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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提取申请表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火烈鸟2025-09-191

人事档案提取申请表范文第1篇

本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我于年月份到参加工作。本人于年月份购买了小区住房一套(号楼户)。现在正在偿还商业贷款期间,因参加工作时间短,收入低,经济压力大,缺乏资金,特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请给予批准办理,谢谢!

申请人:

人事档案提取申请表范文第2篇

签订一年合同就应缴存公积金

“只要签订一年合同,就要给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缴存公积金。”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说,根据规定,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缴交住房公积金。各用人单位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缴交住房公积金,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缴存基数最低可按当年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缴交,缴交比例应同单位执行缴交比例一致。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个人缴存的那一部分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每月从务工者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同时,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购买成都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都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租房可提公积金 一年申办一次

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公积金提取方面,《办法》规定,凡是符合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颁布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均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而和我市的公积金缴存职工不同的是,农民工不仅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租房也可提取公积金。”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表示,《办法》明确规定,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租住自住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租房要提公积金怎么提?《办法》规定,其提取时应提供当年度内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房屋租金发票(或收据)、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出租方产权证复印件(或房屋备案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据了解,按照《办法》规定,租住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年申请办理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实际已支付的房租金额。 本报记者 李凌翌

更多优惠

购房享契税补助

进城务工劳动者首次购买中小户型住房,将享受政府的购房补助,节约购房款近1%。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凡是4月10日(含4月10日)起,首次在成都五城区和高新区范围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的成都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将享受政府购房补助。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无论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还是二手住房,都可以享受购房补助。按照政策规定,成都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的,所应缴纳的契税大部分为1.5%,其中地方现在所得部分占65%。按照这个比例计算,购房者所能享受到的资金补助近购房款的1%。相关负责人强调,对于购房时间是在今年4月10日的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以房管部门买过户登记受理时间为准。

也能购买经适房

为了让进入成都市区务工的外来农民工也能在工作所在地安家置业,从今年起,我市首次允许有大成都范围内农村户口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申请购买成都中心城区的经济适用房。“目前,进城务工人员申购经济适用房仅限于全域成都内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只能保障城镇居民的住房,现在住房保障政策已经覆盖到本市的进城务工人员。以后,也许还能打破其他方面的限制,让更多的居民得到基本的住房保障。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农民工申购经适房的条件是: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住房),家庭年收入在4万元以下,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在务工所在地的城镇,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两年以上(含两年),并首次在城镇购房的我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可以申购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人事档案提取申请表范文第3篇

关键词:人事档案;管理体制;改革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有的人事档案管理体制已经越来越不适应人事工作发展的需要,改革势在必行。鉴于此,笔者对当前人事档案管理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分析。

一、现行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法规滞后。现在的人事档案管理,其内容仍然保留着计划经济体制的某些遗风。计划色彩浓厚,缺乏应有的生机和活力。管理权限也不能涵盖现阶段我国各阶层各领域的人员情况,建立的人事档案材料也无法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另外,由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较快,人事制度改革跟不上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人事档案管理的改革步伐更慢。虽然我国人事制度总体框架已定,但很多细则仍在探索和不断调整的过程中,给人事档案管理改革带来了不确定性,也是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是管理方式单一。在人事档案的管理方式上,无论党政机关部门还是企事业单位。无论是干部还是工人,无论是教师、科研人员还是军人、学生,无论是正式人员还是流动人员,都使用统一的格式,统一的分类,统一的保管方式来进行管理,不能根据具体的情况,分门别类地制定标准来管理,而形成了千人一面的现象和状况。

(三)是管理模式封闭。人事档案是由单位的组织、人事档案部门实行全封闭的管理,人事档案除供领导或组织使用外,任何人不能接触和看到档案,包括档案员自己。人事档案笼罩着一层“神秘面纱”,也难免给人一种暗箱操作的猜疑。这种管理模式。现在已经不符合政治民主化进程的要求。人事档案是到了可以公开的时候了。

(四)是管理内容陈旧。目前的人事档案材料分为十大类,档案内容单调陈旧,人事档案中涉及的业绩、成就、个人能力、诚信、社会保障等材料几乎没有,反映不出个人的专长和特点,对选拔、培养、评定作用不大,无法对当事人作出全面评价,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和人事工作的需要。

(五)是管理手段落后。现行的人事档案缺乏现代化管理。大多数地区由于经济、人员和其他原因,在全国实现计算机管理的为少数。在经济发达地区(例如广东、上海等地),虽然已有人事档案管理的软件,但并没有普及使用,而且很多种版本内容标准不统一,使得数据无法汇总,软件之间不能相互兼容,信息资源不能共享。

二、人事档案管理的改革措施

(一)更新管理理念

市场经济下,人才流动已成为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作为服务于人事管理的人事档案管理理应放眼于整个社会来从事档案信息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及其开发利用应该关系到人的发展,人事档案与人的发展之间有着密切内在关联性。这就要求档案管理理念要顺应这一规律。要求人事档案工作者立足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变革工作理念,既有利于推进现实人事管理工作的开展,提高人事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更可以为人才的发展和社会发展提供档案信息保障。

(二)改革管理体制

1、改革人事档案内容。必须针对不同对象和需要,进一步充实档案材料,对各级领导干部要及时将他们的工作情况、工作业绩和在重大活动、重点工作中的表现情况及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考察材料收入档案,为凭实绩用干部提供必要的依据。对一般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要收集他们的学术和技术推广成果材料、企业经营者利税材料等。对流动人员,要收集那些能据此判断一个人素质优劣的材料,如个人业绩、素质能力、职业生涯、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材料。

2、要拓宽编研范围,提高利用效率。一是要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方便查找利用。如把所管理的人事档案中的人员情况按年龄、职务、职称、学历、专业、任免、工资等来分类编制不同的检索工具。二是积极进行档案资料编研工作,在当前人事管理改革中,要围绕人员结构调整、配置等中心工作,搞好人员现状情况、综合信息、统计信息等资料的编研工作,提高利用效率。

(三)创新管理方式

1、加强人事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要建立人事档案数据库系统,实施人事档案动态管理。利用计算机、扫描仪等现代设备和现代技术,将人事档案资料整理输入微机,通过相应的技术处理,将文字图片甚至声像资料转变成数据资料,实现人事档案纸质与数据格式并存。即使不能完全建立电子档案,也应该将有关档案信息进行计算机处理,以方便自动检索统计、加工整理、及时更新和提取利用,提高人事档案工作效率。

2、建立人事档案电子系统,开展网上利用服务。随着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局域网的建立,人事部门将充分利用企事业单位的网站制作自己的人事档案管理系统,积极组织上网数据和信息,使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系统联上企事业单位网站,实现人事档案信息的网上检索,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3、建立“人事档案数据管理中心”。人事部门与机关企事业单位信息管理部门可加强密切配合,建立“人事档案数据管理中心”。该中心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是机关企事业单位信息资源库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事档案数据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网站内电子人事档案,并在网站上提供有限制性或非保密信息查询、利用服务。其优点是方便快捷,内容丰富,利用率高。

参考文献:

[1]田晓琼.新时期人事档案管理应强化还是弱化关于对“弃档”“死档”现象的思考[J].档案学研究,2014(02).

[2]贾桂芳.干部人事档案价值弱化原因与对策[J].兰台世界,2013(16).

人事档案提取申请表范文第4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

银行(以下简称“

银行”)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促进员工人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企业改革发展及管理工作服务,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邮储银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邮储银行及各分支机构合同制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劳务派遣、离退休返聘等人事档案管理均不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邮储银行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不再沿用原先按照身份管理档案的做法,人事档案不再区分干部档案和工人档案,统称员工人事档案,均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员工的原有身份仅做为一种历史的记载,在调出系统或调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时,以原有身份介绍。

第二章 档案管理体制和机构

第四条

邮储银行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原则上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各级人力资源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同时接受上级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 人事档案管理是总行全辖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基础,是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建设的信息支撑和保障。信息采集录入人力资源系统前必须要与人事档案进行核对。

第六条

各级分行应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按要求配齐配好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综合信息的采集录入、核对与维护。总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一级分行,一级分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二级分行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 人事档案内容和分类

第七条

各级分行人力资源部对所管理的员工都要建立人事档案。总行及各级分行领导班子成员、总审计师、行长助理建立正、副本两套档案,其他员工只建立原始档案。

第八条

人事档案正本的材料应历史地、全面地、客观真实地反映员工情况。其内容及分类如下:

第一类

履历材料。包括:干部履历表、职工履历表、登记表、简历表,职工、学生、职员、教师、医务人员、军人登记表,军队干部履历登记表,更改姓名的材料及批件,履历变化情况等,以履历为主的综合性材料不要拆开,归到本类。

第二类

自传材料。包括:自传,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入党、入团形成的自传材料等,入党、入团申请书和自传连

2 在一起的可归入第六类。

第三类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包括:民主评议员工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综合材料,员工鉴定,自我鉴定(有组织意见的),学生鉴定和毕业生鉴定表,学员鉴定表,职工鉴定表,党、团员鉴定表,出国人员鉴定表,挂职交流鉴定表,实习和见习生鉴定表(有转正定级内容的可放在第九类),转业干部鉴定,以鉴定为主的各类人员登记表和其它鉴定性材料,员工考核、考察登记表,作为员工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材料,离任审计考核材料(审计考核发现问题而受处分的,连同处分材料一起归入第八类)。

第四类

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材料。包括:初中、高中、中专、高等院校毕业生登记表,招生报考登记表,推荐、选拔学生登记表,员工进修登记表,学习成绩表,论文成绩及评语,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岗位职务培训登记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专业技术考试成绩合格登记表,享受专家待遇津贴登记表,考试录用和聘用管理报考登记表及考试成绩,职业技能鉴定证明材料。

第五类

政审材料。包括:入党、入团、参军、出国、招工、招生的政审材料;审查员工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甄别、复查结论,上级批复及有

3 关依据、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说明情况材料,主要证明材料;家庭出身、个人成份,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调查证明材料;“文革”中冤假错案的平反材料(包括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的平反材料),“文革”中的表现证明材料,爱人情况登记表及调查证明材料;更改民族、年龄、国籍、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的个人申请、组织审批意见及作为依据的证明材料;军人入伍时间的审批材料,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时间计算及工龄审批表,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第六类

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民主党派的材料。包括:入团申请书、志愿书,团员登记表及离、退团材料;入党申请书(1-2份全面系统的)、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组织意见表或登记表,缓期登记、不予登记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对不合格党员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材料;延长预备期的有关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第七类

奖励材料(县、处级及以上的)。包括: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先进模范事迹、嘉奖、通报表扬等材料。

第八类

处分材料。包括: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处理意见、通报批评材料、违犯党纪、政纪、财经纪律和工作过失材料,甄别复查报告、结论,查证核实报告、上级批复、

4 本人对处分的意见和检查交待材料;历次运动中所犯错误受处分材料;刑事犯罪、法院判决书、劳动教养审批材料。

第九类

工资、任免材料。包括:工资变动登记表,员工岗位变动审批表、员工任免通知、任免审批表,军警衔评定、晋升审批表,调资通知和审批表,定职定级审批表,解决待遇审批表,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套改、续聘、解聘通知、命令,享受专家特殊津贴的通知,录用和聘用员工审批表及通知,解聘、辞退材料,劳动合同及其变更、解除、终止材料,延长试用期及暂不解聘材料,招工、调动工作材料,保险福利待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以工代干登记表、应征入伍、退伍军人登记表、预备役登记表、国家公务员登记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离休、退休、退职通知、命令,离、退休后提高工资待遇审批材料,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表、备案表、在国外表现情况材料或鉴定材料,停薪留职审批材料,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青工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登记表,民主党派代表登记表、委员简历、政绩材料等。

第十类

其他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包括:新录用员工和毕业分配工作体检表,报到通知书,随军家属审批表,处理工伤事故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有严重慢性病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及确定致残等级材料,医疗期审核材料,干部逝世后讣告、悼词(生平)及有关材料,非正常死

5 亡的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有保存价值无法归入前九类的材料等。

第九条

员工业绩考核和岗位变动等相关材料对于充实人事档案内容,提高人事档案的使用价值,准确反映员工工作情况十分重要。除第七条中相关内容外,在第三类中要将考核表,在第九类中要将《员工岗位变动审批表》(附件1)作为重要内容重点收集。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在做好员工职务、工资变动登记的同时,要做好岗位变动的记录,为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维护提供可靠依据。

第十条

人事档案副本。副本的内容由人事档案正本主要材料的复制件(或重复材料)构成。内容及其分类:

第一类的近期履历材料;

第三类的主要鉴定、员工考核材料;

第四类的学历、学位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第五类的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结论材料; 第七类的奖励材料; 第八类的处分决定材料;

第九类的工资、任免、待遇、通知、出国审批材料。 其他类别有重复的材料也可归入副本。

第四章 管理范围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管理人事档案的范围,原则上与其人事管理权限相一致,其分工如下:

6

(一) 总行人力资源部保管:

1、 一级分行领导班子成员、总审计师、行长助理人事档案正本;

2、 总行领导班子成员、总审计师、行长助理人事档案副本(正本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

3、 总行本部全体员工人事档案正本。

(二) 一级分行人力资源部保管:

1、 二级分行领导班子成员、总审计师、行长助理人事档案正本;

2、 一级分行领导班子成员、总审计师、行长助理人事档案副本;

3、 一级分行本部员工人事档案正本,其中: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管理所辖

一、二级支行全部员工档案正本。

(三) 二级分行人力资源部门保管:

1、 二级分行领导班子成员、总审计师、行长助理人事档案副本;

2、 二级分行本部员工档案正本;

3、 所辖

一、二级支行全部员工档案正本。

第十二条

一、二级支行不保留员工人事档案。根据自身管理需要省(区)分行可以保管所辖各分支机构全部员工人事档案正本。

第五章 各类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7 第十三条

档案管理人员及其管辖范围内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四条

员工退职、退(离)休后,其档案仍由原保管单位人力资源部保管。

第十五条

员工死亡以后,其档案由原保管单位人力资源部保存五年后,移交本单位的综合档案部门保存。

第十六条

员工辞职、自动离职、被辞退(解聘)等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未就业的,其档案转交本地人才交流中心或者当地劳动部门保管。

第十七条 在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过程中,应由接收单位以公函的形式发到其档案所在的原单位,原单位接到对方的公函后,依照调动的程序办理调转或档案转移手续;除此以外,原单位不得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三年以上不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原单位不能为其出具任何证明材料或为有关部门提供档案查阅(国家安全、公安、监察等部门因工作需要可按规定办理查阅手续进行查阅)。

第十八条

员工在受刑事处分和劳动教养期间,员工出国(境)不归或失踪、逃亡以后,其档案仍由原管理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

对“无头档案”要进行清理,编写出名册,并查找下落,查到线索的,经核对无误后,将档案材料转出。经多方查找仍无下落的,须在2个月之内,与查找的综合情

8 况书面材料一并移交本单位综合档案部门保存。

第六章 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与归档 第二十条

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必须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认真执行。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门要与形成人事档案材料有关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做到定时、定向、定内容收集档案材料。人力资源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档案中缺少材料的情况,有计划地布置填写员工履历表和自传等材料充实档案内容。形成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制度,应在形成正式档案材料的一个月内,及时地将形成的档案材料送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第二十二条

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鉴别。属于归档的正式材料,必须完整齐全、真实有效,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属于组织形成的材料要有组织盖章,属于个人形成的材料要有本人签字。凡组织鉴定、审查结论、处分决定、组织考核等形成的综合材料,须经本人见面签字(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由组织注明);任免通知、呈报表、考察材料、录用、聘用审批表必须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时间和文号,出国(境)审批表,要注明出去和返回时间及出去的目的,然后方能归入档案。要认真做好归档材料登记,由归档人与接收人双方签字,明确界定归档责任。

第二十三条

归档范围之外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

9 鉴别不应归档的材料,应按中组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详细登记并报请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任何人不得自行销毁档案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不得归入档案。对伪造档案材料,涂改档案内容的,一经发现,要予以清除,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档案材料一律使用16开办公纸,使用碳素、蓝黑墨水,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红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第七章 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

第二十五条

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应严格按照中组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特别是对新分配来的大专院校毕业生和新录用、聘用人员的档案,要做到随时立卷、整理、装订成册。收集归档的档案材料要在一个月内装入散装材料袋(夹),散装材料每两年装订入卷归档一次。

第二十六条

各类人事档案材料都要根据材料内容的内在联系和材料之间的衔接或材料的形成时间排列顺序,并在每份材料的右上角编上类号和顺序号,在其右下角编上页码。

第二十七条

档案材料排序的基本方式:

(一) 按档案材料形成时间排序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七类、第十类材料。

(二)按档案材料内容的主次关系进行排序的:第五类、

10 第六类、第八类。其中第五类、第八类材料的排列顺序为:上级批复、结论或处分决定,本人对结论或处分决定的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或交待材料等,其证明材料应根据每份材料所证明的主要问题相应集中排列。第六类材料,入团志愿书应排在入团的其他材料之前,入党志愿书应排在入党的其他材料之前,党员登记表等可按时间先后依次排序。

(三)第九类材料可根据不同层次员工的档案材料情况,采用按时间顺序或按材料性质相对集中排序。按材料性质相对集中排序的方法是:

1、工资情况材料;

2、任免材料;

3、出国(境)材料;

4、招录、聘用、调动、解聘、辞退、退(离)休,劳动合同、岗位协议,入伍、退伍、转业等其他材料。每种材料再根据形成材料的时间顺序排序。

(四)凡外系统新调入(包括录用、聘用)人员均应填写《职工履历表》(附件2,《职工履历表》填表说明2-1)。

(五)不应归入第十类的材料有: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预备党员考察表,党员发展计划登记表,谈话记录,党小组意见、党员重新登记申请、学习心得体会,思想、工作汇报等材料,在详细登记后退回员工所在党支部保存,工会会员登记表,入会申请书,独生子女证,结婚、离婚证书,学习总结、实习总结、思想汇报等材料,以前已存入的,应清理出来,进行登记销毁或移交有关部门和个人。

11 第二十八条

每卷人事档案,必须有详细的档案材料目录。编写具体要求是:

(一) 按照类别排列顺序及档案材料目录格式,逐份逐项地进行填写。

(二)根据材料题目填写“材料名称”。无题目的材料,应拟定题目。材料的题目过长,可适当简化。拟定或简化题目,必须确切反映材料的主要内容或性质特点。凡原材料题目不符合实际内容的,须另行拟定题目或在目录上加以注明。

(三)“材料形成时间”,一般采用材料落款标明的最后时间。复制的档案材料,采用原材料形成时间。

(四)填写“材料份数”,以每份完整的材料为一份(包括附件);材料页数的计算,采用图书编页法,每面为一页,印有页码的材料、表格,应如数填写。

(五)书写目录要工整、正确、清楚、美观,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墨水书写。填写目录后,要检查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可以使用打印目录。

(六)书写或打印目录时,每类目录之后,须留出适量的空格,供补充档案材料时使用。

(七)聘请外单位协助整理人事档案时必须聘请当地组织部许可的档案整理单位。

第八章 人事档案安全、保护、保密工作 第二十九条

为保证人事档案的安全,档案管理部门必

12 须做到:

(一)档案库房、阅档室、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凡保存500卷以上人事档案的单位,要设立独立库房,面积为每千卷档案20平方米左右。

(二)档案库房必须达到六防要求: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要配置铁质档案柜、防盗门窗及空调、去湿(或加湿)机、灭火器、温湿度计等设备,并经常检查,保持库房内的清洁卫生和适宜温、湿度(要求:温度为14℃-24℃,相对湿度为45%-65%)。

第三十条

保管人事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每年全面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人档相符,目录与档案一致。

第三十一条

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档案工作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不得私自保存他人档案,不得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向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严禁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娱乐场所。对违反档案工作法律和纪律,丢失档案、泄漏秘密者,要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第九章 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

第三十二条

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事由:

(一)在办理人事任免、考察、调动、工资、福利、社

13 会保险待遇,政治历史、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年龄的审查,入党、入团、出国、组织处理、退(离)休、治丧等事项时,可以查阅、借阅档案。

(二)国家安全、公安、监察等部门因工作需要了解情况,可提供档案查阅,并只能查阅有关部分。

(三)编写党史、撰写人物传记、地方志,需要了解员工的有关情况时,一般不得查阅人事档案。

第三十三条

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邮储银行内部因工作需要,查阅人事档案,要提前预约,并在约定的时间内,由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2名工作人员持《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附件3)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办理查阅事宜。“审批表”由查阅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并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办理。

(二)本单位各部门查阅其本部门员工档案,由是中共党员的管理人员持《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办理。审批表应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印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查阅。人力资源部内部亦按查阅档案的规定办理查阅事宜,原则上只能查阅所管范围内的人事档案。

(三)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人事档案,必须持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县、团以上)出具的查阅档案介绍信,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同意,并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查阅。

14

(四)档案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其一周内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归还时,由档案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借档人方可离开。

(五)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未经批准,不得查阅同级和上级干部的档案。不能因私事要求查阅或让他人代查档案。

(六)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要爱护档案,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拆散、损坏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漏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七)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经人事档案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

(八)不得凭借外调证明材料介绍信查阅档案,外调人员不能查阅档案,所需了解的情况由员工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提供。

(九)查阅档案人员应在档案管理人员指定地点查阅档案。不得将档案带出查阅办公地点,一旦出现问题,由查阅者承担一切后果。

(十)查阅离退休人员档案有关规定,如:办理离退休人员其子女的政审;其供养直系亲属死亡后出具的离退休人员与死者的供养关系证明;办理退休时需将其档案借送到省

15 (市、区)社保中心审核等事宜,均由单位社保管理人员与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联系办理,一律不对个人。

第十章 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三十四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人力资源部相关岗位人员应及时将员工调动通知、职务任免通知抄送人事档案管理人员。

(二)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接到调动通知、职务任免通知后,经主管领导同意,应在30天内办理转递手续,将调出员工的档案转给新的主管单位。

(三)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和本人自带。对个人自带档案的,档案管理部门应拒绝接收。对违反转递规定,造成档案丢失或发生抽取、更换材料等问题的,要追究档案管理人员责任。

(四)转出的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地检查核对、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五)转递档案必须详细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附件4),与档案一道密封,加贴密封条并盖密封章。

(六)收到档案的单位,要认真审核档案材料和装订质量,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者,转出单位应催问,以防丢失。

(七)接受档案的单位,经检查没有按总行规定整理的或缺材料较多的档案,有权将其退回原寄出单位,要求其1

5 16 天内收集齐全、整理装订合格后再接收。

(八)建立人事档案台账,对转出、转入时间、单位等做详细登记,以便备查。

第三十五条

严格执行转递制度,避免产生“无头档案”。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人事档案管理是人力资源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连续性和保密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要充分重视,加强领导,定期听取情况汇报,进行检查监督,保证必要的物质条件和经费。要加强人事档案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选调政治素质好,讲原则、责任心强,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共产党员从事档案管理工作,并按规定要求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在政治上关怀、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要注意保持档案管理人员队伍相对稳定和档案工作的连续性。

第三十七条

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在人事档案建设和管理中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责任,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必须做到以下点: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二)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保证人事档案安

17 全。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法规和制度办事。

(三)热爱本职工作,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努力学习业务及相关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热心为部门和基层服务。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坚持每年定期检查统计核对人事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对下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推广应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五)工作调动时,必须做好档案和档案材料及业务文件等的交接工作。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总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人事档案提取申请表范文第5篇

二、查阅文件档案,需首先填写借阅登记表,履行批准手续,方能借阅。

三、查阅时需由档案员按指定内容查出,借阅人不准随意翻阅案卷。借阅人不准将档案带出档案室,复印档案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摘抄、复印档案资料不准外传和翻印,违者按《档案法》追究责任。

人事档案提取申请表范文第6篇

摘要:当前我国高校人事制度发生重大改革,人事档案管理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做好改革形势下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该文对此提出了新思考。

关键词:人事制度改革;高校;人事档案管理

1.当前高校人事管理出现的新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高校人事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其核心内容是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在这些变革的带动下,高校的人事管理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

A.人员身份的变化

人事管理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旧的管理体制下,高校教职工的身份分为干部和工人两大类,实行人事制度改革后,人员管理上重新分类,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三大类,改变了传统的干部制度终身制,通过实施全员聘用和岗位设置管理,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B.用人制度出现新机制,从行政用人关系向协商聘用关系转变

中共中央办公厅2000年发布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提出“破除事业单位目前实际存在的干部身份终身制,全面推行聘用制度”,高等学校的用人制度从行政任用变为聘用(聘任)制,这种聘用制度将在高校全面推行,高校和教职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聘任)合同确立新的人事关系。

C.人事关系出现新变化,职工与高校之间的关系从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之间关系转变

实行聘用制度后,高校的教职工由“单位人”逐步转变为“社会人”,学校对聘用人员有聘用和解聘权,教职工对高校有应聘和辞聘权,加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继实施,高校教职工与学校之间的关系除事业单位的人事关系外,又增加了聘用关系、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等多种形式,这样,在高校中延续了几十年的教职工对单位的行政依附将逐渐淡化直至完全消除。

D.分配制度和退休工资制度出现新突破

隨着社会分配制度改革的发展,各高校采取按岗定薪、工资浮动、确立岗位津贴、实行目标管理等多种分配方式,从根本上突破了事业单位传统的工资总额控制制度。职工退休养老由退休工资制度向社会保险制度转变。

2.对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新思考

A.设立新的人事档案管理种类,适应高校人事制度的改革

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人事档案主要由干部档案、工人档案、学生档案三大类构成,这种划分办法在过去一直占主流地位,高校人事档案的构成也是以此分类,其中以干部档案为主体,其它档案均按干部档案管理方式进行。实行人事制度改革后,高校教职工分类由原来的干部、工人两大类变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三大类,这就使高校人事档案的主体发生了变化。因此,传统的人事档案分类已不适应人事工作的要求,这就必须建立新的分类体系,按照人事档案特点实行分类管理。档案管理分类应与人事管理人员分类相对应,可分为管理人员档案、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工勤人员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又可分为教师档案、试验工程系列档案和其它专业技术人员档案。

B.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丰富人事档案的内涵

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对于不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的规章制度,必须要进行改革,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及时建立新的、更为合理的人事档案制度,使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法制化。在档案材料的收集上要及时、完整,在档案材料的鉴别上要“取之有据,舍之有理”,档案的整理归档要严谨科学,档案的借阅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人才资源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应有所区别,注意档案安全,档案的更新应及时、准确、完整。

C.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档案意识

人事档案管理是高校人事档案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事档案中所记录的各项信息是制定全员聘用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因此,高校档案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一是要提高高校领导对人事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其充分重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并将其纳入高校整体工作计划中,给予足够的支持,扩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领导的档案意识提高了,档案工作就会有发展。二是要加大对高校教职员工的宣传力度,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档案意识,使教职员工能积极主动向档案部门送交归档材料,保证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三是要增强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意识,档案管理人员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可增强其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积极性,变被动为主动,变等材料上门为主动收集材料,在思维方式、工作作风和行为上有一个较大的转变,使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D.建立人事档案数据库,实现高校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

高校实施全员聘任制需要利用人事档案的信息对教师综合素质、人才结构等进行及时准确的分析,为人才预测提供各种数据,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的依据。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应由传统的手工方式向信息化、现代化转变,实现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以适应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高校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建立人事档案数据库,通过信息统计,对个人政绩、业绩的评价提供量化依据,实现计算机对人事档案完整、准确和动态、立体的管理体系,从而极大提高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效率,充分满足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对人员信息的高效利用需求,达到为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服务的目的。

E.实行相对开放性管理,实现资源共享

长期以来,高校人事档案都是实行封闭式管理,有着严格的保密制度,人事档案只有少数人看,供组织查证使用,老百姓是不能涉足的。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人事档案的政治性、神秘性将越来越弱化,同时信息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人本观念的深人人心、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民主法制的健全完善,都将不断推动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方式的社会化、开放化、合法化。在使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手段与方式管理人事档案时,既要充分发布有利于展现个人才华的相关信息,又要完全保护个人隐私,通过全面规范人事档案上网的政策、法规、手段、方式,既确保人事档案管理者与社会需求者实现畅通无阻的开放式、多渠道的人才信息交流,又确保这些人才信息交流的合法性,有力有效地防止人事档案信息无遮拦流通。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我们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也要加快改革与发展的步伐。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只有不断地改革摸索规律,完善体系,逐步建立一套适应现阶段人事制度的管理模式,才能更好地提供具有服务价值的信息资源,配合高校的人事制度改革,适应高校的改革与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绪刚.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N]中国人事报.2007.12

[2]李 群,周海燕.浅析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改革创新[J]黑龙江史志.2010.17

[3]鲍春燕.从人事制度改革看高校人事档案管理[J]黑龙江档案.2009.04

人事档案提取申请表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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