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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员标准劳动合同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10-111

服务员标准劳动合同(精选8篇)

服务员标准劳动合同 第1篇

甲方:

乙方: 现居住地址: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因工作需要,甲方招聘乙方作为餐厅服务员,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乙方在甲方餐厅从事服务工作。

2、工作地点:

三、甲方对乙方的具体要求。

1、乙方在上班期间,乙方外出必须向甲方申请,得到甲方批准方可外出。

2、乙方工作时不能偷懒,必须认真高效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若在规定的时间不能完成,甲方有权批评乙方,若乙方工作效率实在太低,甲方有权扣乙方工资。

3、乙方在工作必须热情、周到、主动,诚信、不做小偷小摸的事,若偷拿客人、主人、同事的东西,甲方有权开除乙方,并有权要求一定的赔偿(包括本月工资和奖金扣除)。

4、甲方每月押乙方100元的工资,到合同期限满,甲方将全部支付给乙方,若乙方做不到合同期限,甲方有权不退回所押工资。

四、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五、乙方做到合同期限,甲方将给予一定的奖金,奖金数额根据乙方平时工作的表现来给。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服务员标准劳动合同 第2篇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强化镇区镇容、镇貌和卫生管理,保证街道干净、整洁、美观。甲方对镇区的卫生清扫分段面进行发包,乙方自愿承包。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卫生清扫保洁工作订立协议如下:

一、清扫位置:

清扫保洁段面:

二、承包金额:

经协商承包金额每月壹仟叁佰元整(?:1300),年终经甲方考核,可给予500-800元奖励。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按时作息,每天上班按早、中班轮岗工作制,(夏季4:30-11:00,15:00-18:00;冬季5:00- 11:30,14:30-17:30)并按要求清扫保洁各自承包的段面,确保各自段面干净、整齐、亮丽。自然月内不按时作息的,第一次扣5元,第二次扣10元,达三次以上的每次扣20元。

2.乙方必须将清扫和转运的垃圾倒在垃圾箱内(建筑垃圾另行计算)不准倒在垃圾箱外面,并保持垃圾箱外无垃圾。自然月内若检查发现第一次扣承包费5元,第二次扣10元,第三次视同违约。

3.乙方若有事不能出勤,自己请好清扫人员,清扫人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请清扫人员代为清扫,缺一天从承包费用扣除40元,自然月内出现三次视同违约。

4.在各自清扫的范围内,甲方抽查时,发现乙方没清扫干净或未达标(每平方米有三个烟头或包装盒等垃圾、成堆垃圾半小时未清扫、垃圾桶满溢、人行道有杂草),每次每处扣0.5元;自然月内连续三次检查不达标解除承包合同。

5.甲方提供垃圾板车一辆交乙方使用,该车由乙方保管,不准借给他人使用。若发现一次,从承包费中扣除20元,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垃圾车丢失由乙方赔偿损失1000元。板车更新及维修由甲方负担,但每次维修和更新必须请示甲方同意。

6.乙方在保洁清扫段面卫生时应注意安全,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不得酒后作业;若发现每次扣10元。无论什么情况出现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7.若遇上级检查需临时安排任务,乙方必须随时到岗到位,并确保责任区干净、卫生,若有一次不能按时到岗扣承包费20元。

8.甲方每月随承包费发放70元作为乙方工作所需的扫把、铁锹、手套、劳保服等作业工具、劳保用品费用。乙方必须将此款用于以上开支。

9.此合同为劳务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甲方不为乙方买五险一金,今后不再买断工龄。

10.此合同定为一年,乙方在承包期内工作负责,保洁经常,服从安排,乙方在下年可优先承包。

四、违约责任: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单方违约罚违约金1000元。

甲方: 乙 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居 住 地:

20__年8月 日

服务员标准劳动合同 第3篇

8月20日, 中国商业联合会召开《餐饮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订立合同的规范要求》行业标准起草小组工作会议。会议邀请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烹饪、中国饭店协会、北京市和海淀区餐饮行业协会、北京工商大学等研究机构、相关律师, 以及具有代表性的10家餐饮企业共30余人参加。

中商联副秘书长张丽君介绍了制定该标准的背景和起草组讨论稿编制过程。2013年12月9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社会发布了“餐饮行业六种不公平格式条款”的消息, 在餐饮业引起很大反响。为了加强企业自律, 规范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商联从今年年初开始, 分别深入到七八个省市的餐饮企业、行业协会进行调研, 并征询了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律师和消费者的意见, 于今年4月向商务部提交了《餐饮企业格式合同条款指南》 (后调整为《餐饮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订立合同的规范要求》) 行业标准的立项申请, 今年6月获准立项, 要求2014年底前完成。中商联经过多方调研, 集中各方意见后形成了“标准起草组讨论稿”, 主要内容包括:餐饮企业与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术语和定义、合同的类型、合同编制与实施、合同的管理等。

与会者对该标准的制定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大家一致认为, 该标准的制定是利国利民利企的好事, 如能批准实施, 可以减少或避免纠纷,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社会和谐。在讨论中, 餐饮企业、专家学者、管理部门和律师都各自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大家认为讨论稿框架合理, 基本内容完整。起草组将尽快按会议要求进行修改, 修改后在起草组内部进行再次协商。

论“劳动关系确认标准” 第4篇

关键词:劳动法律适用范围 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确认标准

1 明确我国劳动法律适用范围具有现实意义

2008年我国先后施行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等多部法律。这些新颁布的法律倾向于保护劳动者,无形中增加了我国的劳动力成本,使用人单位原有低廉的劳动力资源优势损失殆尽。从我国法律层面的劳动立法实际来看,我国劳动立法仍沿袭了以往的劳动法律的规定,没有办法确定劳动法律在什么范围内适用。在此背景下,导致企业利用《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关于劳动法律适用范围的模糊规定,来规避《劳动合同法》等法律适用,如大量雇佣在校学生,以实习的方式用工;大量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减少直接用工,这些方式多样的用工都是为了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另一方面由于法律倾向于对劳动者保护,特别是倾向于保护那些在一个企业工作多年的劳动者,根据我国现有的劳动法律中出现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文规定,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重抱铁饭碗”的说法。再一方面,被排除在劳动法律保护范围外的劳动者,因感受到同工不同酬的待遇,产生了巨大的心理落差,强烈希望扩大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以上种种原因,导致了《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后,中国的劳动仲裁和诉讼案件发生率成倍增加,司法实践中,同样因为国家法律层面无法确定劳动法律究竟在什么范围内适用,导致各种用工模式所形成的社会关系,被不同的法律文件解释成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被不同的裁判机构做出不同的认定,因此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劳动法适用范围具有现实的意义。

2 我国现阶段劳动法适用范围

广义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的劳动法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其中,劳动关系是劳动法的主要调整对象。只有明确劳动关系确认标准,才能将劳动法律和其他社会关系法律区分开来。

2.1 法律层面上对劳动关系确认标准的规定

纵观我国法律层面的劳动立法,可以发现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延续了以往劳动法律对劳动关系确认标准的规定,是以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来界定用人单位的范围,并以此为基础来确定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也就是说,以用人单位的范围作为劳动关系确认标准。该方法无法确定劳动法究竟在什么范围内适用。无法将劳动法律和其他法律区分开来。导致各种社会问题的产生。

2.2 法学界对劳动关系确认标准的界定

我国学者从劳动关系的不同角度,概括出各不相同的劳动关系定义,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类:

2.2.1 从“劳动过程”的角度界定劳动关系确认标准。此类定义强调劳动关系是直接在劳动的过程中产生的法律关系,而并不一定与劳动成果相关。此类学者将劳动关系定义为“人们在从事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劳动力所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更有学者强调“并非所有与劳动相关的关系都由劳动法调整,只有直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劳动关系才属于受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从“劳动过程”的角度定义劳动关系,虽然能将其与承揽关系、定作关系等部分民事关系区分,但仍然无法与代理关系、雇佣关系等民事关系区分开来。

2.2.2 从“劳动关系主体”的角度界定劳动关系确认标准。此劳动关系定义为“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的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从“劳动关系主体”的角度定义劳动关系,无法将劳动法与其他法律关系区分,用人单位与个人之间可能发生的法律关系除劳动关系外,还可能是买卖合同关系等其他民事关系或者是行政关系。

2.2.3 从“劳动关系主体从属性特征”的角度界定劳动关系确认标准。此劳动关系定义为“认为不管何种规定,确立劳动者身份都有一个共同判断的标准,即‘从属性’标准。”“认为具体运用从属性标准时,应该以人格从属性标准为主要判断标准,经济从属性标准为辅助判断标准。”采用“劳动关系主体从属性特征”标准能够将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其他法律关系主体区分,但却将本应属于雇主或雇主代表的企业经营者和高级管理者也纳入了劳动法保护的范畴,显失公平。

3 立足于今日劳动法律制度的思考和设计

我国现有的劳动法律体系中,被劳动法律调整和保护的劳动关系称为劳动法律关系,还有许多劳动关系受到其他法律的调整。《劳动合同法》等法律颁布以后,被劳动法律保护的劳动者的待遇和保障大幅度的提高,进一步扩大了与受民法调整和保护的劳动者的待遇和保障的差距。使得被排除在劳动法律保护的劳动者更加强烈要求适用劳动法律。任何一个新的制度的建立,都需要在各种社会需求和社会生产力之间找到平衡。目前,将所有新型用工模式都纳入到劳动法保护的范畴是不现实的,社会财力无法保障这些需要。笔者从以下两方面对我国现阶段社会劳动法律制度进行设计。

一方面,加强劳动法制的建设,以法律形式制定劳动关系确认标准,明确劳动法律的适用范围。在现有劳动法对劳动者保护的基础上,尽可能多的将现有的劳动关系纳入到劳动法律的保护范围。在确定劳动关系确认标准时,用生产资料所有制来规定用人单位,强调劳动者主体的从属性特征来规定劳动者。同时,用列举的方法将规章制度管理下的类似雇主或雇主代表身份的企业高管等排除在劳动法的保护范畴之外。明确劳动法律的适用范围,也有利于我国司法审判的统一,实现社会的公平。

在明确了劳动法律适用范围之后,如何在促进就业,保障劳动者权利的同时,避免产生“吃大锅饭”的现象,笔者认为应该加强企业的制度建设,企业依据法定程序制定适合企业的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来管理企业的员工,增加他们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成本,增强劳动者的劳动责任感和危机感,让劳动者不再认为,只要他们在劳动法调整和保护的企业内工作,就可以坐享其成。用规章制度管理劳动者,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增加企业的竞争力,也可以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同时还可以避免“养懒汉”,缩小企业内不受劳动法律保护的劳动者心理落差。

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暂时游离在我国现阶段劳动法律保护之外的劳动者,政府或政府部门可以在其管辖的范畴内,通过制定灵活多样的措施来保障和调整这些新的用工模式。降低他们与手劳动法保护的劳动者的差距,增加他们的劳动积极性,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曾在社会上反响极大的在校大学生打工现象,根据国家劳动部门有关规定,认为大学生打工不视为就业。这样的规定对于那些长时间打工的在校大学生们来说,较低的收入与他们所付出的劳动相比较,无疑是不对等的,会产生很明显的心理落差。打工的大学生希望能纳入劳动法保护得范畴,但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劳动法律保护的范畴,无疑会使得用工企业放弃选用不再廉价的在校大学生,而是选用那些能够更自由的支配个人时间或是工作经验更为丰富的非全日制用工人。这样就会极大地降低了在校大学生就业机会。那么,如何在促进在校大学生就业的同时保障他们权利呢?管理学生学籍的教育部曾经出台一些规定,起到保护和规范在校大学生打工作用。以此类推,笔者认为在对待一些新的用工方式时,政府或政府所属部门可以出台一些灵活多样的政策,保障和规范那些被排除在劳动法保护范畴外的劳动关系,缩小与被劳动法保护的劳动关系之间的差距,减少社会矛盾。

综述,制定劳动关系确认标准,确定劳动法律的适用范围,是减少我国现阶段越来越多劳动纠纷的有效手段,能够充分发挥劳动法律的规范调整作用。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全兴著.《劳动法》,法律出版社,2008年7月第3版,第26页.

[2]关怀.《劳动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4月第3版,第14页.

[3]郭捷.《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7月第3版,第4页。

[4]贾俊玲.《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

社.2005年7月版,第26、27页.

[5]王全兴著:《劳动法》,法律出版社,2008年7月第3版,第29页.

网站服务合同(标准) 第5篇

甲方:

单位以及职位:中国区县联盟网运营中心

性 别:_年龄: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乙方:展鹏教育

单位以及职位:

性 别:_年龄: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丙方:周晓瑜

单位以及职位:

性别:_年龄: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于年月日签署。三方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丙方所有。

1. 相关定义解释:

1-1:“地方网站”是指经陕西万邦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授权批准而建立的地方性综合信息门户网站。

1-2:“授权地区”是指陕西万邦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授权给甲方的网站经

营行政地理区域。

1-3:“后台管理”是指门户网站所要做的信息添加、栏目设置、图片以及

动画设计、商户的广告以及会员页面美化等。

1-4:“频道外包、广告位外包”是指把门户网站中的频道以及广告位外包

给诚意合作的个人或者单位。

2.网站后台管理的相关条款:

2-0:甲方将区县联盟网总部授权的地方网站网(省市县)交由乙方,由乙方负责三个月的后

台管理工作。

2-1:甲方每月交付乙方300元后台管理费用;此协议生效后,三个月的费

用一次性付清。

2-2:乙方在负责网站后台管理过程中,甲方可向乙方给出合理意见,如版

面布局、栏目设置、信息内容等策划方案;有权要求乙方修改网站中的广告页面、入围网站中的会员图片和动画、网站信息内容与排序等。

2-3:甲方可对乙方每天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保质保量进行更

改、补充、删除等。

2-4:甲方对网站的技术操作有特殊的较高要求时,应酌情减少乙方的工作

量。

2-5:乙方应快速完成甲方网站首页栏目、导航、图片、动画等的制作。2-6:甲方向乙方传送广告和会员制作的素材后,乙方应第一时间根据甲方

提供的素材,按要求及时制作广告页面和会员页面。

2-7:乙方在做网站后台管理时,应注意网站的外部以及内部连接,提高网

站在各搜索引擎上的排名。

2-8:乙方每月将负责甲方区县区域内入围中国商务网5个会员的美化工

作,超过部分,甲方应按每个20元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劳务补助费。

2-9:乙方添加信息时,确保不能添加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和栏目,且不能

做有损区县网声誉的事,如有发生,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网站频道外包、广告位外包的相关条款:

3-0: 甲乙丙三方在“后台管理”服务协议三个月期限截止后,从截止日

期第二天起算的90个工作日内,由丙方全权负责网站频道外包、广

告位外包的工作。

3-1:丙方在负责网站频道外包、广告位外包工作的90个工作日内,务必

完成以下所列任务其中一项:A.5个频道外包工作;B.10个广告位外

包工作。丙方若没有完成,应赔偿给甲方600元.3-2:广告位和频道外包的收入,甲丙双方各得收入的50%。

3-3:每一个频道外包的价格不得少于800元/年;首页单个广告位不得少

于400元/年,频道页单个广告位不能少于200元每年,且受包人应

一次性支付10个广告位的费用才有资格承包。

3-4:网站广告位和频道外包工作开展即日起,甲丙双方应在每月5号结算

一次。

3-5:丙方在开展网站外包相关业务的过程中,客户有问题需要咨询甲方

或者预约甲方面议的,甲方有义务帮助并给予支持,且不能够私下独

享丙方所联系的客户资源。

3-6:开展网站频道和广告位外包的相关业务所产生的通信费、网费均有丙

方承担。

3-7:在丙方开展网站外包相关业务的合同期限内,甲方同时有权开展网站

相关的所有业务,所得收益全由甲方所有。

4.其他条款:

4-1:甲乙丙三方合同均以书面文本为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三方可通过

协商,对不合理的条款可做出变更。

4-2:合同的变更条款,须经甲乙丙三方代表人签字方可生效。

4-3: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合同。

4-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分歧,甲乙丙三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5:由于不可抗力,如网站关闭、网站遭攻击、巨大自然灾害等,使一方

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另两方,退还或者弥补受损失方相关费用。

4-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甲方代理人:

乙方:乙方代理人:

丙方:丙方代理人: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

保洁服务标准合同 第6篇

甲方:

授权代表:

地址:北京市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北京保洁服务中心

负责人: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已经就本合同下位于北京市日常保洁事宜服务有关事项达成意向。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订立本合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服务项目

1.名称:保洁服务

2.所在地:北京市

3.作业面积:

第二条 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服务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8:00。

第三条 保洁费用

保洁服务费用为每人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如未发现保洁质量问题,以转账方式于次月 前(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全额向乙方支付日常保洁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如发现保洁质量问题,甲方按照月保洁费的10%先行扣款,然后双方协商。

2.合同履行完毕,乙方享有在合同期限内获得服务费用的权利。乙方有责任向甲方开具有正式发票和收据。(注:发票和收据由乙方提供)。

3.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乙方:北京 保洁服务中心

开户行:

账户名称:

帐号:

第五条 具体保洁项目

1.每日清洁:甲方所有办公区域、办公楼内会议室、合伙人房间(如合伙人需要)、咖啡厅、楼内卫生间、洗手盆及周边下水道、门窗玻璃、大理石墙面、桌椅等。

2.定时保洁:卫生间、洗手间每十分钟清理一次,包括但不限于清扫、擦拭、冲洗、消毒、除臭等。

第六条 工作总结与计划

乙方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保洁工作质量检查和保洁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并于每月三日之前将当月的保洁工作总结和下月的保洁工计划报告甲方。

第七条 质量承诺

1.乙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完成保洁服务,确保卫生质量,达到客户满意。

2.乙方在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实际上经过限期整改可以达到保洁质量标准的),经甲方两次口头警告通知,仍未达到标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的0.5%-1%。

3.乙方在承包的保洁工作范围内,甲方如因保洁工作未达到保洁质量标准,被有关社会职能部门(环卫、城管等)处罚,该罚款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服务人员安排 1.乙方在本区域内服务总人员不少于叁人。甲方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通知乙方增减人员,乙方保证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安排人员。

2.乙方作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和具有专业知识人员担任。

3.乙方员工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配戴本公司名牌,进入工作现场的出入证上甲方配发,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业务。

4.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主管保洁负责人的监督指导,并按甲方的保洁工作标准进行检查。

第九条 原料与设备

1.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绿色环保用品、用具(品牌),保洁用品应及时更新保证卫生。

2.乙方为保证施工质量,须根据不同材质,采用相适应的清洁原料和操作方法。

3.由于乙方在日常保洁工作中不慎给甲方设施、材料及甲方客户物品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监督检查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有权对乙方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乙方应当保证其服务质量的,清洁完毕应主动邀请甲方进行检查;对不合格部分,乙方应进行重新处理,直到甲方满意为止。

3.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及清洁质量不满意时有权提出异议和要求返工;如不满意乙方保洁员的服务,可责令乙方及时调换。

4.乙方应积极采纳甲方在保洁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协助甲方处理有关投诉。

第十一条 损害赔偿

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种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要加强管理,安全生产。乙方工程进行中,如发现甲方物业材质有破损迹象,应及时保护现场,立即向甲方通报。由于乙方在日常保洁工作中不慎给甲方设施、材料及甲方客户、物品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安全防护

1.乙方有权按照自己的保洁服务方案进行服务的权利,乙方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2.乙方应确保其委派的工作人员均为与乙方有合法有效劳动关系的乙方员工或有委托关系的人员,乙方委派的人员与甲方不视为构成任何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其接受乙方的统一领导和劳动管理,并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后结束为甲方的服务,并将根据乙方安排另行从事乙方承接的其他项目服务工作或其他乙方安排的工作。如乙方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交付金额的1‰支付滞纳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保洁服务(按合同标准)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20%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

3.双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合同未及时通知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剩余月份10%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须双方协商,并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期间双方都有权利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以补充合同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 合同解除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2.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3.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4.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5.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 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3.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

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3.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3年。

篇二:保洁服务合同范本

甲 方: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呼和浩特市

联系电话:

乙 方: 呼和浩特市合锦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

联系电话: 0471—3970716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项目提供日常保洁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项目地点、时间

1、地点: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

2、时间:乙方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由于工作安排造成的加班或乙方原因造成的加班所产生的费用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

服务范围:“ 住宅小区 项目物业管理范围内。

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内所有公共道路、服务设施、设备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清洁(重要设备机房及规定之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之道路、走廊、洗手间、物业管理办公室、办公区、会议室、展厅、扶梯、公共墙面、2米以下外墙及玻璃、各种标识系统等。

三、服务标 准

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甲方标准双方协商制定。

四、派驻人员要求

1、身高不低于 150 cm以上。

2、年龄18 至 60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未受到刑事处罚。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需有近期内健康证),五官端正。

5、能说流利的普通话。

6、派驻保洁人员必须经过甲方的考核。

四、各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日常保洁服务享有监督权及检查权,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方,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物业合同要求质量标准;

2)甲方有权教育乙方人员遵守物业保洁制度,共同维护住宅小区 项目内外环境,爱护设备设施;

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4)如甲方对乙方保洁员服务不满意,可责令乙方调换保洁员;乙方应无条件的在5日内调换。

5)甲方有对乙方服务提供便利的义务,以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

6)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7)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料仓库,面积不超过 20平方米,但不提供住宿场所;

8)甲方有权利聘请其他服务商,对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外有偿服务项目,提供服务,乙方必须全力配合,不得以各种理由进行推托、阻挠。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派驻甲方现场的负责人,业务上受甲、乙两方领导。

2)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清洁服务,并严守安全作业规范。

3)乙方负责在所有保洁员上岗前2日,将派驻甲方保洁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及人员基本信息提交给甲方,经批准后方可上岗。

4)乙方为保洁人员提供上班时穿着的统一工作制服以及保洁工作所需的器械、装备等,并承担费用,服装样式须统一。驻场保洁员应按甲方要求衣貌整洁,佩戴名牌,进入工作现场的出入证须由甲方配发,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5)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主管保洁负责人的监督指导,并按甲方的保洁工作标准进行检查;

6)乙方须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保洁工作检查、加班调度及保洁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并于每月2日和25日之前将上月的保洁工作总结和下月的保洁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7)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工应签订劳动合同,且该劳动合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均合法存续,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用以外,没有承担任何劳动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保洁员在为甲方服务期间产生的一切劳动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且乙方处理此等纠纷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8)乙方作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和具有专业知识人员担任;乙方保证所有上岗的保洁员均经过岗前技能培训,包括职业道德、工作规范、服务态度等,工作期间注意言行举止,维护甲方良好的公司形象。

9)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项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

10)乙方为保证本合同约定的保洁质量,须根据不同材质,采用相适应的清洁原料和操作方法。乙方应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甲方及相关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相关人的财产、人身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负责提供保洁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药剂和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大、小垃圾袋,香球,光亮剂、清洁剂等,并自行承担费用,对于化学药剂等危险物品应尽到充分的保管义务和安全注意义务。

15)合同履行完毕,乙方享有在协议期间内获得服务报酬的权利;

16)本合同服务范围之外的收费服务项目,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遵照甲方提出的要求,及时提供服务,不得以任何原因(包括物价上涨)进行调整。

五、保洁人数、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保洁服务费按前期2000.00 元/栋/月计算,共计接收9栋居民楼,月保洁费用共计人民币2453x9=22077元/月(大写:贰万贰仟零柒拾柒元整)。

2、外围保洁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 11500.00元/月(大写:壹万壹仟伍佰元整)

3、住宅小区项目前期保洁服务费用为:22077+11500=33577.00元(大写:叁万叁仟伍佰柒拾柒元整),根据工作需要如需增加服务项目及工作区域费用另计。

3、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每月 5 日前对乙方进行评估,甲方根据评估分数支付相应的服务金额。甲方以支票方式于每月十号前(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向乙方支付上月的保洁服务费。乙方应提前向甲方开具有效的正式税务发票据实结算费用。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 10 月 14日至 20XX年 10月 13日

七、合同变更、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增减服务项目,增减服务费用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方式解决;

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同乙方的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4、乙方发生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10日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的保洁服务(按合同约定服务标准),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时,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本合同月服务金额2%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如果每 1个月内,出现5次,则甲方可解除同乙方之合同,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2、因乙方怠于履行本合同任何义务,甲方可请第三方代为履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从合同总价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3、因乙方违约而应向甲方支付的任何费用、违约责任,甲方均可直接从合同总价款中核减。

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责任或义务,乙方应在3日内按照约定采取补救措施并向甲方承担总合同金额2‰的违约金。如在上述期限内仍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届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再向甲方承担总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5、甲方无故不按时结算服务费用超过七日,交付乙方滞纳金,滞纳金费用为按日支付当月费用之总价额的2‰。

6、在与乙方配合时,甲方不及时或推委,甲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九、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8份,甲执6份、乙执2份,8份合同俱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三:保洁服务合同

财信·城市国际物业保洁服务合同

甲方: 重庆财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兴业大厦2楼

联系电话:023--67675901 传真: 023--6767590

1乙方:重庆帛霖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九龙坡区柳背桥树语城4栋18-

5联系电话:023--62892991 传真: 023--628929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的部分物业项目之清洁综合服务。为规范双方义务并保障双方权益,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乙方承包项目及范围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管理的的现有10栋住宅楼室内外公共区域、物管办公室、服务中心,商铺、地下车库等的日常保洁工作之综合服务业务;

第二条 财信城市国际项目清洁服务范围及内容主要包括:

1、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共用设施及共用部位(场地)的清洁卫生;

A、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包括大堂、门厅、电梯间、消防楼梯、天面、楼梯间、走廊通道、架空层、地下室、车库等;

B、道路、沟、渠、池、井、庭院灯、标识牌、地下自行车库、地面及地下停车场等;

C、物业办公室、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公共洗手间、为业主免费提供的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2、物业规划红线内,属业务管理范围的垃圾收集并清运至垃圾中转站;

3、乙方清洁卫生服务范围包含外墙(三米以下,不含底商铺面、广告牌)。

第二章 乙方承包方式

第三条 乙方采取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包风险等的承包方式,乙方需自行配备的保洁设备设施及用品包括:

1、高压水枪、大理石清洁机、拖地机、吸尘机、垃圾车(含打气筒)、洗地机(三合一)及保洁推车等相关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设施;

2、水桶、铁锹、扫帚、簸箕、拖把、刷子、垃圾袋及其他日常保洁易 耗品;

3、保洁、保养、消杀所需洗涤剂、消杀药水、消杀用具、药品、清洁 保养剂等消耗品。

第三章 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甲方无偿提供仅限于服务区域内保洁工作所需用的水、电,但不承担其它任何清洁保养所必须的设备、工具、清洁材料等物品的供应。提供工具房2间供乙方放置清洁器械、材料等物品及员工工作期间休息之用,若对上述场所进行改造或翻新,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五条 甲方有权监督管理乙方的清洁、保养等服务质量及工作方法和服务礼仪,每年组织对乙方的管理体系进行一次审核,以确保乙方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服务质量的稳步提高;

第六条 要求教育本公司员工自觉维护小区的清洁卫生,对破坏小区清洁形象的行为应给予及时制止与纠正,屡次违章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处罚;

第七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卫生质量,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现场负责人提出口头或书面意见,限期整改。对乙方的工作要求及建议,应给予全力支持;

第八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专业人员的技能予以评估,发现乙方人员不称职或有违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第九条 如遇特殊清洁工作需求时,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清洁工作;

第十条 甲方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以保证乙方按照标书、合同及其它双方议定要求运作;

第十一条 甲方有权随时抽查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数量和工作质量,并有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环境部作业文件》、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权对乙方违反甲方管理规定,及未达到服务质量标准之项目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有权按附件《清洁服务质量评审细则》规定内容处罚。对不符合甲方规定标准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第十三条 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规定,每月认真、客观填写《综合考核表》《工作验收单》等并经乙方确认后,以此为依据按时向乙方支付当月保洁费;

第十四条 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时间,临时调用本小区乙方工作人员协助进行清洁保养相关之工作,但须知会乙方现场负责人;

第十五条 根据乙方保洁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更换保洁员及主管,乙方须及时更换配置合格服务人员。

第十六条 甲方严禁乙方雇用非法劳工,否则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若甲方因此遭受牵连,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一切名誉及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如果乙方故意拖欠其员工的工资,而劳动局认为该项欠薪应追讨者,则甲方于乙方未能发放上述拖欠工资时,甲方有权从乙方应收的费用中扣除上述欠薪,以缴交劳动部门,凡所代缴此类薪金的款项,得视为依据此合同而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

第十八条 甲方有义务协调乙方工作过程中与业主间的关系。

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所共同制定之各项作业标准(具体标准参见合同附件之相关规定),为甲方提供专业清洁综合服务,并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甲方物业项目之清洁人员。遵守甲方所订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秩序,爱护甲方的财产,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对有违

法乱纪或违反甲方各项规定的乙方员工,乙方须予以严肃处理,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项目管理架构及工作人员相关资料,按照甲方定编人数41人(其中清洁工人40人,现场负责人1人),此人数根据甲方要求适时调整;乙方人员必须定岗、定责、定区域、定质量,必须将定岗方案报甲方备案。乙方应选派素质好、服务热情、形象较好、身体健康且年龄在男60岁(含)以下、女58岁(含)以下之专业人员(包括驻场负责人)进驻现场工作。指定现场主管人员,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日常清洁综合服务工作,巡检(包括自检和参与甲方联检)现场清洁卫生情况及工作日记,及时处理甲方投诉,并保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日常联系,以便于工作配合与协调;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进场/履行新合同前,应向甲方提交保洁服务详细工作实施计划及管理方案,包括项目月清洁用品和用具总清单、机械设备配置清单,并按照甲方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要求,所使用的清洁用品等符合相关要求;保洁人员工作时的安全防护要符合甲方执行体系的相关要求;保洁时对存在危险的情况要有安全标识;

第二十二条 每月26日之前,根据当月现场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下月清洁作业计划,每月25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上月《项目保洁月度工作报告》及上月问题的整改措施,并接受甲方关于清洁计划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已制定的月度及日常清洁作业计划如需修正或调整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乙方保证现场员工月流动率不高于5人,现场主管更换频率不高于2人/年(甲方要求更换的情况除外);

第二十三条 每月若有对乙方的有效投诉(特别是服务质量问题)未及时正确处理和解决达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提出警告,并可在当月清洁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清洁服务费。若因乙方承包范围内之清洁服务质量不达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环卫、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予以处罚,所需之罚金,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 每月至少一次指派高层管理人员到本项目所在地检查承包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情况,并积极征询甲方相关负责人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的有关劳动法规,为员工发放薪金、福利及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负责办理下属员工的劳动用工手续,申办暂住证等。不得无故拖欠员工薪金,如发生劳动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自行负责承包业务所需之全部设备、工具、清洁材料及清洁保养技术,按合同规定的清洁范围和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并严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乙方员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七条 乙方公司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须向甲方提交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或其它相关证件(健康证等)复印件;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统一身着甲方指定服装样式工作服、工作牌,着装整齐有序;严格遵守甲方之相关管理规定,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其工作岗位;非工作时间不得在甲方管理区域内逗留;

第二十八条 乙方工作人员在进入放置或张贴有甲方规章制度、信息资料等文件的办公场所、培训室等房间进行室内清洁时,不得翻阅、查看上述资料,如因特殊原因获悉上述信息,应严守秘密,不得向外传述、传阅;

第二十九条 乙方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分管人员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甲方按双方确定的清洁工作检验标准,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改正;

第三十条 乙方保洁工作时间应按甲方规定执行,小区如遇外宾或上级主管单位或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参观,以及市、区级有关职能部门对小区进行考评、检查,甲方需对保洁卫生进行突击清理,并保证检查合格;遇甲方发生跑水等突发事件时,甲方根据情况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无条件进行加班提供保洁服务;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工作中应充分尊重客户的生活习惯,不影响客户休息,工作时间应避开住户上下班的高峰。乙方驻场工作人员在小区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偷盗小区公共物品或业主财物。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标准顾问服务合同 第7篇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负责人:

地址:

一、 序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乙方”)与(以下简称“甲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乙方接受甲方的邀请,担任甲方的常年财务顾问。双方对下述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协议,共同恪守和执行。

二、信息咨询顾问

1.宏观经济研究产品:乙方定期对宏观经济运行、国家经济政策进行分析、预测和评论,利用信用社的信息资源和研发成果,为甲方资本运营提供相关的宏观经济状况、国家经济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

2.行业发展研究产品:乙方利用信用社的信息资源和研发成果,为甲方提供产业发展、行业竞争的最新动态以及行业分析报告等相关产品,提供行业内重大政策分析和行业发展信息。

3.金融市场研究产品:乙方利用信用社的信息资源和研发成果,为甲方提供金融产品、资本市场、投资机会等,并为甲方所需金融服务提供咨询建议。

三、专项咨询服务

1.企业投融资咨询:甲方进行项目投资与重大资金运用时,或者企业直接融资时机成熟以及产生间接融资需求时,乙方可提供基本的.投/融资咨询建议服务。

2.企业战略咨询:乙方利用行内信息资源在不违反商业银行对其他客户应有的保密义务的条件下,根据甲方需要为其提供区域内、国内乃至全球的竞争对手的企业信息和分析建议。分析企业市场地位、竞争对手、市场份额情况和产品竞争力,为甲方发展和管理提供咨询服务。

3.企业财务咨询:为甲方提升财务管理能力、降低财务成本、税务策划、融 1

资安排等提供财务咨询,推介银企合作的创新业务品种,对甲方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诊断工作,提出专业的观点和建议。

4.业务知识培训:根据甲方人力资源部门的要求,乙方组织安排人员对甲方的中层以上人员进行有关公司设立、资本运作、集团管理、投融资创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上市公司规范、投资管理、企业理财、收购兼并以及其它感兴趣的相关内容和热门话题进行培训或者交流。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向乙方提供常年财务顾问业务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3、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的材料和文件。

五、收费及其支付

1、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财务顾问服务,常年财务顾问费每年为人民币万元,包括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而付出的资料费、报告印刷费、报告撰写的人工费等。

2、若乙方为甲方去外地工作,差旅费、食宿费等由甲方承担。

3、双方认为需要进行实地调研、定期培训、聘请专家会晤等服务方式,由甲方负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六、违约责任

1、双方中任何一方均不得恶意串通第三方或以欺诈、胁迫等其他非法手段损害对方利益。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应遵重对方的合作地位,任何一方在与第三方商洽涉及本协议事项时,不得忽视和损害随访在本协议中的地位和权益。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对乙方提出可能导致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或提示,乙方有权予以审慎提示,若甲方对此置之不理,则应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责,乙方并有权解除协议,顾问费不予退还。

七、履行期限

本协议履行期限自生效之日起年内有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八、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签字之日起即具法律效力。本协议生效后,除协议另有规定或双方协商一致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九、不可抗力与情事变更

本协议效力存续期间,如发生政治、经济、金融、法律或其他方式的重大变故,继续履行协议将会对甲方或乙方或对甲、乙双方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公司前景等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双方可协商暂缓或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应提交潍坊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规则和有关规定进行仲裁。

十一、未尽事宜

本协议以中文为准,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 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人):

服务员标准劳动合同 第8篇

行为人实施合同诈骗行为, 其所骗取财物未达到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标准, 但达到诈骗罪的追诉标准, 该行为当然不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但该行为是否能够成立诈骗罪呢?如果成立诈骗罪, 那么是否违背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呢?

2 问题产生根源

上述问题产生根源, 其实本质是刑法条文之间的竞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 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法另有规定的, 依照规定。

3 问题分析

3.1 一般条款与特别条款

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从刑法理论上讲, 它们之间形成一种法条竞合关系。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 依照规定”, 所以对于诈骗犯罪的法条竞合关系, 应当以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一般原则处理。但是其前提是“本法另有规定”, 也就是说要有“特别法”。但如果行为人实施合同诈骗行为, 但其数额未达到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标准, 那么该行为当然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所以可以理解为其他条款对该行为没有规定。

3.2 在刑法上区分此罪与彼罪关键是看犯罪构成

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在主体和主观方面上是一样的, 所以二者的区别关键是看犯罪构成中的客观方面和客体。

(1) 犯罪客观方面, 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侵害的客观外在事实特征。其具体表现为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 (手段) 、对象。因为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在上述的某些方面是一样的, 所以该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的关键是看行为方法或者手段。具体说也就是诈骗行为与合同诈骗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的五种情形, 即①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②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③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 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④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⑤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的诈骗行为手段看似五花八门, 其实概括起来无非是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两类。从上面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合同诈骗行为都是诈骗行为。

(2) 犯罪客体, 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刑法分则根据犯罪客体的不同将犯罪分为十类, 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在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中作出规定;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在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作出规定。在本案中可以作两点理解:①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都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②合同诈骗罪中合同诈骗行为对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这一客体的侵犯要求必须在量上达到这一标准。

4 结 论

综上所述, 合同诈骗罪也是一种具体的诈骗犯罪, 其与诈骗罪的区别就在于其发生在特定的活动中, 采用特定的手段, 即利用签订、履行合同的方式进行诈骗。合同诈骗罪的成立以构成普通诈骗罪为前提, 当行为人的诈骗行为的数额没有达到各特殊诈骗罪的要求, 而达到了普通诈骗罪的要求, 应当认定为普通诈骗罪。

摘要:合同诈骗罪的成立以构成普通诈骗罪为前提, 当行为人的诈骗行为的数额没有达到各特殊诈骗罪的要求, 而达到了普通诈骗罪的要求, 应当认定为普通诈骗罪。

服务员标准劳动合同

服务员标准劳动合同(精选8篇)服务员标准劳动合同 第1篇甲方:乙方: 现居住地址: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因工作需要,甲方招聘乙方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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