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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工程师工作总结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10-101

评审工程师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于**年**月毕业于**********建筑工程专业,自毕业后一直从事施工技术、施工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作为一名技术人员,必将不断努力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和社会知识来武装自己,以提高自身的业务技术水平,为客户提供最优质、最称心、最适合的工程实体。

一、热爱本职工作,搞好施工管理。

自参加工作以来,我在工地虚心向有经验的同事求教,以提高自己技术水平。参与图纸会审领会设计意图,明确技术要求,确保图纸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从而避免造成技术事故和经济上的浪费,为企业创造实体价值。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使操作者了解施工任务的特点、施工工艺、劳动组织、技术组织、安全措施、控制消耗、规范要求、质量标准等内容,对特殊、复杂工程或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特殊项目进行专项交底,现场指导。严把进场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关。凡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必须出据供应部门提供的合格证文件,并对规范要求重新试验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行重新抽查试验,证明合格后方能使用。按质量标准、规范逐项检查操作质量和中间产品质量,并在质量检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隐蔽。做好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和竣工工程的验收和记录,以确保工程质量有理可依。做好工程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工程技术档案是技术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成果,作为建设单位使用、管理和维修所须的依据。

根据工程特点及当时、当地的施工条件编制施工方案,确定合理的施工顺序、工程组织方法,以及重要分部分项的施工方法,编制和贯彻执行技术措施计划,克服建筑安装生产中的薄弱环节,挖掘内部潜力,确保顺利完成施工任务,保证安全、节约原材料、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缩短工期,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工作。

二、加强质量管理,创建优质工程。

根据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控制、保证和提高工程的质量,运用系统的概念和方法,把各环节的质量管理职能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有明确任务、职责、权限、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的有机整体,使质量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确定质量目标,目标层层分解,层层交底,层层落实,一直落实到每个职工的具体工作岗位,形成一个从上到下,从大到小的目标管理体系。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按图施工,严把原料进场关,未经试验合格的材料不允许使用,坚持操作者自检,质检员跟踪检查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问题消除在施工之前。我们坚持每个分项施工前有交底,施工中有检查,完工后有验收,保证每个分项的工程质量均达到优良标准。

对员工进行全面培训,使每个员工必须掌握本职岗位有关的体系文件、操作程序、方法及达到的标准,使各类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建立QC小组发动全体职工的干劲,全面开展质量管理,形成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化程序及方法,作为职工活动准则,从而保证工作质量,同时掌握工程施工过程中每个环节的质量信息、基础数据、原始记录、统计分析以及客户意见等,并收集整理、分析与反馈。对管理业务处理过程所经过的各环节、管理岗位、工作步骤加以分析、研究,使之规范化、流程化。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营造温馨工作环境

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响应国家政策。促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完善,抓好三级安全教育。全面推广安全生产从零工作法,坚持安全生产每天从零做起,推行以人为本化管理,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形成安全生产尊重人、理解人、关怀人的良好氛围和关爱生命、温馨舒畅的工作环境。

四、现场科学管理,促进企业进步。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天天要跟“现场管理”打交道。现场管理实际上是我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同时,它也是企业整体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换句话说,施工企业若想在日趋白热化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应得份额,就必须优化现场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说,现场管理优化水平,代表了企业的管理水平,也是施工企业生产经营建设的综合表现。因此,施工企业应该内抓现场,外抓市场,以市场促现场,用现场保市场,并在此基础之上,不断优化现场管理。 现场管理优化原则:

一、 经济效益原则。施工现场管理一定要克服只抓进度和质量而不计成本和市场,从而形成单纯的生产观和进度观。项目部应在精品奉献、降低成本、拓展市场等方面下功夫,并同时在生产经营诸要素中,时时处处精打细算,力争少投入多产出,坚决杜绝浪费和不合理开支。

二、 科学合理原则。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都应当按照既科学又合理的原则办事,以期做到现场管理的科学化,真正符合现代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还要做到操作方法和作业流程合理,现场资源利用有效,现场定置安全科学,员工的聪明才智能够充分发挥出来。

三、 标准化规范化原则。标准化、规范化是对施工现场的最基本管理要求。事实上,为了有效协调地进行施工生产活动,施工现场的诸要素都必须坚决服从一个统一的意志,克服主观随意性。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施工现场的生产和工作效率和管理效益,从而建立起一个科学而规范的现场作业秩序。

通过施工现场管理优化,来实现我们的优化目标。

一、以市场为导向,为用户提供最满意的建筑精品,全面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二、彻底消除施工生产中的浪费现象,科学合理的组织作业,真正实现生产经营的高效率和高效益;

三、优化人力资源,不断提高全员的思想素质和技术素质;

四、加强定额管理,降低物耗及能耗,减少物料压库占用资金现象,不断降低成本;

五、优化现场协调作业,发挥其综合管理效益,有效地控制现场的投入,尽可能地用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产出;

六、均衡地组织施工作业,实现标准化作业管理;

七、加强基础工作,使施工现场始终处于正常有序的可控状态;

八、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作业。

现场管理的主要捷径:

一、以人为中心,优化施工现场全员的素质。现场管理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突显了规章制度的局限性。庞杂的施工现场,众多的工种和岗位,越来越短的工期,以及不断压缩的管理层,使得我们不可能做到时时监督,处处检查。因此,优化施工现场的根本就在于坚持以人为中心的科学管理,千方百计调动、激发全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充分发挥其加强现场管理的主体作用,重视现场员工的思想素质和技术素质的提高。

二、以班组为重点,优化企业现场管理组织。班组是企业现场管理的保证。班组的活动范围在现场,工作对象也在现场,所以,我们加强现场管理的各项工作都要无一例外地通过班组来实施。班组是施工企业现场管理的承担者。抓好班组建设就是抓住了现场管理的核心内容。因此,优化施工现场管理组织必须以班组为重点。

三、以技术经济指标为突破口,优化施工现场管理效益。质量与成本是企业的生命,也是企业的效益。任何时候市场都会只钟情于质优价廉的产品,而质优价廉的产品需要严格的现场管理来保证。

总结以往的工作,我感到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要求还很远,成绩和不足是同时存在的;经验和教训也是相伴而行。我将继续努力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社会知识来不断充实自己,克服不足,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提高自己的业务技术水平,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

评审工程师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开展工程投资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開展工程投资评审工作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的有效保证

军队工程投资作为军事资源的一部分,具有建设周期长、专业技术强、投资规模大的特点。工程投资评审机构通过对项目实施方案论证,在统筹考虑军事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优化项目建设方案,使设计浪费得到有效控制;通过预算评审环节,及时发现和纠正建设项目预算分配中的偏差,确保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从而实现了资金监管关口的前移,将“节支”控制在支出之前,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预算支出、节约资金;通过项目结算评审和完工核查,核实项目造价,核减不合理支出,避免工程资金的沉淀、挤占、挪用现象发生;通过竣工决算评审,为准确核定交付使用固定资产,进行投资效益评估和绩效评价,批复项目决算提供技术依据。总之,对工程项目开展评审工作,既能保证工程经费的投向投量,也能保证项目投资额与建设需要相符,达到工程经费的优化配置,确保将有限的工程经费用到军队工程建设的“刀刃”上。

(二)开展工程投资评审工作是提升科学理财水平的有效途径

财经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科学理财,努力走出一条投入较少、效益较高的军队现代化建设路子。近几年军队工程投资管理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尝试,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受本位主义、局部利益、追求政绩等因素影响,工程建设中也出现不少问题。例如,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和内容含混不清、项目预算不具体、项目资金的挪用挤占、完工项目利用率不高等问题时常发生。究其主要原因是缺乏科学的决策依据和有效监管。通过工程投资评审机构事先对项目设计方案选优和预算的量价审核等技术性评审,为细化部门预算和工程经费投入规模的确定提供科学、准确、可靠的依据和技术支撑,使项目预算管理部门在核定项目预算,批复决算时更客观、更透明、更规范,从而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准确性、科学性,推动军队工程建设科学发展。

(三)开展工程投资评审工作是推进现代后勤建设的有效动力

为适应新的形势任务,按照全面建设现代后勤财务关于推动财务管理向科学化转变的要求,必须运用现代管理理论、方法、手段有效组织实施军队财经活动才能推动现代后勤财务全面建设,而工程投资评审工作就是推进现代后勤财务建设的动力之一。军队工程投资评审是指通过发挥评审人员在工程造价和财务管理方面的优势,一方面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根据工程设计施工图、定额标准、工程量和材料价格等测算工程的成本规模,另一方面运用财务技术手段,评审建设单位管理费、设计费、监理费等投资,为准确计算项目预算提供科学的参考数据。因此,积极开展工程投资评审,能够有效剔除项目预算中的水分,提高科学理财水平,把有限的财力资源最大限度地转化为保障力、战斗力,这对于促进军队后勤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程投资评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投资评审事前控制机制不健全

近年来,我军通过加强党委决策、民主决策和专家辅助决策,有效地提升了工程投资决策质量,但立项的随意性还是比较突出,“拍脑袋”工程、“人情”工程仍然存在。数据资料统计显示,项目建设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达到85%之多。其中初步设计阶段约占20%,技术设计阶段约占40%,施工图设计准备阶段约为25%,三个阶段分别涉及到设计概算、修正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由此可以看出,将评审力量集中攻坚于事后的决算评审,忽视主动参与事前工程概算、预算和工程标的审查,难以从根本上控制工程项目投资额。

(二)投资评审衔接预算管理不紧密

随着地方政府财政改革的深入,地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在基建项目预决算审核中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尤其是在将投资评审与项目预算紧密衔接以后,实现了对基建投资项目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全过程监督和约束。虽然我军也要求将投资评审与预算管理结合起来,但由于评审人员编制较少、相关支撑法规缺乏和具体操作流程不明确等原因,使得评审人员没时间参与、没依据参与、也不知道如何去参与到预算管理工作之中。预算项目库的建设、项目预算的确定、预算执行的控制以及项目预算的变更都还没有在真正意义上纳入评审体系。目前,由于缺乏预算前期评审和预算执行评审,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水平还不高,项目资金的监管也存在较大隐患。

(三)投资评审相关法规制度不配套

随着全面建设现代后勤的深入,以及新军事变革牵引下军队财务活动深度与广度的拓展,我军工程投资评审的相关法规的修订与完善未能及时跟上,出现了法规内容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变化的不良现象,致使工程投资评审工作缺乏相应的规范,例如,业务来源不稳定,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能有效地在法规约束下纳入投资评审;管理职责不明确,包括业务规范、工作标准、操作规程等无章可循;人员管控不够规范,包括人员的资质要求不明确和人才共享机制不健全。事实证明,这些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已成为制约军队投资评审工作发展的法制瓶颈,只有尽快制定出符合我军实际的工程投资评审工作规章,才能使工程投资评审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强化工程投资评审职能的基本途径

(一)实施全程评审机制,强化投资评审“监督力”

近年来,我军工程建设经费支出管理得到很大加强,工程投资评审的职能作用也逐渐显现,但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问题、盲目投资、铺张浪费、挤占挪用等现象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强化工程投资评审的职能作用,实施以工程预算、工程现场变更及签证、竣工结算为切入点,对工程投资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式的评审监督。开展全过程评审意味着将评审的职能作用贯穿于军队工程建设的始终,将投资评审工作拓展到规划计划指标、投资匡算、项目经费概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全过程,特别是将财经监督关口前移,强化对工程项目可行性的评审,在源头上控制不合理支出,进而提高财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使财经监督职能得到充分发挥,确保工程投资投向投量合理、高效。

(二)紧密结合预算管理,强化投资评审“生命力”

只有紧密结合预算管理,建立协调衔接机制,工程投资评审才能进一步提高工程经费投资的效益。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科学的评审机制能够保证立项的正确性,推动项目预算细化。在确定项目经费概算时,加强评审工作能够推动预算项目库的建设,为科学安排工程建设年度计划和基本建设费预算提供技术支持。项目确定以后,通过评审工作做好预算执行控制,确保工程建设经费不突破预算。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突破了投资规模,必须对超支部分进行严格、详细的评审,才能确定是否批准追加预算。待项目完工后,开展评审工作可以确认经费投入使用的效益,详细考察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开展这一系列的评审工作,可以为实现科学规范的项目预算管理提供稳定的、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使工程投资评审工作与项目预算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工程建设资金的科学管理,减少军费的损失浪费和军队资产的流失。

(三)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强化投资评审“权威力”

建立健全工程投资评审的法律法规,实现依法评审,是工程投资评审事业根本性和长久性的保证。虽然这几年工程投资评审工作在项目经费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工作实践中也深深体会到,评审事业要健康稳定地发展,必须实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别是项目预算管理程序中应如何设立评审环节,财务部门设立的工程评审机构有哪些法定权责,需要在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中予以确定,尤其是需要在军队预算法规的修改中增加对工程投资评审工作要求的条款。同时需要制定专门的部门规章和行政法规来规范工程投资评审工作,将项目预算管理中的投资评审环节纳入制度设计,明确在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三个环节上,设立事先评审程序,明确评审结论对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的依据作用;确定应纳入评审的项目范围,如什么样的项目必须经过评审;以及规定评审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工程投资评审机构在评审环节中的职责等。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投资评审“发展力”

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在谋划各项事业建设时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投资评审人才队伍建设,既是全面建设现代后勤财务的客观需要,也是工程投资评审事业面临的现实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

首先,要加强工程投资评审机构的反腐倡廉建设。只有保持评审队伍的纯洁性和纪律性,工程项目的评审质量才有保证。因此只有加强对评审人员的廉政教育,督促时时处处都要坚持评审原则,遵守评审纪律,才能依法开展评审,树立评审人员的廉洁自律形象。

其次,要加强工程投资评审业务培训。通过举办年度综合培训,专业知识集训等形式,做好传、帮、带工作,提高投资评审人员业务素质,有力缓解工程投资评审系统技术人才不足的问题。同时,还应积极采取激励措施,鼓励评审人员自学专业知识,获取专业资格证书,以尽快适应军队工程投资评审要求。

再次,尝试依托财务专用信息网络,建立共享人才和技術资源机制。通过建立全系统的专家人才库,使异地聘用专家成为可能,而技术资源的共享又可以避免地区之间技术避垒存在,甚至可以利用网络实现远程评审,这势必大大节约评审成本,最终实现成本最小,效益最大的理想目标。

(作者单位:高业亭,中国人民解放军75100部队后勤部财务处;邓仲山,中国人民解放军92538部队后勤部财务处;李乐思,中国人民解放军96273部队)

评审工程师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根据省市职称办有关文件和工作要求,我市2015年报送建设专业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评审材料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范围与条件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职称须首先取得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取得中级职称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取得中级职称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本科(学士学位)毕业,取得中级职称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大专毕业(后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称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三等奖(或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6.取得发明金奖,经本专业专家审定,该发明为解决技术难题,对技术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以上所述从事本专业工作及中级职称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4年年底。

(二)继续教育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的要求,自觉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公共知识为1/3,专业知识为2/3)。

(三)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对重大和关键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提高,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技术发展规划。

(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城乡规划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城乡规划类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地级市以上或城市人口100万人以上城市的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总体规划2项以上,或主持并完成县级以上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县级以上城市总体规划3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县级以上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等4项以上。

(3)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省(部)级以上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并已颁布实施。

2.从事工程(建筑、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材料等)设计、科研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并完成2项大型工程,或1项大型工程和2项中型工程,或5项中型工程的设计。

(3)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

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4)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或作为专业负责人编制过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级施工工法,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3.从事工程(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等)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主持并完成2项大型工程,或1项大型工程和2项中型工程,或4项中型工程的施工。

(3)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4)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或作为专业负责人编制过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级施工工法,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4.从事建设工程科技管理(含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建筑经济、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工程负责人,组织或主持2项以上大型工程,或1项以上大型工程和2项以上中型工程,或4项以上中型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并以本人为主编制了主要技术管理资料。

(3)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2项中型以上重点工程并发挥重要作用。

(4)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5)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或作为专业负责人编制过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6)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级施工工法,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五)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优秀设计二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秀设计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省(部)级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通过验收的国家级新技术示范工程的主要完成人。

5.作为技术负责人,研究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3项以上,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6.在建设工程中解决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3项以上,或在处理重大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7.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建设工程领域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且已实施,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8.获得市(厅)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9.在本条

1、

2、3款涉及的获奖项目中起重要作用的建设工程科技管理人员,并有获奖单位和本单位证明。

(六)论文、著作要求

任现职期间,撰写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

2.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3.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有较高水平的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3篇。

二、延期申报对象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3.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延迟3年以上。

4.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4年以上。

三、报送材料的内容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

2.“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两份。

3.任职期内的专业工作情况,考核情况、业务学习及继续教育证书。

4.任现职以来的技术业务工作总结。

5.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推广和应用等方面的材料(含证明材料)。

6.任现职以来的本专业(学科)论(译)著1部或省级杂志发表的论文2篇或研究报告等3篇以上。发表与未发表的论文都请提供Word文档,一档多篇,即所有论文都拷贝在同一个Word文档中(文件名格式:+级别+系列+单位全称+姓名。例如:2015年高级建设工程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张某某.doc),并在每篇文章的标题下标明工作单位及作者姓名。在申报的同时,请将此Word文档,发送至市职称办邮箱:kszcb@163.com。所有论文都要通过查重。

7.全国、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

8.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评审表或批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从事专业的培训上岗证书、职业证书的原件和彩印件。

9.有效劳动合同、聘约、劳动手册、社保交费单(个人参保证明)、养老保险手册等原件和复印件。

10.身份证原件和彩印件,大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11.面试答辩表一份。

12.材料目录及评委会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应当按要求提供原件,由所在单位、市职称办对各类证书、作品复印件的原件进行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除

1、2项外,其余均按规定装订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内。增补材料作为附件另外装订。

四、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职称办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核实工作。学历、资历、职称计算机成绩等都必须真实且符合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格条件规定。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材料装订要规范。原件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盖章,留下复印件,退还原件。手续要完备齐全。个人申报凭本人身份证自行办理;单位统一申报凭单位介绍信、经

办人身份证、经办人社保编号办理。不得委托中介公司代为办理。

2.技术业务工作总结要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申报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总结一般可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继续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术水平;三是主要工作业绩奖励情况;四是论文、论著等作品及证明材料情况;五是申报理由。

3.非本系列中级职务晋升高级工程师资格,须经工程中级评审委员会评转为工程师后。方可申报晋升。

凡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必须参加评委会组织的面试答辩,面试结果交市职称评价中心保存。

申报材料和各类表格式样必须按规定要求准备和装订。

五、职称计算机要求

申报晋升高级工程师资格者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取得合格证。

2.计算机大类(含软件、网络管理)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以上。

3.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和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

六、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材料报送时间:2015年3月3日4月24日。

材料报送地点: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人员管理科(昆山市前进中路305号市人社局东区103室)。

评审工程师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本市所属的各类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现职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符合以下基本条件者,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在台省属企事业单位经有关部门委托,也可以申报. 二,评审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专业条件

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1)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1)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2)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4)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三)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工程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 实际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年以上; (2)工程技术类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普通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 实际从事工程技术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国家工程技术类相应执业资格,按规定聘任工程技术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担任相应中级职务5年以上,并符合其他申报条件的. 对1970年前大学专科毕业,长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能力和水平达到《试行条例》规定任职条件的,可参照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申报条件执行.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出站人员,在站期间能够圆满完成研究课题,并取得科研成果的,可申请认定相应的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资格. (四)考核要求

任期或近三年业绩考核合格(含)以上. (五)破格晋升条件

为了广开才路,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在生产,勘察,设计,研究和技术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未满5年的;具备下列条件的3项以上,可以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一般提前时间不超过1年): 1.在国际或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报刊上,至少发表过三篇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2.获国家三等奖或省,部二等奖,副省级城市一等奖(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下同)及其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3.国家或省,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或省,部技术进步优秀管理工作者,国家或省,部科技劳动模范,科技先进工作者(不含协会,学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 4.获国家或省,部科技攻关重大成果奖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或获科技攻关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称号者. 5.主持大中型企业(或建设项目)主要工程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或获得国家级优秀新产品一,二等奖或省部优秀新产品一等奖;国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银质奖或省,部一等奖;国家优秀产品金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或二项以上省优质工程奖;国家质量管理奖;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二等奖或省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指主要研究设计者或技术决策并实施者). 6.具有本专业大专毕业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5年以上. (六)外语要求

1.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须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B级考试合格成绩,对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对达到省定标准分数线的,在2年内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免于参加相应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荣获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2)年满50周岁; (3)曾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 (4)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5)取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3级以上合格证书的; (6)正式出版过译著,译文5万汉字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包括汉译外和外译汉); (7)通过WSK,GRE,GMT,托福等考试,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或经组织批准,在国外连续进修1年以上; (8)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中级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考试高级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9)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10)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援疆,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1)在抗震救灾中立功授奖和经批准奔赴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工作3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3年内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2)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3)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长期在野外从事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建筑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上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 4.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Q.804206363 (七)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博士学位获得者; (2)留学回国人员; (3)转评专业技术资格的; (4)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 (5)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6)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设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7)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8)在抗震救灾中立功授奖和经批准奔赴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工作3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3年内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9)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10)乡镇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附件QQ.804206363: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有关材料要求 一,县(市,区),市直单位需报送材料: 1. 县(市,区),市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开具的评审委托书1份(企事业单位由归口主管部门统一送审,无归口主管部门的非公经济组织由人事代理机构受理开具评审报告或委托书). 2.《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人员花名册》一式1份,按Excel电子报表版本打印,同时附送电子文档. 二,评审对象送审材料: 1.评审人员材料清单1份(见附件),并且每只资料袋面上贴一张袋内资料清单.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一式3份. 3.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的《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用A3纸)打印件一式55份(一叠35份,一叠20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近期免冠白底2寸照片1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并置于信封内贴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封面上;或附电子文档照片(扫描成jpg格式,用身份证号做文件名,高宽比约为3:2,分辨率按每英寸200像素设置;其它方式采集的照片尺寸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文件大小50K以内).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不装订). 6.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1份

7.申报对象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系主要贡献者依据. 8.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符合免试或符合外语不作为必要条件的,需填报《外语免试(或不作为必要条件)审核表》,《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单位和县(市,区,委,局)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各一式3份(1份装订进第一册内,另2份不要装订). 9.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1份,并加盖公章. 10.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11.任期考核材料(至少近三年来考核材料)1套. 12.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1套.需确定一篇代表作,并提供代表作原件1份.提供的论文复印件,需复印有杂志或著作的封面,刊号,目录及所写文章.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需提供本人执笔依据. 13.破格晋升人员需填写《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1份装订进第三册内,另2份不要装订),县(市,区),市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需填写审核意见及说明符合哪几条破格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装订要求

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规定不装订和不便装订的书,原件以及代表作复印件外,其它材料装订成2--3册,每册分别编制目录,附在材料前面. 第一册: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等复印件,技术工作经历,任期考核,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材料; 第二册: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等业绩材料; 第三册:如为破格晋升人员,将《破格推荐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所符合破格条件顺序装订成第三册. 装订时用A4纸规格.如第二册材料多,可按顺序分装为第二册(一),第二册(二).材料均装入档案袋内. 证书原件均装入专门的资料袋内,外贴清单. 四,填写注意事项: 《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人员花名册》和《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必须严格按规定填写,清楚,详细.表内填不下,可加附页附后(在左上角用胶水粘连). 1.准确填写身份证号码; 2.工作单位要完整准确填写全称,与单位图章一致; 3.单位性质:统一按栏目所列类别填写; 4.主管部门填写"县(市,区)局";或"委局". 5.从事专业指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从事的专业,完整准确填写,字数一般填4个字,最多不超过8个字. 6.学历是指工程技术专业学历,如果最高学历填了非工程技术类专业学历,则必需再填写工程技术专业类学历情况. 7.花名册上"出生年月","取得时间","聘任时间"等栏目,时间填写格式统一填年月,如2009年6月. 8.专业工作年限是指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年限,须填写实足年限. 9.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填合格,省线合格;符合免试的填年龄免试,译著免试,专业毕业,乡企人员;符合不作为必备条件人员的填野外采矿,建筑施工.

评审工程师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和《河北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财政投资评审,是指各级财政部门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的评价审查及对投资项目绩效进行评价的行为。财政投资评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 财政投资评审属于财政部门固有的管理职能,本市各级财政部门是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的主管部门,审计部门可对评审过程和结论进行审计监督。财政部门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指导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工作;

(二)根据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要求,确定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制定评审计划;

(三)受理、处理评审争议和投诉。

财政投资评审具体业务由各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以下简称评审机构)负责。

第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评审机构与各业务部门的关系,逐步将评审工作融入支出预算管理的全流程,不断健全和完善“三先三后”的工作机制。

(一)先评审后编制。将项目预算评审结论作为财政部门编制部门预算的依据,控制关口前移。

(二)先评审后拨款。将项目建设的现场监管结论作为财政部门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实时掌握资金安全。

(三)先评审后批复。将竣工决算评审结论作为财政部门批复交付使用资产和处理工程尾款的依据,把住资金使用最后一道关。

第六条 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

(一)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含国债)安排的建设项目;

(二)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等安排的建设项目;

(四)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

(五)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六)需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的其他项目或专项资金。

第七条 财政投资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等审核;

(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性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

(三)项目招标程序、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各项合同等合规性审核;

(四)工程建设各项支付的合理性、准确性审核;

(五)项目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配套资金的筹集、到位情况审核;

(六)项目政府采购情况审核;

(七)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及索赔情况审核;

(八)实行代建制项目的管理及建设情况审核;

(九)项目建成运行情况或效益情况审核;

(十)财政专项资金安排项目的立项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核;

(十一)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

(十二)其他。

第八条 财政投资评审的方式:

(一)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的评价与审查。包括: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跟踪评审和对项目预(概)算及竣工决(结)算进行单项评审;

(二)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

(三)其他方式。

第九条 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应当按照下列依据进行:

(一)与财政投资评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定额和各类规范;

(三)与项目有关的市场价格信息、同类项目的造价及其他相关的市场信息;

(四)有关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确定的建设内容和投资额;

(五)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合同及施工管理等文件;

(六)项目评审所需的其他依据。

第十条 财政投资评审程序:

(一)财政部门选择确定评审(或核查,下同)项目,对项目主管部门及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下达委托评审文件;

(二)项目主管部门通知项目建设(或代建,下同)单位配合评审工作;

(三)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按委托评审文件及有关规定实施评审,形成初步评审意见,在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形成评审意见;

(四)项目建设单位对评审意见签署书面反馈意见;

(五)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向委托评审任务的财政部门报送评审报告;

(六)财政部门审核批复(批转)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报送的评审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评审意见做出处理决定;

(七)项目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批复(批转)文件及处理决定执行或整改。第十一条 评审机构收到被评审项目单位报送的完整齐全的项目资料后,应当在下列时限内完成相应评审工作:

(一)报审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为20个工作日;

(二)报审额在5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项目为30个工作日;

(三)报审额在2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项目为45个工作日;

(四)报审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为60个工作日。特大型项目或者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评审时限的,应当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告知被评审项目单位延长时限的理由,延长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项目概况、评审依据、评审内容、评审结论等内容,其中评审结论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该项目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二)该项目是否符合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制度;

(三)该项目是否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四)对项目预(概)、决(结)算投资的审减、审增投资额,应当分析说明审减、审增的原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 财政部门应当根据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确定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和拨付项目资金、批复竣工决算,并监督管理项目预算的执行,建设单位以评审出具的施工决算报告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依据。第十四条 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的要求,组织机构内部专业人员依法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二)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项目,确需聘请有关专家共同完成委托任务的,需事先征得委托评审任务的财政部门同意;

(三)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等特殊项目,不得使用聘用人员;

(四)对评审工作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托评审任务的财政部门报告;

(五)编制完整的评审工作底稿,并经相关专业评审人员签字确认;

(六)建立健全对评审报告的内部复核机制;

(七)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评审任务的财政部门出具评审报告;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评审任务,应及时向委托评审任务的财政部门报告,并说明原因;

(八)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

(九)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及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漏或公开评审项目的有关情况;

(十)不得向项目建设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十一)对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评审报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被评审项目单位在接受项目评审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评审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向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提供投资评审所需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二)对评审中涉及需要核实或者取证的,应当向评审机构说明情况,不得拖延、拒绝、隐匿或者提供虚假资料;

(三)应当自收到评审结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逾期不签署意见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四)根据财政部门对评审报告的批复(批转)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

(一)项规定,评审机构做出的评审结论不真实、不准确的,评审结论无效,由财政部门责令重新评审。对直接责任人,视情节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

(一)、

(二)项规定,被评审项目单位不按时提供所需资料或者拖延、拒绝说明情况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根据情况暂缓下达支出预算或者暂停拨付财政资金。

第十八条 经评审发现被评审项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财政法规的,由财政部门依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罚。

第十九条 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评审工程师工作总结范文第6篇

评定标准:正高级工程师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以及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创新,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指导高级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完成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二)独立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或省(部)级科研项目一项及市(厅)级科研项目二项以上;

(三)主持或主要参加过编制大型企业二项以上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被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定通过并颁布实施;

(四)主持过二项省(部)级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设计、引进、实验、示范,被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予以推广,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或咨询工作;主持过大型企业的重大工程项目的技术改造、规划、设计、经营、生产方案及重大工程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级科技攻关项目的主要参加人员(以合同书主研人员名单为据),并在科技攻关中做出重大贡献者。

(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及其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二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四)主持或参与主持过二项以上省重大科研、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生产等技术工作,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获得显著经济效益;

(五)主持或参与主持二项以上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设计、引进、实验、示范等技术工作,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得到省级专业以上主管部门的鉴定认可。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专著10万字以上,合著20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三)省以上重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为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4篇以上,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并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两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得本专业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者。

(三)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二等奖二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四)直接负责完成一项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或生产的产品、施工技术、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得到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的鉴定认可。

评审工程师工作总结范文

评审工程师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于**年**月毕业于**********建筑工程专业,自毕业后一直从事施工技术、施工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学习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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