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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81

合同管理制度范文(精选12篇)

合同管理制度 第1篇

一、合同示范文本

1. 合同示范文本的含义

一般认为, 合同示范文本包括四类:国际组织特别是国际贸易组织发布的规范国际贸易的示范文本;我国工商管理部门独立或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发布的合同文本;民间组织或人士建议的示范文本;企业自己订立的示范文本。在不特别强调情况下, 法律上的合同示范文本特指第二种, 即政府部门发布的示范文本。

现行法律未对合同示范文本作出定义, 综合各种观点, 合同示范文本的概念可以这样确定:合同示范文本, 是指为规范当事人的签约行为,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单独或与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联合, 根据法律法规、行业交易惯例, 经过长期实践、反复调研、评审等, 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公布的具有合同主要条款和规范式样的指导性合同文本。

2.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的意义

合同示范文本的意义指合同示范文本推行的积极价值包括作为一种制度性存在的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制度的社会效果。在当前社会形势下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具有以下积极意义:

(1) 能够依法规范市场秩序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在传统行业 (如商品买卖、建筑施工、货物运输、租赁) 之外, 经济生活中一方面出现了大量新兴的行业和领域, 如二手车买卖、农村土地流转、旅游服务、网络销售、电信服务、金融理财等;另一方面出现了大量无名合同, 如煤炭资源整合协议、企业并购协议、资产置换协议等。这些新兴合同和无名合同由于缺乏先期经验的参考, 加上合同主体的利己动机, 经常发生纠纷, 损害合同相对方和消费者权益。

国家工商总局甘霖副局长指出, 合同是市场交易最基本的形式和最重要的载体, 大量市场交易秩序混乱问题往往源于合同订立时埋下的隐患, 因此, 规范和引导合同订立行为, 是从源头上规范市场交易秩序的有效方式。对于传统行业, 如商品买卖、建设工程、货物运输等, 合同示范文本已经在主动或被动的作用下起到了应有的规范作用。对于新兴行业和领域, 如二手车买卖、婚庆服务、农产品交易、农村土地流转、装饰装修、旅游服务等, 尚需要通过制定、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的途径予以规范, 减少当事人摸索的成本, 避免法律纠纷, 减轻司法负担。

(2) 能够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在建国初期国家设私营企业管理局对合同备案、监督检查、鉴证等严格管理, 之后工商管理局作为合同综合管理部门, 负责合同效力认定、合同纠纷调解仲裁等。1992年之后工商管理局合同效力认定、合同纠纷处理等职能被司法机关取代, 法律层面保留了工商系统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章管理、合同违法监督处理的职能。在2010年《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废止后, 工商系统在合同管理方面的职能发生了转变。在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方面, 由于合同法的规定过于原则, 导致工商机关在执行中把握不准, 这是法治形势下合同示范文本管理的瓶颈。目前的社会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制度需要根据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作出适度的调整, 继续发挥其规范功能。

(3) 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消费者的弱势地位, 经营者在趋利动机下制定对自身有利的格式合同损害消费者利益, 一直是典型的社会问题。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的原因之一是一些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不规范, 条款不完备, 漏洞、问题较多, 给合同履行带来很大困难。其结果不仅影响了合同的履约率, 还导致合同纠纷增多, 解决纠纷的难度增大。此时需要工商管理部门制定、推行示范文本, 适度制约经营者的合同自由, 以充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二、合同示范文本推行的现状及难点

1. 合同示范文本推行的现状

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制度的实行, 原为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政府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制度创新。在市场经济机制体制逐渐建立之后, 契约自由原则盛行, 由政府公权力介入当事人意思自治领域的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制度开始遭致法律上的质疑。即便如此, 各地工商机关出于务实的精神, 根据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在各行业领域中制定推行了相应的合同示范文本, 并取得了有益的效果。

2009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当年总局推出合同示范文本108个, 据2011年统计全系统共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和推荐文本7.2万多个, 极大地改善了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市场交易环境。

具体到各地, 上海市局从建立合同示范文本保障体系着手, 运用合同示范文本进行源头治理和市场监管, 大大减少了投诉和举报, 收效良好。上海市工商局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各类示范文本81件。

针对市场中预付费交易投诉较为典型的问题, 北京市工商局拟订了《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行为指引》, 指导建立公平公正的预付费交易规则, 保障了消费者知情权、赋予了消费者无条件解约权等, 是类似交易方面的大胆尝试。广东省工商局与省农业厅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农药化肥买卖合同》、《水产养殖订购合同》、《茶叶种植订购合同》、《花卉订购合同》等8种农业合同范本, 指导地级以上工商部门制定了17类适合当地实际的农业合同示范文本, 为涉农企业备案合同文本31类。初步建立了覆盖全省重要农产品、水产品的标准化合同示范文本体系。

另外, 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是运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行业秩序的典型。对于我国旅游市场契约精神缺乏、没有诚信的问题, 国家旅游局通过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 事先防范了旅游纠纷, 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 提高了旅游服务质量, 实现了政府“寓管理于服务”的成功转变, 平衡和规范了组团社、地接社、旅游者三方的权利义务, 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 建立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制度的难点

自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以来, 工商机关根据不同行业特点, 按照公平合法、平衡双方权利义务、尊重交易习惯、消除协商漏洞和陷阱等原则, 积极制定推广涉及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类合同示范文本, 增进了交易安全, 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益。但是, 2010年11月30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废止了《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之后, 工商系统的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再次处于尴尬的局面, 制度的实行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建立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制度的难点包括:第一, 法律法规的欠缺。仅有合同法第12条第2款的规定, 无法明确确定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主体、适用范围等, 对冒用合同示范文本的行为缺乏规范的手段。第二, 当事人法律意识不强, 部分企业出于趋利避责的心态, 不愿意使用工商部门推行的示范文本, 通过自订合同范本的方式作出对自己有利的约定;弱势的当事人受传统交易习惯影响, 合同意识不强, 不懂得在合同订立阶段利益的维护, 等发生纠纷后事后救济时由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不对等而陷于被动。第三, 垄断行业尤其是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 (如银行、电信、保险、供热等) 中行业自订的格式条款中不公平、不合理“霸王条款”比较明显, 社会反映较大, 监管力度不足。第四, 合同示范文本的行政指导属性导致推广使用缺少有效抓手。如对于擅自修改示范文本的行为缺乏治理措施, 部分企业披着示范文本的外表损害合同相对人利益。第五, 缺乏制度存在的足够论证, 尤其是新形势下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制度存在必要性的系统论证, 导致从高层到基层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制度的接纳程度不高, 进而推行力度不足。第六, 合同管理相关利益主体参与程度不够, 缺乏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司法机关等涉及合同管理的主体的参与机制, 各相关部门在参与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建设时斟酌不定, 即使参与也是碍于情面或应付为之, 实质性参与或主动参与较少。第七, 欠缺必要的制约机制, 尤其是对借助示范文本损害他人利益行为的合同没有制约和惩罚措施。合同示范文本推行诚然属于一种行政指导行为, 不具有强制适用属性, 但对于表面上执行示范文本, 但却对示范文本进行修改, 作出对他人不利的约定时, 已经背离了示范文本的初衷, 是假借示范文本的公信力迷惑合同相对人的不诚信行为, 既损害他人利益, 又破坏政府形象, 应当予以必要的制约和惩戒。

三、建立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制度的建议

1. 寻求适当的立法契机, 制定相应法律法规

当前合同示范文本管理缺乏法律支撑是最主要的问题, 多数观点提出应制定合同示范文本管理法律法规, 将合同法第12条第2款关于合同示范文本的原则性规定具体化、法律化。故而, 应重新制定《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 在制定时需要保证下位法与上位法的一致, 防止法律抵触和冲突。另一方面, 将合同示范文本监管纳入《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体系中。立论依据在于, 其一, 实践中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从广义上讲也是一种合同示范文本, 符合合同法第12条第2款的规定, 工商管理部门从国家利益、社会公益角度对各种合同示范文本监管, 符合法律的精神和旨意。其二, 通过推行工商部门单独或联合其他主管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是一种事前的监管, 是将可能的合同纠纷预防在萌芽状态, 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监管职责。

2. 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完善工作

合同示范文本毕竟从合同法中可以找到依据, 事实上多年来工商部门一直承担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推行工作, 不能因为立法的不完善而停滞了该工作的进程, 反而应当在总结经验、广泛调研、反复求索的过程中将其做的更好。第一, 应根据企业的反馈情况对现有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修订完善, 对缺款少项的合同文本增补, 对填空式合同文本修正, 对法律依据已经改变的示范合同相应调整等。第二, 应完善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的参与机制, 约请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法律专业人士、司法部门、社会公众等参与合同文本的订立, 确保合同示范文本的完备和可适性。第三, 建立合同示范文本电子服务平台,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的电子版, 以便利市场主体的使用。

3. 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推广和反馈完善工作

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推广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制定出完备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后, 宣传推广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第一, 工商系统应明确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推广的归口部门, 负责本项工作。第二, 工商系统应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对接, 在行业内联合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具体而言, 除了原先的推广范围外, 对过分依赖政府资源的行业建议重点推行示范合同, 对尚不规范的新兴行业应及时推出示范合同。第三, 应利用好网络和新闻媒体的作用, 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推广合同示范文本。此外, 还应做好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的后期调查反馈工作, 根据反馈的信息对示范文本具体调整。由于文本本身不适应企业使用, 企业进行修改或补充的, 应当支持并予以完善。文本本身符合公平正义原则, 但企业将示范文本改动导致权利义务不公平、不对等的, 不属于修改范畴, 应对文本使用者充分的释明, 要求其尽量使用示范文本。

摘要:合同示范文本在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时期发挥了积极的规制作用。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 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 法制建设成就斐然, 政府职能向服务型转变, 契约成为交易的主要载体。应当从示范文本的立法、制定、推行、反馈、完善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 更好地发挥制度对社会的良性促进作用。

关键词: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制度

参考文献

[1]邬立军.做好合同示范文本推广使用工作的几点思考[J].工商行政管理, 2007, (24) :63-64.

[2]李玲.完善合同示范文本体系, 实现“寓管理于服务”——访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负责人[N].中国旅游报, 2013-03-11 (9) .

[3]上海市工商局金山分局课题组.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是一种行政指导行为[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10, (6) :17-18.

[4]广东省工商局.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的五点成效[J].工商行政管理, 2008, (2) :63-64.

[5]顾宇峰.浅谈合同示范文本的亲民性[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10, (6) :19-21.

[6]马金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的法理分析和路径选择[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10, (6) :24-26.

[7]张宇.业界畅谈合同示范文本[N].中国旅游报, 2012-12-31 (9) .

[8]高玉兰.合同示范文本的法律认识[J].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 (4) :26-27.

[9]袁慧韡.论合同示范文本的“软法之价值”[J].科学生活, 2010, (11) :40-43.

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与工程合同管理5 第2篇

3.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从障碍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一定事由的发生阻碍时效的进行,致使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从中断时起,其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者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第三节工程合同的法律适用

工程合同为民事合同,属于《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但是,并不意味着《合同法》是工程合同适用的唯一法律依据。事实上,除了需要以宪法和其他相关的民事法律法规为依据之外,工程合同还涉及大量的行政法规范的适用问题。

一、建筑法

(一)建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建筑法是指调整在从事建筑活动和实施对建筑活动监督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建筑活动是建筑法所要规范的核心内容。建筑法所称的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但建筑法中关于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以及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的规定,使用于其他专业的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

建筑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有两种社会关系:一是从事建筑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二是在实施建筑活动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从性质来看,前一种属于平等主体的民事关系,即平等主体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建筑安装企业、监理单位、建筑材料供应单位之间在建筑活动中所形成的民事关系;后一种属于行政管理关系,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建筑活动进行的计划、组织、监督的关系。

(二)建筑许可

国家实行建筑许可管理制度。建筑许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两种。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程序和条件,对建筑工程是否具备施工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准许开始施工并颁发施工许可证的一种制度。

施工许可的申请。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时间,应当在施工准备工作基本就绪之后,组织施工之前。施工许可证的申请者是建设单位(也可称业主或者项目法人),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是建设单位的义务。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批。施工许可证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具体由哪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则要视工程的投资额大小和投资额来源的不同而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颁发施工许可证。

站段合同闭环管理 第3篇

关键词:站段;合同;闭环管理;控制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15-38-2

0 引言

我国的铁路运输在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下,正在进行重大的改革,铁路系统的安全运营成为了复杂体系中重要的内容,为了确保铁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需要各站段、各工种进行安全、准确而迅速的工作协调,为了满足新形势铁路运输的需求,铁路要改变传统的管理理念和手段,要探究适合于我国铁路运行特点和规律的管理系统,以风险管控为核心,实施精细化管理之下的基层站段合同闭环管理,借助于闭环管理的有效系统理念,将铁路各个岗位的风险管控在有效范围之内,并对铁路运行安全进行及时评估和改进,从而增加铁路系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 合同闭环管理的基本特征

在对站段合同闭环管理进行详细分析之前,首先要弄清合同闭环管理的主要特征。

1.1 全过程管理

在合同闭环管理之下,要对运行情况进行合同的准备、签订、履行、终止和关闭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由此可以看出,合同闭环管理是注重整体性的,并不能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把每个环节都当成独立的个体分开来看。

1.2 阶段性

合同闭合管理是在一定的前提下才能进行的,其前提就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要在权利义务已经终止的状态下,而且,必须要经过合同关闭所需要的各个环节,包括审查、评价等。因此合同闭合管理的阶段性非常强。

1.3 系统性

像前文中提到的那样,合同闭合管理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整个过程包括很多环节。在前期的准备环节,需要合同双方进行合同的起草、谈判等工作;在中期阶段,双方要在合同规定的内容下展开合作,也就是履行合同的过程;在最后的合同终止阶段,签订的合同中的所有内容涉及的部门都必须加入到合同管理中来。

2 合同闭环管理的理念

在合同闭环管理之下,要针对不同的阶段进行系统性的协调,要用精细化闭环管理的理念,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并将合同闭环管理与安全管理相整合,在我国铁路发展和改革的形势下,推行精细化闭环管理,要加强风险管控制度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铁路的合同闭环精细化管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理解:

2.1 铁路安全运行的闭环精细化管理

在铁路运输过程中,要涉及各个内容,诸如:货物的装卸和运输;基层工种人员的素质协调;行车速度控制;列车进路控制等。这些具体的安全运行策略,需要以闭环精细化管理为理论依据,采用空间间隔闭塞法,确定列车的防护范围,将信息化的、先进的铁路信号技术与列车控制技术相结合,确保在一个闭塞区段内相邻列车之间的安全距离,从而在一体化的现代列车闭环控制系统之下,避免列车相撞。

2.2 安全系统设计的闭环管理

在现代化铁路的信息资源前提下,要运用安全系统工程、闭环管理的理论,对铁路信息数据进行预测和分析,要从管理层面,对铁路安全事故进行超前预防和管控,要进行铁路系统的信息化平台以及逻辑设计,从而实现铁路安全运行与管理。

2.3 铁路安全评价的闭环管理

对于影响铁路运行安全的诸多因素,如人员、设备、环境、管理等,需要建构一个铁路运输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可以采用集成综合分析评价的方法,对铁路基层站段的安全管理实施评价,注重将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生成动态的目标评价体系。

2.4 铁路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闭环管理

在现代铁路运行的合理速度规定之下,为了提升铁路运行的安全系数,需要对铁路运行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进行应急管理,要从安全的角度,建构铁路各基层站段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3 铁路基层站段合同闭环管理

3.1 闭环管理理论在铁路基层站段的运用

从控制论而言,铁路基层站段的管理系统也即内部控制系统,它需要通过信息的反馈来实现有效的调节,在信息反馈之后的调节之下,系统要产生一种纠偏措施,使系统控制在稳定的既定目标之下,闭环管理系统就是在铁路站段中的控制系统,它通过对站段各环节的闭环控制,可以在基层站段内部生成可以循环的自激功能,从而提升系统的内部管理与控制。

从系统工程理论而言,铁路基层站段在闭环管理系统之下,可以进行良好的运作,在符合一定的反馈条件之下,系统会出现对信息反馈的强化,通过对信息反馈的强化,从而减少系统内部的损耗,得到外部利益的增量。

3.2 闭环管理控制系统在铁路站段安全管理的模型构建

铁路站段在现代安全管理中,逐渐生成了较为先进的管理办法,构建了具有激励约束作用的正反馈机制,生成了由开环变为闭环的管理控制系统,有效地改善了铁路站段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反馈不及时、安全管理进展缓慢的问题。因此,铁路站段要从体系上、制度上加强安全闭环管理,①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拟定细致而全面的标准和安全控制细则。②构建高素质的管理人才队伍,用高素质的人才保障制度推动站段的安全生产。③还要建立对站段违规人员的跟踪帮教制度,要对站段中安全意识不强的员工进行安全责任教育,在安全技能和安全责任合格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操作。④建立“核心集中、及时反馈”的安全责任制度,并落实信息反馈制度。

3.3 加强基层站段合同管理的对策

为了更好地解决现阶段站段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其发展,必须要加强站段的合同管理措施,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要改善管理环境,增强站段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对合同的重要性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提高重视程度;第二,要强化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工作,站段领导在选取站段合同管理人员时要认真参考其学历、实际能力等相关资料,优化管理队伍建设,同时要对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素质培训工作,普及合同管理中涉及的各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站段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第三,要提高管理质量,主要可以通过设立独立的管理部门来实现,这能够有效地减少合同管理中的干扰因素,促进管理质量的提升,同时也应增加管理人员数量,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感,提高其工作积极性;第四,要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管理行为,通过制定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层次更加清晰,完善管理程序,使合同的签订、考核、等过程都得到有效的控制,也可以建立适当的合同管理奖惩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4 关于站段合同闭环管理的建议

合同闭环管理在铁路站段中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目前站段闭环管理的现状并不是十分乐观,通过对铁路站段的合同管理制度的研究,会发现许多问题。因此,对站段合同闭环合同管理提出具体建议。

首先要完善站段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管理中,要明确合同主办部门、合同执行部门等各部门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要做到各部门分工合作,才能提升站段合同闭环管理的效果。其次,要对合同经办人进行专业化的培训,在站段合同闭环管理中,经办人是促使合同产生并且生效的主体,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对合同经办人进行专业化的培训,能够规范站段合同闭环管理的过程,提高管理效果。

5 结束语

总而言之,铁路基层站段的安全管理要以合同闭环管理理念为依托,用全程的、全员的、全方位的闭环管理,生成铁路基层站段的安全生产自激的良好循环,要将合同闭环管理理念落实到站段的每一个员工之中,防范安全管理漏洞和盲区,要采用闭环管理和控制的有效手段,实施对铁路站段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的控制,并且对于站段中突发的应急事故要进行有效而及时的处理,要在闭环管理体系的信息反馈和调节之下,全面提升铁路的安全管理水平。

参 考 文 献

[1] 陈伟.对铁路车务段调度工作的思考[J].铁道运输与经济,2010(06).

[2] 李洪河.车务段安全管理控制分析[J].铁道运输与经济,2010(08).

[3] 李华.铁路中间站调车作业安全探讨[J].铁道运输与经济,2010(12).

合同管理制度 第4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实施策略,发挥途径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任何一个企业,作为一个行为主体,发生经济业务,都避免不了要对外签署经济合同。建筑工程合同涉及金额大、付款周期长、分批次、经济责任重大,采购合同使用频繁、一次性支付、类别多、环节繁琐、涉及部门多。在财务管理中认真抓好这两类经济合同,加强对它们的审核、监督,其余类型的合同也会触类旁通,相应逐步规范化,使企业的合同管理走上正规化轨道。

合同管理是企业在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等行为过程中进行审查、监督控制的管理过程,管理行为应该贯穿合同从订立到终止的全过程,覆盖企业的所有部门。实际上,财务管理与合同管理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财务管理工作应该渗透到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财务人员应该积极了解企业经营状况,熟悉业务流程,甚至还要参与到工程的招投标、物资的采购过程中。从财务管理角度实现对经济业务的事前防范、严格审查资质;事中控制、按规范流程执行;事后补救,有法可依。

一、合同管理全过程财务管理的实施策略

(一)财务部门在付款前的审核注意点

1、参与合同条款的拟定工作

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法人的名称、经营地址、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这基本的九项内容,如有补充条款可再签署补充合同。财务人员在接触到草拟的合同文本时,可对以上九项内容逐一进行审查。

法人的全称、经营地址是否与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上的法人名称、地址一致。采购合同要对标的的规定清楚明白,对型号、规格、品种、等级等约定清楚,以免引起不避要的纠纷。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效合同,验收人员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的数量进行验货签收,财务人员需要根据数量和单价核算总价后进行付款。建筑施工合同条款可以对质量的检验方法、质量责任的期限和条件予以约定。质量保证期一般为一年,质保期满后再支付尾款。有些采购合同涉及到货款、运杂费、保管费、装卸费等可能支出的费用,要约定好由哪方付款。履行期限是当事人履行义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采购合同中卖方的履行期限是指交货日期、买方的付款日期;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期限是从开工到竣工的时间。财务人员要对付款日期重点审查一下,有的业务经办部门办事拖拉,不留足财务人员审核的时间,签署工程类合同的时间就是付款的时间,或是距离付款时间只有几天时间。纠其原因是因为经办部门没有按照合同管理的流程所致,财务部门发现此情况要大胆向经办部门和有关上级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更改付款时间。履约地点有时是确定采购合同中运费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担的依据,履行地点也是在发生纠纷时确定由哪一地法院管辖的依据,所以地点在合同中应当规定明确具体。履约方式是指付款方式,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批次支付,以及结算方式。建筑工程合同多为分批次支付,甚至跨年。小额采购合同为一次性支付,大额采购合同会留有质保金,财务人员要根据合同标的重点审核。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适当履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如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额,保护双方的经济利益,如合同中出现如对方违约没有经济惩罚或赔偿,明显损害企业经济利益的现象,财务部门要指出来修改条款。解决争议的途径有双方通过协商和解,或由第三人进行调解,或通过仲裁解决,或通过诉讼解决。解决争议方法的选择对于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利益的保护是很重要的,应该慎重选择。

2、合同签署环节的审查

合同对方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作为财务审核资料留存备查。法人不能签署合同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证明原件。从事建筑施工工程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行业资质证明。提供企业年检资料,调查企业的经营情况,评估其财务风险和信用状况。

对外正式订立的合同应当由单位法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或加盖有关印章;企业应当要求部门经办人员按规定的权限与当事人签署合同,超越权限的属无效合同。合同由法人或委托授权人签署后,方可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不得加盖企业部门章,不具备没有法律效应。为了防止已签署的合同被更换页码,财务部门可要求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

(二)在付款中财务部门要做的工作

1、按批次付款的合同需进行专项及后续管理

会计在付款凭证摘要上写清楚“合同总价为XX,此次第X次付款,比例为X%”。将所有分批次付款合同复印件统一编号,作好集中登记目录存档见表(一),为以后付款作依据。对单个的合同再进行跟踪记录,与合同复印件一起留存见表(二)。财务人员在轮岗调离工作岗位时,与下一任会计要交接合同付款登记本,以保证财务付款的连贯性,有据可察,心里有数。

2、按照合同的具体要求加强财务结算

凡未按合同条款履约的,可暂停付款。建筑工程合同未提供竣工报告,建筑技术验收人员未验收确认的,财务部门不得付款。采购合同应该签署采购合同而未签合同直接购买,财务人员可要求重新补签合同。采购厂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验收单或送货单,企业收货人员在验收单据上签字表示确认签收,相应承担所收货物的质量及数量等经济责任。对结算价格进行认真核算,并与发票进行核对。遇到一次将全款发票开出,分批次付款的,要作好登记工作,将全款发票复印件留存作为下一次付款的原始资料粘帖,并在付款凭证上注明全款发票所在的凭证号,以便审计查找。

(三)合同履行完后的财务工作

1、加强合同的变更控制与管理

建筑工程类项目具有复杂性、长期性、不可预测性等特点。财务人员要认识到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变更是正常现象,强化变更意识,健全合同变更管理制度、报告制度。合同变更要有审批手续,变更价格要有据可依,说明情况,逐级审批,避免随意更改合同。对登记在册的合同,要把相关变更资料准备齐全,备查存档,留给财务人员方便查询。

2、财务人员要作好合同资料的交接工作

一个建筑工程可能涉及几任会计,付几次款,跨年度支付是正常现象。还可能会变更合同,或再签署补充合同或协议。未经手的会计不知情,只有依靠记录详实,表达准确明细的合同资料,记录了项目的来龙去脉。注明合同应付款情况,已付款情况,发票情况,经办部门,项目的相关负责人和经办人,才能保证财务工作的万无一失。

二、财务人员在合同管理中职能发挥的途径

(一)加强财务人员对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有些企业的财务人员只会算帐,不参与企业的内控管理,提到合同管理更是觉得是经办部门的事情,与财务工作无关。更别说建立合同资料备查机制,复印合同,逐笔登记,在付款凭证详细说明更觉得多此一举,甚至只管眼前,不考虑以后,没有想到合同管理的延续性,财务人员一旦有这种懈怠情绪是很可怕的。因此要对财务人员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作为一个长抓不懈的工作来做。建立考核、奖励、监督的长效机制,与财务人员的升职、评优、工资挂勾,鼓励财务人员提升自己的业务修养,敢于对不符合管理规定的现象说不,营造一个良好的、积极向上的财务氛围。

(二)加强对财务人员合同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在整个财务部门普及合同的基本知识、项目管理知识、企业内控制度的学习以及实用法律的学习。外请法律专家或律师讲授合同法,或精典案例,引以为戒,引起共鸣。请有经验的会计,根据财务平时的业务类型,结合工作经验,将合同管理知识与财务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传授经验,更容易让大家接受。让有经验的会计带领年轻会计学习怎么看合同,学会怎么对财务资料进行审核,怎么处理付款中遇到的情况。

在如今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之下,企业要在国内外竞争环境中生存和持续发展,还是要依靠财务管理的职能发挥,强化合同管理。财务人员对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合同流程进行审核,为企业规避经济风险,减少纠纷,才能保障企业长期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宁井红.浅议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合同管理[J].财会研究,2013年第32期164-165页,共2页

[2]沈新.财务管理中的合同控制[J].金融财务,2013年第27期,24-25页,共2页

[3]马华平.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加强财务监控[J].科技潮,2005年第12期57-58页,共2页

合同管理制度 第5篇

emc能源管理合同。EMC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

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培训。运行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综合性服务。并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赢利和滚动发展。

中文名,emc能源管理合同。E M C,合同能源管理。资料简介,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特点,为客户实施节

能项目。

E资料简介。“合同能源管理”资料简介:70年代中期以来。

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基于这种节能新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和欧洲。ESCO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

重要意义。“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新机制的出现和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ESCO的繁荣发展。

带动和促进了北美。欧洲等国家全会节能项目的加速普遍实施。在我国引进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和EMC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合同能源管理”用于技术和财务可行的节能项目中。使节能项目对客户和EMC都有经济上的吸引力。这种双赢的机制形成了客户和EMC双方实施节能项目的内在动力。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

承担了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大部分风险。从而克服了目前实施节能项目的主要市场障碍。是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在实施节能项目时具有专业技术服务。系统管理。资金筹措等多方面的综合优势;EMC的专业化管理。不仅可以有效地减少项目成本。还通过分享节能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获得利润而不断发展壮大。并吸引其它节能机构和投资者组建更多的EMC。从而可以在全会实施更多的节能项目。EMC的发展将推动和促进节能的产业化。

节能服务。EMC是一种比较特殊的产业。其特殊性在于它销售的不仅是产品或技术。

更重要的是EMC为客户提供综合性的节能服务。也就是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其实质是EMC为客户实现节能量。EMC一般通过以下步骤向客户提供综合性的节能服务1.能源审计EMC针对客户的具体情况。评价各种节能措施。测定企业当前用能量。提出节能潜力之

所在。并对各种可供选择的节能措施的节能量进行预测。2.节能改造方案设计根据能源审计的结果。

EMC为客户的能源系统提出如何利用成熟的技术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的整体方案和建议;如果客户有意向接受EMC提出的方案和建议。EMC就为客户进行项目设计。3.能源管理合同的谈判与签署在能源审计和改造方案设计的基础上。EMC与客户进行节能服务合同的谈判。在通常情况下。由于EMC为项目承担了大部分风险。因此在合同期EMC分享大部分项目效益。小部分效益留给客户;待合同期结束。全部效益归客户所有。

因此。“合同能源管理”是EMC和客户双方都受益的机制——即双赢的机制。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客户不同意签订能源管理合同。则EMC将向客户收取能源审计和项目设计费用。4.原材料和设备采购EMC根据项目设计负责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其费用由EMC支付。

5.施工根据合同。项目的施工是由EMC负责的。通常由EMC或委托其它施工机构进行。在合同中规定。客户要为EMC的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6.运行。保养和维护在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后即进入试运行阶段。

EMC为客户培训设备运行人员。负责试运行期的保养和维护。并承担有关的费用。7.节能及效益保证EMC与客户共同监测和确认节能项目在合同期内的节能效果。以确认在合同中由EMC方面提供项目的节能量保证。8.EMC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由于对项目的全部投入都是由EMC提供的。因此在项目的合同期内。EMC对整个项目拥有所有权。客户以节能效益分享的方式逐季或逐年向EMC支付项目费用。在根据合同所规定的费用全部支付完以后。

以赢利为目的。赢利的手段是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EMC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推销产品。设备或技术。而是销售一个节能项目。由于

工程合同风险管理 第6篇

关键词:工程 工程合同 风险 控制和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2)003-157-02  工程合同风险指在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中可能发生的不确定性事件给当事人带来的损失或利益。企业如何承担和化解工程合同中的风险,成为企业必须关注的问题。在市场竞争条件下,工程合同是建筑企业承揽工程的重要环节,也是确保指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和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合同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由于建筑工程具有规模大、工期长等特点,合同的风险也是不容忽视的,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的发生,降低风险发生时产生的成本,保障工程合同双方和利益,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也是贯穿整个施工过程必不可少的内容。

为了很好地做到对工程合同风险进行控制,就要对工程合同存在的问题进行科学的分析,然后才能有针对性地作出应对策略。

1 工程合同管理存在主要问题

1.1 缺乏足够的法律知识,合同签定不规范

合同签定的不规范主要包括合同的不严谨和存在漏洞。由于建筑工程的特殊性,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双方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或缺乏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比如有些建设项目为了回避可能承担的责任,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加上在合同编写过程中使用模糊语言,以至于出现理解偏差的情况,出现问题的时候,双方势必会互相推卸责任,导致工程纠纷,严重的还会导致合同最终难于履行。而有些合同条款存在漏洞或缺陷。比如在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合同一方为了降低违约责任或是怕伤及感情,往往对违约责任不多作规定,这样一旦违约事件发生,就没有相关的合同条文作依据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2 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公平性的原则

签订合同的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尽的义务。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合同当事人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对合同条款进行更改。合同双方这些自私行为,不利于合同的正常执行,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严重的还会损害消费者的最终利益。

1.3 违反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有些合同双方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法律意识淡薄,不惜违反法律法规签署一份象征性的合同,其实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双方的权利和利益是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的履行与否也不受法律的约束和保护。这样的合同风险是显而易见。

1.4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合格的合同管理人才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认为签合同只是走过场,合同只是形式和摆设,签定合同之前对合同没有进行必要的审查和评估,也没有严格的签定合同的程序。有些则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对工程合同进行监督和管理,企业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无视合同的存在,随意施工,最终导致工程质量的不尽如人意,违背了签定合同的初衷。另外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很高的工作,需要有高素质、有专业知识,能掌控全局的人来担任。有些施工单位则是随意指定人员来担任这项工作,这是对这项工程的极不负责任的。

1.5 合同签定后在可能面临的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

经济风险一般是指与工程有关的各种物资价格变化引起的风险,比如通货膨胀,物料物价上涨或降价等。若合同没有制定应对措施,必然会造成合同双方中的一方经济损失;还有由于合同双方对物价的估计方式不同,对价格调整的应对措施有别;合同一方的信誉或经济状况等可能造成合同实施困难,引起合同风险;政治风险比如国家禁止开垦山林、禁止毁坏农田等等可能会导致合同的终止、建设场地的毁坏、工程延期等带来工程合同风险,往往使得承包商这一方遭受损失。

2 工程合同风险的应对措施

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对增加收益、减少损失非常重要。如果能够通过对风险的识别、预测与分析来判断风险的来源和原因,就能最大限度防止合同风险的产生或降低风险产生时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工程合同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

2.1 严把合同签订关,合同签订要规范化、严谨化

在合同签订前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包括:施工项目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完整无误。合同是否采取了国家标准文本;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有失偏颇,双方如何制约;合同完不成时的法律责任以及补救措施;合同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尽量一致,避免产生岐义。签订工程合同时,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由合同双方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特点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是双方意愿的真实表达,做到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

2.2 对合同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施工非常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最大限度降低合同风险。合同依法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的保障体系,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日常工作有序地进行,对合同的实施进行动态管理,使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实现。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分解合同事件,对各个标的做好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熟悉合同条款,找出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提前制定预防措施,降低风险的产生,提高合同的履约率。2.3 积极沟通,争取对合同风险化解机会

合同中的风险条款是合同一方对另一方的制约条件。在合同实施中,如果双方都能认真执行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合同实施得比较顺利和满意,合同双方可利用这种友好的气氛,对合同中的一些隐性风险进行协商和解释,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本保存下来,使合同得以顺利执行。这样就能使一些本来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得到化解,将可能出现风险进行合理的分担。

2.4 加强合同变更和索赔管理

由于工程合同的实施周期长,耗资大,所以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同变更,在合同变更中,变更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因此工程变更在合同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合同变更就意味着索赔的机会,用索赔和反索赔来弥补或减少损失,是施工单位采用的风险对策之一。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认真分析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对合同双方的往来文件、资料、图纸、帐目等进行搜集整理,密切注意合同实施中每一事件的详细过程,以作为工程变更、工程索赔的基本依据,寻找索赔机会,通过索赔和反索赔达到降低风险、补偿损失的目的。

2.5 果断采取经济措施

从经济观点上说,采取经济措施产生的费用比承担风险实际损失要合算得多。对工程风险较大的某一部分工作,为避免违约承担风险,可采用增加经济投入的方式减少风险。比如大幅度增加人员,增加了机械设备,增加班次,增加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工资、奖金或加班费用等。虽然在经济上增加了支出,但保证了施工进度,保证了企业信誉,避免了风险的产生。

综上所述,工程合同一经签订,即成为合同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中的每一条款都和双方的切身利益相关。因此,熟悉和掌握与工程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是要控制和防范工程合同风险的重要前提。其次,深入研究合同条款,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是控制合同风险的重要保障。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和对工程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在工作实践中,既要坚持按合同条款执行,又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愿灵活变通,才能实现合同双方的双赢。

参考文献:

[1] 尹贻林.工程项目管理学[M].天津: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97.

[2] 雷胜强.国际工程风险管理与保险[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3]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工程建设合同管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4] 朱建国.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探讨[J].山西建筑,2006,32(5).

合同管理制度 第7篇

1 工程合同管理的研究

1.1 合同管理的概念

合同管理, 主要是针对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担保、变更、终止以及索赔等等一系列的工作所做的管理, 在工程项目中, 合同是项目管理的核心, 也是进行项目建设施工的一切活动的基础和准则, 工程合同规定了合同双方所要承担的职责和权利, 无论是项目的哪一方, 都必须要按照合同上的约定来进行施工, 所以说, 不管是施工方还是项目公司都应该要重视对于合同的管理, 要让企业的所有员工都要有强烈的合同管理意识, 将合同管理的所有工作细节都要落实到每一位员工的身上。

1.2 合同管理的内容

合同管理的工作, 可以根据时间来进行划分, 主要分为合同订立前、合同订立中、合同的履行管理以及工程完成后的合同管理。也就是说, 合同的签订、变更、担保、执行、终止甚至索赔等等一系列的管理工作。

同时我们也可以将合同管理按照工作的内容进行划分, 第一, 合同策划管理, 第二, 合同的风险管理, 就是对合同中的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处置以及工程担保的管理。第三, 合同的审查、谈判和签订, 第四, 合同的履约管理, 第五, 合同的索赔。

2 工程项目合同策划和前期合同管理

2.1 项目合同策划管理的主要内容

由合同管理的内容可以看出, 项目合同策划管理, 只是合同管理中的第一部分, 也是合同管理的开始, 它主要是根据项目的不同来选择相应的合同类型, 并且对合同管理进行整体的策划, 建立项目分解结构以及编码体系。

2.1.1 建立项目分解结构

建立项目分解结构也就是要对合同组织的结构进行确定, 将一个工程项目中的各种组成要素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进行组织, 这里主要是指项目的各单位构成、职能设置以及权责管理等, 所以说, 项目合同的策划以及项目分解结构的组织架构是一个工程实施的主体以及灵魂, 一般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 都有工程项目的策划和决策阶段, 工程项目前期阶段, 工程项目的设计阶段以及招标、施工、竣工验收以及最后的评价阶段。按照各个工程阶段, 都会有专门的管理部门进行管理。

2.1.2 项目合同分解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活动管理, 合同管理的交易持续在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中, 而且在工程项目中, 合同的种类非常多, 数量也很大, 所以, 在管理中必须要对合同进行分解, 在合同分解以后, 就可以方便对合同履行的监督, 配合项目工程的实施, 对合同变更的处理也会更加的方便和清晰。

2.2 工程项目前期合同管理

2.2.1 前期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工程项目的特点就是项目施工的规模比较大, 技术相对比较复杂, 资金来源的渠道多, 参与的施工单位多, 承包模式以及管理层次多样化, 这些特点都加大了合同条件的复杂性也使合同管理拥有在工程项目中非常重要的地位。工程项目的合同是施工双方的最高法律, 合同一经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必须要受到合同的约束, 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中, 不管出现任何的问题都要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来进行解决, 所以说, 在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 对合同的进行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2.2 前期合同管理的内容

在项目前期的合同管理中, 应该首先要通过对市场的调查收集工程招标的信息, 根据工程的特点以及工程项目的实力, 以及市场的环境和公司的发展来选择投标的方向, 其次, 当通过了资格的预审之后, 取得了招标文件, 就进入到了投标文件的准备阶段, 这个时候也就是到了前期合同的管理阶段, 首先应该要考虑的是合同组织管理模式, 根据合同组织管理的模式设置的实际情况, 应该要建立起有效的沟通, 以此来确保合同管理以及其他部门的有效沟通, 合同管理工作必须要依靠不同的部门来合作完成, 必须要有技术部、成本控制部门的密切配合, 作为工程项目经理应该要充分的认识到合同管理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 要有效的发挥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和沟通, 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 为合同质量提供保障。最后, 通过评审委员会初步的选出几家最优可能被接受的承包商, 让他们进行澄清和答辩, 最终选定中标者, 收到中标函后双方才可以进行谈判, 经过一系列的谈判进行约定, 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合同文件, 然后最终签订合同。

由此可以看到, 前期合同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在工程项目中具有非常重大的责任, 首先要对招标的文件进行分析和合同的总体策划, 其次还是注意合同的风险分析, 最后才能进行合同的谈判工作。前期的合同管理工作是工程项目合同签订的依据和保障。

3 结束语

在工程项目中, 合同无疑是最重要, 也是保护双方权利的工具, 同时它也要求合同的双方同样负有同等的法律责任, 合同是对双方的约定, 所以说, 工程项目的合同签订一定要非常的谨慎, 它是项目顺利完成的灵魂和保障。工程项目合同的策划应该以前期合同管理的内容来作为依据, 通过充分的分析和研究, 才能够对合同进行策划, 使整个合同考虑的更加全面, 前期合同管理是为工程项目的合同来服务的, 是对工程项目可行性的考察和研究, 所以说, 在工程项目中, 合同的策划以及前期合同的管理工作都是必不可少, 必须要得到充分重视的工作, 是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保障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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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志伟.工程项目承包商合同策划管理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 2008 (4) .[3]陈志伟.工程项目承包商合同策划管理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 2008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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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蕾.工程项目分标与合同策划中AHP法的运用[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 (信息与管理工程版) , 2005 (4) .[5]李蕾.工程项目分标与合同策划中AHP法的运用[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 (信息与管理工程版) , 2005 (4) .

高校合同管理探析 第8篇

一、高校合同管理内涵及其特点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高校合同是指高等学校以法人主体的名义,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实用、善良风俗等原则的基础上所签订、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若一方违约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高校合同关系与一般企业、公司合同关系最大的不同,是其在内容上具有鲜明的特色,即主要是围绕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职能而进行的基本建设、维护维修、物资采购、合作开发、合作研究、合作办学、合作经营、资产处置、融资、服务等活动,使高校与各市场主体之间产生了内容各异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体现了高校的四大职能,即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职能。此外,与企业合同相比,高校合同一般还具有金额相对较小、种类相对较多、涉及经办部门相对较多等特点。因此,高校的合同管理具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

二、高校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

(一)合同风险意识不强,管理观念淡薄

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签约责任人的法律观念和风险意识,直接影响着以后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由于高校不同于一般的企业法人,受传统思维定势的影响,管理者对学校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不足、风险意识不强、法律观念相对淡薄。高校合同种类繁多,存在范围广,涉及周期长,所面临风险的种类也是多样的。合同谈判签约前,部分高校在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必要的审核时,由于没有设立专门的部门(机构)和人员,审核往往难以做到严格把关。而在正式签约时,又存在“应付审计、走过场”的现象,草率签订合同,这就使得合同在签订之初就留下了较多的隐患,加大了法律风险。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对履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监督。在合同履约完毕后,缺乏必要的绩效评价机制。当合同履约出现失误时,也没有相应的追踪问责体系,不易追究责任,更难挽回损失。

(二)合同多部门签订,无专门机构管理

一些高校对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不足,缺乏统一归口管理部门进行集中管理,合同的责任归属不明确甚至是混乱,致使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政,造成合同管理十分混乱。如:基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工、监理、检测、以及影响房屋结构的维修改造合同由基建部门或新校区建设办公室管理;零星维修改造工程,包括水、电、设备、教室、学生宿舍维修改造等,合同由后勤或总务部门管理;资产的采购、处置,资产的出租出借及对外投资合同由资产管理部门管理;教材、教辅资料的采购合同,以及教育服务合同、联合办学合同由教学部门管理;图书、期刊杂志、电子资源的采购合同由图书馆管理;融资合同由财务部门管理;科研合作、科技开发、科技咨询、科技服务、成果转让合同由科技部门管理;开展国际(境外)合作办学由外事部门管理等。这种由多部门分别进行管理、签订的合同管理体制,当产生履约纠纷、尤其是涉及多方主体时,各部门之间就难免地出现互相推诿扯皮现象,不利于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此外,合同的多部门管理、签订还会造成在合同归档过程中,合同及相关资料分散在学校的不同管理部门,一些合同文本和证据资料因不能及时归档和保存,或保存不善,甚至发生丢失,给高校带来潜在的经济风险和法律纠纷隐患。

(三)合同内容不够严谨,未经严格审核批准

高校各类对外合同的签订,都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全面、充分表达双方真实意图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包括附件)尽可能进行完备地约定。由于高校的合同内控制度建设比较滞后,在合同管理流程中,往往缺少关键的合同审核环节,由于没有设立专门的部门(机构)和人员,或由于合同审核人员专业知识的欠缺,或相关的法律知识不足,从而在审核中无法及时发现不当或不利内容和条款;也有的高校合同审核人员确实提出了恰当的修改意见,往往因为内部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合同的经办人员没有及时纠正这些不足。

另外,业务主办部门在实际签订合同时,有时碍于情面,或存在侥幸心理,自以为违约、纠纷不可能发生,觉得这类条款可有可无,忽视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的约定。实际上,这些认定违约责任、确定争议解决办法的条款正是日后处理合同纠纷的方法和依据,同时这些条款的存在,也可有效敦促双方积极履行合同义务。

三、高校合同管理的对策分析

(一)加强教育,提高对合同管理工作的认识

财政部于2012年11月29日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以进一步提升高校内部管理水平。高校合同管理是新时期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是高校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规范着高校的对外经济行为。高校各级领导、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合同管理工作的认识提升以及他们的法制意识的增强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因此,应对学校干部职工开展广泛深入的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对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尤为重要与迫切。通过培训学习,使他们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同时使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机制,加强高校内部控制,强化合同管理,是高校避免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提升高校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重要保障,也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对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学校的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合同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为保障合同在审核、签订、履行时以及出现纠纷后都能够及时有效解决处理,不至于遇到问题束手无策,高校应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一整套规章制度体系,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高校合同管理制度,以加强合同的规范化管理,要从体制上、程序上、权限上规范和约束各职能部门履约的行为,以此规范学校的合同运作和经营行为。例如要完善签订合同的授权委托制度,防治受托权力的滥用和权力的过于集中,使学校法人代表———校长的授权委托行为规范化、合法化。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合同审核会签制度、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合同追踪监督体系、合同档案查询和保管管理制度等。通过一系列制度的精心制定、认真执行、监督检查,保证完整、准确、全面履行合同,维护高校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合同签订前的审核工作

合同订立前,应通过严格的审核会签程序。合同审核可实行合同小组会签制。小组成员可由业务主办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如:校办公室、招投标办、财务部门、纪检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小组成员应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为维护学校经济利益把好关。可重点审核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如当事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标的,质量和数量,价款和酬金,付款的时间与方式,质保金的收取与退还,后续的服务与维保,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是否都已在合同中具体载明清楚。

审核合同时应注意合同文字的规范、准确,合同内容在逻辑上应保证前后一致,合同使用的概念切忌使用含混不清的语言,一个概念有多种解释时要确定一种解释避免纠纷。会审小组成员审核后应在合同会审表上签署意见。由业务主办部门综合以上专业意见拿出较成熟的方案,最后交校领导审查批准。凡对外投资、融资、合作办学以及学校资产联合经营等重大经济合同(5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和重要合同(具体金额由各校根据情况确定)应请法律专业人员对合同的内容、条款进行咨询把关并签署意见,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或学校党委会审定后签订。

高校在签订合同时不仅要讲正面的合作,更要强调反面的责任。只有这样,一旦发生合同违约时,才能确保高校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四)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跟踪管理

学校合同一旦订立,就要开始履行。在此过程中,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是加强管理,提高执行力,确保全面按时履约。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业务主办部门应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监督,指定专人跟踪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按合同约定条款组织实施,对工程、物资、设备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严格监督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按照合同规定办理验收手续。涉及到合同中的付款条款,需经双方确认后,由业务主办部门办理付款申请手续。学校财务部门应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职责,并按审批权限,经申请人、业务主办部门负责人、审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报主管该项目的校领导审批、签字确认后办理款项结算,杜绝违反合同规定超进度付款现象的发生。监察、审计部门应认真履行督查职责,保障学校合法权益不受损失。如属相关部门履行不当造成损失的,应追究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合同档案的归档管理

高校要建立和完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合同归档可由校办公室作为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合同的归档、管理、查询工作。校办公室应安排专人对合同档案进行整理、加工,对所有合同统一编号、分类归档、汇总列表备查。合同履行完毕后,业务主办部门应及时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移送校办档案管理部门,不得随意处置、销毁或遗失。每一份合同正本、副本以及合同审核、会签过程中提出的修改意见及与之相关的附件(如传真件、文书、图表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等资料,授权委托书、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等材料均需妥善处理、及时整理归档,建立合同管理登记台账,为以后各方查阅使用提供方便。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用合同复印件,应由借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校领导审批。校办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收回借出的合同。各部门应对合同进行保密,校办合同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借给外部门(个人),也不得泄漏合同内容。

论企业合同管理 第9篇

企业合同管理主要是指企业本身作为当事人在合同进行时依法进行的签署、执行、修订、解除、转让、终止及审核、监督、管制等一系列行为的统称。合同管理内容主要包括这其中的签署、执行、修订、解除、转让和终止, 通过审核、监督、管制可以进行合同的管理。力求保证合同管理的整体系统化、动态化和全局化。

二、企业合同管理的意义

首先, 合同是重要的法律证据, 有效的企业合同管理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其次, 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内部控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有效的企业合同管理有利于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再次, 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重要的内部日常管理业务, 有利于规范企业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

最后, 合同是企业财务部门确认业务收入的主要依据, 也是确认纳税义务的基本依据, 有效的企业合同管理, 有利于规范企业财务核算, 减少涉税风险。

三、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经过大量的实践调查之后, 本文认为目前合同管理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相关的企业部门领导对合同管理的认识不够, 存在一些意识问题, 同时由于在知识和法律背景方面的差异性, 在企业合同管理的执行上难以保证一致性。

二是由于在合同签署前对合同的认识不够清楚, 常易导致合同签署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 如:对合同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认识不清楚, 对合同中措辞表述尚存在一些斟酌之处, 合同双方在诚信方面尚未达成一致等。

三是履约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给企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等。完善的合同管理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必不可少的要项, 依法签约、依法全面履行合同, 是企业生产经营市场化的重要手段, 也是确保企业经济利益实现的途径和保证。

四、企业合同管理的方法

(一) 建设企业合同管理体系

不管是从企业的文化精神还是实际的运作工程来分析, 完成企业合同的设计规范工作对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 企业合同管理的目的是使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利益最大化的同时风险最小化, 使得企业在市场化氛围中真正做到理性。对合同管理中每个细节都慎之又慎, 实时监督十分重要。目前, 在一些大型企业建立了内控制度, 实际上就是企业管理体系的具体体现, 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有效降低了经营风险。由于企业意思表示行为的复杂性, 合同管理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1.强化合同索赔意识

合同订立的目的是规范和约束合同双方的利益和义务, 当合同一方未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应尽职责时, 合同另一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向另一方提起赔偿, 这是合同法的规定也是双方诚信合作的保证。由于中国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计划经济, 人们的合同理赔意识尚未完全建立和健全, 应当加强对合同管理中合同双方签署人的理赔意识, 仔细阅读合同中关于具体的理赔细节, 谙熟各自应当承当的责任和义务。这样一方面可以明确合同另一方是否存在违约, 另一方面也可保证自身在面对合同纠纷时可以从容面对。

2.完善合同交底流程

首先整个合同交底流程应当是逐级进行, 公司的合同管理部门向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的合同管理人员发起合同交底, 合同交底过程中全面陈述合同订立的背景, 合同的约束范围、合同所要完成的目标和合同执行要领以及对特殊状况的处理;其次, 由项目负责人向负责此次项目的职能部门发起合同交底, 在交底过程中, 回答职能部门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并形成统一完善的合同记录;再次, 由职能部门向其部门所属员工传递合同精神, 陈述合同中关于本部门所要履行的职责, 并就本部门员工提出的问题给予解答;最后, 各个部门将其各自的合同交底情况反馈给企业合同管理人员, 由其对合同中一系列细节进行梳理修改和完善, 形成统一的合同管理文件并下发实施。

3.明确合同条款变更流程

合同主要为了保障合同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 在合同变更时牵涉的最大问题是合同的索赔, 因此在应对合同条款变更时应当迅速及时有效, 确保自身的利润不受损失。合同变更牵涉到合同双方, 一方需要和另一方就合同本身的内容做协商, 确保在自身利益和合作利益不受损失的情况下对合同中有关条款做合理性变更。

4.完善的合同保障体系

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保证合同双方的利益最大化和行为规范化, 因此需要一套完善的合同保障体系来确保合同内容的有效执行。在具体的合同实施过程中, 要通力协调合同中涉及的各部门的工作要领, 保证各部门之间可以高效协同地完成合同项目工作。同时,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 要形成完备的文档备案机制, 对工程项目中各个细节都做好细致的备案工作以备查看, 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对整个项目过程中形成的文档进行整理、收集和规范化。最后, 需要建立报告机制和行文制度, 总承包商和业务方, 业主和各个区域负责人之间都需要形成书面的沟通文件, 以便整个工程的实施有理有据可依。

5.合同范本备案

合同范本作为行业内众多前辈的经验总结,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能够称之为合同范本, 大多经过很多次的修正和改进, 在措辞和规范方面都有着诸多可取之处, 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规避一些初级的设计缺陷, 更加便于明确合同的主体责任。合同的履行率和合同文本的标准化在很大程度有一定的关联性, 好的合同文本能够有效避免合同纠纷, 减少合同进行过程中的争议从而降低合同风险。企业通过建立完善的合同范本规范化流程也可以有效减少的合同的审查量, 合同示范文本大多是经过多次的改良和层层的审核之后形成的, 所以他们必然具备非常严谨的措辞表达, 能够严守法律的条文, 在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上也能做到张弛有度, 能够起到很好的合同约束和激励作用, 能够较大程度上提升企业的积极性合。企业范本大多作为程式来加以复用, 企业无须再另外添加人力进行合同管理, 可以极大地节约劳动成本, 从而提高企业的效益和公司利润。在制定企业合同范本时可以适当参考国家推荐或者国际通用的范本, 也可以组织相关法律从业人员进行论证来共同起草。

6.推进合同管理信息化、网络化

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化的社会, 因此应当突破传统的单一纸质合同的形式, 积极推动合同管理的网络化进程, 合同管理比其它的管理更加需要信息的流通, 这样可以更大限度地提升合同管理的效率。合同管理的高效性决定了企业能否在瞬息万变的信息化时代站在信息的最前端, 应对时刻变化的形势做出最准确的预测。在合同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中, 涉及诸如合同登记、合同查询等工作, 这些重复的工作依靠人工维护很大程度上浪费了资源, 完成可以通过计算机加以处理。

针对大型企业需要经常订立的合同的情况, 开辟合同管理的网络化平台, 开发合同管理软件能够极大地节省企业投资成本和开销, 避免重复单调的工作, 同时在合同订立过程中, 也减少了错误的产生。

(二)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仅仅依靠一套合同管理体系来进行企业的合同管理是不充分的。某种程度上讲, 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决定合同管理工作的成败。随着目前大型企业越来越多的合同签署情况, 合同签署过程中的法律关系也越来复杂, 这些都给合同的有效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从而促使合同的管理更加趋向于朝着统一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进程发展。企业也必须采用高效措施组建一支专业的技术团队来进行合同的管理工作。

1.选拔优秀合同管理人才

对于大中型企业, 合同管理人员一般应当是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最好有法律从业资格或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在基层企业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可参照这些素质条件, 在人员选拔上坚持以此类人才为先, 同时建立健全完善的考评制度, 督促新老员工都能在保持现有工作热情的前提下继续提升自己, 努力做到每个岗位都是优秀的人才。

2.建立合同管理岗位责任制, 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企业要力求员工都是按照岗位要求完成自身工作, 明确员工所在的工作岗位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建立健全员工绩效奖励制度, 提升员工工作积极性, 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在条件成熟的企业, 对符合合同管理岗位要求的人员颁发《合同管理员证书》, 增强合同管理人员队伍的责任意识和自豪感。

3.充分发挥外聘律师的作用

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 具有丰富的处理合同业务的经验。在对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中, 合同专业的律师通常能为企业带来生动的、有借鉴意义的案例和法律建议;在日常合同管理和大型合同项目中, 律师的参与也会为企业发挥重要的作用。

总之, 企业合同管理是全局性、动态性和系统性的工作, 企业合同管理并不是单一的一个流程, 而是要把整体的合同约束对象规划到企业的每一个对象中, 不管是从合同的签署、执行和中间的修订和维护等工作, 凡是涉及合同管理的内容都应当统一起来, 只有把合同的具体细节落实到每一个实体对象上, 才能保证合同的每个细节能够兼顾, 每个职能部门都根据自身的职责来执行合同的内容, 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合同管理同时也是一个复杂的、开放的领域, 它随着宏观经济环境和法律环境的改变而不断变动, 因此对其进行持续研究具有重大价值, 可以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五、信息化条件下企业合同管理的方法

首先, 合同内容信息录入网上数据库。合同信息只需要录入一次, 就可以在互联网资源内进行流通传阅, 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合同资源信息的共享, 同时互联网资源的便利可以很大程度上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避免了因局部修改信息导致的数据不对称性, 从而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其次, 合同内容上网评审。将合同内容公布在网上, 企业各个部门之间通力合作, 就合同中对于自身部门的陈述是否规范合理, 是否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各个部门都可以针对自身部门的实际特点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同时, 可以邀请同行业的专家学者给出相应的评审意见, 评审过程必须是高度透明, 各个评审专家必须是独立进行评审, 相互之间没有进行提前的沟通。各个部门进行仔细周密的评审之后, 将评审结果反馈给上级部门, 上级对给出的反馈结果进行梳理、整合并提取有实际意义的内容, 综合考虑专家评审意见和各个部门的意见来对合同内容进行合理的修改。

再次, 由于合同的项目周期通常都较长, 在合同的整个周期内, 难免会发生合同内容变更和维护等多种问题。针对这些问题, 各个部门之间及时进行沟通, 协调资源, 保证在整个合同周期内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同时, 由于合同周期较长, 要统筹在合同期间各个部门的意见统一, 及时收集来自各个部门的不同意见并及时处理, 以免降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保证合同期间各级单位之间都能做到良性发展。

最后, 项目进行过程中, 可能存在着诸多不确定因素, 可能中途会因为多种因素而导致项目开销超出了原有的预算, 或者因某项特殊变更需要增加成本费用等, 所以这些都应当保持了项目的可控范围之内。这就要求项目合同订立要有完备的紧急预案来处理这类异常。同时, 在产生此类异常因素时, 要及时制定紧急措施来完善或者避免预算超支过大而对整个的工程造成影响。

参考文献

[1]姜洪艳.基于管理流程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信息化设计[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1 (12) .

[2]胡季英, 张德群, 关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J].建筑管理现代化, 2002 (01) .

[3]许卓.石油企业合同信息化管理研究[J].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0 (04) .

完善格式合同制度 第10篇

关键词:格式合同,立法,市场

格式合同在我国《合同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有所归定, 作为一个引入外国的法律概念, 它在世界不同地方称谓也不同。我国《民法通则》对于格式合同的概念定之为: 合同条款由一方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 合同相对人只能根据合同概括地表示全部同意或者全部不同意。而不能进行协商的合同。

一、中国格式合同的立法现状及缺陷

其实在建国以后, 我国对于为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对许多商业活动都实行公有制改革, 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行业, 比如交通、银行、邮政等广泛采用格式合同。基于物质条件匮乏的社会经济条件, 格式合同可以在计划经济中发挥重要的资源分配作用, 也是国家操控经济的重要手段。

改革之后, 我国进入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市场的道路, 经济效率需要得到提升。社会市场交易越来越频繁, 公民交易活动逐渐活跃起来。在这种社会形势下, 除了以前垄断行业继续使用大量格式合同, 其他领域也开始了广泛地应用。可是格式合同一般由占据市场优势地位的商家制定, 使得原本就处于市场劣势地位的消费者更加被动, 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严重威胁。所以, 我国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地24 条规定对经营者使用格式合同作出明确的限制, 在格式合同的使用方式上保障其与消费者之间的公平合理, 写明其在格式合同中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甚至包括了一些内格式合同的契约形式。

其实关于“格式合同”更多的规定是在《合同法》中。为了平衡合同提供者与接受者双方地位的平衡, 《合同法》首先就规定了格式条款提供者应当履行的义务, 具体包括提示和说明的义务; 然后就是明确规定格式条款的无效条框;最后是格式条款的解释原则。在具体的法律条款和解释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合同法》对于格式条款提供者严格的规定。当然格式合同是一个与贸易交易关系很深的合同方式, 所以除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 在《海商法》和《保险法》等单行法中也有相关规定。由此可以看出, 中国对于格式条款的规定是没有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 相对比较分散。

二、中国格式合同存在的缺陷

格式合同是市场买卖交易的产物, 我们之所以对其进行规范, 就是在市场使用上存有大大小小的缺陷。规模经济促使了格式条款的产生, 可是缔结能力和环境往往不是公平的, 优势方很容易将自己的意思强加给对方, 从而损害对方利益, 破坏民事交易平等的机制。

我国格式合同制度也存在缺陷。首先就是我国缺少专门规范格式合同的立法, 分散的格式条款规定就是立法现状, 而且法律规范规定比较抽象, 适用时理解含糊, 原则性不强。对于格式条款的内容也有大量的空白, 如订立程序、纳入合同的消极条件等, 虽然在《民法通则》和相关解释中又对适用进行具体的认定和规范, 可是仍旧不能弥补格式条款立法上的巨大漏洞。

三、健全我国格式条款合同制度的对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规模经济也开始源源不断地出现在各种交易中, 这样, 格式条款的使用量将会大大增加。越是在这种情况下, 维护市场公平就更应该发挥巨大的作用。一面构建自由的契约体制, 一面保障契约正义。我们应该更好利用契约自由的优点, 为交易的快速便捷创造条件; 可是又要防止它成为经济强者利用的工具压迫经济弱者。所以急需对我国格式条款制度进行完善。

沿着即利用又要规范的思路, 我们应该从以下方面对格式条款的不足提出相应对策:

( 一) 立法规范

在依法治国的发展形势下, 建立在法律上的市场规制秩序往往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发挥社会实效。这里强调立法, 不是仍旧零零星星地把格式条款分散在不同单行法上, 而是制定一个格式条款单行法, 把格式条款缔结的法律原则、生效条件等整体进行总结规定, 构建出格式条款的适用体系。把格式合同需要的自愿原则进行单行规定, 规范合同缔结阶段; 增加强制缔约原则, 规范提供者交易义务; 促进公平原则, 清晰格式合同的提请义务; 还有就是格式条款必须不属于异常条款, 增加其可预见性。还有在格式合同的效力规制上进行全面规范。

( 二) 司法规制

首先, 严格审查确定格式条款是否已经订入合同。其次, 根据适用民事法律的一般原则, 对格式条款进行解释, 由于此类原则的弹性大, 适用范围宽, 能有效地控制不公平条款。再次, 审查判断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的部分无效。格式条款的无效, 并不等于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的无效。最后, 建立“集体诉讼”制度。

( 三) 社会控制

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团体应积极参与格式合同条款的拟定, 由相关社会团体协助消费者处理与经营者的格式合同纠纷。再次, 社会团体对经营者利用不平等合同条款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提出批评、诉诸舆论。最后, 新闻监督。新闻媒体的报道具有其他监督方式不具备的优势, 可以发挥传播优势。

四、结语

我们要抵制“霸王条款”在社会的充斥, 做公平市场的捍卫者, 就要利用各方面的力量, 来构建完整的法律保障体系, 谋求市场公平交易。

参考文献

[1]刘智慧.格式条款及其规制[D].中国政法大学, 2006.

[2]苏号朋.格式合同条款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 (04) .

刍议合同档案管理 第11篇

【关键字】企业合同;档案管理

前言

在当今这个社会,很多的财富都是由合同构成的,现代企业的经营离不开合同,合同不仅是进行经济活动的重要文件,也是很多纠纷的根源。正因如此档案合同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合同档案应用越来越广泛的情况下,如何加强合同档案的管理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文章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了合同档案的各项问题。

1、合同档案的收集工作

合同要经过起草、审核、审批签署、责任方签署才能签订完成,而合同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组卷都有很大的不规律性,因而这一过程中的长时间流转会给档案部门的收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为了更好的收集合同档案,提高档案管理质量,第一,正式合同文本签字仪式双发都应到场,根据合同法以双方签订方盖章来确定合同成立,在盖章的时候对合同进行编号登记使其成为合同档案的凭据,合同文本一经签字、盖章、公证后就即时收集归档。合同档案的管理人员还应用系统、发展的眼光看待收集到的合同档案材料,保证相关的文件如催告函件等也应该及时收集和归档,避免合同档案的遗漏及时效的损失。第二,档案管理人员要通过对合同档案形式与内容的规范性的分析,在合同审批的过程中应该填写合同审批单,审批单应由经办部门填写,记载合同内容、责任者、金额、经办部门等相关信息,并实行一式三联的统一格式,附合同文本一并办理审批流转,另外档案部门在提供合同档案利用的时候一般不应提供合同文本的原件,而是提供复印件。对合同档案的查阅应该建立起管理制度,加强合同档案的保密性。只有按上述规范操作才能真实反映每一份合同形成的全过程信息,进而从根本上解决合同档案收集难的现象。

2、合同档案的分类、电子归档和归档范围

说到合同档案的分类自然离不开合同的分类,参照制订企业合同档案的归档范围,一般可按照合同文件类型可按合同文件类型进行分类,分为合同准备前期文件、合同签订文件、合同执行文件。笔者所在的企业,合同管理档案作为一大类,是一级类目,合同种类作为二级类目,合同文件类型作为三级类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和《核电文件档案管理要求》对合同文件的归档范围在规范性附录中均有规定,可以参照制订企业合同档案的归档范围。

然而随着档案信息数字化处理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合同档案工作从初期的手工操作、查询、保管到目前的电脑查询、信息下载、智能监控保管,把人们从繁重单调的劳作中解放出来;同时也让所保存的档案原件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在档案的查询利用中,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当前很多档案馆都在努力推行数字化管理,一方面对馆藏档案进行扫描,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另一方面,对新进馆档案实行电子报送,直接将电子档案信息录入已建立的信息管理系统。从实现合同档案管理数字化、建立数字合同档案馆的长远目标来看,实行电子归档是其中最为关键的环节。笔者所在的企业根据规定合同档案的归档范围为:合同准备前期文件包括前期准备综合性文,立项与相关文件,资格预审,询价、报价,招标、投标、评标文件、合同推荐及支持文件、谈判及相关文件(含会议纪要、来往函件、谈判中的临时协议)等。合同签订文件包括合同签字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书、保函与其它。

3、明确归档责任部门,制订合同档案整理办法

《企业档案工作规范》中规定“企业各职能或承办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应对本部门或项目归档文件的完整和系统负责;企业各职能或承办部门及项目文件形成者应负责积累文件,并对齐全、准确和形成质量负责;专兼职档案人员应负责收集、整理应归档的文件,并对归档文件的整理质量负责。”据此,我们可以肯定合同档案归档责任部门应为合同管理部门,并指定专兼职档案人员。档案部门主动与合同部门沟通交流,确定归档的范围,制定合同档案整理模板,最后由合同部门制订《合同组卷办法》,档案部门审查,由合同经办人负责合同归档文件的收集和整理,并向档案部门定期移交。并规定合同准备前期文件和合同签订文件在合同签订后1季度内向档案部门移交,合同执行文件在合同执行完毕后1季度内向档案部门移交。这推进了合同档案整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4、档案部门跟踪考核,以推动合同档案归档工作

在很多人的认识里,文件整理归档是档案部门的事,职能部门归档意识不强,要做好此项工作,必须要得到公司领导的支持,将职能部门归档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中,与部门奖金系数挂钩。笔者所在的企业就将文件是否及时归档、归档文件是否为原件纳入到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中。档案部门每年年初发布年度公司文件归档计划,每月跟踪考核,并在7月对归档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报告由公司领导签发,通报公司各部门。且每年年初档案部门会向合同部门搜集上一年的合同清单和签订日期,对照清单核查是否已归档,统计未归档合同清单,发与合同部门,督促其在指定期限完成,否则将纳入部门绩效考核。此举大大推动了合同档案归档工作的主动性和及时性,并确保归档文件的原始性。

5、合同档案工作遇到的问题和思考

合同档案工作虽然满足了企业一部分的需要,但在合同档案工作中,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

1.檔案人员催促合同经办人及时移交档案,合同经办人抱怨工作太多,没有时间整理,或整理质量较差。针对这个问题,笔者建议可以考虑采用合同经办人负责合同归档有关文件的收集和初步整理,合同部门设立专职档案人员负责合同档案的规范性整理,如制作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页号打印、装订等,并负责向档案部门移交。专职档案人员参与重大合同的招投标和谈判过程,便于掌握合同相关有关情况,利于理解合同档案的系统性。专职档案人员保持相对稳定,档案部门对其进行定期的指导和培训。

2.档案人员无法及时掌握合同签订情况,不能及时跟踪。虽然制定了合同准备前期文件和合同签订文件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向档案部门移交,合同执行文件在合同执行完毕后1个月内向档案部门移交规定。但因为档案部门不能掌握合同是否签订,何时签订等信息,无法做到及时跟踪。经常有非合同部门人员到档案部门借阅合同,发现合同没有移交的情况。针对这个问题,可以考虑在信息系统合同管理模块中加入档案人员节点,合同管理模块与文档管理之间建立关联,档案人员可以通过合同管理模块掌握合同签订情况,同时合同模块也可以调阅与该合同相关的文档,及时掌握合同执行情况。

6、加强合同档案部门的管理工作

合同档案还没有作为一个单独的管理门类,而是依据合同的的性质、类别等分别纳入不同档案管理门类,不少单位经常指定同部门或财务部门负责管理本单位合同档案。如今企业的合同数目增多,使用的频率也提高,同时伴随合同信息资源的深层次开发,传统的合同档案管理工作与如今的形势存在了矛盾,我们要推行“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证工作,建立专业化的合同档案管理部门,并不断提高管理能力。

6.1档案部门要加强其有关业务部门的联系

档案部门要发挥主观性配合业务部门定期检查合同的办理情况,加大法律宣传提高业务部门的档案意识,同时应该明确合同档案的具体内容,了解合同的履行情况,并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清理遗漏的合同材料,对有期限规定的合同的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和督促。

6.2档案管理部门要实行合同安全统一管理

为了避免档案的缺散流失,这就要求档案管理部门对合同档案文本进行集中管理。统一开展保管利用、鉴定销毁和编研开发工作。

6.3开展档案部门跟踪考核管理

在每年初档案部门首先要搜集上一年的合同清单和签订日期,对照清单统计未归档合同清单,同时发与合同部门督促其在指定期限完成归档。接着发布年度公司文件归档计划,进行每月的跟踪考核。在年中再次统计分析这半年的归档情况,形成报告由公司领导签发,通报公司各部门。

6.4明确归档责任部门,制订合同档案整理办法

根据《企业档案工作规范》的规定,合同档案管理部门应该配备专职人员进行负责管理,管理部门和人员应该对归档文件的完整和系统负责。合同部门制订《合同组卷办法》,档案部门审查,合同经办人负责收集和整理合同归档文件,完毕后一季度月内移交档案部门。同时将职能部门归档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中,与部门奖金系数挂钩。

7、结束语

EPC合同能源管理 第12篇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 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 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project

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的节能项目。

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services company;ESCO

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 (施工、设备安装、调试) 、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能耗基准energy consumption baseline

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的, 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某一时间段内的能源消耗状况。

项目节能量project energy savings

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 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 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EPC技术要求:

1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要素包括用能状况诊断、能耗基准确定、节能措施、量化的节能目标、节能效益分享方式、测量和验证方案等。

2用能状况诊断可按照GB/T 2587、GB/T 3484、GB/T 15316、GB/T 17166及相关标准执行。

3能耗基准确定可按照GB/T 2589、GB/T 13234及相关标准执行, 并应得到双方的确认。

4节能措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以及工艺、设备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5测量和验证是通过测试、计量、计算和分析等方式确定项目能耗基准及项目节能量、节能率或能源费用节约的活动。测量和验证方案作为合同的必要内容应充分参照已有的标准规范成果, 并遵循以下原则:

1) 准确性。应准确反映用能单位实际能耗状况和预期的及达到的节能目标。

2) 完整性。应充分考虑所有影响实现节能目标的因素, 对重要的影响因素应进行量化分析。

3) 透明性。应对双方公开相关技术细节, 避免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的争议。

6项目节能量的确定可按照GB/T 13234及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合同管理制度范文(精选12篇)合同管理制度 第1篇一、合同示范文本1. 合同示范文本的含义一般认为, 合同示范文本包括四类:国际组织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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