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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09-191

镇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第1篇

一、工作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各村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和涉及与安全有关的事项负全面领导责任。

具体要求: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能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2)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村、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每个季度亲自或委托分管领导召开一次以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防范重特大安 全事故的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次会议应当就相关问题作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录,会议形成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3)将本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分解、落实到位,并定期检查、监督。

(4)建立健全本村、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5)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事故及其调查处理情况。

(二)分管负责人的职责

各村、各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受主要负责人的委托,对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具体要求:

(1)全面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受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组织编制本村、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

(4)建立健全本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分级负责体系和组织网络,解决业务必需的经费。

(5)按职责分工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公众聚集场所(包括学校、文体、娱乐场所、集市等)加强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6)按职责分工对安全生产进行宣传教育。

(7)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4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8)组织制定分工范围的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演练。

(9)组织对本辖区、本单位内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定期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有计划地组织治理。

(10)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力量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

(11)应当履行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目标控制

1、伤亡事故比上年下降10%以上,杜绝发生死亡事故。

2、确保依法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单位。

3、确保依法规范所辖及所管理全部合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

4、排查重特大事故隐患并组织消除,未消除前不得允许恢复生产。 重点目标:

各村、各成员单位要将2008年的安全事故控制目标作为最低工作目标予以努力。

保证:道路(农机)、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2007年实际发生数下降10%以上,死亡事故比去年减少30%以上,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其他安全生产事故也要得到有效控制。

各村、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按此作为控制目标层层下达,以确责任,严格考核,最大限度地防范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实绩考核

(一)各村、各成员单位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履职情况作为工作实绩考核的内容。

(二)考核实行“季度自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和方式进行。

四、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五、说明

本责任状的考核不受领导工作变动的影响,如有领导人变动,请做好交接工作。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拜什艾日克镇人民政府一份,签状单位一份。

拜什艾日克镇人民政府:

镇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第2篇

镇长与村社支书主任签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及州委、县委有关部署,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效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党委、政府部署的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结合工作重点,特制定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镇“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和中共**镇委员会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长效机制和省、州、县实施办法,坚定不移转变作风,持之以恒反腐败。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全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努力开创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二、责任范围

各村(社)党总支书记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镇党委、政府负责。村(社)“两委”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责任内容

(一)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村党委、村(社)党总支书记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指导党员干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职责范围内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年内

与“两委”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至少2次。要以学习贯彻《党章》和“两准则四条例”为重点,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切实增强党的责任意识和党规党纪意识。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肃换届纪律,严格执行“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要求,加强换届纪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

(三)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坚持抓常抓细、抓节点抓重点,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令不行、禁不止”、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行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着力整治干部作风。认真落实《关于实行村(居)务公开报备制度》和《关于乡(镇、街道)纪委建立资金监督台帐》两项制度和

“三资”处置报备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围绕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五网”建设、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监督检查,发挥督查利剑作用,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监督,特别是各项涉农资金和民生资金的管理、发放,以及项目建设征用地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干成事、不出事。

(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长效机制及省、州、县实施办法,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认真抓好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党员干部作风,营造良好环境,推进廉洁、高效、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

(五)认真做好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工作。坚持“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坚持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主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抓好党员干部廉洁勤政教育工作,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七)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路子,不断完善党风政风建设的制度措施,保持和弘扬良好的作风。扎实做好“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的管理应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对村纪委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管理,积极做好本单位村(居)务公开和“三资”处置报备工作,切实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八)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规定,严格遵守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九)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十)整改落实2017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四、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一)责任考核。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镇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负责组织对签订责任书的村民委(社区)及镇属各单位及领导班子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定格标准是:考核总分95分以上的评定为先进单位,80-94分的评定为良好单位,60-79分评定为合格单位,59分及其以下评定为不合格单位。考核结果提交由镇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并总结上报和归档。

(二)责任追究。

1、考核与年终党员评定和绩效考核挂钩,考核评定定为良好以上的,其党政主要领导在考核中方能参与评优;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其党政主要领导在党员评定及考核中一律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

2、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要针对考核发现的问题,专题向镇党委作出书面报告,并进行整改。

3、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因失职给工作造成重大失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党政纪责任。

4、“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干部职工履行岗位职责不力,在管辖范围内出现违反党纪国法和有关规定的,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签订在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查一份。

签订责任书双方签名(盖章):

中共**镇党委

记:

**镇人民政府

长:

村(社)党总支

党总支书记:

村民委(社区)

任:

2018年

镇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第3篇

一、 责任村:

二、 考核内容和目标

1、2012年末全村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亩。

2、依法保护基本农田。建立本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台账,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亩,达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制度、责任、标志“四落实”的要求。认真落实基本农田内禁止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物等规定。

3、村成立耕地目标保护领导小组,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村主任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耕地目标保护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落实责任。档案资料健全、规范,实行专卷专人管理。要认真维护原基农田保护标牌,新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不少于1个,健全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

4、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政策,旧宅拆除复垦率达50%。加强本村范围内新增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管理,本村内新增违法用地总面积不得超过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搞好土地巡查与监管,确保辖区内无违法占地行为,并做好土地违法信息上报。

5、土地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确保在卫片执法中不被问责。健全村级土地协管员队伍。

6、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特别是本辖区内村民非农业建设、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等必须在本辖区内自求平衡,并建立占补平衡台账,内完成补充耕地任务

亩。

7、耕地保护工作将在每年11月底前进行实地逐项考核。

三、考核要求

1、执行好季小结、半年通报、年终自查制度。各村要在每月底将本月的耕地保护工作运行情况报镇国土所;每季度末要形成土地管理指标运行分析报告报镇国土所。所报情况要经村主任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月报、季报、年终自查要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2、耕地目标管理考核实行百分考核。考核共分三个档次,即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

3、镇政府上半年对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年底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其数据来源以土地矿产资源卫片数据为准。

四、奖励处罚

1、对于完成考核目标,排名前三的村,镇人民政府将给与通报表彰。

2、对于未实现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的,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向镇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

广坪镇人民政府

村委会

盖章:

签字:

二0一二年

镇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第4篇

一、门卫值班时间:24小时。早晨5点30分开大门,晚上10点30分锁大门。特殊情况事先预约。

二、专职门卫名单:王春生,王家平。

三、门卫职责:

1、大门门卫职责 ①.随时开、锁大门;

②.对出校园的学生凭班主任签字假条放行,并做好记载; ③.加强对进、出校园的校外人员的管理,做好询问及登记工作; ④.做好每日上午、下午两次教职工到岗签到,不得由他人代替值班或签到;

⑤.值班期间发现异常现象及时与值周人员联系。

2、行车门门卫职责

①.对进出车辆严格检查,严禁与学校无关的车辆随意进出校园。 ②.严禁学生及校外人员从行车门进出。

③.加强对进、出校园的车辆的管理,做好询问及登记工作; ④.不得由他人代替值班;

⑤.值班期间发现异常现象及时与值周人员联系。

四、其他:

①. 未能履行职责每次计旷工一次; ②. 由不作为或履行职责不到位所造成的后果由门卫值班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政教处: 责任人:

镇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第5篇

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二)预防为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事故的预测、预警工作,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并根据应急工作实践不断加以完善。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应急状态下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 1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其他性质严重,影响重大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包括:

(1)重特大火灾事故;

(2)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

(3)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4)重特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5)重特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6)重特大企业安全事故;

(7)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8)重特大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9)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

(10)重特大山洪(洪水)和水利安全事故;

(11)重特大电力安全事故;

(12)其他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五、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xx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 3抢险救援进展情况。传达落实上级有关领导和镇党委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负责协调县电信、移动公司实施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的通讯工作,保证事故现场信息畅通。

镇安监所:负责全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各村、镇政府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镇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和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知识的普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镇综治办:(1)具体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实施危险物品公路交通运输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负责其他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施救人员、器材、物资的运输工作。

(2)具体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实施火灾、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等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对其他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道路交通管制及事故重大责任嫌疑人实施监控等工作。

(3)具体负责协调实施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善后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中土建工程人员、设备的调集和现场指挥工作。

镇经济发展办:(1)具体负责工商贸企业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物资的组织、调运和抢险工程的现场指挥工作。

- 5领导下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协助调查取证和提出处理意见。

(三)镇安全生产工作专家委员会

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上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邀请相关专家组成应急救援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职责: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事故救援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在应对安全生产事故时,为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及现场指挥部提供咨询服务和建议。

(四)专项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

在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实行应急工作专项负责制。按照镇政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对应相关工作职责的办公室是专项应急救援工作的责任牵头部门,其他参与部门密切配合,履行相关职责,提供支持与保障。

六、预警预防

(一)事故监控

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信息要及时收集上报。

(二) 信息监测与报告。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监测并报告可能或已经发生在我镇区域内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由涉及的主管部门监测有关信息,包括事故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的同时向县应急办报告。重大及重特大以上安

- 7(2)消除事故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持社会治安; (3)对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某些活动;

(4)对现场加强监测,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5)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提供生活必需品、临时避难场所;

(6)启用镇政府储备救援物资、设备和专项资金,必要时征收、征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等。

(二)启动预案

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经报请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立即启动本《预案》。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和成员迅速到岗到位,实施统一组织和指挥。本应急预案启动后,镇政府有关部门同时启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三)指挥与协调

1、设立现场指挥部

预案启动后,专项应急救援工作分管领导和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专项应急救援部门负责人、各村村主任、事故单位负责人组成。根据事故类型,由镇政府领导任现场指挥长,事发地村主要负责人、镇政府应急救援部门负责人任副指挥长。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有关人员未到达事故现场时,事发地村主要领导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 9(8)宣传报道组:负责处理事故新闻发布等相关事务,确保事故报道的真实性,对事故单位及公众负责。由党政办负责组织实施。

(9)现场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由专项应急救援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救援单位和人员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事发地村为现场指挥部提供通信、信息、治安等保障。

3、现场信息采集

现场指挥部负责采集事故现场信息,并及时向镇指挥部报告。现场信息包括:人员伤亡、失踪情况、财产损失情况;待救援人员情况、危险源的现状、发展趋势及控制情况、现场救护情况、现场救援进展情况、现场救援队伍情况、现场救援物资供应情况、现场环境监测情况等。

(四)紧急处置

按事故类型实行专项事故应急救援

(1)重特大火灾事故由综治办牵头,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配合。

(2)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由林业服务中心牵头,综治办、经济发展办配合。

(3)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由综治办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 (4)重特大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由经济发展办

- 11

八、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九、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社会事务办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工作。卫生院负责事故现场的消毒、疫情监控和食品、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工作。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清理事故现场,归还事故救援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坏的,依法予以补偿。

(二)保险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牵头,协调保险公司参与赔付等保险服务。工伤保险机构及时为在救援中因工伤亡人员提供工伤保险费用。

(三)事故调查与经验总结

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县应急救援指挥部。

十、保障措施

(一)信息与通信保障

- 13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并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三)交通运输保障

镇党政办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镇综治办建立交通运输保障数据库,确定保障车数量、功能、所在单位和驾驶员名册等,xx派出所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

(四)医疗卫生保障

社会事务办建立医疗卫生保障数据库,提供事故医疗救治,制定医疗卫生队伍调动方案,卫生院要储备必要药品、技术、设备和人员等。

(五)治安保障

xx派出所负责应急状态下警力集结、布控、执勤等各项维护社会治安的保障。

(六)物资保障

由社会事务办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保证事故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七)社会动员和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镇社会事务办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提供事故受灾人员的应急避难场所。

十一、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宣传教育

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向社会宣传有关应急救援基本知

- 15造成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及到3人以上9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2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事故。

4、一般安全生产事故(Ⅳ级)

造成1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及到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万元以上,1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2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完善和部门职责、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事实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三)奖励

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四)责任追究

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

镇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第6篇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可持续性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XX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影响和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包括水陆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地质灾害事故,非煤矿山事故,烟花爆竹及危化品事故,电力事故,建筑施工事故等。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XX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条 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伤和破坏,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鼓励公民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防范。

2、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综合治理,做好日常性检查和加大各类隐患整改力度,并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准备,制定和完善各种应急预案。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和单位负责制,各级行政领导和单位负责人是本辖区、本行业或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第一责任人。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动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必须服从统一的指挥和调度。

第六条 各村(居)、镇内各部门和单位根据本预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各种专项应急预案,并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修订和完善,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建立XX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党委书记任指挥长,镇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副镇长、人武部长任副指挥长,党政办、安监办、综治办、国土所、民政所、劳动保障所、财政所、计生办、派出所、交警中队、中小学校、中心卫生院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

第八条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兼任,副主任由安监办主任兼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设抢险救援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现场保卫组、疏散引导组、联络组。

第十条 应急处置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指挥本镇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和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

(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准备。

(三)领导、协调和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工作。

(四)督促各村(居)、镇内各部门和单位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和应急演练。

第十一条 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建立健全应急联动体系,承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各组的主要职责。

(一)抢险救援组主要负责具体的抢险和救援行动。

(二)物资保障组负责抢险和救援所需要的一切物资。

(三)医疗救护组负责伤病员的急救和护送伤病员到医院救治。

(四)现场保卫组负责维护现场的正常秩序和治安安全。

(五)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老幼病残等非抢险和救援人员。

(六)运输与联络组负责联系和协调运输、通讯工具并传递安全生产事故的动态,报告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 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指挥部及办公室有权紧急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备、设施,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依法实行封锁。

第三章

预测和预警机制

第十四条 各村(居),镇内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建立健全各企业的档案,完善预测、预警机制,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十五条

信息传递。党政办在接到各种预警信息后,根据可能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范围、性质和事态,发布预警信息。各村(居)、各单位、各部门在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通知相应人员,做好准备。同时,各村(居)、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发现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上报政府,并通知相关机构。公民有义务通过110报警或其他途径报告和反映安全生产事故及其信息。镇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及时通报情况,提出应急处置意见,启动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六条 预警处置。得到预警信息后,镇应急指挥部研究提出预防性措施。必要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零时采取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安全生产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要求各应急分队进入“战备”状态。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十七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村(居)、单位、企业要立即上报政府和相关机构,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事发地所在村(居)领导是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镇应急指挥部立即研究应急处置方案,启动相应预案,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上级报告。其他应急分队在接到通知后,迅速作出响应,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援行动。

第十八条 现场指挥与协调

(一)根据事态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二)紧急疏散、撤离、安置非抢险救援人员和受威胁人员,组织抢险救援救受伤人和被困人员,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

(三)迅速控制危险源,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护治安等控制措施,

(四)对现场进行不间断监测,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五)针对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划定警戒线,锁封、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事态扩大的活动。

(六)组织协调被损坏的公共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抢修,提供生产、生活必需品等措施

(七)实行24小时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八)保护现场,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 依靠本镇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不能有效控制事态的。无法消除危害,尤其是出现跨区域、大面积或可能发展为严重危害,需要实施扩大应急处置行动时,镇应急指挥部报请县府启动县级总体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 在应急处置过后中,承担应急处置的单位或部门要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党政办。处置结束后,应将处置结果报镇指挥部,经批准后,方作出同意应急处置结束的决定。

第五章

后期处置

第二十一条 应急处置结束后,镇民政所将做好救济物资造册发放工作,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的安抚,帮助其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完毕后,镇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调查总结工作,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相应能力,修定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机制,并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二十三条 镇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要求,切实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相关工作的准备,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章

宣传教育

第二十四条 镇应急指挥部应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发放防灾手册,增强公民事故防范意识和应急基本技能。

第八章

监督检查与奖惩

第二十五条 镇应急办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工作的检查和督促;有关单位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确保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在应对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责任不明,工作不力,畏难退缩的,将追究其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预案由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镇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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