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选9篇)
关于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第1篇
关于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我*经济社会发展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健全平安建设长效机制为核心,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立足单位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平安单位”活动,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完善机制,确保“平安单位”创建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使创建“平安单位”活动有组织,工作有计划,创建有目标,落实有专人,成立创建“平安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三、创建目标
按照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要求,**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努力达到创建“平安单位”标准,力争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实现六无:单位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人员,家庭邻里之间无毛的纠纷;单位干部职工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无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刑事犯罪案件;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提高八种能力:努力提高适应完善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是要求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依法依规行政的能力,廉洁自律、抵御腐蚀的能力,督查落实的能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能力,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办实事的能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调处能力。
(三)增强四种观念:一是政治观念。要讲政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严格的政治纪律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二是勤奋敬业的观念。要一腔热情,敬岗爱业,恪尽职守,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从敬业中获得动力、焕发干劲。三是创造性工作的观念。要紧跟时代步伐,解放思想,用于创造,敢于创新,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四是争先创优观念。要以思想的高境界工作的高效率、高质量、高水平、争先创优、争标争冠,创出精品工作,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达到两个满意:通过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切实做到“让群众满意、让机关单位满意”。
四、方法步骤
开展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县综治委有关文件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分段实施、整体推进。
第一阶段:集中创建阶段。在深入总结近年来**综治创安工作经验,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目标要求,认真分析研究薄弱环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抓好创建,进一步夯实**综治工作基础,力争实现创建工作目标。具体分四个步骤进行:
1.学习研究,拟定方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其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有关问题作深入调查研究,并在调查的基础上草拟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平安单位”活动领导小组,按照职责任务认真抓好各项准备工作,为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打好基础。
2.宣传动员,部署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召开“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动员会议进行深入广泛动员,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大“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3.务实创新,狠抓落实。根据**的具体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创建重点,注重实际效果,加大创建力度,集中力量,落实各项措施,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在具体工作中,做到方案、组织、人员、措施、经费、工作“六落实”,切实推动“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稳步发展。
4.查缺补漏,形成模式。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检验创建工作成果,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和完善,努力达到创建标准,又形成自己的特色和模式。
第二阶段:巩固提高阶段。在对集中创建阶段成功经验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重点针对工作中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采取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创建活动成果。具体分三个步骤进行:
1.总结分析,查找差距。对集中创建活动阶段取得的成功经验进行全面总结提炼的同时,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工作目标,找准巩固创建活动成果的突破口,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防止出现反弹。
2.突出重点,抓好整改。针对查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拟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深入落实,抓出成效,提高创建工作整体水平。
3.建章立制,巩固成果。以完善制度措施为重点和健全长效机制为重点,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创建活动效果,确保创建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平安单位”是进一步提升机关综治工作水平、保持社会长期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是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加强自身创建的一个重要机遇和挑战。如何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创建领导小组要多思考、多指导,认真履行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有抓、抓具体,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方案明确,措施有力,计划科学,组织精细。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通过召开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动员大会,加大对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宣传力度,确保形成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意义,宣传党和政府解决治安问题的决心,使干部职工即认识到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又认识到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完全有能力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治安问题,以鼓舞斗志,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上来。
(三)坚持综治工作方针,大力加强防范工作。“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方针,也是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重要载体。当前要从实际出发,突出工作重点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不安定因素调查处理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好单位防火防盗等治安防范工作,坚持值班、加强院内安全巡逻等措施,预防和减少多发性、可控性案件的发生,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感。
(四)注重廉洁自律,筑好干部职工思想防线。在“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下,紧紧结合工作职能和特点,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有关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党委关于领导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继续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体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五)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规范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健全完善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为重点,围绕稳定目标,针对综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把规章制度建设和岗位责任制作为抓好管理工作的基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来规范工作,做到人人有事可做,事事有章可循。
(六)加强指导,严格监督,很抓落实。**创建“平安单位”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按照县“平安单位”领导小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工作,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指导工作。强化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个人责任制,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考核严格的机制,使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全面促进创建工作的落实。
关于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第2篇
员会市平安办„2010‟19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青少年平安行动”工作先进单位
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
为认真贯彻团省委等七厅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手拉手”浙江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通知》和市平安办《关于深入开展2010年度基层平安创建系列活动的意见》(市平安„2010‟4号)精神,深入推进“平安上虞”建设和全市青少年平安工作,现就开展2010年度“青少年平安行动”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建设“平安上虞”的战略部署,结合我市青少年平安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青少年平安行动,保障青少年
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的平安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意外事故发生,在全社会营造起关爱青少年的良好氛围。
二、总体目标
根据上级创建考核要求,积极开展青少年“五送平安”(平安娃娃、平安倡议书、平安祝福卡、平安歌谣、平安自护常识)活动,认真组织平安自护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对青少年平安工作的重视程度得到显著提高,各项青少年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青少年思想政治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意外伤亡事故显著减少,青少年成长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组织领导
本创建活动在市委建设“平安上虞”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上虞市“青少年平安行动”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团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平安办)、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广局、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市“青少年平安行动”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团市委。
四、申报条件
本创建活动申报对象既可以是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也可以是村、社区、基层学校、站(所)等基层单位。
五、实施步骤
1.参评申报:凡符合创建标准的单位,均可向团市委申报,填写《上虞市创建“青少年平安行动”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4),于9月30日前报送至团市委办公室。
2.督查指导:各创建单位要及时做好创建开展过程中的各种资料和图片的汇总、分类整理和归档等工作。在此期间,团市委将对各创建单位进行全面的检查指导,督促创建单位扎实做好创建工作。请各创建单位于11月底将创建总结(附件5)、考核自评(见附件)和过程性资料报团市委,团市委经整理汇总后报市平安办。
3.考核验收:团市委将于12月中旬会同市平安办对各创建单位创建活动进行考核验收。
4.年终表彰:团市委在组织考核的基础上,于年底前后,会同市平安办对创建达标单位予以通报,并根据实际情况,以中共上虞市委建设“平安上虞”领导小组名义颁发奖牌。同时,择优推荐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名单,经市“平安上虞”建设领导小组审定,由市委、市政府进行命名表彰,颁发奖牌。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平安上虞”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又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调动包括青少年在内的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参与。青少年既是社会稳定的受益者,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良好的社会治安状况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同时,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也将对平安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责任。要建立和完善创建工作机制,使“青少年平安行动”创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各创建单位要从青少年的特点出发,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认真制定创建计划,积极组织实施创建活动。做到活动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既能不断创新平安
行动载体,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使青少年快乐参与,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增长本领,又能在机制、队伍、阵地等建设上狠下功夫,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努力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做好青少年平安工作。
3.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各创建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宣传发动,认清创建“青少年平安行动”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意义,提高创建活动知晓率。要发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的优势,协同作战,加强本单位“青少年平安行动”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切实做到报纸有字、广播有声、电视有影,积极营造本次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附:1.上虞市“青少年平安行动”工作先进单位创建考核评分标准(市直部门)
2.上虞市“青少年平安行动”工作先进单位创建考核评分标准(乡镇街道)
3.上虞市“青少年平安行动”工作先进单位创建考核评分标准(村、社区、基层学校、其他基层单位)
4.上虞市“青少年平安行动”工作先进单位创建申报表
5.上虞市“青少年平安行动”工作先进单位创建考评表
“平安上虞”
共青团上虞市委员会
O一O
主题词:2010年度 “青少年平安行动”工作创建意见 抄报: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绍兴市平安办 抄送:市委建设“平安上虞”领导小组成员
关于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第3篇
5年实现村庄绿量明显增加, 10年实现乡村环境显著改善。
环境优美是新农村建设的应有之义。村庄的绿化程度, 不仅代表着当地领导干部的生态意识强弱, 还代表着村庄发展水平, 更代表着一个村庄的人文、历史内涵, 代表着村庄的生机和活力。绿化好村庄, 才是永不磨灭的绿色丰碑。
(一)
绿化已成农村环境改善的短板
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推进, 农民的居住环境已得到了大幅度的改善, 绿化面积也在不断增大。就像农村建设是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工程, 农村绿化同样具有很大的规模, 因此在试行方案规划及具体操作时往往会遇到很多问题。
譬如, 用以绿化的植物缺乏保护屏障、绿化工程风格单一、植被种类单一。很多乡村只是简单种植大量的杨树柳树, 显然对当地绿化没有太大的改观, 也浪费了许多的地理资源, 难以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绿化道路, 更有甚者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危害。
而领导与村民对绿化认识不统一又是一大难点。虽然乡村绿化是对农村环境进行合理的整理及改善, 但是对许多村民来讲, 一旦进行规划改变, 生活的方式将被打乱, 习惯受到干扰, 这样就使得一部分村民和村干部缺乏完成绿化工程的热情。而后续的绿化优劣性也并没有专业的检验方法, 更导致村民们认为花费了大量人力财力进行的绿化工程纯属浪费。
此外, 由于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时间毕竟不是很长, 并没有足够的乡村绿化经验可以借鉴, 大多数乡村只能依照城市绿化的标准来建设绿化。甚至有些村庄一味追求城市的绿化风格, 盲目攀比, 引进名贵植物、建设奢侈雕像, 使绿化仅仅成为门面工程, 并没有与群众相结合, 村民的喜好、需要都没有被全面地纳入考虑范畴, 违背了绿化的核心目标, 使得很多工作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以上种种问题, 导致了我国村庄绿化整体水平不高, 已成为农村环境改善的短板之一。为整体提升村庄绿化水平,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意见》, 开展绿色村庄创建活动。这同时也是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和第二次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的积极响应。
(二)
明确具体指标
根据《意见》,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绿色村庄的基本要求, 制订本地区绿色村庄标准并指导市县实施。绿色村庄标准要结合本地自然气候、地形地貌和经济条件等因素分类确定, 明确不同类型村庄绿化覆盖率以及村内道路两边、坑塘河道两边、公共场所、农户房前屋后及庭院、村庄周边绿化等具体指标。
通过创建绿色村庄, 到2020年, 实现全国村庄绿量明显增加, 淮河流域及以南地区70%以上的行政村、以北地区6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绿色村庄基本要求;到2025年, 全国大部分村庄达到绿色村庄基本要求, 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因地制宜、统筹推进
《意见》要求,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总体要求, 将绿色村庄创建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工作重点。绿色村庄由村委会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推荐、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 并于每年10月底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形成政府引导、村委会为主、多部门合作的推进机制, 动员社会力量和农民群众广泛参与, 建立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民个人种植、社会捐赠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机制, 大力推进村庄绿化工作, 整体提升村庄绿化水平, 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 将创建与村庄环境整治、村庄美化和农民增收相结合;坚持尊重自然、突出本土特色, 充分利用村庄闲置空地, 结合废弃棚圈和旱厕等整治, 运用乡土树种和生态方法营造乡村景观;坚持创新机制、建管并举, 建立有效的建设和管护机制。
实行村民绿化包干
目前, 多数省份没有专门的村庄绿化补助资金。实施绿色村庄建设的主要力量是村委会和村民, 必须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此, 《意见》明确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推动和指导本地区绿色村庄创建工作。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会同林业、农业等部门组织实施, 制订支持措施, 开展日常检查和宣传动员工作。村委会是绿色村庄创建的责任主体, 负责带领村民投工投劳, 开展房前屋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等区域的绿化工作, 建立“谁种植、谁受益”的激励机制, 引导村民成为种绿、护绿的主要力量。
建立长效机制
绿色村庄创建工作离不开社会的广泛支持。《意见》提出, 动员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等团体单位到村庄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通过捐赠、冠名植树、营造纪念林等方式, 鼓励社会各界支持村庄绿化。同时, 绿色村庄“三分在建、七分在管”, 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村集体管护、承包管护、专人管护相结合的绿化村庄管护机制, 确保绿化成果保持下去。重点是发挥村集体和村民的力量, 让他们成为爱绿、种绿、护绿的主体。也鼓励村集体与一些专业的园林绿化企业签订管护协议, 引进资金和技术下乡参与管护。
(三)
加大投资, 以人为本
有了《意见》护航, 绿色村庄创建是否就能一帆风顺呢?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负责人介绍, 从31个省 (区、市) 和350个县 (市、区)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意见反馈情况来看, 各地普遍反映村庄绿化工作虽然单一, 但牵涉部门较多, 推进这项工作, 往往需要林业、财政、水利、交通等部门的积极配合。目前这些部门均有一定的资金可以用于村庄绿化。如林业部门每年有苗木下乡补贴, 财政部门的“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可以支持开展绿化, 水利、交通部门的河道和道路建设资金少量可以用于绿化。为此, 《意见》中也明确提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林业、农业等部门组织实施。
有关专家指出, 目前, 除北京、山西、辽宁等14个省市外, 多数省份没有专门的村庄绿化补助资金。而农村绿化工程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它不仅要与环境、经济、发展和生态相结合、相适应, 还需要整个社会的大力支持。只有保证农村绿化工程建设的资金链稳定, 才可以营造出和谐的环境。
在此之前, 所能采取的措施就是充分调动实施绿色村庄建设的主要力量 (村委会和村民) 的积极性。简单而言, 就是以人为本, 以当地村民为中心。增加既是当地村民, 又是绿化工程参与者的人的满足感和舒适感, 并在绿化工程中加入人文地理、历史风俗、科学技术等等元素, 引用的植物也应符合当地的审美观念, 植被也应因地制宜, 才能在满足人们视觉和情感需求的基础上, 建设出以人为本的绿色村庄。
保护为先, 改造并重
结合河北省张家口市近年来村庄绿化的经验, 张家口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增军对村庄绿化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原则、建设标准、目标任务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提供了诸多见解:
统筹规划, 整体发展。绿化规划要立足实际, 与当地的城镇体系规划, 以及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等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 统筹安排绿化用地。力求规划总体协调、布局合理, 整体发展。
因地制宜, 分类指导。根据不同村庄的自然、社会、经济、资源等条件, 综合考虑自然景观、历史文化及民风民俗, 科学制定适合不同村庄特点的绿化规划设计方案, 突出特色、注重实效, 因地制宜, 分类、分村指导。
改善生态, 发展经济。综合考虑近远期绿化效果、四季景观及防护功能的需要, 在树种选择上要坚持以乡土树种为主, 引进树种为辅, 合理搭配速生与慢生、常绿与落叶树种, 增加经济树种及乔灌花结合型绿地的配置比例, 构建稳定的人工植物群落结构, 实现绿起来与富起来相结合, 展现农村特有的绿化景观。
关于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第4篇
1.充分认识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
2006年以来,全省相继在108个镇、3331个行政村开展了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了泥草房改造、绿化村屯、安全饮水、清洁能源、人畜分离、道路建设、美化亮化、村内小流域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但是,总体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远没有到位、任务相当艰巨,主要表现在部分村屯脏乱差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人畜混杂的状况依然存在,畜禽粪尿污染环境现象严重,柴草乱堆、垃圾乱倒、东西乱放、乱涂乱画和街道、庭院、室内不整洁现象突出,环境卫生管理队伍、制度建设和经费保障缺位,环境整治存在着东部好于中部、中部好于西部等不平衡问题。
深入开展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是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建设清新整洁新农村的当务之急,是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有效途径,是积极改善民生、拉动内需快速增长的战略任务,是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生活条件同质化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工作当成大事、要事来抓,确保一年见成效、两年变面貌、三年达标准。
2.明确开展环境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开展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实施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为动力,以清垃圾、清粪堆、清柴草、清路障,改院、改厨、改厕、改圈,绿化、美化为内容,以加强公路线、铁路线、旅游线和城镇郊区环境建设为重点,以建立环保队伍、规章制度、经费保障为前提,加强组织领导,全民动员动手,社会广泛参与,集中力量打好农村环境整治攻坚战役,整体推进村屯环境整治,尽快提升农村环境建设水平,努力创建“环境优美、村容整洁、生态环保、文明向上”的新农村。
在开展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要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2.1科学规划,分类指导 遵循发展规律,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经济基础、不同民俗文化特点,实行分类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行旧村改造、异地新建、迁屯并村、民改居、功能分区、社区管理等多种模式,保留传统,突出特色,扬长避短,因村制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确保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有序推进。
2.2点面结合,分层推进 开展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既要抓面、改变整体面貌,又要抓住重点、突出改造重点部位;既要实现普遍推进、全面达标,又要提升一批重点村屯、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2.3广泛发动,全民动手 广泛动员乡(镇)、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积极投工投劳,依靠自己的力量,建设美好家园。推行在村两委的领导下村务理事会管理建设新农村的做法,充分发挥农民群众自我建设、自我投入、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4建立队伍,完善制度 从长远建设需要出发,以村屯为单位,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队伍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3.细化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建设任务
要按照“四清、四改、两化”的总体要求,细化和落实各项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建设任务。具体有20项:
3.1道路建设 通村、通屯的道路和屯內巷道实行水泥路、油路硬化,道路两侧建有畅通的排水沟并及时清除污物,农户庭院保持整洁。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工作。
3.2.房屋整修 泥草房改造成节能环保新式农居砖瓦房,有条件的对旧砖瓦房统一换彩钢瓦、墙面抹水泥粉刷涂料,更换塑钢窗。
3.3大门院墙 做到统一规划、整齐美观。有条件可进行统一改造,定做铁大门,统一修砖墙、水泥墙面、水泥柱栏杆、铁栅栏、铁丝网栏。也可建设生态榆树墙。
3.4柴草垛堆放 远离村屯,整齐规整,统一堆放在下风头。
3.5垃圾处理 实行户收户集,统一堆放、转运和填埋,做到日产日清。主要村屯(含公路、铁路沿线和旅游景区等村屯)设有垃圾箱和垃圾堆放点。
3.6清理粪堆 清除村屯内、道路旁大小粪堆,选择村屯外适宜地方合理堆放。
3.7卫生厕所 推广粪尿分集式生态无害化卫生厕所、沼气厕所等多种类型,保证通风、清洁、无污染。有条件的建设室内水冲卫生间。中心村屯要建标准化公共卫生厕所。
3.8清洁能源 结合改厨,积极推广沼气池、秸秆汽化炉、秸秆气化站,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推广节能吊炕或“地火龙”。
3.9人畜分离 结合改圈,推广建设远离村屯的畜禽养殖小区,推进牲畜、家禽标准化集中饲养,逐步杜绝散放散养。做好畜禽粪尿无害化处理。
3.10安全饮水 保证村屯地表水和地下水没有污染,无异味、臭味,排灌沟、渠,河、湖、水塘等里边的水保持清洁。饮用水没有高氟、高砷、高汞和其它有害物质超标,有条件的推广引用自来水。
3.11绿化美化 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家园。道路两侧及村屯四周、荒山、荒坡、荒滩、荒沟种植树木,巷道两侧及庭院前后有序种植花、草和树木,有条件的打造村屯景观带。
3.12村屯亮化 有条件的村屯实施亮化工程,主要街道、巷道和庭院大门两侧设立路灯,主要街路的商铺、企业设置美观灯饰。积极推广节能灯和太阳能灯。
3.13村屯小流域 村屯内流经的小河流,河岸两侧砌浆砌石,河道清理干净,河岸上边要绿化美化,铺好人行道。
3.14村部等建设 村部、村卫生所、村小学和其他公共服务场所,房屋院落建设新颖美观,绿化美化层次分明,室内外卫生整洁,办公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15健身广场建设 按照城建部门绘制的效果图,建设健身广场,广场硬化,艺术性地种植花草树木、修建桥涵、水系、雕塑,配套各类体育健身设施。
3.16广告标语 村部、健身广场等地方可设美观整齐的村务公开栏、各种宣传栏,主要街道两侧院墙可粉刷醒目的宣传标语,也可绘制各种有益健康、文明、向上的宣传画。
3.17功能分区 以村屯为单位,进行合理规划、功能分区建设。有条件的可划分生活居住区、工业开发区、特色农业园区、畜禽养殖小区、办公健身区等。有旅游条件的,还可划分旅游景观区。
3.18集市管理 有农贸市场或定期集市的村屯,要设立指定的贸易场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保证道路畅通。
3.19旅游景点 有自然景观、古迹、旅游景点的村屯,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环境卫生管理,确保旅游舒适和安全。
3.20其它方面 保证村屯内无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乱泼乱倒现象,管理有序。无违法焚烧秸秆垃圾等现象,空气质量好。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破坏生态环境事件,杜绝随意砍伐林木、破坏草原、开山采矿、乱挖中草药及捕杀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积极消灭村屯及室内外老鼠、蟑螂、蚊子和苍蝇,提高公共卫生水平。
4.强化环境综合整治的推进措施
开展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必须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全力推动,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4.1加强领导,纳入日程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加强部署,统筹安排,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的局面。各地每年都要在春秋各规定1个月时间作为环境整治月,进行集中整治、突击攻坚、重点突破。
4.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多渠道、多侧面宣传报道环境整治先进典型,利用图片、展览、现场观摩、介绍经验、文艺表演、新旧村面貌对比等多种形式展示环境整治取得的重大成果,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4.3加大投入,提供支持 要充分利用国家扩大内需、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加大民生改善力度的有利契机,多争取和谋划一批农村道路、清洁能源、基础设施、村屯绿化美化等建设项目,加快环境整治步伐。省、市、县三级在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中,都要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专门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采取专项补助、以奖代投等形式,调动基层和农民群众开展环境整治的积极性。
4.4建章建制,规范管理 要建立健全村屯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村屯环境卫生管理村规民约,约束不卫生、不文明、不健康行为,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要建立保洁制度,落实农户包保责任,保证街路、巷道、庭院、村屯整体干净。建立每周一次的全民卫生日制度,集中搞好室内外卫生,不留死角,彻底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
关于创建“平安单位”的实施意见 第5篇
灵台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关于创建“平安单位”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平安灵台”建设活动,根据县委、县政府„2006‟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就“平安单位”创建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政治综治部门,组织单位职工、家属居民,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以维护社会稳定、保持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保障单位、个人财产和生
命安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创建。
二、思路目标
“平安单位”创建的思路目标是:从现在起到2008年用三年时间,单位内部实现“六个提高”、“五个遏制”、“五个不发生”的目标,营造单位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和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单位内部达到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公共安全保障有力,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显著和职工、家属安全感明显增强,建成“平安单位”。
“六个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能力明显提高;打击、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能力明显提高;防范和处置公共突发事件与重大灾害事故的能力明显提高;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明显提高;利用媒体宣传依法治国治县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从事单位综治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和工作能力明显提高。
“五个遏制”:严重影响公众安全感和的恶性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多发性侵财型犯罪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公共安全重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非法宗教组织和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组织以及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五个不发生”:不发生在全县乃至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恶性案件和治安事故;不发生在全县乃至全市造成恶劣影响的暴力犯罪和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不发生敏感时期有线电视信号传输不安全事故;不发生“法轮功”、“门
徒会”人员;不发生在行业管理上执法违纪。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千方百计抓好政法综治和消防安全工作。局里成立政法综治和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机关内部、下属单位、辖区职工、居民住宅区综治和消防安全工作总负责,每年坚持开展“三个一”活动,即每季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专题讨论研究政法综治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每季向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组织学习《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和禁毒、反邪教及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促使职工综治意识的提高和巩固;每季进行一次综治、消防安全工作检查,不断加强安全防范监控措施建设。把治安、禁毒、反邪教以及消防安全工作诸为一体,和其它工作一样同研究、同安排、同落实,努力创建平安单位。
二、完善措施,认真落实责任目标管理制度。政法和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各方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按照岗位与责任一致的原则确定区位安全和消防管理责任。系统内共确定综治、消防安全管理重点管理部位6处,即:广播电视台、电影公司、胡家塬转播台、单位内部、职工家属楼和居民住宅区,各部位按领导分工及职工定岗成立管理小组,对各部位行使直接管理责任,并与局长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实现“六个提高”、“五个遏制”和“五个不发生”目标。
三、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综治、消防安全管理的社会氛围。广播电视台要根据全县政法、消防工作大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办好《法制在线》栏目,利用专题栏目大力宣传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宣传教育干部群众人人重视政法、消防工作,个个参与整治管理工作,提高全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依法治县和“平安灵台”创建大造宣传氛围。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平安创建实施意见
发:广播电视台、电影公司
灵台县广播电影电视局2006年5月23日印
关于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第6篇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开展教育系统平安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五全会精神为指导,遵循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全力构建组织严密、网络健全、反映迅速、渠道畅通、作用明显、覆盖全市的“打、防、控、排、调、疏”工作体系,健全和完善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构建稳定**、平安**、法制**、和谐**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营造更加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和更加优良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政治环境,安全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安居乐业的社会治安环境、公平正义的民主法制环境。建成一批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社会政治持续稳定、治安防控能力明显提高、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平稳、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社会环境和谐安宁的平安示范单位;建成一批无校园内刑事案件,无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造成严重影响国家安全或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无引发系统恐慌的重特大恶性案件或社会治安案件,无造成师生伤害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安全事故的平安校园,努力营造一个稳定、安全、温馨、和谐的教育环境。
(二)具体目标
1、社会政治稳定。对各种敌对势力、分裂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防范严密、打击及时。有效控制单位内外宗教势力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取缔各类邪教组织及时有力。各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不发生在全局乃至全市有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2、治安秩序良好。各直属单位不发生各类刑事案件、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和毒品犯罪。
3、治安防控能力增强。整体联动防范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面控制严密,边际接壤部做到协作联防、无缝覆盖。组织发动群众参与治安防范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人防、物防、技防实效进一步增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在全市有影响的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4、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优化。公民道德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开展,公民道德素养、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努力营造“效率高,作风实,成本低,服务好”的行政机关。
5、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安全感不断增强。
(三)工作任务
1、全员参与。各直属单位要对平安创建工作作出统一规划和具体部署,并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启动平安创建活动。按照市综治委的要求,在率先达到市级平安创建示范单位标准。
2、重点突破。2006年,各直属单位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推广成功经验,强化分类指导。针对重点、难点,组织力量、强化措施、攻坚克难。
3、巩固深化。2008年及以后,进一步深入平安创建活动,提升平安创建水平,完善平安创建的各种长效工作机制,带动和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化发展。
三、工作措施
各直属单位要在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中,要结合本部门的业务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在务求取得实效上下功夫,重点是健全和完善工作体系,确保平安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各直属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治安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以防控社会面流动犯罪和重点部位、部门之间、行政区域边际等为重点内容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范体系和分级联动机制,努力做到防控网络的无缝覆盖。进一步整合和合理配置治安防范资源,推进治安防范工作不断专业化、社会化。组建党团员、青年志愿者、退休人员参与治安防范,加强住宅、办公、公共场所等重点场所和重点时段的巡逻守护,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2、体现科技城治安防范特色,充分利用现有的科技防范成果,大力加强学校治安防范网络和科学技术防范设施建设,逐年增加科技防范投入,形成区域技术防范网络。
(二)维护社会稳定体系建设
1、社会稳定是平安的基础条件,加大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建立局主要领导挂帅,综治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科室、直属单位积极参与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主动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
2、要深入研究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完善处置的机制和方法。抓住排查调处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隐患。
3、要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作为排查调处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4、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要按照省、市关于责任查究的有关规定,严格责任查究。
(三)平安创建管理体系建设
要突破狭隘的治安管理意识。做到齐抓共管、群防群治、齐心协力抓好机关综治工作,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努力营造“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机关。
(四)法制道德宣教体系建设
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充分发挥法制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此,必须认真贯彻《“四五”普法教育规划》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干部职工尤其是青少年的道德和法制教育,督促中小学校配齐配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大力弘扬“团结奋进、自强争先、创新实于、富民兴**”的**精神,努力营造人人讲究社会道德、带头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
2、以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统揽,充分发挥家庭、社会、学校三者相结合的教育管理工作模式,积极与社会和学生家庭配合,有效地做好品德偏差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健全和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
3、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进一步健全见义勇为表彰奖励机制和见义勇为的保障机制,及时救助和奖励见义勇为公民。
四、保障机制
(一)领导保障机制
1、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识平安创建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举措,是新时期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树立平安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基本条件,社会稳定和谐也是生产力、也是政绩,社会治安环境是第一投资环境的理念,营造“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人人都要为投资环境服务”的氛围。
2、各直属单位要把平安创建活动作为工作目之一,纳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体规划,由一把手亲自抓,形成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其它领导配合,综治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业务科室联动配合、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齐抓共建工作格局,要认真解决平安创建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要把平安创建工作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3、各直属单位要根据本《意见》,围绕平安创建活动,细化工作目标,形成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具体、考核有效的创建工作体系,推动和促进平安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齐抓共建机制
要充分发挥综治机构及成员的职能和作用,形成齐抓共建的合力,紧紧围绕我局创建平安示范单位及综治、安全等方面工作,落实责任,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建的良好局面。
五、考核奖惩机制
1、每年在对直属单位分进行综治考核,检查各部门落实年初综治目标和工作计划的情况。
关于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第7篇
已阅:3742007-9-21
为深入贯彻省平安创建办《关于在“十一五”期间深入开展平安江苏建设的意见》精神,扎实推进平安创建活动的深化,努力确保基层平安创建的绩效,按照市创建办组织开展平安企业、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市场、平安住宅小区、平安工地、平安旅游景区、平安大道、平安铁道线、平安家庭以及无毒社区(村)、无“小耳朵”社区(村)、无邪教社区(村)等13项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要求,我们结合宜城的实际,在规范平安社区(村)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综治办将着重开展平安企业、平安学校、无“小耳朵”社区(村)、无毒社区(村)、无邪教社区(村)的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实现“两个率先”目标要求,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严格落实责任制为抓手,以基层平安社区(村),平安单位创建为载体,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积小平安为大平安,不断强化创建效果,力争实现我街道继续保持无锡市“社会治安安全镇(街道)”荣誉称号的目标,为我街道经济社会的全面、持续、快速和协调发展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创建目标
在原平安创建的基础上,继续努力,所有社区居委(村)均要达到创建标准,整体工作绩效做到“9个位居前列”、“8个最低”,确保我街道始终保持无锡市社会治安安全镇(街道)称号。
三、创建标准
(一)平安企业
1、领导责任明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领导分工明确,职能部门主抓,逐级签订创建责任书。治保、民调、消防组织健全,综治工作和创建活动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活动经常、保障到位、台帐齐全。支持配合所在社区的“平安创建”工作。
2、制度建设规范。企业内部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公共场所生活设施管理,重要物品安全管理,要害部门安全保卫,防火安全管理,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外来人员管理、涉外工作安全管理等八
项制度,并建好相应台帐,抓好贯彻落实。
3、法制教育经常。企业依法经营。法制宣传有橱窗或墙报、有计划,每年开展干部职工法制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无干部职工违法现象发生。定期排查,及时化解矛盾,不发生群体性集访事件,不发生重大劳资纠纷。
4、防范措施落实。在公安部门的指导下,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巡逻。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要求的防范设施安装到位,保持性能良好。财会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安装自动报警装置.有外来用工的单位要落实场专职管理人员,并做到集中住宿、集中管理。国家规定和行业要求的重要工种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并对有关设备、线路坚持定期检查维护,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企业内部无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平安学校
1、强化领导责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职能部门主抓。将综治工作和创建活动纳入学校正常教学管理,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活动经常,保障到位,台帐齐全,层层签订责任书。支持配合所在社区的“平安创建”工作。
2、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学校校门及学校重点部位的管理,在公安部门的指导下,配备专(兼)职保安人员,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措施到位,值班有记录,校园有巡逻。财会室、微机房等重点要害部位安装自动报警装置。教学楼、宿舍楼、餐厅、文体活动等师生聚集场所要组织管理到位,防范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措施落实。要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校内各项不安全隐患。校内不发生刑事案件和师生伤亡的安全事故。
3、加强法制教育。把法制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开设《法制教育》课程,保证课时,保证质量。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法制副校长到校作两次以上法制教育报告或讲座。师生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能力。强化心理教育,引导师生保持健康的心理卫生。对有“问题”学生建立档案,并确立相关校领导、班主任、法制副校长、家长等共同参加的帮教小组,明确各自责任,落实帮教措施,组织“问题”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夏令营。重视并关注老师之间和师生之间关系不和谐情况的调处,防止事态扩大,酿成严重后果。无在校生违法犯罪,无老师违法犯罪。
4、参与社会防范。积极参与全社会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假期组织有经验的老师,参与社区的青少年教育活动。关注校园周边治安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传递信息,提高校园周边治安整治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办好家长学校,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争取家长对学校教育管理的理解与支持。积极开展“江苏省安全文明校园”、“交通安全文明校园”的创建工作。
(三)无毒社区(村)
1、禁毒组织机构健全,禁毒工作指挥有力,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
2、辖区内涉毒人员底数清,档卡台帐符合规范;监控措施得力。
3、吸毒人员(不含外出人员)帮教组织健全,作用明显;禁种铲毒责任制明确,落实有力。
4、内常住人口(不含外出人员)中吸毒人员新滋生率控制在5%以内,列入帮教的吸毒人员复吸率控制在70%以下。
5、无制毒活动,贩毒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活动明显下降。
6、经常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本地区的成年人100%知道毒品危害,毒品常识普及率达80以上。在校学生普及毒品知识教育。
7、辖区内易制毒化学品涉业单位底数清,台帐齐全,管理制度落实。
(四)无“小耳朵”社区(村)
1、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教育和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小耳朵”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行为。
2、坚决拆除非法安装和使用的“小耳朵”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本社区(村)无“小耳朵”安装现象。
3、主动制止和检举推销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非法广告行为,配合工商部门对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发布推销,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非法广告的查处工作。
4、密切配合,协调一致,以形成齐抓共管的执法氛围,促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五)无邪教社区(村)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班子,落实责任人员,以推进“四个纳入”为抓手,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持续实现“三个确保”一个“零指标”的目标要求,确保无邪教案件发生,涉邪案件处理率为100%。
2、加强正面引导。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扎实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防范和抵制各种邪教影响的能力,群众对反邪教知识的知晓率为100%。
3、加强教育转化。通过认真细致的宣传教育,帮助受蒙蔽人员摆脱邪教影响。法轮功人员转化率和巩固率均达到100%。
4、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动向,不断提高对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的预警、防控和处
置水平,做到对邪教和有害气功活动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四、创建措施
1、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各创建单位要从确立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夯实基层创建基础,要把力量凝聚到落实创建活动措施上来,切实把“平安创建”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深入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按照城发(2004)20号《关于建立平安创建活动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精神,各创建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好创建职责。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大力加强创建活动的舆论宣传工作,宣传创建典型,展示创建成果,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报道力度,营造浓烈的平安创建氛围。各居(村)委、学校、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利用黑板报、拉横幅、贴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提高居民群众、厂企职工对平安创建工作的认识,使平安创建活动成为各级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3、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公民依据政策和法律解决矛盾纠纷的自觉性。社区居委(村)、企事业单位等调解组织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专人负责调解工作,切实提高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力争越级上访逐年下降,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和事件升级。
4、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建立健全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涉黑涉恶犯罪、杀人、爆炸、绑架、投放危险物质等暴力恐怖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要大张旗鼓地开展扫除“黄赌毒”斗争,继续深挖打击“法轮功”等邪教,依法从重从严打击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工作。全面夯实外来人口服务管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学校及周边治安整治等综治工作基础。切实加强对外来人口的治安管理,提高对外来人口落脚点的管控,打击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流窜犯和职业犯罪分子的能力。各创建单位要建立健全好各类制度台帐,配齐配强治安志愿者队伍、专职保安和流动人口协管员,确保平安创建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6、严格检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关于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第8篇
一、幼儿园
(一) 环境创设
儿童的社会性发展受到成人为其创设的物质环境的深刻影响。儿童会在不知不觉中受到环境本身所提供的一些线索和暗示来参与活动。比如, 阅读区的进门处在地上粘贴了三双小脚丫, 幼儿就知道此区域一次只能有三个小朋友参与。对于幼儿教师来说, 更多的是在观察儿童活动、分析幼儿心理的基础上, 不断为幼儿创设适宜的、变化的环境, 借助环境创设对幼儿提供隐形提示和指导。正如蒙台梭利教育一样, 教师要努力为儿童提供“有准备的环境”, 潜移默化地为儿童的社会性发展提供经验和实践。在实际教学中, 教师可以以环境创设为教学的辅助手段, 更好地帮助幼儿达成一些社会教育的目标。幼儿园所要做的就是积极支持和配合教师为幼儿创造一个适合社会性发展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
(二) 园长的教育理念
幼儿园实行的是园长负责制, 园长全面负责幼儿园的教学工作, 园长的教育理念必然影响整个幼儿园的教学。因此, 园长要不断学习, 革新并提升自己的教育理念, 重视社会领域教育对于儿童发展的重要价值。同时, 给予幼儿教师更多教学上的支持, 广泛搜集信息, 鼓励幼儿教师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机会。同时, 要加强制度建设, 给予社会领域教育活动制度上的支持和保障, 对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教学的教师予以适当奖励, 提高教师的积极性。
(三) 设置专门的社会领域教研组, 定期开展教研活动
不能因为擅长该领域的老师少, 社会活动开展较难, 不易把握, 而不设置专门的教研组。和其他教研组一样, 定期开展开放式的园本教研实践研讨活动, 鼓励幼儿教师自由发言、畅所欲言, 在平等开放的气氛中达到相互交流的目的。同时, 根据本园的园情, 和其他幼儿园一起, 共同组织园级社会领域课程公开课、观摩活动, 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幼儿园课程比赛。可以积极组织“老带新”“结对帮扶”活动, 积极发挥老教师和优秀教师的模范作用, 为新教师的专业化成长提供帮助。有条件的幼儿园, 应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园际交流与观摩活动, 真正做到资源共享。总之, 要充分利用集体的力量, 群策群力, 提高社会活动的组织频率和教学质量。
二、幼儿教师
幼儿教师要采用多种方式, 诸如国培、进修等方式, 促进自身专业化的提高。教师要充分利用课余时间, 深入学习和钻研社会教育活动的特点和教学方法, 拓宽社会教育的学习内容, 尤其是结合幼儿的生活实际和时代特点, 提高内容的生活性和趣味性, 重点是改进教学方法, 采用活学活用、趣味游戏的方式, 调动幼儿活动的积极性, 鼓励幼儿参与、操作和体验, 明确表扬的具体指向性, 提高幼儿的参与性和教学效果。
比如, 中班社会活动《找朋友》。当教师问幼儿喜欢哪些小朋友一起玩时, 大部分孩子喜欢的都是班上很受欢迎的幼儿, 当问他们为什么时, 他们的回答则是:“她很漂亮”“他魔方玩得好”“她有很多芭比娃娃”“他不打我”“他请我吃好多好的”等, 这些回答往往是表面化的, 而没有指向内部实质, 即受欢迎的幼儿其实是表现出了某些亲社会行为, 或者是拥有积极友好的交往策略。这样的结果要求幼儿教师在总结小朋友的回答时, 应当引导幼儿意识到亲社会行为和积极的交往策略可以帮助我们获得更多的朋友, 要启发幼儿去思考哪些行为可以帮助我们交到更多的好朋友, 并鼓励他们去做。
下一个阶段, 教师就可以通过情境表演、观察演示、角色扮演等方式先帮助幼儿理解分享、谦让、合作等交往策略和亲社会行为的含义, 以及哪些具体的行为可以将其表现出来。在这个过程中, 教师要积极创设环境, 给幼儿提供大量实践、练习、体验的机会和平台, 帮助儿童切实习得适宜的交往策略和社会行为。同时, 教师还应激发幼儿使用积极的交往策略的欲望, 只有当幼儿自己有了需要, 并获得积极体验以后, 幼儿才有可能在今后的社会交往中去主动运用这些交往策略。
三、区域特色
赣州是革命老区, 有着丰富的革命文化环境, 要充分利用区域特色和区域环境, 对幼儿进行社会教育。合理利用参观法和实际操作法进行教学, 到周边的革命文化馆、博物馆进行参观, 邀请当地的老红军及其子女进行讲座交流, 对幼儿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从小培养幼儿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吃苦耐劳的精神, 并渗透其他内容的教育。
四、家园配合
幼儿教师不容易体会到实施社会领域课程的意义和价值, 存在两方面原因:一方面, 知识本位的价值取向在当前仍然很有市场, 家长喜欢, 因而为了迎合家长的喜好, 出现此现象。另一方面, 社会领域课程的实施效果带有一定的滞后性, 不容易看到效果。导致教师会潜意识地注重像科学、语言、艺术等领域的教学, 不但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家长的要求, 而且教师容易体验到成就感。因此, 相对于其他领域课程, 教师不愿组织社会领域活动。
针对这一现象, 幼儿园和社区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让家长及社会了解社会教育的重要性, 让家长理解教师实施社会教育的重要意义, 了解及理解社会教育活动实施的特点。具体做法如下:通过散发宣传资料、壁报栏等途径宣传社会性教育及社会领域课程实施对幼儿发展的重要性;通过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实施社会领域课程的意义和作用, 希望家长支持和协助幼儿园实施社会领域课程。只有家长重视了, 社会理解了, 教师才能体会到实施社会领域课程的意义和价值, 才能切实采取各种措施促进社会领域课程实施的有效性。
摘要:当前我国大力提倡发展学前教育, 五大领域已深入人心, 但学前社会教育在实施的过程中, 依然存在较多问题, 作者在进行实际调查后, 从四个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实施建议。
关键词:社会教育活动,幼儿园,幼儿教师,区域特色,家园共育
参考文献
[1]嵇瑨.我国幼儿园社会领域教育实践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思考[J].幼儿教育教育科学版, 2011 (7) .
[2]冯淑娟.幼儿园利用社区资源进行社会领域教育的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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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第9篇
近年来,国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各级政府涉农资金投入持续大幅增加,有力促进了农业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但是,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地区、有些单位、有些领域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加大查处惩戒力度,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模式。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财经法纪为准绳,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儆效尤,堵塞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部署,分省实施。专项整治行动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会同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等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人民政府负责本省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全面检查近两年所有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地区、单位全覆盖。同时,突出重点,着重检查问题多发地区,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三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四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保障,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二、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整治检查范围和对象。
整治检查范围:2013、2014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
整治检查对象:省级以下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的各级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省级以下财政、发展改革和涉农项目主管部门既是接受上级专项整治检查的对象,又是督促指导下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和领导部门,主要包括:财政、发展改革、农业、民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扶贫等,各省可以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增加有关部门。
(二)整治检查的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自本实施意见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6个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3月31日前)。
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部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部级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国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名单及职责见附件)。部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政部农业司),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工作。
各省要按照统一部署,成立本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各省级领导小组组长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农业或财政工作的领导担任。各省要在3月底前将省级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具体实施方案(包括组织保障、动员部署、工作机制和措施等)、联系人上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4月30日前)。
各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对本辖区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范围覆盖到安排分配涉农资金的省、市、县政府有关涉农部门和乡(镇)政府,以及使用涉农资金的有关单位、乡、村等情况。自查过程中,各地要在摸清本地区涉农资金性质、规模,有效梳理资金流向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进一步厘清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及牵头部门责任。要突出边查边整改,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案件和相关责任人。对于2010年以来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结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并重。各省要在4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省级重点检查阶段(5月31日前)。
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各省可部署开展省级重点检查。各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队伍,对涉农资金投入规模较大、近年来问题反映较多的县开展重点检查。省级重点检查的县个数应不少于全省农业县的50%。重点检查要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受贿、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各省要在5月31日前将重点检查工作总结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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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级重点抽查及反馈阶段(6月1日—7月15日)。
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级重点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专业队伍,在全国选择40个县进行重点抽查,其中省级已开展重点检查的县和非检查县各20个。抽查对象要延伸至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农户等)和工程项目。抽查结果于7月15日前反馈有关省人民政府。
(五)整改完善阶段(8月15日前)。
对以前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或问责。对此次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把好政策尺度,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有关账目,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要总结提炼各地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为创新涉农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
各省要在8月15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其中包括发现问题分类、整改举措、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全面总结阶段(8月15日—9月15日)。
各省要在9月1日前对全省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报本省级人民政府,并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部级领导小组综合各省自查自纠情况、省级重点检查情况、部级重点抽查情况、整改工作报告等,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并报国务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各省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理财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级领导小组要履行好组织、部署、督促、协调等职能,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明确省、市、县、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任务和分工,切实落实好责任,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部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组成工作组,对地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片督导。
(二)夯实基础工作,建立必要保障。各省要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选择专业队伍实施检查工作,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确保工作质量。要对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建立督查和激励机制,加强对市、县和乡镇的督促检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三)严肃财经纪律,务求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要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部级领导小组在督导和部级重点抽查等过程中,发现各省存在对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采取通报批评等方式,限期要求整改。
(四)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交流。各省要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动态、重要情况等,编发工作简报,报告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省每周至少报送两期。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集中曝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起到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551891
电子邮箱:zxzz2015@163.com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部
2015年3月19日
关于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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