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超市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精选6篇)
超市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第1篇
大型综合超市与普通商铺租赁合同及工程技术条件合同范本
特别说明:以下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商业项目的和约条件以及工程建设要求回有相关变化,请参考者自酌。
一、大型超市租赁合同要点 开发商: 公司
物业地点: 市 区 路 号
面积:约平方米
签约日: 年 月 日签约
生效日:双方签署工程技术合同并盖章后生效
免租期: 个月,(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定金:(RMB): 元(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租金(RMB):从“起始日期”起第一年至第 年(共 个月)每年的年租金为在租赁物业内经营的大型超市在当年总营业额的百分之(%);(或者,每年年租金 元,租金每 支付一次,租金为年租金的 分之一)停车位: 个;
租赁登记费:租赁登记由双方依当地的具体规定缴纳。
用电及用水: 年 月 日前用电不低于 千瓦,用水每日不得少于 吨。附件:租赁物业的《房屋产权证》及其他相关手续
二、大型超市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 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乙方 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定 义
在本合同中:
(1)“租赁物业”指位于 号平方米的房屋
(2)“租赁物业移交日”指甲方将租赁物业交予乙方使用,进行商场装修之日起始日。即 年 月 日。
(3)“免租期” 指租赁物业移交日起至 年 月 日的 个月。
(4)“起始日期” 指租赁物业移交日 个月后即 年 月 日,从该日起甲方开始向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收取租金。
(5)“日期”指公历日期。
(6)“租赁期限” 指自起始日期开始后 年。
(7)“管理费”指甲方为了维护公共之保安、消防、环卫、绿化、设备维修、保养、更新及其他费用支出。
合同正文
第一条:租赁地点、范围与 使用性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中国和 市的有关规定,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租赁物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给乙方,租赁物业的租赁面积共计平方米。
2、乙方有权与甲方和其他授权使用者共用租赁物业所在建筑物入口、楼梯、过道、平台、停车场、洗手间和走廊及开发商根据使用建筑物的需要提供的自动扶梯、电梯、中央空调和供暖设施、消防设施、照明、排污设施及其他设施等。
3、租赁物业的用途:乙方或其他分租者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法令所允许的超级市场经营活动及配套经营活动,如附属商店、服务行业及餐饮等。甲方保证租赁物业的用途为商业用途,乙方应自行领取乙方在租赁物业内进行商业经营所有执照,甲方协助乙方领取上述执照。
4、甲方交予乙方之租赁物业的具体租赁范围及附属设备详见,交付的租赁物业须符合双方签定的《工程技术要求合同》之要求,否则乙方有权不接受。
5、甲乙双方对租赁物业是否符合 上述要求无法达成一致的,以 市建筑质量监督站出具的书面报告为准,所需申请费用由主张被否定的一方承担。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始于起始日期,为期 年,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包括 个月的免租)。
2、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前 个月通知甲方要求续延本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
1、关于租金和物业费的约定(略)。
2、甲方同意“租赁物业移交日”起给予乙方 个月的免租期,在免租期内免收乙方租金。
3、乙方应交租金从“起始日期”开始计算。
4、双方同意甲方租予乙方之租赁物业每平方米月租金 元。
5、租金缴纳方式:租金按 支付,乙方须在 前将租金交付到。第四条:定金
1、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定金为 元人民币,在本合同生效 日内支付。(关于定金在正常状态下归还的相关规定)
2、乙方租赁物业未开业前,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不退还乙方的租金,乙方还应该赔偿甲方的 实际经济损失;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还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投资损失。第五条:租赁物业装修
1、自甲乙双放签定租赁合同之日起,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对租赁物业重新进行装修改造,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2、乙方在不影响租赁物业整体美观及安全的前提下,可自行加装 等设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和配合施工。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提供乙方租赁物业的产权证明文件
2、租赁物业如没有抵押及其他担保物权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并保证抵押权人在行使抵押权说继续维护本合同履行。
3、租赁物业是以 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为 年,因获得土地使用权而需要支付的一切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保护乙方对租赁物业独家和不受损害的使用权,并不得将租赁物业重新出租给任何第三方。
5、甲方应与租赁物业移交之日前 日内向乙方提供载有租赁物业和停车场与租赁物业配套有关的图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图、管路图、立面图、建筑结构图、暗道图、给排水图、电气图的圈套文件和光盘),乙方将根据此进行平面布臵。如因甲方延误提供有关图文资料,以至影响乙方进行平面布臵及装修工程进度,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6、甲方应尽力保持或合理地责成管理公司维护并保持租赁物业及其周边地区,包括配备的所有供应管线、排水和管道均维修良好,并应对出现的任何缺陷立即进行维护和补救。
7、租赁物业内部非乙方改动或安装的所有部分,包括地面、墙壁或其他附于墙面或顶部的装修材料或粉刷、租赁物业内部的固定装臵和设施以及所以附加设施,甲方应保持前述各项均处于良好状态。
8、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日内将本合同向 市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租赁登记费由 承担。
9、甲方应全里协助乙方办理租赁物业之营业执照及其他报批手续。
10、甲方应保证商场有独立的供水、供电系统,并保证在 年 月 日前提供不得少于 KVA的供电容量及 和每日 吨的供水量,如乙方在承租的场地内需要安装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设备,由甲方协助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
11、甲方同意乙方设臵广告招牌和指示牌,具体位臵。
1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应冷冻机房的位臵。
13、甲方应允许乙方 使用地面及地下停车场。
14、甲方应向乙方无偿提供排污的场地,并配合乙方排污施工及设备安装,费用由
承担。
15、甲方应向乙方免费提供平方米卸货区的场地,并承诺该卸货区专供乙方独家使用。
16、甲方应保证乙方租赁物业的进出口冀卸货区畅通无阻,并允许乙方工作者在非营业时间从 进入。
17、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物业外部广场及周边地区,条件是乙方必须按照城市管理的要求搞好管理的工作,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及 市容卫生。
18、甲方应负责公共保安和卫生。
19、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管理。
20、甲方应保证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的租赁物业确为商业用途,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1、属于乙方投资及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的空调、消防、电扶梯、货梯及设备设施费用收取的相关规定。
22、甲方需于收到租金的同时开具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
23、承担应由甲方缴纳的有关税费(含土地使用费)。
24、甲方确认至本合同签订前没有收到过、也不知悉政府、上级行政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发出的收回租赁物业、改变租赁物业用途、禁止进入租赁物业或土地征用、批租等通知。租赁期内,除发生市政规划、土地批租等政府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外,甲方不可以任何其他人为的决定理由,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实际发生的以及可预估的损失。
25、甲方的保证及赔偿责任(略)。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交付租赁物业。
2、乙方有义务为其在租赁物业内进行经营取得的一切必要的合法证件。
3、乙方应在租赁物业内依法经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第一条第二项的约定进行经营活动。
4、乙方自行办理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 等方面的报批手续,领取税务登记证。甲方在租赁物业规定的设计范围内,对乙方办理上述各项手续给予充分的协助。
5、租赁物业内的自来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费、装修费等因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维护租赁物业经营云做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 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7、乙方对租赁物业有独立、全部的管理权,没有向甲方缴纳任何有关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
8、乙方在租赁期内依法经营不受甲方干涉。
9、为了配套租赁物业的经营特色,增加集客力,甲方同意乙方将少量的场地转租、承包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专柜商品,但必须在甲方的统一管理之下。
10、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对租赁物业拥有使用权、收益权和转租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11、乙方遵守甲方的租赁物业使用管理规定,但甲方在制定这些规定时应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且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
12、租赁关系结束时,乙方对其投资安装的一切社备设施保留所有权,并有权拆除这些设备,拆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可按附件所示的租赁物业中的位臵和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位臵安装招牌。乙方应承担制作、安装费用及审批费用。所有乙方使用的外部招牌的供电由乙负责。
14有权在租赁物业的 位臵设臵乙方及乙方授权分租者使用的商标、标识、标志或图形的标贴、招牌和广告牌。但涉及影响建筑物结构的,应证得甲方的认可。
15.权在租赁物业移交日起,在不影响建筑物结构安全和消防规定的前提下,为经营之目的进行投资改造、安装租赁物业所需的一切设备设施。但乙方所有设计、施工方案的图纸应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该图纸后应当在 日内回复乙方。
16、承担应由乙方负责缴纳的有关税费。
17、A、乙方应保持租赁物业处于维护良好和预期的正常磨损状态,并应于租赁期限届满时将租赁物业以其当时之现状交返还甲方。
B、租赁物业内之所有经乙方改动的水管、电线、电器、水泵、空调、通讯及消防系统之维修保养在租赁期限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C、在出租期限届满时,租赁物业结构及所有非乙方投资安装的设备包括中央空调、暖气、消防系统、通讯等都需保持完好还给甲方,否则乙方需予以赔偿。
18、乙方保证及赔偿责任(略)
第八条:合同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甲乙双方需签订书面协议。
2、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可以变更或终止。
3、由于政府的法律、法令=干涉或干预致使本合同的执行已在任何方面失去实际的商业可行性,导致经营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的情况发生时,本合同。
4、本合同期满乙方未继续承租,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九条:保险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就商场内乙方投资的相关设备设施向保险公司投保。
2、甲方在租赁期限内在保险公司按下列条件投保:(1)保险的标的为已租给乙方的整座建筑物。(2)保险金额按实际情况另定。(3)投保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
3、甲乙双方的保单正本由双方共同指定的律师保管,未经双方同意,该律师不得解除保管。
4、保险从本合同的起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日止,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
第十条:转让
1、如甲方在产权上有任何转让(包括抵押、拍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时,甲方有责任确保新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承认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合法权益。
2、在同等条下,甲方如转让该房屋的所有权,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3、在本合同租赁范围内,如乙方需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需经甲方同意。新的受让方应书面向甲方承诺无条件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如果新的受让方拒绝作出此项书面承诺,则甲方有权拒绝此项转让。
4、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乙方需向定义(8)中定义的承让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在本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需经甲方同意。新的受让方应书面向甲方承诺无条件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如果新的受让方拒绝作出此项书面承诺,则甲方有权拒绝此项转让。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国家、省、市房地产租赁管理的规定,应按本合同及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金额及相关赔偿约定(略)。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里是指不能预见、无法回避、并、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及政治事件。
2、因不可抗力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甲方或乙方损失的,经有关机关确定,双方互相免除责任。
3、在不可抗里事件发生后,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一方应立即将情况 通知对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发生灾害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灾害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1、凡是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 解决。
2、本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或无效均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附 则:
第十四条 甲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房管部门规定之文件并办理租赁的申报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热和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告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如以人手传达,于送达时视为已接收;如以航空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 日后第 日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形式进行,则以传真接收人确认收到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被修改或颁发新的法律、法规或规定且对本合同有管辖力的,或造成双方无法执行本合同的,双方应及时修订本合同,以确保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以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合同登记部门保留 份.第二十条 本商业物业租赁合同由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共同遵守。
三、商场(超市)工程技术要求合同范本 目 录
第一条:本合同的法律地位、目的及主要内容 第二条:乙方对甲方出租物业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 :前期工作及工程项目建设手续的办理 第四条:租赁物业的设计工作的配合与分工
第五条:甲、乙双方关于租赁物业工程施工的界面划分 地六条:配套设施的要求及工作界面划分 第七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配合要求
第八条:初步租赁物业的定义及验收移交的执行文件 第九条:正式租赁物业的定义及验收移交的执行文件 第十条:其他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法律地位及作用 1.1合同效力
甲方、乙方因乙方向甲方承租 事宜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商业物业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本合同作为租赁合同的附件,是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本合同如有条款内容与租赁合同不一致时,以租赁合同为准;
1、2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在于就租赁物业的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涉及的工程技术性问题,进行定义和明确,以分清双方责任,促进 工程的顺利建设;明确双方关于租赁物业从报建、设计到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的工作分工和相关责任;保证甲、乙方的合法权益。
1、3合同内容
本合同的主要内容为:明确从前期工作到施工验收手续办理、设计、工程施工、现场配合的工作分工和相关的责任;明确初步租赁物业,正式租赁物业的定义,验收移交的操作方式。第二条:乙方对甲方出租物业的基本要求2、1租赁面积
租赁物业的总建筑面积为 m^2,分为低上 层,地下 层;各层建筑面积为:一层 m^2,二层 m^2,三层 m^2,负一层 m^2,负二层 m^2,设有室外停车场 m^2,(车位)
2、2楼板荷载
对租赁物业楼面活荷载的设计要求:卖场区为 KN/ m^2,生鲜区、熟食区及仓库为 KN/ m^2,天花板悬挂荷载为 KN/ m^2,收货区为 KN/ m^2,收货区平台可容 吨卡车停卸。2.3建筑层高
对租赁物业层高的设计要求:一层层高 m,净空高度大于 m(楼板完成面到主梁底面的高度);二层层高 m,净空高度大于 m ;三层层高,净空高度大于 m ;负一层层高 m,净空高度大于 m ;负二层层高 m,净空高度大于 m;室内停车场入口净高度大于 m.2.4图面配合
租赁物业商场的施工图设计应按乙方确认的平面方案设计出图,每次处图后,需同时送交两份图(包括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给乙方核查存档。2.5配套要求
乙方对甲方出租物业的配套要求:
1、供电:提供两路独立高压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单路 KVA
2、供水:自来水供水容量达 吨/日,管径DN= mm
3、煤气: m^3 /表容量
4、排水:按设计将雨水、污水接入十政管网。
5、电话: 门直线电话配套。
6、出入口: 个以上专用出入口。第三条:前期工作及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办理
2.1总则:租赁物业建设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进场施工所需办理的各项手续由甲方办理,乙方负责协助,但是如果因为甲方手续不齐全而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划分(略)第四条:租赁物业的设计工作的配合与分工
4.1总则:甲方按乙方要求进行租赁物业的设计,同时必须满足现行设计规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
4.2乙方有责任及时提供设计条件,甲方有责任及时在施工图正式出图前将施工图提交乙方确认。
4.3 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进行设计变更,具体责任和分工(略)。
第五条:甲乙双方关于租赁物业工程施工的界面划分
5.1总则:甲方负责租赁物业的土建施工,包括结构工程 等;乙方负责 等。(具体内容需要进一步明确)
第六条:配套设施的要求及工作界面划分(具体内容需要进一步明确)第七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配合事项(具体内容需要进一步明确)第八条:初步租赁物业的定义及验收移交执行文件
8.1初步租赁物业的定义;甲方按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图完成结构和土建部分工程目,通过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并经 质量认可合格,且能满足乙方设备安装和装修施工单位进行开始施工的条件的物业,也就是说 项目全部完成时,可以视为达到初步租赁物业的验收标准。
8.2初步租赁物业的验收,执行条件见。第九条:正式租赁物业的定义及验收移交的执行文件 9.1正式租赁物业的定义:详见租赁协议,应包括下列释疑:
9.1.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位于,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业,该土地总面积约为
平方米。
9.1.2在该地块上按本协议改进并取得验收合格的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
9.1.3按附件与图示描述的该地块上合法的进出通道,满足乙方的经营活动。
9.2本协议 的项目全部完成时,可视为达到正式租赁物业的验收标准。9.3正式租赁物业的验收执行条件详见。第十条:其他
10.1该工程甲方建设管理代表为:项目总负责人: 工程负责人 10.2该工程乙方建设管理代表为:项目总负责人: 工程负责人 10.3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种文件的签认以 签字为准。
10.4甲乙双方如需要更换,工程建设人员,需事先函告对方,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四、中小型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注册或居住地址: 注册或居住地址: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的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建筑面积 m^2。第二条: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缴纳期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乙方每 月缴纳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者现金形式支付租金。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帐号: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缴纳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的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的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纳方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3.电话费:乙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加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的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地三方后,该第三方将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将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金的 %。如拖欠租金 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 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理。未经甲方同意或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作出任何更改;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害设备、设施在 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态下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的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紧要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或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和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甲方在租赁期内
(1)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包括 ;(2)对本出租房所属的大厦或小区的安全和管理负责;(3)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性维修;
(4)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需将所有押金和预付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 甲方配备的室内电器、家具的数量、型号和装修的标准,以附件确认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超市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第2篇
出租人:XX房地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XX路商贸综合大市场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下述场地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场地
甲方拥有XX路商贸综合大市场肆号楼商铺的合法使用权,并同意将其房产(以下简称“场地”)出租给乙方作商业零售用途。房产建筑面积约为4500平方米,附房产平面图,乙方同意承租。
二、租赁期限、免租期
租赁期限为
年由
年_____月___
日至
年_____月____日。免租期为______个月,由
年_____
月____
日至
年_____
月____
日,免租期内乙方无需交付租金。租金自
****年**月**日起计交。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应协商是否续租及续租的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租的优先权。
三、租金:
第一年至第五年毛坯房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设备投入总额按五年折旧,折算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第一年至第五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第六年至第八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
四、缴付方式:
每一个季度上交租金一次,乙方在上一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十五天内上交下一个季度租金给甲方。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则每天按未缴纳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五、保证金:
在双方签署正式合同后七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于租
约期满或提前终止时,在乙方无违约并缴清应付款项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在十天内无息返还乙方。
六、双方的声明及保证
1.甲方对乙方的声明及保证如下:
(1)
甲方拥有商铺的合法所有权,有全部的合法授权和权力将场地按本合同条款租赁给乙方。
(2)
甲方保证按本合同承租的场地可作为合法零售商店使用,并遵守中国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则,以及取得所有与租赁及营业使用有关的证件。
(3)
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按其经营范围独自合法使用场地。在不损害原有建筑结构的原则下,乙方有权对场地进行间隔、布局,甲方不得在该门口摆放物品阻碍乙方经营。乙方可在商场内派发宣传单张。
(4)
在本合同期内,因出租此场地而产生的政府或其它部门所征收的税项及费用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承担。
(5)
除本合同规定的租金,乙方经营场地内使用的电费、水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6)
甲方应保证场地于合同期内供乙方依约依法使用。如因场地用途问题而令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甲方应于收回场地后七天内退还乙方预先缴付之按金及费用,并应赔偿乙方因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损失。
(7)
甲方应根据乙方需要提供出租方应协助提供的一切必要文件,协助乙方办理乙方经营所需之一切证照。
2.乙方对甲方的声明如下:
(1)
按时、如数缴付合同约定的租金及有关费用。
(2)
不非法使用场地或在场地内堆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3)
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该物业内固定设施和其它设备的无损,在租赁期内所有甲方所投的设备维护费用均有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该物业毁损的责任均有乙方承担。
(4)
租赁场地有改装设施之必要时,以不损害原有建筑结构安全原则,改装设计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经审批后由乙方自行设计装设,改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场地内由乙方装设之设施和装置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
(5)
因使用场地而产生之水电费、电话费及其它因乙方经营产生的有关税费均由乙方支付。乙方在经营该物业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支出。
(6)
租期届满或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于合同终止后10天内将场地在不损坏或不影响甲方建筑完整的情况下,乙方拆除自行安装之货架及附设物后交还甲方(自然损耗及经甲方同意保留下来的部分除外)。
(7)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有权按其经营范围独立使用场地,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但乙方为经营其业务而设立专柜或将场地部分或全部空间分租或转让除外。
(8)
本合同正式生效后如乙方有出现违约或不缴纳首期租金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
七、不可抗力
在本场地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如发生地震、非甲乙双方责任引致的火灾、水灾、政府禁止或其它本场地房屋租赁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或无法预料的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在本场地房屋租赁合同的义务可在不可抗力发生期内暂时终止履行,双方不必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之后,双方可就场地的具体状况商讨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
八、其它约定
1、甲方同意免费提供店铺外、大堂入口处、大厦外墙的适当位置,让乙方设置广告招牌、挂旗、指示牌等,其设置地点、大小及设计由乙方建议并符合甲方之审批标准,但甲方不应无理拒绝,有关登记费用、建造、发布、审批等费用及责任与广告牌日常用电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因场地用途出现问题(不可抗力除外)即如政府行为的征用拆迁致使乙方无法依此合同承租场地或正常营业或蒙受其它损失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场地租赁合同,甲方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交租金,租金按已使用日计算,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有权根据其相应的承租区及受损大小而获得国家规定的对经营者的相应补偿,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租赁场地之任何一部分因甲方的原因但不限于如遭法院查封或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致使承租人之承租权被排除而不能使用租赁场地时,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通知立即终止本场地租赁合同,并要求甲方赔付乙方的全部损失,乙方亦可向甲方发出立即终止本场地租赁合同的通知,而此举并不代表乙方放弃对甲方追讨赔偿之权利。
3、如乙方正常与完备的申请程序而未能获得工商部门发出的营业执照,未能获得工商部门的批准,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任何一方不遵守或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损失。
九、提前终止
若发生以下事件之一,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提前终止本场地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可立即生效):
1、一方实质性违反本场地合同,并且在守约方书面通知违约方六十天内违约方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
2、不可抗力事件持继六个月以上,而且双方都不能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
3、一方清盘或破产,未能清偿其债务。
十、本场地房屋租赁合同及合同的有效性、解释和履行应受已公布的中国法规管辖,如有关中国法规未对本场地租赁合同或合同有关特定事项加以规定,则应参照国际认可的一般商业惯例。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本场地房屋租赁合同及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解决,如争议不可能解决,任一方可立即将争议提交场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十二、本合同签署中文正本一式
_份,甲方
份,乙方____份,另一份交签证机关备案。
十三、本场地租赁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时间:
商铺租赁权质押问题初探 第3篇
关键词:商铺租赁,质押,权利类型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日益复杂的今天,中小微企业的价值愈发明显,已经成为了国家税收、市场竞争体系、就业岗位提供、GDP增长等不可或缺的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然而,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同大型企业一样需要相应的资金注入和资金扶持,但由于银行等许多金融机构对这些企业的保守的放贷态度,使得中小微企业很难从这些金融机构处贷得资金,这大大地限制了中小微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正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前副主任李子彬所言“(中小企业)创造了80%以上的社会就业、60%的GDP、50%的税收,专利申请数和发明专利拥有数的比例也高达50%,但是,直接融资的比重不足5%”。同时,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惜贷情结,导致很多中小微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转向高风险、高利息的民间借贷等其他借贷形式,这无疑大大增加了中小微企业的运营成本和经营风险,同时也不利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国家经济的平稳发展。那么,为了解决相关的问题,社会上在很多中小微企业间便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非传统的新型的权利质押形式,对于这些权利质押形式的诸多问题目前得到了学界的热烈讨论,很多问题已经有了较为一致的结论,笔者谨借此文对新型权利质押形式中的商铺租赁权质押的相关问题进行浅析。
一、权利类型定位
谈及商铺租赁权的质押,学界对此名称的准确性进行过激烈的讨论。首先是对“质押”这一用词的争论,即这种“质押”是真正意义上的质押吗?目前在学界,“有人称之为‘质押’,有人称之为‘抵押’”,其原因便在于这种新型的“质押”形式落在了法律规定的模糊地带。
1. 商铺租赁权成为权利质押标的的法律依据
我国物权法中虽然明确规定了存在权利质权,但是对于可以质押的权利类型作了相应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支票、本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根据我国物权法定的基本原则,似乎在目前的情况下,只有当商铺租赁权符合本条文第7款之规定时才能够被认为是合法的质押标的。纵观学界对此的争论,笔者认为,商铺租赁权“质押”是一种权利质押。如上文所引,我国《物权法》第223条对于权利质押客体的规定中的第七款设置了兜底性条款,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那么,由此可以看出,在不考虑是否是权利抵押标的的前提下,只要一项权利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其便可以成为质押的客体: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属于财产权利。
首先,什么样的权利才属于财产权利呢?“毕克休斯等人认为,财产权‘从最广泛的意义上来说,当然是指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即能够产生部分个人财产的任何权利’(1)。我国学者采纳了大陆法系的财产权概念,认为具有财产性价值的权利为财产权,债权、物权、知识产权都属于财产权。”(1)且对于有无价值的区分还与不同交易或其他法律行为的主体的主观本意有关,因此应该全面地来看这个问题:作为一种具有物权化特征的债权,商铺租赁权本身牵涉的法律行为几乎全部都存在着价值关联,而且其本身也毫无争议的落在了财产权利的范围之内,因此,商铺租赁权无疑是一种财产权利,符合第一点的要求。虽然作为权利质押标的的权利理论上还必须具有可转让性,但由于商铺租赁权本身便存在于广泛的商行为当中,因此对其可转让性的质疑并不具有太大的讨论价值。
然而,对于其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则容易引发争论。众所周知,我国奉行物权法定原则,在《物权法》第223条中,详细列举了可以作为出质客体的各项权利,所以第七款出现的“其他财产权利”的范围便值得深入的讨论。笔者认为,为了盘活中小微企业的经济,此处应做宽范围的解释,即在不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不影响法律秩序、不会产生恶劣后果的情况下,尽量将新出现的各种作为权利质押客体的权利解释进来。否则,正如陈本寒所写:“一方面立法采用兜底条款的方式规定没有列出的可质押的其他财产权利范围,另一方面又对上述权利质押不予认可,那么兜底条款将失去意义,也会给今后确定权利质押的客体范围带来争议”(2)。
2. 权利质押与权利抵押争议之解决
其次,权利质权是与权利抵押权相区别的概念。权利抵押权的客体需要是具有不动产属性的财产权利,一般为“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准物权”,而权利质权的客体则需要是具有动产属性的财产权利。这实际上很好区分,由于商铺租赁权更多的是一种以对给付的请求权为内容的权利,因此笔者认为其本身的属性是债权,虽然随着目前趋势的发展,随着买卖不破租赁等规则的确立,学界认为在租赁权领域出现了债权物权化的倾向,但这并不否认其本身还是债权。由于其本身的债权属性使得当其成为担保物权的客体时,其便自然而然地落入到了适用一般动产质权的范畴,所以商铺租赁权的质押权应该是一种质权而不是抵押权。
二、执行流程结构
在讨论了商铺租赁权质押的权利类型定位以后,笔者认为我们应该简单地了解一下这种新型质押的运作流程即实际内容。由于“从事商品批发销售的中小企业最主要的财产为所租赁的商铺,且大型专业市场的商铺租赁权本身具有较高的财产价值,也易于转让,可以作为担保的标的。”所以,在实际运作中类似于一般的权利质权的实现,往往是由银行、商户和商铺所有者或管理者签订三方协议,约定将“商铺租赁权的财产价值”作为优先偿债的担保标的,其权利价值由“商业银行进行评估、商铺出租人确认”。若出现贷款方到期不能归还借款的情形时,商铺所有者或管理者有权对该租赁权进行处置,并将所得收益优先用于清偿贷款方的债务。由此可见,商铺租赁权质押的放贷方是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质押方是商铺承租人,而偿还不能的代为清偿方则为出租人,那么这其中便涉及到了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利益链条,有诸多不易发现的细节和潜在风险,亟待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制。
三、公示模式初探
那么在说了这么多以后,既然商铺租赁权质押是一种质权,那么其是否需要其公示,公式的模式又应该是什么样的呢?首先按照民法惯例,债权关系一般是不需要公式的而物权关系则需要公示。所以我们必须厘清商铺租赁权质押究竟是一种债权关系还是物权关系。这个问题虽然十分简单,但其中有一点笔者想着重解析一下,即商铺租赁权本身是一种什么样性质的权利?而这实际在逻辑上十分清晰:由于商铺租赁权是租赁权的一种,而租赁权是债权的一种,所以商铺租赁权自然应该列入到债权的行列,虽然目前学界有将商铺租赁权列入到物权的声音,但是根据物权法定的规定以及本身逻辑上的分析和实践中的法律关系,笔者认为商铺租赁权应该属于一种带有物权色彩的债权,其归类仍是债权。虽然商铺租赁权本身是一种债权,但是这不意味着以其为质押客体的担保权利也为债权。由于商铺租赁权质押本身的性质与其他法律列明的财产权利质押的性质十分类似,所以这种质押权的性质应归属于物权性质的行列,加之在原承租人还款不能时,新的承租人是有权利知道此质权的存在的,所以其需要公示。
那么,公示的模式应是什么样的呢?笔者认为,其公示模式必须以其实际关系内容为基础,以预期目的为目标。商铺租赁权质押的详细流程和内容上文已经介绍过了,那么要确定一个合理的公示模式必须对其中的法律关系进行简单的梳理。首先,商铺租赁权有其质押的价值:由于商铺的租金一般较高,而且商铺租赁期限一般较长,所以其预期的价值还是相当可观的。其次,商铺租赁权起源于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所以必须具有一般的房屋租赁的租赁合同。然而,由于在此基础上,此商铺租赁权还是承租方向银行贷款的质押标的,所以又增加了银行一方,那么此时,承租方与银行还存在着一个质押合同,而且该合同中规定的在质押人还款不能时,银行有向出租方就商铺另租所获租金的优先受偿权,所以,此中还涉及到了出租人的利益。因此,笔者认为,租赁合同本身并无问题,不必再增加复杂性,但质押合同由于涉及到了三方的利益,需在合同上明确标明质押标的、标的评估价值、贷款金额等信息,并由三方签字,交由三方保存。此外,笔者认为,由于在承租人偿债不能的时候,出租人可以收回商铺再出租给“第四人”,那么此善意“第四人”是有权利知道此出租的不同背景的,因为目前立法尚不完善,在质押人回复偿债能力后,可能还会出现新的矛盾。所以,出租人与新承租人在签订和合同时也应注明质押的事实,即对善意“第四人”公示。
四、疑难问题探析
在谈论了定位、流程和公示问题以后,笔者想就商铺租赁权质押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诸多疑难问题进行简短的探析。
首先是商铺租赁权质押的还款周期的问题。根据上文可知,在质押人具备还款能力时尚无大碍,但一旦质押人偿债不能,则需要出租人对商铺进行处置,并以所得收益优先偿还借款,而对于租赁权进行处置时则往往会选择进行再出租,并以新租金优先偿债。这其中便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性,例如出租人一时难以找到下家或不积极寻找下家;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导致租赁权价值迅速贬值而引发的诸多问题等等。此时若商铺租赁权质押广泛存在,那么对于金融机构尤其一些小型的银行的资金周转将是巨大的挑战,而且也有可能引起出租人、承租人和金融机构之间的矛盾等。
其次,立法必须尽快解决善意“第四人”的租赁合同的优先性和对抗性的问题。具体来说就是当出租人已经将商铺二次出租给新的“第四人”时,原承租人由于各种原因请求继续承租该商铺,此时这种继续承租的请求能否对抗善意“第四人”的租赁权?笔者认为,犹如“买卖不破租赁”一般,此时善意“第四人”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当然具有对抗原承租人的继续承租的请求的效力,善意“第四人”的租赁权无权利瑕疵亦处于持续性当中,后续的“回赎性”的承租请求当然不能对抗新的承租合同。但此时可能会出现一种奇怪的情况,即在出租人未有效处置租赁权之前,原承租人提出与出租人“续租”的情况,这种情况会引发出许多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故仍需法律和行政法规尽快予以规制。
最后,提及商铺租赁权质押的问题便自然会出现“贷款人”跑路的问题。在传统的租赁关系当中,这个问题并不复杂,但一旦进入了商铺租赁权质押的领域,情况便变得复杂了。例如,承租人,即贷款方在贷得钱款后,携款离去,那么即使不考虑如何证明贷款方此时出现了还款不能,即“预期违约”的情况,单单考虑若此时租赁物,即商铺本身遭到毁损,致使其租赁权价值受到严重影响时,该如何进行利益平衡就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因为如果此时一味地要求出租人承担债务,那么会对出租人十分不利,也会使得商铺租赁权质押进行不下去,但若是要求银行向承租人追债,则又很不现实,不仅给银行带来了很大的负担,会更加加重银行的惜贷情节,而且也使得商铺租赁权质押的制度体系被架空,而失去了其本来的协调与平衡的关系,因此针对类似于此类的贷款人预期违约且由于其原因造成了商铺租赁权减损的情况,亟需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规制。
五、结语
在目前我国中小微企业亟需资金盘活的情况下,类似于商铺租赁权质押等新型质押模式是值得提倡的。正如“马蔚华建议,结合中小企业资产的具体情况,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确认新型权利质押方式,扩大中小企业自身资产中可作为融资担保物的种类,以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局面”(3)。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冯果副庭长也曾说过:“司法政策直接影响乃至于决定着金融创新的方向和力度,司法应该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那些能够维护交易的快捷与安全和防止损害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利益担保方式的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要予以及时确认。同时,司法也要注意限制其风险,防止金融债权风险的积累,保障金融安全。”(4)
商铺租赁权质押是一种具有推广价值的新型权利质押形式,但由于其本身的复杂性和当下市场经济体制的复杂性使得这种新型的权利质押形式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5)相关立法部门应尽快通过法律和行政法规来对商铺租赁权质押的合法性进行确认,并明确其质押规则,尽快从立法的角度解决相关的问题。
注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王文兵、黄晓云,《创新权利质押担保方式,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中国审判,2014年03期。
3陈本寒,《新类型担保的法律定位》,清华法学,2014年第2期第8卷。
4徐式媛,《非典型担保融资的法律问题》,中国金融,2014年08期。
签订商铺买卖合同需注意 第4篇
二手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第5篇
二手商铺租赁合同范本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规定,经友好充分协商,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商铺情况
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位于 路 号的 商场 楼号商铺,具体位臵附平面图(该图只作方便鉴别之用,并不包括该商铺之外墙部分),由乙方经营本合同所约定的品种项目。
1.2 该商铺的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甲乙双方同意不就该商铺的租用面积与政府测绘或其他任何人士或组织测量的面积或与建筑面
第二条、租赁者情况及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2在经营中乙方应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等有关政策,乙方必须依法纳税和向有关部门缴纳相关费用,凭照合法经营;乙方应在正式合同签订后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未按时办理的视作违约;乙方享有独立经营自主权,财务独立核算,对其经营风险和经营中债权、债务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涉。
2.3 如甲、乙双方提供的上述证件在租赁期内有任何变更,必须于证件变更后的14天内向另一方提供变更后的证件复印件。
2.4 乙方以个人身份租赁该商铺,应具有合法成年公民身份,及非犯罪、服刑或无政治权利等人员,由本人亲自签订本合同。
2.5 合同租赁期限 20_年 1 月 1日起至20_ 年12月31日止(租赁期限共计三年)。其中本合同签订并办理进场手续后至15日为装修期。
2.6乙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必须按约定时间启动商铺装修工作,不得拖延;必须依照约定时间完成商铺装修并进入正常营业状态,否则视作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进场费及履约保证金
3.1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进场费人民币 16665元整,该费用在乙方撤铺时(合同期满、中途变更、乙方违约、因其它原因需终止本合同)甲方将不予返还。
3.2 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16665 元整,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之部分保证。
3.3 如乙方租金及商场运营综合管理费根据本合同调整时,履约保证金亦相继调整,差额由乙方加付或收回。
3.4履约保证金将由甲方持有,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乙方未支付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项、滞纳金、因违约而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补偿费、甲方垫付之费用),甲方可按实际损失数额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抵偿;在本合同的履行期间,履约保证金被因上述原因抵付之后,甲方将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付款通知书后10天内补足,3.5乙方信守履行合同所有条款的承诺,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双方因故(本合同条款所列定之原因)同意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将该商铺在不影响其继续正常租赁及使用的状况下搬空交还甲方后30天后(60天内),将该履约保证金(扣除任何乙方应付而未付之款项后)无息退还予乙方。
3.6 如乙方擅自撤铺或中途停止营业,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全额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甲方之损失。
3.7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实行先行赔付,收取的服务质量保证金人民币 1000元整(简称质保金),在退场30天后(60天内)若无经济纠纷及商品退调纠纷,甲方凭《退场确认单》及收据退还乙方质保金。
3.8 乙方退场后须及时至工商局办理变更或注销营业执照相关手续,同意于本合同签订时出具相关委托手续。
第四条、租金、商场运营综合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4.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下列费用:
租金:双方议定从 20_ 年 1月 1 日起至20_ 年 5月30日止(为免租期),此期间乙方需支付给甲方15元/平方米的物业管理费及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
从20_年6月1日开始至合同期结束,乙方需支付55元/平方米每月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
商场运营综合管理费:按商铺建筑面积,15 元/平方米?月计算,每月合计为人民币 肆仟伍佰肆拾五 元整(大写)。
付款方式:每月28日为对账周期,乙方确认无误后,请于次月10前应将上月租金及管理费存入甲方指定账户内
电费:按该商铺内独立电表所显示的用电量,并参照有关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计收;如乙方在日常经营中需安装使用动力电,经甲方允许后,每月按实际用电量向甲方支付费用及管理费;凡逾期七天不付电费者,甲方将停止向乙方供电的同时,乙方须按上海市供电局
4.2甲、乙双方的经营所得,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各自依法缴 纳各项税款;如有必要,乙方同意及时向甲方所在地税务机关递交“税务联系单”。
4.3甲、乙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内容和每月双方所定下的租金数目乃商业机密,乙方有责任不予外泄;如因乙方外泄而引致甲方有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并对该事情负责;甚至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没收乙方之全额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装修
5.1 太阳城购物中心的通道、楼梯、盥洗室、外立面、外部环境等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由甲方负责维修及管理,并负责为经营场所提供冷气(开放时间依照国家规定)。
5.2 乙方对该商铺进行装修,装修设计及所用之材料必须取得甲方批准。
5.3如乙方对商铺内原装修需整体改动(含地面调整、玻璃橱窗、更衣室等),应在施工前三天向甲方提供改动方案(含施工图及装修材料说明),并经甲方审核认可,方可施工;如乙方需部分改动(含粉刷墙面、照明设备、灯箱广告内容等),应在施工前一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审核认可,方可施工。
5.4乙方必须于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装修工程交甲方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不得擅自开业,甲方有权要求进行整改,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整改至合格为止。
5.5 乙方自行负责承担该商铺内的日常修缮维护,如需甲方工程部配合维修需支付相关费用。
5.6除得到甲方书面许可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改装或改动固定设备、分割墙或其他设施;不得擅自接驳电线、主线或将甲方提供的独立电表另接分表;不得私自安装移动式广告灯箱;不得毁坏商铺内的消防设施、玻璃隔断、墙、梁结构和设备等,如因乙方及其受聘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商铺蒙受损失的,乙方必须负完全赔偿责任。
5.7 乙方使用的甲方各项设施、装臵,如有故障隐患应立即通知甲方有关部门排除,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商场管理
9.1 乙方不得在甲方的公共通道、公共场地或防火之必须场所,放臵任何商品、摆设、广告、灯箱等物品。
9.2 乙方及其受聘人员不得在该商铺内储存危险品或违禁品,亦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活的家禽、动物等。
9.3乙方及其受聘人员不得在该商铺范围以外将商品摆设、陈列、储藏或向他人兜售;甲方有权以合理的办法清理及处理非经许可留臵在公共范围内之货物、纸盒或其他任何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9.4 乙方及其受聘人员在该商铺及商场范围内不可作出任何令公众讨厌或骚扰他人和毗邻业主的行为。
9.5 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或商场之名义和形象对外刊登广告、消息及印刷宣传品,及签订协议、合同、契约及其他法律文件。
9.6甲方有权制定适用于商场所有租户的统一推广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折扣、租户赞助计划等)或在商场内及广场上举行整体推广、公关活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实施及提供合理的协助。
9.7 乙方及其受聘人员必须保证商铺内、外清洁、卫生、整齐,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配合商场实行垃圾袋装化,爱护商场之所有公共设施。
9.8 乙方及其受聘人员应确保该商铺的安全,并防止火灾的发生(必须配臵灭火器),若发生意外经确认责任在乙方,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9.9 为保持商场形象及提高商场管理水平,乙方及其受聘人员同意遵守甲方不时制定的管理规章。
第十条、违约处理
10.1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之全部,并追讨乙方违约而引致的一切损失。
10.2因乙方及其受聘人员的某种行为而造成甲方信誉受损时,乙方应负完全法律责任及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任何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消除乙方上述违约事件而造成的影响及弥补甲方名誉损失所花费的法律、广告等费用),对于上述费用及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不得异议。
第十一条、商铺返还
11.1乙方撤铺时(合同到期、中途变更或因乙方违约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原铺内装修(包括地、顶、壁、玻璃隔墙、固定灯具、更衣室、固定橱柜等)不得拆除,所有权属甲方,乙方无权就此要求甲方给予任何补偿或赔偿。如有损坏,乙方应负完全赔偿责任。
11.2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起两天内将该商铺完整无损地交还予甲方,逾期甲方有权自行进入腾空或甲方认为适当之方法处理该商铺,如乙方物品有毁损或遗失,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不得异议或要求赔偿。
第十二条、免责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在合约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将自行终止,双方无须向对方作出任何赔偿:
12.1 非甲、乙双方过错造成的烟、水、火灾、各种机电系统及设备的失灵或故障和排水、煤气、电力的泄漏或供应中断而造成不能正常经营的。
12.2 该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
12.3 该商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
12.4 不可抗力因素。
第十三条、其他条款
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通过订立补充或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13.2 甲方制定的其他相关规定如在此合同中未提及,但已明确告知乙方的,均视作合同附件,乙方必须予以遵守执行。
13.3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
13.4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未能解决之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5 本合同如有与国家政策、法规相抵触之处,双方应及时修正。
13.6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即时生效。
13.7考虑到乙方的居住及办公流动性,为保证有关信息及通知能及时准确的送达给乙方,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可确保信件及时收到的准确通信(邮)地址、邮编及电话,并确保乙方在上述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后能及时告知甲方,如因乙方提供错误或不详地址的原因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商铺租赁合同范本2
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一、租赁商铺的地址、范围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的商铺租赁给乙方使用。
2、租赁商铺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赁商铺的具体范围见租赁商铺建筑平面图。租赁商铺用途为:
二、租赁商铺的状况
1、甲方对租赁商铺享有完全的产权。
2、此租赁商铺不涉及债权债务纠纷。
3、此租赁商铺已经通过各部门的验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4、甲方交付租赁商铺应处于空置、可使用状态,所提供租赁商铺的设备和设施应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租赁商铺及其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日或之前,保持租赁商铺设备完好的状态下交还甲方。
3、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商铺租金为人民币元/月;[大写,商铺租金为人民币元/年;[大写。
2、商铺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付,商铺租金每在每期房商铺金期满前五日支付下一期房商铺金,如乙方过期未付,须按日加租金0.5%作为滞纳金,超过十五日未付视作自动退租并按本合同违约条款规定办理。
3、在合同有效期内,商铺租金不再调整。
五、押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缴付个月商铺租金作为押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
2、本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在结清所有由乙方消耗的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全部退还乙方。
六、其它费用
1、租赁期内,租赁商铺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宽带费、及其它消耗性费用)按物业管理机构提供的交费通知单缴付。
2、租赁期内,电话、宽带由乙方自行报装,费用按电讯局收费单缴付。
3、租赁期内,租赁商铺的物业管理费由支付,取暖费由支付。
七、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为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商铺应协助与物业的协调工作。
2、租赁商铺内各项设施如上下水,暖气等设施损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与该物业管理部门联系,并及时进行维修。如未能及时处理,乙方可自行修复,其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对租赁商铺设施进行维修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4、租赁期满前一个月,甲方有权在提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带未来承租方看房,乙方应予以配合。
5、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乙方的商标、商号、名称等乙方的标识。
八、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爱护租赁商铺及其设施,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负责赔偿。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租赁商铺进行违法活动,储藏违法物品或危险品。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商铺现有的装饰和设施之外,乙方如要增加设备或其他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时缴纳商铺租金及租赁商铺所产生的各项消耗费用。
5、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租赁商铺转租转借第三方。
6、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在租赁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约定,且在与其它承租方条件同等的前提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九、设施提供
甲方交付乙方的租赁商铺须具备必要的公共设施,包括水、电、消防等设施。
十、商铺门头及广告位的使用
甲方同意乙方对该租赁商铺门头、外墙面、门口等广告位的免费使用。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进行广告牌的设立。
十一、营业执照的办理
乙方独立向租赁商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甲方应予提供与租赁商铺经营有关的文件,以便顺利办理营业执照,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注销或迁址营业执照。
十二、违约及赔偿
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租赁商铺,如甲方中途将租赁商铺收回,甲方除退还剩余商铺租金及押金外,应另补偿给乙方二个月的商铺租金作为补偿金。
2、甲方延迟交付租赁商铺,同时租期及免租期自动向后顺延。如延迟交付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无故退租,如乙方中途退租,则剩余商铺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
十三、租赁商铺的交还
1、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再续签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或解除日将租赁商铺交还甲方。
2、商铺内的物品须在本合同期满后或解除日清理完毕,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全权处理。
十四、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合同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
2、甲方如因租赁商铺的产权、债权债务纠纷或抵押等问题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五、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另行补充,本合同及一切补充条款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方存档一份,以兹信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商铺租赁合同范本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商铺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商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平方米,该商铺用途为百货商场,不能做餐饮娱乐。
二、租赁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年付,先付租金后使用,该商铺前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每年租金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后二年(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每年租金递增_____%。
四、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商铺租金____________,由乙方于每年预缴租金用完日的前二个月向甲方预缴下一年度的租金,如乙方到期付不交清下年度的全部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另行安排,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承担。
五、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自愿向甲方缴纳押金壹万元整(¥:10000元整),该押金不计利息,等合同期满,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及欠费,押金全额返还。乙方在租赁期间如中途提出退出经营或擅自解除合同,由所交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
六、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商铺及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门前三包,消防安全,综合法理及安全保卫工作,乙方应当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管理。
七、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商铺结构和损坏商铺的设施,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退租时乙方的装修遵循“来修去丢”的原则,甲方不予负责。
八、租赁期间水、电、暖费、税费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商铺经营所发生相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九、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店面,乙方无条件腾空。如甲方继续出租该商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必须提前三个月提出,并签订后期合同。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商铺,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商铺抵押。
2、擅自拆改承租商铺的框架结构。
3、利用承租商铺进行违法活动。
4、故意损坏承租商铺。
十一、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无条件终止,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从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后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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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委托租赁合同范本 第6篇
1)乙方应爱护本市场建筑及一切公共设施及器材,应严格遵守本协议附件之二《安全防火责任书》的有关规定。乙方必须自行购买在商铺内商品的财产保险,并协助甲方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在乙方租赁商铺内发生的安全、火灾事故,造成甲方或建材城内其他商户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雇用专业保安人员为市场提供保安服务,该项服务权限于维护市场内的正常经营秩序,并以此为目的进行相关的市场管理。
3)乙方理解并明确同意:乙方对该商铺的任何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雇员、代理人和访客)的安全自行承担责任,如该财产或人员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火、盗窃和丢失)乙方声明放弃就该等损失向甲方或者物业公司或保安人员提出任何索赔的一切权利(如有),除非该等损失是由甲方、物业公司或者保安人员直接造成的。
4、卫生管理
乙方应爱护公共卫生,将废物、垃圾倒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不得向公共场地乱丢杂物。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良的物业服务、优雅的购物环境和良好的经营秩序、甲方对商铺公共设施的安全防护和维修保养以及公共场所的卫生负责。
5、环境管理
乙方商品、广告、装饰物的摆放应与甲方的统一规划相协调,不得妨碍其他商户的通道、通风和采光,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破坏添宏极地海洋公园整体视觉效果。如发生争议时,应接受甲方的协调。
八、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甲方有权对乙方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或其它损害本汽配城整体形象的行为进行制止。
2、乙方经营过程中,与消费者、其他商家或政府管理部门、组织发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如甲、乙双方在协议 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甲、乙双方均可向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起诉。
4、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协议不能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由各方自行承担,双方按有关规定办理协议终止手续。
九、租赁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在使用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协议,必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办好所有退租手续并交足所有费用方可终止经营(退场)。协议终止、解除或者期满后,乙方的所有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拆除,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如续租所有装修归乙方继续使用。
2、如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协议,乙方单方面解除协议 的,则甲方有权将乙方所交纳的租赁费用及租赁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扣收。
3、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于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三日内(或按甲方协商的期限内)将商铺内物品全部撤出,如乙方未按上述期限撤出商铺,则甲方有权腾空商铺及处理其相关物品,乙方无权因此向甲方索要任何费用或损失。(此条款已由甲方明确告知乙方,且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明确知晓)。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各项条款,保证本协议条款内容的严格执行。
2、若甲方违约,则支付乙方方要求解除或终止协议,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则甲方应免息退还协议未履行完毕期间的预交租金。
3、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并对乙方承租商铺另行安排;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甲方 元人民币违约金。如乙方违约金交缴不足时,甲方有权暂扣乙方商品;如乙方未能在三天内交清违约金,甲方有权对暂扣商品进行处理,处理款额超出违约金的部分,甲方退还乙方。
十一、乙方正式开始营业时间规定
乙方签订商铺协议后,必须按甲方规定,抓紧时间设计、装修、施工及布展,必须确保与市场开业日期同期开业。如出现故意拖延开业时间影响市场整体开业,甲方将视情况有权收回商铺出租使用权,并终止协议,已交商铺使用费、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乙方。
十二、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附《装修须知与施工管理规定》(附件一)、《安全防火责任书》(附件二)等各一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遵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商铺委托租赁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购买方):
乙方(营运单位):
丙方(出售方):
第一条 本合同所指商铺房屋的基本情况 商铺备案登记号:区号室(层)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商铺房屋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均委托给乙方安排处理,乙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铺房屋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乙方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将该商铺房屋对外租赁经营,甲方认可并接受乙方与任何第三人签署的商铺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委托经营事项
1、乙方可以聘请境内外商业专家和专业零售不动产管理公司合作经营管理。
2、乙方有权自行确定、调整商铺的经营范围、经营布局及经营模式。
3、在保证甲方约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可独立处理一切与商铺房屋经营管理有关的所有事务。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1、本合同约定商铺房屋的委托经营期限为。委托租赁期从年 月日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约定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需续约,应在本合同期满前60日内书面向对方提出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商铺房屋租赁及委托经营合同》。
超市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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