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难题促整治 巧出思路美环境
破解难题促整治 巧出思路美环境(精选2篇)
破解难题促整治 巧出思路美环境 第1篇
破解难题促整治 巧出思路美环境——2010年漳州市各县(市、区)村容整洁工作典型事例
2011年03月10日 来源:福建农办信息网 【字号:大 中 小】
芗城区洋尾村:分解整治任务,明确具体目标。由村干部包片,村民组长包组,带领村民开展“五清”,清理陈年垃圾、建筑垃圾、村内旱厕、废旧房屋以及堆放杂物,共清运垃圾355车,拆除旱厕8座、旧房35间,清除猪圈、禽舍25个。在“五清”基础上加强“四化”,即环境净化、村庄绿化、村容美化、路面硬化,共硬化道路2000米、沟渠700米;种植树木3000棵,拓展绿地2000平方米;新建一个700平方米的篮球场和一个占地15亩的休闲公园,为村民提供休闲好去处。
龙文区院后村:多方筹集资金,大力开展整治。在面对一年村财不到10万元的情况下,通过上级争取一点、村财投入一点、群众捐资一点、企业赞助一点的方式多方筹资。共筹集到资金220多万元,按规划建房屋15座,预埋排水、排污管道800米,新建垃圾收集点35个、中转池2个,道路硬化2100米,并新建一个供农民休闲观光的七星池。
龙海市田中央村:创新保洁机制,奖罚措施并举。将卫生保洁工作进行公开招标,个人竞标,一年一定。村内5条主干道每天打扫1次,垃圾坑、垃圾桶每2天至少清运1次,垃圾处理场每星期处理1次以上,并进行不间断巡回保洁,保证路面无垃圾。村委会聘请卫生监督员30人,对工作成效进行监督检查,对承包者民主评议、每季度测评一次,满意率达60%以上或80%以上,分别奖给承包方1000元、2000元。同时对路面管理公开招标,要求不准在村道堆放土头、建筑材料、生产用品,不准放养家禽、家畜,不准晒牛、猪粪及其它杂物,不准在路面建临时工厂,一经发现给予重罚。
漳浦县山边村:探索土地流转,推动拆旧建新。村“两委”经过征求多方意见后,提出“拆旧建新,不赚不补,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供需平衡”,由旧村改造理事会组织拆迁户对补偿标准、建设用地安排、新村配套设施及规划后的宅基地价格等问题进行协商探讨,建言献策,让村民自己充分作主,对丈量登记、补偿标准、用地安排、宅地售价进行公开,统一流转其土地所有权,统一拆除旧房及废弃建筑后按新村规划预留了道路、巷道、绿地,剩余土地按规划建房规格面积出售给村民建新房,每平方米的价格包含拆迁补偿费和新村的所有基础设施建设费用,既维护了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又确保了旧村改造顺利实施。
云霄县新湖村:坚持规划先行,有序实施整治。投入资金220多万,聘请县城乡规划设计室对全村进行村庄规划,并制定出村容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拆除了25处废旧房屋、34个废弃猪圈和20间旱厕,建设环村水泥路1200米,硬化村道、巷道1800米,清理沟渠300米,铺设地下排污管道3000米,种植绿化苗木425棵,安装9盏照明路灯,98户建起水冲式洁厕,实现全村道路100%硬化,村内无陈年垃圾,河塘水面无漂浮物,沟渠疏通。
诏安县大梧村:生产生活场所分开,实现垃圾有效处理。投入资金近200万元,征用场地50亩,建设牡蛎壳集中堆放点1个,同时积极招商引资,建立牡蛎壳加工厂,硬化村道200米,埋设排污涵管250米,疏通排水沟85米,将5820米的下水道明沟改为暗沟,有效解决牡蛎壳乱堆放问题,村内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同时,对省道309线新村路口至蔗寮段两侧进行绿化,并安装路灯。
东山县石埔村:精心制定规划,坚持建管并重。邀请相关部门及专家进村调研,广泛听取建议,精心谋划,并对每个项目制定不同的实施方案和整治标准。建设项目从地下、地面到立体,从拆建、绿化到美化,严格按照规划蓝图和整治方案进行,道路硬化、绿化总长10多公里,并配套路灯,拆除812处临时搭棚、262个废弃猪圈和62间旱厕,建设3个面积达2600多平方米的绿地公园。并结合开展抓“三权”确认和促“四旁”绿化活动,解决权益归属问题。管理方面从保洁经费筹措、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的维护入手,坚持“规划、建设、管理”三位一体,先规划、后建设、强管理,扎实有序推进村容整洁。
平和县古楼村:充分尊重民意,建立长效机制。通过用好“四好”确保长效机制有效运作。一是用好土地赔款,由村民大会表决将小组被征用土地赔偿款20多万元用于村容整洁工程。二是做好项目申报,及时编写项目报告,申请项目资金,村内体育健身器材、名贵树种等都得到相关部门的项目支持。三是唱好冠名捐资,明确捐资5000元者在凉亭一柱子上刻上姓名,捐500元者在石椅上刻名,且每处只刻一个姓名,带动了群众勇跃捐资,共筹集资金28万元。四是建好保洁机制,聘请寺庙清洁工进行卫生保洁,工资由寺庙理事会在戏金香火钱时分摊,定时公开收支情况,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南靖县林坂村:切实关注民生,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实施了“三个一”工程:(1)拓宽一条路。充分发动群众拆除村内小路两旁的猪圈、旱厕60间、民房10间、围墙40米,将一条500米长、不足2米宽的小道拓宽至3.5米,群众自豪地说:“现在小轿车可以开到家门口了,做出一点小牺牲,不算什么!”(2)清理一条溪。对贯穿村内河道进行彻底清理,共清运淤泥、垃圾杂物600多吨,河道宽度由原来不足2米恢复到4米多,深度也从0.6米变成1.6米,在2010年6月份的连续5天强降雨中,洪水顺利流过新河道,沿河两岸30多户居民的生命财产无一受损。(3)新建一座桥。拆掉原先仅宽0.5米的石板桥,新建一座长5米,宽3.5米的水泥桥,方便了群众出行,被村民亲切地称作“连心桥”。
华安县先锋村: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实施整治。紧紧围绕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盼望的问题,充分调动本村大学生、退休老干部、共青团员、在外干部、企业家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共同参与村庄规划工作,完善《村容整洁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群众积极参与,投入200多万元,拆除旧房12处、旧旱厕23处、违章搭盖825平方米,硬化村道7公里,加长新村点村主干道1200米,265户的化粪池改造成“三格式”,新建垃圾堆放池5个,栽种树木1.25万株,其中名贵树种2500棵。同时,投入200多万元进行旧村改造,目前已完成水涵铺设和部分路段拓宽。
长泰县鹤亭村:早筹划早动手,以点带面促整治。于3月10日组织到陈巷镇福照亭村参观学习,月中旬对山坪整治片区进行现场勘测及全面规划设计,确保村容整洁及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完善,当月20开始动工拆迁,有效提高整治步伐。同时加强措施,将工作分组包户,落实到人;并以整治片区内占地面积较大的农户作为拆迁突破点,形成示范带动;组织12人的拆迁专业队伍,雇请2部钩机及2部运输车,协助村民拆迁;联系收购商收购废弃木柴及石料。一年来,该村山坪社130户,拆除养殖场92户、旱厕65个,拆迁砖瓦房、蘑菇房及临时搭盖等5190平方米,硬化路面2100米,完成近100亩空杂闲。
破解难题促整治 巧出思路美环境 第2篇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审批,监督
作为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大河西先导区的核心区, 岳麓区如何有效治理企业生产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 做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但企业环境整治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关闭污染企业, 政府要发挥好在企业环境整治中的主导地位, 做好两型社会建设中的企业环境整治工作, 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用新思路新举措大力推进企业环境整治, 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转变发展理念
科学发展观就是坚持以人为本, 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落脚点是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在企业环境整治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 首先要转变发展理念, 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目前我国已经从过去“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粗放型发展阶段, 进入了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集约型发展的新阶段, 所以做好环保工作与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的, 而是统一的。作为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大河西先导区的核心区, 岳麓区必须树立新的发展理念, 科学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 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良性互动, 尤其是要做好企业的环境整治工作, 淘汰落后企业、落后工艺、落后设备和落后产能,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加大循环经济发展力度, 探索具有岳麓特色的“生态兴、产业兴、文明兴”的科学发展之路。2008年岳麓区区划调整后, 面临坪塘老工业基地污染严重、效能不高的问题, 我们成立了坪塘老工业基地退出办公室, 专责探讨老工业基地的科学发展之路。坪塘镇总面积112平方公里, 人口5.98万, 辖15个行政村, 5个居民社区。该镇原系望城县工业强镇, 由于起步早, 工艺水平低, 高能耗、高物耗、高排放、低效益企业居多, 有的甚至属国家明令淘汰产业, 近年来, 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依据国家法律法规, 以科学发展的理念, 分类对待不同性质的污染企业, 分强制性淘汰、强制性搬迁或关闭、加大监管力度、政策性引导和鼓励退出等方式确定分类退出企业名单, 有步骤、分层次地开展企业环境整治工作。
二、加强环保审批
环保审批是企业进入的第一关口, 严把环保审批关, 既要从源头上预防企业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又要为“两型企业”铺设绿色通道, 为优化经济增长、优化产业布局的建设项目靠前服务。岳麓区近年来加大环保审批环节的改革力度, 对新建改建扩建工业企业和三产服务业等各个项目实行准入制度, 有效控制了新污染源产生。2008年完成区域环境影响审批项目87家。全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达100%。
(一) 强化集中审批
按照方便基层、服务企业、易于监督管理的原则, 整合相近审批事项, 明确由一个部门, 建立集中时间、集中事项、集中人员快速审批的机制, 为创业主体提供优质服务。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的窗口式标准化管理, 统一受理许可申请, 统一送达许可决定。凡接受的审批事项, 对申报材料审核合格的, 当场予以受理, 对申报材料不全的, 当场一次性告知创业主体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切实解决一事多跑的问题, 减轻企业负担。
(二) 缩短审批时限
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环评审批改革, 大力削减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中间审查、审核环节, 切实解决审批环节多、时间长、效率低的问题。缩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的审批时限。对项目立项前的审核即到即办, 最长不超过1个工作日, 环境污染的处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验收要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特殊情况不超过法定时限, 切实做到限时办结, 快速高效。在项目审批过程中, 坚持依法办事, 严格选址, 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 加强污染集中控制, 使建设项目尽可能往工业园集中;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项目, 切实履行环保审批的职责, 提前介入, 全程服务, 争取项目早日上马;对于不符合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的项目, 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工艺的项目, 坚决予以取缔;对没有采用国内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尤其是对一些经济实力雄厚、发展前景看好, 但环保指标不合格的企业, 严把准入关, 牢固树立“宁可放缓经济增长, 也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理念。
(三) 推行审批公开
搭建环保行政审批网络平台, 实行“互联审批、限时办理、社会公开、强化监督, 让创业主体单位随时可以登陆环保网站, 查询项目的审批进度和结果。在项目许可受理窗口公示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等事项和有关申报材料的标准样本, 做到办事程序时限一律公开, 准入审查条件一律公开, 审批办理结果一律公开。进一步完善环评公众参与制度。建立健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机制, 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和形式, 积极探索重大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听证会的形式、内容、程序, 对环境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 召开公众听证会, 扩大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完善科学决策机制, 优化专家队伍, 创造宽松环境, 鼓励专家充分发表意见, 充分发挥各方面专家技术把关的作用, 为创业主体提供环境科技支撑。
三、创新工作手段
企业环境整治的关键是要淘汰一批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淘汰落后产能要科学分析, 区别对待, 创新方法, 大胆引入市场手段和激励机制, 积极探索企业污染整治的有效途径。
(一) 开展企业综合治理
首先, 应提高超标排污费的收费标准并实行非超标排污费, 规定更为严格的环境污染责任, 增大排污成本。其次, 提高对过失排污、故意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 以促使排污企业积极进行污染防治。再次, 对污染特别严重或长期得不到治理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等措施。对确属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 坚决依法关闭。对于国家明令淘汰产业采取不予工商年检注册、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甚至停止供水供电等行政倒逼措施迫使自然关闭。对于“三高一低” (高污染、高能耗、高物耗、低效益) 企业采取强制性能耗标准、限定排污总量、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实行差别电价水价、取消出口退税等经济制约手段促使其“退二进三”或者“优二进二”。对于经济效益好、有发展潜力但不符合地区规划的企业, 在用地、规划、行政审批、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协助其搬迁。经过环保部门的整治, 岳麓辖区内的长沙造纸厂、丽臣日化、长沙新城热电厂等污染企业全部退出。
(二) 尝试公司化运作
引入市场化资本运作模式, 由先导投资控股公司或其他经济实体投入资金实施整治企业整体或分块退出, 退出后所得土地等收益扣除退出成本后, 由投资实体与政府按比例分成。
(三) 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和生态补偿机制
整治企业削减的排污总量由市排污权交易所测算和储备, 并参照污染物治理成本实施生态补偿。积极推介企业参与长沙市排污权的试点交易, 帮助企业树立“谁污染, 谁治理”及“谁污染, 谁付费”的理念, 引导企业提升技术水平, 减少环境污染, 降低废弃物排放, 从源头上缓解生态环境压力。
四、强化监督管理
为防止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过度污染, 必须建立长久的监督制约机制。
第一, 建立市、区环保联合执法队伍, 实行定人、定时、定责。目前, 市环保局加强了对企业的巡查和环保设施的检查, 依法及时对存在污染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治, 通过整治确保污染企业排污达到标准。岳麓区也已经建立了市、区环保联合执法队伍, 加强对区内污染企业的检查力度, 指定专人随时对整改企业进行跟踪检查, 并取证后将情况及时向市环保局上报。去年, 全区先后查处了7家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 责令其补办环评和“三同时”审批手续。
第二, 建立环保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实现分类、分工、分段。加大重点排污企业监管力度, 建立了对重点排污企业每月现场监察不少于4次, 环境检测不少于1次的长效监管制度, 并加大夜间突击检查的频次;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日常巡查工作, 将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 落实人员, 配备车辆, 对企业开展夜间、昼间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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