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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粉工业合同能源管理论文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09-181

煤粉工业合同能源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合同能源管理(EPC)是钢铁企业节能改造的一种有效模式。文章通过钢铁企业的现状和目前EPC在钢铁行业中的应用情况分析,得出EPC在钢铁企业中应用的四大主要障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以建立第三方融资交易平台为核心的对策方案。依据现有交易所融资运作的模式,文章构建了以第三方融资交易平台为核心的钢铁企业节能改造EPC项目运作模型,以期解决EPC模式在钢铁企业节能应用中的融资、实施及推广等问题,从而促进EPC在钢铁企业节能中的广泛应用。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钢铁企业;节能改造;应用

合同能源管理(EPC)是节能服务公司

(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简称EMCo)通过对相关企业提供节能改造的技术支持、风险规避及资金保障,为客户提供节能改造相关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并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实质是用企业未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模式(许泓,2002)。目前,随着节能降耗理念逐渐被企业所重视,合同能源管理因其自身优势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同时成为了企业推进节能降耗的重要工具,但目前在钢铁企业中的应用还较少。本文依据钢铁企业节能改造的现状,分析出合同能源管理在钢铁企业应用中的主要障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可行的对策建议,即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来促进钢铁企业与EPC间的合作,以便促进合同能源管理在钢铁企业更好地推广应用,促进钢铁企业的节能降耗。

一、合同能源管理(EPC)

(一)合同能源管理(EPC)及节能服务公司(EMCo)

合同能源管理(EP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EPC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目前的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能源消耗从而降低运行成本。节能服务公司(EMCo),也称能源管理公司,是一种基于EPC机制运作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o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但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推销产品、设备或技术,而是通过EPC机制为客户提供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和完整的节能解决方案(蔡瑾、何川,2008)。目前,我国EPC模式除了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三种合同能源管理基本模式外,还出现了改造工程施工模式、能源管理服务模式等新型商务模式。

(二)我国EPC的发展现状

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EPC兴起后,其在国外特别是北美和欧洲得到迅速发展。1998年,我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GEF)共同实施的重大节能国际合作项目——“世行/GEF中国节能项目”,标志着EPC节能服务模式正式进入中国。目前,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已初具雏形,产业队伍不断壮大,服务领域深入各个行业,EPC也已实现局部的产业化,但在许多高能耗、高物耗领域的应用还尚未广泛推广。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EMCA会员数量已达到560家,全国运用合同能源管理(EPC)机制实施节能项目的EMCo增长到782家,节能服务产业从业人员增加到约17.5万人(EMCA,2011)。2005-2010年我国节能服务业增长变化。

二、EPC在我国钢铁企业中应用的现状

目前,我国有很多学者对EPC进行了研究。申晓刚(2008)研究了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并提出合理建议,其中提出未来发展需提高三个层面:政府加强鼓励和支持;建立节能服务公司和相应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加强流程控制,形成成熟的交易流程。曹江涛(2005)分析了整个合作能源管理的流程,证明了合作能源管理在高能耗产业中的合理性,为本文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张岩(2010)曾利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碳减排效果和碳排放交易,构建融入碳排放交易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模式,拓宽合同能源管理的融资渠道,为解决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问题提供帮助。谯川(2008)分析了EPC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领域的可行性及其风险,并提出了风险防范措施,从内部及外部两个方面提出完善建议。董十弓(2010)分析了电信企业中合同能源管理出现的问题,为合同能源管理在钢铁企业的应用分析提供了研究基础。可以说,目前EPC理论的应用较为广泛,但其在高耗能的钢铁企业的应用较少。

EPC在钢铁企业中的应用主要在节能技术改造环节,即EMCo对钢铁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服务,包括企业能耗审计、改造方案设计、能源管理合同的签订、设备采购及施工和后期维护等。实际上,EMCo可参与的钢铁企业节能改造项目涉及的环节很多,如高炉煤气回收利用、高炉炉顶余压干法TRT发电、焦化系统的干熄焦发电、炼钢系统转炉煤气回收和蒸汽制冷、轧钢系统的蓄热式燃烧改造、热装热送和电力系统的CCPP发电等等(陈冠军,2010)。EPC在钢铁企业成功实施的案例有:天津铁厂与中国节能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合作的工业锅炉技术改造节能服务项目;首秦公司与北京惠德时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照明系统节能改造项目,以及与北京金易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的水泵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天津钢铁集团与北京国发华企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电机变频节能改造项目等。随着EPC的发展,其在钢铁企业中的应用领域也开始发生变化,由最初的边沿化、单体化节能改造,向核心化、系统化节能改造转变。

三、EPC在钢铁企业中的主要应用障碍分析

依据以上分析可知,EPC在钢铁企业中的应用面临许多问题,钢铁企业与EMCo之间的合作还存在诸多障碍。结合首钢、宝钢、济钢等钢铁企业的发展情况,分析EPC在其节能改造过程中的应用情况可知,目前我国钢铁公司实行EPC主要存在以下四个障碍。

(一)钢铁企业节能环节众多与目前EMCo规模小、能力弱的矛盾

钢铁企业节能领域很多,涉及到炼铁、炼钢、轧钢等各个领域,包括副产煤气资源的回收利用、余热余能资源的回收利用和风机等设备节能等环节。钢铁领域中每项先进的能耗指标,均需要一批先进的生产技术、装备来支撑。我国节能服务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大部分的EMCo规模较小,技术比较单一,在应用EPC机制开展钢铁企业节能服务时,解决的只是局部问题,节能效果很难被企业认识,阻碍了EPC的进一步推广应用;由于对EPC模式的宣传及理解不够,钢铁企业对于节能技改项目采用EPC模式的积极性不高。

(二)资金短缺及融资障碍

国外EMCo能生存的关键因素是:企业有节能需求但是缺乏足够的资金,而EMCo正好能够提供雄厚的资金、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帮助企业实施节能项目。但是,目前我国的EMCo中,绝大多数都是凭借技术优势组建的中小型企业,经济实力较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周期比较长,短期资金回收能力差,所以就要求EMCo有大量的资金用于周转。目前,我国的EMCo除了接受世界银行的专项资金支持外,基本上还是依靠自身的资金进行运作,很难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商业银行最关注商业贷款的安全性,而EMCo无法向银行提供实体性的保证贷款安全性的财政担保或者足额的抵押。而且,商业银行和社会投资者对EPC不了解,许多EMCo又无法提供良好的财务信誉历史记录,导致其融资举步维艰。

(三)节能效果评估机构缺失障碍

钢铁企业虽然对EMCo提供的“零投资”技术和服务比较认可,但往往在节能效果的测量及节能效益的分享问题上双方很难达成共识,我国目前也没有一套标准的能够对节能量进行科学、客观度量的方法和模型。节能项目效果评价体系的缺失成为制约EPC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在节能项目实施后节能效益的测算、EMCo和企业之间效益如何分配、节能项目的期限有多长等问题上难以定论,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EPC模式的运行及推广。

(四)政府政策及法规的扶持力度不够

目前,发达国家对EPC机制的推行设立了完备的法律保护体系。以美国为例:美国50个州内的46个州通过了对EPC的立法,如要求州内的政府建筑必须按EPC的方式进行节能改造;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EPC的最长合同年限等。而EPC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还处于发展探索期。2006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中,虽然已经把EPC确定为重点推广的节能机制,但就EPC产业的推广和保护而言,目前尚属国内法律的空白,需要政府尽快通过立法手段为EPC在国内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蓝毓俊,2009)。

四、以第三方融资交易平台建设为核心的对策建议

依据上述障碍的分析,综合EPC在其它行业的应用,本文建立了以第三方交易平台为核心,融合银行、投资者的金融机构,结合政府、相关保障机构及技术支持机构形成了完善的网络系统。此系统以EMCo、钢铁企业等EPC实施主体和银行、投资者等金融主体为两大主体,融合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和保险、担保公司等两大支持系统,在政府的统一监管和控制下,保证钢铁企业EPC项目的顺利实施。第三方融资交易平台通过金融创新,将节能服务公司未来的节能收益权进行转让,以获得流动资金开展新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此外,平台将节能服务行业和金融行业实现对接,并整合相关资源,通过增值服务使得项目信息、投资人信息在平台充分交换,在项目源和资金源上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最大的支持,同时也为政府、企业的节能改造提供广阔的选择空间和集成服务,从而在钢铁企业成功节能改造的同时促进我国节能减排重大战略调整。依据第三方融资交易平台模型,本文为EPC在钢铁企业的推广应用提出了如下四条合理性的建议。

(一)提升EMCo的整体水平

EMCo是EPC项目能否成功实施的关键。作为实施EPC项目的主体,EMCo必须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有一定的融资能力和规模实力。为此,政府应加强对EMCo的资质认证和规范管理工作,从技术水平、融资能力、规模大小等方面对EMCo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于运作中的EMCo要建立信用档案,对其承担的节能项目的实施水平及效果、还贷能力和盈利能力等进行实时跟踪调查。同时,政府应鼓励大型钢铁企业及公用事业单位公司率先建立其附属EMCo,并在此基础上组建大型EMCo,实现我国EMCo技术、规模及能力的提升,从而有效解决钢铁企业复杂流程的节能问题。

(二)拓宽融资渠道,建立第三方融资交易平台

资金短缺及融资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及EMCo等各个主体的共同努力。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如在美国的EPC市场上,除了常规的银行贷款外,EPC项目往往能得到一种REEP的专项基金的融资;西班牙的EMCo可以向银行贷款,也可以直接投资项目,即“第三方融资”。因此,一方面,我国EMCo要提高自身的产品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提升自身融资的硬实力;另一方面,国家应设立有关节能项目的专项担保基金,并根据EMCo的特点让银行设立相应的金融品种,同时努力搭建符合EPC特点的第三方融资交易平台。

(三)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

对节能效果的度量直接关系着EMCo提供的节能服务的质量情况,关系着钢铁企业能源费用是否真正降低及节能效益的分享。测试与验证标准是否规范将成为金融机构衡量资产安全的重要方面,节能和减少排放的数据也将影响金融机构、政府及公众的信心。因此,我国应首先建立相关的行业标准,并可以把我国的政府节能机构——节能服务中心,转型成为节能计量、监测的中立机构,在此基础上建立基于第三方的权威评价机构及评价体系,从而保证节能市场的公平,并为第三方融资交易平台的有效运行提供技术支持。

(四)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及政策支持

政府作为我国经济活动的监管和控制者,应加强对EPC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宏观调控,对所涉及的各个主体系统和支持系统进行实时调控,保证平台的有序、有效运行,从而为EPC在我国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专门的适用于EPC的规章细则,确定实施EPC项目的目标、任务和对相关机构及用户的激励政策,加大对实行EPC项目的奖励力度,提高钢铁企业运用EPC进行节能改造的积极性。

五、结语

EPC作为一种有效的节能降耗机制,由于实施过程中的种种障碍,许多技术上可行的节能项目无法实施。第三方融资交易平台的出现不仅可以解决EMCo融资难的问题,而且可以促进EMCo、钢铁企业、金融机构、专业评估机构等的信息流通,使各方信息能够快速地传达,从而解决因信息不畅所带来的各种问题。目前,钢铁企业应用EPC机制进行节能改造的项目还比较少,第三方融资交易平台的建设方面我们也是刚开始探索。面对钢铁工业潜在的巨大节能市场,政府、企业及EMCo等各个主体应共同努力,克服目前EPC在钢铁企业中的各种应用障碍。这不仅能提升我国钢铁企业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而且有利于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对国家的发展战略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唐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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