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运输合同范本范文
集装箱运输合同范本范文第1篇
某制造企业产品铁路运输合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31 更新时间:XX-11-28 9:55:35
产品运输合同(铁路)
甲方:家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
为确保甲方的家电产品(含促销品、推广用品等)能安全、快捷、准确地通过铁路运输发至全国各地。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铁路运输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 甲方负责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包括:产品品种、数量、体积、重量、提货时间、到货时间要求以及收货人地址、电话等相关资料。
2、 甲方负责发货地点、交货地点的装卸。
3、 甲方提供货物运输途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送货单》、《货物调拨单》等。
4、 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
二、 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发货仓库提货,并及时的送货到指定的收货地址、及收货单位。
2、 乙方须满足甲方提出的要车计划,并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把货物送抵目的地。
3、 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方进行签收。
4、 如因政策性原因导致铁路出现停装、限装等情况,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铁路部门的证明材料。
5、 甲方的货物在发货仓库交付给乙方验货、签收后,货物的安全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终点交付货物为止。
6、 乙方须书面委托一至二名业务代表负责甲方业务的协调,保证日常的联系、沟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 具体操作方式
1、 甲方在货物发运前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须。
2、 乙方收到指令后根据指令要求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提货、中转,并安排和办理车皮发货等一切相关手续。
3、 乙方持《产品送货单》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办理货物签收手续。
4、 乙方整理签收后的《产品送货单》到甲方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四、 铁路货运事故的处理及保险
1、 甲方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保险索赔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一切货损由乙方承担并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2、 铁路运输保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 在运费结算时乙方必须对运输途中造成的短少、货损等一切在途损失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4、 对于重大事故(如整车丢失、损坏等)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在定损后一周内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赔付。
五、 费用及结算方式
1、 乙方凭收货方签收的《产品送货单》,按协议的铁路运输价格表(见附表)向甲方申报结算运费。
2、 乙方按甲方核实后的费用开具正式发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据发票及验货记录原件及时支付向乙方支付运费。
3、 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费用。
4、 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运价进行调整。
六、 违约保证金的收取及违约责任
1、 在合同签订后的一周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100万元违约保证金。
2、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将不予返还违约保证金。
3、 双方将《运输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协议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XX年9月1日至XX年8月31日。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如合同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家庭电器 乙方:物流有限公司
制造有限公司 广州分公司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集装箱运输合同范本范文第2篇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型双桥车辆可供甲方砂石运输使用,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达成共识,甲方同意使用乙方车辆运输甲方全部砂石,现达成协议如下:
二、具体协商细节项目条款如下:
1、甲方所需用砂石料由乙方提供,乙方运到甲方使用料场,按河砂每立方元人民币结算。
2、甲方所使用石子,乙方运到料场按每立方
3、付款办法:乙方给甲方每运输满一万元钱的材料和运费,甲方按百分之五十当场结算清楚。
4、乙方给甲方所运输的所下欠的百分之五十余款,甲方必须在20xx年12月31日之内全部给乙方结算清楚款项。
5、甲方邀请乙方担任的砂石运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拖工用料,否则,造成停工待料,由乙方负责担任。
6、乙方在甲方正常施工开始,乙方负担甲方的全部砂石运输业务,甲方不得安排其它任何车辆拉料进场,如甲方自已小车运料进场,乙方无权干涉,除此之外,甲方违约时,甲方必须一次性全部结清前期的一切料款和运费。
7、以上合同是通过甲乙双方认真考虑,达成共识,所签订的本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反悔,如有任何一方违约,需负责承担运输总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补偿金。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集装箱运输合同范本范文第3篇
托运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承运方:
地址:
电话:
手机: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货物价款
第二条 包装要求
1.托运方按照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货物相关规定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
2.托运方按照国际贸易规则及惯例的规定包装。
3.双方协作装载加固,保证货物运输安全。
第三条 运输起止地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 承运日期及期限:
1、 去程:
年月日从托运方所在地出发
年月日前到达
2、 回程:
2010年11月22日从出发
2010年11月24日到达托运方所在地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运输等级为特级。双驾驶员、车载配备防火设施。 夜间车内留值看护。人、车、货不分离,承运方押车随行,保持全天候即时向托运方提供动态资讯。托运方提供货物交通运输许可随行文件(货物商检及包装熏蒸相关复印件),由托运方押车人员随身携带。
1、承运行驶路线:
承运方须提供从出发地全程高速(除从出发地到达目的地的区间内没有
任何高速路外的路段)的运输线路规划,并按规划线路行驶,若承运方未按规划线路行驶,则承运方承担合同总额5%的违约给托运方,由此造成的其他延期交付等一切损失由承运方承担;
2、事故处理:
若在运输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且承运车辆不能继续行驶,承运方须在4
小时内调配相同规格的其他车辆到达事故发生地点进行接驳运输准备,待交管部门事故处理完毕后倒运事故车辆所载货物,且交付时间不得顺延,承运方若未能按本条要求履行,则承运方承担每1小时伍佰元人民币延时违约金给托运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
3、启运和到达
承运方于2010年11月8日上午7:30时准时出发,并于2010年11月
11日14:00时前到达托运方指定地点,承运方未能按本条要求履行的则每延时1小时,承运方承担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给托运方由此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由承运方承担(不可抗拒条件除外);若因托运方原因不能按时启运或到达的,则由托运方支付承运方违约金,金额按照本条所规定的内容执行;
4、车辆准备
承运方须在承运货物之前,按照车辆保养和维护的有关国家标准对所有
承运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查,保证所有车辆在启运前状况良好,各项指标和性能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1.双方配合共同完成装卸及加固作业,其费用由承运方承担。
2.装载加固方法:轮档定位,吊钩绷带紧固,防雨雪及护掩蓬布。
第七条 装载及到达交付货物验收办法
1.货物离开双方签署交运手续,货物离场启运。
2.货物到达24小时内托运方验讫收货,承运方交还一切有关单证。若货物到达24小时内,因托运方原因不能验讫收货所可能产生的滞留费用,应由托运方承担。
3.到达目的地后,卸载可能产生的场地使用费,机具租赁费,仓储费等合同约定之外的费用由双方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
第八条 运输费及支付方式
1.运输车辆类型:装载长度17.5米半挂货车壹辆
载重量:10吨以上
单价:元整(元)/辆
总运输费用:元整(0元);
2.支付方式:货物发运前托运方支付承运方50%预付即人民币大写:
圆整(¥.00),全部货物完整安全返回西安地后,承运方出具全额发票凭发票支付运输剩余款即人名币大写圆整(.00元)(支票)。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安全运输到目的地。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费。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国家运输的法律规定,并提供相关路验证明,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3)托运方负责承运方押车人员在展期间的食宿。
2.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取运费。
2)承运方的义务:将货物按规定的时间、规定的路线运输到指定的地点,及时向收(发)货人发出货物动态资讯及到达的通知。在货物到达后24小时期限内,承担保管职责。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3.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
2)收货人的义务: 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装车、启运的,承运方承担保险经费5%违约金。
2.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费)赔偿托运方。
第十一条 货物保险
1.由托运方投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公路交通运输保险。
2.双方共享保单列名的一切风险保障。
第十二条 保密与安全
承运方须承诺对本次运输任务中的任何信息不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
不得私自开箱,或通过其他途径询问货物内容,若因承运方未能做到保密的约定,则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相关的法律责任由承运方承担。
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因安全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问题有承
运方负责解决;
第十三条 纠纷处理及未尽事宜
1.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纠纷事宜,若通过协商不能解决,则通过共同所在地法律仲裁机构处理解决。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合同托运方执叁份,承运方执壹份。
4.运输期间承运方司乘人员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行为要求,不得私自脱离车队,不得无理滋事,借故要挟托运方,遇到承运过程中出现的临时问题时必须派承运方代表与托运方代表进行协商处理。
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的人员食宿费、路桥费、油费、停车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由承运方承担。
5.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合同托运方执叁份,承运方执壹份。
托运方:
代表人:
年月日
承运方:
代表人:
集装箱运输合同范本范文第4篇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集装箱运输合同范本范文第5篇
货物运输保险是一种特殊商品,只能根据需要购买,不能碍于情面购买根本不需要的保险,或者为了照顾情面而只买象征性的一点,却远不能满足真正出险后的需要,成为事实上的“鸡肋”保险。
买过运输保险的人,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感受:难以在短时间内看完冗长的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一些表述太过专业的条款更是让人难以理解。其实,我们在看保险合同时,主要看以下几方面内容,一般就能把握住保单的要点:
首先,必须核实保险合同上可填写的内容。如合同中的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的姓名等是否有误;险种与保险金额、每期保费是否与你的要求相一致等。
其次,阅读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条款。该条款主要描述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内容,即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须理赔或如何给付保险金。
第三,阅读除外责任条款。该条款列举了保险公司不理赔的几种事故状况,消费者购买保险后要小心回避这些状况的出现。
第四,看合同中的名词注释。此项内容是保险专用名称的正式的、统一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第五,看合同解除或终止情况的规定或列举。即投保人或保险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行使合同解除权。从目前情况来看,消费者往往对此条款最不满意。如在医疗险中,有些保险公司一旦发生赔付,即依据该条款开出“除外责任书”。
货物运输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种,所谓基本险是指可以单独投保和承保的险别;所谓附加险是指不能单独投保和承保的险别,投保人只能在投保基本险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加以投保。如果附加险的条款和基本险条款发生抵触,对抵触之处的解释以附加险条款为准:如果附加险条款未作规定,则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集装箱运输合同范本范文第6篇
甲方(托运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乙方(承运方):珠海港捷多式联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少炜
地址:珠海市高栏港大道1400号综合楼401室 传真:0756-6317966 电子邮件:zhangb@apl.hk 联系电话:13802670070 联系人:张兵
签订时间:【2018】年【03】月【01】日 签订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大道1400号综合楼401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的集装箱整箱铁路联运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运内容:从 衡阳站、东阳渡站至 珠海高栏港 (“场―站”)的集装箱内贸运输业务(含公路及铁路运输,具体以《铁路委托书》为准)。
二、运输方式:集装箱整箱运输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作为集装箱所有人和集装箱营运人,同意在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规定的完整手续后将甲方的集装箱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接集装箱整箱铁路联运运输任务。
3.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及双方确认的《铁路联运委托书》,及时向乙方支付运杂费。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作为配备专业集装箱运输工具的具有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单位,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的条款承运甲方交付的集装箱货物,并承担在其运输、装卸集装箱货物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4.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班列时刻表,并安排专人负责对接甲方集装箱铁路联运工作,熟悉港口及铁路疏运业务,了解交通部和港务局及铁路部门有关集装箱疏运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保证安全高效地完成乙方承运责任范围内的集装箱运输业务。
4.3乙方负责办理铁路运输所需的通行手续,及按照甲方的运输要求安排运输。 4.4乙方保证按甲方需要,及时为甲方提供状态良好、数量充足的车皮及营运车辆,乙方保证提供的运输车辆具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集装箱公路运输资质,保证安全、及时、准确地将集装箱货柜运到指定地点。
4.5乙方不得对本协议下甲方委托的集装箱及其内装货物从事铁路、公路汽车运输之外的任何变卖、拍卖、抵押、扣押、留置、赠送、拆装、使用及其他处置。
五、运输过程 5.1下单:
(1)甲方按《铁路联运委托书》向乙方下达工作指令,甲方应如实填写《铁路联运委托书》上的内容,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业务章后,通过传真、电邮、邮寄或直接交付的方式交给乙方。
(2)乙方作为甲方的承运人,在接收甲方的委托后,应立即盖章确认回传《铁路联运委托书》,同时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运输事宜,主要包括办理港口装车手续及铁路运输计划等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已安排的运输计划,预抵日期,以便甲方提前做好准备。如乙方无法承接甲方预计交付的集装箱运输业务,必须在接单后2小时内通知甲方并提供合理理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接受或拒绝,由于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给甲方或甲方的客户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 (3)如发生委托内容变更的,甲方须提前书面或电邮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为甲方办理改单手续,并把结果告知甲方。
5.2提箱: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至指定地点(码头、堆场、装货地等)提取重箱/空箱,在提箱时谨慎检查箱况,发现有破损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在交接单据上注明,并填上日期,做好交接记录并签字认可。如未注明,则视为乙方所提取的集装箱完整无损、达到适货标准。
5.3送往收/发货人:乙方在承担甲方交付的集装箱运输业务时,应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及合同约定时间,及时将集装箱拖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如乙方未能按甲方的要求将集装箱(货物)及时运达,则由此产生的损失、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滞箱费、堆存费、拖车费差额、铁路/港口规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在交付过程中发生地点或收货人变更,乙方应第一时间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承担因变更地点及收货人所导致的拖车费差额及其他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能从而导致客户向甲方或乙方的索赔概由乙方最终承担,如客户直接向甲方索赔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4货物出险:如集装箱货物在乙方承运过程中发生出险事故,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向甲方报险,并配合甲方提供运输单据、办理保险理赔事宜。
5.5运输时间:乙方收到《铁路联运委托书》后及时安排铁路联运;从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提箱时起算,通过铁路联运运输至甲方指定堆场止,双方约定时间为【21】天,对于超期之后的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箱费,标准即人民币30.00元/天。
5.6单证签收:乙方应在完成运输后三天内将完整无误签收的签收单正本完好带回交还甲方。
5.7跟踪箱动态:甲方在班列点的集装箱委托乙方进行日常管理,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每天10点前按时给甲方出具相应的箱管报表(包括每天进出场报、盘存报)。在此期间的箱体和货物安全由乙方负责。非乙方运输责任产生的箱体残损由甲方承担维修责任,在铁路和公路运输、装卸箱作业过程中造成的箱损,由乙方承担责任,按照甲方指定箱厂/修箱公司进行修理。如果提空装货造成的残损以及卸货造成的残损也应该由乙方承担。
六、责任
6.1集装箱破损责任:
(1)若在乙方承运范围内发生的集装箱损坏、污染、灭失、盗抢等,其责任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集装箱重新购置费用、维修费用、检验费用、租金损失、运输费用、处理相关事务的人员的差旅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造成集装箱灭失的,甲方有权根据甲方与租箱公司签订的合同所列明的赔偿处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集装箱重新购置费用、租金损失、违约责任)向乙方追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甲方与租箱公司签订的合同所约定的赔偿处理办法提出任何异议。
3 (2)若乙方违反前项规定,没有及时将承运范围内发生的集装箱损坏、污染、灭失等责任事故在本协议规定的日期内通知甲方,而是私自安排集装箱进场,一经发现,除有权要求乙方依法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集装箱重新购置费用、维修费用、检验费用、租金损失、运输费用、处理相关事务的人员的差旅费用等)外,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按集装箱维修费用总额的50%支付惩罚性违约金。
6.2货损责任:乙方承运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发生短少、损毁、灭失、污染、盗抢等)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及甲方或货方的原因造成的除外。
6.3验箱责任:乙方及乙方人员(包括提箱司机)须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
(二)款的规定做好集装箱验箱工作,因乙方及乙方人员在上述过程中未及时发现集装箱残损情况、未在设备交接单或签收单上详细记录箱体残损情况、或发现集装箱残损情况后未第一时间书面(邮件)通知甲方等属于乙方验箱责任问题而导致货损赔偿或维修费找不到责任方,乙方应承担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损赔偿、集装箱重新购置费用、维修费用、检验费用、租金损失、运输费用、处理相关事务的人员的差旅费用等)。
6.4单据收集、保管责任:乙方须按本协议的规定严格做好单证收集、保管工作。若乙方未签收,遗失、损坏、篡改、伪造签收单或未在规定时间向甲方交还签收单第一联(船公司联)则乙方需按RMB500元/单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由此导致甲方商务无法核对的该部分运杂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若甲方因此而遭到客户索赔或产生其他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5其他安全生产责任:乙方的责任期间,集装箱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导致对第三人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的均由乙方承担。
七、价格及费用结算
7.1价格:从 衡阳站、东阳渡站 至 珠海高栏港 的价格表。
铁路综合包干费包括:港口火车装卸费、加固费、转栈费、专线费、发送服务费、治安费、铁路运费、代理费等全部费用。若遇铁路及相关部门费率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甲乙双方重新书面确认的费率为准。
7.2、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相关费用采取月结形式。乙方在每月5日前出具对账单给甲方,如甲方对账单有异议,则必须在甲方收到对账单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并提供相应的依据,否则视为甲方确认对账单正确无误。
乙方针对业务过程中铁路、拖车运费部分开具运输类增值税专用发票(11%税率,其中铁路运费金额以铁路发票金额为准),铁路装卸服务、取送车费 、短导费、港口作业包干费、代理费等部分开具代理类增值税专用发票(6%税率)给甲方。甲方收到增值税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向乙
4 方缴付全部费用。
7.3乙方指定的收款帐户如下: 开户行:珠海港捷多式联运有限公司 开户名:交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 账 号:444000094018170071320
八、特别条款
8.1如集装箱内装有货物,则本文所称的“集装箱”均包含集装箱本身及箱内所装货物。 8.2本合同所出现的“损失”,除在各条款中已指明的含义外,均包括由于一方违约而产生的另一方追讨费用、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用等间接损失。
九、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或可能延迟履行义务的,乙方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况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甲方,并在其尽可能快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官方证明。
十、协议期限
10.1本协议有效期自【2018】年【03】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10.2在本协议期限内,无论双方任何一方有异议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需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并应经另一方同意。一旦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合同,则:
(1)乙方应将甲方所托运的货物交付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按协议要求办妥所有交接手续。
(2)结清双方所有费用。 (3)签署终止协议证明。
10.3在协议期间,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有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或被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的。 (2)变更公司/企业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登记注册事项。变更公司的联系电话、传真、增加或减少拖车数量未及时通知甲方的。
(3)私自占用、挪用、盗取甲方托运货物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经甲方同意将运输代理业务转让给第三方,超过两次的。
5 (5)因乙方责任或服务原因导致出现较为重大的货物丢失、冲突事件、失误事件、投诉事件、敲诈勒索货主事件等,经查证属实的。
十一、争议解决
本协议下所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通知
任何与本协议、补充协议有关的通知、要求、请求、说明、建议和通讯应通过书面形式作出,并采用快递服务、挂号邮寄、专人送达或传真发送。采用快递服务、挂号邮寄、专人送达的,在到达对方送达地址后即视为送达;采用传真的,在传真发送后即视为送达。双方的送达地址、传真号码、联系方式如本协议所列。
十三、其他
13.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未尽事宜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13.2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方为有效。 13.3乙方公司日常使用印章样式:
13.4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3.5联系
财务部联系人及电话、传真
甲方: 乙方:刘瑞君13926935294 业务部联系人及电话、传真
甲方: 乙方:张兵13802670070
6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字)
乙方:珠海港捷多式联运有限公司 (盖章)
集装箱运输合同范本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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