元。
6、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大督查力度。今年2月份会同安监局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经营单位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二是加大问责力度。主要调查了金罗镇、雷公塔镇、澧东乡和梦溪镇的4起安全生产事故,对主管领导和直接监督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处分。
7、深入开展财务监察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二是积极开展“财务管理年”活动,主要从财务人员从业资格、预算单位账户、四费公开、预算执行、收入征管、国资管理、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空饷稽查等方面着手督导检查。目前对32个乡镇中学和乡镇卫生院实施了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检查发现未实行政府采购资金近1500万元,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明确的处理意见。
五、行政效能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
1、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对《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 9 肃查处违法行政、不当行政行为,严查影响效能和环境的人和事。认真调查了县安监局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动中的行政乱作为行为,并严肃处理责任人。
2、在全县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工作责任,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并发文。继续实行并完善纪委常委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重大项目建设环境的意见》。该文件明确了全县43个重点项目,重新拟定了“一费制”的收取原则。配合县委作风办、县政府满意办和人事部门积极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和考核工作。创新考评办法,组织100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法人、县委督办专员、优化经济环境监督员及科学发展指导员对全县72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综合测评和绩效考核。在县教育局等10个单位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工作,对县教育局、公安局、国土局、环保局、建议局、财政局、卫生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等10个单位的重要岗位及其负责人和单位分管领导开展效能监察。
3、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县纪委监察局、优化办在新政务中心设立了行政效能和优化环境投诉中心,现场受理群众投诉,并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政务中心人 10 员、项目进驻情况进行专题督查。县优化办向社会公布投诉热线,24小时受理各类投诉,及时反馈和回复办理结果。开展“阳光行动”行政审批公开办点示范和执收执罚公开办点示范工作。开展全县行政审批事项专项清理活动,全年精简审批事项49项、审批环节34个。开展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活动。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90个,其中取消184个,降标6个,涉及金额1400万元;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4个,涉及金额320万元;清理取消各种摊派、赞助、馈赠项目3个,涉及金额110万元。
4、开展经济环境问题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整个活动从今年6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主要组织县直行政机关、公共事业单位和优化经济环境监督员开展经济环境问题大走访、大排查,听取行政相对人与服务对象的意见,找准县直单位自身存在影响经济发展的环境问题,查明根源,剖析症结,进行大整治,切实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排查问题45个,交办解决36个,协调解决9个。
5、开展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在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强 11 揽工程、强装强卸、强行阻工等9个方面问题,共摸排问题13个,协调解决10个,重点查处案件7起,打击处理11人。建立重点项目(企业)周边环境维护工作责任制。处理企业和群众投诉22件,来信来访办结率100%。
六、案件查办及案件管理工作
1、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做到有案必查。至11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查处75件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其中县纪委自办10件,县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查办25件,乡镇办案40件,其中查处科级干部4人。今年集中力量严查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对县规划局副局长杨志国、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余召坤立案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利用发生在国土、规划领域的腐败案件,在全县进行剖析教育,帮助案发单位整章建制。
2、严肃办案纪律,严格按程序实施“两规”措施,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3、抓好案件统计分析,强化统计成果运用。有针对性地查找廉政风险点,加强对腐败的预防。
4、认真做好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强与检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反 12 腐败整体合力。
5、强化案管机构建设,加强对办案程序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督办工作。
七、信访举报工作
至11月,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0件次,其中来信141件次,来访59件次,电话举报18件次,网上举报32件。按时办结市纪委交办件8件,办结率100%。及时办理初信初访,全年没有出现集体越级上访事件。建立健全了单位主要负责人下访制度、值班接访处访制度,配合县稳定办、信访局建立信访接待中心和矛盾纠纷调处指挥中心,加强和规范网上举报和12388举报电话工作。贯彻《信访监督实施办法》,认真开展信访监督活动。全年对有信访举报单位一把手和部分有涉负问题的乡镇主职共11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有轻微违纪问题的3名局主要领导发放了信访监督函询书,并抓好整改。深入村组调查走访,召开“信访协调会”与上访人员进行面对面沟通,全年直接办理信访32件,《**纪委采取当面沟通解决疑难信访》等经验材料受到了省、市纪委领导的重视。
八、案件审理工作
1、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要求,认真审理违纪案件,确保案件质量。至11月,共受理案件57件,其中科级干部6人。
2、建立现实案件审理台帐,乡案县审及归口审理率100%。当年移送案件审结率100%,质量合格率100%,优质率90%以上。常委会定性意见采纳率95%,量纪意见采纳率95%。
3、完善申诉复查工作机构,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办理申诉复查工作。建立了来信来访申诉台帐,受理申诉案件4件。申诉复查案件质量合格率100%,首诉必办受理率100%,答复率100%,来信来访登记台帐率100%,审复分离率100%,没有发生因审理方面原因而越级申诉现象。
4、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强与县委组织部、县人事部门等单位联系,督促有关涉案部门将处分决定(批复)送达受处分人并全部执行到位。认真做好审理谈话和处分谈话工作,加强与被查对象的思想沟通、交流。全年深入剖析了2份案件材料。
九、干部工作
1、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规定职数及时配备班子成员,并按规定程序呈报任免。县纪委副科 14 级纪检员、监察员配备比例达到67%,超过50%。及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
2、及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能够准确、客观、真实的上报材料、表格。
3、加强派驻机构管理。今年对派驻干部的考核与管理、选拔与推荐等做了改进和完善。11月,**继续改进派驻模式,由分散派驻改为集中派驻,拟设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年前安排到位。
十、监督检查工作
1、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内部监督管理,及时、快速、处理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问题,并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两项职能”情况开展专门检查。今年,县纪委、组织部派员参加、指导了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各单位按要求报送了相关材料。
2、狠抓创先争优活动,成立了领导班子,制定了方案,强化了责任,全年狠抓了四项特色工作:纪检组织派驻、中小学生伙食质量监察、行政效能提速、公务消费管理。
3、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根据“人员不减、机构不拆、任务不变”的原则,重点抓好三到位: 15 一是机构人员及时调整到位;二是工作经费及时拨付到位;三是工作计划及时部署到位。半年来,我县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3件,刑事处理5人。其中涉及土地出让领域的2件4人,刑事处理4人,涉案金额135万元;涉及矿产资源与经销领域的1件1人,刑事处理涉案金额合计45万元。
市纪委监察局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延边州白山市纪委监察局考察
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情况的函
延边州纪委监察局:
为进一步加快**市经济发展步伐,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经**市纪委监察局常务办公会研究决定,吉林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李**一行五人考察组(另加司机一人)前往你州敦化市纪委监察局考察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运行情况,学习借鉴工作经验。
一、具体时间安排:2010年1月21日(星期四)午餐后由敦化市起程,预计晚17:30到达白山市;2010年1月22日(星期五)全天进行学习考察。
二、考察具体内容:
1、电子监察系统预算情况;
2、电子监察系统招投标情况;
3、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情况及软、硬件集成情况;
4、电子监察系统运行情况;
5、机关制度建设情况。
三、考察人员:
1、**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2、**市纪委软环境办公室副主任
3、**市纪委驻政务大厅监察室主任
4、**市政务公开办副主任
5、**市联通公司工程师
(联系人:
)
**市纪委监察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九日
市纪委监察局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1、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实际,开展好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加大对农村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2、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整肃不良风气。认真执行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
3、针对本乡实际,认真制定2010年纪检监察工实施方案,并切实监督实行。认真与村、乡级单位签订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按照市委、县委要求,不折不扣地搞好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通过学习整改,让干部职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让群众满意。
5、认真开展对救灾、扶贫、农业、卫生、教育等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有针对性的开展对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农业水利费征收、涉农服务性收费和惠农政策等方面专项检查,组织力量对村和基层站所的政务、财务公开进行清理检查。
6、组织张财政、农经工作人员对全乡群众意见大的村社进行一次财务清理,有问题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认真做好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述职工作。
7、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案件查办是纪委工作的实质所在,我乡今年案件查处必保证在一件以上。
市纪委监察局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健全制度,创造载体,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我区纪检监察工作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在区委的领导下,坚持服务中心,恪职履责,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完善四项工作机制,推进"六大廉政工程",夯实三级监督体系,提升纪检监察职能,使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形成目标明确、载体丰富、机制完善、监督有力的工作格局。
(一)以狠抓关键环节为切入点,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细化责任分解。根据区纪委全会部署,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明确责任单位,抓好任务落实。二是建立考核机制。建立惩防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和预防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乡镇和区直部门签订了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年底由区委常委带队进行责任制考核,目前我区责任制考核已逐步走向常态化、规范化。三是严格责任追究。2012年以来,我区共有名党员、干部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受到党政纪处分,另有名领导干部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被给予预警。
(二)以完善制度体系和科技创新为重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一把手工程"建设工作。经过前期征求意见并结合我区实际,区委拟定了推进创新乡镇党务公开和政府投资项目电子监察工程作为我区今年"党风廉政一把手工程"建设的两个项目,分别由区委书记和区长领衔负责实施。在开展创新乡镇党务公开工作中,我区制定了《**区创新乡镇党务公开的意见》,围绕党务公开、决策监督、党员参与、平台支撑的创建目标,坚持打造硬件平台,完善软件体系,按照乡镇"六有六化"、村居"四有四传递"要求规范了镇村两级的党务公开监督平台建设标准,制定出台了党务公开例行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反映制度、意见收集处理回复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等六项公开工作制度。通过开展创新乡镇党务公开廉政工程,实现了乡镇党务公开工作宣传模式规范化、公开方式电子化、监督工作标准化、公开资料系统化、公开查询便利化和廉政监督平台化,乡镇党务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不断加深,进一步强化了对乡镇党委的决策监督和村居党组织的服务监督。在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电子监察工程建设工作中,我们坚持"技术+制度"的建设模式,在区政府目前的网络技术和OA办公系统基础上,探索建立一套能够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受理、立项、承办、审批、实施和结算验收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的电子监察系统,具备实时监察、预警纠错、视频监察、绩效评估、查询和投诉管理以及主题展示等六大模块功能,实现对项目运行各关键环节及时、全过程监控,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体系建设。项目将按计划将在年底投入运行。该电子监察工程的推进实施,强化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监察,改变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模式,逐步实现了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过程监督和实时监控。
(三)以学习贯彻《规定》为主线,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成立了由区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活动领导小组,精心制定学习方案。结合"五级书记大走访"、领导干部下基层等活动,把学习《规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基层干部学习贯彻《规定》活动的宣传动员,区纪委组织开展2次集中学习培训,印发宣传手册1000多份,利用政府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规定》有关精神,区委理论中心组组织四大班子领导成员集中学习《规定》,营造学习贯彻《规定》的浓厚氛围。各乡镇除利用宣传栏、挂标语、挂图等传统宣传方式外,还召开乡镇干部大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在会上对《规定》进行了传达部署,做到基层干部人人皆知。为检验学习效果,区纪委组织全区500多名干部职工进行了《规定》知识测试,参试率达100%。同时,全区各级基层党组织将学习贯彻《规定》与廉政党课教育、述职述廉相结合,与"阳光村务工程"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与当前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认真查找廉洁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度漏洞,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认真执行《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杜绝违反《规定》行为的发生,切实提高《规定》学习贯彻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1年以来,共受理查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群众举报45件,处理违规党员干部5人。
(四)以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程为契机,加强政务环境的廉政氛围。今年以来,我区坚持以创建基层廉政文化示范点工作为抓手,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制定了《**区廉政文化工程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创建标准,搭建创建载体,各单位结合区域和工作特色,建设了乡镇廉政文化长廊、村居廉政文化墙、廉政书架、廉政影视角,组织开展了廉政演讲比赛、警句征集、廉政花鼓灯编排、廉政广播等活动,梅桥乡、小**镇、桂花园社区、**实小等示范点创建初具规模。
二、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水平进一步提升。
今年以来,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战略目标,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区征迁拆违工作中,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切实履行职责,为全区征迁拆违及其他中心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积极推进征迁拆违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区内重点项目中抽取了六大类8个重点工程项目,对项目的立项决策审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资金管理、责任追究、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变更等环节重点监管,建立全程监控平台,实施风险监控,有效预防弄虚作假,资金滥用,降低建设标准等腐败问题的发生。针对我区征迁工作任务重、参与人员多、风险防控难等情况,出台了《**区在征迁领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意见》,针对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防控违工作明确了防控的重点和环节,加强对各个环节交接点上的监督和防控。对征迁领域的丈量环节实施资料与责任人的协同固化,对结算环节的登录平台实施联网监控,对安置环节实施方案监管和跟进核查,着力加强征迁中的风险防范和监督。
二是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动作用推进大建设。1-10月,我区完成征迁79.8万㎡,占比114%,提前一季度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其中棚改完成拆迁43.46万㎡,交付净地19块,5284.5亩,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5.68%;安置房(含二类区)新开工48.42万㎡,竣工46.51万㎡,回迁5538户;大建设完成投资9.58亿元;拆违(含图斑)4.16万㎡。自开展"零违建村"活动以来,违建防控网络成效凸显,确保新生违建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实现违建"零增长"。
二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出台了《**区效能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将效能建设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计入年终考核分值中。采取现场录像、实地督察、抽查暗访、以及现场询问、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区直部门及乡镇开展了多次效能建设检查,今年以来共对8名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
三是建立对干部"四绩"考核机制。去年以来,我们在征迁拆违工作中探索实施了"亮绩、比绩、核绩、评绩"绩效考核工程,在推进中心工作中通过定期亮绩、相互比绩、公正核绩、公开评绩建立以绩效评价为导向的评价监督机制,2011年对224名征迁一线同志实施了"四绩"考核,通过"四绩"考核,共有13名征迁一线干部受到提拔使用。今年实现了"四绩"考核工作向市直包保单位和防违控违工作人员的延伸,目前全区参与"四绩"考核党员干部520人。在完善"四绩"考核激励机制的同时,今年建立实施了"二级督查"的查处约束机制,对推进工作不力,履职不积极,影响中心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二级督查",并启动工作问责。今年以来先后有7名党员干部受到问责处理,2个单位受到通报批评,5名负责人被督查约谈。
三、以强化实践为核心,"保纯"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
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区把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把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摆在突出位置,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注重创新活动载体,彰显实践特色,不断增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显着成效。
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加强制度保障。在全区"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教育党课报告暨庆"七一"创先争优表彰大会上,区委书记宋长士通过党课报告对全区党员干部进行思想动员。各参学单位分别召开了动员大会,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安排表,精心安排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思想认识。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基础上,出台《**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工作日制度》、《区委常委联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制度》等工作制度,建立活动开展的制度保障。
二是创新宣传载体,营造教育氛围。为创新活动载体,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编印《**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明白卡》、《**区"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先进事迹汇编》、《**区"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汇编》等教育读本共计2400册,发放到全区11个党(工)委、167个党支部。书中汇编了10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党性宣言,汇编了区划以来全区查处的13件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用鲜活的先进事迹激励党员,用身边的警示案件教育党员。坚持通过党务公开栏、宣传横幅开展固化宣传,通过电子屏、手机短信、村级广播开展滚动宣传,通过政府网站和工作简报开展专项宣传等,积极营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浓厚氛围。共召开座谈会121场次,设置征求意见箱124个,发放征求意见表2800份、征求对象达5400多人次。到目前为止,我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好做法、好经验先后在市委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简报刊发5次。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共收到各单位320条经验信息,编发简报24期,编发"保纯"警句、宣传标语40多条,有效推动了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是注重示范引领,彰显实践特色。建立区委常委联系基层学习单位制度,区委常委采取不同方式深入基层,深入联系点检查督导主题教育活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带头学习、带头上廉政课、撰写心得体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同时,全区各单位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将教育实践活动与当前全区中心工作和本职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五个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各级党组织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加以解决,不断用工作新成效来践行活动宗旨和目的。曹老集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土地整理项目有机结合,梅桥乡广大党员干部主动"晾晒工作量"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激发了党员爱党、爱国、爱人民的热情,激发了干部群众参与党的建设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积极营造"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十八大献礼"的浓厚氛围。
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有序,落实有力。
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动员会以来,区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并通过制作展板,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组织座谈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各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联络员分别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进行动员培训、工作培训和业务培训。
(一)坚持夯实基础序时推进,认真开展清权确权工作。
一是严格程序,从严清理。细化各类别单位开展清权确权工作的重点,注重对各单位上报的职权目录是否存在漏项、错项、越权、重复、交叉等问题和所行使权力是否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权力运行流程是否规范无误进行审核把关。在审核过程中,特邀政府法律顾问,法院行政庭等专家全程参与职权目录审核工作,力求清权工作查准、查全、查深,确权工作明确、准确、确实。二是突出重点,落实效果。一方面在审核过程中着重清理涉及收费、处罚、处理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职权,注意审核职权依据是否有更新、调整、核销的内容,确保职权明晰无误,依据准确有效,确保清权确权工作的严肃性。另一方面,在完成清权确权审核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审核形式,从"纸上"核,转向"实践"核,采用倒查的方式,组织工作人员到各单位进行职权运行的督查,通过检验各单位是否按照权利运行流程规范职业行为,是否存在越权、职能交叉,是否存在违规处罚等情况,保障清权确权工作取得实效。三是组织有力,推进有序。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保证从严、从高、从紧清理行政职权,我区在审核职权目录时,同步制定了审核工作运行流程,绘制了《职权目录审核情况登记表》,报送一批、审核一批、公示一批。整个审核工作衔接有序,确保工作进度不掉队,工作质量不缩水。我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共50家单位参加,梳理行政职权1011项,绘制权利运行流程图613份。现已全面通过公示。
(二)坚持抓住关键重点排查,确保风险排查不走过场。
一是扎实开展,把好审核关。通过在全区开展县处级干部带头查找风险点活动,营造真抓实干、求效得果的良好氛围,带动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认真、严肃对待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724人参加廉政风险排查,共排查风险点2442个,其中县处级干部29人,共排查风险点个,区各部门领导班子风险点323个。同时,为保证风险点查准查全查深,特成立由工作经验丰富的行家里手组建专家组,利用他们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对风险点排查情况进行督导和把关,尤其把好关键岗位,关键领域,以及具有"小局大权"特性的单位的风险排查。经专家组审核把关,截至目前四大班子风险点共增加19个,调整风险等级16个,现审核工作正在开展中。二是结合实际,把好制度关。开展廉政风险示范岗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明确要求在评选中不能避重就轻,回避重要岗位,重点领域。要将涉及人、事、钱的关键岗位、重要岗位优先放在评选中。对于风险点排查工作态度不端正,明显少查漏排,规避高风险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项廉政约谈,记入廉政档案。年底风险防控工作严重不符合规定,影响全区工作进度和成效的单位按照《**区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实施办法(试行)》实施"一票否决"。
市纪委监察局工作总结范文第6篇
第一条 为了加大县区纪委监察局、乡镇纪委办案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行政监察法》及省市有关规定,规范县区纪委监察局、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程序,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信访、初核、立案工作对象 第二条 县区纪委监察局受理下列组织和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
(一)县、区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二)县、区党委管理的党员和党员干部;
(三)党组织关系在县、区,干部管理权在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党 员和党员干部;
(四)下一级党的组织;
(五)县、区人大、政府任聘的其他人员;
(六)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同级党政机关领导要求查处的人员。 第三条 乡镇纪委受理下列组织和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
(一)乡镇党委管理的党员和党员干部;
(二)党组织关系在乡镇、干部管理权在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党员和党员干部;
(三)下一级党的组织;
(四)乡镇政府任聘的人员;
(五)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同级党政机关领导要求查处的人员。
二、信访初核工作程序 第四条 县区纪委监察局、乡镇纪委要认真做好群众信访受理工作,对信访举报件要专人负责,认真登记,每月按时进行分析研究,逐件精选案件线索,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及时报送纪委主要领导阅批。重要信件随时报请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 第五条 初步核实必须履行批准手续。反映县区党委、纪委委员违反党纪问题,由县区纪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后,向县区党委主要负责人或分管纪委的副书记汇报后初步核实,同时向市纪委报告;涉及常委以上的领导干部,经县区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同级党委主要领导提出意见后,报市纪委批准。 反映县区直属单位、企业、以及属行政垂直管理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违纪违法问题,在向县区党委主要负责人或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负责同志汇报后,由县区纪委或监察局研究决定初核;对反映其他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的初核,由县区纪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反映乡镇直属单位、基层站所和行政村主要负责人的违纪问题,凡是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的典型问题,由县区纪委批准进行初步核实。 乡镇纪委收到反映乡镇直属单位、企业、基层站所、行政村以及行政垂直管理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违纪问题,乡镇纪委研究进行初核;对反映其他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初核,由乡镇纪委研究决定,并向县区纪委报告初核情况。 第六条 信访举报的初核件,要填写《初核审批表》,组织人员进行初核。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两个月以内,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初核结束后,承办人要写出初核报告,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并经承办室务会议或承办人员研究,其中需要立案调查的,按立案调查工作程序进行,不需立案的,报县区纪委常委会或乡镇纪委会研究决定。
三、立案调查工作程序 第七条 立案调查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县区党委、纪委委员及所属下一级党组织违反党的纪律问题,由县区纪委报请县区党委批准;县区直属单位、企业、乡镇正科级干部违纪问题,由县区纪委在征求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意见后决定立案,副科级及一般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由县区纪委决定立案;党组织关系在县区、干部管理权在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除另有规定的外,一般由县区纪委立案。立案前县区纪委应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并与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气。 乡镇直属单位、企业、行政村以及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违纪问题,由乡镇纪委在行政乡镇党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意见后决定立案,同时向县区纪委报告,对其他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由乡镇纪委决定立案;党组织关系在乡镇、干部管理权在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除另有规定的外,一般由乡镇纪委立案。立案前乡镇纪委应征求乡镇党委意见,并与其上级主管部门勇气。 第八条 凡经研究决定立案调查的案件,要填写《立案审批表》,报经纪委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履行立案手续后由调查组组织调查取证。同时填写《立案决定书》一式三份,分别送达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立案调查时限为三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调查时间的,应书面报立案机关批准,延长调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基本结束后,调查组将认定的错误事实写成见面材料与被调查人见面。对拒不签署意见的,由调查组在错误事实材料上注明。对被调查人签署的意见需要作出说明的,调查组应附说明材料。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并由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名。承办室要召开室务会议研究处理建议和意见,填写《案件移送审理报告表》,整理装订案件卷宗,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移送审理手续。 第九条 案件调查中,调查组认为被调查对象确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或妨碍案件调查时,可建议对其采取停职检查措施。停止党内职务,属党委批准立案的由党委决定;属纪检机关直接立案的,由纪检机关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决定。停止行政职务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向任聘单位提出建议。 第十条 县区纪委监察局、乡镇纪委办案使用“两规”措施,必须坚持审慎的原则,履行审批手续,填写《纪检机关使用“两规”措施呈批表》,经县区纪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分管书记签批,按立案范围向同级党委主要领导报告。乡镇纪委一般不使用“两规”措施,必须使用的,要报经县区纪委常委会研究批准,在县区纪委派人参与和指导下进行。
四、案件审理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凡是立案调查的案件,调查结束后都要进行审理。县区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和乡镇纪委案件审理小组分别承担本级纪委的案件审理工作。乡镇分管党务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乡镇案件审理小组组长。 审理案件的基本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在审理过程中,应派人与当事人谈话,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同时对犯错误的当事人进行必要的帮助教育。谈话时要做好谈话记录。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案件,在提请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长办公会审定前征求意见。乡镇纪委审理小组审理的案件,在提交纪委会讨论决定之前,将审理报告、调查材料、事实见面材料等报送所在县区纪委审理室,由县区纪委审理室帮助审核把关。移送审理的案件,一般案件在30日内审结,重大、复杂案件在60日内审结(含补证工作时间)。审理人员在对案件进行审理后要提出审理意见。审理室(审理小组)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审议案件,根据审议的意见写出审理报告,审议中如有不同意见,也应同时上报。案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请本级纪委常委会(纪委会)或监察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五、处分审批和执行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县区纪委监察局、乡镇纪委对管理的党组织、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进行。
(一)党纪处分的审批按以下程序办理:
1、对县区、乡镇党委管理的党组织纪律处分,由上一级党的委员会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
2、在农村给予党员或乡镇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支部大会决定,报乡镇纪委批准,向乡镇党委和县区纪委备案;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由支部大会决定,经乡镇纪委审议,报乡镇党委批准,向县区纪委备案;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由支部大会决定,逐级上报县区纪委批准。
3、在县区直属机关,给予党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支部大会决定,经所属党委的纪委审议,报所属党委批准;区直属机关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由支部大会决定,逐级上报区纪委批准。县直属机关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由支部大会决定,逐级上报县直属机关纪工委批准,向县纪委备案;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由支部大会决定,逐级上报县纪委批准。
4、县区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支部大会决定,经基层党委审议,报县区纪委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区纪委可以直接作出处分决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由县区纪委审议,报县区党委批准。
(二)政纪处分的审批按以下程序办理:
1、对政府任命的人员,需要给予撤职以下(含撤职)行政处分的,监察机关提出处分意见,经政府批准后,由监察机关下达处分决定。
2、对政府各部门任命的人员,监察机关可以直接给予撤职以下(含撤职)的行政处分。
3、上级监察机关可以直接给予下级监察机关管辖内的由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人员撤职以下(含撤职)的行政处分。对上述三条所列人员,需要给予开除处分的,负责查处案件的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报县区人民政府批准。
4、经人大或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县级以下行政机关的行政工作人员,需要给予降级以下(含降级)行政处分的,由所在县区监察机关提出处分意见,经县区政府批准后,县区监察机关下达处分决定。需要给予撤职以上(含撤职)行政处分的,由所在县区监察机关向县区政府提出处分建议。
5、下级监察机关管辖内的由人大或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人员,上级监察机关可以直接给予降级以下(含降级)的行政处分;需要给予撤职处分的,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建议下级监察机关所在单位提请人大或其常委会罢免、免职或撤销职务;需要给予开除处分的,上级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由其主管部门作出处理。 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按照批准权限由本级纪委监察局批准的案件,纪委监察局讨论决定后立即办理处分决定或批复手续;在接到同级党委、政府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批复后,及时办理处分决定,并抄送组织人事部门和有关单位。 第十三条 党纪和政纪处分决定,要分别行文下达。处分决定要向犯错误本人宣布,并将处分决定或批复给受处分的党员、监察对象一份,被处分人应在处分决定上签署意见,对拒不签字的,有关党组织应在处分决定上注明“已经本人阅过,但拒绝签署意见”以便备查。对县区、乡镇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有关党组织、部门单位应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宣布执行。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将处分决定下发被处分人员所在主管部门时,要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执表》,被处分人所在主管部门应在一个月内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填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执表》,报纪检监察机关。 案件办理完毕后由承办人按照规定立卷归档。对其中涉及违法的,在作出党纪政纪处理后,及时移送情况部门。
市纪委监察局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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