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定位探讨论文范文
物权法定位探讨论文范文第1篇
对物权法原则的几点见解
一物一权、物权法定、公示公信,此三者在大陆法系民法理论中被称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构成物权法的基本原理,物权法的具体制度内容和理论架构均在此基本原则之下展开,以故,对物权法三项基本原则的进一步做理论探讨似有必要。
作者:许晓红
物权法定位探讨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 新预算法已正式颁布并实施,通过对新预算法的学习和解读,结合对2013年修订并于201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思考,认为现行的高校会计制度在会计目标定位、教育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报表体系、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与新预算法存在冲突。通过对这些冲突问题的深入分析和解剖,提出了关于改进现行高校会计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 新预算法 高校会计制度 问题
2015年1月1日,经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新预算法”)在“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健全透明预算制度”、“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厉行节约,硬化预算支出约束”五个方面有重大突破。相比之下,2013年修订并于2014年正式施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已不能满足新《预算法》的要求,主要是在高等学校会计目标定位,会计核算基础的确定、会计科目体系、财务报表体系、预算执行情况不能直接反映等方面存在着问题。
一、会计目标定位不准确、不全面
新预算法第三十一条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根据其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草案。”新预算法此条款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的“绩效目标管理”,也就是说“绩效目标管理”将被无条件强制执行。而问题是高校作为预算基层单位,其传统会计目标定位在“预算管理”上,并没有明确“绩效目标管理”。高校预算管理是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高等学校依据事业发展的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确定资金的来源和使用。预算管理目标是重在评价预算管理方面合规性的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这种目标定位仅追求资金的收入和使用,而不问教育资金的使用效果、效率和效益情况,也不对教育资金的浪费和损失进行问责。新预算法的实施正好弥补了现行会计制度中会计目标定位的不足,增补了高校绩效目标管理。高校绩效目标管理是指高等学校依据公共财政效率原则及其方法论,以绩效目标的设立、实施以及评价、反馈为基本环节的高校财务管理制度。高校只有通过这种多环节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通过问责制,对高校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合理分配、考核和控制,才能更加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好学校的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实现学校各项战略目标。
二、会计核算确认基础不一致
新预算法首次将“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写入法律。而各高校作为各级财政部门的重要预算单位,每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都要汇总编入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财务决算报告之中。各高校都是依据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编制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第一部分第四条明确规定“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的采用权责发生制。”不难看出,新预算法与现行高校会计制度的衔接并不完美。权责发生制是指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到,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予以确认;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记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而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核算确认基础,它是以本期实际收到和实际支出的资金作为核算的依据,从而确认本期的收入和费用。高校实行收付实现制的问题体现在以下方面。
1、资产账面价值不真实
由于高校实行“收付实现制”为主要的会计核算基础,因此决定了高校财务报表中主要资产类会计科目核算的内容不完整,导致反映的资产价值不真实。比如“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包含了高校预付的本期采购设备款或工程进度预付款,资金已通过财政国库支付系统支付,但高校还未办理设备验收并交付使用,或者该工程未办理竣工结算,因此未列入支出科目核算,只能记入“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从而导致资产账面价值虚增。另一方面,高校本年度应收而未收的款项未列入“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比如高校应收而未收到的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即学生欠交的学费、住宿费,如采用“权责发生制”,本年度内形成的未收到款项的权利是可以通过“应收账款”科目反映的。但在“收付实现制”下,这部分学生欠款没有相应的会计科目反映,更没有确认为“教育事业收入”。以某师范大学为例,2014年度应收学生学费、住宿费15900万元,但学生欠费2900万元,当年欠费占应收费的比例为18.3%,如果学校不加大力度催缴欠费,这个比例在下一年度会更大,从而导致高校无形之中减少了一部分资产。
2、负债账面价值不准确
由于高校采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基础,导致部分负债类会计核算科目内容不准确。比如,“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余额反映的是高校已收取的学生学费、住宿费、考试报名费及学校资产性收益等非税收入应缴财政专户而未及时上缴的资金。此项资金在会计报表中列为负债内容,但此笔资金在上缴同级财政之后,经过审核再分期拨回学校使用,从实质上来说仍然是属于学校的教育事业收入。以某高校为例,2014年9月份月报表中反映“应缴财政专户款”有980万元,从报表上或账务上说,学校负债增加了980万元,但实际上并不是学校的一项债务。
3、收入及支出核算不全面
通过以上两条对于高校采用“收付实现制”的核算基础对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分析,从另一影响面来说,同时也影响了高校当期的收入和支出。如本期应记入收入内容却记入了负债要素下的“应缴财政专户款”,本期应记入支出的内容却记入了“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因此,高校采用“收付实现制”的核算基础导致了收入及支出核算不全面。
当前,随着高校资金来源的渠道不断增多,资金流量不断增大,原来以收到或支付货币资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依据的“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已不能适应高校经济发展和新预算法的需要。从国内外其它非赢利性组织的情况来看,高校会计核算从收付实现制转向权责发生制,是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趋势。因此,为了真实地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建议对现行高校会计制度作进一步的修订,要求在高校会计核算过程中所有经济业务都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础,以满足新预算法和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新要求。
三、会计核算科目体系不健全
新预算法的第十二条“各级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之后的第三十七条规定:“各级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各部门、各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新预算此两条两次提到“勤俭节约”,由此可见,我国政府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坚强决心,也初步间接地对行政事业单位提出了成本观念,而高校恰恰在教育成本核算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现行高校会计制度还没有明确提出成本观念,也没有明确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统一口径。2013年经过修订并于次年正式实施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虽然增加了“累积折旧”、“累积摊销”两个成本核算科目,也对支出作了“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以及“经营支出”等分类,同时增加了会计科目按经济功能分类的设置,但仍然没有对应的成本费用归集的会计科目,也未明确规定成本费用的核算内容,这里所说的费用,是指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并不等同于高校会计核算制度中的支出,因为只有对象化的费用才称为成本。因此,体现出了现行高校会计制度的会计核算科目体系不健全的问题。而高校要顺利完成由支出管理向成本费用管理的转型,就必须完善高校会计核算科目体系。由此,笔者建议将现行会计制度中确定的“支出”科目改设为“费用”科目,即在高校分别设置“教育事业费用”“科研事业费用”“行政管理费用”“后勤保障费用”“离退休费用”以及“经营费用”等。只有将原“支出”科目改设为“费用”科目,再准确运用配比原则和谨慎性原则,使本期费用和本期收益相匹配,合理计量教育成本,才能全面核算和反映财务业绩,也可满足新预算法的要求。另外,高校要全面、准确地反映对欠费学生的债权,应在“应收账款”一级科目下设置“应收学生学费”、 “应收学生住宿费”等二级明细科目。
四、财务报告体系不健全
新预算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报告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所包括的内容不仅仅指政府资产负债表,还涉及净资产变动表、现金流量表、政府年末财务状况变动表、期内财务业绩表等等。而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2013年修订)第一部分第七条规定:“高等学校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从报告的架构来看,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并未突破传统预算会计范畴,不能涵盖教育成本费用、绩效方面的内容,也不能反映高校现金流的状况,还未形成“综合财务报告”,与新预算法要求还有差距。因此也凸显现行高校会计制度的财务报告体系不够健全的问题。
现行高校会计制度要满足新预算法的要求,突破传统预算会计范畴,财务报告要求涵盖教育成本费用、绩效方面的内容,就有必要改进财务报告架构,增加“成本费用表”和“现金流量表”。高校成本费用表应是反映高校本会计年度教育成本状况的一张统计年报表,其内容由成本费用科目期末余额构成,通过这张表可以了解高校经济效益。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单位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情况的报表。高校现金流量表主要涉及现金、现金等价物、现金流量。增加现金流量表,一方面可以准确地反映高校教学、科研、融资投资等各种活动的现金流量,在高校现在财务报表的基础上,提供更加准确和丰富的高校财务信息。另一方面,增加现金流量表有利于提高高校的资金监控能力。
五、预算执行情况不能直接反映
新预算法第五十三条:“各部门、各单位是本部门、本单位预算执行的主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第五十七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实质上新预算法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执行要到位。而现行高校会计制度明确规定:“年末,完成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结转后,应当对财政补助各明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结转至‘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因此,新制度并不能满足新预算法的要求,直接反映高校预算执行状况。
现行高校会计制度要满足新预算法有关绩效评价的要求,就需要建立完整的预算评价考核体系,明确考评责任。另外,须在财务报告体系中增加年度预、决算对比分析表,此表内容应包含年初预算数和年终决算数以及预算执行比例,通过此表可以清晰反映高校预算执行情况。
高等学校要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和新预算法的要求,还必须针对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做进一步的修订、完善,要在会计核算功能、教育成本核算口径以及现金流量表的结构、内容作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只有这样才能使高校会计制度与新预算法有完美的衔接,才有利于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朝着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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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邬敏燕:基于“效果导向”的高校预算绩效管理初探[J].教育财研究,2013(4).
[7] 宋淑平:试论高校现金流量表的设计及编制方法[J].中国外贸(下半月),2012(7).
(责任编辑:谌盼)
物权法定位探讨论文范文第3篇
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主要体现在课程设置、理论授课和实践教学三个环节, 每一个环节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环环相扣。在法学专业的课程中, 传统的案例教学法和讲授法的并用已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 学生对知识的衔接性掌握得不是很好, 知识呈“星星”状存在的;同时, 这样的教学模式也不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如何改变知识衔接性、断点的问题, 需要教师帮助学生建立完整的知识结构体系, 全面提高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一、思维导图介绍
托尼博赞 (Tony Buzan) , “思维导图”的创立者, 20世纪80年代传入中国。思维导图是一种思维工具, 它通过一个中央关键词把各级主题的关系用图文并茂的方式将图层表现出来, 发现图层之间的隶属关系。各级主题相当于一个关节点, 通过思维导图能展现出每一个关节点与中央主题的联系, 每一个关节点发射出的关节点, 形成一个简单、直观的结构图。
二、知识产权法课程分析
知识产权法区别于法学专业的其他课程, 具有极其鲜明的特点:知识产权法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这三个子体法自成体系, 不存在交集。传统法学的案例主要围绕产生的社会关系、社会问题进行分析、探讨;知识产权的案例主要围绕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市场经济等方面, 大到社会经济发展, 小到老百姓的居家生活。所以在知识产权理论的讲授过程中, 要从多个角度对法律问题进行剖析。
三、传统教学方法分析
法学传统教学以“以案说案” (图1) 为切入点, 从一个一个的问题入手, 逐层引出理论知识, 分析运用理论知识。这样的教学方法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确实起到了作用, 但也带来了一些问题。案例教学法往往是配合讲授法展开的, 案例具有针对性, 能很好地说明一个理论在实务中的运用, 但不能体现延伸知识的运用。学生往往在某一个点掌握得很好, 当知识出现交融时, 学生在知识的运用上出现的模糊或不会运用情形。这种问题的出现充分说明学生对整体知识的把握能力较差, 灵活运用能力较弱。
四、“思维导图”式教学方法设计
知识产权法的教学由总论到三编法律展开, 教学的顺序由教师自己确定, 遵循逻辑条理、思路清晰、重点突出三个原则。在理论授课过程中引入案例教学法, 强化对某一理论知识的具体应用。笔者认为, 可以将“思维导图”引入课堂教学, 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配合讲授法、案例分析法形成对整体知识的掌握。
第一步, 找主线。教师要对知识宏观把握, 找出各编知识的中央关键词, 将其作为思维导图的主线。
第二步, 寻路线。分析中央关键词行进过程中的路线, 画出可能存在路线, 寻找法律知识的延伸性。
第三步, 搭关系。寻找路线中存在的每一个关节点, 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排序, 按一定的类别进行分类。寻找每一个关节点的上游和下游知识, 建立知识的联系性, 体现知识的延伸性。对知识产权法的每一编知识进行分门划类, 寻找知识之间的联接点, 为其“搭桥”。
思维导图的设计中, 要注重对法学知识的“埋设”, 将一个个需要学生掌握的法学知识藏于关节点中, 通过读取每一个关节点, 解读藏于背后的知识产权 (以专利法为例 (图2) ) ;同时, 通过颜色、图形等的调整, 让学生直观地感受到理论知识学习的进度, 理论法学知识需要掌握的内容, 提高学生对下一关节点知识产权知识学习的兴趣, 把握学习的方向。 (图3)
五、思维导图教学方法运用的价值体现
(一) 帮助学生建立完整的知识系统
思维导图体现出的是中央关键词与关节点、关节点与关节点之间的联系性。运用到法学理论授课环节, 可以帮助学生建立知识与知识之间的联系性, 它打破了教材、讲授过程中呈星星状的知识碎片问题, 有易于学生对整体知识的掌握。
(二) 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思维导图呈现出完整的知识结构图, 同时给学生又埋下了许多的问题。教师在每一个关节点讲解前, 要让学生自己寻找一些关于如何行进到本关节点的路线、方法、条件, 这些内容体现出的都是每一条具体的法学知识, 带着这样的问题去主动学习;同时, 要让学生善于发现关节点与关节点转换中的重要知识连接点即什么样的法律规定促成了知识的延伸, 思考知识产权法在此可能产生的变化情形, 理解与之对应的法律制度, 加深对法学知识的掌握。
六、结语
思维导图的运用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对整体知识产权法理论知识的认识、理解, 与之配合讲授法、案例教学法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 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 为培养一流的法治人才提供坚实的基础。
摘要:通过找主线、寻路线、搭关系建立的“思维导图”教学方法可以弥补法学传统的案例教学法和讲授法的不足, 极大的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 构建完整的知识结构, 实现知识的衔接性和延伸性, 提升对整体法学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关键词:思维导图,教学方法
参考文献
[1] 张守波, 李秀文, 谢慧.探析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下地方新建本科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J].黑河学院学报, 2018 (9) :135-136.
[2] 刘晓海, 李文赫.论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教学方法的适切性[J].时代金融, 2018 (24) :279.
[3] 邓淑梅.法学专业在应用型大学转型中的困境与教学改革探索以商法教学为例[J].科学大众 (科学教育) , 2018 (8) :156-157.
物权法定位探讨论文范文第4篇
1 高压电力电缆故障的类型
由于电力电缆的故障分类方式各不相同, 我们根据习惯通常按照电缆的绝缘电阻大小不同来对其进行分类, 可以将其分为开路故障, 低阻故障和高阻故障三类。开路故障又称断线故障, 是由于电缆的电阻值过大或终端负荷能力较差而引起的电压无法传输到终端的现象, 就等同于发生了断路故障;对于低阻原因引发的故障一般有单相线路接地或者两相和三相线路短路等, 这类故障的发生现象表现为电缆以大地为参照时, 其绝缘遭到破坏, 但是电缆内部完好无损, 绝缘电阻一般低于10Z0 (Z0为电缆的波阻抗) ;相对的, 高阻引发的故障其绝缘电阻要高于10Z0, 高阻引发的故障又可以分为两类, 当电缆的绝缘层因异常原因被击穿后能够迅速恢复的这类故障叫做闪络性高阻故障, 而在试验电压逐步增大的情况下, 泄漏电流超过规定值的这种故障叫做泄漏性高阻故障。
2 高压电力电缆故障的预定位方法
2.1 电缆在线检测
电缆在线检测又有直流分量和直流叠加两种常见的方法, 直流分量法, 在大多数情况下, 电缆的铜屏蔽层是要接地的, 当测试直流分量时, 需要将其断开, 将检测设备串联在两者之间, 在屏蔽层的接地端有一个开关, 测量时打开即可。而直流叠加法也较为简单, 即通过在绝缘层上加一定的电压来检测其中的电流信号, 然后通过计算得出电阻值。
2.2 平衡电桥法
平衡电桥法的使用非常广泛, 从很早之前就开始了, 是在电桥保持平衡的状态下根据直流电阻与自身长度之间的正比例关系从而计算出故障的位置所在来设计的, 方法是将故障相和非故障相与电桥两端相连接, 然后通过改变电阻来使电桥达到平衡。对于检测低阻接地故障以及短路故障有较大的优势, 但当遇到高阻故障时, 可以通过转化为低阻故障然后用此法来测量, 当然, 并不是所有的故障都能这样来测,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2.3 脉冲反射法
电流的运行速度是我们了解其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 而根据其速度与电缆的总长度就可以计算出发生故障的所在地, 这就是脉冲反射法的工作原理, 此法更适用于发现低电阻和短路故障。当发生故障时, 故障点的电阻值会变的很小, 所以其反射的波形就会非常明显, 这种方法相对较为简单、方便。
3 高压电力电缆故障的精确定位方法
3.1 电缆识别法
故障电缆的识别有电缆路径的查找以及电缆线路的鉴别, 路径的查找指将一种特殊频率的电流信号加在需要测试的电缆位置上, 通过反馈的磁场信号来找出电缆路径, 运用的是通电导体在自身周围会产生一定的磁场, 而磁场的强度与其距导体的距离是成反比例关系的原理。对于电缆线路的鉴别是指在一路线路上并排设置的几条电缆中, 准确的找出其中停止运行的那条然后对其进行维修。
3.2 声测法与声磁同步法
声测法和声磁同步法是在检测电缆故障中常用的方法, 主要针对检测高阻故障、部分低阻故障以及闪络性故障。声测法是通过声波的反馈来探知故障位置的, 如果电缆故障区绝缘护层被烧穿的话, 采用声测法可以直接听到反馈, 若未被烧穿, 可以使用转换器将细微的震动信号转换成电信号, 经过放大后, 可以侦查出故障位置所在。由于声音反馈有时很微小, 而环境中噪声会有很大的干扰作用, 为声测法的使用增加了难度, 但是, 故障点不仅会产生放电声, 同时还有高频电磁波的传播, 利用这一点, 就能很容易的进行检测了, 这是对声测法的改进和升级。
4 结语
总之, 要保证高压电力运输的整体安全性, 必须要有先进的高压电力电缆故障定位技术, 只有及时准确的找到发生故障的地点, 才能有效的避免危险以及更大的财产损失。当发生故障时, 要根据发生故障的类型、特点以及所在地的综合情况进行考虑, 选择最科学最合理的方法, 保证高压电力运输工作的平稳运行。
摘要:电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无尽的快捷, 现如今, 做任何事几乎都离不开电力, 电力作为最主要的能量输出, 其安全的传输过程是非常重要的。高压电力电缆现已被运用到各行各业中去了, 但是, 因周边环境, 气候, 地理位置以及人为因素等的影响, 电缆故障现象也时有发生, 一旦出现电力电缆故障情况, 对当前区域的供电甚至电力系统的安全都会产生极大的不良影响, 如不能及时处理, 会导致巨大的损失。所以, 目前我们需要研究的是当发生电缆故障时, 如何才能实现快速精准的定位, 第一时间找到故障点, 因此, 围绕电力电缆故障的定位技术进行充分的科学研究是很有必要的。本文描述了常见的电力电缆故障类型, 提出了几种故障定位技术。
关键词:电力电缆,故障定位,技术
参考文献
[1] 朱启林.电力电缆故障测试方法与案例分析[J].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8 (1) :13-19.
[2] 殷俊河.电力线路故障实例分析及防治措施[J].北京:水利水电出版社, 2010 (6) :48-52.
物权法定位探讨论文范文第5篇
1 大多数国有企业监察职能的基本定位
国有企业监察部门在总经理的授权和领导下,依据企业章程和制度行使监督职能,属于行政部门。
一般情况下,一些企业设立纪委监察部门,一些企业设立审计监察部门,行使纪检监察职能。在执行层面设置监察部门,主要是因为国有资产产权的“模糊属性”和国有企业管理要求所决定的。其中,国有资产缺乏产权主体,在多层委托代理授权经营者管理中,与经营者没有最原始的利益冲动,需要监督,维护政令畅通、贯彻部署决策。在企业管理中,为确保整个管理实现良性循环,不断促进管理提升,势必就要设置监督部门去督察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惩处违纪违规行为。
2 影响国有企业监察职能发挥的主要因素
就国有企业而言,影响监察部门发挥职能的难点主要有:
2.1 权限界定缺乏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对国有企业监察职能及其权限作出界定。在缺乏法律层面的支持下,加之国有企业体制环境、工作机制、观念认识等多种因素,导致监察职能不同程度的泛化。主要突显在监察部门履职缺乏独立性,有些职能部门过多借助监察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促使监察部门“越位”,代替履行了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还有监察部门不断开拓创新,有时履职定位不准,承担许多超越其职责的工作。
2.2 工作机制不完善
国有企业监察部门所处地位偏低。一般情况下,企业纪委和监察合署办公,纪检和监察没有明显的工作界限,都在本单位党委、总经理和纪委的多重领导下,以纪律审查、政纪维护为任务和目标开展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的调配及其职级,一般都由企业自己确定,决定了企业监察部门与其他职能部处于同一层级,工作性质上互相平行,不足以形成权威,难以监督到企业的重大决策。
2.3 队伍建设层次不高
国有企业监察人员普遍存在素质不高兼职过多的状况。国有企业现有的监察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从业者的理论功底、业务水平、专业知识等跟不上新形势发展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综合能力有待提高和加强。在相当多的国有企业中,监察人员身兼多职,监察成了附带工作、额外任务,工作的认真度、责任心、质量等存在严重打折的现象,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监察工作的推进和深度。
3 国有企业如何准确把握监察的基本职能
国有企业积极采取多种管理方式,应该能准确定位监察职能,有效开展工作:
3.1 完善机制回归监督职能
完善领导体制,在国家法律层面上明确国有企业监察职权,以此清退超出职能范围的议事机构;在国有企业组织机构设置中,监察部门的职级应该略高于其它职能部门,便于重大决策的监督。在法律和职级的支撑下,国有企业监察部门要突出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监督,在履职边界上,要严格区分专门监督和专业监管、业务督查的职责边界;在履职方式上,坚决不参与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防止“越位”,坚决不介入职能部门的监管工作防止“错位”,集中精力履行监督惩戒职责防止“缺位”。
3.2 突出检查的优势
检查是企业监察部门工作的重要手段,具有突出监督职能的优势。近年来,国有企业推进合规化建设,促使监察部门开展合规管理监察,不能只坐等群众举报或领导批示查处,更多的是主动开展专项检查,发现线索,严查权力失控、决策失误等行为。在检查中,涉及的工作范围广,要深入研究分析,力争发现和解决一个领域的问题,注重监督促管理。监察部门在履职中,要用好检查手段,抓住重要业务领域、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开展检查,依纪依规严肃惩戒,促进廉政建设。
3.3 监察与办案有机结合
国有企业办案是纪检监察部门最具威慑力的手段,要充分运用到监察中,提升监督成效。在监察工作中,要善于总结运用信访案件高发领域,依此为导向,瞄准管理运行机制体制中存在的缺陷,针对性的开展监察工作,精准查处。反之,在监察工作中,要注意发现问题线索,严查深查,增强查办案件的主动性。将监察和案件有机结合,相互渗透,充分发挥监督本职,要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学习,发挥案例惩戒作用,促进干部合规履职、廉洁自律。
3.4 应用信息技术开展监察
信息技术具有自动、客观、刚性、高效等特点。国有企业应该加强信息技术在监察工作中的运用,开发利用电子监察系统,将制度固化到系统程序中,对重点领域业务管理全程监控,准确高效的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整改,促进企业提升和创新管理。利用系统统计分析趋势性问题,事先核查,防范腐败滋生,确保权力运行界限清晰、全程受控。信息技术将制度约束力、监督制衡力与科技支撑力相结合,构建了科学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此外,国有企业监察部门将监察建议、监察决定运用得当,对作风建设、预防腐败等工作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也是强化监察部门再监督的重要手段。
4 结语
现阶段国有企业监察机构要不断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采取多种工作方式,回归监督惩戒本职,准确把握监察职能,才能更好的为企业中心任务保驾护航。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现阶段多数国有企业监察机构基本定位和主要功能,以及影响其发挥职能的主要因素,探讨国有企业如何准确定位监察职能。
物权法定位探讨论文范文第6篇
2008年, 教育部中文指导委员会主任, 南开大学常务副校长陈洪教授在全国大语第十二届年会上作了题为《大学语文的“宏大叙事”及其它》的报告, 指出:国务院“中长期发展纲要”、党的十七大报告中, “文化”部分的篇幅, 笔墨之浓是前所未有, 核心词是“建设中华民族的共同精神家园”。[3]陈先生表示大学语文教育应该成为大学校园中弘扬母语文化, 传承民族精神的一方重要园地, 围绕这一功能定位, 经过4年的实践, 南开大学在大学语文教学方面提供了非常成功的范例, 但是客观而论, 南开经验在国内大学界并不具有普适性, 尤其对于很多缺少人文传统和人文氛围的理工类院校而言, 一个学期的大学语文教学很难承担起如此沉重的功能。而教育部推动大学语文教学的文化吁求是显在的, 对于理工科院校的效果预期可能更为强烈。因此, 很有必要进一步探索理工类院校背景下的大学语文教育功能定位及其实现途径。
1 大学语文教育的三个功能辨析
能有功能、实有功能和应有功能三者的含混不清, 是形成现今大学语文教育处境的重要原因。
能有功能, 大学语文教育在历史发展的各个时期, 应对不同的社会需求, 不断转变其教育功能, 缺少作为价值主体的功能定位。20世纪初叶开设的“大一国文”, 可谓是与当时的新文化运动相配套的文化启蒙载体;20世纪50年代初受前苏联教育模式的影响, 大学语文教育就此取消, 直至1978年, 南京大学校长匡亚明教授力倡恢复大学语文教育, 应对的是文革十年文化凋敝的状况;20世纪90年代, 随着中国对外交流的不断深入, 大学语文教育渐渐隐没于英语学习的热潮中, 本世纪初教育部再次倡导大学语文教育, 则与提升国家软实力有着隐隐的关联。[4]因此, 大学语文教学在很大程度上是文化建设的一种工具, 其主体性价值始终未能有一个较为清晰的界定。
实有功能, 在当今大学校园中尤其在理工科院校, 大学语文教育基本处于边缘化的态势, 其实际的功能彰显与理论目标存在太大的落差。由于大学语文教育其主体性价值未能得到较为清晰的认定, 其能有功能呈现出无限弹性的同时, 就是功能的模糊性, 这令人很难着力, 由此在大多数理工科院校中, 大学语文教育在师资培养、课程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都非常薄弱, 从而导致大学语文成为大学素质教育的点缀课程, 教师在专业教学之余的附庸课程, 学生眼中的赚学分课程。
应有功能, 应不断强化并明确大学语文教育基于主体地位的功能评价, 一个稳定的核心价值加上数个应时所需的弹性价值, 才能最终确立对于大学语文教育的独立评价。目前学界对于大学语文教育的价值探讨, 主要围绕其工具性与人文性, 工具性主要着力于语言层面, 人文性主要着力于本文赏析层面。但在现实操作中, 工具性往往突破不了高中的价值范畴, 人文性又易流于坐而论道, 缺少与时代精神的对接。究其根本, 是二者在贯彻过程中缺乏一个核心价值的统摄, 当面对“大学语文教育的价值究竟何在?”这个问题时, 如果我们的回答依然停留于散点式的阐述, 那么这些答案是很容易被消解与漠视的。因此, 挖掘大学语文教育的核心价值, 彰显其应有功能, 才能充分展示大学语文教育在高等教育中无可替代的教育功能。
大学语文教育核心价值的探究是一个复杂的命题, 笔者身处理工科院校, 故尝试基于理工科院校背景下进行相关问题的探讨。相较于综合性高校, 大学语文教育在理工科院校的目的性比较明显, 主要应对的是目前理工科学生言说 (包括写作) 能力的缺乏。这一异常鲜明的需求却隐含了一个莫大的悖论:经过12年系统规范的中小学语文教育, 大学生为什么还会缺乏言说能力?这个问题遂成为探究大学语文教育核心价值的突破口大学语文教育应该成为一种“言吾文”的教育。
2 以“言吾文”为核心价值的大学语文教育功能辨析
“言吾文”其实是基于“语文”繁体书写的一种拆写, 拆写的结果极具意味可寻, 解析的重点在于“文”, 而关键点却在于“吾”。
据《说文解字》, “文, 错画也。”[5]即纹理的交错, 其实就是一种有意或者无意进行编织的活动。或者可以这么理解, 天文即我们抬头看得到乃至看不到的宇宙世界, 地文即地球上的物质世界, 而人文就是人与人之间各种关系所呈现的世界。语文就是对这一切“文”进行言说, 而且当人在言说时, 与言说对象就构成一种主客体关系, 即使言说的对象是自我, 这个自我一旦成为言说的内容, 自我与言说的我之间仍然构成的是主客体关系。因此, 言说 (包括写作) 就是对于客观世界的编织, 是一种语言 (文字) 的编织。
客观而论, 经过12年中小学系统而规范的教育, 大学生并不缺少文字编织的基本功, 而是缺少基于“吾”的编织的能力。在教学实践中经常会发现, 学生面对问题的理解, 习惯从经典途径书本或者教师的观点寻求答案, 学生的大脑俨如一个搜索引擎, 却体现出自我意识的严重缺位, 因此, 当搜索不到现成答案时, 学生就会显得无措, 表达的观点零碎, 缺少逻辑层次, 甚至就回答“不知道!”
因此, 在理工科院校背景下, 大学语文教育功能的核心价值就是要重塑学生“言吾文”的能力, 培养学生养成基于自我意识的言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言吾文”与一般的写作具有了截然不同的价值内涵。
3 大学语文教育功能在理工科院校的实践探索
基于“言吾文”这一核心价值, 在理工科院校中, 大学语文教育功能在实践探索中主要围绕“培养四种能力”, “坚持三个强调”来展开。
四种能力即思考的能力, 判断的能力, 设计的能力, 表达的能力。其中, 思考的能力是根本是起点, 不会思考就遑论其余;判断的能力主要是面对社会所提供的极度丰富的信息, 培养学生在思考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取舍;设计的能力是在思考和判断基础上, 对自我认知的一种知识架构, 主要包括观点的提炼和逻辑的建构;表达的能力就是把设计的结果表述 (说或写) 出来, 这也是大学语文教育功能的最直接呈现。
四种能力体现出承继关系, 在大学阶段尤其要强调前三种能力, 只要前三种能力具备了, 最后的表达能力其实是水到渠成, 因为中小学阶段, 学生已经娴熟于文字的基本操作, 他们所缺乏的就是有意义的言说。
围绕四种能力的培养, 大学语文教育的课程实践有必要进行相应的创新, 主要包括文本解读的创新和言说手段的创新两个方面。
3.1 文本解读的创新
文本解读要坚持“三个强调”, 针对的主要是思考和判断能力的培养。
(1) 强调文本解读中文本纬度与时代经度的结合, 就是不违背文本自在表述意义的基础上, 挖掘其现代性价值。很多文本之所以成为经典, 往往具有一种普世的关怀和对于人类终极问题的追问, 从而具有被反复解读的可能性。因此,要强化文本与现实的对接度, 让理工科大学生觉得文本中所阐述的思想并不遥远, 激发他们对现实问题的思考, 同时也为大学生认识现实人生提供了解读的门径, 这些都有助于激发学生对大学语文课程的兴趣, 从而实现大学语文的教育功能。
(2) 强调关注生命个体及至人类整体的人文视野的养成, 学会在不同的境遇中进行自我价值定位。在文本解读中, 有意识地突出“人”的问题:人的发展问题, 人的成就问题, 人与自然的问题, 人与社会的问题, 人的价值问题综合而论就是探讨自我在面临三种境遇时的行为抉择:一对一, 自我处于中位;一对多, 自我处于上位;多对一, 自我处于下位。这可以概括很多文本中的主体境遇, 而这又是每个人都会面对的现实人生。大学语文教育的人文性从这个层面能得到非常有效的呈现。
(3) 强调破而后立的批判创新精神的塑造, 对于中小学语文教育成果进行针对性的梳理, 构建小学语文-中学语文-大学语文较为连贯的语文教学体系。一般高校在大学语文教学中, 选择文本时会刻意避免与中学语文重复, 其实大学语文教育的目的并不在于解读了多少文本, 而在于通过解读文本能达到什么效果, 笔者所在高校的大学语文选讲篇目中至少50%属于中学语文的教学内容。此举的用意是, 中学语文教育以应试为目标, 所以很难避免在解读文本时强调意义的唯一性, 这种偏于机械性的文本解读方式, 自有其存在的价值基础, 但却是造成学生缺乏言说能力的直接原因。因此, 在大学语文课堂教学中就要不断打破学生对于文本的固有理解, 提供一种开放性的解读模式, 目的就是通过这些范例, 在鼓励大学生“言吾文”的同时, 激发大学生对中小学语文文本意义进行拓展性思考, 完成引导学生从面对试卷到面对社会人生的视野转换。
3.2 言说手段的创新
鼓励理工科大学生进行有意义的言说, 就目前的条件主要通过三种手段:课堂教学, 课后练习, 期终考核。这三种手段对于培养大学生的设计能力和表达能力至为重要。
(1) 课堂教学。在课堂教学阶段主要是围绕文本解读的“三个强调”, 加强师生互动。教师通过不断地提问、设问、反问, 引导学生积极思考, 鼓励学生发表观点, 教师针对学生的回答进行连续追问, 拓展学生理解问题的深度和广度, 培养学生的瞬间思辨力。
(2) 课后练习。由于条件限制, 多数高校很难像南开大学一样拥有丰富多样的师生交流平台, 只能在课后练习的题目设置上进行精心设计。实践中发现, 将古典诗词用现代语言进行意义演绎 (不是直译) 的方式, 居然能在实践层面体现文本纬度与时代经度的交合, 当大学生用流行歌曲的成句来演绎古典诗词的意蕴时, 他们通过亲身实践, 体会到经典文本之所以具有永恒魅力的价值源泉。
(3) 期终考核。期终考试不仅仅是大学语文教育功能实施成效的一次展示, 更是培养学生“言吾文”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 其手段性远远大于目的性。既然是“言吾文”, 题目的设置就必然是主观题, 而且要兼顾几个要素:第一, 主题开放, 拓宽学生的言说空间;第二, 加强与现实的关联度, 体现学生的言说价值;第三, 结合大学生的兴趣点, 激发学生的言说热情。从另一个角度说, 教师面对一份真正呈现学生思考的试卷, 批卷的同时也是交流的过程。
综上所述, 在理工科院校进行大学语文教育, 就是基于“言吾文”这一核心价值的功能实践, 培养学生有意义的言说是这一课程的主要目标, 虽然这样的目标设定似乎有强调工具性之嫌, 弱化了人文性、审美性、文学性等价值。事实上, 人文教育应该是大学教育的每一门课程都必须具备的, 并不是由哪一门课程集中进行人文教育就可以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 在培养学生有意义的言说这种大学语文教育实践中, 人文性的强调也是贯彻始终的, 但既然课程名称不是“大学人文”, 就不可能使人文性成为该课程教学的核心主题;至于是否要突出审美性、文学性等价值, 其实并不难取舍, 既然学界及社会上的有识之士都在极力推动大学语文成为高校必修课, 成为通识基础课, 那么课程的价值定位就必须是面向每一位学生, 而不是一部分学生, 对于美文的兴趣并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具有的, 而言说的要求则是每一位大学生都必须面对的, 所以审美能力和文学修养可以通过其他一些选修课来进行更为针对性的教育, 与大学生的兴趣度也能进行更有效的对接。
摘要:文章通过对大学语文教育功能的辨析, 分析了导致大学语文教育功能模糊性的深层原因, 强调通过构建大学语文教育的核心价值来彰显其独特的教育功能, 并进而以理工科院校为背景, 阐述了基于“言吾文”为核心价值的大学语文教育功能的探索与实践。
关键词:大学语文,理工科,功能,核心价值,言说
参考文献
[1] 张英, 朱晴依.大学语文修成正果[J].南方周末 (文化版) , 2007, 5, 24.
[2] 新浪社会调查[EB/OL].http://news.sina.com.cn/society/20070516.shtml.
[3] http://www.zhdxyw.com/Article_Show.asp?ArticleID=247, 2008, 1, 15.
[4]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6-09/13/content_50875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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