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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的专家鉴定意见范文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231

论文的专家鉴定意见范文(精选9篇)

论文的专家鉴定意见范文 第1篇

绛县安峪沟水库大坝 安全鉴定报告评审意见

2015年7月7日,绛县水利局在运城市水务局召开会议,对运城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绛县安峪沟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以下简称《鉴定报告》)进行了评审,参加会议的有运城市水务局、绛县水利局等单位的代表。会议邀请了有关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专家察看了工程现场、听取了设计单位对鉴定报告的汇报,经过充分讨论,评审意见如下:

一、《鉴定报告》编制基本符合《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的要求。

二、同意《鉴定报告》鉴定为“三类坝”的结论。

三、修改补充以下内容:

1、复核防洪标准及水文计算;

2、复核坝体结构计算;

3、完善管理运行机构、制度、洪水预测,补充应急预案;

四、建议:

1、增加检修闸阀;

2、左右坝肩增设导流墙;

3、加强坝体维护,进行渗流观测,为坝体安全运行提供依据。

论文的专家鉴定意见范文 第2篇

1.日本侵华时期的一系列教育政策是日本侵略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研究日本侵华时期的教育,不仅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同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对于当前的外交斗争、对于提高中华民族的危机意识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2.齐红深教授和课题组成员不仅出于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而且立足于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对日本侵华时期教育的受害人进行访谈,既保护了大量珍贵的历史资料,又使研究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学术性。

3.本课题的研究思路明确,不仅不限于局部地区,而且力求包括尽可能多的沦陷区的教育状况,这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以往研究中的不足。这对于进一步拓宽和加深本领域的研究是很有意义的。

4.本课题力求在大量史料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研究。课题组成员不仅搜集了大量文字史料,而且挖掘了直接当事人的口述资料,作为文字史料的补充。这不仅弥补了以往同类研究的不足,而且进一步扩大了史料的来源。从长远来看,这对于本领域的研究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5.齐红深教授负责的课题研究已经取得了广泛的社会影响,这对普及和传播科学研究的成果是很有积极意义的,同时也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途径。

论文的专家鉴定意见范文 第3篇

一、专家资格与鉴定人资格

现代意义上的专家证人是19世纪早期的产物, 直到19世纪, “专家”一词才得到普遍使用, 《联邦证据规则》第702条规定, 专家作证的具体事项分如下四类, (1) 专家的科学、技术或者其他专门知识将会帮助事实审判者理解证据或是确定争议事实; (2) 证言基于足够的事实或者数据; (3) 证言是可靠的原理或是方法的产物; (4) 以及专家将这些原理和方法可靠地适用于案件的事实。[2]基于上述规定, 专家证人提供的多为意见性证言, 并且是在所涉及争议超出一般人的知识或常识水平的时候提供证言。

同时, 专家证人重知识不重头衔, 一个国际知名医疗专家并不比地方医院的医生更具权威, 某些外行对于其长期从事的职业或是工作所形成的经验也可以作为专家证言, 人数众多的专家团体也未必就比个人提供的证言更具说服力。一般情况下, 专家证人并不需要具备相关领域颁发的资格证书, 因此, 美国的专家证人涉及领域非常广泛, 在争议涉及超出专门领域或是专家证言将有助于陪审员进行更好的理解或审判时, 专家证人均可作证。

我国对于鉴定人资格问题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中做了严格规定, 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 才能依法从事司法鉴定业务。自然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要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 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3) 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 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 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 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 强职权模式下的鉴定人资格绝不像英美专家资格一样具有开放性, 我国更注重职称、学历、相关经验以及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因素, 这是由我国现行司法鉴定体制决定, 后面会有论述, 此处不做赘述。

二、专家证言可采性与鉴定意见审查规则

专家证言的可采性在美国经历了三个阶段, 分别由三个著名判例确立标准。

(一) 普遍接受标准

在19世纪早期, 美国适用的是Frye案所确立的标准, 法官认为:“尽管从科学原理被承认到其所推导的结论具有可采性之间, 法院或许会走上一段很长的路程, 但是该推论具有可采性的前提应当是其所附属的科学原理已经得到普遍的接受。”[3]在此案中, 法官主张科学原理在得到普遍接受的前提下应当具有可采性, 由此确立了“普遍接受”的标准。

(二) 可靠性标准

《联邦证据规则》颁布后, 第702条要求法官要保证专家证言最低限度的可靠性, 在多波特一案中, 法官认为科学证据是否具有可采性, 要考虑如下四个因素: (1) 理论或者技术是否能被 (并且) 已被检验; (2) 是否“已经过了同行审议并发表”; (3) 就一项特定的技术来说“已知或者潜在的误差率”是否很高; (4) 该项理论在“相关科学共同体”是否得到普遍接受。[4]由此, 可靠性代替普遍接受性成为新的标准。

(三) 非“科学”领域标准

在快活轮胎公司案中, 法院认为科学、技术等领域本身没有非常清楚的界限, 并在最终适用了多波特一案中确立的标准, 从而使得该标准适用于非科学领域专家提出的证言。

关于我国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要经过严密的审查,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鉴定意见将不会作为法庭判案的依据。

首先是鉴定人资格问题, 我国法律法规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资格有严格的规定, 若作出鉴定意见的主体违背法律任一方面的规定, 该鉴定意见都将被认为是非法证据。

其次是鉴定程序问题, 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 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盖章;鉴定人应当按照诉讼法律规定实行回避以及重新鉴定与补充鉴定的规定等, 同样, 违反法定程序的鉴定意见, 也不具有证据能力。

鉴定意见文书形式错误也将导致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受到质疑。鉴定文书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格式与要求书写, 注明鉴定事由、委托人、鉴定机构、鉴定过程、检验方法、鉴定文书的日期等。[5]

三、关于出庭作证的不同规定

专家证人制度是英美法系当事人诉讼模式的产物, 法庭上当事人双方通过对抗式的辩论来说服陪审员做出有利于己方的判决,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 由双方当事人发动进行证据调查要比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是法院发动调查具有更大的动力, 能够提供更多的关于争议事实的信息, 从而有利于陪审员更加全面的了解案情。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平等的地位, 是否需要、传唤专家证人, 其主动权掌握在当事人手中, 选用何种专家证人也由当事人决定。

同时, 英美法系确立了传闻证据排除规则与交叉询问制度, 一方面, 对于某一证人在法庭外就案件事实所做的书面证言或专属证言进行排除, 另一方面, 英美法系将交叉询问机制作为发现案件真实情况的有效手段, 不论是专家证人还是一般证人, 其必须在法庭上接受交叉询问, 以此来确定其证言的可采性。[6]因此, 英美法系的专家证人一般情况下是必须出庭的, 专家不出庭作证将面临败诉的风险。

相比较而言, 我国的鉴定人出庭率是非常低的, 法律规定,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 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 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从规定中不难看出, 当事人若有异议, 可以要求鉴定人作证, 但是鉴定人是在收到法院已发通知的情况下才应当作证, 在司法实践中, 由于种种原因, 法院通知作证的情况非常少, 如果当事人提出异议, 更多的情况是, 法院通知鉴定人出具情况说明或是异议答复之类的文件, 这类文具出具后, 法院一般情况下都会采纳鉴定意见。

2012年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双方可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鉴定意见发表意见的规定无疑在鉴定人出庭制度上迈出了大的一步, 通过“专家证人”对鉴定意见的质疑, 法院可传召鉴定人对该质疑进行说明和解释, 由此使得辩护律师、被告人获得了对鉴定人进行交叉询问的机会, 这一规则的确立, 有助于实现实体的正义和程序的正义, 是司法程序走向公正的象征。[7]

参考文献

[1]陈瑞华.刑事证据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151-153.

[2]王进喜.美国联邦证据规则 (2011年重塑版) 条解[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2:212-213.

[3]易延友.证据法的体系与精神:以英美法为特别参照[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196.

[4]王进喜.美国联邦证据规则 (2011年重塑版) 条解[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2:215.

[5]陈瑞华.刑事证据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147-149.

[6]邓晓霞.论英美法系专家证人制度的基础与缺陷[J].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9 (1) :2.

如何听专家的意见 第4篇

方军:互联网从业者,资深传媒人。

在商业一线实践的人,对专家的态度是很矛盾的。我曾见过创业者耐心倾听专家的意见、颇受启发,但转瞬他又觉得专家的意见假大空、脱离现实,这两种感受都是非常真实的。

和需要面对“理论”一样,我们同样需要面对“专家”。我们都受着“自己的理论”的引导,这些背后的假设让我们认为什么“因”会导致什么“果”,专家则是他人的理论,当我们自己的理论无法解决问题时,我们常求助于他人。理论和实践有着很大的差距,专家的理论尤其如此:我们自己的理论是一组自己多半未曾仔细观察与思考的假设,面对它是重思这些假设,看这些假设和实践是相符还是相悖;专家的理论则多是通用型的归纳,是散点式的观点,是启示式的言论,它们往往和紧密成一体的实践极不匹配。

专家有很多种,有的是某方面的专业人士,有的是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前辈,有的是其他领域的智者,但总的来说,他们思考的是一般性的、共性的问题。对我们所面对的出错了的系统,他们并无完整的、深入的了解,但专家提供了诸多的价值:他们的知识、经验与智慧可能一眼看出我们未知的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案;作为外人,他们更善于从整体看问题,不容易被常见的假设所束缚,不受成见的束缚,更能给出超常规的解决方案;作为专家,他们往往有极擅长的领域,针对它提出的建议常让人觉得:“原来还可以做得这么好”。

可有过带着问题听取专家建议的人都有同样的经历:专家的建议会让我们觉得有启示,但当试图把它纳入实践时,往往发现专家的魔力消失了,完美的观点放在实践中常相互矛盾。比如说,专家往往说,关键是一、二、三这几点,或者呈现一套逻辑,由A到B到C,或者指出系统的漏洞要求我们去弥补。可是,关键的一、二、三或许抓住了核心,但他们完全没考虑还可能有四、五、六。由A到B到C从思考逻辑上完美无缺,可它实际有无数的分岔、甚至来回反复,比如由A到B到C的路不是一次走成,而是反复多次走成的。

其实,矛盾是必然,它是专家的理论和实践的系统两者之间必然存在的间隙,这是分工所造成的。所有的实践者,是系统的拥有者,把各种元素改造、整合成系统,专家的理论也并非是直接可用的,它需要被消化、被改造、被融合,然后才能与系统成为一体。认为专家的意见可以拿来就用,是困惑的根源。

有些不负责任的实践者,往往就把专家的观点直接投入使用,其实他们并不尊重专家,他们不过是找到一根救命稻草,出错了他们可以说,这可是专家的建议,专家变成逃避责任、自我欺骗的借口。

我们需要思考面对“专家”的问题,还因为我们常被两种常见情景误导,以为自己也处在那样的场景中。作为实践者,我们听取专家意见时,我们实际期待的是他们提供解决方案或给我们启示,这是专家的常见情景。但在传媒社会,专家却常在另一种类似的、极具误导性的情景中出现,电视里主持人常说,“让我们听听专家怎么说。”在这里,专家或许还是真正的专家,说的也是专业的意见,但本质变了,他们提供的是可消费的资讯(可等同于娱乐八卦),和实践毫无关联。

专家鉴定意见 第5篇

该论文从公害犯罪的一般理论入手,分三部分针对公害犯罪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第一部分紧紧围绕公害犯罪的概念、犯罪构成及特征,概括了公害犯罪的立法特征,并对公害犯罪的处罚问题和相关犯罪的界限做了深入的探讨。

在第二部分,论文详尽地研究了共花费在于严格责任的适用关系,分析了在我国公害犯罪领域引入严格责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其做了合理化设想和具体细化。

第三部分将各个领域的公害犯罪具体予以归类,分别从污染类、食品类、药品类、血液制品类。传染病防治类、其他制品类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的研究和探讨。

该论文论点新颖,论据确凿,论证科学。该论文以“公害犯罪”为中心,详尽确实的提供论据材料,运用科学推理和唯物辩证法进行论证,故而得出的关于“公害犯罪”的研究结果是正确的、鲜明的、新颖的。

整体结构明快,体系安排合理。论文开头首先提出“公害犯罪”的一般理论,下文加以证明,形成总分结构。结构安排周密严谨、完整连贯,通过逻辑关系使第三部分的具体罪名完整的论述了“公害犯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关于“公害犯罪”的相关研究,在我国还属于一块新颖的领域,研究的人员和成果甚少,该论文从“公害犯罪“的概念出发,进行了一系列详尽而深入的研究,真正做到了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说服有力,从而弥补了该项研究领域的空白。

该论文采用了...的研究方法,对.....进行了...的研究,结果表明....。该论文立题新颖,方法先进,具有较强的实用价值和...意义。在国内及国外相同级别的研究中,水平....。论文书写规范,条理,层次分明等.....。

重点突出,详略得当。

①围绕主题安排结构。主题是文章的灵魂,它决定材料的取舍,也决

定结构的安排,谋篇布局、起承转合,都要考虑到是否有助于主题的表达,结构安排必须为表达主题服务。

第三是内容的科学性。什么样的内容才符合科学性?这就是论点正确,概念明确,论据确凿充分,推理严密,语言准确。

论点(观点)即学术研究的成果结论,这个结论应能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规律,揭示客观真理,符合客观实际,经得起实践验证,经得起推敲和逻辑推理。

论文中概念的外延、内涵要有明确性、准确性和确定性,不能模糊不清,也不能随意更换概念。

论据要确凿充分,不能使用孤证就轻率得出结论,更不能歪曲材料,伪造材料。

专家鉴定意见 第6篇

这项研究有重要的历史意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深刻的现实政治意义。

日本帝国主义在侵华期间推行殖民教育是其整个侵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课题组把教育放在日本帝国主义对华军事侵略、政治奴役、经济掠夺的整体战略中进行研究,深刻揭露了殖民-主义奴化教育的本质,有力地回击了日本右翼势力为其侵略罪行辩解的谬论。

这项研究是系统、深入、全方位展开的。在地域上,从东北沦陷区扩展到全国其他地方,包括台湾、华北、汪伪政权、伪蒙疆政权等;在内容上,包括了教育政策、制度及实施状况和后果,并将中国人民反对奴化教育的斗争进行了研究和总结,从而提高了研究的层次和水平。

这项研究在坚持鲜明的政治方向的同时,坚持了严肃的科学态度,研究者搜集运用了大量历史文献资料、图片和亲历者口述史料,以无可争辩的事实为研究成果提供了丰富的依据。

这项研究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研究过程中,课题组多次召开国际性研讨会,数百名外国学者包括日本学者到会,对中国学者的研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在日本侵略问题上,中国和东南亚以及世界各国人民同日本等某些右翼势力的斗争,反对日本复活军国主义图谋的斗争,将是长期的。因此,这项研究有必要继续下去。

鉴定组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课题成果鉴定。

2.《日本侵华教育史》是齐红深同志主持的全国教育科学“九五”规划的重点课题——“日本侵华教育史研究”的终端成果,该书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

(一)日本帝国主义在侵华期间实施的殖民教育是其对中国整个侵略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揭露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推行的殖民教育的反动本质,可以更深刻地揭露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罪行。这项研究课题不仅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理论价值,而且在当今有着重要的政治现实意义,同时也是对中国教育史学科建设的重要贡献。

(二)虽然过去国内外对日本侵华期间所推行的殖民教育也有一些研究,但这些研究是零星的、片断的。齐红深同志领导的这一研究课题无论是在时间上、空间上,还是在研究领域和内容上都大大超过了以往的研究。可以说,凡是日本帝国主义侵华魔爪触及到的地方,都无一不在其研究的视野之内。课题组同志不仅对日本帝国主义推行的殖民教育进行了全方位研究,而且也对中国人民反对奴化教育的斗争进行了研究和总结。因此这是研究日本侵华教育史最为深入、最为系统的研究成果。

(三)该课题研究尤其值得充分肯定的是,在整个研究过程中,既实行开放式的研究,与包括日本学者在内的国际同行开展合作和交流,同时又自始至终坚持明确的政治立场和研究方向。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主持者多次召开国际研讨会,课题组同志旗帜鲜明地阐明自己的研究成果,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每次研讨会都是对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教育的一次有力的揭露和批判;同时,通过交流也进一步深化了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思路。

(四)该课题研究的又一特点是始终把鲜明的政治态度和研究方向与严肃、科学的学风紧密结合起来。在研究中,作者们运用一切手段搜集了大量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教育史料,其中包括文献资料、图片和亲历者的口述。这些坚实的资料为作者的论点提供了无可争辩的依据。作者们一方面倾注全力搜集资料,而且在研究方法上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无论是对涉及课题的基本概念,还是对研究问题的表述,都做到了严格界定、认真推敲。

参加省级评奖著作的专家鉴定意见 第7篇

张成等三位同志合著的《新路领航——中国独立学院大学生成长指南》一书,本人阅后,鉴定意见如下:

一、可以作为独立学院大学生指导性教材,具有内容、构思、主题方面的先进性,在独立学院大学生学习、成长、职业生涯设计方面提出了新见解、新概念、新方法的深度和广度。

拓宽了民办高校学生素质教育及个人职业核心能力发展等领域、推动了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方面的贡献。

二、具有较强的实际应用价值,经多个学校的推广实践,读者反映良好;该著作在全国独立学院中有实践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上有一定的作用。

三、书中提出的主要见解、理论、概念都是作者在教学一线和实践调查中经过提炼、总结后形成的文字,没有抄袭剽窃他人的成果。

因此,本人认为该著作的学术水平已达到参评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的要求。

专家签名:

现任职务:

联系电话:

专家组鉴定意见样板 第8篇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宿城区教育科学研究室组织五位专家,对宿城区龙河初中胡雪芳同志主持的宿迁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 “个人课题”《农村初中数学作业设计的有效性研究》进行成果鉴定。专家组通过听取课题组研究报告汇报,审读课题组工作总结报告,查阅课题组相关研究资料,与课题组成员进行座谈、答辩等多种形式,经集体讨论,形成如下鉴定意见:

1、该课题以本校为案例,针对农村初中学生数学学习兴趣缺失,上课精神不集中,数学作业拖拉、应付、抄袭现象严重等现象,对数学作业设计的有效性进行了深刻的反思,选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研究价值。

2、该课题以事实为依据,以分析为手段,对传统的数学作业设计所存在的作业内容单

一、形式单一,动手操作题偏少,作业量大而缺乏精简性四个方面进行了理性归纳,对作业评价从六个方面进行了归因分析,归纳和分析的结果具有重要价值。

3、该课题以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和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为指导,主要围绕学生差异和需要的分层、作业分层、作业评价多元化三个方面对农村初中数学作业设计的有效性进行了研究。在借鉴传统作业设计的基础上,从调查研究入手,对数学作业设计赋予了一定的新的内涵,对设计的思路上进行了一定的拓展。

4、该课题研究成效显著。不仅编制出了一些相关的变式题和一些有新意的题目,丰富了学生题库,同时,课题主持人的也教学专业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班级同学不再有拖拉、抄袭作业的现象,作业质量比以前大有改观。多样化的作业和评价方式激发着学生生成积极的情感、态度,每一次作业都成为学生成长的生长点。学生的学习能力、对数学的喜爱及学生的数学品质和学业成绩得到提高。研究成果先是在平行班级推广应用,获得成功。后又在全校中推广,效果显著。

5、该课题立项以来,课题主持人通过各种渠道学习有关研究作业问题的资料,跟专家、学者学习研究课题的经验和方法,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研究方案,记录研究过程,整理了18篇日志。围绕本课题,课题主持人认真钻研教学理论,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不断归纳总结教学心得,其中撰写的论文《初中数学开放性问题解决的教学策略》和《初中数学开展研究性学习的意义、必要性及可行性》,均在省、市级论文比赛中获奖。该课题的研究不仅增强了课题主持人的科研意识,同时也提高了科研能力。课题研究所提出的三点思考也很有意义。

国家级重点学科专家鉴定意见 第9篇

2012年11月14-16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建设的中药鉴定学科进行中期检查,与会专家听取了重点学科建设点的中期建设汇报,经专家组质询、审阅资料、实地检查、专家组讨论,形成如下鉴定意见:

该学科有3个明确而稳定的研究方向及系列成果支撑,主持省部级课题5项,参加国家级课题1项,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5项取得已授权的发明专利6项,编写论著4部,开展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3600余人次。指导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3000余亩,提高效益1000余万元。参与《山东省中药材标准》和《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2年版)研究工作,承担山东省地产药材雌黄、莱阳梨、北沙参等13个品种质量标准的制定。主持有国家级及省级精品课程,主持建设的中药专业被确定为 “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成功举办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同仁堂杯”中药传统技能大赛。建立了模拟药房、中药真伪鉴别中心、药用植物园、数字化中药标本馆等校内实训基地;主持建立药用植物教学基地3处、顶岗实习基地68所;参与培育的北沙参新品种,获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参与国家教学资源库项目建,成果具有较强的转化能力。学科人员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学术带头人具有很高的学术建树、声誉和影响力;学科带头人具有很强的组织管理和培养指导能力;后备学科带头人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协作精神,人才培养成效明显。建设期间,建成支撑本学科建设与发展的中药研究所、省财政支持的中药实践教学中心,能够提供人才培养及或科学研究的开放服务,取得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同意通过中期验收。

论文的专家鉴定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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