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区人口办年度计划生育的工作总结
工业区人口办年度计划生育的工作总结(精选5篇)
工业区人口办年度计划生育的工作总结 第1篇
工业区人口办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二〇一五年,莘庄工业区人口办在工业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区、分局人口办领导悉心指导下,围绕区人口办2013年人口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XX区关于调控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指导意见》和XX区调控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适应新时期要求的来沪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新方法,因地制宜采取针对性、可行性的工作措施,增强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合力,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明确各项任务和目标,为实现工业区人口资源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为实现工业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为莘庄工业区招商引资、服务管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一、“两个实有”全覆盖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来沪人员基本情况:2015年1-10月,莘庄工业区共有来沪人员40130人,截止至2015年10月底,莘庄工业区现共有来沪人员40130人(同比去年上升0.003%),其中男性21667人,女性18463人;当月登记数2263人,累计登记22040人;当月注销数1930,累计注销21126人;本月办理临时居住证197人;居住证受理167人,发证151人;累计办理居住证49626张,其中临时居住证45763张,居住证3863张。
(二)实有房屋基本情况:截止10月底,建筑物统计1330幢;门牌号总数2875块,正式门牌号2666块,临时门牌209块;房屋统计信息,已采集房屋21792套,其中,有人居住房屋18997套,无人居住房屋2795套;
(三)常住人口基本情况:常住人口总数22229人,已关联22228人,未关联1人;空挂户1494人,户在人不在7573人,人在户不在8907人;
(四)境外人员基本情况:境外人员总数472人,已关联401人,未关联71人。
二、强化领导、夯实责任、促进人口综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闵人综2011]3号文件精神和2015年年初,区“大联动”要求,莘庄工业区社区综合协管员由金都派出所、人口办、社区办、联动办联合管理和使用。人口办会同金都所、社区办、联动办重新修订综合协管员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社区实施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来沪人员管理工作和社区综合协管队伍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基础性建设,强化“居委负责制”和协管员责任制。结合派出所行政管理、按照对应社区民警责任区域的原则及各居委实际管理情况重新划分各管辖区域,人口办综合协管员共下沉各居委35名,同时细化每位协管员的责任包干区,通过社区民警与综合协管员捆绑式的工作方式,采集登记社区内实际居住人口、房屋基本信息,另27名协管员由人口办牵头负责信息录入和各工地、企事业单位人员信息采集,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基层,多管齐下,积极开展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
(一)开展了空置房的排摸、登记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XX区实有房屋、实有人口信息准确率,根据区人口办的工作要求,分局人口办2014年12底通过房屋系统和人员排摸对辖区内所有空置房进行统计,共整理出空置房3078套。下发各管理服务站,由协管员逐一上门排摸,对已有人居住的立即采集并录入信息,减少错误空置房信息;对实有房屋标注错误的,在房屋系统中予以删除;对确实无人居住和新增的空置房每月至少上门开展一次信息核实,及时维护更新空置房信息,确保实有房屋信息准确性。截止到2015年10月底,工业区现有空置房2795,下降9.19%。
(二)开展群租整治工作
根据《XX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XX区关于推进居住物业小区“群租”行为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XX区关于调控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人口办配合派出所、综治办、大联动、房管办、整违办、社区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工业区范围内住宅小区进行群租房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共清理整治“群租房”471户,劝退“群租客”1633人,收缴储存在高层群租房内的液化气钢瓶77只。
(三)人口综合调控优化工作
1、人口调控完成情况 为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合理控制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的要求,根据2015年莘庄工业区调减来沪人口计划表,2015年1月1日至10月底,莘庄工业区已完成调减存量人口2931人(目标数2640人),完成进度111%;群租整治已完成471户,调减1633人(目标数150户,1486人)完成进度110%;完成低端企业产业(企业)调整18家,761人(目标数18家,660人),完成进度115%;完成取缔无证无照经营14家,130人(目标数10家,128人),完成进度101%;完成村宅动迁改造2家,105人(目标数1处,100人),完成进度105%;完成依法整治违法搭建房屋21处21465平方米,302人(目标数17处20825平方米,266人),完成进度113%。2、2015年人口调控存在的难点
1)“以业控人”较难快速推进。现经工业区各相关部门排摸,已梳理出87家可业态调整、可动迁改造的单位企业。但企业单位的动迁改造是一个复杂缓慢的过程,所以体现在人口调控方面就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效果较难短时间体现。
2)村宅动迁改造进度缓慢。一是2014年新生8、9队动迁计划:2014年4月30日前向房地局报送司法裁决资料,7月30日前司法裁决程序结束。裁决至今只新生8、9队执行了2家,还剩余2家未动迁。二是群力小区和紫磊小区2015年制定动迁方案,办理土地批文和征收令,征询意见和公示等,2015年至今尚未启动。
(四)对集中居住小区的管理工作 鑫泽阳光公寓2013年4月以来使用电子门禁卡,每个入住来沪人员都先到来沪人员服务站办理登记信息后才能办理门禁卡,使外来人口登记管理得到了更好的提高。截止至2015年10月底,阳光公寓入住1095间,来沪人员入住4052人。2013年9月新源路1399弄航天人才公寓正式启用,共有808套出租房,截止至2015年10月底,入住605间,共入住1129人,其中入住来沪人员580人。
(五)扎实稳步推进实有人口居住登记工作
1、为进一步落实市人口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莘庄工业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工作,现工业区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工作初见成效。同时人口办与金都所结合“两个实有”管理工作,继续积极、稳步对外来人口进行信息采集登记,扎实稳步完成实有人口居住登记工作。根据“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长效常态工作要求,在“两个实有”基础信息采集向居(村)委延伸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进“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工作的社区实施。以居(村)委“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室”建设为载体,落实居(村)委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责任,加强居(村)委实有人口管理工作,提高实有人口信息质量。2、2015年6月16日下午,区、分局人口办召开了“XX区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会”,会议内容主要是强调“两个实有”登记的准确率、要求每季度来沪人员信息采集维护量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认真审核居住证办理等工作。截止至9月底,莘庄工业区人口办对“两个实有”全覆盖登记、注销、人房关联开展了抽查:
(1)来沪人员信息采集维护量已完成;
(2)实有人口信息登记率83.8%。根据市局《实有人口信息质量管理工作规范》中的“实有人口信息质量达标标准”,市局人口办对我辖区各居委区域类型达标标准进行调整。9月登记率达标的单位由正峰苑居委,92%(二类,85%达标)、申莘二居委,89%(三类,80%达标)、申莘三居委,82%(三类,80%达标)、南郊别墅居委,85.3%(二类,85%达标)、春辉居委,82.5%(三类,80%达标)、天恒名城居委,82.15%(三类,80%达标)、新源路一居委,80.5%(三类,80%达标)、鑫峰苑居委,85.5%(五类,75%达标)、瓶安路居委,8%(三类,80%达标);不达标登记率单位申莘一居委,76.5%(二类,85%达标);
(3)注销率:实有人口信息注销率77%,。达到较高注销率的单位由申莘二居委,注销率为100%、春辉居委,注销率100%、新源路一居委,注销率为100%、鑫峰苑居委,注销率为100%;较差注销率单位瓶安路居委,注销率为40%、天恒名城居委,注销率为50%、申莘三居委,注销率为60%、南郊别墅居委,注销率60%;
(4)实有房屋21792间,其中有人居住18997间,无人居住2795间。
3、为进一步提升居住证办理工作便民服务水平,经市局人口办决定,自2015年8月17日起实施居住证自动签注等便民措施。便民措施:1)实行信息系统后台自动签注服务;2)开通手机短信提醒服务;3)开通居住证办理信息查询服务。
人口办对居住证自动签注的基本流程为:
1)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前第30天起,系统(含居村委网页版)自动提醒,并可打印待签注名单;
2)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上门核查持证人是否在住; 3)在系统内标注居住情况核查结果;
4)标注“在住”的,系统后台进入自动签注比对程序,同时与“房屋编码”工作中标注的房屋性质自动进行比对;
5)标注“不在住”的系统会通过持证人手机发送提醒短信:“您的居住证不符合自动签注条件,请及时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持证人在享有居住证自动签注服务后,可以到就近居住证受理网点更新卡面(内)有效期,无需提交任何证明材料
(六)认真落实、积极配合开展城市综合管理“大联动”工作
为确保“大联动”工作全面推进,人口办35名协管员已下沉至每个居委,配合“大联动”工作,协助居委做好其他方面工作。工作中协管员及时上报涉及工商、卫生、计生、房地、治安、安全等方面违法违规各类情况信息,并积极配合参加“大联动”工作站进行查处、整治。今年对鑫峰苑、宝铭苑、南郊别墅、天恒名城、正峰苑、申莘一、二、三村等社区的乱建违章、私用液化气钢瓶、群租等整治工作。
四、2015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计划
1、加强对各小区的来沪人员信息采集和注销;
2、加强依法取缔无证违规经营,调减来沪人员数;
3、加强低端企业调整,调减来沪人员数;
4、加强整治违法出租房屋,调减来沪人员数。
工业区人口办年度计划生育的工作总结 第2篇
2018年以来,在区委、区卫计委、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在区卫计委的指导下,按照区卫计委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要求切实保证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计划生育“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建立机构落实,制度健全、各部门配合的流动人口管理机制。积极响应市、区各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狠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网格服务工作,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全面完成各项考核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宣传倡导服务。根据各自情况,抓住各节假日流动人口集中返乡探亲和节后从业返回的高峰时期,在流动人口就业和居住集中地、流动人口聚集的公共场所,举办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2018年2月份,围绕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面二孩政策、现行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公共健康知识等内容,在印象新城广场,举办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制作和发放免费宣传品,普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保障流动人口对卫生和计划生育各项法定权利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开展均等化服务。今年以来,办事处本着对流动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的理念,大力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以“四心”扎实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宣传服务“热心”。办事处利用人口学校开展文艺演出、健康讲座等形式,宣传孕前免费优生健康检查、优生优育知识等。建档服务“细心”,为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底数,每季度同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一次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活动,及时上报流动人口数据库,更改信息并发协查通报。查体服务“暖心”,认真为流动人口做好血糖、血压测量等查体项目,保障流动人口的身体健康。同时,做好对待孕流动人口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工作,让群众及时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查体服务。药具服务“真心”,坚持上门服务、查体自行领取相结合的形式,向流动人口发放药具,向流动人口宣讲避孕药具知识,让流动育龄群众掌握避孕药具的使用方法,提高药具知识的普及率,用真心做好药具服务。
三、开展走访慰问。办事处及各社区按照要求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及时了解流动人口对计生工作服务的需求,特别关心节日期间不能返乡的流动人口,摸清底数,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办事处为本辖区困难流动人口家庭送上了慰问品,让流动人口感受到了家的温暖,也促进了社区的和谐共处。
四、做好信息采集。组织各社区全面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对辖区内广场、企业、出租屋等全面进行走访登记,逐一核实人口信息,更新工作,主动采集、核实、更新、补录流动人口相关信息,不断完善流动人口信息,提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准确率。
五、为了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首先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动态,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做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其次,集中对我办辖区流动人口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清查。针对流动人口有漏登、漏管、缺项等问题,此次清理清查活动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进行彻底摸排,对常外出务工人员进行重点摸排对象,并进行人口信息采集,做好后续管理工作。最后,对清查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汇总和总结,建立了准确真实的基本信息资料,并进一步完善平台信息,还充分利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查询、交换信息,以便能及时准确掌握已婚育龄妇女的婚育情况。
工业区人口办年度计划生育的工作总结 第3篇
关键词:人口信息质量管理制度理论依据现状对策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人员频繁变迁,社会和经济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对信息资源和信息活动的有效管理及利用日益成为提高各种社会活动的功能和效率的重要手段。建立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求的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是适应社会需求,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思路、运着机制,增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重要手段,更是准确把握人口发展变化的特点与规律,推进人口计生事业全面发展的具体实践。
一、实施全员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的背景和理论依据及实际意义
首先,建立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是信息时代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途径。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口城镇化的速度加快,流动人口逐年增多,人民群众的婚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呈现多元化趋势,群众对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优质服务需求也不断增长,使得原有的静态管理体制的弊端和不足在实践过程中日益暴露出来,传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式和工作手段已难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在新形势下,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化建设在不同领域的普及,而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就是推动改革创新的一个重要途径。建立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为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手段。
其次,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是践行科学发展观,转变政府职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客观需要。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围绕人的全面发展制定的,而人口问题又是制约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要想达到人口与发展之间的理想均衡,实现人口资源向人力资源的转变,必须把人的“体能、技能、智能”三者的合理调配,置于可以接受的状态之下。这就对人口的有效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口管理涉及到人类的生产、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关系到社会的安定、人力的开发以及人民群众生活的质量。以人为本,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全面、准确、及时把握人口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规律,科学分析人口的总体情况、构成、分布、人口素质等人口发展中的一些重要问题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各项业务指标的运行情况,正确判断未来影响人口发展的主要因素及其规律,可以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基础信息支撑,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依据,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当然,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对新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开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具有积极意义。 建立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的人口信息快速、动态采集机制,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管理,能够改进工作手段,整合业务流程,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与公安、民政、工商、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从而提高行政效率和决策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实现服务的优质化和人性化、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特点、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
《贵州人口计生信息系统》(PIS)是贵州省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管理一个成功的典范,《贵州人口计生信息系统》等业务软件为其平台,按照“应用主导、完善体制、优化管理、资源共享”的发展思路,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采集、录入、及时变更人口信息,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人口数据库。通过数据库的查询、统计、汇总、分析等功能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动态管理。它既包括育龄妇女的生育、节育信息,也包括所有人口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户口性质、变动状态等信息。
全员人口信息管理具有信息全面、综合、互通、资源共享、信息呈现动态性等特点。信息采集的是所有人口信息,包括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录入的信息包括育龄妇女的各项信息,及全部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和计划生育信息。《贵州人口计生信息系统》涵盖了人口基本信息、人口变动信息、育龄妇女婚姻状况、育龄妇女子女情况、妊娠信息、出生情况、独生子女光荣证情况、技术服务信息、利益导向信息、引导信息、流动人口信息、统计报表及汇总分析等功能,涉及了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业务。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上传到省地县三级人口计生部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工商等相关部门之间可能互通、共享人口信息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查询、掌握和运用。村级每月采集人口变动、出生、技术服务、流动人口、证件办理等方面的信息,并及时录入数据库,实现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
其次,全员人口信息管理具有服务性,它利用数据库的各项信息来服务人口计生业务工作,并结合人口理论来指导经常性工作;利用数据库的统计分析功能,对人口数据按照不同需要收集、整理、分类,并定期不定期地向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人口信息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利用数据库存的报表统计功能,分析当前人口形式,指导下步人口计生工作。
全员人口信息管理是一个新生产物。20世纪90年代初,计生工作开始利用手工帐卡对育龄妇女的个案信息进行建档管理。乡村两级普遍建立了育龄妇女卡片和育龄群众生殖保健档案,这些信息是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的基础信息。手工台帐由于准确性差、效率低、漏洞多,而且基层工作人员工作负荷重,压力大,重复劳动多。为解决这些问题,20世纪90年代末各地先后开始尝试利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建设并运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由此,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开始进入探索、起步阶段。初步形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网络构架,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等主要业务系统得到推广应用。1998年《贵州省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单机版(WIS)系统开始投入使用,全员人口个案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完成了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处理、存储、查询、分析、反馈和发布的信息化,实现了全省部分地区人口数据的省级集中管理,并通过网络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计生信息的共享。在运行过程中,针对WIS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又开发了PIS2.0系统,对系统进行了加密,增强了信息的安全保障,简化了录入内容,减少了操作流程,扩展了原有功能,使用起来更加方便、快捷、灵活。
目前,信息化建设的大力推进,已逐步改变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工作模式,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日益凸显,但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对全员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性、长期性缺乏足够认识,工作力度不够;缺乏与新职能拓展相适应的信息化支持系统;网络建设和硬件配备不够,信息共享程度低;信息化应用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等问题。又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计生工作基础、软件开发技术升级很慢等因素的影响,各乡(镇)、街道信息化建设参差不齐,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总体发展。
三、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信息化是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管理,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对人口、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能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高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水平。实行动态化管理,数据准确,变更及时,从乡、县、市、省到国家的各级计生部门利用数据库均可以直接生成各类统计报表和各种需要的汇总资料,可以实时、有效监测人口计生各项指标的运行,并根据各项指标的运行情况来评价一个地方的工作绩效,或是某一政策的实施效果,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人口信息系统全面、实时的人口信息可以提供并预测人口数量、人口结构、发展趋势及地区分布状况,为应对人口变化对教育、城市建设、卫生、人员就业、社会保障、环境、资源等方面产生的影响,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信息,加大科学决策力度,促进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利用数据库开展人口预警分析,预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趋势,为各级党委政府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提供可靠的数据,为综合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全员人口信息管理,是对全员先进行实际信息的采集,然后进行信息录入,对流动人口实行动态的跟踪管理、全程服务机制。利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将访视或生殖健康检查结果与原籍进行平台交流,并对需要回复的信息及时进行预警。促进了流出地和流入地之间快速、便捷、高效联系,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提高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对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水平发挥着重要作用。《贵州人口计生信息系统》PIS2.0 中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模块、机构管理模块等业务模块的综合运用,实现了人口信息的个案管理,实现了管理与服务流程的重组优化,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化。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管理,不但降低了社会管理成本,还加强了职责部门间的工作交流与沟通,同时也达到导地交换,信息共享,实现了流动人口的异地管理、达到了对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优势互补,增强了工作的协调性,提高了管理服务质量,增强了公共服务能力。
四、加快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动态管理的对策。
准确、全面、及时的信息是实施全员人口信息动态管理的基础,这些信息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的基础,信息采集者和信息应用者的素质是基础中的基础,加快推进全员人口信息的管理,网络的软硬件建设水平是前提,计算机操作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综合素质是关键,严格的规章制度是保障。
加强网络建设,及时对计算机网络的软硬件进行更新换代。要进一步完善县级机关的计算机局域网建设,加强基层的信息化办公建设,充分保证各级计算机网络建设能够适应工作发展水平,紧跟时代发展步伐。硬件维护方面,要以主机房的硬件保障、更新为主,如PC及外设、网络设备、安全产品设备、主机系统等;软件维护方面,要以系统安全、数据备份、软件更新为主,包括系统及工具软件,应用软件以及针对人口信息化的应用需求所提供的咨询规划、系统集成、培训、运营维护等;网络建设方面,要进行整体远景规划、分布建设实施步骤、完善技术支持及服务。通过突出重点,分清主次,有目的、有计划地推进计算机网络建设。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系统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信息应用水平。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实施全员人口信息动态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是首要解决的问题。当前虽然大多数人员参加了各种计算机操作知识的培训,或多或少地掌握了一定的计算机操作知识,但是跟人口信息化对人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着很大差距,精通或熟悉计算机知识及操作技术的人才还远远不够。这就需要加大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训力度和普及力度,在一个县最少保证一季度对计算机操作人员培训一遍,有培训教材、培训制度和考试成绩,使系统各级人员都能熟练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会利用计算机指导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人的创造性和计算机应用的潜力。
实行规范运作,健全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度。规章制度是信息规范运作的保障。要按照国家《县乡两级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管理规范》和《基层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引导工作规范》以及省人口计生委信息化规范建设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落实各项信息管理制度,如:以服务信息为主的乡、村两级和服务机构月变更、月反馈的机制,实现育龄妇女信息双向良性互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数据信息化管理以及服务站所与人口计生委信息的共享;建立微机室管理制度、网络中心机房管理制度、信息备份制度、工作日志制度、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病毒防范管理制度、微机操作员岗位职责、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系统工作制度、网络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多媒体培训教室管理制度、微机信息引导服务项目、信息保密制度等。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入库数据信息质量。数据质量是人口信息网络的生命,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的持续推进依赖于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录入,要通过检查、评估和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要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及其工作职责,落实采集信息签字制度、数据核查制度、信息录入制度、统计上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同时,落实奖扶平台工作制度,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库;落实流动人口交换信息分析制度、信息交换上报制度、流入及流出信息反馈制度和信息交换登网制度;落实对育龄人口优质服务的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如妇科病的筛查档案、0-7岁领证独生子女健康检查档案、出生缺陷干预档案、新婚夫妇的培训档案、避孕药具的发放档案等。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促进部门信息交流。充分利用《贵州人口计生信息系统》为平台,实现计生、公安、民政、卫生、工商等部门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促进网络信息的综合开发,形成紧密、畅通的信息数据链,切实推进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建设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工业区人口办年度计划生育的工作总结 第4篇
(第195号)
《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00年4月30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发布施行。
省长 蒋祝平
2000年5月16日
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现居住地和其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个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
设区的市所设的区范围内和不设区的市的城区范围内街道办事处之间的流动,以及同一城市城区中人户分离但仍居住、工作在同一城区的情况不属于前款规定范围。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本行政区域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并协调计划生育、公安、工商、卫生、劳动、民政、交通、城建、乡镇企业等部门,分工协调,综合治理,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保障。
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都应积极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 各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实行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双向考核。
第六条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做好流往异地成年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成年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二)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并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督促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落实节育措施;
(三)建立与成年流动人口及其现居住地的定期联系制度,登记注册,掌握成年流动人口的流动情况和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情况;
(四)为流出成年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格式及内容按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规定执行;
(五)按照《条例》的规定,审核批准流出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生育申请,落实有关奖励处理措施。
第七条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流入本地成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严格履行以下职责:
(一)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成年流动人口参加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培训;
(二)查验成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检查成年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提供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服务,督促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落实节育措施。督促成年流动人口中计划外怀孕的妇女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妊娠;
(三)综合统计、记录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负责和成年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联系并通报有关情况;
(四)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措施的情况;
(五)对违反《条例》和本实施办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理。
第八条 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切实做好本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范围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协助计划生育、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成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暂住登记、统计、落实节育措施等项工作。
第九条 严格实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发放、查验制度。成年流动人口必须持有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含县级市、设区的市的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的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成年流动人口抵达新的居住地,应当在3日内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构申报,经审查登记并出具查验证明后,方可到有关部门办理从业或居住的其他手续。无证明或证明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限期补办。
成年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跨居住的,每年年底须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接受检查;不在现居住地跨居住的,应当到其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接受检查。成年流动人口婚育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公安、工商、卫生、劳动、交通、城建(房产)、乡镇企业等部门为成年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务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运输许可证等证件时,应首先审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过的婚育证明,没有婚育证明或婚育证明未经现居住地查验的,不得批准。
第十一条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应当根据流动人口从业和居住情况,按地域和行业分别归口,由有关单位及部门对成年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实施经常性管理:
(一)用人单位招用的成年流动人口,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二)从事各类承包经营的成年流动人口,由发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三)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户中的成年流动人口,由发给其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负责管理;
(四)从事建筑施工的成年流动人口,由用工的建筑公司(建筑队)和核准其在当地施工的城建部门及工程建设单位共同负责管理;
(五)从事交通运输的成年流动人口,由接纳其参与运输经营的单位(个人)和核准其营运的交通部门负责管理;
(六)从事劳务服务的成年流动人口,由核发务工许可证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及接纳其提供劳务服务的单位或个人负责管理;
(七)无从业单位随亲属居住的成年流动人口,由其亲属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八)其他成年流动人口,由其现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
按以上分工负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常性管理责任的单位、部门和有关人员,应当统一接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 对成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负有经常性管理责任的单位、部门和有关人员应当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接纳成年流动人口时,认真查验有无婚育证明并予以登记;
(二)将遵守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作为接纳流动人口的必要条件,订立从业合同的应载入合同;
(三)随时了解掌握所接纳的成年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情况,发现未按要求采取节育措施的,应当督促其采取节育措施,发现计划外怀孕的,应当负责动员其就地采取措施终止妊娠;
(四)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构通报所负责的成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医疗卫生单位在进行孕情检查、围产期检查时,应当认真查验孕妇有无婚育证明;在接纳孕妇分娩时,应当查明是否属计划外怀孕,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当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 宾馆、饭店、招待所、旅社,发现投宿育龄妇女中有逃避计划生育者,应当立即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构报告。
向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出租、出借房屋(含经营场所)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查验承租者或承借者婚育证明,对无婚育证明或婚育证明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出租或出借。
第十五条 移民从迁出地到安置地移居时(成建制的移民除外),凡是育龄夫妻,必须持有迁出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没有计划生育证明的,可由迁出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为其补办计划生育证明,再由安置地落户和发放安置费。
凡移民在迁出地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安置地不发给其计划外生育子女的安置费。
移民中的已婚育龄妇女返回迁出地暂住时,必须持有安置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并按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办法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要求在现居住地生育的,须持有其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出具的有效的生育证明。
第十七条 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从业妇女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保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可以自行将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寄回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了解已婚育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后,不应再要求其回户籍所在地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第十九条 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中独生子女的父母的奖励,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节育手术费,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负担;无用人单位的先由本人垫付,凭其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规定报销。
第二十一条 成年流动人口在户籍所在地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应当交纳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财政厅根据印制成本核定。
第二十二条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已绝育者除外)应当向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计划生育管理费,每人每月5元。
第二十三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统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对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对如实举报流动人口计划外怀孕或生育的单位和个人,对流动人口中积极实行计划生育者,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由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县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处罚或处理。
流动人口在一地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已受到处罚或处理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受到处罚或处理。
第二十六条 流动人口违反《条例》有关规定的,按《条例》规定予以处理;流动人口及负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的单位或有关人员,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以下办法予以处罚或处理:
(一)出卖、骗取、伪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由县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应当限期补办。逾期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计划外怀孕的,应限期采取补救措施。经说服动员拒不终止妊娠的,从怀孕之月起,每月交纳300至500元的采取补救措施保证金,直到终止妊娠后,方可退还保证金。拒不终止妊娠强行生育的,按《条例》有关规定处理,保证金抵作部分计划外生育费。
(四)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拒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由当地县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计划外生育的,每计划外生育一个孩子对该单位征收计划外生育费500元;属生育多胎的,每生一个征收计划外生育费2000元。有上述情况之一的,应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或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 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拒绝或无故拖延为成年流动人口办理生育证明、婚育证明或者为其出具假证明的,由当地县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建议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公安、工商、卫生、劳动、交通、城建(房产)、乡镇企业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审批成年流动人口有关证件时,不查验婚育证明或者明知无婚育证明而予以批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 按本实施办法收取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罚款及其他费用、应当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财务制度的规定,按收支两条线严格管理,并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严禁贪污、挪用、浪费。收取、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应用中的有关问题,由省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新农办年度工作计划 第5篇
一、坚持以规划为龙头,大力加快项目建设。
一是规划是城镇建设的前提。为保障有序建设,保持生态环境,我镇完成《**镇总体规划》和各中心村村庄规划、系列农民新村规划、旅游发展规划以及数字**规划。在调控和引导镇村建设、指导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xx年我镇拟定“325计划”,共排定34个规模以上建设项目,其中在建项目20个,新上项目14个,计划完成项目投资5.5亿元。目前**老城改造、浮溪花园、芳村新村、天湖新村二期等项目正在建设中,完成了锦绣花园、黄山旅游购物中心等重点项目,城镇形象逐年提升。截至11月底,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71亿元,占任务数6亿元的95.2%,同比增长17.34%。规模以上建设项目完成投资5.19亿元,占年度任务5.5亿元的94.2%,同比增长10.78%。签订招商项目6个(黄山节能保温材料、嘉华国际公寓、黄山龙鹏写生创作基地、香河漂流及综合楼、寨西旅游商业街、梦娜袜业黄山对目车间),到位内资4.524亿元,占年度任务3.5亿元的129.3%,同比增长77.92%。
二是不断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我镇城市规划区内环卫设施、广场、绿地、停车场、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基本健全,加强城镇管理,抓好卫生整治,不断地改善镇容村貌,崇尚文明新风,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提升。我镇投入200多万元,加强对沿途公路景观绿地的绿化、街道立面改造、河岸护砌、河道清淤、公共设施建设等工作。为加快数字**的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化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我镇投入了40万元正式启用电子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应用。投入60万元在4个村居及翡翠新村安装的7台村务公开电子屏已正常运行,投入65万元开通了“**旅游虚拟网”,投入55万元建立了村级数字视频监控系统、村居视频会议系统,互联网络通达各村。
二、坚持抓经济发展不放松,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一是加快旅游经济发展。以健全旅游“六要素”为出发点,逐步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旅游服务和接待能力。围绕镇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旅游发展目标,指导企业制定和完善年度经营、创建和营销方案。组织筹建了翡翠新村农家乐协会和逍遥水街农家乐协会。全面启动**镇旅游规划(全镇旅游总规,各景区详规)修编工作,组织编印了新版**旅游宣传折页,成功举办了第二届“七夕情人节”和旅游企业暑期培训班,开展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旅游接待情况:全年计划景点接待增长10%以上,超过100万人次。其中入境游客增长10%以上;农家乐接待增长10%以上,超过60万人次。11月份,各景点共接待4.57万人次,同比增长5.5%。1-11月份各景点累计接待88.48万人次,占年度任务的88.47%。
二是加大**工业园的建设。**园是我镇推动镇域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目前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460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97.33%。园内在建项目完成投资3600万元,已与浙江梦娜袜业签订租赁协议,边培训边生产;节能保温材料项目已试生产;与芜湖楚江集团洽谈中。
三是加强农业科技项目和林业生态建设。
实施万亩黄山毛峰有机茶基地和万亩油茶基地的建设,加强冈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管理;全镇共建成有机茶基地1006亩,投入10万元,落实低产茶园改造1120亩,新建良种茶叶生态示范园100亩,科技示范园9个,种养殖大户30户,特种养殖1户;成立了2个农民茶叶合作社和1个旅游(农家乐)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了2个旅游农家乐协会,建立了新农村建设示范店。抓好铜黄高速公路沿线绿化,强力推进国家公益林、生态造林、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完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增强了林业发展活力,促进农民增收。
为了扩大龙头企业的规模,**镇在冈村双岭隧道口旁边建立了**创业园。目前入园企业有5家,签订了入园合同,有**镇冈村胜和茶厂、**镇松神工艺美术厂等。
四是加快民生工程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年初以来我镇积极全力做好省市区安排的民生工程,把“民生工程”作为政府的工作重心,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和民生工程按期按质完成。20xx年列入**镇民生工程项目共37项,其中区定10项,镇定12项,村居定15项。目前已全面完成的有15项,分别为义务教育免费入学工程、积极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箬溪坑道路拓宽工程、冈村中心村自来水改造工程等;其余18项正在继续推进中。截至目前镇级民生工程投入资金4390万元(含两个新村投入资金3450万元),村级民生工程投入资金307.5万元,共计投入资金4697.5万元。
截至11月底,我镇农村经济总收入完成4.73亿元,占年度任务5亿元的94.6%;税收收入完成3389万元,占年度任务3850万元的88.0%,同比增长13%;农民现金收入6427元,同比增长12%(全年计划农民人均纯收入6700元,要求同比增长12%以上)。
三、坚持以示范村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以抓好示范村建设为重点,按照“十有”标准,稳步推进芳村、冈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加大农村通村道路建设。实施山岔村方杨苏通村道路建设,全长3.4公里,现已全部完成硬化。继续实施山岔村直坑道路拓宽改造、冈村里三村道路硬化工程,启动芳村鸭坑道路建设。二是加大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芳村文化活动中心软、硬件设施已配齐,筹备**居、山岔村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冈村在建的修理厂、电站、里三村道路硬化、芳村新村等项目快速推进。三是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目前**水厂三期工程已投入资金112万元,蓄水池、清水池土石方开挖结束,大坝基础开始施工。投资3.5万元解决了芳村新村近700人的饮水问题。四是进一步完善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建设,启动今年100口沼气池建设,低产茶园改造投入10万元。五是继续加大村庄的文明创建工作,整治卫生死角,清理乱堆乱放,用《村规民约》约束村民行为,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新农村示范标准考核标准补缺补差,同时加强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四、加强农村人才培训工作,努力提升镇民综合素质,全面推进农村公共事业协调发展。
一是加大新型农民培训和科技入户工程的工作力度。以示范村为重点,建立领导联村、部门包村的工作机制。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不断提高农民自我发展能力。1-11月举办新型农民各类培训班45场,培训农民1500人次,播放科技片5场,开展科技入户指导45次,发放资料5000余份。二是以镇陶研会、镇“2131”数字化放映队和各村文艺表演队伍活动为载体,经常送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到村组,以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丰富农村精神生活,引导广大农民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进大型综艺节目“魅力黄山”,落实“十星文明户”的评比和授牌,**镇成功举办了第三届“农民秋季运动会”娱乐活动,不断改善农民的娱乐生活。筹备“镇科技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三是对九年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和奖教奖学措施,并在原有基础上提高补助和奖励标准。xx年累计为农民减负89万元,为改善了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政府还为每位教师配备了一台办公电脑。今年9月对表现突出、成绩喜人并获得各项荣誉的29名教师和51名学生进行了表彰,奖教奖学金额达2.7万余元;四是完善了双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xx年提高了参保结报比例,落实慢性病门诊结报制度,增加了疾病类别。农民生病住院可同时享受两次结报,此项优惠政策目前在全市是独一无二的`。实施70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80岁以上老人慰问等一系列惠民政策。
五、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努力推进民主科学管理。
镇党委、政府始终抓住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放松,以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为核心,注重强化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训,不断增强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努力引导群众自觉、积极、主动参与新农村的建设。在完成两个村和两个居合并的基础上,落实了“村(居)两委换届”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镇村工作各项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干部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村(居)民自治作用,帮助村居制定发展规划,指导村居完善村(居)规民约。从关怀村(居)干部,落实村(居)干部工资改革入手,全面推行村干部公开承诺和考核机制,建立了领导联村、部门包村的工作机制,极大地调动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有力地增强了村居自我发展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今后,我们将继续立足自身优势,抢抓发展机遇,坚持以科学规划为指导,以发展生产为核心,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宣传教育为手段,以村(居)民自治为重点,调动农民建设美好的家园,促进农业农村又快又好发展,按照“二十字”方针,加快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受土地制约,限制了项目用地;资金缺乏,主要是村镇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建设投入巨大;农民的文化水平比较低,科技意识薄弱,要加强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宣传,加大农民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的素质,增加农民收入,加大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
二、要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团结和协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引导农民齐心协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加强镇村干部的学习,提高镇村干部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能够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三、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责任任重道远,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镇新农村建设工作谋划
20xx年,我镇新农村建设工作继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以“两个重镇”建设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作用,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构建和谐社会。在xx年工作基础上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规划为龙头,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继续完善规划体系建设,加快项目建设。强力推进寨西商业街、黄山南大门改造、楂木岭改造(暂定名)、黄山植物迷宫园、九龙新村等项目建设。二是加快数字**的建设,为政府、旅游、农业农村等的信息化建设提供更为稳定、强大而有效的保障。三是加大**的城镇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不断地改善镇容村貌,以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树立文明新风。以宣传文化科技教育和培训为手段,全面推进全镇村民素质的提升。
二、发展农村经济,想方设法增加农民收入
一是继续加大旅游经济发展,结合项目建设和城镇改造,完善旅游服务功能,提高旅游接待能力,增加旅游收入,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二是加快**工业园区的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三是加强**茶叶、毛竹等优势产业的发展,及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四是抓好民生工程建设工作。
三、根据“十有”标准,抓好新农村示范村的建设工作。
以示范村为重点,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农村基础设施、边远村组道路、农村饮用水解困工程建设,加大村庄整治力度,继续推进农业生产生活、农村信息化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四、加强农村人才培训工作,提高镇民综合素质,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建设新农村,农民是主体,人才是关键。坚持以教育和培训为手段,积极开展科技、文化、法制普及教育和广泛的就业技能培训,培养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组织送科技下乡。继续发挥镇“2131”数字化放映队的作用,组织农村文艺表演队伍到各村表演,以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丰富农村精神生活。继续完善各村的科技文化活动室,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和保障工作等。
五、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民主科学管理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在发展经济、带动群众致富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坚持事关发展大局、事关群众利益的事项公示制度,努力引导群众自觉、积极、主动参与新农村的建设。
六、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工业区人口办年度计划生育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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