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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买卖合同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09-181

农田买卖合同范文第1篇

(简称甲方) 余干县港边农场(土桥特种水产场)

(简称乙方)

乙方为了发展经济、开拓水果、蔬菜市场,拟定在甲方租赁农田约150亩,总投资约500万元,发展水果、蔬菜等种植业,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甲方被租赁的农田集中连片,面积约150亩,租赁期限为10年;

二、租赁费每年每亩750元,无论发生各种自然灾害,租赁费保持不变;

三、如出现粮价(早稻)大幅度上涨(国库收价为准,每百市斤提高10元以上[不含十元])乙方则按当年国库收价上涨的幅度增付租赁费。粮价出现下跌则按下跌的计算。

四、甲方排涝抗旱设施由乙方管理使用,包括围院。期满后好交付甲方。电费及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合同签订当天内,乙方付甲方押金壹万元,租赁土地丈量核实面积以后,在农历腊月廿五日付清下年资金,壹万元押金在租赁土地期限内不退还,期满后退还乙方。如乙方中途违约,此壹万元押金不退还。

六、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恢复农田原状,交付甲方使用。

七、乙方种植需要雇用劳力,在同等报酬条件下,优先雇用甲方劳力。

八、如政府征收土地,不管按良田还是菜地或其它方式计算,所有的征地资金全部归甲方所得,农作物和设施补偿费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农田买卖合同范文第2篇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承揽单位:合肥汉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项目合同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作范围:

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涉及面积约:亩)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和数据库建设。 第二条 工作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期资料收集、工作底图制作、入户权属调查、测绘、数据录入及按要求自行印制表格证书(包括: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确认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审批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薄、宗地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汇总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工作底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保证调查公示图、承包经营权证书等)、地籍测量、数据库建设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全权至村民组)、数据库建设等。 第三条 合同期限

完成时间:天。即20年月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展开工作。

第四条 工作要求、任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等

1、工作要求:

作业方法采用统一的实测法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以国土资源部门的航空摄影资料为调查基础,通过实地测绘,形成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地块分布图及承包户地块示意图,采集农村土地承包地块图斑,把经解译纠偏后的航空影像图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底图,形成村民小组地块图。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通过内业解译、外业调绘、地面实测,调查每块承包土地的面积、空间位置、形状、权属和空间分布等情况,并按照统一的地块编码进行标识,建立县级、乡镇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参照《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操作方案(试行)》(皖农经〔2014〕65号)和《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方案的通知》(皖农经〔2014〕164号)文件要求,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查清项目范围内农村土地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土地用途以及其发包方、承包方的基本情况等,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

2、工作任务:

(1)负责农村经营权承包土地数字化解译;

(2)负责整个农村经营权承包土地现场核查、实地测量并进行修补测绘; (3)编辑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分布图; (4)出具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承包经营权地块分布图;

(5)编辑制作承包地块示意图并输出以户为单位承包地块示意图; (6)负责输入调查表等户籍和地块信息并打印归类汇总;

(7)编辑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并输出,交由承包户审核、确认、签名;

(8)编辑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并输出登记簿;

农村土地摸底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调查表、相关图件、汇总表、土地承包合同、审批表、登记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封皮及内部所填内容所需纸张、档案组盒等等,皆由中标签约单位负责;表件样式参照《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操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皖农经〔2014〕65号)和《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方案的通知》(皖农经〔2014〕164号)的要求;

(9)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覆盖各乡镇的县级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 (10)负责培训参与本次测绘工作的工作人员;

(11)据实补充、完善并填写《太和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登记表》和《农村土地承包台账》(经整理单列为村民小组农村土地承包台账并交由甲方保管); (12)做好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成果验收。

乙方负责完成上述工作任务。

3、 服务内容:

(1)野外实地调绘;(2)内业矢量化图斑;(3)权属调查、确认和纠错补漏;(4)登记信息公示;(5)绘制工作底图、地块分布图(公示图、签章图)、承包地块示意图;(6)签合同建登记簿;(7)建设数据库;(8)负责提供安徽省农业委员会认可并通过农业部测评公告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软件;(9)建立或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台帐;(10)归档立卷;(11)负责将项目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登记确权的信息数据和地理信息导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信息平台;(12)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乙方负责提供上述服务,同时提供相关纸质和电子档案。

4、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和保密要求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2006) (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l: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7929-1995) (3)农业部办公厅下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农办经(2012)19号)要求,2010年农业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

(4)《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0) 《城市测量规范》( CJJ/T 8-2011)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TD/T 1015-2007) (5)《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业部公告2014年2062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2014) (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4) (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

(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合同)和承包地块编码规则》 (1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样本)》 (1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1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7)《土地登记办法》(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18)《土地调查条例》(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8号) (19)《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03,国土资源部17号令) (2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21)《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TD/T1014-2007) (22)《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NY/T309) (23)最新《全国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表》

(24)根据皖农经函[2014]331号和皖农经[2014]88号文件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工作成果必须保密。 上述规定、标准和要求有不一致的,以最近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1、项目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合同总价款等于中标单价乘以实际测绘完成的确权面积。本标段中标单价为 元/亩,包含乙方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所有服务、技术、表件、软件系统、售后服务、保险、税金以及伙食费、资料印刷及登记薄、经营权证书工本费制作打印费、住宿费、交通费、通讯费等所有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用。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组织实施,甲方按工作进度进行合同款项拨付,即待第一轮确认、公示结束后,经甲方初步验收并按合同总价款付至合同总额的30%;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实地测绘、数据成果录入后,经甲方中期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项目按照合同内容全部完成,提交验收报告,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30%;项目通过省市验收后,支付乙方5%工程款,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息支付。

第六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七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项目成果

1、以户为单位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纸质和电子文档);

2、农村土地摸底调查表(纸质和电子文档);发包方调查表(纸质和电子文档);承包方调查表(纸质和电子文档);承包地块调查表(纸质和电子文档);

3、以户为单位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审批表(纸质和电子文档);

4、以户为单位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纸质和电子文档);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工作底图(纸质和电子文档);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地块分布图(公示图、签章图)、承包地块示意图等图件(纸质2份和电子文档);

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纸质和电子文档);

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结果确认表(纸质和电子文档);

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汇总表(纸质和电子文档);

10、公示照片(纸质和电子文档);

11、以户为单位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承包合同一式3份和电子文档);

12、测量数据文件、元数据以及调查成果的电子数据原始记录;

13、分别以组、村、乡镇为单位的农村土地承包台帐(汇总表)(纸质2份和电子文档);

14、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覆盖乡镇、村的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县级和乡镇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应当一致,为安徽省农业委员会认可并通过农业部测评公告的软件);

15、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及封皮并填写、打印证书内容,证书要附承包户地块示意图(证书要求是:由安徽省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监制、全省统一格式的);

16、安徽省《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意见》以及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操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方案的通知》所要求的其他成果资料,及后续省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的资料;

17、工作报告、设计(任务)书、质检报告等。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上述项目成果。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审核乙方的技术设计书。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服务内容未达到标准时,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提交技术设计书,收到甲方审批的技术设计书后立即组织足够的技术人员队伍进场作业。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乙方按照合同及技术设计书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按照申报的拟派工程人员,组织实施项目。

4、乙方完成所有任务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同时准备好所有验收所需材料。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调度。

6、按照2010年农业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档案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提供完整资料并整理归档,以组为单位组盒,符合相关档案管理要求。

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对甲方或第三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合同签订之后乙方无实质性工作进展且持续1 5天及以上的,经甲方催告无效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重新选择其他同类项目履约单位。

4、乙方如履行本合同逾期视为违约,每逾期1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乙方因情况特殊时需要将合同期限延长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因乙方原因逾期30日以上,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剩余款项不予支付并终止合同,乙方前期已完成的成果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交给甲方。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一)如因项目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定的质量技术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双方应当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二)若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名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一)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均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单位(盖章):承揽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

农田买卖合同范文第3篇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承揽单位:合肥汉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项目合同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作范围:

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涉及面积约:亩)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和数据库建设。 第二条 工作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期资料收集、工作底图制作、入户权属调查、测绘、数据录入及按要求自行印制表格证书(包括: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确认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审批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薄、宗地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汇总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工作底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保证调查公示图、承包经营权证书等)、地籍测量、数据库建设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全权至村民组)、数据库建设等。 第三条 合同期限

完成时间:天。即20年月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展开工作。

第四条 工作要求、任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等

1、工作要求:

作业方法采用统一的实测法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以国土资源部门的航空摄影资料为调查基础,通过实地测绘,形成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地块分布图及承包户地块示意图,采集农村土地承包地块图斑,把经解译纠偏后的航空影像图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底图,形成村民小组地块图。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通过内业解译、外业调绘、地面实测,调查每块承包土地的面积、空间位置、形状、权属和空间分布等情况,并按照统一的地块编码进行标识,建立县级、乡镇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参照《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操作方案(试行)》(皖农经〔2014〕65号)和《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方案的通知》(皖农经〔2014〕164号)文件要求,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查清项目范围内农村土地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土地用途以及其发包方、承包方的基本情况等,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

2、工作任务:

(1)负责农村经营权承包土地数字化解译;

(2)负责整个农村经营权承包土地现场核查、实地测量并进行修补测绘; (3)编辑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分布图; (4)出具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承包经营权地块分布图;

(5)编辑制作承包地块示意图并输出以户为单位承包地块示意图; (6)负责输入调查表等户籍和地块信息并打印归类汇总;

(7)编辑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并输出,交由承包户审核、确认、签名;

(8)编辑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并输出登记簿;

农村土地摸底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调查表、相关图件、汇总表、土地承包合同、审批表、登记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封皮及内部所填内容所需纸张、档案组盒等等,皆由中标签约单位负责;表件样式参照《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操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皖农经〔2014〕65号)和《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方案的通知》(皖农经〔2014〕164号)的要求;

(9)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覆盖各乡镇的县级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 (10)负责培训参与本次测绘工作的工作人员;

(11)据实补充、完善并填写《太和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登记表》和《农村土地承包台账》(经整理单列为村民小组农村土地承包台账并交由甲方保管); (12)做好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成果验收。

乙方负责完成上述工作任务。

3、 服务内容:

(1)野外实地调绘;(2)内业矢量化图斑;(3)权属调查、确认和纠错补漏;(4)登记信息公示;(5)绘制工作底图、地块分布图(公示图、签章图)、承包地块示意图;(6)签合同建登记簿;(7)建设数据库;(8)负责提供安徽省农业委员会认可并通过农业部测评公告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软件;(9)建立或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台帐;(10)归档立卷;(11)负责将项目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登记确权的信息数据和地理信息导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信息平台;(12)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乙方负责提供上述服务,同时提供相关纸质和电子档案。

4、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和保密要求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2006) (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l: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7929-1995) (3)农业部办公厅下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农办经(2012)19号)要求,2010年农业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

(4)《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0) 《城市测量规范》( CJJ/T 8-2011)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TD/T 1015-2007) (5)《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业部公告2014年2062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2014) (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4) (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

(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合同)和承包地块编码规则》 (1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样本)》 (1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1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7)《土地登记办法》(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18)《土地调查条例》(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8号) (19)《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03,国土资源部17号令) (2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21)《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TD/T1014-2007) (22)《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NY/T309) (23)最新《全国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表》

(24)根据皖农经函[2014]331号和皖农经[2014]88号文件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工作成果必须保密。 上述规定、标准和要求有不一致的,以最近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1、项目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合同总价款等于中标单价乘以实际测绘完成的确权面积。本标段中标单价为 元/亩,包含乙方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所有服务、技术、表件、软件系统、售后服务、保险、税金以及伙食费、资料印刷及登记薄、经营权证书工本费制作打印费、住宿费、交通费、通讯费等所有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用。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组织实施,甲方按工作进度进行合同款项拨付,即待第一轮确认、公示结束后,经甲方初步验收并按合同总价款付至合同总额的30%;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实地测绘、数据成果录入后,经甲方中期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项目按照合同内容全部完成,提交验收报告,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30%;项目通过省市验收后,支付乙方5%工程款,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息支付。

第六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七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项目成果

1、以户为单位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纸质和电子文档);

2、农村土地摸底调查表(纸质和电子文档);发包方调查表(纸质和电子文档);承包方调查表(纸质和电子文档);承包地块调查表(纸质和电子文档);

3、以户为单位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审批表(纸质和电子文档);

4、以户为单位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纸质和电子文档);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工作底图(纸质和电子文档);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地块分布图(公示图、签章图)、承包地块示意图等图件(纸质2份和电子文档);

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纸质和电子文档);

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结果确认表(纸质和电子文档);

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汇总表(纸质和电子文档);

10、公示照片(纸质和电子文档);

11、以户为单位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承包合同一式3份和电子文档);

12、测量数据文件、元数据以及调查成果的电子数据原始记录;

13、分别以组、村、乡镇为单位的农村土地承包台帐(汇总表)(纸质2份和电子文档);

14、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覆盖乡镇、村的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县级和乡镇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应当一致,为安徽省农业委员会认可并通过农业部测评公告的软件);

15、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及封皮并填写、打印证书内容,证书要附承包户地块示意图(证书要求是:由安徽省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监制、全省统一格式的);

16、安徽省《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意见》以及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操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方案的通知》所要求的其他成果资料,及后续省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的资料;

17、工作报告、设计(任务)书、质检报告等。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上述项目成果。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审核乙方的技术设计书。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服务内容未达到标准时,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提交技术设计书,收到甲方审批的技术设计书后立即组织足够的技术人员队伍进场作业。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乙方按照合同及技术设计书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按照申报的拟派工程人员,组织实施项目。

4、乙方完成所有任务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同时准备好所有验收所需材料。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调度。

6、按照2010年农业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档案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提供完整资料并整理归档,以组为单位组盒,符合相关档案管理要求。

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对甲方或第三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合同签订之后乙方无实质性工作进展且持续1 5天及以上的,经甲方催告无效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重新选择其他同类项目履约单位。

4、乙方如履行本合同逾期视为违约,每逾期1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乙方因情况特殊时需要将合同期限延长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因乙方原因逾期30日以上,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剩余款项不予支付并终止合同,乙方前期已完成的成果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交给甲方。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一)如因项目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定的质量技术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双方应当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二)若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名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一)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均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单位(盖章):承揽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

农田买卖合同范文第4篇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甲方将水田地2.3晌转包给乙方。

一. 承包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 双方每年月日前协商确定2.3晌承包土地的承包价(按朝族承包土地的最高价降五十元)一次性付给甲方。如乙方不按日期一次性支付甲方,甲方有权收回转包土地。

三. 承包期内如遇自然灾害和其它事故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如国家因自然灾害和其它事故给予的补助款归乙方,甲方概不负责。

四. 甲方转包土地应得各种补贴归甲方,水利费甲方承担,短期水利费用,修路等按土地分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 如明年欲继续承包此土地应于明年12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日未支付则甲方有权转包他人。

六. 如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土地,定金不予返回。

七.本协定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协定自甲,乙双方签字后于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村长:

农田买卖合同范文第5篇

开发项目三标段

施 工 总 结

南京长山建设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六月十日

一、工程概述及建设内容

淮阴区2013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项目3标段项目位于码头镇玉旧片境内,浇筑水泥路4.381公里、中沟桥5座、拱桥2座、小沟桥8座、斗渠桥1座、路涵1座、方涵2座、桥南电站1座、机电井1座,计划于2014年5月31日全部竣工,实际于2013年6月上旬竣工。总投资约210万元

二、开工前准备充分:

1、项目组织机构明确,对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进行了落实,做到了项目机构组织明确,职能清楚。

2、针对工程制定了工程质量目标:“合格”,安全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文明施工目标:“达标”。

3、编制各分项施工方案。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结合工程特点和公司的资源现状,编制了施工方案,并报业主、监理审批。

4、现场布置完善:根据业主提供条件,三通一平工作已经落实。

三、对工程质量控制管理严格,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合格

1、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技术控制措施齐全: 由于技术方案和措施是进行质量预控的关键。本工程项目部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充分考虑质检员、施工员,做业班组可行性建议。编制分项和主要工序的技术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书),并向项目质安部,工程技术人员和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做到每个工序施工前,

做法明确,质量验收标准清楚。。

(2)、工序控制作为质量控制重点

本工程每道工序施工完毕,经自检合格,报请监理、业主验收后方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程序控制完善。 (3)、做好原材料及试块送检,确保工程质量

本工程对进场原材料如水泥、砂、碎石及时送检,并做好混凝土试块、砖试块的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详见质量保证资料。

(4)、质量纠正预防(处理)措施及时

技术部门根据质安部的反映的施工质量现状,工程部针对存在的问题召开质量分析会,制定纠正预防(处理)措施,并指导作业队实施,质检员检查实施情况和整改效果。 (5)、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程序规范 ①、工程质量评定:

作业班组进行自检施工员评定质检员核定报监理验收

②、任务质量评定:

工序完毕,根据验收程序和制度,质检员与作业班组共同检查质量现状,并评定等级,并建立评定数据档案。

2、材料质量控制全面

进场材料与材料的质保书同行,进场时材料状态标识齐全,外观检查合格。进场后见证取样检测,合格后再使用。

3、资料管理规范齐全

工程技术部负责项目质量管理,保证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并确保和工程进度同步,资料员定期通报资料整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人规范及时填写。收集资料情况详见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4、质量信息管理有序

本工程项目部,建立质量检查月报:加强质量抽检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传递,加强质量通病的预防措施技术交底;及时下发质量改通知要求。

5、质量奖惩,保证质量提高

项目部授权质检人员,根据作业班组完成的质量现况,进行质量奖惩:在施工过程中,凡工程实测合格率低于项目部制定的质量保证计划的要求,观感不合格,对“工程质量隐患通知书”置之不理,质量意识单薄,质量通病不有效整改,自检不力,记录数据不真实的进行处罚。对施工部位被评为样板,分项工程被业主、监理多次提出表扬者,给予奖励。

四、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实现

1、项目部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了确保施工安全的安全管理体系,过程中始终贯彻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过程加强检查,督促整改,保证施工安全目标无事故发生。

2、文明施工按“标准”要求进行布置管理,做到封闭施工,场内设施齐全,标识清楚。

五、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保护环境,本项目部设置专人清运垃圾,清理垃圾时,先洒水,再装入加盖的斗车内集中运至指定的地点,防止扬尘。工地四周场地,设置专人清扫,定人洒水,保持洁净。

六、工程总结

施工组织充分,质量管理强化过程控制、检查、验收、评定完善,安全管理到位,文明施工达标,环境保护有力,工程质量合格。

南京长山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农田买卖合同范文第6篇

施工单位:

工程是水利建设工程中的一个重点工程,为

了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该工程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图纸范围所有

1、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2、质量等级:

3、合同价款:

4、承包方式:

5、施工范围:执行《江苏省农田水利配套建筑物施工细则》。

6、图纸提供日期为合同签字当日,提供二套图纸。

二、质量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详图,施工要求及国

三、(水利部、建设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与上级

部门有关补充规定办法。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要认真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本工程预决算,水利工程按江苏省水利工程预决算定额(94动

态)及相关编制办法,建筑工程按江苏省综合定额编制。工程开工视工程规模预付%工程款,施工期间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完工后付给合同价款的%,经验收合格,结算后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一般责任:

(一)甲方工作

1、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委派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责任为建设单位监理监督工作)。

2、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及完成时间。如征地、占地、拆迁、围堰、供电、通讯、交通道路等。并提供取土区,出土区及排水承区位置。

3、提供工程地质及水准点,施工平面布置。

4、组织设计交底。根据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布置,提供详细施工平面图。

5、现场的“三通一平”甲方负责所需物品的联系及提供有关资料。

6、协调处理地方关系。

7、办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证件、批发。

(二)乙方工作

1、任命工地负责人。

2、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3、应甲方要求提供施工图和进度计划。

4、定期提供季、月、旬进度统计报表。

5、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做好施工防护及工场清洁工作。

6、竣工后未交付前,保护好工程完好,清理施工现场。

五、质量与验收

1、乙方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验收并提供便利条件。

2、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甲方驻工地代表)检查验收,甲方驻工地代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检验确认合格认可后方可签证,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后,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的,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3、设备安装后,乙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

4、验收、试车合格,双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

5、验收、试车不合格,因施工不当造成,由乙方返工,因设计原因,甲方负责修改设计,并承担返工费用。

6、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等,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同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六、材料设备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协议的时间、地点、规格、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按清单交由乙方验收,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

2、乙方按协议采购的材料,由甲方验收。

七、设计变更

1、变更设计须取得原审查部门批准,由原设计单位提供相应的图纸和说明。

2、洽谈变更设计后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双方需根据变更后的图纸重新计算,签订补充协议。

八、竣工与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3、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的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4、工程完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半年。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以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5、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由乙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6、双方共同负责履行合同事宜。工程竣工后,甲方审查,符合验收条件组织验收。

7、验收遗留问题,由乙方修复。修复费用按照造成原因由过错方承担。

8、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乙方要限期解决。

9、组织验收,甲、乙双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经验收、签证盖章,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财务决算资料手续后,办理竣工结算,并及时支付工程款。

八、争议、违约和索赔

1、争议发生后处理方式为双方调解解决。调解不成可仲裁或起诉。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款项结清后终止。

甲方:乙方:

农田买卖合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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