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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合同范文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10-101

单价合同范文(精选10篇)

单价合同 第1篇

关键词:工程管理,固定单价合同,纠纷

0 引言

随着2013 清单规范的执行, 在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竣工结算中, 发、承包双方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按照合同约定, 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合同价款调整来确定最终的结算价。 为避免在结算阶段产生纠纷, 发、承包双方在工程的不同阶段, 要注意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 从以下几个方面明确。

1 发包方应明确采用的结算方式及费率标准

1.1 明确计价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在招标文件、 合同中明确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不能含糊地写为固定价格合同, 以免结算时产生纠纷。

1.2 工程类别的确定原则

招标文件中应根据费用定额明确招标工程的具体工程类别, 以免在招投标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偏差。 如有工程施工难度很大, 根据费用定额不能确定的特殊工程, 可在合同中明确由造价管理部门核定其工程类别。

1.3 总承包服务费的结算方式

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应明确总包的服务范围以及服务的深度, 并在合同中确定工程结算时总承包服务费费率以及计算基数。

1.4 规费及税金的结算方式

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应明确约定以投标截止日前28 d之基准日, 在此之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发生变化的, 不作调整。 基准日后政策等发生变化的, 应当调整规费和税金的费率。

1.5 工程计价风险的确定和分担

在招标文件、合同中必须明确工程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工程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进一步表述则为明确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 d为基准日, 在基准日之后由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的, 应按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 调整合同中相应项目的合同价款。

尤其对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 应在合同中明确由发包人承担。 如承包人要求使用风险限定性较强的合同, 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金额等。

1.6 因不可抗力导致增加工程费用的分摊

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详细明确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其他费用的增加, 发承包双方应按2013 清单规范规定的原则分别承担相应的费用, 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

2发承包双方应明确综合单价和工程量调整原则

2.1 竣工结算时工程量的确定

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以计量的工程量确定。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竣工结算的工程量调整原则, 应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已完工程竣工图中应予以计量且承包方实际完成、双方认可的工程量确定。

2.2 合同施工期内材料价格波动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原则

合同履行期间, 因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的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 应根据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事先明确约定:

(1) 可调价材料种类与名称;

(2) 发承包人承担的材料上涨或下跌的风险幅度, 以及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的调整方法;

(3) 调整材料价差时基准期价格是以指导价为准还是以实际投标价或采购价为准;

(4) 明确因发、 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延误期间超出合同约定工期, 价格波动造成的差价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3 合同施工期内预算人工工资单价变动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原则

2013 年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 》 中规定, 由于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 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 应由发包人承担。 合同应明确投标报价即合同中人工工资单价金额以及定额工日数量, 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调整人工工资单价。 如原投标报价中工资单价有让利的, 工资单价调整时应扣除原报价中让利部分, 此外人工工资差价部分还应根据费用定计价规则规定计取相关费用、税金等。

2.4 工程量结算时工程量增减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

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首先应明确约定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 综合单价即应相应调整。 一般调整的原则:工程量增加, 综合单价调低;工程量减少, 综合单价调高。 同时应详细约定合同价款中工程量增加或减少时, 相应的新的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和方法, 包括定额的套用、人工等价格的取定、管理费利润的取定, 以及新增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费是否计取措施费、管理费利润是否让利等。

2.5 竣工结算中出现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或清单漏项时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

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施工中出现设计变更或是由于招标时工程量清单描述有误, 导致设计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 由于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漏项、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 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 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的工程量清单项目, 其对应的综合单价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 合同中已有相同的综合单价, 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 合同中已有相类似的综合单价, 可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 合同中没有相同或相类似的综合单价, 由承包人确定新的综合单价, 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但在施工合同的签订中, 对于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的计算方法尤其是第 (2) 点内容应予以进一步明确, 包括其计价依据、工料机价格、相关措施费以及让利幅度等, 其中工料机的价格采用信息价或是施工方的投标价, 或是相对应的指导价格, 都必须具体明确。 这样才能在工程结算时有完整的计价依据, 从而避免造价纠纷的产生。

2.6 措施项目费用的调整原则

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约定,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变化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 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 相应的措施项目发生变化, 措施项目的费用也应作相应调整。

针对材料检验试验费等以费率计算的总价措施项目费, 合同应明确约定该部分费用作为包干费用结算还是根据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变化作相应调整, 如为前者, 则工程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如为后者, 则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其费率以投标报价时的费率为准, 其计算基础以审定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或以合同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准。

针对脚手架等可以准确计算工程量并计算综合单价的单价措施项目费用, 施工合同中应明确这部分措施项目费用的结算原则, 即分部、分项工程量出现调整时, 也应调整相对应的措施项目工程量, 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措施项目的合同价格相应地确定调整后的措施项目费用。

针对措施费中没有的项目, 应由承包人根据发包方认可的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 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 列出措施项目变更费用, 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3 发承包双方应明确材料暂估价和材料价款的结算原则

3.1 材料暂估价的结算原则

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材料暂估价单价的组成, 其暂估材料单价组成除材料采购原价外应包括场外运输及采购保管费。应明确材料暂估价的结算方式。 其中包括材料暂定价格的供应方式, 为乙供还是甲供。 最终材料价格的组成内容应与材料暂估单价相一致。应明确价差调整导致综合单价增加或减少的部分, 计取相应的措施费、规费、税金等。

3.2 甲供材料的结算方式

招标文件应提供甲供材料表, 明确甲供材料名称、规格、价格等, 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应明确甲供材料费用应计入综合单价中, 并计取相应的措施项目费、相关规费、税金等, 计入工程总造价。

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甲供材的退还方式, 即应按应退还甲供材料的数量×单价在税后退还。 还应明确退还甲供材料的数量,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 应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承发包双方确认的甲供材料消耗量, 确定退还发包人甲供材料的数量。

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发包方完成了采购和运输工作, 并将材料运至施工工地仓库交由承包方保管的, 承包方退还价差时应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计入工程造价的甲供材料价格除以1.01 退还给发包方, 其中1%作为承包方的现场保管费。 施工合同应明确约定甲供材料若有超支或结余的处理方法。

3.3 工程用水电费的结算方式

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应明确工程用水电费的费用缴纳方式, 以及工程中具体的挂表方式、水电费用扣还单价及数量等, 以及是否列入工程造价中结算。

4 明确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

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应明确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 如对问题的解释有所矛盾, 优先解释顺序应如下:①施工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④施工合同专用条款;⑤施工合同通用条款;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⑦设计资料和图纸;⑧双方约定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发、承包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 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补充协议、变更和洽商、会议纪要等书面形式的文件属于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5 结语

如果发、 承包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 双方需要调解时, 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由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如调解不能解决问题时, 双方可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或提起法律诉讼。

参考文献

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第2篇

1.1.人工配合机械清理基底土方(按投影面积计算):8元/㎡,乙方包工包料;

1.2.100厚C15混凝土垫层浇筑:30元/m3,甲方仅提供商品砼;

1.3.砖胎膜砌筑(含抹灰,砖胎膜外侧土方回填):455元/ m3,乙方包工包料;

1.4.剔凿桩头(CFG桩,素砼):20元/根(乙方包工包料);

1.5.5cmC20细石砼防水保护层:5元/㎡,甲方仅供商品砼;

1.6.除垫层外的其它结构混凝土浇筑:30元/m3,甲方仅供商品砼;

1.7.现浇构件钢筋制作、安装(图示工程量):单体地下室工程及单体工程一层以下(不含一层)560元/t,单体工程一层以上(含一层)720元/yt,甲方仅提供钢筋主材;

1.8.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按展开面积计算}:45元/㎡,乙方包工包料;

1.9.模板支撑体系架料的租赁费用(按建筑面积计算):12元/㎡,包工包料,乙方须对自有架料的现场看护,并对架料的损耗及丢失负责;此项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另行发包,价格整项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1.10.外挑架工程(按建筑面积计算,其中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52元㎡,乙方包工包料,外架工期按12个月计,防护工期按15个月计,包括外架的搭拆、维护、刷油漆、地面硬化、跳板铺设,架料租赁、运输、进退场,结构卸料平台搭拆,人货电梯卸料平台的搭拆,塔吊附墙操作平台的搭拆,临边架料防护,安全通道、防护棚的搭拆,安全挑网、平网的搭拆,包工包料,包括所需的架料、安全网、平网、筑坝、竹笆、跳板、预埋件、槽钢、钢丝绳及卸料平台所用的模板木方等一切外架、防护完成所需的材料;乙方须对自有架料的现场看护,并对架料的损耗及丢失负责;此项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另行发包,价格整项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1.11.安全文明施工包干(按建筑面积计取单价):9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5元/㎡,四口五临边防护4元/㎡,含结构卸料平台搭拆(包工包料);含人货电梯卸料平台的搭拆、塔吊操作架的搭拆的人工及辅材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含以上所有项目所需架料的进退场装卸;含临边架料防护、安全通道、防护棚的搭拆、基坑周边垂直防护架的搭拆、楼梯防护、电梯口防护等四口五临边防护的人工及辅材,含以上所有项目所需架料的进退场装卸;乙方须对自有架料的现场看护,并对架料的损耗及丢失负责;

1.12.地下室顶板薄壁箱及其以下钢丝网片,基础用钢板止水带、橡胶止水带、基础及结构预埋件制作安装,甲方仅提供主材,人工及辅材等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价格已含于以上项目综合单价内,不另计取;

1.13.乙方自有施工区域内的料场,加工棚、库房、办公室等临设包工包料,地下室照明、楼层照明、塔吊镝灯照明等包工包料,基础排水、排水泵、电线等包工包料,以上项目施工必须符合甲方现场要求,价格已含于以上项目综合单价内,不另计取;

1.14.现场办公区办公室及附属设施,生活区活动房及附属设施的安全防护甲方将委托任意一中标单位施工,所发生费用由五个区段施工单位按比例分摊,其费用已含在以上报价内,不另计取;

诞生全国单价新地王 第3篇

公告显示,该地块起始价为3.55亿元,出让面积6885.2平方米。该地块需配建保障房,建成房屋不得预售,须以全装修现房销售;受让人须在地块内落实100%建筑面积的装配式建筑。

河北

90平米以下唯一住房契税减至1%

近日,河北省政府正式发布了《关于促进河北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了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家庭惟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等。

另外根据《意见》,各类住房建设项目要在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此举将加大对房地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

南京

土拍底价成交成“魔咒”

6月25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国土局再次推出6幅土地出让,和之前几次土地拍卖会情形一样,本次拍卖会的“旋律”依然是底价成交,6幅地块中有5幅都是底价成交,另外一地块也仅在第二轮就被拿下。

在6月20日的一次拍卖会上,南京国土局一口气推出了10幅地块,许多地块的位置都不错,但依然刺激不了开发商拿地的积极性,10幅地8幅底价拍出。截至6月25日,南京2014年度一共卖地收入约为288亿元。

海口

“购房入户”首日,12人落户

在中国楼市走向引起新一轮热议之时,海南省海口市出台“购房入户”新政。6月24日,海口市正式受理“购房入户”手续,首日符合条件的3户共12人成为海口市民。

在海口购房入户需满足多项条件: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上)入户人员为海南省户籍的购房者以及户籍在本省的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父母(含配偶父母)和符合计划生育的未婚子女;入户人员最多不超过5人。

广州

“末代经适房”40万元可买三居

去年广东省广州市暂停经适房建设和申请后,相隔半年多,广州再度推出新一批“末代经适房”。6月22日在广州白云区穗和家园意向登记现场看到,1792套经适房受到市民追捧,样板房几乎被挤爆。

据了解,此次无论是两房一厅还是三房一厅户型,面积都在60平方米至70平方米之间,换言之,按房屋基准价格5817.17元/平方米计算,40万元左右即可买到一套三居。有巿民表示,这样的价格还是颇具吸引力的。

济南

全面放开限购,无户籍套数限制

据齐鲁晚报微博消息,7月10日起,济南新房与二手房限购政策将全面放开,不管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在济南买房都没有套数的限制。这也意味着,在济南实施了三年多的限购政策将正式退出房地产市场。

济南市是2011年11月开始实行限购政策的。当时规定:“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在限购令到期之后,政策并未改变,一直延续至今。

襄阳

3万平米以下项目实行现房销售

综合7月9日媒体消息,湖北省襄阳市政府近日下发《促进房地产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试行)》,意见要求两幢以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内的零星开发的商品住宅,不再受理商品房预售。

据了解,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开发企业不得以预订、排号、团购、认筹、认购等任何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订(定)金、诚意金、会费、排号费、团购资格费、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该市房管部门市场科工作人员表示,预售门槛的提高,主要是为保障中小开发企业资金链,避免烂尾楼。

厦门

外地人可“补税”购房

单价合同 第4篇

固定单价合同指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只需要估算出每个单位单项工程子目的价格,实际进度款根据完成的工程量乘以相应工程子母的价格计算,而竣工结算价款以竣工图的工程量乘以相应子目的价格计算,即固定单价合同的各项单价在工程实施期间不因价格的变化而调整,除非满足合同中价格调整的条件(如当价格涨跌超过一定幅度时的价格调整方案)。自从我国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来,这一类合同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因此研究这种合同下的工程造价控制策略对现代的工程项目管理有重要作用。

1 固定单价合同的特点

固定单价合同中的固定单价综合了实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综合管理费、风险费、利润、税金等。因此一般施工过程中这些因素的变化都不会影响到单价,即工程中的单价是固定的,不会随着市场中这些因素的变化而变化。但是固定单价合同中的工程量是根据工程实际发生量来计算的,它是变化的,这导致工程总价也是变化的。因此,它是一种“量变价不变合同”。

1.1 固定单价合同的优点

1.1.1 合理分担风险

这种合同下,承包方主要承担价格风险,建设方承担工程量的风险。不同于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既要承担价格风险,还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风险;也不同于可调单价合同,工程量和价格风险都由发包方承担。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可以显著的减轻承发包方的责任,从而使得承包方和发包方共同采取措施应对各种工程风险,降低工程造价,节约工程成本[1]。

1.1.2 刺激承包方提高工效

由于现在的承包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在投标报价时,所有投标者面对的工程量清单是一样的,承包方要想从众多投标者中脱颖而出成为中标者,就必须降低各单位单项工程子目的价格。但是,工程款支付时,价格是不能变动的,所以承包方想提高利润,就要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节约成本。因此,这种合同方式能鼓励承包方提高工效来获取利润。

1.1.3 便于管理,节省时间

在进度款支付及竣工结算时,只需计算按实计算工程量,然后乘以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子目的价格即可,省去了大量的查询、套取工程价格的工作和时间,也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意外费用。

1.2 固定单价合同的缺点

1.2.1 工程单价的组成划分困难

实行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招标单位必须对工程单价的划分做出明确规定,以便承包人能够进行合理的定价。但是一般工程量清单制作时间比较短,而且招标时建筑工程仍然是个未知数,要使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具有概括性,并不出现漏项、错项是很困难的。

1.2.2 新的综合单价的确定困难

由于工程的不确定性很大,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常常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的材料和施工工艺进行更换,当工程的这些因素发生变化时,可能合同中的综合单价就不再适用了,这时新的综合单价的确定就比较麻烦。

2 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策略

2.1 招标文件的制作

对于固定单价合同,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可以不准确,但是一定要明确、完整的描述出各工程项目包含的工作内容和特征。笔者在工程实践中就曾遇到某项目基坑开挖工程招标过程中,由于图纸上的场地原始标高与现场实际场地标高不符,编制招标文件时未深入现场了解实际情况,导致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土方开挖项目比实际少了很多,而且工程量清单中“挖淤泥土方”子目工作内容描述不清楚,没有在工作内容中描述包括土方外运。另外,对工程量清单描述不清楚,导致报价过程中容易产生歧义。

从以上实例可以看出,一个好的招标文件有两点非常重要,一是工作范围定义清晰,二是工程量清单定义准确[2]。要做到这两点,首先,编制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预算业务知识,而且具备一定的工程设计知识和施工经验;其次,编制人员要认真研究设计图纸,熟悉所有工作的程序,要将工程的建设标准、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在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详尽的描述出来;最后,要认真勘测现场,对于在施工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尽早做出预测,对将要影响报价的项目予以划分。

2.2 评标

固定单价合同中投标商为了兼顾盈利和总报价具有竞争力这两个目的,经常会采取一定的投标策略。例如,对预计工程量可能增加的项目报高价,对预计工程量可能减少的项目报低价[2]。因此,固定单价合同的评标不能单纯的以总价低价中标,还要分析分析综合单价的组成及其合理性。具体实施过程中,除了要与合同预算对比外,还要搜集和建立各单项工程综合单价以及单价中人工、材料、机械、管理、风险等的经验数据指标作为参考。对于那些明显低于或高于造价参考指标的单项工程的综合单价要多加留意。另外,为了避免施工单位与建设方在工程造价的组成划分等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有必要在评标时进行经济和技术澄清。上述工程实例中,招标方发现问题后立即与中标单位沟通,发给对方一份《施工报价澄清函》,并按实际情况调整了工程量清单签订合同,才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2.3 合同谈判

虽然固定单价合同能够将工程风险在建设方和施工方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但是除非在合同中对双方的责任和权力及工程中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的分担做出全面、合理的界定,工程造价的控制仍很难保证。例如在某商铺隔墙砌筑工程项目中,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方式,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如表1所示,其中的含税综合单价综合了材料、人工及各种措施费用和税金。由于合同中没有对于工程增加项目的价格的确定方法的规定,导致结算时不仅增加很多工程价款,而且施工方报的卷闸门维修、卷闸门锁安装、拆门洞等工程项目的价格的确定中产生了很多纠纷。

结合以上事例,实际合同谈判过程中以下几点一定要特别注意:

2.3.1 约定合同价款调整的前提条件

虽然固定单价合同的结算工程量以合同约定工作范围内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为准,其工程量变化风险由建设方承担,但是为了降低施工方不平衡报价等因素带来的风险,合同中应该约定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超过一定的幅度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

2.3.2 约定工程变更时新增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和方法

(1)合同中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或者合同约定套用当地定额,价格按照施工期间当地信息价的平均值调整。

2.3.3 约定工程价款调整时措施费用的调整方法

对于措施费用的调整经常使用的方法有(1)对措施费应取费的项目、各项目的取费基数和费率进行约定,结算时按约定的取费基数和费率对该取费的项目进行取费;(2)对措施费采用总价包干办法,结算时新增合同价款不再计取措施费;(3)合同范围内(含变更)的措施费总价包干使用,合同外的签证费用按造价比分摊增加。工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取调整方法,但不管采用哪种方法,一定要在合同中对合同范围内外工程价款的措施费的计取方法做明确的说明。

2.3.4 约定其他风险的分担

这里说的其他风险一般包括以下几项:(1)虽然固定单价合同中价格风险主要由承包方承担,但是也不能完全由其来承担,对于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市场价格风险,包括材料机械价格等风险,承发包双方应对风险进行合理分摊,明确约定风险的范围和幅度。(2)对于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发生变化的政策性风险,不应由承包人来承担此类风险,而由业主承担,合同中应该有相关调整的规定。(3)对于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如承包人的管理费利润的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4)不可抗力引发的风险,主要由发包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和损害。承包人只承担自己的利润损失[3]。

3 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策略

可能到施工阶段施工方才发现由于投标报价失误等原因使得某些工程项目报价过低,该综合单价会使利润微薄或者甚至导致亏损。这个时候为了转移风险,施工方往往会想尽办法要求业主进行设计变更,更换施工工艺或材料类型,尽量使结算时不会再采用投标时的综合单价。例如,在某工程项目车棚地坪施工过程中,设计原为人行道砖地坪,施工方发现其投标时人工安装人行道砖的综合单价为28元每平米,实际上光人行道砖的材料价格就为43.6元每平米,为了避免亏损,施工方想办法让业主将铺人行道砖的地坪变更为现浇混凝土地坪,结算时按现浇混凝土地坪的价格计算,将原本由施工方投标失误所应承担的风险转嫁给了建设方。

4 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策略

对实行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结算时要从两个方面加以控制造价。首先,对于合同内的工程项目,结算工程量按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这就要求审计人员根据竣工图纸准确的计算工程量。一般这一部分的数额在总的结算价款中占的比重比较大,所以其准确性对造价控制至关重要。其次,对于施工阶段的增补项目,首先应根据工程管理人员的签署意见对增补内容进行分析,区分该项工作是否有必要重新列项,是否已包含在合同中[4]。这需要特别注意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列项的每个分部分项程按照甲方要求及技术规范所应包含的工程内容与工程要求。审计发现,有的施工单位将已经含在综合单价中的部分工程内容作为洽商单独列项,向甲方索赔[5],只有对合同范围内的内容非常清楚才能避免重复计算。

参考文献

[1]史阿玲.固定单价合同利弊浅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1,21:260.

[2]杨亦文.刍议单价合同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与费用控制[J].项目管理技术,2008,6:38.

[3]梅新峰,夏春.浅谈固定单价合同在工程结算时产生的问题及措施[J].华章,2011,25:336.

[4]严艳林,姜亮.固定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风险分析[J].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9:67.

固定单价合同如何审计 第5篇

一是在审计依据上应向重合同转变。以前,消耗量、材料价格、费用等都是由定额规定下来的,是审计最重要的依据,而工程造价管理体系的改革弱化了定额的作用,相比之下,合同作为审计依据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合同的程序性评审与合同本文评审是保证合同合法与规范的关键。尤其是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后,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工程量复核提出了更高要求,合同履行中的审计主要是检查合同是否得到全面执行,以实现把握线索、诊断偏差、分清责任、降低风险。

二是在审计内容和重点上应由竣工结算向跟踪审计转变。以前的审计内容和重点是竣工结算终端把关。审查工程竣工图计算的工程量是否准确,套用定额、取费以及调整的材料价格是否合理等。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后,审核确定施工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将是首要任务。这就要求审计工作要向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深入,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审计。

要立足工程造价控制的前沿,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服务到位,做好与工程造价及施工管理人员的沟通。认真把握好施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在施工现场摸清工程量变化的一切线索,以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较为丰富的经验积累,协调、监督好每一件索赔事件,进而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监督。对合同约定或实际确定的消耗量、生产要素价格和各种费用及数值,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也需加以重点审核。

对索赔证据及索赔程序执行是否符合法定的刚性审查,也将成为工程造价审计的重点。以上均要求审计人员更加深入到施工现场,参加全过程的造价控制,时刻掌握第一手资料,将工程审计工作的内容和重点转移到跟踪现场。只有充分掌握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了解整个工程的具体实施过程的关键环节,才能确保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的科学性。

工程造价审计应当不断完善

首先,审计工作应向项目前期深入。审计人员要在招投标阶段就介入,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避免出现招标文件内容不合理或招标范围不明确的现象,确保招标文件的严密性和完备性。如某工程施工项目,工程送审时发现,合同约定设计变更部分的取费按招标文件执行,而招标文件已规定的取费类别超出了国家规定的标准,使造价审计工作十分被动,增加审计工作难度的同时又不能很好地控制工程造价。所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是必要的。同时,也要加强标底的审核工作,保证标底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使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承包内容具体化,为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和材料调整价差提供依据。

其次,合同是甲乙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对工程造价的许多因素给予约定。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审计工作也应及早介入。应注重合同的严密性、完备性审查。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项条款把关,特别要注意材料价格、取费依据、计价方式、索赔处理等,均应作明确规定,为结算审计工作掌握主动打下基础。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论工程大小,均应采用建设部统一制定的正规合同文本,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审查合同条款时,针对不同的工程,应特别重视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的约定是否严密。

第三,严格要求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每一个送审项目都要求施工方将结算资料分类装订成册,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审。所有结算资料要真实完整,杜绝补签资料现象。这样,既促使甲乙双方更加重视资料整理的及时和完整,又可减少造假证据的机会,同时对加强项目前期和实施过程的管理工作也起到了监督作用,使工程项目管理更趋规范,建立起实用、高效、统一、协调的标准和造价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全行业信息资源共享和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

第四,工程造价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人员技术力量和职业道德水平,因此应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培养高标准的人才队伍。许多单位的内审人员,并非是建筑工程专业,大多是财会专业经培训后上岗,对建筑工程知识的掌握并不十分精通和全面。工程造价审计人员不仅要学习审计法规,还要加强建筑工程专业知识的学习,重视索赔知识的掌握。

谈综合单价的编制及应用 第6篇

关键词:清单,定额,工程量,综合单价

0 引言

综合单价为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在投标过程中, 需要对业主提供的清单项目编制综合单价;在施工管理过程中, 对新增加的项目往往也需要编制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是施工单位对业主单位提供清单项目的响应, 在造价管理中起到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 综合单价编制的质量直接决定了合同总价, 因而需要尤其重视。

1 编制原则

清单项目一般包含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 综合单价的编制过程就是将定额计价形式向清单计价形式转变, 二者转变的依据就是该清单的合价等于该清单项目包含所有定额子目的合价, 即:

清单量×清单价=清单合价 (1)

其中清单价即综合单价。按照此等式, 则有:

综合单价=清单合价/清单量 (2)

按照此公式, 要计算出综合单价, 需要该清单项目的清单工程量及该清单项目下各定额子目的工程量及单价。

2 定额量及清单量计算

2.1 清单量的计算

清单量一般由建设方在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标明, 工程量清单是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是建设方依据施工文件 (主要是图纸) 按照清单工程量计算规范编制的文件。

工程量清单包含以下项目: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等。项目特征为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如施工材料、材料规格、施工方法等;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了工程量计算方法及依据;工作内容描述了具体操作步骤。尤其需要重视对项目特征的详细描述,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重要意义在于:用于区分计价规范中同一清单条目下各个具体的清单项目;是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准确确定的前提;是履行合同义务、减少造价争议的基础。

清单量的计算依据为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计算规则, 原则上按照设计图示及尺寸计算, 材料损耗、土方放坡、隧洞超挖等不予计算, 此部分在定额工程量里考虑, 合同另有规定的, 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2.2 定额量的计算

定额工程量之前, 要解决三个问题:

1) 该清单项目包含哪些定额工序;

2) 各定额工序使用何种定额;

3) 在选定定额中选择定额工序对应的定额子目。

一个清单项目一般包含多个定额子目, 清单计价计算规范中, 对各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都有详细描述, 定额中也对各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作了描述, 对照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和定额的工作内容, 即可确定该清单项目包含的定额子目。

有些定额项目能在两个以上计价表中找到类似子目, 但由于各种计价表类似子目的定额含量、费率等方面存在差异, 且工程量费用基数一般比较大, 导致套用不同定额所得到的工程造价会有差异, 因此, 准确合理使用预算定额非常重要。在传统定额计价模式下, 定额依据的确定应当遵循“干什么工程执行什么定额, 预算定额与费用定额配套使用”的原则。

先熟悉施工图, 掌握施工图工程类别, 对照该地区定额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选定合适的定额。选定合适的定额后, 还要根据清单项目特征及定额的规定, 在确定的定额中选定对应的子目。

在清单项目定额子目确认后, 即可按照定额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定额工程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要考虑到材料损耗、土方放坡、隧洞超挖等工程量, 原则是尽量接近施工实际情况, 并涵盖清单项目包含内容, 不重不漏。

2.3 清单量与定额量的联系与区别

在实际运用中, 清单量及定额量常常会被混淆。清单项目工作内容可以分解为一个或多个定额工作内容, 但两者的工作内容应一致, 不能重叠或漏项。二者有以下区别:

1) 计算依据不同。

工程量清单的计算规则参照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来计算, 定额工程量按照定额中规定的计算规则来计算。

2) 计算原则不同。

清单的原则是按照图示设计尺寸计算净量。

定额的计算原则是参照清单项目包含施工全过程, 保证不重不漏。

3) 包含的工作内容不同。

清单项目一般可以拆分为多个定额工序, 即清单项目下所有定额工序的工作内容与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一致, 单个定额工序包含的工作内容一般仅为清单项目工作内容的一部分。

3 单价分析表的编制

单价分析表的编制即确定清单项目下每个定额子目的单价。

3.1 定额的选取

预算定额是规定消耗在合格质量的单位工程基本构造要素上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 是计算建筑安装产品价格的基础。依照2.2中选取的定额, 编制单价分析表。单价分析表按照选取的计价表确定定额子目人、材、机的含量, 人、材、机的单价按照合同规定条款调整。定额的选用应注意其与清单项目的衔接, 清单及定额都规定了其包含的工作内容, 清单项目包含所有的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与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应一致, 即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是在定额的工作内容中体现的, 要确保定额的工序与清单的工作内容不重不漏。

3.2 调整及代换

定额是按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 结合地方标准、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及部分建筑构、配件通用图作法进行编制。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 因自然环境、设计等差异, 建筑实体与定额采用标准存在一定差别, 有的差别对单价影响较大, 出现这种情况时, 就需要对定额人、材、机的种类及含量进行调整或代换, 调整和代换的原则在定额的说明或注释中都有规定。在编制单价分析表时, 需要注意实际施工资料与定额的差别, 结合定额说明或注释, 保证编制的单价分析表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合。

3.3 费率调整

分部分项工程费除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还包括管理费及利润, 管理费及利润的金额一般用费率表示, 在费用定额的基础上, 按照合同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他文件确定费率的大小。在各定额子目中, 都有管理费及利润的金额, 相当于间接提供了管理费及利润的费率, 但在实际操作中, 管理费及利润属于可竞争费, 并不以定额固定为准, 施工单位需要按照自身能力及报价原则来确定费率。

综合单价还包含了风险费, 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此部分需要对施工所在地的市场详细调查, 掌握其发展趋势, 以便确定风险费费率。

4 综合单价的形成

将以上步骤形成结果, 代入式 (2) , 即可得出综合单价。

综上所述, 综合单价的形成步骤见表1。

5 结语

本质上, 综合单价就是企业在政府宏观调控及现场实际的基础上, 结合自身特点及未来市场风险的预测, 对业主招标文件响应的结果, 也是我国工程造价计价工作逐步实现“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目标的要求。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情况下, 综合单价决定了合同总价。合同总价是对施工单位施工活动的货币体现, 直接关系到施工单位的收益。在招投标过程中, 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并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投标人根据规范标准及自身情况确定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成了决定性的因素, 定高了不能中标, 定低了又要承担较大的风险。单价的高低直接取决于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的高低, 需要企业在充分理解并应用清单、定额等规范标准外, 努力挖掘自身优势, 在控制风险的同时, 让综合单价真正体现本企业的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GB 50500-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S].

[2]《工程造价基础理论》编写组.工程造价基础理论[Z].

水电工程人工单价浅谈 第7篇

随着水电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体系的改革和水电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的全面推行, 预算定额在水电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 不仅作为项目编制工程标底、投标报价、概算估算指标的基础, 同时也是水电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解决建设过程中经济问题的依据。由于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涌现,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 尤其是机械化程度大幅度提高, 再加上国家一些配套的经济政策影响, 从而引起套用97概算定额计算出的单价同实际施工情况极不相符的现象更为突出。特别是按97概算定额计算出的人工单价偏低, 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人工费单项费用超支现象严重。仅从人工费单项费用分析的角度, 结合我公司在向家坝左岸主体及导流工程中的实际情况, 来说明预算人工单价与现行人工工资水平之间的差异。

1 按97概算定额计算人工单价及人工工资水平

2005年底, 我公司在向家坝水电站左岸主体及导流工程投标报价中采用当时现行计算规则, 确定人工单价高级熟练工为6.59元/工时, 熟练工为5.49元/工时, 半熟练工为4.71元/工时, 普工为4.27元/工时, 安装工为5.36元/工时, 具体计算如表1、表2 (仅对高级熟练工和安装工作详细计算说明) 。

按照此标准, 高级熟练工为52.72元/工日, 熟练工为43.92元/工日, 半熟练工为37.68元/工日, 普工为34.16元/工日, 安装工为42.88元/工日。取单价最高的高级熟练工计算, 扣除占人工单价约34%的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劳动保险基金、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劳动保护费等公用提取部分后, 能够向职工直接发放的工资单价为52.7266%=34.8元/工日。扣除每年休假天数后, 平均每月工作时间按照27天计, 能够发放给职工的月工资为

34.827=939.6元。

2 按实际消耗人工计算工资水平

施工单位在所承担的向家坝水电站左岸主体及导流工程大坝混凝土浇筑施工中, 采用了缆机、胎带机、港机、高架门机、平仓机等现代化施工手段, 提高了施工工效, 使混凝土浇筑施工中用于备仓、浇筑的人工消耗量与97概算定额消耗量相比有所减少, 以97概算定额重力坝 (垂直运输以缆索起重机为主) 子目为例说明。

97概算定额第四章编号40003 (仓面面积400m2以上) 重力坝子目, 每百方混凝土人工消耗为 (3+67+150+114) ÷8=41.75工日。目前浇筑层厚基本为2m或者3m, 实际消耗人工理论上应比定额消耗少, 根据作业单位对已施工仓位的备仓、浇筑等工序施工人工消耗的追踪记录, 以及各种实测及统计资料, 分析计算出每百方混凝土人工实际消耗大约为36工日。

目前, 施工单位在左岸大坝左非坝段、结合段完成的混凝土基本上为基础混凝土及坝体混凝土, 均为大体积混凝土, 平均每仓浇筑方量在

1500m3以上, 其每方混凝土中的合同人工费均为15.81元 (合同人工费= (36.59+

15.81元/立方米) 。根据混凝土施工现场统计平均每月完成混凝土方量为55000m3, 按合同人工单价计算:人工费总计:15.8155000=869550元;公共提取部分:86955034%=295647元;直接发放部分:869550-295647=573903元。完成55000m3混凝土需人工:550000.36=19800工日;折合月工作人数:19800÷26工日/人/月=762人/月;生产工人月工资:

若扣除按国家规定职工必须缴纳的“五金” (“五金”占职工工资总额的15%, 其中:养老金5%;住房公积金5%;失业保

险金1%;医疗保险金2%;企业内部养老储蓄保险金2%) , 753.150.15=112.97元, 生产工人月可发工资为753.15-112.97=640.18元。

3 实际工资发放水平

根据施工单位向家坝一期工程混凝土施工主力单位砼项目部2007年的工资发放报表, 按每月工作26天计, 实际工资发放水平为在岗正式职工平均月工资1482元。

4 实发工资水平与97概算定额人工费水平比较

如前所述, 以混凝土工程重力坝子目为例和97概算定额相比, 我公司在向家坝一期工程混凝土施工中的人工消耗确实比定额消耗量少, 虽然这部分人工工日的减少是以增加其他人工数量和机械等费用为代价换来的, 但是即使不考虑这些费用的增加, 只仅仅考虑人工费部分, 将定额人工费的直接发放部分按测算的实际用工量平摊, 按工人月出勤26天计, 能够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工资水平也只有939.6元/人月, 即使在葛洲坝职工实发工资水平较低的情况下, 按预算定额计算的人工费与实际水平相差仍然较大, 与2007年工资水平相比差:1482-939.6=542.4元。

若按每月平均浇筑混凝土55000m3和实际测算人工消耗计, 那么每月人工工资直接发放部分在不包括混凝土拌制、混凝土水平垂直运输以及定额设备机上人工的情况下, 就至少有542.4762=413309元的缺口, 具体到全年就有41330912=4959708元的差额。也就是说每浇筑一方混凝土, 就有413309÷55000=7.52元的人工费亏损。若考虑实施国家劳动法休假规定发放工资, 则亏损就更大了。预算定额中土建工程项目的间接费是以直接费为基数计费的, 而人工费是直接费的重要组成部分, 并且安装工程直接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人工费偏低, 将会导致间接费降低。所以说人工单价低影响的不仅仅是项目人工费, 而且还牵涉到项目的间接费及企业利润。

近几年, 国家对职工住房、医疗、养老等出台了许多新政策, 一些原为社会或企业负担的费用转变为职工个人负担, 例如前面提到的职工必须按月缴纳的“五金”, 这些费用在97概算定额人工单价中都未包括。同样企业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必须缴纳的社会统筹, 也已达到了人工工资总额的34%, 其中:养老金15%;住房公积金5%;失业保险金2%;医疗保险金7%;企业内部养老储蓄保险金5%, 那么按预算定额计算的人工单价中, 公共提取部分目前只够支付上述社会统筹, 还有部分社会福利及职工福利、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等费用, 企业将无从开支。

通过以上分析, 可以看出, 现行预算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明显偏低, 与目前水电施工的实际情况相差太大。而人工单价是直接影响企业职工的工资收入关键, 这种现象不利于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责任心, 使企业在实现既定工作目标时困难增大, 同时也使企业在人工工资支付上入不敷出, 造成施工企业在人工费上严重亏损。

虽然招投标的规则允许和要求施工单位可以依据自身优势不按照现行计算规则报价, 但实际上由于招标单位编制标底时仍然没有摆脱现行计算规则的束缚, 因此, 在施工单位之间有不成文的默契, 仍然都参照现行规则进行人工费的报价。显然要摆脱这种不利于施工企业发展局面, 只由同国际接轨, 全面推行实物工作量法, 使企业从困境中解脱出来。

摘要:向家坝水电站是金沙江梯级开发中的最后一个梯级, 位于四川省与云南省交界处的金沙江下游河段。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 同时改善航运条件, 兼顾防洪、灌溉, 并具有拦沙和对上游水电站进行反调节等综合作用。

高速公路新增项目单价确定方法 第8篇

1 新增项目单价的确定原则

施工单位和业主之间是合同关系, 双方是合同中平等的双方, 在确定新增项目单价时首先依据的就是合同文件, 双方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谈判纪要等都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确定新增项目单价之前首先要确定的是新增项目的定价原则, 根据施工经验, 结合合同文件通用文件范本, 拟定的总原则是:新增项目单价与原合同单价挂钩, 由原合同单价来推算新增项目单价, 符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 (2003年版) 》中52.1条的内容:“变更工程价格的增加或减少额, 应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或总额价为依据。”因此, 定价时应该把新增工程作为原合同内工程的延伸和扩展, 新增项目单价是建立在原合同工程内容上的, 计算新增项目单价时采用的工、料、机单价应与业主认可的投标文件中的工、料、机单价相一致。

2 新增项目单价的计算方法

确定定价的总原则后, 具体的单价计算可采取以下方法:

1) 原合同中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与新增项目基本一样的清单项, 采用合同中此项目单价作为新增项目单价。例如:原合同清单中有“水泥稳定碎石”的项目单价, 新增了一项“水泥粉煤灰稳定碎石”的单价, 如果当地粉煤灰价格和碎石价格比较接近, 考虑到施工工艺、机械和材料消耗都基本相当, 此时, 就可以采用原合同中“水泥稳定碎石”的单价作为新增“水泥粉煤灰稳定碎石”的项目单价。

2) 新增项目如在合同清单中有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相似的项目, 则参考类似项目合同单价进行定价, 根据造价分析原理和变更工程的具体情况, 经调整、修正后作为变更工程单价。按照先前所述原则, 新增项目的预算单价是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工、料、机单价计算的, 其计算公式为

=×.

如原合同清单中有项目“直径1.8 m陆上钻孔灌注桩”的单价, 后来又新增了项目“直径2.0 m陆上钻孔灌注桩”单价, 此时, 可以用合同中“直径1.8 m陆上钻孔灌注桩”的合同价除以本项目的预算价, 得出投标降价系数, 用这个降价系数乘以“直径2.0 m陆上钻孔灌注桩”的预算价即可得出此新增项目的单价。

3) 新增项目如在合同清单中没有类似项目, 则按照标段的总体中标价格水平确定单价, 即按照合同总体价格相对于预算的降价比例进行调价。新增项目的合同单价运算公式为

=×.

如在软弱路基处理时有新增项目“水泥粉喷桩”, 此时合同清单项目中并没有相似的单价, 先用施工单位中标总价除以预算总价的降价系数, 再用此系数乘以“水泥粉喷桩”的预算单价即可得出新增项目单价。

4) 新增的较为独立的单项价格, 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并适当增加施工单位管理费的办法加以确定。例如:在桥梁施工完成后需要对外部进行“桥梁涂料粉刷”, 经过调查可以得出涂料粉刷的市场价格, 在市场价格基础上上浮5%~10%作为施工单位的管理费用, 上浮后的价格就可作为“桥梁涂料粉刷”的新增项目单价。

5) 在整个项目中, 其它合同段有相似项目的, 取不少于2个相同项目合同单价的平均值作为变更单价。如在湿陷性黄土地区, 需要进行“强夯处理”, 但个别标段在招标时工程量遗漏了, 此时一个标段“强夯处理”的单价就可以用其它标段此单价的平均值来计算。

6) 在合同清单中有相似项目, 可以据此看出价格走势, 使用简单的算术内插外延来进行确定。如原合同清单项目中有“18 cm厚水泥稳定碎石”, 施工中新增了“16 cm厚水泥稳定碎石”, 此时可以采取用公式16 cm厚水泥稳定碎石单价=18 cm厚水泥稳定碎石单价÷18×16。

7) 对于小型变更工程, 为节省各方协商单价的时间, 可使用计日工作作为计价依据。计日工多用于线外零星工程, 如疏通线外排水, 整修地方道路等。

由于单价确定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 在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新增项目单价得到各方确认之前, 为缓解施工单位的资金压力, 应该在对新增项目单价进行估算的基础上拟定一个暂定单价, 并据此进行计量支付。

3 新增项目单价的确定过程

高速公路施工过程是一个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互动过程, 确定新增项目单价也需要这三方的共同参与。

《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 (2003年版) 》规定了新增单价的确定方法:“如果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 则采用工程量清单中监理工程师认为适合的单价用于作价的依据。如果不适合, 则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协议一个合适的单价或总额价并报业主批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 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情况在报业主批准后, 定出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总额价, 并通知承包人, 抄送业主。如果此单价或总额价一时不能议定, 监理工程师可以确定暂时的单价或总额价, 作为暂付帐款列入期中支付证书中, 待议定后再在其后的期中支付证书中调整。”其流程如图1所示。

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目前的管理习惯, 一般业主都成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组织来实施工程管理, 所以确定单价的权力一般都归业主所有, 在这种体制下, 监理的权力有所削减, 业主成为定价的主导方。施工单位首先向监理申报新增项目单价 (这一申报是建立在正式的书面工程变更通知基础之上的) , 监理进行初步的审核, 然后转交业主进行进一步审查, 业主根据申报和自己掌握的工程情况先确定一个暂定单价, 以便及时计量, 随后再对单价进行详细审查, 并在此基础上与施工单位谈判确定新增项目单价, 直至达成一致意见, 最后由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在新增项目单价书上共同签字确认。这种管理模式下具体流程如图2所示。这种确定新增项目单价的方法与规范注明方法的不同之处在于业主在其中所处的地位不同, 规范所述方法监理处于主导地位, 更加符合国际施工准则, 而这种由业主占主导地位确定新增项目单价的管理模式是国内普遍采用的模式, 也是本文主要介绍的模式。

4 新增项目单价确定中需注意的问题

确定单价的过程是业主和施工单位谈判的一个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1) 在招标结束后, 签订施工合同之前, 业主应收集各个标段的投标预算, 以便在将来制订新增项目单价时将此预算作为参考, 还要对预算进行分析, 修正明显的不平衡报价。

2) 业主计算单价时可提出一个略低于目标单价的数额, 以便在谈判中作为让步的幅度, 有助于得到双方最终满意的单价。

3) 确定单价的方法虽然已经比较明确, 但由于个人的计算能力不同, 计算的结果也会有所不同, 建议组成一个确定单价的小组, 由多人对计算结果进行复合, 以便得出尽量准确的结果, 同时多人参与也能在较大程度上避免不合理现象的发生。

4) 在招标文件范本52.3款中指出:“如果在签发交工证书时, 发现合同价格的增加或减少总共超过‘有效合同价格’的15%, ……,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 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确定一笔管理费调整额, 从合同价格中扣除或加到合同价格上。”也就是说, 工程量增大, 管理费用摊消减少, 工程单价降低;工程量减少, 管理费用摊消增大, 工程单价升高。但在国内的实际管理过程中, 绝大部分工程量处于增加状态。

5) 材料价格的上涨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一般在工程实践中忽视材料价格上涨的因素, 作为施工单位承包工程的风险, 但在价格上涨过于集中、涨幅过大的情况下, 业主还是应该给予考虑的, 如钢筋价格大幅度上涨, 涨幅最高时达80%, 使施工单位无力承担, 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按照各省行业的具体规定实行。

5 结束语

确定新增项目单价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中间涉及到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 作为主导方的业主, 要谨慎地进行单价确定工作, 把握好合适的尺度。确定单价时如果单价过高在将来竣工时的审计过程中很难通过;如果确定单价明显偏低, 也会影响施工单位的积极性, 进而影响施工质量。

参考文献

[1]陈再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现状分析[J].商品储运与养护, 2008, 30 (6) :98-99.

[2]卢谦.建设工程招标称标与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1.

[3]刘永祥.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研究[D].西安:长安大学, 2004.

[4]魏苏利.建设项目投资控制问题及对策[J].2005, 5 (3) :55-57.

公路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测算分析 第9篇

为解决公路建设工程人工工日单价的动态管理需求,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2007年第33号)》中:“应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公路工程生产工人工资标准”的要求,需对人工工日单价进行测算分析,进而调整,以适应公路工程市场的计价需求。

1 人工工日单价测算准备工作

1.1 做好基础计算数据的调研工作

调研对象一般应选择当前承担高速公路施工、现场和企业管理水平都比较好的施工单位,一般不宜小于三家企业。

调研内容一般包括:定额配额中的生产工人的普工与技工的比例(机械驾驶工均列为技工)以及其工资幅度差情况;省发布的分类最低工资标准(元/日);流动施工津贴;按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五种社会保险费用外,是否支付有为职工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其百分数;生产工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实物的名称、数量、单价、使用期限以及发放范围(工种);防暑降温费,发放月份及金额或实物数量和单价;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的支付情况。

工资性补贴,如物价、燃煤、交通费等是否执行及其支付的费额标准;职工福利费,是否是按国家统一规定的14%提取;生产工人因执行必要的社会义务劳动,以及开会、学习、探亲、病假和气候影响而停工等。上述调研报告,不应漏项,如一时不能提供集体数据时,亦应将实情予以注明,以利综合分析计算时参考。

1.2 对原始数据综合整理

当一些数据互不一致或与JTG B06-2007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规定的公路工程生产工人每工日人工费计算公式的要求不符时,可按下列原则进行调整修改:1)当同一项目互不同时,可按算数平均取定;2)当有些项目不是一年中的每个月都会发生的,如防暑降温费,在云南境内一般都是气温比较高的七、八、九三个月才会发放,若每个月标准是32元,则一年共96元,应该为年平均月计,这样则每月应是:96/12=8元/月。

1.3 人工工日单价的计算

严格按照交通部JTG B06-2007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中有关人工工日单价计算要求,收集有关工资文件,在历史测算人工工日单价的基础上,人工工日单价测算不分工种、类别,以综合工日单价来测算,计算公式为:

人工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月)+地区生活补贴(元/月)+工资性津贴(元/月)×(1+14%)×12月÷240(工日)。

其中,生产工人基本工资是按不低于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计算;地区生活补贴是指国家规定的边远地区生活补贴、特区补贴;工资性津贴是指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费补贴等。

1.4 准确计算和使用分析计算人工费(单价)的相关数据

分析计算人工费(单价)常以一年的日历天数定为365 d,例假定为52周,假日共:52×2=104 d,法定假日为11 d,则法定工作天数为:365-104-11=250 d;有效工作天,即扣减前述停工等原因不能参加生产后的天数,JTG B06-2007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规定为240 d。

法定工作天减去有效工作天得到的差,即为计算生产工人辅助工资的依据。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占人工费的百分比,可按下列两种计算公式确定:

(年人工费总额/240)/(年人工费总额/250)-1=4.17% (2)

如人工费经分析计算总额为14 760元,代入式(2)=(14 760/240)/(14 760/250)-1=4.17%。

故在有效工作天数不变的情况下,生产工人的辅助工资占人工费的比率会成为一个不变的参数。

2 人工工日单价测算步骤

为保证人工工日单价测算的准确性,本方法在JTG B06-2007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人工工日单价测算方法的基础上进行了步骤内容的增加。

JTG B06-2007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人工工日单价测算,主要依照计算公式:人工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月)+地区生活补贴(元/月)+工资性津贴(元/月)×(1+14%)×12月÷240(工日)来进行测算。具体的测算过程根据不同地区取费项目的不同不尽相同。

2.1 人工工日单价测算的主要内容

1)取定本省综合地区生活补贴(元/月);

2)确定工资性津贴;

3)生产工人工资按分类(如分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三类地区三档)的最低工资标准的1.2至1.5计算基本工资;

4)在该范围内选定高等级公路、其他公路的系数值及生产工人工日单价;

5)依托近几年各种等级的公路概预算造价对人工费、建安费、总造价进行计算、分析、对比;

6)针对测算结果征求意见并完善;

7)提出推荐人工工日单价建议调整值。

2.2 人工工日单价测算步骤分析

本省综合地区生活补贴和工资性津贴根据相关规定取定,故不做分析。

2.2.1 基本工资情况对比

生产工日的基本工资的取定,应根据调研的普工和技工的比例以及工资的幅度差,并结合建设工程的难易和质量要求,确定合理的劳动组合和相应的劳动报酬。亦可结合历来实践情况,分为一类、二类等不同的标准。

2.2.2 人工工日单价试算比较

按照交通部JTG B06-2007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中有关人工工日单价计算要求,参照基本工资标准,乘以1.20~1.48的调整系数进行试算。得到表1。

根据现实数据,二级及以下公路取定系数1.24、高速及一级取1.33计算的结果及按建议计算二级及以下公路取系数1.3、高速及一级取1.4计算的人工工日单价试算结果比较见表2。

2.2.3 对构成人工费的各项费用分别进行比较分析

表2中各项费用的年总额除以240工日,再除以人工费单价(元/工日)即可得百分比,然后以人工费单价(元/工日),分别乘以所求的相应的百分比,其中职工福利费和生产工人辅助工资除外;职工福利费应以人工费单价(元/工日)除1.14,然后乘以14%取定;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应以4.17%乘以人工费单价(元/工日)取定;根据试算结果将人工费的各项进行对比分析得出表3。

2.2.4 对建设项目投资影响的评估

一般评估人工工日单价,取三个及三个以上建设项目为宜,除应以高速公路为主外,并应具有一定建设规模,工程项目比较全,如路基、路面、隧道、大中桥、安全、收费设施等项目都有,以利达到综合反映建设工程内在的实际情况,要求对概算或者预算和合同的影响分别进行评估。

2.2.5 对全国其他各省、市已发布最新人工工资进行比较分析

截止2010年4月,经向全国已经发布了最新公路人工工日单价的省份做了调查了解,某省拟发布的人工工日单价进行横向对比,目前处于中偏下水平(见表4)。

2.2.6 针对测算结果征求意见并完善

一般采取组织邀请国内不同省份的专家进行评测的方法来征求意见,以完善省人工工日单价测算,便于发布合理的推荐人工工日单价。

3 结语

人工工日单价测定是保证计价依据准确的前提,由于人工费对造价影响日益显著,并且人工费受政策、地域经济、公路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同、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等因素影响较大,在广泛收集、调查、分析对比的基础上,应按一定时期动态制定人工工日单价,以适应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计价行为。

根据测算结果,为保证一定时期内计价依据的稳定性,还应组织有关专家针对测定的人工工日单价进行评审,确定参数,以便及时发布。但即使发布的人工工日单价也仅作为编制工程概算、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摘要:为了满足公路工程人工工日单价的动态管理需求,根据相关文件和资料,对人工工日单价进行了预算,给出预算准备工作及预算步骤,并提出应按一定时期动态制定人工工日单价,以适应公路工程市场的计价需求。

关键词:公路工程,人工工日,单价,预算

参考文献

[1]JTG/TB06-02-2007,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S].

[2]刘成志,晋敏.部颁2007定额云南省公路工程生产工人工日单价测算分析报告[R].昆明: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造价管理局,2008.

单价合同 第10篇

根据砼浇筑需求而设计的系统工艺流程合理配置人员(两班作业),计算出每月的人工费总额(见表1)。

说明:根据实际砂石骨料系统工序人员配置及人员工资计算每月人工费为48 100元,平均混凝土浇筑月强度1.49万m3,每月加工成品合格骨料4万t,计算成品骨料的人工费单价为1.41元/吨。

人工费含量的高低取决于产量的高低,产量越高,人工费含量就相对越低,因为人员配置是固定的。

2 工程所需材料费(见表2)

说明:材料费为2008年812月使用材料为21万元,生产成品合格骨料约4万t,每吨成品骨料材料费为5.25元。

材料费偏高的主要原因是岩石坚硬耐磨(饱和抗压强度100 MPa,长石石英砂岩),耐磨件更换频繁,设备有效运行时间短,加工产量偏低。

3 工程所需电费(见表3)

电费按照0.75元/千瓦时计算,计算出每吨骨料含电费5.72元。另一台水泵供水,平均每天运行12 h,水泵功率为132kW,每个月运行25d,每月按照4万t计算,每吨骨料含水的电费为0.74元,共计6.46元。

电费在骨料加工单价中占有很大比重,按照上述方法统计,主要因素在于系统的实际处理能力的高低,如果达到设计或超出设计能力,电费就会降低,反之就会增高。山口岩工程全部低于正常的设计能力,从而使电费含量偏高。

4 工程设备折旧费

按照系统所有设备的原价、使用年限,根据企业相关规定计提折旧费摊销到骨料单价中。江西山口岩工程筛分系统共计投入500万元,使用一年半,按原值50%摊销,加工量为75万t,则每吨骨料含折旧费为3.33元。

5 工程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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