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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合同书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09-181

环境监测合同书范文第1篇

水土保持监测为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保持水土资源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出发,运用地面监测、遥感、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多种信息获取和处理手段,对水土流失的成因、数量、强度、影响范围、危害及其防治效果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是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治理工作的基础。

2.水土保持监测目的

(1)为建设单位提供方案实施信息,以便加强管理。

(2)验证防治措施布设的合理性,进一步完善防治措施体系,促进防治措施到位,提高防治效果。

(3)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执法、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提供依据。 (4)为同类项目水土流失预测和布设防治措施体系提供借鉴资料。 (5)为研究不同类型项目的水土流失规律、防治技术提供基础。 (6)及时发现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隐患,以便采取有效地防治措施。

3 监测内容

3.1 监测内容

水土保持监测应在建设前、建设期和自然恢复期对水土保持措施的完好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项目建设区监测应包括项目区土壤侵蚀背景值的监测、项目区水土流失因子监测、项目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变化调查、项目区水土流失动态状况监测(包括危害性监测)、水土保持防治实施效果监测以及水土流失6项防治目标监测等几个方面。监测到的成果能够充分反映本建设项目在生产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果。

3.1.1 项目区水土流失因子监测及水土保持生态调查

(1) 针对影响项目区土壤侵蚀的地形地貌、土壤植被以及气候因子等自然因素在建设前后的变化情况进行调查。主要包括植被类型、植被覆盖度、关键地貌部位的坡度坡长地形的变化情况;土壤的侵蚀特性(如表层土厚度、质地与机械组成、抗蚀性等),汛期降雨、大风日期等气象参数。

(2) 针对工程扰动土地面积情况进行调查,并跟踪监测扰动地表面积变化情况;

(3) 针对各建设区域内填方数量、挖填面积变化情况,运移变化情况,体积形态与面积变化情况分别进行调查;

(4) 针对工程建设区内林草植被覆盖度变化情况等进行调查。

3.1.2 水土流失动态状况监测

主要包括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内水土流失面积、分布、流失量和水土流失强度变化情况监测,此外还包括对项目周围土地和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监测。

3.1.3 项目区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效果监测

根据六项控制目标的要求,本工程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效果监测内容如下: (1)扰动土地及治理情况

根据设计资料,结合实地调查分析,采取测量的方法,统计项目建设区内土地扰动面积和程度、水土流失面积变化情况,分别计算各区的扰动土地整治率。

(2)水保设施实施及保留情况

采取调查测量的方法,统计项目建设区内水土保持临时及永久设施面积,以及项目建设区扰动后治理面积情况。

(3)施工期间拦渣量

主要在施工期间进行监测,监测各区的临时堆土场地。调查内容包括工程填方数量,取土量、堆放高度,根据调查、观测及统计分析,计算出各临时堆土堆放点的流失量,弃渣量去除流失量即为拦渣量,再推算各堆土区的拦渣率。

(4)植被可绿化面积和实际绿化面积监测

采用抽样调查法对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植物设施情况进行标准地样方法或样线法测定。经过测量统计,计算林草植被恢复率。

(5)林草植被恢复情况监测

根据统计已设施的植物措施面积,并调查项目施工后的实际用地面积,计算林草植被覆盖度。

4 监测方法

扰动土地面积、水土保持指定实施情况等内容以实地测量为主。结合实际,可以布设监测样区、测钎监测点等,开展水土流失量的监测。

监测方法采取调查和定点观测相结合的方法。对水土流失量和拦渣保土量等指标进行定点、定位观测;对项目区水土流失危害,环境状况,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林草措施的成活率、保存率、生长情况等采用调查法进行监测。

4.1 定点观测监测

主要针对水土流失量的变化、水土流失程度变化和拦渣保土量等指标进行定点、定位的地面观测。在监测点,根据监测内容及要求布设监测小区,定时观测和

典型采样相结合,获取数据。用观测结果与同类型区平均流失量及允许流失量分析比较来验证水土保持工程布局及设计的合理性.在运行过程中做必要的补充。

在固定点位分别布设简易观测场,水蚀监测采用简易坡面量测法与沟槽实地调查法和径流小区,对各类边坡所形成的侵蚀沟进行量测、统计等;风蚀监测采用测钎法或集沙仪收集扬沙法进行量测、统计等。

采用简易坡面量测法进行水蚀监测,选择各监测小区内不同坡度的锥型临时堆土场,在汛期前将直径0.5~1cm,长50~100cm的钢测钎,根据坡面面积,按相距1m1m分上中下、左中右纵横各3排(共9根)沿坡面垂直方向打入坡面,钉帽与坡面齐平,并在钉帽上涂上红漆,编号登记入册。每次暴雨后和汛期终了以及时段末,观测钉帽出露地面的高度,计算土壤侵蚀深度和土壤侵蚀量。

新堆放的土堆应考虑沉降产生的影响,在平坦地段设置对照观测或应用沉降率计算沉降高度,若竹钎不与土体同时沉降,则观测值应减去沉降高度为实际侵蚀厚度。

坡面量测法重点监测边坡的水蚀量测,量测坡面形成初期的坡度、坡长、地面组成物质、容重等,典型场次降雨或多降雨后侵蚀沟的体积。得出沟蚀量并通过沟蚀占水蚀的比例计算出流失量。具体是在监测重点地段对一定面积内(实测样方面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100m2)的侵蚀沟数量、深度、长度进行量算,同时测量坡面的坡度,根据经验一般面蚀侵蚀量是沟蚀侵蚀量的30%,将小区沟蚀量加上面蚀量从而求得边坡的土壤水蚀量。

4.2 调查监测

主要针对项目区水土流失危害,环境状况,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林草措施的成活率、保存率、生长情况等采用调查法进行监测。

对地形、地貌和水系的变化情况、建设项目占用土地面积、扰动地表面积情况、项目挖方、填方数量,弃渣数量及堆放面积等项目的监测,实地调查结合设计资料分析的方法进行;对项目区及周边地区洪涝灾害、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等水土流失危害的评价采用实地调查结合实地量测等方法进行。对防治措施的数量和质量、林草成活率、保存率、 生长情况及覆盖度、防护工程的稳定性、完好程度和运行情况及各项防治措施的拦渣保土效果等项目监测采用样方调查结合量测计算的方法进行。

4.3 其它项目监测

主要针对防护措施的效果及稳定性进行监测。采取实地定点测量法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相关规定进行测算:扰动土地面积及再利用情况、减少水土流失量、水土流先面积治理情况、拦渣率、林草措施的覆盖度等效益通过调查监测法进行。

5重点对象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5.1 防治责任范围监测

5.1.1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根据工程的总体布局及其项目特点,防治责任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区。项目建设区分为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两部分,永久占地在项目建设前就已经确定,并经国土部门按权限批准,该部分监测主要是对永久征地围地认真核查,监测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有无超越红线开发的情况及各阶段永久占地范围的变化;临时占地面积也会随着工程的进展而发生一定的变化,该部分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是否超越范围使用临时占地及临时占地面积变化情况。

5.1.2 建设期扰动土地面积

扰动土地是指开发建设项目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挖损、占压、堆弃用地,均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主要采用无人机遥测、实地量测、调查和资料收集的方法。确定扰动边界,综合分析确定不同时段各分区扰动土地面积。

5.2 取料监测结果

分别详述设计取料情况,取料场位置、占地面积及取料量监测结果,取料对比分析,弃渣监测结果及土石方流向情况监测结果。

1.水土保持监理定义

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度、质量、投资)监控和管理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2.监理工作方法

工程水土保持监理主要按照资料检查核查的方式进行,核查内容主要包括: ⑴ 核查现场记录:认真、完整核查施工现场记录,包括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线的各种情况。

⑵ 核查发布的文件:核查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核实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⑶ 核查主体工程监理过程:查阅监理工程师对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检查、验收资料。检查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对发现施工质量问题的现场指令及改正情况。

⑷ 核查材料报验资料:核查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的检测,对实验室检测人员的资质、年检情况、仪器设备的校验情况以及拟定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核查施工单位进行试样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并对结果确认。

同时,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水土保持现场调查

对施工的工程措施数量进行现场勘测丈量,对植物措施面积、数量利用手持GPS测量。对工程质量利用现场观察、测量、查阅施工资料等方法进行分析评价,对工程进度采用查阅各分部工程的开工报告、施工方案、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方法进行分析评价。

3监理内容

3.1 工程措施施监理内容

⑴ 检测施工过程中土地整治工程与坑凹回填工程布局、规模与方法; ⑵ 调查统计场地整治利用方向、工程措施布设的数量、规模尺寸和质量; ⑶ 调查统计地表排水、地下排水工程、地表引水工程、地下引水工程的布设、规模尺寸与材料;

⑷ 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3.2 植物措施监理内容

在种草工程在施工中对照设计,逐片观察,分清荒地或退耕地长期种草与草地轮作中的短期种草,按设计图斑分别做记载,认证数量。统计出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工程量,进行检验评定。

3.3 临时措施监理内容

⑴ 检测在施工过程中,项目区临时措施的拦挡形式、规模和防洪标准;

⑵ 统计排水沟(渠)、暗涵(洞)、临时土(石)方挖沟的标准、规模和特征尺寸;

⑶ 覆盖用土工布、塑料布、草、树枝的数量、规模和质量。

3.4 水土保持工程实施综合评价

评估项目建设单位是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是否实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是否合理并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

4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情况 4.1 质量控制工作

⑴ 事前控制

监理工程师首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力量进行审查。 其次,监理工程师严格控制设备、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 监理工程师严格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方案、方法和工艺进行控制,重点是审核其组织体系特别是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主要技术措施针对性、有效性如何、施工方案是否科学,施工方法是否合理等。

监理工程师审查与控制施工作业的辅助技术环境(水、电、路、照明、防护、交叉作业等)、质量管理环境(质量管理、质量控制等)

及自然环境(防洪、防高温、渗水等)。通过以上方面的事先控制,为确保施工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⑵ 事中控制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每个分部工程或单元工程的施工工序及特点,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动态控制,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强化管理、从严控制,将事中控制作为主要控制段加以实施。

每道工序、单元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先由施工单位“三检”合格后,报工程师进行复核,工程师现场复核配料单、原材料质量和检测报告等情况,符合要求后方允许其进行下一步施工。对不合格的石材坚决予以清退出场,对质量不合格的部位指令施工单位予以返工。绿化主要控制其种子质量,对不合格的种子坚决予以清退出场,对质量不合格的部位指令施工单位予以返工。

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过程中,每周召开一次监理例会,重点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讨论和安排。经过监理工程师认真监督,严格控制质量点,承包人按照监理工程师指令和要求认真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基本符合设计要求达到有关标准。

⑶ 事后控制

对于浆砌石砌筑工程而言,事后控制重点检查其浆砌石勾缝质量、养护,指令施工单位认真查找工程质量缺陷,确保工程质量。经过监理工程师的认真检查与督促,各项工程质量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对于绿化工程而言,事后控制主要控制管护和补植。

4.2 质量检验及评定

根据《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的质量等级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

⑴ 工程质量检验

① 施工单位首先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未经施工单位自检或自检不合格、自检资料不完善的分部工程,监理工程师予以拒绝检验。

② 对完工后需覆盖的隐蔽工程,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复核,报业主核定,合格后才容许覆盖。

⑵ 工程质量评定

分部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工程师复核,报建设单位核定:单位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建设单位审核、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合格标准为:①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②中间产品质量及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优良标准为:①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以上达到优良,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质量优良,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②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合格标准为:①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②中间产品质量及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③外观得分率达到70%以上;④施工质量检验资料基本齐全。优良标准为:①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以上达到优良,主要分部工程质量优良,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②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③外观得分率达到85%以上;④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齐全。

4.3 总体质量评价

工程监理严格控制水泥、砂、石、种子等原材料的质量,进行了实测实量检验,原材料使用合格率达到规范要求。经过参建各方友好

协作,共同努力,最终工程外观规整,防护工作稳定,排水工程通畅,植树种草生长正常,各单位工程质量合格。

5 水土保持工程进度情况

采用动态进度控制监理方法,对施工单位的资源投入状态、资源过程利用状态和资源使用后与目标值的比较状态三方面进行控制。

根据工程的规模、质量标准、工序复杂程度、施工的现场条件、施工队伍的条件,对进度计划进行全面分析,审查施工工序安排是否符合要求,进度安排是否满足合同工期要求,审查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后签署意见批准实施。

监理工程师随时跟踪检查现场施工进度,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要求建设单位及时核实工程完成的数量、质量,做好下步的进度安排。督促承建单位按批准的进度施工,做好监理日志,并结合工地例会做好汇报记录,收集各种有关进度资料,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的差别做出具体全面分析,分析造成进度拖延对后续工作的影响、分析造成进度拖延的原因,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加快进度。并分别对投资控制工作,投资完成情况及投资控制综合评价进行简述

6 监理结论

环境监测合同书范文第2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经委托方与治理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内容和范围

1.治理项目:_________。

2.治理目标:治理后室内空气中上述污染物的浓度达到国标gbt18883-XX的要求。

3.本工程涉及的治理空间为:_________。

4.治理前各个房间面积、装修板材类型、家具数量材质、所用涂料等详情:

房间名称

面积

家具数量、材质

涂料类型

板材类型

其它

5.治理方在治理结束后向委托方提供上述治理项目的检测报告,验收治理工程,若上述项目不达标,委托方有权要求继续治理,直至达标(验收检测免费)。

6.当委托方要求出具第三方的验收检测报告时,验收检测费用由委托方支付。

7.治理费用:以建筑面积计费,总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

8.支付方式:委托方在签订治理合同时支付总费用的_________%,收到验收报告之日付清余款。

9.现场治理施工结束2天后进行验收检测,检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报告。

10.本治理工程只针对以上约定范围,如果日后因委托方添置家具、改装等其它原因引起的污染不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

11.双方约定的其它有关事项:

_________。

二、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XX)之4.

1、附录a规定:

4.1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见下表: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部分)

序号

参数

单位

标准

被注:

1

甲醛

mg/m3

0.10

1小时均值

2

mg/m3

0.20

1小时均值

3

mg/m3

0.11

1小时均值

4

bq/m3

400

年平均值(行动水平*)

5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mg/m3

0.60

8小时均值

备注:*行动水平是指建议采取行动降低氡浓度。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 治理单位(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环境监测合同书范文第3篇

摘 要:企业想要扩大规模,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在内部控制工作中,除了要做好必要的资源管理等工作之外,还需要完善合同管理意识,强化企业的法律职权,防止不正当纠纷导致企业面临重大经济损失。尤其对于船舶企业来讲,合同本身具有极强的复杂性,要求企业管理者完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对合同内容进行细致化和精细化与要求,强化全体员工的法律责任意识,从而规范合同管理等工作。本文主要研究船舶企业合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的措施。

关键词:船舶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防范措施

近几年来,虽然我国船舶业不断发展,船舶企业也由于经贸往来的不断进步而获得新的生长空间。但是法律意识的欠缺以及操作不规范等问题,都严重影响了船舶企业的发展效益。基于此,在船舶企业在进行内部控制管理的时候,需要强化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并有效地进行合同管理,细分合同细则,将安全管理内容、价格等问题谈妥,防止后续连带责任的发生,继而为促进船舶企业的长足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船舶企业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分析

首先,船舶企业的日常工作非常复杂,除了要积极建设工程之外,还需要做好研发、接单以及产品制造等工作,每一项工作所涉及的内容都相对较为复杂,而且需要管理的资源多、人员多、设备多,业务管理也相对广泛,工作流程复杂。其次,船舶企业在经营和发展的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相对较多,尤其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愈演愈烈的情况下,很多外贸业务都需要依托航道运输,在航行安全、货物管理以及环境保护方面,都需要进行严明的法律监督和保障,必要情况下还需要履行国际公约。最后是配套的合同较多。一般情况下一个船舶工程的建设,仅需要一个合同,但是为了这一个合同能够有效运行,需要多个附加合同加以约束,保障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能够及时补救和解决,从而避免承担较大的经济损失[1]。

二、船舶企业所面临的合同管理问题

(一)合同种类繁多

当前,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十五种基本合同,船舶企业基本实现了全覆盖。船舶企业最大的业务就是在船舶建设方面,因此合同内容会涉及一些原材料买卖的相关问题,而且还包含水电合同、船舶建造工程承包合同,基础设施建设合同以及建筑工程合同等。除此之外,船舶的建设所需要的工程量以及资金量是巨大的,在此过程中还需要进行融资管理,因此融资合同也必须要纳入到合同管理的范畴当中。合同管理相关的业务人员还应该满足运输、仓储等合同意见的要求,拟定多个合同文案交给不同的建筑单位和生产厂家。这些复杂多样化的合同都为船舶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了难度,也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高了要求。

(二)合同版本使用参差不齐

船舶企业所承接的大部分工作就是建造船舶。但是针对每一个港口的发船需要以及客户的不同需求,船舶的建造也不能采取一样的标准,需要在不断商议之后由买家提出建设船舶的各项指标和技术要求,包括等级、容量、油耗以及尺寸大小等。同时,船舶的建造还需要符合船旗国的规定和要求,一旦有特殊的国际航线,还需要加入更为精准且针对性的建造指标。因此,想要将这些内容都囊括到合同文书中,版本势必会很多,在使用的过程中一旦出现版本不统一的问题,也会引发较为严重的法律纠纷。

(三)合同签订版本各有不同

船舶企业在与客户买家签订合同的时候,版本也有很多的讲究。由于近几年来我国的造船吨位一直在上涨,已经成为全世界数一数二的造船大国,很多客户在进行贸易往来的过程中不仅局限于国内运输,国际大单的不断输入也使得客户对造船的需求不断提升。当前国际上常见的船舶合同版本就包括AWES、MARD、BIMCO、NW、SAJ等。我国后来居上也制定了CSTCL、CMAC等版本。由于不同的船舶版本其定价和条款不同,所行使的权利和义务也各有差异,需要船舶企业能够有效地识别其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并做好科学的预警工作[2]。

三、船舶企业做好法律风险方法、优化合同管理的策略

(一)建立完整及配套的法律机构

想要充分强化船舶企业员工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企业管理者需要建立有效的法律顾问机构,邀请外聘律师专员对合同内可能会存在的漏洞进行分析和排查,做到对症下药,强化全员的风险防控意识。同时,管理者也需要结合当前法律法规内如果您,有针对性地建立合同签订、法定代表人授权以及公章管理等工作,在制度要求上严格消除当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弊病,从而保障船舶企业的合法经营。

(二)建立严格的合同审查制度

合同审查制度的内容中,应该包括有效防范合同在签订过程中所能预见的法律风险,而且合同在签订的时候一定要保障以文书的形式呈现,在见到订单和合同文书之后才能正式施工,以保证谨慎签单。要防范合同主体结构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势必会存在主体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一方面要按照企业规定的意见和要求谨慎与客户签单,另一方面也要遵照客户买家的需求优化合同细节标准,权责分明的情况下谨慎签约[3]。

在防范法律风险的各项条款中,应该注意以下内容:首先,在拟订合同的时候应该参照相关标准,依照“中国标准造船合同研究”小组进行合同文书的起草。保证合同中的内容能够均衡各方利益,并明确条款明细,防范由企业或客户单独承担风险。其次,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船舶企业尽量要掌握话语主动权,在签约的时候争取吸收合同中对自身有利的条款,罚款金额的上线也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有效调整。再次,合同条款中需要设定必要的生效条件,以便预防客户在融资方面存在问题。最后,在条款限制方面,需要以买卖双方作为主体,严格禁止一些违法或违规的操作。比如合同中签订的交款日期如果客户拖延,可以进行追责。如果企业由于个体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者交船时间推迟,也可以进行处理,保障交易双方的基本权益。

(三)优化企业实力化解合同救济的法律风险

合同在生效之后,一旦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势必会产生合同救济的问题。企业在面对这些救济问题的时候一定不能坐以待毙,要主动出击,选择有效的风险解决方式及时补救,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当然补救的前提就是企业要不断地夯实自身的竞争实力,组建专门的法律顾问小组,加快自主技术创新和人员创新,强化自身抗风险的能力。例如通过开发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来吸引潜在客户的目光,打造船舶建造和航道运输的双线发展,为企业的长足进度奠定坚实有效的基础。

四、结束语

船舶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承接的项目内容较为庞大,因此会面临合同管理方面的压力,进而产生法律风险。基于此,企业管理者更应该从强化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角度出发,在企业内部建立完整及配套的法律机构、建立严格的合同审查制度、优化企业实力化解合同救济的法律风险,从内部控制和外部风险化解等多方面来防范法律风险,提升合同管理效率的同时,不断完善船舶企业的经营实力,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史玉雷.船舶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其识别与防范[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9(01):37+46.

[2]郑君.论船舶企业合同管理及其法律风险防范[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8,21(24):121-122.

[3]王勤.船舶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J].科技经济导刊,2018,26(08):203-204.

作者简介:

唐文申 1984- 男 漢 武汉市  公共管理硕士 就职单位: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经济师  从事工作:商务管理  写作方向:船舶类企业商务管理.

环境监测合同书范文第4篇

一、中小企业对外贸易合同法律风险点

(一) 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

参与国际贸易双方公司来自于不同的地域, 政治、法律、文化及行业规定存在差异, 包括贸易双方地对法律的意识和对条款的理解不同。例如, 国内某企业拟向马来西亚香蕉种植户进口香蕉2吨, 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以分三批按季交付方式, 交付标的物。”, 但对方香蕉主要生产季节与交付时间不一致, 对方理解一季是香蕉的成熟季, 与国内的季度不一致, 导致交付时间认定不一致, 最终导致了香蕉滞销等损失。以上案例, 不仅是给双方企业带来了实际的财产损失, 同时也会给农产品贸易及边贸关系带来潜在的双边贸易信用风险。做好合同条款的约定, 利用有有经验的法律中介机构做好交易前的合同审核具有实际意义和必要性。

(二) 冲突解决法律程序不确定

数据显示, 中国已连续9年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 东盟国家连续7年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中国与东盟双向投资额累计超过2000亿美元。广西作为贸易出口的主要港口及贸易核心区, 据海关统计数据, 东盟连续14年成为广西最大的贸易伙伴和最大出口市场。2014年, 广西对东盟进出口1221.8亿元, 增长23.8%, 其中出口1049亿元, 增长34.4%, 分别占同期广西进出口和出口总值的49%和70.2%。在激增的贸易过程中, 很对中小企业选择抱团的方式开展国外订单, 利用电子邮件下单支付定金, 但并未实际签订合同或者合同中只有简单的交付方式、支付方式等等, 并未约定纠纷解决方式, 一是依据交易习惯来执行合同;二是使用简单的模板来签订, 在冲突发生后, 我方中小企业由于缺乏相关的冲突解决条款, 导致了纠纷解决中的不利地位, 给企业出口带来了就带损失, 往往还会使企业陷入破产风险之中, 所以明确约定冲突解决途径, 也是中小企业保护自身合法权利有必要途径。

(三) 对方政府法律法规政策了解不全面

近几年的贸易数据显示, 我国总体处于贸易顺差地位, 很多依靠出口发展国内经济的东盟国家受到了巨大的经济冲击。别是次货危机以来, 很多进口国家由于本国经济重整, 消费市场低迷, 许多东盟国家政府出台了一些限制进口政策, 甚至故意以贸易调查、反倾销等形式挑起贸易纠纷提出贸易纠纷调解, 这使得区内一些出口型企业陷入贸易法律纠纷之中, 给企业带来了不小的损失。出口造成巨大的损失, 有的企业甚至由此倒闭。

二、中小企业对外贸易合同法律风险防控措施

(一) 加强合同基本条款审核, 做好交易信息保存

合同文本作为对外贸易行为的执行条款, 在对外贸易关系中除了基本的标的物信息、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外, 还应该在情况允许的条件下, 申请专门的法律机构对合同文本做合法性及合规性审查。合同文本可以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 交易地点的不同适当地对合同文本做出审查。同时, 在合同条款审核除了申请本地法律机构征询外, 还可以邀请交易国当地的法律机构对合同进行审核。在合同签订过程中, 为了最大限度地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除了保存往来电子信件、电话记录外, 还要留存邮寄文件的单证。为了防范合同履约风险, 中方企业发出的电邮需要注明日期和主题内容, 并在交往过程中做好各项电子邮件来往记录, 固定邮箱对往来邮件进行保存, 在合同双方签订纸质合同后, 将电子邮件已光盘的形式固化, 以便保存双方交易习惯。

(二) 合同中明确选择经济仲裁作为纠纷解决途径

争议解决方式有法院诉讼及经济纠纷仲裁两种。在东盟贸易关系中, 由于交易主体隶属于不同国家的法律管辖下, 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保护, 一旦发生贸易纠纷, 选择经济仲裁较诉讼而言成本更低, 效率更高, 也更公平, 因此商事仲裁是较为合理的纠纷解决手段, 所以在签订跨国交易合同是应当明确约定仲裁条款。与此相比诉讼的弊端显而易见:首先, 时间成本高, 涉外诉讼的公证、送达等程序要求很严, 又是多级审理, 因此用时一般会比仲裁长。其次, 裁决执行力度低, 由于法院裁决涉及跨国法院判决的确认, 在双方没有国际判决协议的前提下, 一般外国法院不会确认本国生效判决。再次从费用角度, 法院的诉讼费一般比仲裁费要高很多。但是, 绝大多数的涉外诉讼需要聘请专业的律师, 并且耗时较长, 因此包括诉讼律师费用在内的诉讼总费用比仲裁高。在合同中对诉讼应该将“合同纠纷, 提交某一有裁决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者“合同纠纷, 提交某一有裁判权的法院进行诉讼。”, 以上条款应该在合同中以明文约定的形式列入合同的纠纷解决模块。

(三) 进行贸易对象国政策分析及合作对象征信调查

一是对贸易国政策环境进行调查及分析。包括对行政基础设施的调研, 政治经济制度环境考察, 了解贸易双方的政府关系, 例如与菲律宾国家商事主体发生贸易时应该了解对方的征信及当地市场的交易习惯或交易环境。除此以为, 还应该了解当对象国交易产品行业交易规则、交易习惯及文化差异。二是对合作企业信誉及背景开展调查, 是否有不良商业记求, 是否有过不良的交易行为, 或者交易企业是否有相关的贸易政策支持, 同时在大额贸易情况下可以申请企业提供国内的企业作为担保。

三、中小企业对外贸易合同法律纠纷处理途径

(一) 提交国际经济调解、仲裁

合同法中规定, 合同双方自由选择冲突解决方式, 当国际贸易双出现国际贸易纠纷时, 应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途径予以解决。一般情况下, 解决合同贸易纠纷的方式有调解、仲裁和诉讼三种。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出现纠纷时, 应当通过双方合同事先约定的纠纷解决调解机构及调解方式, 提出调解申请, 在调解过程中要依据合同约定的目的及基本条款, 争取取得双方妥协和让步, 确保本方的利益最大化。虽然调解方式比较灵活, 对方也处于可协商的贸易关系中, 但是也会出现调解破裂, 但是调解达成的概率较低。从而, 调解下一阶段经济纠纷仲裁。国际经济仲裁是对纠纷双方具有划定性的纠纷解决方式, 仲裁的前提应该是双方均有约定, 并且由双方事先约定认可的仲裁机构、方式进行。仲裁方式具有一裁终局的性质, 虽然程序灵活, 专业性强, 但一裁终局不利于维护双方最大利益。出于保护合同双方利益, 仲裁机构的仲裁结果应当严格依据合同订立之处双方的交易意愿, 利益裁决应当是公正的。对于仲裁结果的执行, 还存在一定的执行难度, 所以仲裁的执行, 应该是基于双方都具有良好信誉的前提下的。

(二) 提起国际间经济诉讼

在双方没有事先约定仲裁条款的情况下, 且贸易双方纠纷较大达成的沟通, 一方可以依据国际私法对合同关系企业提起国际经济纠纷诉讼。在国际贸易中, 一方对贸易合作方提出了贸易诉讼, 说明双方谈判或协商基础已经破裂, 且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解决, 也不适用于仲裁的情况。我国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国际贸易诉讼不断递增, 作为起诉方或应诉方, 做好国际经济纠纷诉讼, 前提需要掌握对方会计信息、证据的基础上, 认真硏究国际私法诉讼规则, 同时需要聘请有跨国诉讼代理能力的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我国出口企业应当积极应对国际贸易中的诉讼纠纷, 提升企业风险防御能力, 争取自身合法权益。

摘要:广西南宁作为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长期会议举办地, 广西中小企业作为东盟进出口贸易的主力军, 在中国-东盟经济关系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交易量逐年攀升伴随而来的是不可忽视贸易风险, 很多中小型企业在这场贸易中面临着很多潜在的风险, 本文从合同风险点、合同风险的方法措施及合同纠纷处理的主要途径三方面入手, 分析了中小企业如何防范合同签订的法律风险。

关键词:中国-东盟贸易,中小企业,合同,法律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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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蔷薇.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中的作用[J].法制博览, 2018 (18) :143.

[3] 冯倩琨.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及防控措施[J].全国流通经济, 2018 (15) :37-39.

环境监测合同书范文第5篇

摘 要:众所周知,环境治理较为复杂且专业,而环境监测是保证环境治理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基础。因此,需要加强对环境监测的重视程度,发挥出环境监测对环境治理的促进性作用,从而提高环境治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基于此,本文主要是阐述了环境监测对环境治理的促进性作用,为环境治理工作提供基础参考。

关键词:环境监测;环境治理;促进性;作用

一般而言,环境监测主要是针对影响环境发展以及环境质量等相关因素的监测性工作,其目的在于及时把握和控制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各类因素。对于环境治理而言,环境监测能够为其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并提高环境治理决策的可行性和科学性,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重要目标。因此,需要提高环境监测的力度,发挥出环境监测对环境治理的促进性作用,推动环境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 环境监测相关概述

1.1环境监测工作形式

对于环境监测而言,其工作具备一定的专业性和复杂性特点,需要通过有效的监测手段和工作形式,提升环境监测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因此,要加强对环境监测工作形式的分析和掌握,从而体现出环境监测的重要作用。首先,监视性监测是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形式之一。监视性监测主要是针对排污企业进行的监测方式,并通过取样分析,对污染物种进行分析并明确,提高污染治理工作的高效性和针对性。其次,定点性的监测形式主要是在污染发生之后,对污染区域进行监测,以获取的相关数据作为基础,实现对污染危害等的评定工作,并制定出合理有效的针对措施,有效处理污染问题。而定点性监测是一种事后监测的手段,也是环境监测中较为常用的监测形式。最后,研究性监测主要是为了以科学研究为主要目标,从而进行的样本采集以及分析。在研究性监测工作中,对每个监测步骤及环节等有着非常高的标准和要求。

1.2环境监测的特点分析

在环境监测中,研究性和监督性是其主要的特点。对于研究性来说,环境监测主要是针对环境污染事件进行分析和研究,并为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专业的数据支持,提高环境治理的科学有效性。在进行环境污染工作的过程中,需要掌握环境污染中的各类基本信息,尤其是污染源以及污染程度等,从俄开展分析与研究工作,达到环境治理的主要目标。环境监测的监督性主要是对污染物的排放等进行有效监督,并对相关环节进行综合性管理。环境监测的监督性主要是通过对长期固定污染源的监测的形式,获取综合性的分析结果。

2 环境监测的重要意义

环境监测对于环境保护以及治理等工作的开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环境监测作为一项专业性的工作,能够实现对环境科学的监督与管理,并分析环境质量,及时发现环境发展中的问题和不足,为后续环境治理工作提供基础内容。同时,在环境监测过程中,可以对环境中的污染物等进行分析,并结合相关数据,对污染源进一步明确,为环境监督提供技术支持,并有效处理好当前环境中的问题,使得环境问题及污染问题得到改善。另外,环境监测是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前提。就环境监测工作来分析,是一项经济建设与环境管理的综合性工作,实现对环境问题中污染物的控制与管理,在最大程度上提升能源及资源的利用率,促进社会的健康与稳定发展。

3 环境监测对环境治理的促进性作用

3.1环境监测为环境治理提供基础准备

环境监测对于环境治理来说,有一定的促进性作用。在开展环境治理工作之前,需要根据环境质量监测情况以及相关数据等作为基础依据,从而制定合理有效的环境治理方案。因此,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能够为环境治理提供有效的依据,并帮助环境治理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为了能够充分反映出环境质量以及环境治理的真实情况,需要有科学完整的数据支持。而在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的过程中,对于数据的监测和分析是整个工作中的重点环节。对于数据的监测与分析能够对当前区域内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预测和分析,并推动环境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通常来说,准确的环境监测数据能够从根本上提升环境评价的有效性,也对环境治理方案治理以及决策制定等产生直接影响。为了进一步推动环境治理工作,需要加强对环境监测工作的关注和重视,并及时把握住环境监测中的细节,严格控制和管理环境监测环节及流程,提高环境监测的精细化水平。因此,在环境治理中,需要全面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并综合评估环境质量,发挥出环境监测重要的促进作用,从而对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方向与指导,并落实环境治理的前期准备工作。

3.2环境监测提高了环境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现阶段的环境污染问题相对严重,其中主要包括了水污染、大气污染等多种污染问题。为保证环境治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需要就环境污染问题中的有害物质以及污染物的类型等进行分析和研究。同时,要根据区域特点,保证环境治理方案的有效性。而环境监测工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环境治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并结合具体的污染物类型,明确环境治理的方向和治理目标。另外,在开展环境治理工作的过程中,通过监测工作能够实现对区域内环境问题的了解。总而言之,环境监测工作能够推动环境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提高环境治理工作的有效性。

3.3环境监测和环境治理相互促进

实际上,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能够为环境治理提供专业依据,而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环境监测工作的落实。在环境监测过程中,需要根据环境污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工作要求,及时改进环境监测工作方式,并采用先进有效的环境监测技术手段,提高环境监测工作整体效率。另外,随着环境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对于环境监测的要求和标准也在不断提升。正因为如此,环境监测工作才能够获取更为长远的发展和进步,并凸显出环境监测的重要作用。因此,就环境监测与环境治理而言,二者之间还存在一定的相互促进、相互进步的作用,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3.4环境监测对环境治理及时反馈

在环境治理工作中,环境监测是必不可少的重要前提。在环境监测工作中,能够将当前环境问题真实地反映出来,并对所获取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从而实现对环境问题中污染物的控制,避免污染物进一步扩散,降低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因此,环境监测能够对环境治理作出及时反馈,提高环境治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3.5进一步维持区域生态平衡

环境监测工作作为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对污染环境因子进行监测,也要对生态环境进行监测。同时,在进行环境评估的过程中,通过对生态环境的監测能够对污染情况进行预警和分析,并实时掌握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的平衡性和稳定性。

4结束语

总而言之,需要提高对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视,并有序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展现出环境监测对环境治理工作的促进性作用,并为环境治理工作提供专业性的数据参考,积极推动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我国环境保护水平。

参考文献:

[1]曲淑岩 . 环境监测工作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性[J]. 科技风,2020(21):98.

[2]郭喜伟 . 环境监测对环境治理的促进作用研究[J]. 绿色环保建材,2020(5):56-57.

[3]王津津 . 环境监测对环境工程建设的促进作用分析[J]. 资源节约与环保,2020(4):49.

[4]蔡欢,徐珂迪,邱必云 . 环境监测对环境治理的促进作用[J]. 区域治理,2020(4):90-92.

[5]王利霞 .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预防措施[C].2020年 5 月建筑科技与管理学术交流会论文集[C],2020.

作者简介:

王文(1988-),女,羌族,四川茂县人,本科,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环境监测工作。

环境监测合同书范文第6篇

摘要:以2001—2010年中国969个城市为研究对象,用2006—2010年数据探讨环境管制是否有效抑制外资进入与污染排放。结果发现:(1)FDI能带给中国经济成长的同时,也带来环境污染,“污染避难所假说”成立。(2)人均GDP与环境污染存在倒U型的“库兹涅茨曲线”。(3)产业结构会加剧污染的产生。(4)当地工业总产值过高,使得污染严重,会使得外资转移到西部与中部低GDP区继续去污染。环境管制虽抑制了FDI进入投资,却无法使污染达到减少的效果。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经济增长;环境污染;环境管制;三阶段最小平方法

摘要:以2001—2010年中国969个城市为研究对象,用2006—2010年数据探讨环境管制是否有效抑制外资进入与污染排放。结果发现:(1)FDI能带给中国经济成长的同时,也带来环境污染,“污染避难所假说”成立。(2)人均GDP与环境污染存在倒U型的“库兹涅茨曲线”。(3)产业结构会加剧污染的产生。(4)当地工业总产值过高,使得污染严重,会使得外资转移到西部与中部低GDP区继续去污染。环境管制虽抑制了FDI进入投资,却无法使污染达到减少的效果。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经济增长;环境污染;环境管制;三阶段最小平方法

一、导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中国已连续多年成为吸引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FDI也被认为是中国经济增长背后的基础性驱动因素。在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迅速增加的同时,中国的环境质量也在急剧恶化,大部分进出口行业的工业废水排放量、废气排放量和固体废物产生量不断增加。FDI和环境污染之间究竟存在何种联系,FDI是否是导致我国环境状况恶化的主要原因等问题,引起了众多学者的广泛关注。

在已有文献中,存在大量关于经济增长与环境关系的研究。Grossman和Krueger(1995)借助全球环境监测系统所采集到的城市大气质量数据,通过构建四类环境污染指数,在此基础上经验分析了环境质量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被称之为“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1]。何禹霆、王岭(2012)利用省际面板数据分析城市化和外商直接投资对环境污染的影响,结果表明城市化与工业废水排放量之间存在显著的正U型关系,且拐点为62.05%[2]。谢申祥(2012)以2003—2009年我国省际面板数据,分析了我国经济增长、FDI投资方式与二氧化硫排放之间的关系。研究表明,经济增长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在我国的确存在,同时FDI的“污染避难所”假说在样本期内不成立[3]。

也有学者研究否定了库兹涅茨曲线的存在。李达等(2007)研究了大气污染物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认为它们不符合EKC关系[4]。易艳春、宋德勇(2011)研究经济发展与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关系,检验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是否适用于中国。线性和倒U模型的系数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我国EKC模型是倒U型的假设被拒绝了[5]。

现有文献中关于外商直接投资对环境污染影响盛行的一个观点是“污染避难所”假说。其中一些学者的研究为“污染避难所”假说提供了有力的证据,认为FDI恶化了区域环境质量(Zarsky,1999)[6]。Wang(2002)认为由于FDI具有从高规制向低规制国家流动的利益驱动,因此对于欠发达国家或地区而言,FDI的流入会恶化当地环境,使之成为发达国家的“污染避难所”[7]。Wagner and Timmins(2004)运用OECD和部分非OECD成员国1995—2002年的数据,证实了“污染避难所”假说在大多数污染密集型行业成立[8]。苏振东、周玮庆(2010)采用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实证分析了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环境的影响及其区域差异,结果表明,外商直接投资流入确实对我国环境具有明显的负面作用,“污染避难所”假说在我国成立[9]。

另一些学者的研究则认为FDI的进驻不但没有恶化东道国的环境质量,反而有利于改善区域环境污染。Prakash和Potoski(2007)认为从环境保护效率高国家流出的FDI更能提高东道国环境保护效率,增强东道国环境管制标准[10]。方鸣等(2010)以中国大陆27个省市的面板数据为基础,研究结果表明:“污染避难所”假说在中国的经验验证中可能并不成立,FDI的流入不仅带来了资金,同样也带来了技术,FDI的技术效应对于中国环境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1]。包群、陈媛媛(2012)研究发现外资进入带来了更为先进的治污技术,内资企业的治污技术学习效应都有利于抑制东道国污染排放[12]。

总体来看,由于研究的对象、思路和方法的差异,各国学者关于FDI对环境污染的影响研究没有得到一致的结论。关于经济增长、FDI与污染物排放之间的关系仍然值得作深入而细致的探讨。本文尝试采用较新的数据,考虑环境管制水平因素,进一步讨论我国经济增长、外商投资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

二、基本模型构建

(一)研究假设

为了系统分析外资、环境污染及经济增长三者之间的关系,建构了一个3SLS模型,然后引入环境管制水平观察三者之间的关系。为此提出以下假设:

研究假设1:外商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环境污染有显著影响。

1-1:工业总产值对东道国环境污染有显著影响。

1-2:环境管制保护对东道国环境有显著影响。

研究假设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对其污染存在倒U情形有显著影响。

2-1:外商直接投资进入对东道国会带给更高的国内生产总值有显著影响。

2-2:工业总产值对东道国会带给更高的国内生产总值有显著影响。

2-3:污染源对东道国国内生产总值有显著影响。

2-4:人口密度对东道国国内生产总值有显著影响。

2-5:土地对东道国国内生产总值有显著的影响。

研究假设3:产业结构对东道国污染有显著影响。

研究假设4:工业总产值加重是否会对外商直接投资转移别的地方有显著的效果。

4-1:国内生产总值对外商直接投资会有显著的影响。

4-2:土地对外商直接投资有显著影响。

4-3:内资企业对外商直接投资排挤效果有显著影响。

研究假设5:环境管制水平介入对外商直接投资有显著抑制效果。

(二)研究对象及数据源

本文采用2001—2010年中国大陆城市,扣除资料不齐和缺陷的,十年共969个城市作为研究对象。以两大污染源,废气污染排放量以及废水污染排放量作为本研究的数据源。为了更深入分析,本文将中国划分为二大地带,即:东部、中西部,另细分以东部、中西部为界线,又分高低GDP四大类,即东部高GDP、中部与西部高GDP、东部低GDP以及中部与西部低GDP。

东部地带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11个省市,包括510个相关城市。中部地带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个省。西部地带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内蒙古12个省、市、自治区,包括459相关城市。

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外商直接投资、土地(行政区域)面积、人口密度、产业结构(第二产业占GDP)、内资企业数据来自中国城市年鉴(2001—2010年)。

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废气排放量、工业总产值数据来自中国环境年鉴(2001—2010年)。

环境管制水平(废气+废水为治理设施运行费用)数据来自中国环境年鉴(2006—2010年)。

(三)研究模型

本研究以STATA10软件进行实证分析。首先以叙述统计分析对样本研究变量做叙述性统计,然后再进行共线性检定,以避免自变量间产生高度线性重合,最后再以3SLS验证研究假设。

本文从环境管制的角度,建构一个同时包含经济增增长、环境污染以及外商直接投资的联立方程模型,分别探讨2001—2010年及2006—2010年由环境管制下中国外商直接投资、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其回归模型如下:

其中Yit代表污染排放量;FSit代表工业废水排放量;FQit代表工业废气排放量;FDIit代表外商直接投资;PDPit代表人均地区生产总值;GDPit代表国内生产总值;ENPVCit代表环境管制水平;INDOVit代表工业总产值;DOMENit代表内资企业;INDSTit代表产业结构(第二产业GDP占GDP比例);POPit代表人口密度;LANDit代表土地(行政区域)面积;下标i代表第i个地区;下标t代表第t的年份。

三、实证分析

(一)叙述统计分析

针对所搜集的样本数据,进行叙述统计分析如下(见表1、表2):

(二)共线性检定

共线性是两个以上的自变量间具有高度相关性。当共线性存在时,会降低解释变量能力,而影响回归模式的有效性。在进行回归分析前,应先注意自变量间是否存在共线性。本研究以VIF值来检定是否存在共线性问题。由表3中可知,各项自变数的VIF值均小于10及TOL都大于0.1,表示本研究中的三阶段最小平方法模式无共线性的问题存在,因此不会影响到回归模型中母数估计值的正确性及稳定性。

(三)研究假设验证

见表4~11。

(四)实证分析

本研究主要探讨五个假说:污染避难所假说、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环境竞次假说、污染转移效应,环境管制保护等变量与污染、经济增长、外商直接投资间的关系。通过叙述统计、共线性假定与三阶段最小平方法回归分析等统计方法进行假说验证。研究结论汇总于表12。

本研究共有5个最主要假说,10个附属假说。其中3个主要假说成立,5个附属假说成立,另2个主要假说和5个附属假说,因探讨的方式不同亦有不同的看法。

1. 环境污染三个方程式估计结果显示:(1)FDI在1%显著水平下,对废水排放量及废气排放都有促进作用,因此假说1外商直接投资进入会加剧东道国的环境污染,验证了“污染避难所假说”成立(如表4)。

(2)在不同的污染排放下,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对其污染存在倒U情形有显著影响,假说2成立,即存在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如表4)。

(3)在产业结构1%显著水平下,使得环境污染显得更严重(如表4),为了加快经济结构的转变,导致产业结构成为影响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实证结果发现,东部、中西部只要是较高的GDP,产业结构都会恶化,西部较低GDP区,废水污染没有这类情况。不同的结果取决不同的地理环境,因此“环境竞次理论”在中西部较低GDP区有发挥空间(如表11)。

(4)较高的GDP区,当工业总产值过高时,FDI是不会想来投资的(见表8)。

2. 经济增长三个方程式估计结果显示:(1)“外商直接投资”在1%的显著水平下,对中国的经济增长有很明显的促进作用(如表4~11)。

(2)“两种污染源”,废水污染排放量以及废气污染排放量均在1%的显著水平下,对中国经济增长影响显著,所以不能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而盲目牺牲环境利益。

(3)“人口”在1%的显著水平下,对中国的GDP是会减少的可能(表4),反而在1%东部较低GDP的人口,会使GDP上升(见表8),说明中国面临地区和城乡巨大差异。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以及资源环境瓶颈将成为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重要矛盾。

(4)“土地面积”在1%的显著水平下,对中国的GDP有促进作用(见表4)。

3. FDI三个方程式估计结果显示:(1)“国内生产总值”在1%的显著水平下,FDI更乐于投资,良好的经济基础、投资环境、开放政策及发达的交通运输条件,有利于外资进入(见表4~11)。

(2)“土地”在10%显著水平下,FDI较不易进来投资,有可能考虑的原因是运输距离,土地越大,距离市区越远,成本越高,因此外商直接投资会选择土地面积较小的城市或乡村的地带(见表4~11)。

(3)“内资企业”在10%显著的水平下,与FDI具有挤出效应(见表4),当一个市场开始饱和时,就会有人转移到别的地方投资,我们可以从表8看出,在低GDP的东部区,外资内资就不具有排挤效果,落后之地竞争压力较小,会产生合作效应。

(4)“环境管制水平”在1%显著水平下,对外商直接投资会有抑制的效果(见表5),对于FDI而言,当成本高过于利益,这时FDI是会打退堂鼓的。

(5)环境管制水平对于中国的污染排放量依旧无法改善,甚至(见表5)在环境管制水平1%显著水平下,产生正向的显著性,意指中国正处于发展中的阶段,政府并未通过降低环境管制标准来吸引FDI。

四、结论

本文通过环境管制对外商投资、环境污染的影响,剖析了环境污染、经济增长与外商投资间的相互关系,发现外商直接投资确实能促进中国经济增长,但“污染避难所假说”存在的事实无可否认,检定证明存在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呈现倒U情形。环境管制对污染有了出入性的差异,但是对外商却起了很大的抑制作用,使得往后会看到“污染转移效应”产生。

我国应坚持合理的环境准入制度,有选择地利用外资。在引进外资的同时,更要积极地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环境标准,加快实现结构转型和技术升级,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促进环境保护措施的有力实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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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校对:高钟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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